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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玉棺外站着三个人,黑炭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便见三个人跳到了玉棺里,其中一个女子更是踩在了他的身上。
“抱歉。”小歌道歉,脚却一点挪开的意思都没有,食金蚁已经跑进来了,虽然不知道原因,但食金蚁不会啃这具玉棺是肯定的,不然巫朗早就连骨头都不剩了。
巫朗看了看三个人,两个是不认识的,还有一个眼熟。“老二?”
卫嘉闻言激动了:“师父。”
巫朗没有叙旧的意思,直奔主题:“谁拿闪电劈我的?”不用看他也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惨不忍睹,身上六成的肉都焦了、熟了,原本他还担心自己醒过来后会肌肉萎缩,如今不用了,萎缩的肌肉全熟了。
卫嘉果断睁眼说瞎话:“徒儿不知。”
巫朗的目光在卫嘉与小歌之间扫来扫去,御风被他直接无视了,御风的身上没有灵力,没法用闪电劈他,那么凶手必然是这两个中的一个。扫了几眼后,巫朗笃定道:“老二,我不记得有教过你说谎。”
卫嘉的脸一下子就垮了下来。“师父,怎么你。。。。。。”眼力还这么好。
“你的眼神不够正。”巫朗道,司掌律法的巫朗,除了实力过人,还必须有足够锐利的目光,否则看错人就可能害了别人。
“师父,若我说,刚才是意外,你信吗?”卫嘉苦着脸问,他怕巫朗,真心怕,虽然他在心里将巫朗当做父亲,但巫朗养孩子,完全是严父形象,几个弟子自小就被巫朗收拾,见着巫朗,很多时候就跟耗子见了猫似的。
“看在你救了为师的份上,为师不跟你计较。”巫朗最后还是决定不跟卫嘉计较。“你也莫要庆幸,此次是我,若换了旁的人,你已铸成大错。”
卫嘉的脑袋顿时低到脚背上去了,按照巫朗殿规矩,他若是错杀了人,后果不堪设想,当然,不堪设想的是他。
小歌笑了笑,颇为佩服这对师徒,三十年没见,这对师徒的感情还挺不错的。
小歌伸手将土灵注入巫朗的体内,土生万物,也滋养万物,是极好的疗伤灵力之一。巫朗身上的焦炭纷纷崩落,露出了焦炭下新生的肌肤,不过。。。。。。恢复是恢复了,但只恢复了一层皮与经脉,皮肤之下的血与肉,小歌没管,因为某些原因,她的灵力不能损耗太多,勉强将巫朗给治好就够了。
巫朗疑惑的看着小歌,他没想感觉到,小歌的灵力似乎不止一种属性,巫宗几时出了这么个奇才?“你是?”
“我是巫真,你可以叫我小歌。”
巫朗了然了小歌的资质,连山氏无废物,废物活不到成年。“连山氏的后裔?”
“嗯。”小歌点头。
御风插道:“我说,你们先想想怎么对付那些蚂蚁可好?”虽说食金蚁没爬到玉棺里来,但他可不想跟巫朗一样在玉棺里冬眠。
巫朗闻言道:“玉棺之下有一条通道。”
小歌闻言大奇:“既然有通道,你为何不逃走?”还呆在棺材里冬眠了三十年,他们若是不来,巫朗可能就得在这冬眠到死了。
“跑不掉。”巫朗淡淡回道。
三人闻言不由仔细打量了下巫朗,这才注意到一个问题,说了这么半天,巫朗就没挪动过位置,哪怕一条腿正被小歌踩在脚底下。
御风低下身子将巫朗扶着坐了起来,同时意识到了问题,巫朗都皮包骨头了,但这分量。“你的身体?”怎么感觉跟金属铸的一样?
小歌忽然伸出手在巫朗的身上默了起来,在御风眉头皱起,快发火时立刻将手缩了回来。“你身上怎有那么多蜈蚣钉?”密密麻麻四十多根,睢景王是得多恨巫朗才能这么丧心病狂。巫朗全身的经脉都被蜈蚣钉给锁了,半点气力都使不上,灵力更是被封,难怪巫朗会选择躺在玉棺中冬眠。
巫朗讥笑:“自然是睢王于怕我逃出荪王陵找他报仇,却又不想杀我,以蜈蚣钉锁我的力量,让我逃不出王陵,自生自灭。”
御风问:“你逃出去难道不会找他寻仇?”他没觉得睢景王的手段有什么问题,惹上巫朗这种人,杀了最绝后患。
巫朗问卫嘉:“老二,我被困于此多久了?”
“近三十年。”
近三十年?巫朗算了算寻常人的寿命,黔首能够活到三十岁便是长寿,贵族倒是长寿一些,不被杀死的话,能活个四五十年。“睢王于可还活着?”
小歌坐在玉棺的边缘道:“睢王于的谥号是景王。”
谥号都有了,人自然是已入土为安,巫朗道:“我不会找睢王于报复。”
小歌与御风俱是无语,人都死了,你找谁报仇去?
卫嘉将巫朗背在了背上,同时问:“通道在玉棺下面?”
巫朗点头。
小歌与卫嘉不约而同的看向御风,御风见了,拔出了龙渊剑,看得巫朗眼眸微讶,做为十巫,龙渊剑的凶名他是知道的。
御风拿着龙渊剑在玉棺的底部切割起来,很快切割出了一个洞,玉棺之下果然是空的。
御风正要往里跳先行探路,便见一只形似穿山甲的动物从洞中钻了出来,跃出玉棺后立刻钻入了食金蚁群中敞开了嘴巴大快朵颐。
“原来食金蚁的天敌长这个样子。”小歌叹道。
卫嘉不关心食金蚁的天敌长什么样。“师父,这底下?”
巫朗回道:“养了不少东西。”
“你知道多少?”御风问巫朗。
“大部分都不是问题,打不过本座也知道绕开的法子,但。。。。。。”巫朗微叹,这座王陵,刚到时他都摸熟了,但。。。。。。“这座王陵中养了一条巴蛇。”
巴蛇?
御风不知道巴蛇是什么,没感觉,但卫嘉与小歌知道,巫宗的典籍《大荒经》有记载,巴蛇吞象,三年而出,那可是真正的庞然大物。
见卫嘉与小歌的脸色不太对,御风问:“巴蛇很难对付?”
“那是异兽。”卫嘉回道,大荒异兽,不管是什么品种,都不是善茬。
“巴蛇,是一种能够将一头猛犸给一口吞了巨兽,很厉害。”小歌解释得更为仔细了一些。
御风问:“那巴蛇可有天敌?”
小歌看向巫朗,做为巫朗殿主,又在宁州蹲了那么多年,不可能对巴蛇一无所知。
“天敌?巴蛇没有天敌。”巫朗随口道,活成巴蛇那个程度,什么天敌都不是天敌了。“不过想要通过巴蛇那里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
卫嘉问:“什么法子?”
小歌微微皱眉,直觉告诉她,巫朗不会说出什么好听的话来,果然——
“荪王在巴蛇驻守的出口留了话,只要付渡资便可通过。”
“渡资?”小歌不好的预感更强烈了。
“到了你们就知道了。”
所谓的渡资很简单,便是请巴蛇饮些东西即可,出口处有一只青铜鼎,当血液注满鼎内的时候巴蛇会过来饮血,饮够后便会打开出口。
小歌将荪王留下的以血赂蛇过路四个字看了一遍又一遍,最终不得不佩服荪王的抽疯程度,得多闲才能修建这么一座变态王陵?而这样的渡资,难怪古往今来活着出去的人都疯了。
放谁的血?
这是个问题,御风的目光不由在卫嘉与巫朗的身上逡巡着,小歌在御风的脸上揪了下。“别看他们,每个人放些血。”
御风瞅了瞅鼎,青铜鼎的个头不算大,但也不小,足够盛满一个成年人全身的血液。
“虽说鼎内的容量需要一个成年人全身的血液,但我们可不止一个人。”小歌边说便抓起御风的手割了一下,殷红的血液汨汨流出。“每个人放一点。”
卫嘉感觉了下巫朗的身体状况,道:“师父的那一份我来承担。”他可不想刚救出巫朗就给巫朗送葬,他是想当巫朗,但那的前提是师父寿终正寝,即便不能寿终正寝,也应活得久一些。
“我的那份你包。”小歌对御风道。
“好。”御风没意见,他也舍不得小歌受伤。
卫嘉对小歌佩服道:“巫真你也不怕他失血过多而亡?”
小歌不以为然:“他只有一条命,而我若失血过多,必然一尸两命。”
一尸两命?正在放血的御风闻言不由愣住。“两命?”目光在小歌的身上逡巡,最终落在了小歌的小腹处。
小歌点头。
御风的脸色顿时垮了起来,让期待他露出高兴之情的小歌的脸色立时阴沉了下来。“不高兴?”
御风果断摇头。“不是,我只是不想禁欲。”
小歌的眼睛不由在周围寻找了起来。
“小歌你找什么?”
“找个东西敲碎你的脑袋看看里面是怎么长的。”
当鼎内的血液留到一定程度后,体型庞大的巴蛇慢吞吞的挪过来进食,用完后便用尾巴推开身后的大门,同时让开了道路。
小歌在心中算了算,发现刚才留的血液相当于一个人全身的血液,而鼎内的那些血色痕迹的高度,也是一个或多个人全身血液注入其中后的高度。她几乎是立刻就明白了荪王的意图,进入王陵中的人,若想活着出去,人数若超过了四个,必须牺牲一个人流干全部的血。荪王的这座王陵鞭挞的是人性,无怪乎那些最后活着出去的人会疯,小歌相信,王陵中的机关绝不会少,他们若非有巫朗带路绕过了大部分机关,换了别的队伍,一个个走过来,最后再杀死一个同伴放血,不疯也得疯。
只是。。。。。。荪王大概也没想到后世会出小歌这么个极品,放血不放一个人的,而是所有人都放一部分,由此凑够了过路费。
出了王陵便是濁山古老的万年山林,小歌考虑了下,最后还是没去找风霁云,而是带着巫朗北上去黎山找苏三七,巫朗那一身的蜈蚣钉,钉久了,他也该废了。
☆、一家团圆
莽莽黎山数百里,在遥远的上古,这片山脉以及周围百里的山头平原都是巫咸殿的产业,如今虽然失去了名正言顺的所属权,但苏三七在黎山中重新修建巫咸殿,也没人敢说不行。至于黎山周围生活的山民,多为几千年前逃过古洛国屠刀的巫咸殿药奴后人。对于这些人,巫咸殿是愧疚的,若非巫咸殿三千年前巫咸殿的覆灭,黎山方圆五百里也不会遭到古洛国的血洗。因此苏三七也无意让他们搬家,双方倒也相安无事,苏三七甚至还让山民帮忙修建巫咸殿,在山民中收录新鲜血液。
苏三七给的条件优渥,因此虽然黎山几千年没人居住,环境原始得可以,但不过数年的时间,黎山便完全变了模样。黎山共有九河二十八峰,苏三七择了主峰巫咸峰为核心,自巫咸峰向周围扩散修建宫阙,宫阙覆压了整个巫咸峰的山巅部分。
上古时,巫咸殿也是这般,宫阙自巫咸峰向外蔓延,最鼎盛时,黎山二十八峰皆有一座庞大的宫阙,人来人往。如今的巫咸殿自然没有了上古时的强盛,但苏三七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比起最落魄时的巫咸,他已经好很多了,要知道上代巫咸苏夏初时就是个光杆殿主,巫咸殿如今的盛况还是苏夏为了推广医道晚年致力于传授弟子才有的。并且,巫咸殿只是不能和上古时相比,但与如今的其余巫殿相比,巫咸殿是最鼎盛的,其余巫殿,除去巫礼殿与巫彭殿因为情况而维持着古老的状态,其余都已落魄得整座巫殿能有百名巫便是不易。
小歌呵了口气,呵出了的气竟然是白雾状的,御风见了,坚持的将自己的大氅披在了小歌的身上,皱眉:“都双身子了也不注意些。”
小歌无语,她哪想到苏三七会这么奇葩,竟然将宫阙给修建在了山巅,巫咸峰海拔两万四千尺,山巅部分终年积雪,虽说人族的王公贵族有在山上修建别院或行宫的习俗,但绝没人会将宫阙修建到山巅来,最多在半山腰。山巅的海拔太高,爬都能爬死人,而且也够冷。奈何这两个问题对于巫宗而言完全不是问题,海拔够高,正好让弟子爬着锻炼身体,从小到大爬这样一座高山,长大后身体想不好都不行,至于冷?大部分巫在大冷的天都只着一件单衣,山巅的这点寒冷更不是问题,就当锤炼意志与功力了。
因为是本着锤炼弟子来的,因此整个巫咸殿没有炭火不说,也没有御寒的衣物,若是冷了,一碗御寒的羊肉姜汤下去,肯定冻不死人。可小歌此次怀孕虽无头胎那般厉害,却也不是一点反应都没有,闻着羊肉姜汤的膻味,她需要很大的气力才能忍着不吐出来。
若非今日苏三七要给巫朗动手术取出他体内的蜈蚣钉,小歌想过来长长见识,她与御风根本不会出现在巫咸苏三七起居的半夏殿。巫咸峰所有宫室中,半夏殿海拔最高,真正意义上的修建在巫咸峰的山巅上,推开窗户就能看到外头的皑皑白雪,伸出手,浮云自指尖掠过。
小歌几乎是一上来半夏殿就后悔了,这般高处不胜寒的地方,大大父你是如何住下来的?
小歌蹭了蹭冻得有些红的鼻子,冷!宫阙修建在终年积雪的山巅也就罢了,苏三七还奇葩的在半夏殿弄了不少冰晶,小歌虽然理解他的这种做法,有冰晶在,药材与成药不易坏,但这种环境,寻常人真受不了。
御风的眉头越皱越紧,在他看来,小歌如今的做法纯粹是拿自己的身子开玩笑。
看出御风的不耐,小歌赶紧安抚道:“一会就走,一柱香没出来,咱们就走。”
一柱香后苏三七还是没从手术室出来,御风毫不犹豫的拉着小歌下山。
巫咸峰除去半夏殿,还有大大小小近百座院落,坐落在巫咸峰中,根据居住的地位而与半夏殿距离不一,地位越高的弟子,住的地方离山巅越近,当然,武功也很好,否则受不了山巅的奇寒。
小歌住的地方叫连翘院,是巫咸峰中少数几座不折腾人的院落,上古时黎山能够被巫咸殿看中当成自己的根据地,并非完全没有原因。黎山的环境够原始,土壤肥沃,适合植物生长是一方面,但黎山中的温汤水脉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苏三七寻了云中子帮忙,引了若干股温汤穿过半山腰的大片区域,自数座院落的地下流过,一年四季都温暖舒适。原是给那些刚拜入巫咸殿的弟子住的,苏三七人性未泯,也怕把人给整死了。此次小歌前来,考虑到她如今的身体状况,苏三七便将她也安置在了有一股温汤流过的连翘院。
连翘院周围是一大片的药田,巫咸殿将没有建筑物的地方都开垦成了月牙状的田地,种上了草药,自山巅引下雪水灌溉,连翘院所处的半山腰因有温汤流过,最是适合种植药材,因此夫妻俩一路走下来,沿途全是月牙形状的药田,无数弟子与药奴来来往往。采药、洗净、晒干,最后送到山脚的成药作坊,加工成膏药或丸药,也可能送到山巅给懂得炼丹的巫炼丹。
小歌停下来的地方是一片甘草药田,随手拔了一株甘草放在嘴里咀嚼,味道挺不错,可惜嚼了没两口就被御风拔了出来。“你若是饿了,我给你做吃的,别乱吃东西。”吃出问题怎么办?妇人生子如半只脚踏进鬼门关,他已经够提心吊胆了,就别再让他更提心吊胆了。
小歌无言叹息。“我只是怀孕,不是变成了婴孩。”就是对待婴孩也不是这么小心翼翼的,虽然不知道御风是怎么带孩子的,但她想也知道,自己的长子在御风手里,多半是自生自灭的情况。御风的骨子里与她的生父很像,不,御风比云唐更绝,云唐好歹还知道责任两个字怎么写,哪怕想她死,也会看在血缘的份上对她尽责尽力,不会真对她做什么,最多将她丢在药王谷自生自灭,一来保命,二来眼不见为净。而御风,他最多保证珏不被人给杀了,真被杀了,他也一定会报仇,别的方面就完全不保证了。有的时候,她很是怀疑,自己与御风究竟谁才是连山氏的正统继承人,否则怎么她的身上没有连山氏重血缘而不重亲情的冷血特质,御风倒是有,并且很足。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御风搂着小歌道,小歌上一次怀孕,他直接当了鳏夫,只是他比诸方王幸运,三千年前诸方王面对的是有神性完全没人性的神祇,而他面对的是有了人性的小歌。因此诸方王死了,而他的妻子最终回到了他的身边。可幸运这种东西,有一次是已万幸,指望幸运常临门,不如奢望太阳从西边升起。当了一次鳏夫已经够呕血了,再当一次,他真会发疯。
小歌头疼的抓起御风的手跟自己的手比较了起来,御风的身体在十余年前因为她用了药的关系,脱胎换骨,但这十几年,征战四方,又不怎么注意保养,特别是最近几年,完全是往死里作践自己的身体。这身体,说千疮百孔是夸张,但说健健康康一点事更是说瞎话,日后不好好保养的话,御风即便还有二十年的寿命,生命最后的几年也一定缠绵病榻。而这还是他勤习武艺,从未有一日放下武艺的原因,即便身体落下了暗伤也恢复得快的结果,若没有高深的武艺,御风的身体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