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撵(子峭)-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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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说话了,起来穿衣服。

    “穿衣服干什么?”我问。

    “我想出去走走,透透气。你去不去?”她总算瞥了我一眼,那算是给我极大的面子了。

    “当然去,我陪你!”

    我和她走过那条街巷,全是他妈吃饭的大排档,巷子里浓重的啤酒味一阵一阵的如同滚滚雷声。这时候放假人稍微少了些,要是平时这里简直他妈比赶集还热闹。走完那条混账街巷,拐一个弯,就来到了ZS大学的北门广场,北边就是珠江,江边有一个码头。人真他妈多,溜旱冰的,骑单车的,踢毽子的,跳绳的,坐在草地上围成一圈一圈大声说笑的,没事可做胡乱蹿的,贼眉鼠眼的,什么混账人物都有。我这么说不是凭空的,我去年就是坐在这片草坪上弹吉他弄丢了一个手机,后来我才明白过来就是坐在我身边听我弹吉他那几个混蛋偷走的,我当时把手机和烟一起放在身边。那几个鸟人当时把巴掌拍得要破,原来只是想蛊惑我以便偷我的手机,真他妈一群混蛋。

    我和叶迩牵走向那一排耸峙的灰白石柱,那是ZS大学北门牌坊,上面写着“国立ZS大学”,很有些混账气势,只是那几个字写得太他妈难看了,尤其是“国立”两个字,简直丑得不堪入目。我闭着眼睛都可以写得比它好看一万倍,不吹牛。我敢打赌你要是看到那几个字,你也想重新把它写得好看点。什么破名校,连个校名都写得不像样,准是那些混账名人题写的。要我看,这些到处题字的人真该拿去杀头,字写得难看还要到处题,不砍几个脑袋看来改不了这股歪风。我越看那几个字越他妈觉得不顺眼,真恨不得爬上去把“国立”两个字蒙了,换上“混账”两个字——“混账ZS大学”——那才他妈有意思呢。

    过了牌坊,迎面就是珠江。晚上这江边可真是灯火璀璨啊,搞得像他妈人间天堂一样。我和叶迩牵就在江边散步,她挽着我的手。也就看到一些老人在遛狗,情侣们在说一些混话,一些小伙子骑着多轮单车奔跑,还有江上那些混账游船来来去去,也没什么好看的,不过心情倒是舒畅多了。

    “说说,以后你想过一种什么生活?”叶迩牵倒是来了兴致。

    “我?——想过一种自然的生活。”我想也没想就说。

    “什么才叫自然呢?”她问。

    “反正不要像这混账广州一样,到处搞得他妈灯火璀璨,其实不过是人为的假面具,都是伪饰罢了,”我指着珠江上那一派灯火辉煌说。

    “你不想留在广州生活吗?”她有点纳闷。

    “暂时生活还可以,你要我一辈子生活在这里,还不如把我杀了吧!”

    “谁要你一辈子在这里生活了?”她笑了起来,“不过是暂时……”

    “其实我希望过一种田园生活,”说起理想,我他妈还真有点来劲了,“在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有山,有水,最好有一条小溪,一片草地,几个小山丘,建一个小屋,养上几头牛,几条狗,还有鸡呀鸭呀鹅呀兔子呀之类的,反正你喜欢什么就养什么。然后买一大批好书,就那样爱看书就看书,爱放牛就放牛,爱跟狗玩就跟狗玩……”

    “喔!我也想过这种生活呢!等我们老了就去过这种生活好不好?”她说,好像年轻就不能过这种生活似的。

    “为什么一定要等老来呢?”

    “我们得先在城市找工作挣钱呀!”她说,好像这是他妈很正常的事一样。“你觉得要过上那种生活,要准备多少钱的样子?”

    “一分也不用准备!”我几乎是笑着说,可这笑也有点像哭。

    “那也不行,总得预备些钱,要不然亲人们生病了,总要有钱去医院嘛。”

    “那种生活不会生病的,只会是健康,因为它符合自然。”

    “谁知道呢?人有旦夕祸福。”

    “只有在这混账城市人才会生病!”

    “你好像很讨厌城市?”

    “不是好像,本来就是。”

    稍微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她问:

    “你毕业后想找什么工作?做个心理医生?”不知为什么,说“心理医生”时她笑了一下,可能是她觉得我自己的心理都有问题吧。

    “天哪,要我做心理医生,还不如把我杀了吧!”我叫道,掩盖了她的笑声。

    “为什么?”她很不解,“你学心理学……”

    “心理医生是个很可笑的职业,因为它基于一种畸形病态的生活,没有这种生活,它就没有用武之地,纯属多余。只有在这混账城市才需要它,在大自然中心理医生完全多余,就像人身上的赘疣一样。”

    果然,她又笑了起来:“我觉得你真有点像个赘疣呢。”

    “真的吗?你这小妞……”

    我忍不住搂住她亲了一下,她和我吻起来了。

    闲逛了个把小时,依旧回来。在旅馆楼下我买了三瓶啤酒拎上去。我冬天一般喝白酒,夏天喝啤酒。这几天白酒喝多了,想改改口味。在广东,要是让我尽情喝,我一个夏天可以喝掉八十卡车啤酒,不骗你,我经常把啤酒当水喝。

    回到房里,洗过了澡,一起看那个恐怖片。她老是吓得躲到我后背去,大半时间都把手蒙着脸,真他妈好玩。那片子在我看来根本不恐怖,为了表示我不以为意,看到那些她最恐怖的片段,我甚至还凑过电脑屏幕去亲上一口呢。我看恐怖片喜欢一个人深夜看,跟人一起看没意思,不过跟女孩子还可以,她们的害怕总能搔着某种男性自尊的痒处。

    看完后我们就睡觉了,我也刚好喝完那三瓶啤酒。睡觉前我们少不得又做爱一次,半夜醒来又来了一次。因为天亮她就要走了,一个假期不见面,所以多做几次。第二次做爱她又问了一遍“你爱我吗?”,第三次倒是没问,可能她也担心我耳朵起老茧吧。

    很快就天亮了。她要赶九点钟的班车回潮州。我们七点过起来,她把一套睡衣和拖鞋装在塑料袋里交我保管,免得下次来看我又要带来。洗漱过后,我们退房到楼下吃东西,把那两个混账碟子退了,我就送她去地铁站。路上她又劝我不要去地铁站弹吉他了,几乎是哀求的口气。我为了让她高兴,就答应了。

    看她上了地铁,向我挥着手,我一时真他妈有些恋恋不舍。送人总是送的人更难受,走的人还稍微好一些。地铁很快就走了,消失在眼前,铁轨静悄悄。天哪,我做梦也没想到,这竟然成了我们的诀别。

    我一个人怅怅然,拎着她那个塑料袋,稀里糊涂回来。突然我摸到上衣内袋里有一沓钱,拿出来数一数,有六百块。我发信息问她,她回复说:“那是我教人弹古筝挣的钱,省下来留给你过年的,你买一件新衣服吧,不要老穿那件外套。”我看着这几句话,心里一阵酸溜溜,眼泪都快蹦出来了。
7。…第四章
    9

    我送走了叶迩牵,一时有些茫茫然,信着脚步乱走。不知不觉到了ZS大学南门,这时我突然从离愁别绪中醒过神来,想到我该去哪里,这就一下子想到了买书。不知道你一有钱最先想到的是什么?大吃大喝一顿?找个把女人?还是到什么混账地方旅游一趟?或者买一件漂亮衣服?至于我呢,只要一有钱,第一个反应肯定是买书。虽然叶迩牵要我买衣服,可我对穿着太他妈不在意了,除非我实在没有衣服可穿,即将面临裸身的境地,我才会想起买衣服。而买书,天哪,一说到买书,我就他妈兴致勃勃,好像换了个人似的。我买书的欲望实在是太强烈了,这当然是求知欲在起作用,要我说,我的求知欲简直和我的性欲不相上下。

    有几本书我早就想买了,都是他妈哲学书,只是因为钱紧张,一直买不成。你完全可以想象,我每次去逛书店,看到那些梦寐以求的书,都要拿下来摸一摸,翻一翻,下了一百个决心想买下来,最后因为口袋那几个孤寡的孔方兄正在体验着孤独,又不得不否定那一百个决心,把书放回去。那种感觉真他妈要命!现在总算可以买了,我想让这几本书陪我度过一个充实的寒假。另外,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的思想也太他妈混乱了,我需要几本高水平的书来梳理一番。说来不怕你笑话,一直以来,我内心积郁起一股勃然不可磨灭之气,觉得很多事情太他妈看不惯,老想着通过思想来颠覆这一切。真的,没骗你,我太想颠覆这个混账世界了。说起颠覆这个世界,我有一个奇大无比的雄心,就像阿基米德一样,我总对自己暗下决心:“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起这个混账地球!”而我的支点,不是面包,不是钱包,而是思想。

    我几乎是兴高采烈,马上跑到学校西门外那家书店买了五本书。两本叔本华的:《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叔本华悲观论集》,三本尼采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强力意志》、《善恶的彼岸》。这些书我在学校图书馆碰到过不下八百次了,可是我希望自己拥有,如果你是个爱书的人,你会明白这种占有欲。在书店选书的时候,我那个雄心又一次在心里激荡起来,乃至有一瞬间,我突然想一口气买下一大批书,干脆把所有的钱都花光,真的,我差点就那样做了。后来还是理智占了上风,我想到即使我一次买下那么多书,一时半会也看不过来,所以还是先买五本,看完再说。我真是个冲动型消费的典型人物,而这种冲动在书店尤其来得汹涌,要不是我口袋实在太他妈干瘪,我真可能会把这书店的好书全他妈一次性买光。

    我把那五本书叠成一摞,抱回宿舍来。你可以想象我抱着那一摞书走回来是一种怎样的斗志昂扬,我他妈甚至有一种睥睨一切的豪气。当然了,我一直还拎着叶迩牵那个塑料袋。这个塑料袋就好像在和那摞书唱对台戏,因为它仿佛代表着叶迩牵在提醒我:“你要是再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就分手!”没错,这个混账塑料袋总是让我想起这句话。老天,在我雄心壮志的激昂时刻,老是有一个混账塑料袋来给我泼冷水,这可真他妈要命。

    我回到宿舍,空无一人,应该都吃饭去了。尹孜为桌上翻着那本词汇书,不用说,这家伙一直在记单词。我把书和塑料袋放到桌上,也转身下去吃东西。辣椒没有了,我只能去外面那条混账街巷吃一碗米粉。那里有一家桂林米粉店,味道还行,主要是配有辣椒,还算有点辣味,至少不像他妈吃白菜一样。

    下楼梯时,在拐角那儿我看到尹孜为正一步一步跺脚上来,半埋着头,口里念念有词,配合着脚步声。我注意听了一下,原来他在反复念一个单词:“Abandon!Abandon!Abandon!……”天哪,他可能迷上这个单词了,因为有一次半夜我听到他也是念这个单词,不知道是不是在说梦话。有时候他也会念别的单词,比如有一次我听到他念:“Fuck!Fuck!Fuck!……”那声音还真他妈铿锵有力。

    快碰到他时,我跺了一下脚。他抬头看到是我,就不念了,可是也没有任何一点拘窘的感觉。你要是以为他不好意思,那你就彻底错了。“去吃饭?”他照例要问一句,仅仅是问而已,他并不真正关心你要做什么。我现在去吃饭,他就说:“去吃饭?”如果我在买烟,他会说:“买烟哪?”如果我在洗衣服,他会说:“洗衣服?”如果我在散步,他会说:“散步啊?”甚至如果我在杀人,他可能也会说:“杀人啊?”总之,他就属于那种经常跟你打招呼,却并不真正关心你要做什么的人,哪怕你扛刀去杀人他也不管。他只关心他那几个英语单词,大学四年把他训练成一个记单词的机器,记单词几乎成了一种强迫症。你也许会以为他的英语很厉害,其实不然,他英语好不到哪里去,如果有一个老外跟他说话,他可能半天憋不出一句来。你完全可以说,尹孜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方式就是学英语,至于叹气、失眠、捶床板、洗衣服,那不过是这种方式的点缀罢了。他必须学英语才感觉到活下去的意义,就像抽大烟的人必须有鸦片才能感觉过瘾一样。

    10

    我吃过东西,少不得又去买了一些辣椒和番茄。回到宿舍,贾力勍这野狗正在我桌上那个塑料袋里探头探脑,他转脸见是我,居然他妈神经兮兮笑了起来。

    “你女朋友的?”他问,就好像他他妈发现了新大陆似的。

    “我受不了你啦!”我叫道,“你能不能马上滚蛋?”

    他听到“滚蛋”也没有任何动静,好像那是对他的奖赏一样,老天爷。

    “肏!”他叫道,又翻看我那摞书,“刚买了不少书,啊?”

    我懒得理他,把那个塑料袋放到衣柜里收了。

    这厮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转身过他那边宿舍去了。很快,他又过来了,拿了一张什么混账碟子。他先问尹孜为——尹孜为自然是在记单词——能不能在他电脑一起看,尹孜为问是什么碟子,贾力勍神秘兮兮说了句什么话,然后尹孜为吼了一句“去你妈的”,不理他。他又过来问我,原来是一张黄色录像。我真是服了这厮,他也有自己的电脑,可是偏偏要过来共欣赏。他不管有什么混账玩意都要和别人分享,这一点他绝对是他妈天底下最大公无私的人。

    “我没兴趣!你还是滚回你那边独自欣赏去吧!”我说。不光是我,很多人对他都经常用“滚”“滚蛋”一类词,这厮不但不生气,好像还非常喜欢。

    “肏!”他叫了起来,“好东西都不懂欣赏!”

    “什么东西?”是关亨进来了。

    贾力勍立刻拢过他那里去,说是某某领导人讲话的纪实片,仅限内部观看。关亨这白痴立刻来了兴致,马上开电脑。贾力勍把碟子放了,结果没见领导人,却是一些乌七八糟的鸟玩意,关亨一下子叫了起来。

    “你这王八蛋!”他叫道,“敢放我鸽子!”

    你要是以为关亨对这玩意不动心,那就大错特错了。虽然不是某某领导人讲话的纪实片,但这玩意也足够吸引他了。这两个就在那里看起来,看得裤裆那个玩意昂首挺胸,斗志昂扬——这点你完全可以想象。关亨出于某种特有的谨慎,过去把门关了。尹孜为也禁不得诱惑,频频转脸去看,最后干脆撂下伟大的英语书,搬椅子凑过去看。

    我就在这边翻看刚买的那几本书。我的求知欲太强烈了,完全胜过了性欲,恨不得即刻就把这几本书全他妈扫荡光。可那黄色录像搞出来的声音太他妈要命了,从头到尾都是撕心裂肺的死喊。我紧咬牙关,来几个深呼吸,敛气凝神,捺住性子,慢慢有了一种雷打不动的定力。先看《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我注意到这本书封面有一句话:“一本写给所有人而又无人能读的书”,老天,这句话差点要了我的命!尼采这厮也太他妈狂妄了,居然在封面标出这么一句混账话,简直是对我智力的严重侮辱!我就不信我读不懂它!

    我就那样雷打不动,很快就进入书中去了,周围的一切不复存在。我不得不承认:尼采这厮写东西太他妈精彩了,从思想到文字都足够来劲!……不知过了多久,我猛然回到现实中来,因为有人突然破门而入。

    “看A片的注意啦!”金以恕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门进来。后面跟了一个妖艳的女生,不是沈优子。

    你完全可以想象那几个混蛋慌张到什么程度。尹孜为立马转身回自己老地方去,贾力勍这厮二话不说就跑过那边去了,剩关亨在那里收拾烂摊子,但一切来不及了,他手忙脚乱中只好摁了一下重启。

    “老关,慌什么?”金以恕笑道,“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位女士也经常看这玩意!”

    “你别冤枉好人好不好?”那女生似娇似嗔捶了他一下。

    金以恕溜进厕所去了。关亨觉得颜面扫地——他特别注重自己的形象——,也趁乱溜过贾力勍那边去了。那女生踱过金以恕这边来,也就是我对面这里。我转身瞟了她一下,整个人妖里妖气,只需这一眼我就确定她是个荡货,反正跟金以恕混一起的没有一个不是荡货的。我少不得向她点点头,算是打招呼。

    “你学什么专业的?”她朝我书架上瞟了瞟。

    “心理学,”我说。她不可能从我书架上看出我学什么,因为上面什么书都有,心理学方面的反倒少。

    “我是中文系的,”她主动说,那口气听来就好像在中文系是他妈天底下最荣耀的事一样,以至于我差点就要恭喜她了。

    “是吧?”我笑了笑,总算没恭喜她。

    我突然觉得,这妞肯定也是个半瓶醋。因为如果她真的喜欢文学,她应该发现金以恕对文学简直就是个草包,他在语文考试中把托尔斯泰的三大代表作写成《红与黑》《双城记》《静静的顿河》,一度传为奇谈。

    “心理学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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