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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子还没开始吃饭,在喝酒。
高度白酒,本省产的全国闻名的白酒,真正的酒中老饕,一闻酒香,就知道是地道的十年陈酿。
老爷子喝一口酒,就一块扣肉,吃得酣畅淋漓,满嘴流油。
就算看着他吃,也禁不住的食指大动。
其实很多老人都喜欢吃肉,尤其是体力消耗大的,甚至是无肉不欢。究其原因,就在于肉类能够最大限度地补充体力。
气吞万里公孙霸!
绝不是徒有虚名的。
公孙家在术师江湖之中本不算多么出众,他们所在的门派,在中八门之中排名靠后,只略强于下五门。然而公孙霸本人的威名,却绝对超出了公孙家在术师江湖上的排名。
直上云霄九天凤,惊天动地燕如龙;拔山举鼎项不破,踏雪无痕林清霜;舌战群英常有理,读书万卷曲无争;气吞万里公孙霸,明察秋毫上官鹰……
这些都是术师江湖当年大名鼎鼎的超级强者。
每个人都是一段传奇。
他们的事迹,永远被江湖上一代又一代的豪杰传诵。
“爷爷。”
公孙兰悄无声息地来到凉亭,轻声叫道。
“丫头,回来了?来来,坐下,陪爷爷喝几杯。”
公孙霸见到孙女,顿时大为高兴,一叠声吆喝,连风干橘子皮般的皱纹,似乎也舒展开来,就好像一个干瘪的气球,忽然被注入了空气,渐渐鼓胀起来。
“好。”
公孙兰也不推辞,翩然在对面坐下。
早有人快步上前,为她奉上了碗筷杯盏,又将一整瓶烈性白酒摆在她的面前。
“来,爷爷,我敬你一杯!”
公孙兰举起酒杯,向公孙霸微一相邀,便即仰起脖子,一口气喝得干干净净。
这一幕,如果被卫周一中的师生们看到,只怕连眼珠子都会掉落下来。
公孙兰用的不是小酒杯,这一杯酒,少说也有一两,就这么一口喝下去,都不带歇气的,而且行若无事,面不改色。
唯一令人觉得还不算太颠覆的是,公孙兰接下来并没有和公孙霸一样大鱼大肉,而是夹了一筷子青菜“下酒”。
这是桌面上唯一的一个蔬菜,几乎就没碰过。
公孙霸估计也是以此来“装点门面”的,向大家证明,自己好歹也吃了点蔬菜,意思意思。
要是公孙兰也跟她爷爷一样,大块吃肥肉,那就真的全毁了。
公孙霸一口酒一口肉,公孙兰陪着一口酒一口青菜。不多久,两瓶烈性白酒就见了底,祖孙两个硬是一个一瓶,平分秋色。
公孙兰白玉般的脸颊上,略略浮起了一丝红晕。
如果说先前的公孙兰还略显得有点“寡淡”,这两朵红晕却让她瞬间变得俏丽无比,平添了几许娇艳。
“怎么样,丫头,是和你想象的一样吗?”
公孙霸喝了一口俨俨的浓茶,满足地舒了口气,笑哈哈地问道。
“暂时还不能十分肯定,不过很有意思就是了。”
公孙兰也端起清茶喝了一口,轻声说道。
公孙霸浑浊的老眼便微微眯缝了一下。
他知道这个孙女的傲气,既然这么说了,只怕此事真的大有意思。只是,实在让人有点意料不到啊。
“前两天,发生了一件更有意思的事……”
公孙兰轻声将废弃仓库里发生的一切向公孙霸做了描述。
“有人想借刀杀人?”
公孙霸到底不愧是老江湖,一听就明白怎么回事,雪白悉数的眉毛,猛地蹙了起来。
“我看八成是这样。”
“这么说,有人也和我们一样,起了疑心?”
公孙兰轻轻点头,又端起清茶喝了一口。
这几乎是唯一的解释了,否则,谁会专程跑到这里来,对一个高中生出手?还要借刀杀人,搞得超级复杂!
“我和其中一个易容改扮的男子交过手。他使的好像是六丁开山手的路数……”
稍顷,公孙兰说道,语气略有些迟疑。
“六丁开山手?项家的人?”
公孙霸吃了一惊。
六丁开山手乃是项家的成名绝技之一,在江湖上威名极盛,当年号称“拔山举鼎”的项不破,就极其精擅六丁开山的绝技,项家子弟多数都修炼这门武功,数十年来,这已经成为项家的“招牌菜”。
公孙兰微微摇头,说道:“我觉得不大像,照理说,既然他们想借刀杀人,不愿意留下把柄,就没有理由暴露出本门武功。六丁开山手实在太好认了。”
“说得有理。”
公孙霸很认同孙女的分析。
“也许他们和项家有过节,故意要把水搅浑。”
公孙兰没有应声,沉吟稍顷,忽然站起身来,面对公孙霸,左臂下垂,模仿瘦高男子的动作,右臂骤然发力,立掌如刀,直取中宫。
“爷爷,您认得出来吗?这是什么招数?”
这是瘦高男子在危急关头施展出来的拼命招数,应该是他的本门武功了。一般来说,在这种要紧关头,是做不了假的,自然而然会用上自己最熟悉的招数。
公孙霸已经愣住了,良久才缓缓点头。
“单刀赴会!”
“这是燕家的传承……”
第68章 吴山乡
公孙兰回省城的同时,燕飞扬和李无归驾车去了云白县。
云白是卫周市下辖的一个县,县城离卫周市不太远,四十多公里,卫周通往云白的省道线,路况还算不错,前些年集中修了一下路,交通便利了许多。
燕飞扬李无归赶到云白县城,只用了一个小时,但在云白县城最终确定梁文窝藏赃物的地点,却花了近两个小时。
燕飞扬的脸色有点苍白,呼吸也变得急促而沉重,显见得这个定位的过程,让他耗费了太多的精力。虽然说“九息服气”和“逆知未来”是燕家的两大传承,燕飞扬也堪称是天才,但毕竟年纪太轻,修为还是太浅,三脉术士的功底,要做到这些,很不容易。
好在这一回他们得到的资料足够多,不但有梁文的新鲜血液,还有其他物品,燕飞扬还面对面和梁文对决,这些都是极好的条件,为燕飞扬最终定位他的巢穴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云白县城不大,但也不算太小,在卫周市的辖县之中,云白因为离卫周近,和其他几个县城比较起来,还算是比较“繁华”的。
不过在真正的城里人眼中,这个破破旧旧的小县城实在有够古老的。
梁文的巢穴在云白县城老街的一个院子里。
这是一个古老的四合院。
破败不堪,绝对已经够得上危房的级别,但还住了两户人家。燕飞扬和李无归没有从正门进入。虽然他们知道,就算大摇大摆地走进去,将梁文的住所搜个底朝天,那两户人家也绝不会多管闲事的。
他们在四合院的后墙上,找到了一个后门。
这几乎是必然的。
作为一个流窜犯,梁文肯定要为自己准备一条逃跑的道路。如果这个四合院和他租住的厢房,只有一扇门可以进出,那就差不多是个绝地,通常来说,像梁文这样有经验的犯罪分子,是不会租住这种房子的。
后门上了门闩。
不过对于李无归来说,这完全没有任何作用,他随便用刀子一扒拉,门闩就开了。
两人轻而易举地进入了梁文的房间。
这间外表看上去陈旧不堪的厢房,屋里到还不算十分破旧,配置了合用的家具,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卫生间,可以小便。
屋子里十分黑暗,梁文挂了很厚实的窗帘,在在都显示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流窜犯必备的“素质”。
燕飞扬和李无归轻而易举就在靠墙的木柜子里找到了那个编织袋。
很结实耐用的那种。
打开编织袋,里面是一捆捆的百元大钞,还有不少五十元一捆的钞票,当时时间紧,银行已经下班,萧雄一时间凑不齐那么多百元大钞,其中许多都是用五十元一捆的钞票来代替。
导致这个编织袋很沉重。
简单清点一下,整整一百万,一分不少。
燕飞扬和李无归相视一笑。
“这下不但莱卡相机有了,连红外仪,伤痕探测器都有了着落……”
李无归大喜。
两人早就商量好了,找到这笔钱,不必还给萧雄。
他们还有很多其他的用途。
他们需要消业,萧雄也需要消业。
“把钱装上车,我们回吴山。”
燕飞扬当即做了决定。
“好咧。”
李无归爽快地答应一声,随即胳膊叫劲,将编织袋提了起来,大步出了房间。燕飞扬很小心地将后门的门闩闩好,纵身从不高的院墙上翻了过去。
两人迅疾消失在七拐八弯的街头小巷之中。
在卫周市,吴山其实是一个大地名,泛指卫周市中部广大的山区。这是一片混沌的原始山林,纵算在最高等级的军用地图上,吴山深处也是一片空白,只大致标注了最高的几座山峰和海拔高度。
自古到今,吴山深处就没有人全部探测清楚。
不过在浩源县,吴山则是一个很具体的地名。
浩源县吴山乡。
云白县过去,就是浩源县。
浩源县是卫周市公认的落后地区,全国贫困县,不要说和卫周市区没法比,就算和临近的云白县比起来,也相差甚远。
浩源县有一小半的辖区,都是未经开发的深山老林。
吴山乡在地图上并不是浩源县最偏远的山区,却已经是最边缘地带的建制乡镇。吴山乡再往深处,就是原始森林了,那里只有一些零零碎碎的山民村落,一部分有登记,多数的山民村落,甚至在政府部门的册子里,都是没有记录的。
统归吴山乡管辖。
吴山乡是浩源县的“流放地”,几乎就没有什么人愿意去吴山乡工作,连去挂职,蹲点都不愿意。
实在太落后,太偏远了,与现代生活格格不入,完全不搭界。
在那里,不要说电脑,电影,KTV这些,连电视机都是稀罕物,甚至连用电都是限制供应的,文娱生活之贫乏,简直难以想象。
只有犯了错误的干部,才会被“发配”到吴山乡去,基本上只要在吴山待上一年半载,所有“发配”来的干部都会痛哭流涕,向上级领导痛悔自己的错误,保证再也不敢了,领导指到哪就打到哪,绝不敢有二话,只求领导赶紧将自己调回城里去。
只有苟乡长是个例外。
苟乡长不是土生土长的吴山人,是十几年前自动自觉到吴山乡来上班的城里人,据说还是科班出身,老家是省城的。自从到吴山之后,苟乡长就在这大山深处扎了根,一扎就是十几年,当乡长也有七八年了。从风华正茂的小伙子,硬生生扎成了快五十岁的中年人。
曾经有上级领导同情他,想要将他调回城里去,也享几年清福。
结果被苟乡长谢绝了,信誓旦旦地对领导说,下定决心扎根基层,为山区人民谋福利。感动得上级领导眼泪哗哗的,后来还派了报社电视台的记者专程赶赴吴山采访,将苟乡长当成了好干部的典型来宣传。
不过苟乡长固然精神可嘉,但他当乡长的这些年,吴山的改变还真的不大。
哪怕苟乡长再有改变吴山落后面貌的决心和勇气,奈何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
没钱,什么都免谈!
浩源县也好,卫周市也好,乃至益东省,都缺钱。
谁也不会将大把的金钱丢到吴山这个无底深渊中去的。
苟乡长也只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搞些修桥铺路的工作,尽力为山民谋些福利。
好在吴山的乡民并没有觉得现在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不好,自古至今,先辈们都是这样,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面朝黄土背朝天。
苟乡长,吴山乡政府的存在,更多的时候是一种象征,表示这里也是有王法的,并非化外蛮夷之地。
苟乡长的日子过得清静而悠闲。
尤其是最近几年,他更是越来越“懒”了,过惯了闲云野鹤般的日子,连去县城开会都不怎么热心,除了非得要他这个一把手去参加的会议之外,其他不要紧的会议,总是委派自己的副手和下属去参加。
当然,大家如果认为苟乡长是个未老先衰,四十几岁就佝偻着背,咳嗽不断的小老头,那就大错而特错了。
苟乡长身高一米七五,比这里大多数山民都要高得多,无论什么时候,衣服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腰板挺得笔直,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颇有几分“土皇帝山大王”的威风。
吴山乡的干部群众都很信服他。
这一日,苟乡长点起一支烟,站在离乡政府不远处的浩源河岸边发呆。
浩源河起源于吴山,流经浩源,再到市里,汇入更大的河流。
这里虽然也算是浩源河的源头,却是水流湍急,岸边悬崖陡峭,一进入雨季,河水暴涨,生生将河对岸的乡民们隔绝在另一头,需要步行十几里地,才能从另一处吊索桥过河。
苟乡长一直想在这里修条桥,就是没钱。
这个事让他有点郁闷。
直到一台桑塔纳忽然停在他身边,发出刺耳的刹车声,才将苟乡长从沉思中唤醒。
“苟叔。”
从车里跳下来的是燕飞扬和李无归。
苟乡长就笑了。
这两个小子,在吴山乡算是名人,居然不但考上了高中,而且考上了卫周一中这样的全省重点中学,简直就是吴山的骄傲。
不过苟乡长和燕飞扬李无归的关系,可不止这么简单,他正儿八经算是燕老爷子的徒弟,跟着老爷子学了不少强身健体的窍门,不然那能显得这么年轻?和李不醉两口子的关系也处得非常好。
燕飞扬和李无归,都叫他一声“叔”。
“怎么,还在为修桥的事犯愁?”
李无归笑着问道,递给苟乡长一支烟,自己也叼上一支。
“可不是吗?上边已经答应拨款了,就是不知道钱什么时候能到位,等到了雨季,施工就变得困难重重了……”
苟乡长就着手里红红的烟屁股点起了香烟,深深吸一口,说道。
燕飞扬将三枚重宝在手指中飞快地转动着,微笑说道:“没事,钱我们已经带来了,五十万,够不够?”
“够。”
苟乡长笑得眼睛都眯缝起来。
两个读高中的小后生,一开口就说给他五十万修桥,这位乡长同志居然毫不起疑,连眉毛都不掀动一下,觉得这一切都是如此的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也算是咄咄怪事了。
苟乡长的脑回路果然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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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小姑娘的心思
公孙兰手里拿着一本线装书,缓步向操场走去。
眼下是下午放学时间,卫周一中校园内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多数老师同学不是忙着回家,就是往食堂跑。也有部分老师学生去往操场。
尤其是这些日子,去操场的人渐渐多了起来。
原因倒也简单,天气渐渐炎热,正是活动筋骨锻炼身体的好时候,篮球场上变得特别热闹。每天下午放学之后,数个篮球场都会被占满,到处都是叫好加油之声,端的是热火朝天。
每到春夏季节,卫周一中就要举办一些小型的篮球比赛,有正式的也有不那么正式的,不过每次比赛,都能吸引一大批人围观看热闹。
除了本校的老师学生,外单位也有不少篮球爱好者跑到学校操场来打球。
公孙兰在卫周一中已经成为一道极其靓丽的风景线,每次她走在路上,都能收获到最大限度的“瞩目率”,不但是学生,许多老师,无论单身的还是已婚的,都会有意无意地向这边看过来。
公孙兰喜欢看打篮球。
也算是一中消遣。
燕飞扬和萧潇走在她的身后,隔着三四米的距离。
萧潇放慢了脚步,有意无意间,让这个距离拉得更远些。
公孙兰没有出现之前,萧潇是卫周一中公认的校花,连很多老师都是这么私下议论的。这姑娘是真的很漂亮,家庭又那么富有,简直就是万千宠爱集于一身。
萧潇早已经习惯了那种万众瞩目的“焦点生活”。
但现在,她却不得不离公孙兰远一些。
单论漂亮程度,公孙兰不见得就胜过了她,若论娇俏妩媚,青春活力,萧潇还更胜一筹,公孙兰太素雅了。然而正是这种素雅,让公孙兰拥有了与众不同的气质,那种飘然出尘称,宛如神仙姐姐下凡的味道,是如此的独特,惹得无数男人心痒难搔。
相对而言,萧潇还略显青涩了些。
萧潇是含苞待放的牡丹,暂时还没有展现出最娇艳的一面,公孙兰则是完全绽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