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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罗特-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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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重新把故事看了一遍,‘小男孩出门学习剑术,他向女孩发誓会成为骑士,直到十年后他们才再次见面,那时贫穷的女孩已经长大了,她还是穿着旧裙子,而男孩却骑着骏马,像一个真正的骑士那样回到了她的身边’,这是说伏地魔离开了很多年,然后是他主动回来找她的。
  她扳着指头算了算,‘出门学习剑术’应该是去霍格沃兹上学了,他为什么回来找她?她记得伏地魔那个时候应该忙着招兵买马,似乎没有人知道他离开霍格沃兹以后干了什么,后来再出现就是个大魔头了。
  ——他为什么特地回来找她?
  真爱。
  梁珊让自己美了一秒钟,然后就把这个念头扔到一边了。这是不可能的。她倾向于‘葆丝’当时应该掌握了什么伏地魔感兴趣的东西——这姑娘可真厉害。
  然后故事就结束了。梁珊急得抓耳挠腮,可也知道这大概是那个‘葆丝’所能做到的全部了,至少她写出了足够多的东西。
  后面有两句话让梁珊很在意:
  ‘如果魔鬼再次出现,记住,第二个爱的精灵才是制胜的法宝。’
  ‘爱、勇气、智慧,与你同在。’
  梁珊盯着最后一句话看了很久,然后深深叹了一口气。她曾经盼望过这真的是属于一个叫‘葆丝’的女人而不是她的故事,哪怕是这个身体真正的主人也没关系。可是最后这句话打破了她的美梦。
  ——葆丝就是她自己。
  最后一句话是梁珊的座右铭,有些不同,但她很喜欢,原句是‘责任、勇气、行动力’。忘了是在哪里看到的,从上学开始她就用这句话来鞭策自己:明白自己的责任,有勇气去承担,然后行动吧!
  所以,这一切都是她留给自己的信息。可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用到,她一定是很早就开始准备了。
  那么她要怎么做呢?
  梁珊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之中。
  一方面,她很想逃避这件事。她想假装这些跟她没关系。另一方面,她又不是那种喜欢逃避的人。
  摆在她面前的有两条路,第一条,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直到伏地魔跑来干掉她。别说这不可能,既然她能突然出现在伦敦,还失去一切关于‘葆丝’的记忆,这就表示伏地魔至少是不希望‘葆丝’存在的。第一次只是消去她所有的记忆,下一次说不定会觉得她还是整个人都消失了更好。
  第二条,遵从故事里留给她的信息,主动出击。
  ——‘如果魔鬼再次出现,记住,第二个爱的精灵才是制胜的法宝。’
  虽然她现在没有‘第二个爱的精灵’,可是不打无准备之仗,她相信‘葆丝’一定做好准备了。
  梁珊只考虑了一个晚上就下定了决心。她跟修女玛丽亚说想趁着圣诞节假期的时间到小汉格顿去,她拿出了从索菲亚那里要来的那个信封说:“信里说我在小汉格顿当女仆,我还有一个女主人,虽然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我,可是我想应该趁着这个机会去看望她一下。”
  修女同意她请假,甚至还替她买好了车票,让教会医院的司机送她去火车站。圣诞节前火车站格外的繁忙,来往的旅客很多,梁珊在司机的帮助下挤上了火车并找到了自己的座位,踏上了去小汉格顿的路。
  可是等火车停靠在一个小站时,梁珊却下了车。这是一个小站,周围全都是玉米田,离这里不远处有村庄。靠近车站的地方只有一间酒馆,二楼的房间供给过往的旅客休息。
  她租了一个房间,然后请旅馆的人帮她抓一只猫头鹰。
  她是这样说的:“我可爱的小外甥卡瑞斯写信告诉我,他想要一只猫头鹰当圣诞礼物。”她掏了十块钱,说愿意向旅馆的人买一只:“如果有好心的先生能帮我抓一只就太好了,哦,对了,请不要伤害它,如果它不能飞就不行。”
  酒馆里喝酒的闲汉很愿意赚这样的外块,他们在田里设了几个陷阱,现在是冬天,地里已经没有粮食了,猫头鹰也很难抓到蛇或老鼠来吃,它们多数会住在谷仓附近的林子里。一夜过去,逮回来三只。
  梁珊只要一只,从中挑了一只看起来最大最厉害最野性的,让人抓在手里都不停的踢腾,使劲呼扇它的大翅膀,简直像只鹰了。
  “夫人,这只可太费劲了,我的手都让它叨了好几下呢!”那个男人抱怨着。
  梁珊掏了十五块钱买下了这只猫头鹰,还请他喝了一杯热啤酒。在半夜,她提着这只猫头鹰走到没有人的野地里,掏出早就写好的信绑在它的脚上把它放了。
  第二天她坐上了另一列去小汉格顿的火车,上了车补了票,掏钱跟别人换了个卧铺。她要好好的休息,有一场硬仗要打呢。
  在火车上她不停的看着一张纸叹气,那是她在教会医院偷的一张怀孕的诊断证明。她尽量表现的让所有经过她身旁的人都能看出来她的不安,甚至将那张诊断证明放在桌上让人看到。等她去打水回来,其他乘客看她的眼神都不对了,还在背后小声的议论。
  终于到小汉格顿了,她提着行李先到警察局去,她要打听那个拜德拉克小姐的事。这一路走来,她几乎是大张旗鼓,生怕别人不知道她从伦敦到小汉格顿,不知道她来这里干什么似的。
  在警察局她知道了拜德拉克小姐早在七八年前就死于一场谋杀案,这倒是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她坐在警察局里,手里还端着一杯热水说:“我可真是没想到啊!”
  有警察认出了她,毕竟当时她也是嫌疑人之一,可是当初她什么都不记得了,后来也证明了没有人能用那种诡异的方式杀人。警察很好奇她为什么回来,当听说她失忆之后一点也不吃惊,道:“听说是有这种病的,有人甚至出了门以后连怎么回家都忘了。”
  一个警察端着他的杯子看着梁珊深沉的说:“你的病应该是越来越严重了。”
  “您说的对,可能就是这样。”梁珊笑着说。
  她向警察询问了拜德拉克小姐的房子:“我本来是想在圣诞节前来看望她的,说不定她会告诉我关于我的事。没想到会是这样,我还是想去看一看,说不定能想起来点什么。”
  警察很热情的把地址抄给她,还叫了一个村里的人送她过去。
  “刚下过雪,路很不好走,你坐着车去更方便些。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了,那个房子后来达克家的大儿子把它推倒重新盖了一座谷仓,你去了什么也看不到。”
  梁珊非常感谢这位警察的忠告,并祝他圣诞节快乐。
  她坐着马车找到了那个房子,它现在是一座很大的谷仓,正有人在那里干活。看到她那些人都站直身脱下帽子,送她来的那个人把警察说的话又重新说了一遍,而那些人马上也认出了‘拜德拉克小姐的那个逃走的女仆’,他们很热情的邀请梁珊住到他们家里去,听说她失忆之后更是看着她说:“真是个可怜的小东西!当年的事一定把你吓坏了!”
  在达克家,梁珊受到了十分殷勤的招待,因为听说她现在在教会医院工作,达克先生和达克太太就想让她把他们的小儿子带过去,给他在医院里也介绍一个工作。
  “他什么都会,能把玫瑰种得格外美丽!就是附近的小姐们太太们都知道他的手艺。他力气很大,一个人就能干完整个谷仓的活,不管是什么都可以吩咐他!”
  梁珊自然是满口答应,结果在晚上休息的时候,达克太太甚至专门给她腾出了一个房间,让三个儿子跟丈夫挤着睡,她带着女儿睡。
  房间里换了新的床单,枕头蓬松柔软。可是梁珊却没有睡觉,她等到深夜,所有的人都入睡了才悄悄的从房间里溜了出来,带着她的小手袋走进夜色中。
  里德尔家十分显眼,它的房子就坐落在小汉格顿村庄附近的一个山坡上。她坐着马车去拜德拉克小姐的旧房子时就看到了它,在夕阳下它看起来仍是那么漂亮。可是现在走近了才能看得出来它又多么的破旧,听说自从那年发生谋杀案后,这里再也没住过人。这个房子现在归了一个里德尔府的远亲的继承人,听说那个远亲在当年发生谋杀案后没多久也发生意外死了,结果很长时间人们都认为里德尔家受到了诅咒。
  有一个老花匠住在这里看房子,梁珊不想惊动他,再说她也不是来故地重游找什么记忆的。她从房子后面绕了过去,那里是一片荒草丛生的野地。
  她从窗户翻了进去,托福,这个身体十分健壮,不是那种动一动就要喘个不停的娇小姐,手脚都十分的力气。再加上她以前打了六年排球养出来的反射神经,翻个窗户小意思,她甚至翻过无数回学校的墙呢,只为了在晚自习后到外面吃一碗馄饨面。
  她拿了一把小手电,很小巧,可以调整亮度,最亮的时候能把人的眼睛晃瞎。她调到最微弱的亮度,慢慢的找到了当年发生惨剧的那个餐厅。
  一切都跟当年一样,除了桌椅上落了厚厚的一层灰。
  在警察局的时候她听说了拜德拉克是在哪里被谋杀的,当然也知道了那一家子都是谁,一个叫汤姆的儿子和他的父母,三个人穿着晚餐时的衣服,没有任何伤痕的死了,直到现在警察局都没有找到他们的死因。
  那个老警察像在说一个奇闻:“他们就那么死了,就像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简直就像是吓死的!”说完才想起来面前的这位小姐就是在当时被吓出了失忆症,立刻抱歉的说:“真是太对不起您了!”
  “没关系,我都不记得了。”梁珊对他笑了笑。
  她觉得自己选择到小汉格顿来真是太对了!本来她只是想离开伦敦,毕竟在伦敦警察来的总是那么快,在一个小村庄里,她相信那些警察不会来得那么迅速的。在听说拜德拉克小姐是谋杀的时候,她曾经想过要放弃自己的计划。
  ——她真没想到那个女主人居然已经死了。这不奇怪,谁都会死的,可她居然是被谋杀的。这就不太妙了,这会加重她身上的嫌疑的。
  但发现是里德尔府时,她再次改变了主意。她觉得只要做得好,反而会变成对她有利的事。
  她找到了里德尔府,觉得这里的确非常合适发生谋杀案。
  第 32 章
  葆丝刚刚离开伦敦的时候,汤姆就知道了。
  他看着手上的婚戒,它在微微发热。
  如果她能一直留在伦敦的话,他就会让她多活几年。不过发生这样的事并不会让他感到意外。
  他甚至会觉得这样的她会让他会心的微笑起来。
  葆丝不是一个会安于现状的女人。她总是会做出点什么来的。
  他拿起魔杖,准备出门。
  关于她的事,他不会交给其他的巫师去做。这个世界上知道她跟他有关系的人越少越好,特别是他的追随者,他是绝对不会让他们发觉的。
  ——葆丝,你辜负了我的好意。为什么不乖乖留在伦敦呢?那样对你更好。
  他拿出了她的头发,使用追踪咒,顺着咒语指示的方向跟在她的身后。当发现她是往小汉格顿而去的时候,他十分的惊讶,还有一点点的佩服。
  她是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发现的?她应该什么都不记得了。
  不过这才像葆丝,她总是能在让人想不到的时候做出令人吃惊的事。
  她看起来就像是来拜访亲友的,提着一个棕色的小皮箱,穿着大衣,带着帽子,一步一步慢慢的走在小汉格顿的路上。
  看到她走进警察局后他就离开了,小汉格顿对他来说也是一个值得怀念的地方。他曾经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身世,也是在这里坚定了自己的信念。
  不必急于一时。
  他握紧魔杖。
  先让她轻松一会儿吧,然后他会送她离开这个世界,永远的。
  他去了冈特老宅,他所有的亲人曾经住在这里,然后一个个的离开。前一段时间他听说莫芬·冈特已经在阿兹卡班去世了,带着他送给他的罪名,到另一个世界去了。他的爷爷和母亲都在那个世界,希望他们一家在那里过得愉快。
  他嘲讽似的笑起来。
  冈特家族明明是斯莱特林血脉的继承人,可是却完全没有得到斯莱特林的智慧,他们令这个伟大的巫师血脉蒙羞。
  看看眼前这个破烂的房子,附近的麻瓜说他们是流浪汉,这简直是奇耻大辱。可是马沃罗·冈特那个愚蠢的老东西却只会整天的骂他的儿子和女儿,而莫芬·冈特也是个傻瓜。
  他没有让自己去想那个女人——梅洛普·冈特。虽然是他的母亲,可是她这辈子做的唯一的一件事就是生下他,让斯莱特林伟大的血脉得已继续流传下去。他会让斯莱特林这个名字再次大放光彩。
  ——可是她也做了一件错事,不该跟一个麻瓜结婚。
  汤姆在冈特老宅里坐了一会儿,这里只剩下一把缺了腿的破椅子和一地的垃圾。空气里裹着厚厚的尘土味,似乎这里已经有一百年没有人来过了。
  半夜,他从这里离开。走之前回头看着这幢破房子,觉得让它就这么留下来也没什么不好,反正他不会再回来了。
  那天晚上,他留下了一个人的性命。现在他要去纠正这个错误。
  左手的婚戒还在微微发热,似乎有点烫。这让他总是想着它的存在。他摸了摸那根手指,现在还不是取下它的时候。
  追踪咒向着山坡而去,那里只有它——里德尔府。
  现在是半夜,她为什么会去那里?
  他的心跳得快了些,有点不安。他加快脚步追过去。
  ——莫非她想起来了?
  这不可能。他对自己施的咒语十分自信。
  或者她是去那里观光的?听说了那里发生的谋杀案,像个观光客似的半夜偷跑过去冒险?
  这也不可能,甚至是可笑的。她不是那种会去找刺激的愚蠢的格兰芬多。如果她是个巫师,那么一定是斯莱特林。
  ——那她去哪里干什么呢?
  汤姆想到了一个可能:摄魂咒!
  是的!她是麻瓜,又跟他有关系,她突然失忆出现在伦敦可能早就有巫师盯上她了,所以她离开伦敦跑到小汉格顿来,半夜又出现在里德尔府。
  他握紧魔杖快步尾随在她身后潜入里德尔府,看着她拿着一只小手电筒,明明灭灭的光照在她脚下的方寸之地,看着她一路直奔当时发生谋杀案的餐厅去。
  果然是这样。
  汤姆给自己施了幻身咒,整个人都消失了。他现在就像一条大号的变色龙。他想找出那个用摄魂咒控制葆丝的巫师,而且他也很好奇,那个人让她来这里找什么?莫非是认为她会知道他的秘密吗?
  他冷笑,这里什么也没有,除了十年前曾经有四个人在一天深夜在这里死了。
  他看着她轻手轻脚的潜进去,拿着手电筒左照右晃,仿佛她真的是来这里观光的。
  他看到了她的脸,似乎有一点不一样了。她的双眼明亮,兴奋的好像在发光,她很紧张,呼吸都放轻了。
  ——她不是葆丝。
  汤姆瞬间明白了,他几乎没有再多思考一下,手中的魔杖就向她射出了阿瓦达索命咒。然后他看着她像是发觉了危险,偏头矮身就地一滚,借着餐桌避开了他的视线。
  咒语击打在墙壁上,爆发出眩目的绿光。
  他看到她无声的惊呼了一下,手中的手电筒突然向他站的方向扫过来,光线极为强烈!只是他伸手遮住眼睛的那一眨眼的时间,她就已经跑出去了!
  他立刻追了上去。
  梁珊很快跑出了里德尔府。她直接从走廊尽头的那扇窗户翻了出去,然后一路跑到了后面的小树林里。
  现在是漆黑的深夜,天上没有月亮和星星。树林里崎岖难行,树根和石块数次险些将她绊倒。
  她一边跑,一边迅速从小手包里掏出她买的女士手枪,里面只能装三发子弹,她也只有三次机会。
  一路上,她用尽全力吸引伏地魔跟上来。那个怀孕的假证明是她相信伏地魔绝对不会让他的追随者来杀一个怀了他的孩子的麻瓜女人,她必须保证只有他一个人跟上来。那只猫头鹰送走的求救信也是为让引他来,她在伦敦光明正大的离开,她在小汉格顿的停留,她半夜出来。
  其实她不确定伏地魔会不会真的跟上来,如果他跟上来了,她也不确定他是直接闯进她寄居的人家里把所有人都杀了,还是只是悄悄的只杀她一个。为了避免达克先生一家人遇害,她故意给了他这个机会。
  现在,只差最后一步了。
  她握紧手枪,很简单的,只要在两人面对面的时候对着他射过去就行了。她在他眼中是一个麻瓜女人,她记得当初他去杀哈利·波特的时候,莉莉·波特是跪下来求他而不是拿起魔杖攻击他,他对她也只是要她让开。
  伏地魔是一个老派的人,在他眼中女人大概不值一提,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就像他看不起麻瓜一样,他同样也看不起女人。
  所以,他不会把她当成一个跟他势均力敌的对手的。
  她只有一次机会。
  “啊!”她猛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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