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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水三千-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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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祸水三千
作者:林殊途

文案 

萧璃:其实,我喜欢丰满些的女孩……
某初:我和大嘴萧芊芊,你喜欢哪一个?
萧璃:……你。

萧璃:其实,我比较中意妖娆型的美女……
某初:我与五毒教楚欺欺,你中意哪一个?
萧璃:……你。

萧璃:其实,我想抱出尘脱俗的美人。
某初:我和观音像,你要抱哪一个?
萧璃:……你。

某初:就是嘛,除了我,你还能要谁。
萧璃:你说的那三个,一个是我姐,一个是我妈,一个是我头顶上的神,我除了要你,还能要谁?

某初:所以我不是说了吗,除了要我,你还能要谁……


本文男配众多,但也仅仅只是男配,为剧情而生= = 
男配个个特立独行,有自己生活的框框,绝无为女主肝脑涂地的可能。 
如果真有出彩的男配,我会考虑另辟蹊径,另外为他生一个故事,故本文绝不NP。
看似花痴的小初心里其实只有萧璃,看似冷情的萧璃其实心中也只有小初,我想写一个这样的故事:
祸水三千,只取一瓢而饮。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江湖恩怨 布衣生活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小初,萧璃 ┃ 配角:苏沐弦,韩为,莫小仓,戚染墨,柳逸情,方清琏 ┃ 其它:


☆、举手无悔的穿越

  夏日,太阳很毒很暴烈,林小初站在一个稀松平常的十字路口,在她的脚边横着一支玉簪。
  那玉簪闪着绿莹莹的光泽,看上去古朴而神秘,似乎能将人带入某种远古的记忆,又似乎是——很值钱!
  捡,还是不捡,这是一个问题。
  小初一向认为自己十分完美,唯一的缺点就是拾金不昧。于是她捡起玉簪,举过头顶,扯开喉咙放声喊道:“谁丢了玉……簪簪簪簪簪……”
  玉簪的簪字,小初是哆嗦着舌头抖出来的。
  因为在她举起玉簪的瞬间,一股生猛彪悍的阴风从她脑后穿过。小初下意识的闭上眼,再睁开时,熟悉的街道,熟悉的马路,熟悉的红绿灯,熟悉的胖交警,统统不见了。
  小初正站在行人如织的湖边,两岸杨柳依依,湖中波光潋潋,纱幔轻舞的画舫中,秾姿秀色的歌女怀抱琵琶唱着: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
  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
  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
  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此等奇景让小初经不住疑迟了一秒,然后便豁然开朗起来:哦,原来我也穿越了。
  小初十分淡定的放下高高举起的右手,四下望了望,发觉好像没有人在看她。看来方才她的霹雳一声吼,是留在了二十一世纪,成为了她的辞世之音。
  这样也好,据说在古代,典当生意十分猖獗,她至少可以将这个看似价值不菲的玉簪拿去当掉,作为寻找金主的本钱。
  时空本没有洞,穿的人多了,也便有了洞。
  现在的女主,比从前看得开了许多。遇见时空穿梭,第一反应不会是来到了古装影城,也不会手忙脚乱的找寻穿越回去的方法,甚至连惊诧都省了下来。她们会十分淡定的接受现实,并且开始考虑如何才能钓到才色两全的金主。
  虽然淡定,但对于自己穿越到了那个朝代,是不是架空,小初还是有些好奇的。
  据说清代的时空已然被穿成了漏勺,所以她的第一反应就是清代。
  小初看了看画舫中女子的穿着,觉得和电视中阿哥格格的打扮很不一样。于是她理了理衣服清了清嗓子,正准备捡一个人问问年份,突来一个温润旖旎的声音阻断了她的脚步:“这位姑娘,我丢了玉簪。”
  小初顿了一下,在心里默念一句:一定要帅!!然后倏地回头。
  看到眼前这位青年的瞬间,小初已然放下心来。
  眼前的男人面容俊俏,身段风流,一双狐眸生得尤其勾魂,简直有些像画中走出来的狐仙。他捧着精巧雅致的白铜手炉,穿着华贵优雅的锦衣,明明是极俊逸的男子面容,笑容中却隐隐透出些媚态。小初注意到,他腰间系着的玉佩上十分清晰地刻着一个萧字。
  美人如斯,小初的体贴心一下子涌了上来,她吸了吸口水,对眼前这位萧姓美人绽放出一个近乎无耻的笑容:“那,公子如何证明这玉簪是你所有?”
  “家仆染墨可以作证。”萧璃笑得十分纯良,白皙修长的手指从袖口微微露出,指了指正在他身旁毕恭毕敬立着的,头发遮住大半张面容的青年。
  “这玉簪是我那悔婚的未婚妻所赠,我天天对着玉簪睹物思人,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夜夜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姑娘你贤良淑德,秀外慧中,乐于助人,一定不忍心断去我对她唯一的念想,让我这一腔深情无枝可依,我说的可对?”萧璃说得声情并茂,几乎要哭出林黛玉的气质。
  在这个朝代,大概很少出现捡了东西不还这一类没脸没皮的无耻之举,故而小初与萧璃四周,围观的群众也是出奇的多。
  那些老弱妇孺本就同情心过剩,听到萧璃的控诉,更加觉得捡到东西不还的小初简直太可恶了!于是一群人十分生猛地瞪着小初,恨不得从她手中抢过玉簪,还到萧璃手中。
  寻常的女孩见到这个阵势,必然已经红着脸将玉簪还了回去,可这个人是不寻常的小初。她原本就没脸没皮惯了,于是在众人愤怒的目光中捏紧手里的玉簪,淡定而神速的收进口袋,一双眼睛贼溜溜的在萧璃身上打量起来。
  这男人不赖,身段样貌都十分上档次,有仆人跟着,应当不会穷,能够拽文,大概是个文化人,戏演得很生动,应该还算不笨。虽然不知道现下是什么朝什么代,流不流行傍大款,但索性先傍上,若是实在傍不住,再退货也不嫌太迟。
  小初一双杏眼滴溜溜地转了两转,当即做出了决断。
  “相公!!!”在众人的错愕中,小初倏地扑倒在地,一脸哀怨地喊道:“你失忆了么?!妾身便是你那未过门的娘子啊!!”
  围观的人群中爆出一片哗然之声,古代人朴实,没怎么见过骗子,看到小初一脸悲愤欲绝的样子,立刻就相信了。于是几位大娘颤抖着老胳膊老腿,含泪将小初扶了起来。
  而面对自己横空出世的夫人,萧璃却连脸色都未变,他将手炉递给从旁立着的染墨,自袖口抖出一面折扇挑起小初的下巴,眯起那双妖冶柔媚的眸子将她上上下下打量了几遍。
  哎?!这姿态怎么有些像纨绔公子调戏良家妇女?小初看着眼前艳色撩人的美男,突然发觉现在的状况似乎很有些尴尬。
  萧璃对小初粲然一笑,右手持扇击在左手掌心,做恍然大悟状:“瞧为夫这记性,真是该死……娘子,快快随为夫还家去罢。”
  小初吓了一跳,她看萧璃长得如此妖娆,本来以为应该是个胸平无脑的夯货,没想到他的智商居然如此可圈可点。
  这个情形很不利,小初闪过萧璃伸出的修长十指,压低嗓音在他耳边问道:“相公,明人不说暗话,妾身与你见过吗?”
  萧璃笑得纯良万分,伸手搂住小初的肩头做伉俪情深状,淡粉色的唇瓣不着痕迹的靠近她的耳边,小声安抚道:“娘子,为夫很欣赏你……的脸皮,放心跟为夫走罢。”
  小初看了看萧璃搭在她肩上的手臂,心想哪里哪里,比起你的脸皮,我的算是很没有分量了。
  反正她现在举目无亲身无长物,再不堪,也不会有更差的状况。何况据俗话说:执子之手,将子拖走。子若不走,拍晕了继续拖走。
  既然横也是死,竖也是死,没必要和自己的脑门过不去。
  作者有话要说:  


☆、初入醉君心

  小初跟着萧璃沿湖转了半圈,来到一栋十分精美的楼台前面。她抬头一望,正好望见了醉君心三个大字。
  醉君心共分七层,每层的飞檐上都挂着一排茜纱宫灯,与藏青色的琉璃瓦相映成趣,将楼阁装点得艳贵而不俗气。
  楼内每个雅间的花窗边上,都坐着一两位或美艳或娇怯的女子。有的斜倚在窗边,对着菱花镜顾影自怜;有的手托香腮,摇着宫扇朝楼下暗送秋波;还有的干脆轻摇着手中的绢帕,对着来往的路人笑得轻佻:“公子,奴家今夜好寂寞……”
  这个状态不妙,很不妙。
  这样的处所小初纵使从未见过,也还算有所耳闻。此地通称青楼,俗称妓院,学名女肆。
  到这里来是要干什么,是个人都会心知肚明。小初正准备脚底抹油,低调开溜,却觉背心一阵酥麻,整个人就直挺挺的立在那里动不了了。
  “救……”小初含在嘴里的命啊两个字还没有喊出来,就被萧璃封住了哑穴,彻底没声了。
  这下就更不妙了,小初抬头看了萧璃一眼,样貌满分气质满分,他是恩客,还是人贩子?
  如果是恩客,那他也算是样貌极品的恩客了,何况运气好还可以捞到穿越后的第一桶金。如果他是人贩子,自己可能被卖给猥琐谢顶有肚腩的色胚,甚至遭受非人的谩骂、折磨、蹂躏以及毒打。
  将两种可能性对比了一下,小初十分没出息的在心里默念道:恩客恩客恩客恩客……
  萧璃轻松地抱起小初,走入醉君心的大门。
  一路上,端茶倒水的小婢,擦灯扫地的小厮,招揽恩客的美人,统统将目光定在小初身上,回头率直逼百分之百。
  被这样一个俊俏到天理不容的男人抱在怀中,说不脸红心跳绝对是骗人的,但是眼下是福是祸还很难说,小初也就顾不上害羞了。
  萧璃抱着小初走进一个雅间,房中两名身穿霓裳的美人便站起身来。小初本来想用眼神暗示她们:此人是色胚,赶紧找人救我出去。一看见她们对萧璃道了个万福,她立刻决定不暗示了。
  很显然,这两位美人与萧璃是一个锅里蒸出的馒头,会救她出去才是活见鬼。
  萧璃看着她们关上房门房门后,便将小初放了下来,点开她身上的穴道。
  小初将整间屋子扫视了一圈,发现这屋子十分宽敞,隔音效果应该也是一流,十分适用于抢劫,杀人以及干某些不正经的勾当。
  眼下孤男寡女,天雷地火,谁知道这位会干出什么不正经的勾当来?
  小初抽了抽嘴角,悄无声息的倒退三步,一双杏眼在屋子里贼溜溜地转了几圈,努力寻找防身的武器。
  修眉刀?太小了。
  檀木矮桌?搬不动。
  绢扇?不如直接躺在床上好了……
  小初忧郁了好一会,终于发现床边的白墙上,挂着一把烧火棍级别的烂剑。但眼下情势危急,烂与不烂也就顾不得了。
  于是小初以迅雷不及掩耳的势头夺过挂剑,剑锋铮然出鞘,姿态帅气无匹,可惜内力全无。
  她拿剑锋指着萧璃的鼻尖,底气不足的说道:“相公,妾身的功夫是很厉害的,你不知道,我可以告诉你……”
  萧璃没和小初废话,他拿过那把铁剑,折把折把便折成个元宝型,扔了出去,然后言简意赅的吐出三个字:“脱衣服。”
  混青楼的人果然彪悍又直白……小初看了看被萧璃折成元宝型的烂剑,伸出双手护住胸口:“相公,听你的口气不像是委婉之人,妾身也就直言不讳了。你是要劫财还是要劫色?劫财,妾身没有,劫色,妾身也不多。如若相公是不正当职业从业者,妾身便只得厚着脸皮吃一回霸王餐了……”
  “瞧娘子这话说的……”
  萧璃大概没觉得自己有多奔放,他欠身坐在茶案旁,一手抵着额角,另一只手仍拢着袖炉,笑得花团锦簇:“娘子,穿越过来总得有这么一遭,第一次可能有些不适应,今后慢慢就习惯了。”
  这是调戏,还是恐吓,小初听不太出来。不过她敏感地听到了一个词:穿,越!
  这样高深的词汇,一个普通的古代人能够理解得了吗?
  “相公,你是身怀绝技还是和妾身一样是穿越过来的,请给妾身一个准话,妾身现在很不安。”
  小初正忧心忡忡地看着萧璃,却听见门外传来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滚进去,换衣服,再敢多话,本少爷剥皮上架烤了你。没见过么,瞧你的样子挺傻气,放足了调料,烤出来的味道和正常人是一样的,要试吗?”
  不多时,房门大开,一名身穿月白色长衫,怀抱玉白色古琴的年轻公子威风凛凛的站在门口。
  他将琴往茶案上一掼,凤目一横,气势如虹地瞪着小初:“看什么看,没看过美男啊?!瞧你这傻气逼人的样子,穿得比街口讨饭的小米还神奇。还不快点滚进去!”
  这眼神太过震撼,小初连囧带吓的滚进里间,隔着一层薄薄的纱帘哆哆嗦嗦的换衣服,抽空听这着外间白衣公子的抱怨。
  “楼主,你就说这事你管不管吧。”白衣公子恨恨地坐在茶案旁。
  “什么事?”
  “韩为在无弦筑听我弹琴,听着听着又睡着了。”他说得咬牙切齿,手头上也没有闲着,啪的一声将桌案砸出一个窟窿来。
  萧璃对他安抚地笑了笑:“这说明你的琴弹得好……”
  “弹得再好也不需要他以睡觉来证明吧?从前我练习的时候,他就总喜欢把我的琴音当安眠曲听,那时我就忍了。现在我已经出道了,有了自己的听众群,他还是跑到无弦筑去听,听一整天还不给钱,不给钱也就罢了,他听着听着就咚的一头栽在桌上径自睡去,让我很没有面子。长此以往,要我在曲乐界还怎么混?!”
  萧璃微微颔首,继而冲着外面喊了一声:“染墨,去把小为叫过来。”
  不多时,一名紫衣青年踱了进来,手上拿了一捆草药,十分瞌睡的样子。
  “楼主,你找我?”
  “小为,方才在做什么?”
  “在无弦筑睡了一觉,醒来后便去醉君心的屋顶晒草药。”韩为话一出口,小初便感觉到一股寒气自白衣公子的方向弥漫至整个房间,她甚至能隐约看到白衣公子脸上挂着一个不甚清晰的凸字。
  “小为,下次你想听沐弦弹曲,就在你房间里听好么?反正沐弦的琴音很响,在你房间也听得见的。”
  “可是小弦一向十分希望我在无弦筑听他弹琴。”韩为的语气颇有些苦恼。
  小初听出来了,这位韩为公子绝对是个天然呆。
  苏沐弦咚的一声从方凳上栽了下来,扶着额头对韩为说道:“韩为,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候我是学艺阶段,没有人愿意听我弹,你坐在旁边我可以假装你没有睡着,假装自己弹得很不错。可是现在,我已经出师了,有了自己的听众群,你在我无弦筑每日一睡,叫我情何以堪……”
  苏沐弦绝对是傲娇派的。小初又十分自信地点了点头。
  韩为还是一脸天然呆的表情:“那我以后就不去了,每天都是那几个调调,听得我都快闷死了。其实你应该早些告诉我,如果不是怕无弦筑中的位置坐不满,去那里睡觉其实是影响睡眠品质的。”
  小初突然感到穿堂风嗖嗖的吹,很明显苏沐弦即将发飙了,于是她适时地开口解了围道:“相公,我的衣裳换好了。”
  “相公?!”天然呆韩为与傲娇苏沐弦瞬间愣住。
  小初穿了一身霓裳,袒胸露背,从衣服的造型上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是唐朝人穿的服饰。她觉得这衣服很黄很暴露,于是有些不好意思出来,只探了个头。
  “娘子出来吧,这位是醉君心的琴师苏沐弦,这位是回春斋的药师韩为。”萧璃向小初招了招手,便转过身对他们说道:“这位是……呃……娘子你叫什么名字?”
  “林小初,今天刚穿越来的,无业……”小初挠挠头,说得十分惭愧。
  “久仰大名。”苏沐弦不怎么认真地和小初打了个招呼,一听口气就是从来没听说过。
  韩为十分友善地对小初点了点头:“小初你好,你长得很漂亮。”
  真不愧是天然呆,想到什么说什么,识货又诚实。
  小初正准备盛赞他天下无双的眼光,一向慢半拍的韩为却突然间瞪大了双眼:“你居然是林小初?!”                    
  作者有话要说:  


☆、好心没好报

  “你认识我啊?”小初被韩为吓了一跳,继而有些疑惑起来。
  “不……不认识,但神交已久。”韩为的眼神左躲右闪,支支吾吾地打着太极。
  小初虽然感到有些奇怪,但并没有发问,只是转过头对萧璃说道:“相公,妾身好像还不知道你从事哪种职业。”
  “娘子脚下这栋醉君心,便是为夫的产业。”萧璃指了指这栋房子。
  面对自己横空出世的,开青楼的相公,小初倒也没有太多的排斥。
  反正穿越到唐朝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眼下这个相公有车,虽然是马车;有房,虽然是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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