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已经死了的田福福有种奇特的感受,仿佛那天他就已经死了,六岁的田福福死于铁轨之下。之后的人生他全不记得,以至于何时是生命的终点都无法确认。他是否已经作为鬼魂成长,衰老,在世间漂流了几十年?
火车开出了车站,速度越来越快。突然音量猛增,它与另一辆火车交会,猛然看见车窗上的面孔,仿佛是另一个平行时空无意的一瞥。
田福福在车厢中走着,脚步不再轻快,疲惫像灰尘一样落在他身上。难道一个死人也会觉得疲惫?难道一个雪人也会觉得冷?难道一个阴影也会觉得黑暗可怕?
他找了个座位,把自己放下,头歪在旁边人的身上,迷迷糊糊地有种要睡着的感觉,像是很小的时候被母亲抱在怀里。
他记得母亲是很美丽且柔软的,他记得自己模模糊糊地醒来时,不在母亲的怀里,而在一张陌生的床上。他被说话声吵醒,睁开眼,是母亲与一个很皱很皱的老头儿坐在床沿上说话。只看到两人裹在棉袄里的背影和侧脸,母亲用手背在脸上擦一下,说:“那家不让我带福福。”很皱很皱的老人重重地叹息了一声,手臂如冬天干枯的树枝一样,在半空中摆了一摆。
母亲转身准备抱一抱田福福,他闭上眼,假装在睡觉。母亲冰凉的脸贴上来,他已经觉出那不是抚爱。
田福福觉得记忆变得越来越窄,他不再记得光荣与苦难,困扰与愤怒,梦境和现实。他旁边坐着一个安静的女人,穿着黑色的外套,胸前用亮片缀出的“LOVE”字样随着呼吸起伏着。
他把头靠在她的胸前,虽然什么也感觉不到,可想象那也是极软、极温柔的。他的头越来越轻盈和放松,仿佛有人在帮他按摩着头皮。他像是在母亲怀里。
火车经过一片湖,夕阳最后的余晖就沉在湖里。天暗了下来,车窗里的景色不断后退,没有消逝,可变得越来越模糊。暮景在那安静女人的面影里不断掠过,她也成了不断消逝的风景的一部分。
田福福的世界暗了下来,只有些朦朦胧胧的气味与半明半昧的光亮,最后,连这些也被时间彻底吞噬。
他已经是一个死人。
第二章
1
她爱的人已经死了。
当丁吉花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她套上了一件胸口印着“LOVE”字样的运动外套,从柜子里拿出一床旧被单铺在沙发上,准备出趟远门。
出门前,她看了看这个家,有些脸红。如果是她母亲在,一定会在家庭里的每一个角落——门后、床底、置物架、浴室等地方,都喷上空气消毒剂,再用消过毒的布把每一件暴露在空气中的家具罩得严严实实。
与细菌抗争,是贯穿母亲一生的主题。丁吉花记得自己小时候,刚睡醒就要抱着自己的枕头到阳台上去掸,用尽全身小得可怜的气力去捶打。阳光下飞舞着小的尘埃,仿佛细菌被捶出来了。
母亲早早地就梳洗好,穿着硬挺的衬衣和蓝外套,用发网把头发兜在脑后,没有一丝碎发。她面色严峻,配以不远处的学校宿舍起床的号角,就像一个指挥一场伟大战役的将军。
母亲是个悲情的将军,敌人是粗糙而污秽的生活——那是一张永远也擦不干净的木桌子,油腻从木头的裂缝里不断渗出来。母亲溃不成军,屡败屡战。
她每天擦五遍桌子,擦两遍地,锅碗盆瓢都要用开水烫三遍。她把起床、刷牙、吃饭的时间精确到每一分钟,她甚至给自己女儿名字的谐音起为“定计划”。
丁吉花按照母亲规定的严格的时间表生活了十五年,直到快上高中才开始忤逆母亲。她不再坐在教室的第一排,而是坐在最后一排;不再工整地抄写笔记,而是一本接一本地看言情小说;不再愿意去学校,而是买最便宜的电影票,在电影院里一天天地坐下去,看了无数遍的爱情电影还是会哭,眼泪把眼睛都泡肿了。
她没考上母亲计划中的高中,也不愿意复读,自己偷偷坐火车去了大城市,凭着姣好的相貌在一家叫作“维也纳风情”的湘菜馆当服务员。那是一家无论如何也无法达到母亲的卫生标准的餐馆,厕所地上永远有尿液,小便池上面贴了一张A4纸,写着“禁止扫射”。
十七岁的丁吉花,身上总有股厕所的味道,穿着袖口和腰间都有油渍的土黄色制服,住在十个人一间的小房子里,睡觉时要把所有的财物都枕在头下面或者抱在怀里。
她觉得自己老了。
她的腿有着老年人常有的疼痛;她有着老年人一样干燥发痒的皮肤;她眼眶里总是含着一泡水;她害怕外出;她憎恨一切新的东西——比如菜单上出现的新的菜品,还有餐馆里新来的服务员;比起新的顾客,她更喜欢常来的回头客。
“不能这样下去。”她常常对自己说。她发现自己和母亲一样,永远在擦那张擦不干净的桌子,一心要逃离的命运像追债人一样总能找到她。
生活中还是有快乐的时候。客人留下一瓶没打开的葡萄酒,被她带回了宿舍。没有开瓶器,在桌沿敲断了瓶颈,倒在搪瓷杯子里一口气喝了大半,非常甜,有种过家家的感觉。
她从此爱上了这种葡萄汁和酒精勾兑的廉价饮料,而且喝完之后能够迅速地沉入睡眠。她总是下了班去大超市买,最近的一家大超市在城市最古老也最宽阔的步行街上。
那天预报要下雪,她很兴奋,她从没见过雪的。然而等了一天雪也没下,只是天阴得厉害。丁吉花下了班出去逛,怀里像抱着孩子一样抱着一瓶葡萄酒,慢悠悠地走在红灯笼下。其实街上脏得很,脚下不知道踩着什么,她也无处可去。可就是不想那么快回到宿舍,怕错过了一场雪。
她听到渺渺的歌声,看到人群聚拢,就也上前凑热闹。
走动的人比驻足的人多,围成了一个流动的半圆,半圆中央是一个没有腿的男孩儿在对着话筒唱歌。
丁吉花模糊地觉得,他不像个残疾人——其实,她没见过几个残疾人,只是觉得他不该这么好看,而且还有种很不羁的神情,像是电影海报里的人。
丁吉花看了很久。第二天,第三天,她又来到这个地方。
等到所有人都散去,只剩下他们两个,那男孩儿对她挥着手,说:“好啦好啦,赶快走啦。”
丁吉花十几年的生命里,从来没有和年龄相仿的男孩儿单独接触过,她脑海里是几年前在放映厅里看的爱情电影的片段。在生活里,她总是尽可能地减少和客人的对话,她不知道该怎样制造对话。
“天真冷啊。”丁吉花说,抱紧了双臂,脸却像发了烧一样,一直红到耳朵根。
“冷还不赶紧回去。”男孩儿的声音深沉而成熟。
“你送,我才回去。”她说。
的确天色已晚,一个女孩子独行不安全。男孩儿说:“你别看我没有腿,我打起架来也很厉害的。”他把木鞋子在空中抡着,嘴里发出“呼呼”的声音。
他坚持要自己背着吉他箱,丁吉花就帮他提着音响。热闹的街到了晚上几乎没有人,街灯也越来越稀少,有点儿寒森森的,像是街道以外的天地都已经消失,而他们却不知道,最后连街道也变成一种抽象的存在。
把丁吉花送到了宿舍楼下,她又要送那男孩儿,然而那男孩儿没有住处,两人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了一气,又折了回来。
“你不怕我是个坏人?”男孩儿说。
丁吉花低着头笑着摇头,把头发拂到耳后去,又觉得这个动作太羞答答,不够利落大方,就大声说:“不怕!”
男孩儿自嘲地一笑,说:“是啊,哪见过这样废物的坏人。”
丁吉花没说话,内心却很愤怒,不知道在生谁的气,可也无法反驳。
气氛有些尴尬,很长时间没有人说话。然而沉默到了一定的程度,就像是谈话已经终结了,没有续起话题的必要。这时候,细雪霏霏,把一切声音都裹住了。
雪下了一晚上,到了第二天变得更大了。街上的人越发少,到了饭点儿,“维也纳风情”里只坐了一桌客人,服务员们都闲得在厨房打牌。丁吉花一个人坐在向着店门口的桌子,嘴里哼着男孩儿前一夜唱的歌。
远远地,一个短短的身影过来了,深一脚浅一脚,头发和肩膀上全覆盖着雪。丁吉花心里非常愉快,脸上泛起一层层笑意。
雪断断续续下了半个月,刚有了放晴的意思就又飘下雪花。男孩儿就在餐馆里待了半个月,从开门到关门。没客人的时候,他和丁吉花坐着说话,有客人的时候就笑眯眯地看着她忙。好像他们生来就是为了这样整日整日地交谈,彼此注视。
丁吉花买了一个电吹风机。她总是嫌自己的制服上有油渍,每晚都洗,水太冷手上冻出了疮,用吹风机把衣服一点点地吹干,热风吹在脸上如同喝了酒一样微醺。吹风机发出嗡嗡的声音,把其他人的只言片语也掩盖住了。
雪停的时候,男孩儿说自己要流浪到别处卖唱了,他站在餐馆门口,地上的雪与霜都在融化,慢慢化成一小摊污水,他就这样陷在一摊污烂里。
说是道别,他却久久地不走,屡屡欲言又止。她知道他在等着什么,她想的和他一样。
她想告诉他,从第一片雪花落在地上的时候,她心里就做了这个决定。
2
丁吉花坐在出租车上,摇开车窗,扑面而来一股热气。天一晴就暖和,她的保暖内衣贴在身上,往外蒸着汗。
“今年春天来得真早。”她对司机说。
“新闻里不是说了吗,全球变暖,北极熊都快灭绝了。”司机说。
街上的女孩儿穿得很轻很美,有的已经露出了大半截腿。早知道她也可以只穿一条针织的裙子。然而这个想法仅仅存在了几秒钟,丁吉花就觉得窘。不过三十多岁而已,她就觉得自己老态而孱弱。
她的手放在胸前,不住地去摸那金镯子。人胖了,原来镯子与手腕之间还有半指的空隙,如今全陷在了肉里,镯子上的小鱼游不动了,死了。为她戴上镯子的人,也死了。
丁吉花从餐馆宿舍里拎着一个箱子出来,一步一磕一碰地和田福福走的那一刻起,她就知道,不是他也会是另外一个男人,任她摆布,同时也让她身不由己。一个男人,把她从宿舍、家庭、工作的手中抢走,让她终身远离过去的生活,从此生死未卜、无人过问。
她跟着田福福辗转走过了十几个城市,他唱歌,原本应该她去拿着饭碗挨个朝人要,她只讨了一次,就觉得太丢人,并且,她不愿意去索要他用劳力与尊严换来的钱。后来,她就在不远处擦皮鞋,听着他的歌声,手下的活儿也轻快了许多。她在皮鞋上反复擦拭的动作,全是被一股意念支配着,平静而稳定。
他在大排档里捡吃剩的东西带给她,笑着说:他们就像原始动物一样,男人在外觅食,带回来喂饱自己的伴侣。
人处于极度的贫苦中,真就成了动物,睡觉有时在天桥下的门洞里,冬天在车站。田福福靠在墙壁上坐着睡,丁吉花在旁边躺着。长久以来,她都没有真正入眠,而是觉得沉在水底,得不断地舞着双臂才能挣扎着活下来——不知道是否是白天擦鞋动作的惯性。
她累得起不来也睡不着,全身像灌满了铅,意识却是清醒的。“冷……”她的鼻水流了出来,用手背擦掉。“这不是人过的生活。明天一早我要回家。”她对自己说。
“你回去吧。”过了好几分钟,她才听到田福福的声音,闷闷的。原来他也没睡着,而这句话又让她心软了。
生活的转折发生在丁吉花跟着他流浪的几个月之后。
电视台做一档歌手选秀的节目,一个编导恰好曾在街上听过田福福唱歌,就辗转地找到了他,让他去报名。
“太感人了!”在一家餐馆里,听完田福福叙述的故事,编导不住用筷子敲打着桌面。
而丁吉花,只记得自己很长时间没那么饱过,又是鱼又是肉吃得油都溢出嘴角,滴到下颌。吃得两耳嗡嗡的,没注意到田福福是她没见过的多话和神采飞扬。
电视台决定把田福福作为重点选手,派了摄像去拍他们俩的日常生活。跟着他们到街头,跟着他们到车站。
丁吉花从小常常设想上电视的场景,只是没想到是以这副样子,她一直躲避着镜头。
“跟镜头说两句吧,介绍一下你自己。”编导在机关枪口一样的摄像机后面说。
“不说了。”丁吉花用手捂住脸。
“就是要拍你们的爱情故事,你不说还拍啥?不拍了,走了走了……”交涉了几个回合,编导生气,让摄像收了机器。
丁吉花无助地望向田福福,他应该知道的,母亲上一次知道自己的消息还是在餐馆当服务员,如果被她看到自己现在跟着一个残疾人乞讨,该多么震惊和失望。
丁吉花希望他能替自己解释几句,没想到他也是一副愠怒的样子,脸冰冷冷的。
终于没有录成。那是两人第一次冷战,他们坐火车去了另外一座城市,在宾馆住着,一路无言。
宾馆房间里,两人分别躺在两张狭窄的床上,田福福睡得很熟,时而发出巨大的鼾声,时而喉头凝噎,时而又是尖利的磨牙声,如同一部恢宏的交响曲。而丁吉花又一次失眠了,微弱的气息如同一曲将尽的小提琴曲,已经没有旋律,只有弓与琴弦还恋恋不舍地摩擦着。
田福福很早就起床了,窸窸窣窣地穿衣洗漱。丁吉花悄声走进卫生间,看到他坐在浴缸里,身体周围浮着一圈灰色的肥皂沫。双臂撑在浴缸边缘,身体使劲向前撑着,想把自己撑出去,全身如落叶一样战栗着。
“我帮你。”丁吉花说。田福福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当作是答应。
她跪在浴缸旁边,抓着田福福的手臂,想把他拉住,同时说道:“我不想去录了,你跟他们去说,还是我自己去说?”
“不是特地交代了,一定要两个人一起上台。”
她感到他的肌肉一下子变得紧张。
“我身体不舒服。”她说。
田福福一下子发了脾气。“不舒服你就走啊!不要你帮,你走啊!”他大吼道,用蘸了水的毛巾去打丁吉花。她躲闪不及,被砸了一脸,半边脸都红了。
两人一直是互为父母的状态,全力维护和照顾对方,可那一整个早上,田福福极任性,滴水难渗,任何言语都入不了耳。
田福福被电视台的车接走,丁吉花在宾馆的床上躺着,看着窗外明亮又复黑暗,她的眼睛是房间里唯一亮着的灯。
他回来的时候,看到她恬静安详地躺在床上。他爬上她的床,全部身体的重量压在她的身上,粗硬的头发蹭着她的脸,有力的手去抓她的乳房。“你不知道你老公有多出风头!”他说,气息吐在她的耳郭里。
他进入她,木桩子似的进入她,一撞一撞,要把她撕扯成两半。
雷电风暴都已经结束,他全然忘记她曾经激怒他,忘了自己为什么生气,甚至忘了自己生过气,像孩子一样讲述自己精彩绝伦的一天。
3
“去哪儿?”火车售票员的声音透过话筒传出,像过了铁一样冰冷而坚硬。
丁吉花抬头看了下大屏幕上跳跃的列车时刻表,半晌,说:“武威。”
武威是田福福的老家,他在那里生活到十几岁。在两人流浪的日子里,有很多个极度困倦而睡不着的夜晚,他就给她讲他在老家的故事,讲祖父,讲还有腿的时候常常去爬的几棵树,讲谷和粟、苞米和草。
“等我们生活好了,我就带你回我们老家。”田福福说。
可生活永远没有“好”的时候。生活不好,便忙着让它好起来;等生活好了,又得让它维持着好,变得更好,人也更忙。
田福福第一次上电视,参加电视选秀,虽然没有得到冠军,可也走得足够远——足以让他不用流浪在各地的街头卖唱,而是被餐馆和酒吧请去当常驻歌手。丁吉花也在一个美甲店找了份工作,两人在美甲店附近的筒子楼里租了第一个家。
美甲店只有两个员工,丁吉花一天工作十个小时,饭是楼上的饺子馆送来的一盘半凉的猪肉白菜饺。看久了那粉色的墙壁,又吸了一天化工的香味,丁吉花嚼着卫生纸一样的白菜,直眩晕想吐。
美甲店开在大学附近,客人不断,她整日整日地低着头,猛地一抬头,看到墙上一个巨大的女人的手,鲜红的长指甲逼迫过来,像是要扼住自己的喉咙。
每天她回家的时候,田福福正准备出门唱歌,两人如两艘驶往相反方向的船,在交错时已有一瞬离得很近,可彼此却连挥手的工夫都没有。
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待着,她一盏挨一盏地打开所有的灯,又一盏盏灭掉。日子已经比几年前好多了,到底对什么不满,她自己也不知道。
“要惜福!”她在心里对自己说。
田福福回来的时候,她往往半睡半醒,有时连续在床上搜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