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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时盛唯还屡次为慈爱的母亲偏疼弟弟而心生不满,父亲虽然严厉,抱着弟弟的次数也远远胜过于他,只有同龄人才最了解同龄人,他小时候巴不得世界上没有这个会跟他抢父母宠爱的混蛋弟弟。
还是个小豆丁的盛醒小朋友不知道为什么哥哥会这么讨厌自己,就好像做错事想要补偿一样,每天都黏着自己酷酷的哥哥睡觉,亲亲,盛唯当时深受硬汉电影的熏陶,觉得男人这么黏糊糊的跟小女孩一样恶心死了,啪叽一下把自己连走路都走不稳的弟弟推到床下面了。
从此以后盛醒就怕了他,好像被毒蛇咬过的小白兔似的,哪怕毒蛇把毒牙拨了,兔子一看到毒蛇的脸还是会发慌。
幸好盛醒是个不大记仇的性格,哭过一次后就忘了,不过那个年纪的男孩子都有点小傲娇,属于那种你欺负我我以后都不跟你说话的那种赌气,盛唯晚上偷偷摸上弟弟的床想道歉,穿着兔子睡衣的男孩子把脸对着墙壁,不理他。
后来麽,记不清了,大约是抱在怀里亲了亲,唇间的触感软得像豆腐,他没亲过女孩子,估计再怎么嫩触感也不过如此了。
过了好些年,弟弟逐渐长高了,抽条似的,也不学好,在学校早恋了,早恋的对象是个身材很丰满的女孩子,跟水蜜桃似的,对于刚刚进入青春期的男性来说简直就是来自成熟世界的诱惑。
盛醒没经验,要他教,实打实的青涩,连打手qiang都不会,还没完全变声的嗓子叫得跟小猫似的,“哥哥……”
盛唯第二天就让那个女孩子转了学。
盛醒哭了,那是他的初恋,一个男人一辈子才有一次的。
青春期的男孩子是最容易叛逆的,你越压抑,他就越反抗。
盛唯不再管着弟弟,随他去,最多就是在弟弟玩到夜不归宿的时候,下狠手把人拖回来。
盛醒很讨人喜欢,几乎没人对他做过什么过分的事情,身上从来都是干干净净的,连一点吻痕都很难找到,想来也是,自己暗地里都警告过那些人,恐怕那些人在做的时候都是如履薄冰吧。
唯有方天晓是个例外。
那么多那么显眼的印记,连最私密的地方都不放过,仿佛不是在做爱,而是单纯在占有。
威逼,利诱,都没有用,油盐不进。
幸好最后还是分了。
盛醒这段时间又住回家里了。
从公司回去的时候,天已经黑了,盛母给他们开门的时候又抱怨了几句,“怎么回来得这么晚?公司的下班时间不是挺正规的麽?”
平时盛唯晚归,她是绝对没有一句话的,仿佛他就该能者多劳似的,她就是偏疼小的,“你爸也真是的,倒腾什么乱七八糟的项目,那是你一个学生该做的吗?他怎么不直接叫你去开淘宝?”
盛醒忍不住笑了,把手里的袋子拎起来,“妈,我们不是晚下班,是绕到去给你买吃的了,喏,你最喜欢的茶叶虾,你不是嫌家里做的不够好吃吗?我啊特定去城郊那边的店给你买最正宗的。”
他就是这点讨喜,女人爱他三分钱七分甜,盛唯就闷闷的,属于那种“妈妈我给你十万块你想要什么自己买去”,其实盛母又哪里缺钱了,她嫁个身处高位的老公每天板着张老脸装严肃已是不耐,就觉得小儿子甜甜的,虽然平时作风轻佻了些,看着也可爱。
茶叶虾是用保温盒装的,外壳早就剥尽了,免得客人伤手,凹槽里放着精致的竹签,盛母拿起竹签尝了一口,满意地笑了,“今天你爸出去应酬了,你们两小子要在家陪我。”
盛唯不习惯跟母亲独处,不知道该说什么,吃过饭就回到房间里闷着了,盛母忍不住想跳脚,“你瞧瞧你哥,跟你爸一个德行,整日里就知道工作,半点情趣都没有,也不知道将来有谁能看上他……”
盛醒给她捏肩,“好了,妈你别生气了,二哥他不是有钱吗?”
“光有钱有什么用,过日子的学问多着呢。”盛母照着小镜子敷面膜,“我怀你们两个的时候怎么就不知道中和一下,一个闷葫芦似的,一个胡不溜秋的,你倒是会哄人开心,可人家不愿意跟你结婚啊……”
“我才不结婚。”盛醒把下巴靠在母亲肩头照镜子,“我要一辈子陪着爸妈。”
“孩子气。”盛母嗔了一声,“你给妈妈说说,这次为什么跟小方分手啊?”
盛醒的眼睛垂了一下,在母亲面前有点委屈,“小方他不要我了。”
盛母对方天晓的印象还不错,觉得这个孩子还是挺老实的,听到这个分手理由忍不住吃了一惊,“他怎么不要你?”
“不知道。”盛醒想了想,“可能腻了吧,或者是觉得性格不合适,这也是常有的事。”
当然他没提昨天晚上的事情,太yin乱了。
盛母心里有些不舒服,做父母的虽然嘴上一直在说子女的缺点,但也只有自己可以骂,要是外人指着鼻子来骂自己的孩子不成器,那心里绝对是怨恨对方的。
但方天晓是小辈,她不能和对方一般见识,不然太掉价了。
当初吃饭的时候还说会好好努力能够配上他们家的家世呢,转眼间就嫌弃自己儿子了。
盛醒很少带人回来家里吃饭的,因为盛父对于儿子的私生活早就不满,把人带过来也只不过是热脸贴冷屁股罢了。
只有盛醒觉得非常拿得出手的,事先确认父母见了也不会太过瞧不起的,他才敢往家里带。
类似于孩子的炫耀心理,想让自己的父母看看自己在外面交往了特别棒的人。
一共也就带过两回而已。
盛母躺在床上,觉得面膜敷不下去了。
她有方天晓的电话。
盛醒跟方天晓同居的时候,她最开始是很不乐意的。
那地方才多大啊,家具都不是全新的,房子朝向不对,那么低的楼层,旁边高楼盖着,把光照都挡住了。
结婚讲究门当户对,交往倒不必那么苛刻,那好歹也要在一条平均线上吧?
方天晓太不会讨好她了,场面上的哄人话也不会说,就每天拍一些照片发给她。
小醒几点几点睡,几点几点起,早中晚吃了什么,身上哪里不舒服了,做什么事又多花钱了……
大部分男人都很粗心,方天晓太细了,心细如发,盛母的心也不是石头做的,就这么默许了。
现在那颗心就好像被蚕咬掉一小片一样,膈应在那,不畅快。
她给方天晓打电话了,不为别的,儿子有多委屈她还看不出来吗?
不到三秒,那边接了,“喂……阿姨?”
盛母深吸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威严点,“小方,你明天下午有空吗?阿姨想跟你谈谈。”
……
第二天,方天晓坐立不安地在咖啡厅的位置上等着。
盛母很快就到了,先不聊正事,拿过服务员递过来的菜单问他要点什么。
方天晓点了黑咖,不加糖,苦得涩人。
盛母的指尖在桌子上轻轻敲了敲,“小方,我们家小醒前段时间给你添麻烦了。”
方天晓觉得自己的嗓子有点涩,盛母用勺子搅弄着被子里的咖啡,“我最近听说,你们学校附近那条小吃街要拆迁了,改盖大商场,我听说你姑姑腿脚不好,一个人开着摊位也不容易吧?要是能换个大店铺,再请一两个帮工,也不至于那么辛苦。”
方天晓诧异地抬起头,“阿姨……”
盛母笑了,“你是个孝顺的好孩子,还很聪明,大学里的学分都拿到了,比同届的同学都快了一年,接下来是不是准备工作了?”
“嗯。”方天晓又低下头,“已经在实习了,毕业证也很快就能拿到了。”
“其实A市很小,这里的家长老想着让孩子以后在本地工作,这么一代代的,却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盛母从自己的包里抽出一张纸放到桌上,“这家店铺的位置我都选好了,人流量大,很适合开小吃店,当然我也不是开善堂的,总不能白送,租金就按市价的一半来算吧……只不过,你要是接下了,能不能答应阿姨一个小小的请求呢?”
方天晓捏紧那张纸,他确实需要这个,姑姑从小抚育他长大,虽然有儿子,也表示不要他赡养,但是……这家店铺的位置太黄金地段了,只要有一点手艺都不至于回不了本,如果租金减半的话,但凡想做生意的抢破头都会上的。
“你是A大毕业,不管在哪里都有企业抢着要。”盛母再次强调,“可是你姑姑不行,她做了半辈子生意,一旦拆迁了家里的收入就断了,更别提你还有个要上大学的弟弟,没错,你是能勉强养着他们,可你不是亲儿子,到底隔着一层,做长辈的心里哪里过意得去,何况你还年轻有为,有远大前程要去拼,要是自己的亲人能够生活安稳的话,工作上也没有后顾之忧……小醒最近跟你闹得很不愉快,我这个当母亲的,私心想着能不能让他不再见你,也就不会总是那么闷闷不乐了……”
方天晓的眼瞳骤缩了下,“就因为这样,就让我离开这里?”
“你也可以选择不离开。”盛母拿着咖啡杯的姿势端庄优雅,“我也只是私心,刚好又有点资本,能够双赢最好,我们这种老人,大半辈子扎根在这,早走不动了,你却还年轻,现在大学生去外地工作的比比皆是,你有什么一定要留在这里的原因吗?”
方天晓攥紧了拳头,“我舍不得家里。”
“孩子迟早要分家呀。”盛母笑了,“除非你有其他舍不下的人。”
“没有。”方天晓喃喃说了一句,拿着那张纸站起来,撕碎,“不过我讨厌别人擅做主张决定我的命运,那会让我觉得,这一趟白活了。”
第34章
盛母见过很多心高气傲的年轻人,像方天晓这个年纪的男人,初出社会,干大事不够老练,还带着点学生时代的懵懂天真,既自傲又自卑,生怕被老一辈的瞧不起,再这么一刺激,说出点什么失礼的话也不奇怪。
她觉得方天晓还可以再圆滑一点,哪怕找个借口推诿也好,不过那样和稀泥的做法也失了年轻人的锐气,起码现在方天晓还有个小情绪在,让人看着也鲜活。
也不知道儿子是怎么看上他的,倒不是人品不好,而是太正经了,长相倒是端端正正的,却也不算上佳,只能博一个白净斯文的评价,整个人显得清汤寡水,一汪油泼下去最多也就溅起个小水花,这种男人可以跟你过日子,却不适合谈恋爱,而盛醒显然还没有走入婚姻围城的觉悟,大男孩似的,爱玩爱闹,花得很,要是方天晓是个小姑娘的话,她都觉得自己儿子耽误人家了。
她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收拾好东西站起来,“小方,阿姨不是在为难你,只是在跟你商量,小醒这孩子是我的心头肉,家里宠得无法无天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要什么有什么,但他心肠并不坏,喜欢一个人就念着一个人,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变成现在这样的,可他现在还念着你,昨晚说梦话的时候还念着你的名字呐,我这个当母亲的瞧着心疼……”
方天晓的眼睛不由睁了睁,盛醒睡在他身边的时候一向很乖,薄薄的唇角紧抿着,吻下去的时候抱怨了两声就继续睡了,平日里越张扬的人睡着的时候越安静,跟孩子似的,让人心软得一塌糊涂,其实盛醒很好推,只要养成习惯就好了,如果换做另外一个人,代替他做那些事,亲吻,抚摸,甚至进入……
他不敢再想下去了,怕被那些场景逼疯。
盛母见他脸色忽明忽暗,心想着这孩子也不是没感情的,终究还是忍不住劝了一句,“你们还年轻,磕磕碰碰是难免的,小醒的脾气我也知道,偶尔伏低做小还可以,要是过了那个度,再想哄回来就难了,你要是还喜欢他,就别倔着了。”
方天晓愣了一下,“阿姨……”
盛母敛了敛脸色,她对方天晓并不是特别喜爱,毕竟一般母亲也接受不了男媳妇,她这样只不过爱屋及乌,儿子还藕断丝连的,她对方天晓的态度也厌恶不起来,只能试探劝说,至于成不成,就看他们两个的缘分了。
今天是周末,盛醒懒在家里不用去公司,盛母一从咖啡厅回来就看到他赤着脚躺在沙发里看电视,室内暖气充足,身材修长的男孩子身上只穿着一套宽松的居家服,头发翘翘的,让人见了想摸摸,儿子长相一般随母亲,盛母年轻时也颇招惹了一些流言蜚语,骂她不像良家,她一直想着以后要是生女儿就养得跟女王似的,看谁还敢在背后非议,可惜终究还是只生了儿子,长得倒是招人,就是老招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于是她又有些庆幸是个男孩子,总不至于太过吃亏,换做一个女孩子长成这样,出去外面被揩油旁人都会硬说是女方勾引在先。
“妈,你又出去做SPA了?”盛醒的手里握着遥控器,懒懒地抬起眼睛看了母亲一眼,“我晚上要出去一趟,可能要晚一点回来。”
盛母对此早就习惯,知道他多半又是去泡夜店了,可是儿子都成年了她还能说什么,幸好盛醒是个懂得分寸的,绝不嗑药,上床都会记得带套,至今没染上什么乱七八糟的病,不过人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盛母想了想,又问他,“上回我让人打包给你带去小方那里的衣服呢?现在你房间里的衣柜都空空落落的,挑不出几件能穿出去的。”
盛醒手里的遥控器差点掉了,“妈,就几件衣服而已。”
他这个人出门不喜欢带乱七八糟的行李,当初跟方天晓同居的时候,干脆甩了一笔钱过去,要方天晓照着自己平时的日常用品购置一份,毛巾,牙刷,喝水要用到的茶杯之类的,至于换洗的衣服,都是盛母现挑好的找人打包送过去,叠得整整齐齐的,不过他一拆开就弄乱了,里头的材质有纯棉的,丝绸的,羊绒的,干洗的,湿洗的,每次他要换衣服,方天晓都一五一十地给他整好了,手洗或者送到专门的干洗店,闻起来的味道干净清爽,盛醒又觉得方天晓这样自己挺过意不去的,要给对方钱补偿,方天晓分文不要,修长的手指伸进他刚刚换上的衣服里揉搓,揉得他都受不了了才停手,又把他抱到床上慢慢艹了一回。
方天晓有个毛病,不喜欢戴套,虽然盛醒是个男人,不至于被搞怀孕,但还是觉得挺危险的,他怕得病,就要方天晓发誓以后只能搞他一个,要不然就都戴套,方天晓听着就很难得的笑了一下,不戴套进去了,搞得他第二天起来腿都是发软的。
现在母亲乍然间要他回去拿衣服,虽然自己的私人物品要回来也是理直气壮的,可他不想跟方天晓碰面。
偏偏他手里头没钥匙,就算偷偷回去拿也进不了门。
今天是周末,虽然方天晓白天可能在外面忙活,晚上也一定会回家做饭的。
盛母催着让他去,盛醒想了想,干脆叫个人跟自己一起去,一来衣服太多了自己一个人整理带走很麻烦,二来多个人在旁边也比较不会尴尬。
至于跟他一起去的人选,他想好了——楚舟。
楚舟最近不是正追着自己嘛,叫来帮个忙多正常,而且是方天晓先甩的自己,他再这么带着一个大帅哥上门,有种小报复似的恶趣味。
盛醒敲定了,晚上也不去夜店,打电话叫楚舟来陪自己。
上次在酒店……虽然出了一点意外,楚舟的技巧也生涩到让他觉得出乎意料,不过毕竟他是个颜控,很轻易地就把这个缺点无限缩小了。
楚舟答应来帮自己搬东西。
盛醒赶紧给自己拾掇了一下,开着车去接人,楚舟今天的精神有些恍惚,盛醒关心地问他,“怎么了?”
“就是上次……我爷爷要我来这里找堂弟的事情。”楚舟顿了一下,“医院那边,还有登记户口那边都问过了,对上号了,但是……那孩子的母亲已经不在了。”
盛醒面露同情,“节哀。”
“那孩子还有个父亲,已经再婚了,位高权重。”楚舟攥紧了手,“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他,他还有个亲生父亲,毕竟从出生开始就没见过面……”
盛醒想了想,“还是不告诉他吧,二十几年都不想着找自己的亲生儿子,这种爹够凉薄啊。”
“嗯。”楚舟重新打起了精神,“我们要去哪里搬东西?”
盛醒突然想起来,刚才在电话里楚舟一口应了,他都没来得及说。
“去我前男友家,有些东西落在那里了。”盛醒微垂着眼看他,“楚哥哥,你介意吗?”
“啊……当然不介意。”楚舟被他看得害羞,可随即又像想起什么似的,“前男友……是小方吗?”
“嗯?我以前有跟你说起过他的名字吗?”盛醒疑惑地甩甩头,顺便踩了下刹车,“我们到了。”
其实这个小区对于常人来说条件还好,不过楚舟却莫名其妙问了句,“这里居住环境好吗?”
“你要我说实话还是假话啊?”盛醒伸了个懒腰,“比我家差多了,我一开始住不惯的,后来麽,觉得也还过得去。”
楚舟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