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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同人)红楼重生之代玉-第1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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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年来余秋山也在考虑退休享福的事儿,跟朝廷透过几次风声。朝廷态度是很坚决的:坚决拒绝现在就让余将军退下来、坚决请求他再干几年。但崔珩也不得不考虑后续安排了。
    目前军队上还有一些精壮将领。有的很得余秋山真传、有的则与余秋山闹意见,总的来说崔珩乐意看到多元化的格局,不管在文臣还是武将之中。余秋山真的退了。朝廷的前线还是没有大问题的。但是缺乏余秋山这样重量级的将星。同时听说余秋山想请求朝廷给他换个世子,把傻子余和瞬换下来。把余秋山偏爱的其他庶子换上来承爵。这请求虽然没有正式上呈,但崔珩知道是余秋山的真实心意反应,而且他知道余夫人也知道。这就比较棘手了。
    考虑到余夫人的功勋、目前在军队和民间还拥有的号召力,崔珩绝不愿意她受毁灭性打击。他更不愿意余秋山夫妻反目。但是强扭的瓜不甜,他也不能逼余秋山维持这个世子、与发妻相亲相爱相敬。他只好配合余夫人,尽量维持他们的家庭稳定。
    这一年谢云剑的冉冉生辉,给崔珩解决了大麻烦。除了根除唐家这一场大功劳不谈,战事起时,崔珩也有将星可以派遣了。
    对!将星和将领是不同的。
    将领的意思是,你知道打战是怎么回事。派一大群人给你。你能管得下来。你能带他们去打架,而不至于像脓包似的一触即溃。
    而将星的意思是,像星星一样熠熠生辉。在黑夜里,人不知不觉就会仰视它。道路再崎岖,有它就有方向。它能鼓舞人、取信人。
    将领培养起来比较久,往往从小兵、伍长、什长一路走上来,出身条件好的也不过是把最低的几级跳过而已,不能一步到位。再牛的父亲也不敢立刻把他放到将领位置上,怕把他搞死了。总要一步步锻炼上来,才能撑得住。然而路程虽远,耐着性子走过来,只要不是太蠢或者太倒霉,总归能走到位的。所以不管哪朝哪代哪一年,将领总是一抓一大把,应该不会缺乏的。
    将星往往出现得非常迅速,一战、或者几战成名,立刻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他必定天赋异禀,还必定有极强的人格魅力,大家不由自主就会被他吸引。
    在边关出战事时,崔珩需要的不只是将领,更是将星。
    崔珩想不想打胜战?当然想。其实合格的将领们也能完成边关的胜利。但是崔珩作为皇帝还不是山大王,他需要考虑的不只是战场局势,还有政治斗争、民心民望。
    你想,如果边关是打胜了,但是税赋加得人民都很苦,大家抱怨很多,像皇帝宝座下的干柴渐渐加温。外人没打进来,干柴自己烧起来了,皇帝这位置还坐不坐得稳?
    你想,如果边关是打胜了,但是文官都不知道将领们打得有多漂亮,就觉得像派出一队苦力把墙重新砌了一遍似的,没太多可称颂的,也没太多可尊敬的,于是也就不太放在心上,还老顾着他们争权夺利那一套,甚至在扯皮的过程中侵吞了军方应得的利益也不在乎,这得有多糟糕?
    你再想,如果边关还没有胜,情况比较胶着,形势甚至可以比较危急,大家对那帮子苦力没抱什么希望,总着着哗喇喇要大厦倾了,也不知道有啥柱子是顶得住的。于是大家能跑就先跑,皇帝想叫都叫不住,这得有多悲摧?
    这种时候,崔珩必须要将星啊!
    边情一起,将星奔赴,大家都觉得,这下子好啦,先就不害怕了。在将星的号召力下征召壮丁啊民伕啊物资啊粮草啊什么的,百姓也比较乐意。这道理就跟追星族似的。叫你交税你不乐意、叫你捐款你不乐意,来个明星唱首歌,你就愿意掏腰包了。于是前线需要的人力物力就好筹多了。
    等将星打了胜仗啊,人们的欢呼也会更响亮,就像看了舞台上明星摆了个漂亮pose似的,倍儿爽!凝聚力也会更强。皇上要给军队抚恤啊、赏银什么的,文官集团也不那么敢扯皮了。
    坏处是将星容易凝聚起太高的民望、太牛逼的军事力量,万一要给皇上逼个宫什么的,皇上也惨了。
    当然,逼宫什么的,不必非要将星不可,就算是不显山不露水的将领,集够了军队,振臂一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大家要田地要银子要女人去啊!那么贪欲就弥补了将领们个人魅力的不足,叛军还是会哗啦啦席卷而来,皇上又惨了……
    当个皇上容易吗!(此处应有无数穿各种款式皇袍的人捶胸咆哮怨念。怨念+1……怨念+x……)
    崔珩可不希望自己不得寿终,成为那群怨念大军中的一员。他很注意军方的安全问题。
    既然一个国家必须要有军队,而军队的力量又不能完全掌握在他自己的手中,那么将领还不如将星的好。
    因为将领没有将星那么好用,而且一样有可能造反,而且因为存在感太低,造反了他还未必能发觉。所以他偏爱将星。
    将星要用时就能拉得出顶得上啊!将星那么醒目,有造反的苗头,更容易被他发现啊!将星可以把其他普通将领都吃得死死的,所以他都不用担心别人,只要盯准了将星就可以啊!将星既然个性十足,另一个副作用不是容易得罪人,所以万一崔珩他需要干掉将星,只要把将星的仇人找到,都不用他自己费心,仇人们就会很高兴的罗织罪名把将星搞到没有翻身机会啊。
    谢云剑的出现,让崔珩觉得太合适了。但崔珩使用云剑的过程,并不像后来某些文艺作品表现的那样:君王正在犯愁,将星biu的一下降落在京都,并且放着光,于是君王就兴高采烈的起用它,将星也就瞬间发光发热了。
    不不。不是那样的。即使再天才,也不可能这样“biu”的一下的。
    事实上,打云剑还小,崔珩就听说过他了。这都是因为云剑有谢小横这么个好爷爷。所以说门第还是重要的。
    当然,如果只有门第,没有真材实料,或者像谢大老爷、谢二老爷两兄弟一样,在不大不小的衙门、不高不低的官职混日子,也不是不开心的,或者就像云柯那样,自己圆润的滚出去了,居然也不是不开心的……咳咳,离题了。打住。
    总之云剑的才华,让君王早早就注意到了他。但那时,他毕竟还小。这种注意,也没有太大价值。L

☆、第四十四章 关系人被请出去

崔珩真正重视谢云剑,是在云剑十八岁那年,仗剑游学,于北边针对胡人的战事中,崭露头角。
    那其实真是一场很小很小的战事,而云剑能得胜,也实在是很大程度上靠了运气。但君王如今是真的关注了这个少年,默默揣想着,这块料子,如果没有走偏,将会成为怎样的栋梁?又该如何使用才好?
    云剑科场失利,崔珩完全可以直接将他破格拔擢使用,但是没有那么做。崔珩还不着急,也要看看,这个谢家少年,会不会急?
    一直以来,云剑是太顺利了。崔珩是这么觉着的。他痛感如今的门阀子弟,成长几乎都太顺利。郭家的永澈已经是难得的蓝田玉苗,但崔珩暗地里担心,也还是太娇脆些,在京中还可用,真放到风沙边关,别说他父祖尊长舍不舍得,连崔珩都不放心的。
    正是这样娇脆,栋勋将军郭永澈才被七王爷轻易放倒,而且从此孽债滋生。
    还能有谁担任郭永澈所不能担任的角色吗?崔珩看着,等着。
    他信大陵地域广博、人才辈出,而他修德修身、上应天数。天不亡大陵,就必赐给他源源不断的人材。
    云剑科场受到了挫折之后,并没有一撅不振。崔珩看在眼里,是赞赏的。但崔珩也看到云剑“狂傲”的名声越来越响了。崔珩也理解这应该是云剑落榜之后不甘被人嘲笑,所以故作狂态,聊以排遣。只是要再让他这么放纵下去,崔珩又担心以后他要收不回来。
    这当口儿,七王爷也看上了谢云剑。崔珩倒好笑:眼光怎么这样好?我看中的。你就看中?
    崔珩没有干涉七王爷对谢云剑的骚扰……不不,追求!
    如果谢云剑抵不住这个,崔珩也不能在军界重用他了。七王爷帮崔珩试试谢云剑,也好。崔珩想着。
    七王爷这个人呢,说不上有心还是无意,时不时就歪打正着帮上了崔珩的忙。崔珩觉得七王爷很有用,且是个福星。这些年来。让七王爷作了最尊贵的王爷。崔珩并非孝顺太后而无奈为之,是觉得七王爷应得的。
    而谢云剑顶住了七王爷,把七王爷拿捏得一点办法都没有。崔珩大快。
    当围猎唐家的时机逐步成熟时。崔珩终于把谢云剑纳入机密圈子。
    从谢云剑面获机宜,到参与规划、到回锦城摸查、再到京城一唱惊人,将近一年。岂是某些人臆测的:平空掉下一个机会就能立刻唱响的?
    谢云剑既能深得住气、摸得稳盘、爆得出响,崔珩知道。这人能用了,这才放心把他放到边疆去。存心要捧他做一颗将星的。
    就算没有北胡的挑衅,崔珩也终要找个机会把谢云剑放出去试试的。有北胡这一桩事,倒是赶了巧。只怕他白衣而仕,顷刻间一功又一功。宿将老星要不服的。
    所谓宿将老星,这里就是指余秋山了。
    又巧在是因余秋山跟夫人闹的这矛盾。余夫人不太乐意把余和瞬放出去跟他作战了:凭什么呀?你作为男人,对不起我;作为父亲。对不起阿逝。我还让阿逝跟你出生入死?你让你偏宠的女人孩子跟你打战去吧!
    想是这样想,大局为重。余夫人还是让余和瞬去边疆,立了几次大功。这次,余和瞬受了凉,真是病上了,余夫人还是看大局为重,咬着牙放狠话。崔珩知道她心里疼得什么似的,于是乘机也放豪言:侯夫人!世子不用去了!我还就拿皇帝的权威压你了!要不能让这孩子安心养病,我还做这个皇帝吗?你别管了!我让别人去前线,绝误不了老将军的事。
    这要是戏文,有个章节名儿是现成的,正所谓:余夫人就坡下驴,谢云剑顺利出京。
    不过京城里的余和瞬也不能就这么浮搁单摆着。余夫人固然要保他的命,还要保他的地位与富贵呢!要知道,这些年里余秋山始终没有把他换下世子之位,甚至连公开提都不敢提,除了顾忌余夫人、还有崔珩的不赞同姿态之外,最重要的还是余和瞬自己的能力。
    北胡忌惮的“神力魔童”,被自己的父亲背后捅刀子?余秋山自己都觉得不合适。
    但余和瞬如果很长时期未再立功,光芒被别人抢了走,他在战局中不再重要,那余秋山对他的态度也会不一样了。
    有鉴于此,余夫人尽管不愿意儿子去陪这样的父亲浴血奋战,但还是想给儿子多加些功名在身。
    崔珩不用她说出口,已经替她计划在先了。
    崔珩之所以是个令人敬畏的君主,就在于很多时候他不用臣下提醒、解释、苦苦劝说他怎么办,他就能及时办了。
    设想你有一处痒痒,忽然就有根手指头伸进来帮你挠了,力道还恰到好处。而你明明知道这根手指是可以把你像碾肉泥一样碾死的。你什么感觉?感激、恐惧,两个极端的感情混在一起吧?
    这种情况下,是很容易让人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就是人质爱上劫匪那种情结。
    设想一下,一国中所有臣民都对皇帝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那么劫匪——不不,皇帝——是会当得多么开心啊!
    崔珩做皇帝至今,这一手已经玩得食髓之味、出神入化了。
    余和瞬病好之后,崔珩就宣布了余和瞬作为未城知府的任命,着他即刻上任。
    这任命高明而自然。蝶笑花也佩服得很。他把消息传给林代,让她准备一下。
    凌琳城在京城到未城的路上。余和瞬倒未必踏入凌琳城,但把他比作一场飓风的话,至少风尾会扫到凌琳城。
    林代或许调整商业战略、或许开辟新的市场、或者去巴结余和瞬身边的人。这都由得她决定。而蝶笑花的任务就是把这些重大消息尽可能快的传给她,好让她洞烛先机。
    林代也确实跟手下一起,对于世子上任过境一事,拟了套互动方案,估计又可以把利润往上抬几个百分点。
    “怎么我到这里能变成这么成功的商人呢?”林代自己都有点不敢相信,又自己找到合适的理由,“唔,因为这个世界不重视商业,很多优秀能干的人都不碰商事,所以才给我有这么好的发展空间吧?”
    是的,一个池塘里几乎没有本土鱼,而外来的一条鱼就可以独享肥美。
    但是这条外来鱼没想到:一个池塘,有吃有喝、有赚头,而本土鱼却几乎看不见踪影,那一定是有原因的。
    如果一个池塘说不准什么时候会被清洗一次,肥鱼们怎么吃的怎么吐出来,那聪明的鱼们一定不选择在这里生活了。
    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
    林代正在带着她的手下,蓬蓬勃勃开展商事。各个新号、新作坊、新仓库,哗啦啦的扩张,而资金居然也跟得上。简直是新开一号就新得个聚宝盆、摇钱树的节奏。前来应聘的人也非常多。
    体力劳动者倒是聘得容易,会写字的就难一点。因这个世界,有资格读书识字的就不多,读出来的就更少了。既学会了写字,还要沦落到商号里头讨生活的,就更少了。哪怕给当官的作个师爷、给人家家里去作个教书先生呢,也比商号里作帐房先生来得体面。
    但阿憨大招写帐的,竟有好多人来应聘,而且还真会写字,不是瞎撞进来的。一方面说明阿憨大是赚得多,金钱的力量压倒了这些人的脸面。另一方面则说明阿憨大口碑也好,这些人就觉得不是那么丢脸了。
    还有人居然是托了关系进来的,说好要肥缺。可惜因为应聘的人多了,阿憨大要考试。这是林代亲口吩咐的,底下人不能违抗。那托了关系的也只能到场应试。他的关系人给他打气:甭怕!反正你真会写!
    但到考试那天一看,关系人都傻眼了:来应聘的还真多!有的,关系人认识,不但也是真会写,而且还写得好!
    到这一步有什么办法呢?关系人想用嘲讽技能帮亲戚把对手劝退。他皮笑肉不笑对一个穷秀才道:“先生高才,怎么也到商户里来啊?我还当只有我们这种厚脸皮的无所谓呢。”
    秀才确实脸皮薄,被他臊得跑了出去。秀才娘子在外头一听说:嗬,敢欺负我男人!
    欺负我男人也就算了。威胁到我们家的下锅的米,那就不能忍了。
    秀才娘子一哭二闹三上吊,告发那关系人包庇自家亲戚、赶出别人。
    为什么秀才娘子知道那俩人是关系户?呃,因为这一块地方,大家不是重视人际关系嘛?有什么事儿光出钱不行、光说理也不行,都得说情拉关系。拉来拉去的,大家一小小心就熟了。秀才娘子认得他们俩人有关系……
    于是关系人被客气的请出去,回避了。
    那说了情的关系户,倒没有被取消资格,但只好凭他自己的实力考试了。
    他倒是能写字,但写得不太好。不但字体不好,而且爱写错别字。古人的错别字是通假字,他要是乱写错别字就坏了事了。L

☆、第四十五章 抓捕林老板

这关系户也不傻,自己知道错字是要不得的,拼命提醒自己要写好,谁知大概是太紧张了,一开头就错了一笔,于是索性讨新纸再写。再写时就更小心了,都得先想好,再落笔。更本来写得就慢,这一来就更如龟速,结果还是有几个字错了要改。
    说起改字,不得不说现代社会方便,改字容易,电脑上一删就好,了无痕迹,书面上也无非就是把错字划掉,补上新字就行。再讲究点的,用修正液、修正带,也不算太难。可是在古代社会,一来没有修正液这些东西,二来卷面分非常重要。如果涂一块黑,基本上跟交白卷也没什么区别了。只要考官要剔卷子,准把你的先剔出来。不用怀疑!
    那你说,古代世界的人,也得要写错字吧?那怎么办呢?难道每写一个错字,都要从头再抄一次,抄到没错为止?这是大处女生生逼死另外十一个星座的悲惨地狱哪!
    好消息是,古代人也不全是处女座来的。他们也得给其他星座的一条活路走。于是“挖补”技术应用而生。
    所谓“挖补”,就是当您写错了字的时候,把这块墨字挖掉,再剪一张同质的白纸贴上去。因下头的墨迹已经挖掉,白纸贴上去,下头就没有墨色透出来了。整张卷面看起来就整洁了。如果襁糊再打得好,晃眼一看几乎认不出来。
    那么问题又来了:什么叫襁糊呢?
    诸位同学们哪!那个时代是没有胶水的。你要是不幸穿越了,可得记住。胶水是现代科技的产物。古代要粘东西用什么?襁糊。用米、面之类的粮食煮出来的。
    你有没有经验,不小心把熟米饭在指间碾碎了,会觉得粘粘的?还有面糊沾在手上,也是粘得甩都甩不脱。对吧?
    那么,把这些东西熬得浓浓的稠稠的,变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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