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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穿中山装的男子将服务生死死压制在舱内过道上,贵宾舱内一片小骚动,王天风脸色凝重地朝服务生走过去,皮鞋重重地在服务生脸上踩了一脚,服务生惨叫着。
“天风,别弄脏了人家的客舱。”中年人发话了,简洁有力。
王天风回头,恭谨地说:“是,老板。”他挥挥手,两名中年男子像拖死狗一样把服务生给拖出贵宾舱门。
王天风走过来,拿走了中年人桌上的那杯红酒。他走到犹太小女孩和她父亲的面前,居然挤出一丝笑容,说:“对不起,受惊了。”然后,快步走出舱门。
明台坦然地喝着香槟,翻阅着一本书。
“你够胆量。知道我是谁吗?”中年人笑道。
“不知道。”
“想知道吗?”
“不想知道。”
“哦。”中年人很意外,“你也很反常。”
“不。我家里人说,对陌生人的好奇心不要太旺盛,可保一世平安。”
“如果我说我是政府的人呢?”中年人放出话来。
明台目光平视中年人,很冷静地说:“我家里是做生意的。”
“所以呢?”
“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你去香港做什么?”中年人合上书问。
“我是学生,除了读书,还能做什么?”
“如今很多大学生都在四处流亡,读书人不是南下潇湘,就是西去巴蜀,你为什么去香港?兵荒马乱的,走这么远,家里人不担心吗?”
“我家里在香港有一家财务公司,想叫我顺便过去看着。”
中年人问:“一边读书,一边照顾生意?”
“是。”
“你身手不错,哪里学的?”中年人不经意间转了话锋。
“我在西洋剑术馆练过剑术和拳击。”
“时常打猎、骑马?”
“对,有空会去乡间打猎。”
骑马、打猎是一种贵族生活方式,看起来,面前这个人是个货真价实的“大少爷”,中年人想。
“令尊是?”
明台的身子微微前倾,答:“家父明锐东英年早逝。”
“明锐东?”中年人已经知道面前的年轻人是谁了。他愈加来了兴致,“你大姐叫明镜,是明氏集团的总裁?”
“是。”提到姐姐的名字,明台坐得更直了。
一组细微的动作,让中年人感觉到明台对家庭的重视,他很满意。此刻,王天风绷着一张脸,走进贵宾舱,他低声附耳在中年人跟前说了些什么,中年人点点头。明台只略微听到一句,那杯酒已经送他上路了。
中年人和颜悦色地对明台说:“我呢,有一句话想跟你说。”
明台见他大有礼贤下士且推心置腹之态,于是很诚恳地说:“您请讲。”
“你是一个有‘个性’且有‘悟性’的人,你张扬极致的背后隐藏着忧世拯民、奋进求成之心。”他的手指有节奏地敲着椅背说,“卢沟桥一声炮响,我们的民族陷入战乱和离乱中,生当乱世,你有才华,为什么不把深藏在内心的呐喊和忧愁化为实际行动呢?”
明台听出了他弦外之音,他说:“经济也可以济世。”
中年人还击道:“国家的基石已毁,你为谁去搞经济?夕阳垂地,大河血流,抗日无分楚河汉界。你的本领可以化为经济济世以外的抱负。原则上,看你自己,是愿意做一个芸芸众生里披了保护色的‘逃兵’,还是做一个看不见的战线里孤军奋战的勇士。”
看不见的战线里孤军奋战的勇士?明台顿时了悟。他们是间谍,为国家、为政府工作的特工。
明台心动了。他开始真的犹豫起来,他一直很热血,内心蠢蠢欲动,之前认识了一些搞革、命的人,也跟着做了一些事,可是总感觉心里还缺些什么,总觉得这样小打小闹根本不适合他,但是明镜之前警告过他的那些小心思,明台无奈的叹了口气:“可是,我能力有限。”
“你说到了能力。好,我问你,你怎么看出我的酒中有毒的?”中年人顺势而问。
“很简单,那瓶红酒是开过的,我无意中闻到服务生手指上沾染的红酒香气。”
“他一直在倒酒,沾染上酒香,无可非议。”
“他给您倒的是‘法国之吻’,这酒香气很特别,清香、淡雅。他餐车上有红酒他不拿,他开了餐车柜特意替您拿了一瓶出来。而且,他倒酒很麻利,是特意训练过,而不是优雅,长期为客人服务那种。”
“就这些?”
“他为您倒酒的时候,手指在颤抖。”
“所以你判断他下毒?”
“我没判断,我只是觉得有异常。所以试着让他自己先喝一口。”
“毫厘间发之辨,这就是你的能力。”中年人说。
明台感到有一股血液正在冲击自己的脉搏,但说出来的话,却是婉拒的话:“我怕自己做不来。”
“你不是不能做,也不是不宜做,而是不肯做。”中年人的口气忽然变得沉重起来,“事实上,你已经做了。”他的目光回扫了一下贵宾舱外。明台知道,他指的是那具应该还冒着血气的尸体。“你救了我的命,就是我的兄弟。我也知道你内心并不甘于平淡,所以我觉得我们应该是一路人。”
明台心中有些蠢蠢欲动,只是挑眉并不说话。
“你何时想通了,那就来找我。”
作者有话要说: 明台的选择是什么呢?
这也就是伪装者第一集的场景。。。。。。。
那曼丽会去做什么呢?小天使你们猜?
☆、汪曼春
曼丽回到了她那个小弄堂的家,收拾了一些东西,顺便也和林秀秀告别。
“秀秀,我可能要离开了。”
林秀秀看着她穿着一身丧服,再想到于家那么点破事,眼眶红红的:“曼丽你要去哪儿?”
“想去做一番事业。”
林秀秀眼睛瞪圆:“你要去干嘛?”
“秀秀,我想拜托你个事情。”曼丽笑而不答,转而换个话题,“以后,若是你再看到郭骑云,那就麻烦你照顾他,如果到时候想找我,就在巷口的老榆树上系一根红色细带,我若是看到了,会回来看你的。”
“曼丽……”林秀秀有些哽咽。
“我知道你是好姑娘,以后希望再见到你,你能过得好一点。”曼丽冲她眨眨眼,然后背着包袱离去。
细雨蒙蒙,曼丽撑着一把油纸伞,在青石板铺就的小巷,一步一步走了出去。
三年后。
上海沪西极司菲尔路北76号,西式大门前。
汪曼春像一只活泼的小鸟,一路小跑地跑出大门。
马路对面的西式洋楼下站着一个戴宽边金丝眼镜,穿着欧式西服,背稍稍有点驼的瘦高男人,男人向汪曼春微笑着张开怀抱,汪曼春惊喜地尖叫:“明楼!”她风一样地扑过去,明楼顺势把她向怀中一抱,顺风旋转,炫目的阳光下,汪曼春快活、幸福得几乎眩晕,路过的行人悄悄回眸。空气里散发出浪漫的味道。
但是,行人回眸的眼光里几乎都充斥着畏惧,而不是什么艳羡。毕竟,这个女人穿着深紫红色的海军军服。
汪曼春一身笔挺的竖领海军军服,佩戴穗肩章与袖章,军裤边镶着金线。这身衣服是集汉奸特权与国贼杀戮为一体的标准符号。故而,重逢的浪漫味与反隔数步的76号血腥味融合到一起,震慑力足够摧毁一切浪漫。
“长高了。”明楼摸着她的头,顺势抚了抚她前额的刘海。
汪曼春笑得很甜美,“刚才我在办公室接到你的电话,我还以为自己在做梦。”
明楼含蓄地浅笑,颇有几分自得其乐。
“你什么时候回上海的?”汪曼春问。
“昨天刚到。”
“还走吗?”
“不走了,欧洲也是一片危局,形势混乱,经济崩溃,无处不是战火。我呢,也想好了,哪也不去了,从此倦鸟归林。”
汪曼春嘴角蔓延出满足的笑纹。“回国有什么打算?”她问。
明楼说:“你叔父叫我回来,跟他一起替新政府效力,到经济司、财政部去混个一官半职。我想呢,跟着老师做事,也能事半功倍。不过,你也知道我大姐的脾气,她向来不主张明家的子弟去搞政治,尽管她知道政治、经济不分家。”
汪曼春说:“是啊,像我们这种靠打打杀杀混饭吃的人,更加入不了你姐姐的法眼。”
一种微妙的情绪在二人之间淡淡地弥散开来,导致瞬间彼此有肉无灵地站在背光的灰暗角落里。
明楼打破僵局,轻声问:“你还是一个人?”
“是。”汪曼春把手插进裤腿的口袋里,潇洒地点点头。
“我记得,去年你信上说,你交了一个很好的男朋友。”
“是。”汪曼春依旧笑着点头。笑容有些无奈,甚至带着一丝诡异。
“又无疾而终了?”明楼语气里明显带了遗憾。
汪曼春的手指拨弄了一下刘海,笑着说:“那倒不是……我杀了他。”她抬起头看明楼,笑着耸耸双肩,“想知道具体细节吗?”
“不,不。点到为止,点到为止。”
“我听人说,你在欧洲娶了一位法国太太,新太太一起回国了吗?”
“你听谁瞎嚼舌头根子?我去欧洲不过是为了带回一个人。”明楼绷着脸说。
“咦?难不成是小情人?”汪曼春似笑非笑。
“瞧你说的,我的好友在欧洲不幸身亡,留下他的女儿,托我代为抚养,这次前去欧洲,就是把那个小姑娘带回来照顾。”
汪曼春欢喜起来,说:“没想到师哥你也会有善心大发的时候,又或许,那个小姑娘长得,会让师哥收为己有呢。”
明楼伸出手,刮她的粉鼻,说:“瞎说什么,我好友的女儿也就是我的女儿,我可不想惹祸上身。再说,现在事业为重,没心思谈情说爱。”话很隐晦,道理直白。
汪曼春也不试探了:“什么时候让你女儿过来见见我,兴许我会喜欢这个小姑娘呢。”
“既然你这么说。”明楼装作思忖了一下,“我一个糙汉子自然是照顾不了小姑娘的,说不定还是让你养比较好。”
“哈哈哈,师哥这是想把女儿托付给我,这岂不是咱俩就像是一对夫妻了。”汪曼春攀着明楼的肩膀,妖媚的注视着明楼,“以后怎么办呢?”
明楼若无其事地说:“那咱们就这样接着往前走,走一步算一步。”
“好。”汪曼春挽住明楼的胳膊,甜甜地说,“师哥,我们今天去哪里叙旧啊?”
明楼很干脆地说:“你家。”
汪曼春立即皱眉头道:“你在国外待了这么久,还这样守旧啊。咱能不能不去拜会家长啊?”
明楼说:“到家谢师,未能免俗。汪大小姐,请跟我上车。”
汪曼春看到洋楼一侧停着辆黑色的汽车,她嘟了嘟嘴,鼓着粉腮朝汽车走过去。阿诚下来替她打开车门。
汪曼春问:“是不是明家大少爷一直以来就认为吃定了汪家大小姐啊?”
明楼不答话,汪曼春又说:“既然吃定了,为什么孤男不肯配寡女呢?”
明楼想了想,说:“从经济学的角度回答你,社会不是按需分配。”
“答非所问。”汪曼春坐上了车。
明楼暗自好笑,也坐了上去。
汪曼春说:“我恨你。”
明楼索性再逗她一逗:“爱和恨是对立统一的,恨亦代表了爱。”
汪曼春面露欣喜,说:“明教授终于说了句不带学术字眼的人情话。”
“这是牛顿定律。”
阿诚忍不住笑出声来,汪曼春用拳头去砸明楼的额头,明楼叫着:“眼镜,眼镜,小心我的金丝眼镜……弄坏了……”
看上去确实很风平浪静,一派其乐融融,可是其中暗涌的漩涡已经开始慢慢显现出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信息量挺大的,主角是明楼和汪曼春。
汪曼春很坏,但是对于明楼的爱却很炙热,这样亦正亦邪的人物是我最喜欢的,奈何这篇主角是曼丽,所以汪曼春在里面依旧是个悲剧人物。
这一章的神秘女儿,大家猜猜看会是谁?
修改了个bug。
☆、体能训练
路边的旗袍店皮货店已经打烊,咖啡店的玻璃门里透出昏暗的红的光,对面是一家新式电影院,小贩高声兜售香烟瓜子,汽车里走下西装革履的少爷,黄包车载来身姿摇曳的女郎。
明楼从汪曼春家出来了之后,脸色神色逐渐收敛,变得很是严肃,等阿诚把车开出来了之后,这才淡淡叫了一声。
“阿诚。”
阿诚启动车子,抬眸看着后视镜中的明楼。
“锦瑟那边可曾把身份安排好了?”
“已经安排好了,身份是于医生的女儿,跟着陈医生在欧洲生活,在欧洲读书,于医生死了之后,联系到了您,然后您就把于小姐接过来放在身边抚养,改到齐鲁大学上学,主攻历史文学。”阿诚打了个方向盘,飞快地看了一眼后视镜,“身份证,学历证,齐鲁大学那边也都打好招呼了。”
明楼冷静地看了一眼手腕精致的腕表:“现在还有时间,去蔷薇81号看看。”
阿诚打了个方向盘,拐过一条小巷子。
这个季节刚好是蔷薇花开的季节。
蔷薇花一簇一簇地盛开着,深红浅红的花瓣摇落了一地,风吹过,卷起一阵一阵的香风。
月亮难得很亮,洒下一地的银辉。
明楼下车,阿诚立即将车开走,停在另外一条巷子口,将车门锁死,盖着大衣调下座椅就睡了过去。
明楼敲了敲朱红色的大门,三长一短。
很快就吴妈就出来了,打开门一看,这才惊喜地叫了一声:“明先生!”
明楼笑道:“吴妈。”
“明先生快进来。”
明楼跟着吴妈进去,看着吴妈关了门,这才笑道:“小姐呢?”
吴妈道:“在后院。”
明楼点点头,然后朝着后院走去。
后院有一个密闭的小黑屋。
明楼站定,耳边能听到里面的拳脚声呼呼作响,推开门进去,就只看到一个较小的身影对着沙包以不同的招式进行击打,那力气极大,打下去的时候能看到那沙包明显凹进去,挥汗如雨。
那人突然改变了方向,一个侧翻身向明楼攻去。
拳,肘,腿,整个身体都仿佛是在此时化为了战斗机械一般,攻势犹如潮水一般,铺天盖地的对着他席卷而来。
明楼从容的格挡着她的招式,平静的指点:“出拳速度不够快。”
“力道用错了。”
“脚尖点地,后腿稍屈,力道绷在脚尖上。”
“这一招漂亮!”
“对,拳头要直击!”
“扫下盘。”
“……”
明楼停了下来,对面的她也顺势收手,明楼掸掸衣服上的褶皱,目光带了一点赞许:“不错,手脚训练的很好。”
她从旁边扯了一条毛巾擦了擦脸上的汗,也笑道:“还是不及明先生你。”
“让我看看你的枪法有没有进步?”明楼找了个空位置坐下,解开西装的一颗扣子,随即掏出一把勃朗宁的枪,飞快地拆卸好,扔给她。
她一跃接过,娇俏地笑了一声,眸光清冷,飞快的组装起来,随即举起手枪,眯着眼对准屋外门檐摇曳的红灯笼。
装了消音器的枪发不出一点声音,只看到枪口冒出一丝白烟,那只红灯笼只是稍稍摇晃了一下,咻的一下烛火全灭。
她跑了出去,三步上檐摘下那只灯笼,再跑回去递给明楼。
那只红灯笼只破了一个小洞,里面的蜡烛完好无损,她那一枪只打中了火焰。
明楼朗声大笑,拍拍她的肩膀:“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没想到你的进步竟然如此之快,天赋如此之高,只凭六个月就能达到这种程度,我明某也是不得不佩服了。”
她道:“也是全靠明先生的指点才能进步如此神速。”
“可不是我的指点,怎么说呢?我感觉你,好像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你很大胆,很细心,果断勇敢,我们这种身份的人本来就所剩无几,就算能有几个优秀的,往往就是因为不够果断而被对方消灭,又或者几个意志不强的,关键时候倒戈叛变,但是你不一样,你似乎比我们更懂得忠义。”明楼眯起眼睛,不急不缓,眸底划过一丝幽深的情绪,“不得不说,我对你很好奇,但是我对你的做所作为都不能完全参透。”
这种若有若无的试探,她并不放在心上。
只是擦拭着脸上的汗,坦诚道:“我的所作所为并没有什么神秘的,只是尊崇本心,我是谁的人,我就该这么做,就是这么简单。”
“哦?”明楼看着她,意味不明的勾起嘴角,“那么,你会后悔一开始站错队么?”
她转头看着明楼,皱眉道:“如果我跟你们玩心计,那我一开始就不会选择这样的局面,又或者,一开始杀了你不是更简单?”
明楼哈哈哈大笑:“你这小姑娘还真是有意思。”
她抿唇笑着,这时候才看得出一丝羞涩。
明楼说:“过些时日,我先带你去见汪曼春,我已经帮你把新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