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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路恣女-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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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她所熟悉的仙路空间,余衍仙仍旧高高在上的俯视着她,男人的表情是那般的漠然,似乎从来都不认识她一样。

    “异界即将攻打丁九界,眼下想要保护丁九界,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有一位神贡献出自己的生命,巩固界壁,这样才可以阻绝对方的进攻。”余衍仙淡淡地道,“恣女,你可愿意?”

    原来所说的是这个考验,如果想要成神,到最后还是要放弃自己的生命,牺牲自己来保护整个丁九界,可是这样,成神又有什么意义呢?李恣的目光沉沉的,余衍仙应该知道,自己绝对不是那种会为了保护世界就牺牲自己的人。

    世界与她,又有什么关系?

    可是如果不答应的话,是不是就无法通过考验,到最后还是会死在这里,真是一个两难的抉择呀,难怪以前那些人有的会选择自杀,就如哀塔的主人。

    还有一种法子,如果不想要被天道所操纵,那么就只有一种办法,就是背弃天道!比如大衍宗的第一位宗主,直接去了异界,再无人能够掌控。

    “这两条路,我都不想选择。”李恣道,“所以我能做的,就是毁灭系统!”

    “桀桀,竟然想要毁灭我?”那道声音果然出现了,带着鄙夷和不屑,还有一股张狂的味道。李恣心下了然,一直以来自己听到的,一切是有那道声音。

    “为什么不能呢?”李恣笑了,“你以为我还是李恣,然而我并不是。你忘了么,我是恣女,是当初创造你的人之一。”

    那道声音沉默了好久,才再一次的响起,这一次是慌张的:“你都回忆起来了?”

    耳边回旋着摇篮曲的声音,似乎有人在哄她入睡,李恣的眼睛发亮,一直以来,她都找不到归属感,但是现在,她终于想起来自己是来自于何处了?

    既然知道,面前的这道声音也就不足为惧了。

    “我这个人没有那么大的慈悲心,要我牺牲自己,去拯救这个世界。很抱歉,我做不到。”李恣淡淡地道,“但是很可惜,既然我有这个能力,不动一根毫毛,就拯救这个世界,我想我还是很乐意去做一下的。”

    外面的余衍仙的身体也越来越亮,仿佛有什么禁锢,从身体里解脱了一般。

    谁也不知道,光柱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的确感觉到,天地之间产生了一股震荡。所有的修士,都从心里感受到了畏惧,谁也不敢打李恣的主意了。

    因为他们知道,那个女子,一步成神!(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第三十二章器灵九歌

    那光柱里面的女子,一动不动就维持着那样的姿势,仿佛过去了千万年之久。

    原本围在这里的诸位仙人,慢慢的也失去了自己的耐心,开始各自回到自己的地盘想着。

    时间一日日地过去,弑神山上再也没有人在这里围观,那道光柱从始至终立在那里,就变成了一个和弑神山本身一样的传说。

    终于千年过去,那光柱终于破裂开来,里面的绝美女子,也睁开了自己的眼睛。光柱的破碎,自然是惊动了一些人的,但是当他们派人前来查看的时候,里面的女子早已不知去向。

    而在元洲某处,一家酒楼当中,女子慢慢的喝着灵茶,看着外面的世界,距离她闭关已经有千年之久了。因为自身根基的不稳定,所以要突破成神,所花费的心力,自然也就比旁人要困难百倍。

    在这一千年时间里,她不断的将自身的修为打碎再重组,打碎再重组,如此轮回不知道多少次,终于夯实了基础,然后再吸收了神之本源里面的力量,成神也就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了。

    如今的元洲繁荣昌盛更胜从前,大衍宗接替无量天宫,成了那妥妥的第一,万凰阁则更进一步,成了那第三名。夭都一度跌到第七名,身为倒数第一夜,却也还本分两家的恩怨已经有多年了,说要冰释前嫌,几乎不太可能,如此这般相安无事,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李恣出来以后,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望林嫣儿,美丽的女子如今已经不是在万凰阁,而成为了位列三十三天仙班的仙人。

    她的容貌,比之从前还要更加的美丽,几乎是维持了十六岁少女的全部特点,一点也不像是上千岁的老婆婆。远远看去就觉得美丽无比,却又带着一股高贵冷艳,让人无法接近,单单是这么看着,居然还和从前的云水仙子有些相似。

    同样都是冰属性单灵根,同样都是纯阴之体,这两个女子还真是出奇的相似,不同的是云水仙子有一个愿意陪她至死的男人。

    “你来了?”林嫣儿看到了,一点惊讶之感都没有,淡淡的回应道。似乎早就料到李恣会出现在这里,她也就在这里等到现在。

    两个人站着的地方,是从前落霞门所在的位置,不过经过岁月变迁,这里早已经变成了一片,荒无人烟的山脉。

    “我回来了。”李恣笑嘻嘻地,左看右看了一番才道:“怎么到现在也没有找一位道侣?”

    以林嫣儿的实力和容貌,三十三天想要成为她道侣的男性修士,恐怕不可计数吧。李恣暗忖,当年林嫣儿中了媚毒,最后靠她自己挺了过来,据说那样会造成对男人的无感,该不会是因为这个原因吧。

    “没兴趣,不是每一位女子都要找一位道侣的。”林嫣儿直截了当地道,李恣最喜欢这样的直接了当,然后又听到女子淡淡的道,“你不也同样没有找道侣吗?”

    “也是。”李恣愣了一下,看着面前女子风华绝代的样子,还真想不到,有什么样的男人才能够配得上她。“不说这种事情了,千年不见,让你我好好地说一会儿话。”

    两个人畅谈了三天三夜之后,李恣才动身,回到大衍宗。自己那位便宜爷爷和便宜老爹,如今找到成为了仙人,也一直没有再续娶,就这样过着孑然一身的生活,却也十分的快意。

    现在大衍宗的宗主,是由万浩海童鞋担任,聂鑫、罗裳、厉爱钱分别担任了三门的门主,至于那个高冉,则成为了一名客卿,不过,日日夜夜都在闭关当中,似乎是想要冲击到仙人境界。

    还有菱悦救回来的的那位凡人女子清清,也服侍过李恣一段时间,不过很可惜,她到底只是一个凡人罢了,在这大衍宗之内,也算是寿终正寝。

    这些人当年和他有过交情,不过李恣也懒的出现在他们的面前,毕竟自己马上又要离开了,反而会给他们徒增烦恼,因为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做到像林嫣儿的豁达和洒脱。

    不过看样子,万浩海好像还没有停止对罗裳的追求,至于罗裳愿不愿意放下心防,和他成就一对佳话,就不是他所能够操心的事情了。

    她在这里看了一会儿,就打算离开的时候,忽然有一只血红色的老虎冲了出来,扑倒了她的身体,和她滚作一团。

    如今的这只老虎体型,倒也不小,还不是战斗形态,便已经足足有两人多高,压在她的身上,真是结结实实的很沉。

    小乘亲热的用带着倒钩的舌头舔着她的脸,神态之间,很是亲昵。原来并没有忘记李恣,而且兽类的感知力,向来十分敏锐,更遑论她们之间,还曾有过契约的力量。

    “你想要跟着我?”李恣笑了,如今的玉乘,已经是大乘期的修为了。

    玉乘早已经能够听懂人类的说话,甚至有着自己独特的思维,它点了点头,李恣倒也没有拒绝,拍了拍它的脑海:“走吧,我们去漠洲。”

    去漠洲寻宫九歌,她这把大衍剑,还缺一个器灵。

    玉乘闻言,一对水晶翅膀在半空当中展开,竟然长达数十丈,一下子便振翅高飞起来,速度比之飞舟还要快上百倍,李恣骑跨的背上,感受到了自由的感觉。

    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束缚的了她,余衍仙不能,顾青衫不能,系统,更加不能。

    玉乘从大衍宗离开不久,很多人就感受到了。罗裳眼睛一亮:“是她!她回来了!”

    她冲到了大衍宗门口,可是这周围哪还有那个人的身影,她怔楞了半天,一张美丽的脸上,终于有两颗眼泪流了下来。

    就算是知道李恣欺骗了她,她其实是一个女人,可是那种感情是真切的,不会作假的。万浩海当然也知道了这件事情,赶到了大衍宗门口,走到了罗裳的身边,看着女子哀恸的模样,拍了拍她的肩膀。

    “她如今已经是神了,自然是和我们不一样的。”(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第三十二章走上一遭

    李恣骑着玉乘,一路到了应缘城,当然了,这里的城主早已经不是应缘儿那个女人了。据说她被自己其中一个男宠所背叛,那位男宠也是一个狠角色,居然是魔修派过来的卧底,要知道应缘城,本来就是两大洲交界的重要之地,一旦拿下应缘城,就相当于控制了整个元洲的命门。

    很可惜的是漠洲的魔宫宫主宫九歌和李恣关系匪浅,又怎会纵容其他门派的魔修,妄图对元洲所为?所以最后的结果是,那位男命陨应缘城,而元洲和漠洲,结下了百年同好的契约。

    如今应缘城已经被大衍宗的派人接管了,因为李恣的缘故,其他宗派对于此都是多有忌讳。大衍宗的实力便蒸蒸日上,而很不凑巧的是,接管应缘城的这位,居然也是李恣的旧时,是那个叫做纪铁的黑壮汉子。

    这位汉子虽然天赋不算顶尖,也就是双灵根的资质,但是一直以来,实战能力都非常的强悍,李恣也十分的看好于他。只是没有想到一千年过去了,此人还真的走上了顶端的位置,成为了一名大乘期的修士,这可真是大大的让她惊讶极了。

    由此可见,什么资质、背景、地位,到最后还是要凭借自己的心性,一直不断的坚持,才能够在修真这条路上走的更远。

    应缘城人来人往,在这里进出的人,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经过应缘城一事,七大洲都不允许其他大洲的高手,随意踏足本洲。

    不过这种程度的戒备,恐怕连仙人都要为难一番,可她如今已经成为了神,自然是不用在意的。

    对于故人,李恣没打算去见一见,所以她带着小乘,就直接去了漠洲。

    宫九歌乃是剑灵之体,天赋之出众,还要更胜于其他之人,甚至连李恣也自叹弗如,只是男人早已经成为了仙人,甚至只差一步,就能够成为传说当中的至仙,却不好好的在三十三天待着,跑去了原本的魔宫。

    所以当李恣赶去那里的时候,就看到宫九歌在魔宫里,而他的身边,居然跟着华!

    华的天分,也是毋庸置疑,传说中的天属性单灵根,可是被上天所眷顾的宠儿,修为一路也没见他有什么阻碍,就不停的暴涨,眼下居然也成为了仙人,但是华一个这样的道家仙人,居然跑到了漠洲的地盘,这可就是让李恣有些怀疑了,要知道,这从来是不被允许的。

    “咳咳。小李子。”见到了她,华既然没有表现出应该有的激动和欢喜,反而是一脸懵逼的样子,似乎是没有想到,她竟然会出现在这里,还夹杂着一点点的心虚,就是这点心虚,让李恣不由得更加怀疑。

    于是她看向旁边的宫九歌,男人还是原来那般的俊美妖孽,一举一动都充满着风华绝代的感觉,丹凤眼微微向上挑着,一看就知道是那种会魅惑人心的。

    “怎么回事?”李恣问,“看到我回来这么不开心吗?”

    “没有,没有。”华连连摆手否认,宫九歌拉开了他,看着李恣:“你成神了?”

    李恣点点头,这是事实而已,所以用不着否认,何况站在她面前的,这两个还是被他信任和认可的男人。

    “恭喜。”宫九歌淡淡地道,一张绝美的脸上还噙着一抹足以让天下女子都心动不已的笑容,“接下来打算去哪里?”

    果真是阴险腹黑的男人,只是一句话,便将话题跳了过去。李恣也没有多想,宫九歌和华本来就是旧识,两个人在这里相见聊天也无可厚非。如今元洲和漠洲关系不错,修士往来也是情理之中。

    这么一说,李恣还真的被提醒了,她解决了系统,而余衍仙身为天道,居然都会被系统束缚,可见系统的来不一般。而余衍仙也告诉她,让她去异界看看。

    “去异界。”李恣淡淡地道,“既然异界之人想要侵犯丁九界,那我现在已经是神了,怎样也要做一点什么吧。”

    “会有危险吗?”华这个时候才忧心忡忡的道。异界,那可是传说当中的龙潭虎穴,让李恣一个人去,他还真有些不放心。“不然我和九歌陪着你吧。”

    二人好歹也是快至仙的修为了,跟着李恣去异界,就算是不能帮上多大的忙,也起码不会扯了李恣的后腿,这个建议还是十分有可行性的。

    但是李恣微笑着拒绝了他,“我一个人就去就行了,人太多反而目标太大。我来这里是想和九歌借一样东西。”

    宫九歌听了,眼睛懒洋洋地往她这里一扫,端得是艳丽无边。“说吧,你想借什么?”

    从李恣的语气,他就能够听出来,绝对不是什么普普通通的东西,要不然也不会让一位神,那么的严肃,再说了神都想要的东西,他甚至不敢保证,自己是不是能拿的出来。

    “你的魂魄。”李恣这句话等已出口,面前的两个男人通通都变了脸色,要知道魂魄乃是修士之根本,失去了魂魄,就相当于是灭杀了这个人,李恣说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小李子……”华开口,李恣微笑着打断了他的话:“放心吧,我不是那个意思。宫九歌的魂魄中,有一魂一魄乃是天道之剑的器灵所化成的,眼下我要去异界,这器灵是必须要收回来的。”

    加了一个必须就表明了这件事情的重要性和它的坚决。宫九歌,如今已是仙人修为,就算是失去一魂一魄,对于他的性命,也不会有影响,只是此生修为都不能够再进一步了,对于一些野心勃勃的修士来说,这样比杀了他们还要更加的痛苦,所以李恣也不敢肯定,宫九歌是否会同意。

    “一魂一魄?”宫九歌咀嚼着这句话,“给你就是了!”

    他真的同意了!华露出不忍之色,可以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李恣已经是神了,如果她想拿走那一魂一魄,真的是再简单不过了。

    收回一魂一魄之后,大衍剑之剑意越发强大,李恣断然转身,她还要去异界走上一遭呢。(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第三十三章所谓真相(上)

    雷恩港口一项是整个布达拉城最繁华昌盛的地方,因为这里是由整个雷恩家族所把持的地方。

    但是在最近一段时间,雷恩家族的气氛,却一直有些不太好,因为雷恩家族的小王子,布尔玛雷恩,惨死在异界之人的手上。

    除了布尔玛雷恩之外,还有其他几大家族的最出色的继承人,全部都在讨伐异界的征程过程中,无一生还。

    在这繁荣的雷恩港口,却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只见这位客人穿着这一身男士才会穿着的骑士装,但是个头却显得有些矮了,走在街上不免接收到一些鄙薄的神色,但是此人却毫不介意,径直走到港口最豪华的一家酒楼里面,拿出一枚晶币放在桌上。

    “来了。”侍应生走过来,接下这位客人给他的小费,那可是整整一枚晶币,这位客人可真是大方!侍应生的心里早已打好足一定,要伺候这位客人。“您想要吃点什么?”

    这位客人,当然是经过乔装易容的李恣同学,她对这里还不算熟悉,因此也不敢随意开口,就淡淡的说道:“挑你们这里最贵最好的上吧。”

    一听这话的语气就是那种有钱人家的少爷,侍应生不由的在心里面笑了一下,说道:“好嘞!”

    不一会儿,菜就全部上来了,李恣尝了一下,她本来就完全可以不用进食,要点菜也是伪装自己的身份,但是这菜的口味的确不符合她的胃口,所以李恣只吃了两口,便将手中的刀叉给放下了。

    李恣瞧着窗外,正巧这时候突然出现一大批马队,李恣撇了撇嘴巴,指着马队,看似漫不经心地道:“那是谁家的?”

    “那是本地最显赫的雷恩家族呀!我说这位客人,你一定是从外地来的吧?否则怎会连雷恩家族的名头,都没有听说过呢。”侍应生笑了,“就是我们这一代的势力,统统都归雷恩家族管辖呢?”

    李恣在心里暗暗道,我何止是听过雷恩家族的名头,就是雷恩家族的那位小少爷,也是我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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