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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风摸了摸自己的脸,他看不到自己笑着的样子,但小歌既然如此说,那就应该是好看的吧。
御风还想继续赚钱,或许赚不到很多,但小歌想要打牙祭的时候他可以请小歌吃东西,只是渡头苦力能够赚到的钱小歌觉得少了,她吃一顿御风得做好几日的苦力,因此建议御风去捕鱼。
“在王城,一尾普通的鲤鱼可以卖到五六枚铜锱,即使抓不到鱼,你在水中游泳也可以锻炼身体。”
御风觉得这主意不错,便改行抓鱼。
云水绵延万里,从断云雪山流泻而出,路过中州、沃州,一路向东,最终注入月照海。洛水是云水上游的一条重要支流,同样发源自断云雪山,蜿蜒向西南,流过千里的群山与平原注入云水上游。
辰国王城便修建在洛水之阳,洛水支流众多,除去那些支流,王城中也有着许多的明渠,王城的小儿皆喜欢在明渠中游泳抓鱼虾,小歌的原意是让御风也在明渠中抓鱼虾,就算抓不到可以卖钱的也可以自己解决。但御风觉得明渠中的水太软,不够磨砺人,一定要跑到外面的洛水中捞鱼,小歌无奈,只能奉陪,
洛水下游的水面最少也有两三百丈宽,坐在一边的岸上,眼力不够好根本看不到对岸的情况。除此之外,洛水的水流湍急,在其中游泳所需耗费的气力是明渠中的数倍,御风下水摸鱼,小歌却是怎么都不肯的,她没那个体力,即使有,她的身体也受不了洛水的低温。
因为发源于雪山的关系,春季时,冰雪消融,雪水流入洛水中,洛水的水温是一年中最冷的时候。当然,也是最有好处的时候,雪水流经群山,水中含有很多对人体有益的物质,常在里面游泳,对身体很有好处,可惜小歌的身体消受不起。
不能下水,小歌便拿着鱼竿在岸边垂钓,只是别人垂钓认真的盯着水面,她却是随手将鱼线往水里一甩,然后将鱼竿踩在脚下,拿出一卷书简慢慢打发时间,至于鱼咬不咬钩,最多她今日不吃鱼便是。
小歌虽然钓不着几尾鱼,御风却进步很大,刚开始时水下的鱼儿滑不溜秋的,连最小的鱼苗都抓不着,但渐渐的也摸到了诀窍,观察鱼儿游走的痕迹,出其不意的出手,立刻就能抓到一尾鱼。几日之后,御风每次露出水面都会甩上来一尾鱼或王八,让小歌颇为挫败,这差别也太悬殊了,她坐上一日连一尾鱼都钓不着。
御风摸上来的鱼,太小的小歌都给丢回了水里,但还能够剩余十余尾,有时运气好还能摸上来一尾云鲤。不过云鲤小歌从来都不卖,不是烹了与御风分食便是带回家去孝敬母亲。但即使如此,御风每日捞上来的鱼也能赚到两百多枚铜锱。
赚到的钱御风也不存着,而是背着小歌在王城的大街小巷中寻找各种各样的食肆酒楼,将每一家的吃食都尝遍,主要是小歌尝,御风只能看,肠胃不好的人伤不起。那么多的吃食,小歌也吃不完,每次都是一样尝上几口,剩下的都进了两只肥鸡的肚子里。
小歌养着一对雕,是她阿母在她一岁时送给她的。
当年小歌前脚被送走,小歌的阿母后脚便给她写家书,也不管女儿识不识字。家书写好送到药王谷,女儿不识字没关系,让识字的人念给她听,至于孩子能不能听懂。。。。。。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孩子明白父母是爱她的,没有抛弃她,而是迫于无奈才将她寄养在药王谷那种鬼地方的就行。
小歌本就早慧,再加上天天有人在耳边念家书,在五六个月大的时候小歌便弄懂了那些人天天在自己耳边念的什么东西,虽然不是很懂,但隐隐能够感觉其中的感情,很喜欢,便让别人一遍遍的念,翻来覆去念上一整天,直到整个药王谷再没人愿意给她读家书。
别人不给念,小歌也不生气,抱着帛书自己看,一封家书听人在耳边念了百八十遍,小歌早已倒背如流,一边回忆别人念的,一边看帛书上的字,一遍又一遍。慢慢的,寄来的家书,不用别人念,小歌也能看得懂,她认识上面的字,在别的帛书看到过,看了太多遍,便记了下来,知道那是什么字。
又几个月后,小歌被人落在了书房里,等别人想起来自己落了个孩子时已是一日后,找来的时候发现小歌将书房里所有能够往嘴里塞的东西都吃了后拿着笔在木牍上写起了字,虽然难看,但她写的的确是字。
小歌的阿母知道后便弄来两只还没睁开眼雏雕送给了小歌,让两只雏雕看到的第一个人是小歌,等两只雏雕能够飞了后便让雕担任信使给他们送家书,小歌得自己写家书。
养了快两年,两只雕被小歌大鱼大肉的伺候,称霸西域天空、身姿矫健的碧眼雕硬生生的被小歌给养成了肥鸡,活似圆球,让御风有时很怀疑那两只肥鸡还能不能飞起来,太肥了。且都肥成这个样子了,还乱吃东西,小歌尝过后,剩下的吃食都喂它们,它们都会很高兴的吃得很干净,然后越来越肥。
虽然肥,但御风知道两只雕还是能飞的,碧眼雕原本生活在西域高原之上,猎杀牛羊马,以及各种草原上的猛兽,直接一点就是,只要是动物,都是碧眼雕的食物,但食谱上碧眼雕最喜欢的还是蛇肉。两只雕每日都会去王城周围的山林里猎蛇,蛇肉吃得很干净,蛇胆则留下来给小歌,它们也知道小歌的身体有问题,而蛇胆是好东西,既然是好东西就应该给小歌这个病人,看看有没有用。
蛇胆有没有用小歌不知道,但小歌用药一向谨慎,药王谷的那些疯子没批准的过药材坚决不会碰,但又架不住两只雕的好心,蛇胆丢了也可惜,每次小歌都会将两只雕带回来的蛇胆蒸熟后给御风吃。每次吃得御风都很无语,蛇胆的味道极苦,也是因此小歌才会将蛇胆给他吃。每日七八只蛇胆,御风每日都要花小半个时辰漱口,不然一整天嘴里都只有苦味。也不知两只雕是哪猎的蛇胆,苦得人黄疸水都想吐出来。
唯一让御风觉得不错的是,两只雕除了蛇胆,闲暇时会去周围的山林中寻找珍贵的药材。很多珍贵的药材都是生长在悬崖绝壁上,人迹无法抵达,但两只雕却很容易就能上去,每日都会叼回几株灵芝或珍贵药草,年份都是百年以上的,除了少数对小歌的的身体特别有好处的药草小歌会笑纳,其余都泡酒或做成药膳喂他。那么多珍贵的药材吃进腹中,御风觉得自己快成活药材了。
只是同样是拿珍贵的药材弄养生药膳吃,他越吃越健康,小歌却是老样子,那张精致美丽的脸上,纵然笑眯眯的,却从来都没有过血色,甚至小歌每日服用的丸药也从三丸变成了四丸。
一个多月的时间,御风背着小歌将整个王城所有角落都给逛了一遍,顺便吃遍了所有的食肆。小歌原以为御风怎么也该不耐烦,毕竟她的体重虽然不算重,但那也只是相对于成人,对于御风而言,她的分量并不算轻。背着她在王城四处转,每日都要磨破好几双草履,脚底的血泡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正常人都会受不了。但御风却是汗流浃背都没吭一声,脚上起了泡,晚上拿针挑破了,第二日换双新的草履继续背着她到处走。若非小歌鼻子敏锐,闻到御风脚底隐隐的血腥味,压根不会想到御风的脚底惨不忍睹,这孩子太能忍了。最后忍无可忍的送了御风一瓶治疗外伤的药膏,在御风的脚长好前都不出去了。然她体贴,御风却不接受,仍每日背着她出门转。
对于御风的坚韧,小歌只有满心的错愕与心疼,对于疼痛忍耐力超强的人她不是见过,相反,她身边有很多这样的人,甚至她自己就是这样一个人,即使被人给捅了一刀,也能够面色如常的该干嘛就干嘛,令人看不出半分。但每一个人的对于疼痛的强大忍耐力都是在各种极致的折磨后练出来的,说白了就是麻木,而御风只是一个七岁的孩子,得是怎样的经历才能有这一份麻木?
趴在御风的背上,小歌有些犯困,虽然她每日只给御风吃粥,但御风的食量很大,每日都要吃十几斤的粥,再加上各种珍贵的药材,吃得多,吃得饱,身体自然长得好,养出了不少的肉,比起最初趴他背上一直被骨头硌得慌舒服多了。太舒服的结果便是小歌会忍不住犯困,打了个呵欠,小歌对御风道:“明日我们就不逛了。”
御风不解:“为何?”他看得出来小歌很喜欢这样到处逛,看各种各样的风景,似乎是她以前在药王谷天天对着药材与疯子给憋出来的后遗症。
“王城的所有食肆我都已吃过,没什么要再找的吃食了,以后我们去城外的山林里玩。你喜欢用什么样的武器,我让人教你,到时我们一起去山林里狩猎,山林里比城邑中好玩多了。”小歌笑道。
御风想了想,回道:“剑和弓。”华族崇尚剑,而弓是狩猎必备的工具。
“我明日就找人教你,不过对方的年龄可能不大,但你别歧视他们,还有,会很辛苦。”
“我不怕苦。”御风回道,他什么都怕,就是不可能怕吃苦,学好了剑与弓,他才可能有自保的能力。
“不怕就好。”小歌又打了个呵欠,趴在御风的背上合上了眼准备打个小盹,但合上眼没一会就感觉有点颠。御风背着她的时候都会尽量走得四平八稳,免得颠到背上的她,让她趴得舒服,怎么突然颠起来了?
小歌蹙起两根精致的小眉毛,琥珀色的眸子缓缓睁开,对上了另一双颜色深一些的琥珀色眸子,微怔。
感觉到小歌被吵醒了,御风不由皱起眉头,对小歌解释道:“是一个小孩子偷蒸饼,被卖蒸饼的追打。”若是旁的人,御风可能会同情,因为他也是曾经险些饿死的人,因此他明白饥饿的感觉。依照辰律,偷窃是要被砍去双手做为惩罚的,即使是孩子也不例外。但那个孩子,御风虽然不熟悉各种料子,但那孩子身上的衣料他在公子浔府中见过,有一年唐国送了辰国几匹银锦,辰王赏赐了一匹给公子浔。公子浔将银锦赏给了自己的正妻,那匹银锦最终被做成了华服,御风曾见过嫡母穿那件华服。而那孩子穿得衣服与那件华服的料子如出一辙,穿得起贡品的人会饿到要去偷窃?
那孩子约莫五六岁的模样,粉雕玉琢,显然不是寻常人家的孩子,那衣服不可能是偷的,御风估摸着是哪国的质子。
小歌也从现场的混乱情况,以及那个正在吞咽蒸饼的孩子的动作上看出了怎么回事,伸手摘下御风腰间的钱袋,取出了一把铜锱,约莫十几枚递给卖蒸饼的人。“阿叔,这些可够抵他偷的蒸饼?”
御风疑惑道:“小歌?”
小歌没有回答御风,而是将钱给了卖蒸饼的,卖蒸饼的从中取了四枚铜锱。“这些就够了,小妹,他是你的亲戚吧,看好点,不然被抓了的话,偷窃可是要砍去双手的。”
小歌歉意的笑道:“抱歉,给阿叔添麻烦了,这些阿叔拿去喝酒。”小歌将剩下的铜锱塞进卖蒸饼之人的手里。“我会教训他的。”
小歌将人给打发了的时候,那孩子也将蒸饼吃得差不多了,吃完就打算走,小歌见了,笑问:“我帮了你,你就没句道谢的话?”
男孩回头,讥诮的问:“你不知我为何行窃?”
小歌回以讥笑之色。“知道,老头授意的,他想活活饿死一个人,整个王城,甚至整个辰国,自然无人敢赠你吃食。”得罪了老头,那可是全族死光光的事,所谓的善良在家族存亡面前一钱不值。
“你的父亲要饿死我,我为何要向你道谢?”
“我不欠你。”顿了顿,小歌又道:“华族崇尚父债子还,要怪只能怪你命不好,生在一个与我的家族有奇耻大辱的家族中。若仅此倒也罢了,百年前的旧账,老头也未必有兴趣与你个小屁孩清算,但你们不该妄图借你那双眼睛利用老头,弄巧成拙,怪的了谁?没有人在被狗咬了一口还会凑上去再让狗咬上一口。”
男孩登时大怒。“你放肆!”
小歌提醒道:“这里可不是唐国,你这片土地上不是高贵的国君公子,而是朝不保夕的卑微质子,你最好看清自己的身份,摆正位置。”不然九条命都不够用。
男孩的脸上流露出了屈辱之色,小歌并不在意对方屈辱不屈辱,若非看在那双眼睛的份上,她根本不会看那孩子一眼。看了四周,看到对面有一家糕饼铺,便指着那家糕饼铺对男孩道:“以后饿了可去那里用些吃食,钱会记在我的账上。”她能做的便是这个,再多,她没兴趣。
“本公子不会乞讨。”
“那你就等着饿死吧,没有老头的允许,整个辰国只有我敢给你吃食。”小歌满不在意的道,命不是她的,饿死了关她什么事?她又不心疼。
明白小歌意思的御风背着小歌走向那家糕饼铺,小歌将御风钱袋里的钱全都给了掌柜的。“若有不够,便记着,我会令人来付钱。”
解决了麻烦,小歌这才对御风解释道:“刚才那孩子算是我的亲戚。”
御风没有说话,这他自然看得出来,那么相似的眼睛,不可能没有关系。
“不过家族与他的关系是不被认可的。”
“不被认可?”
小歌轻描淡写的道:“他的祖先引诱了我家族的一位长辈,两人私奔生了一个野种,但后来那个男人因为巩固权利要杀那个与他私奔的女子与野种,我的祖先念在血缘之情上施以援手,但只来得及救下那个野种,将其带回家族抚养成人,但最后那个野种背叛了家族,咬了家族一口。”所以在那孩子的父亲将其送来辰国为质,并希望老头念在那双眼睛的份上对那孩子照顾一二的时候,老头如他所愿,对那孩子“照顾”有加。
她的家族在中原大地上屹立了数百年,就没吃过多少亏,那是最大的一次,被自己养大的孩子给反咬了一口,血的教训。只是唐国的人似乎没有什么记性,或者说他们将云家人的善良估得很高,可惜,云家人有重情的一面也有残忍血腥的一面,老头更是其中佼佼者。
“既如此你还帮刚才那个人,他明显跟他的祖先是同一货色。”御风不赞同小歌救刚才那个孩子,那眼神,显然没有感激的意思。
小歌摇头:“我没想过帮他,老头想要饿死他不是一日两日的事了,若是没有碰上的话,他被饿死了,我也不会理会,毕竟他与我没有关系,可既然碰上了,看在那双眼睛的份上,我帮他这一次,但仅此一次。再有下次的话,我便挖了他的眼睛。”
御风松了口气,他就怕小歌善良过头,善良没有问题,但也得看对象。只是小歌并未良善,为何会如此尽兴尽力的帮助他呢?“我的家族也与你的家族有同样的恩怨?”
小歌摇头:“咱俩的家族之间是一笔笔的血债。”
御风沉默了一瞬。“既如此,为何救我?”
“你是我的同类,我从来都没有将你与你的家族连在一起,你只是我的同类,我希望你好好的活着,健健康康、幸福的长命百岁。”。
御风默。
小歌带着淡淡的忧伤继续道:“若是感激我的话,那么日后我不在了,你就连着我的那一份一起活着,自由自在,尝遍天下的美食,阅尽天下美景,你就把欠我的还清了。”
“别胡说,你一定会长命百岁。”御风惶恐的道,他不喜欢小歌提她的寿命,一定都不喜欢。
小歌笑而不语,长命百岁?她自己的身体她自己清楚,能不能活到成年都是个问题,长命百岁那是白日梦都梦不到的东西。
小歌给御风找的剑术师父是一个十岁左右,名唤风烬的阴沉少年,弓术师父则是一个七八岁的桃花眼少年,看着两个年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气质一个阴沉一个跟花蝴蝶似的少年,御风很怀疑小歌是不是整自己,这两位也就是半大孩子吧。
“以貌取人最是不智。”
为了证明御风的不智,小歌让两人分别与御风交手,风烬的剑宛若毒蛇,剑走偏锋犀利无比,御风攻了半日都没碰到他,而风烬在玩够后只用了一招就将剑尖顶在了他的眉心。桃花眼少年名唤月生,他没像风烬那样打击人,而是仗着灵活的身法将御风给耍的团团转,最后被活活累虚脱了。
“现如今可还觉得他们不够格当你的师父?”小歌笑眯眯的问躺地上起不来的御风。
“你从哪找来的怪胎?”御风问,那两个孩子根本不正常,哪有身手如此高,年纪却这般小的孩子,而且不管是风烬还是月生,招数都很简单,却都是杀人的招数,似是专门为杀人而训练的一般。
“他们是我的云卫统领,也是朋友。”小歌回道,云卫年纪虽不大,却个个都是从小训练,武功高强,且一身的武功有一半是杀出来的,御风虽天生神力,有武学天赋,但真动起手来,拍马都赶不上云卫。
风烬与月生教导学生的风格与正常人截然不同,风烬没让御风去练什么招数,而是让御风与他比剑,看他如何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