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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蝶-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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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其实,我没有任何不良喜好。”
  我一边听着爷爷的话,一边在院子里随便逛着。院子里有条黄狗,耷拉着耳朵没精神;有口井,井边是把特别大的扫帚;井的对面是个小猪圈,林音的爷爷奶奶年纪大了,不再种田卖粮,全靠养几只猪贴补家用,我去的时候,只剩下了两头,它们拱在一起睡觉,我想给它们各自取个名字,可我做不到,因为它们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晚饭总是简单,炒笋瓜,或者黄豆芽,好些的时候,会炒个蒜薹鸡蛋。但在简单中,自有一种美好。老爷爷给老奶奶夹菜,保姆给老爷爷倒酒,林音倒是有点受冷落了,所以我捡个机会就给她夹点她喜欢吃的。这是第一次我在一大家其乐融融的人中间吃饭,我很珍惜这种美好的感觉。为了报答她们,我会帮林音洗洗碗拖拖地,而且我觉得这样做,可以帮林音争取更多的时间学习,至于那个保姆,好像工作就只是照顾老奶奶,其他的杂事不归她管。
  有一天我去的时候,从路边摘了些樱草花给他们带去。等我进院子的时候,老爷爷正在台阶前抽烟,我本想劝他不要抽的,可想到我自己也深受烟瘾毒害,知道习惯抽烟的人再去戒烟是多么困难的过程,也就没多管了。我把樱草花放在瓷罐里,给他们稍显冷清的院子添了些活力。林音也很高兴,发现再普通不过的樱草花经过简单的摆弄,竟然也可以这般迷人。晚饭后,老爷爷准备好些热水给老奶奶洗头。林音说这几天学累了,就和我在院子里休息,也不怎么说话。看着老夫妻们脸上的微笑,我觉得她们一定幸福极了。可别人的幸福总是会给自己带来不经意的伤感。我真的有些羡慕他们,甚至是嫉妒了。老人们像倦飞的鸟,在巢里相互取暖平静地度过生命中的最后时刻,我却孤苦伶仃无依无靠。不过,无论怎么说,孤苦伶仃总好过活在坟墓里。这样想多少能给自己带来点安慰。
  “林音,你的爷爷奶奶真恩爱,我真羡慕。”
  林音还是一语不发,面露苦笑。可怜的孩子,她肯定还在为中考的事情担忧着,我下定决心,如果她没考上,我是不会让她嫁给那个鳏夫的。
  可能是因为我的童年缺少温暖的缘故,我很喜欢这一家子,除了那个保姆。爷爷奶奶管她叫小李。我觉得小李比我大不了多少,但比我还要冷漠。她眼睛尖尖的,嘴唇特别薄。她看林音的眼神,以及看我的眼神,总有一种不知道从哪来的倨傲。
  有一次我陪林音在院子里散心,想分担下她的压力。
  小李走过来,“伊蝶,你上次带得那条围巾借我几天吧。”
  我不喜欢她,就不想借,很冷淡地说,“你要围巾干什么?”
  她笑得非常夸张,还有点低声下气,“我想给我弟弟织条围巾,可我没有样子去照着做,所以……”
  她这样说,我还能不借吗?更何况林音还在我旁边,我不想给林音留下不好的印象。
  “可以是可以,你珍惜些,我就那么一条。”
  “当然,你放心好了,我织完就给你。”
  过几天,我正帮林音打扫,爷爷把我喊进屋。
  “伊蝶啊,”爷爷递给我一个包裹,“这里是衣服,但是有些破损了,你把它交给小李,让她打些补丁。”
  “爷爷,我也会一些女红的,我来帮你做吧。”
  “不,不用了,这种粗活还是交给小李吧,我看音音这两天不太爱说话,还得麻烦你辛苦辛苦,多陪陪她。”
  “我在您家吃了那么多天白饭,陪陪林音那是应该的。”
  我去保姆的偏房把东西给她,“林姐姐,这是爷爷交给你的衣服,让你缝补缝补。”
  “知道了。”她把东西接过去,就头也不抬了。
  她看我站在这里,就说:“还有事吗?”
  “我想看你怎么缝补衣服的,我虽然会些织织补补,可水平太低。”
  “我织东西的时候不喜欢有人在身边。”她连眼皮都不抬一下。
  有些人就是让人讨厌,让人讨厌的也不只她一个,要是因为每一个这种人而生气,这日子就一天也过不下去了。我不再理她,转身就走,也没有把门狠狠摔上,显得我跟她一样似的。出屋的时候,我瞥见我的围巾被揉成一团被放在一个小塑料袋里。她就是这样对待我的围巾的?要不是看在林音的份上,我估计我又要发作了,毕竟那几天心情总是很糟糕。
  是的,我的心情很坏。我来到这里快两个月了,我什么都没种成,两个口袋里快穷得只剩下秋风了。除了晚上能和林音说会话,白天我几乎都是在跟我院子里那些怎么也不愿开花的花说话。秋天来了,叶子黄了,鸟儿们飞走了,这些,都徒增了我的难受。从前过久了纸醉金迷的日子,身体有了惯性,每天夜里辗转反侧难以入睡。这也是代价。我翻开《庄子》,希望可以让自己燥热的心安静下来,可一个个我看不懂的方块字让我眼花缭乱更加烦躁。这里的生活不诗意,充斥着赤果果的无聊苦闷。幻觉破灭了,现实以一种残酷的方式呈现在我眼前。我想回去了,我想放弃了。都说田园生活有着宁静的美,可为什么我尝到的却都是苦涩?老师以前教过我们许多东西,像田园生活是美好的,相貌是不值得重视的。可当我们照着镜子,出现的却是一张自己都不忍看的脸,尤其是自己有了心上人之后,谁还敢说,脸部生硬的线条对自己的心情不会产生沉重的打击?鸟儿们无毒无害,人人喜欢;癞哈蟆无毒无害,人人喊打。
  我要重操旧业吗?这也未尝不可。做那行做到35岁再退休,到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找一个老实的男人嫁了算了,这是我们这些人最基本老套的结局。未尝不可?可又有什么是可以的?还是说别无选择?或者说太过懦弱?如果我又回去了,这些天又算得上什么?好不容易摆脱,怎么可以再回去?可生活总是艰难,不在艰难里忍耐,就在艰难里沉沦,沉沦带着自我放纵的快感,有种往下坠落时特有的刺激,可是这种蹦极的下面不是水,是倒刺。明知道是倒刺,可有时还是义无反顾,因为有着能快乐一天是一天的念头。道理我都懂,可道理没什么用,因为有时不是自己去自甘堕落,而是堕落主动来寻找自己,而且会找到自己。我需要一个赵盼儿来救我,可赵盼儿只存在于戏曲里。
  我感觉自己是个扫把星,不仅是霉运飘到了我身上,我走到哪里,还把霉运带到哪里。在我到这的第五个星期后,林音的爷爷得心脏病去世了。林音的家乱成一团,林音奶奶哭得不省人事,林音的功课更是彻底放下了。最初的两天最是难熬,我一直都陪在林音身边,我们两人一起哭得泣不成声。三天后,林音的爸爸妈妈总算是回来了。回来的第一天,林音爸爸揪着林音的头发就往石井的边上砸去,嘴里大骂林音没有把老人照顾好。我拿起大扫帚就去狠命阻止他,可林音还是被砸了一下,额头由红到紫,缕缕血液不停地冒出来。
  “你他妈疯了吧!”我拉起林音就要出去,我感觉这里的空气里漂浮着一种疯狂的气息,再待一会,林音指不定被折磨得成什么样,可怜的林音,脸色惨白,被吓得魂不守舍,连哭都不会了。
  “你走,你走,你走了就别回来。”林音爸爸气得浑身颤抖,我不明白,家里的一切杂物都是林音处理的,一个初中生还要怎么做?他有什么值得生气的?生老病死,本就是命数,拿小女孩出气算什么?
  林音挣脱我,跑到他爸面前,扑通一声就跪下了,她爸一脚把她踹倒,然后去炉子那用火钳子夹了块烧红的炭回来想继续施暴。我迅速抱起林音,不顾她的挣扎,带她去了最近的医院。

  第 13 章

  “林音,你是不能回家了,跟我住吧。”我握着她的手。
  “不,都是我不好,是我没照顾好爷爷奶奶,是我不好,他们要打要骂,就随他们去吧。”
  “可你还要中考呢,你现在回去,怎么学习?就算你有错,等中考过后,尘埃落定,再去补偿也不迟啊。”
  “我,我……我不知道。”
  医生给林音包扎好了。我们在泥土路上走着。我再三劝着她到我家住几晚,可她怕她爸爸找到我家来连累我。这一次,我没有顺着她的意思。
  第二天早上,他爸爸倒是真的来了。不过是道歉来的。他们父女抱在一起,我悄悄退回屋里,把空间独自留给他们。我看到床边的《庄子》,被我昨晚随意放着,一页一页的纸在风里翻动。我知道,像他爸爸那种人,暴躁是永远的主旋律,善心发现不过是昙花一现。
  林音回家了。暴风雨暂时平息了。这里充满这悲哀和压抑,我决定要走了。在城里,像是有个无形的磁铁,在不断诱惑着我,我心烦意乱,不想在这里再多呆一秒。我最后去趟林音的家,同她告别,顺便要回我的围巾,可保姆人间蒸发了。
  我回到自己的家,打点好行李,把《庄子》一把火烧成灰烬。有人敲门,“林音吧?”我想,这孩子肯定是舍不得我。
  警察站在门口,“是伊蝶女士吗?”
  “我是,你们有什么事?”我不由紧张起来,会不会以前那个夜场暴露了,警察逮捕漏网之鱼来了?
  “你涉嫌谋杀被捕了。”
  什么?涉嫌谋杀?这是我这辈子听过最不好笑的笑话。他们给我戴上手铐,警车飞驶,就这样,我又回到了城里。
  我在监狱里待了三天,吃了三天牢饭。从前的姐妹说监狱里的馒头特别好吃,现在我也吃到了,和土也差不了多少。一开始特别害怕,我怎么就莫名其妙担上了谋杀的罪名?我没钱请律师,我很担心自己会稀里糊涂地被枪毙掉。
  三天后,有人来找我,那人叫马二虫子,夜场经理最得意的跟屁虫。
  “哟,哟,真没想到,才几天没见,伊蝶啊伊蝶,都已经会杀人了!”
  “我没有!”我懒得理他,他来这里,准没好事。
  “那到底怎么回事,说说啊,说不定我还能把你捞出去。”马二虫子坐在凳子上,大腿翘着二腿,慢悠悠点支烟,一脸准备听戏的表情。
  “我怎么知道怎么回事?我杀谁了?”
  “林老头啊,你不认识他?”
  “胡说,他是得心脏病死的。”
  “伊蝶,这你就太天真了,你真以为法医会查不出来真正的死因?你说你,杀人也不毁灭证据。林老头被你用围巾勒死后,你怎么就把那条围巾随便扔呢?警察一查,好家伙,全是你指纹。”
  我听后全身冰冷,各种思绪纷至沓来,如果马二虫子所说不错,这一定就是小李的阴谋。
  “伊蝶,你不说话,这算是默认了?”
  “那条围巾我借给别人了,我没杀人!”
  “哦?”马二虫子身体前倾,脸上的表情耐人寻味,“借给谁了?”
  “他家保姆,姓李。”
  “这样啊,那这么说你是清白的喽?”
  我从马二虫子那接过来烟,一口一口地吸着。
  “那既然这样,我可以替你担保,怎么样?保你出来。”
  “然后呢?"我问
  “没然后了呀,反正你也没工作,回我那呀,自从你走了,顾客可是少了不少。”
  我沉默不语,内心纠结。如果这次回去,我清楚,很可能会沉沦到底无法自拔;如果不回去,我下半辈子就可能只好困在监狱里了。
  “哎,这有什么犹豫的?你又不是没做过,做妓。女这一行,做一次是妓。女,做一百次也是□□,做一次只能得到一笔生活费,做一百次就足够你养老。再说,靠腿儿活吃饭的又怎么了,那就不算是劳动了?你不会真打算入册吧?我告诉,监狱里全是同性恋,这可比你在外面摆地盘子恶心多了。狱警也是臭子点,你在里面,只有更惨的份儿。”
  马二虫子剖析无情,却言之有理。我答应了。几天后,我被接了出去,当天晚上没有好好休息,就被他们强迫着回到夜场。警方开始对小李全城通缉。
  夜场笙歌乱,酒肉臭,五光十色的霓虹天天对我挤眉弄眼。长时间的透支,身子一点点衰弱下去,和同龄女孩比,更显苍老,皮肤暗黄,长了不少斑斑点点,每天不画妆,不会出门。可比外貌一天天丑陋下去还要可怕的是我快要麻木了,我没有了新的思想,旧有的支撑着我的那些观念早就被淘汰了。我走着,却不知道为什么;在酸臭粗鄙的酒囊饭袋中间笑着,却没了恶心的感觉。肉体烂得不成样子我也认了,可灵魂无情破裂一片片剥落,散落地上,被来来往往的人和自己作践着。生活是什么还说不上来,赖在身边不走的却是这许多的渣滓!
  七月一号的下午,我还在床上睡着,头疼欲裂。手机突然响起,那头是林音,哭得很伤心。我知道,她落榜了。
  林音告诉我,落榜之后她妈妈便决定把她嫁人,她绝食抗议换来的却是一顿暴打。她离家出走了,除了我这里,天大地大,已经无处容身。我跟马二虫子请了假,连夜把林音接到自己身边。在汽车站找到她时,林音正发着烧,头发凌乱不堪,双眼红肿,嘴唇被咬得发紫。我拉开她的衣袖,看到的是被皮带狠抽后留下的红印,鼓起来,快要滴出血来。
  照顾了林音两天,她的烧总算是退了。这两天里,她几乎都是半昏迷状态,偶尔胡言乱语,好容易睡着了,却又被恶梦惊醒。等她情绪稳定下来后,我带她去了新开的迪士尼乐园散心。
  那天是工作日,乐园里的人并不多。跟着动漫人物的游。行走了一段后,我们去了恐怖屋。说来好笑,我跟林音,一个麻木,一个伤心,在恐怖屋里,谁都没感觉,虽然一会有夜叉喷火,一会又是恐龙非常逼真地叫着,我们做的车子也时上时下,有种云霄飞车的感觉。过了恐怖屋,便是海盗峡谷,我带着林音坐着快艇在峡谷漂流。我跟别人学过开车,开车的风格属于奔放型的,这也就是我迟迟不买车的原因,我开船也一样,我把船开得飞快,不时急转弯,水流溅起,和洗凉水澡差不多。峡谷两边,是两人合抱般粗的树,非常密集,有些已经长到了悬崖峭壁上。在树干处,有三两只猕猴羡慕地望着我们。
  “姐姐,你别开那么快!”
  “啊,速度就是激情,林音,你就缺这个!”
  刺激舒缓了压抑,等上岸,林音的情绪好多了。我们接着去最高处的瞭望台,从台里的望远镜,可以看到迪士尼的全貌。我们坐在塔里,背靠背。
  “姐姐,我不想回家了。我想跟你一样,在社会里闯荡。既然你能过得那么好,我想我也能。姐姐,你在哪里工作,你们那里还收不收人?”
  “姐姐我啊,”我把烟掏出来,又把烟放回去,“在一家酒店上夜班。不过那里不招人了。现在是暑假,可以先在我家住嘛,到底是上技校,还是提前工作,都不着急做决定啊。”
  “我不想上技校,别人都说,上三年技校,跟没上差不多。”
  “但多上几年学其实也不耽误什么啊,年经轻轻的,你也什么不会,工作也不好找啊。”
  “可姐姐你也不是没上高中吗?”
  “我啊,我,我这是运气好。”
  “那好吧,我再等等看吧。”
  我看了下表,离12点差3分钟,我拉起林音就往山下跑。
  “姐姐,你要干嘛?”
  “跟着我跑就是了,快点,别错过了!”
  我拉着林音一路跑到广场中央,气喘吁吁。
  林音比我小几岁,体能却好许多,“别错过什么?”
  我半弯着腰,大口大口喘气,伸出手指头,“十,九……三,二,一!”
  话音刚落,四周的喷泉倏地喷起,形成三米多高的水墙,一层又一层,把我和林音围在中央。
  “哇!”林音高兴地蹦了起来,又把我紧紧抱住。
  喷泉持续不断,水珠滴滴蹦落,大珠小珠,欢快灵动。阳光变得温柔起来,黄鹂和八哥的叫声清脆婉转。喷泉过后,一道彩虹横跨广场,林音抱着我,伸手去抓它,我相信她是把彩虹握在手心里了,因为她笑得就像是彩虹。
  就这样,林音在我家暂时住了下来。晚上我出去赚钱,白天,她就在家里做一些零散的工作,还有做饭。每次回家,我都很小心,在夜场都要认真洗澡,任何一点的烟味酒味我都不能带进家里。林音总对我感到抱歉,似乎不劳而获寄居别人篱下总是一种会让良心不安的事情。她也总想弥补。每次的饭她都做得很用心,当然,好不好吃又是另外一回事。每次回家,家里地板都是被用抹布一点点擦过的,窗明几净,几乎纤尘不染。
  林音的出现让我一个人的灰暗的生活多了些慰藉。同时,夜场那里,情况也有所改善。

  第 14 章

  我遇见一个人,他叫做周贤。他和其他人不一样。他总是举止优雅,基本来夜场也就是找我们陪陪唱歌而已,从不动手动脚。他似乎去过很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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