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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讯息-第3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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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上前?
    还是直接开枪?万一搞砸了,这还是在市中心,光是市民们的口水就能把我淹死!
    我决定通过博林商场内部的应急通道,绕到侧门边堵截雨衣人!没跑两步,我便听见一身闷沉的重物落地音,好奇的退回到小门一瞧,心急火燎的蒋天赐竟然直接从商场二楼廊道跳了下来,挑高是5。4米的,他够狠的!屁事没有,甩了甩震得发麻的两条大腿,冲向雨衣人的方向!
    此举吓了雨衣人一跳,加速了脚步,打草惊蛇了!
    事不宜迟,我迈动大腿朝博林商场的侧门狂奔。约过了二十秒,我拧开门把手拉动,第一眼就看见雨衣人像耗子见了猫似得逃窜,蒋天赐才追入狭窄通道。眼瞅着雨衣人消失通道口时,我拔出手枪,朝对方开了一枪!
    砰——!
    雨衣人匍匐栽倒在地,然而下一刻,他仿佛啥事都没有般,爬起来接着逃窜!
    我敢笃定,这颗子弹是命中了他的,观他跑的动作丝毫没被影响,故而子弹打的不是双腿,而是背脊,莫非雨衣人的双肩背包让他侥幸逃过一劫?里头究竟装了啥东西呢……我和蒋天赐冲到狭窄通道尽头时,雨衣人的身影早已消失不见,指不定躲哪个地方猫起来了。
    蒋天赐狐疑的扫视着周围的环境,我蹲在地上看向雨衣人先前被我击倒的位置,如果没有半点血迹,表示这人的背包真有猫腻!
    我睁大了眼睛,仔细的观察,很快发现了几滴血点子,溅射的方向和他跑的方向相反。我拧紧了眉毛,雨衣人受伤了?为毛他一点反应没有?不仅如此,此地唯有这几滴小血点子,前方并没有雨衣人遗留的血迹。我不解的道:“难不成他凭空消失了?”
    “凌宇,我预感穿雨衣的家伙就藏在附近,偷偷注视着我们!”蒋天赐没管我同不同意,强制性的拉着我到了掩体旁,他眼睛仿佛发光的铃铛,捕捉着前、左、右三个方向的风吹草动。
    “是吗?我擦亮眼睛,把雨衣人揪出来!”我心中对于他的直觉深信不疑,毕竟战场上经过枪林弹雨的洗礼,蒋天赐这三个字的意义,何止是他的名字那样简单?犹如定心丸一样,靠谱!
    我们俩大老爷们,凌晨猫在通道出口前,激情四射的观察。
    扫了五、六次没察觉到异常,蒋天赐淡定的道:“继续等,现在就是咱们和雨衣人比谁更有耐心的时候。”
    “老蒋,你瞧离这将近九米远的绿色垃圾桶,雨衣人有没有可能藏入其中?”我猜测的道,脑海中勾勒出雨衣人的身形,想躲进垃圾桶,勉强还能凑合,就是有点挤得慌。
    蒋天赐微微点头,神色警惕的跟我走向那只垃圾桶,他一脚将其踹翻,烂菜叶子和废袋子滚了满地!
    这时,我眼角余光瞥见了红色宝马车的轮廓边缘有些异物,猛地拧过头一瞅,是雨衣人的双肩背包,他藏在车后头,不小心露出了点!
    我捏动蒋天赐的手指,示意他看向红宝马,我打了个手势,意思是分别从两个方向绕上前包夹。
    蒋天赐放慢了脚步接近,我速度能比他快一点,毕竟老蒋这么大的坨,踩着军靴在雨打湿的街道想控制不发声得有耐性。正在我们离宝马车还有七八米时,雨衣人忽地跳出了身子,他左手探入背包,拿出来时拎着一条花了胡哨的东西,狠狠地砸向我这边,他动作一刻不停,紧接着右手探入了背包,拉住一个圆咕隆咚的玩意,甩向蒋天赐。
    我本能的抬手接住雨衣人的抛物,抓稳时腥臭的液滴甩了我满脸和胸口,定睛一瞧,是一大截切断的肠子!
    
    第七百零二章:龙凤杀猪刀!
    
    使劲的甩掉,眼角注意到蒋天赐端着那圆咕隆咚的玩意,竟然是一颗人头!他虎躯一抖,人头落地弹动了下便静止了。
    雨衣人的双肩背包中是一大堆碎尸块!怪不得我冲他开了一枪毫无干扰只溅了几滴血呢,因为子弹卡在尸块间,冲击力使得被碎尸者的血迹喷出背包的枪孔!这雨衣人够恶心人的,一双戴了红手套的手,不停地掏动尸块,只见漫天飞舞的人体碎片朝我和蒋天赐袭来,顷刻间搞得满身是血!尤其数不清的断肠,里头黄黄绿绿的,味道甭提有多鲜美了,效果不亚于几十条臭鱼撵成了酱再拌上两泡便便,挂在衣服上让我忍不住呕吐!
    这牲口挺奸诈的,抛尸块前早往脸上涂抹了血迹,导致我们看不清他雨衣下的相貌。
    我睁开眼睛,看见的景象完全是红色的,分别率极低,我右手握紧手枪,左手才把血抹干净,然而又是一颗撕裂的心脏砸中面门。蒋天赐那边和我情况一样,雨衣人的投掷技能简直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分别的投向我们俩,却无一落空!
    枪膛进了血迹,甚至还有三分之一截的手指头堵住了枪口,我不敢再使用,索性揣入口袋。因为雨衣人一个劲儿的砸尸块,看来他没有别的手段,所以我打算进行强攻!
    蒋天赐实在忍不住了,他暴吼了一声,与我同时顶着尸块攻势冲向红色宝马。
    雨衣人离开了阵地,他一边跑一边扭头朝后砸尸块。随着这牲口背包中的尸块越来越少,他跑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我跟蒋天赐时刻忍受着满身的腥臭味道涌入鼻孔,影像了追踪状态,何况地面还很滑。
    深呼了口气,我掏出电击剑,按动了开光,精准无误的砸向雨衣人。他扭头正准备仍肠子,看见闪动蓝光的长条袭来,他意识到这不是啥好东西,猛地将身子伏低,启动状态的电击剑滑过了雨衣人的头顶,这牲口出其不意的改变了方向。
    电击剑滚了几下,落入水摊子,“噗嗤、噗嗤!”犹如闪光雷一般,直接报废掉了。
    我们追了雨衣人三条街,对方背包中的尸块已然清空。
    蒋天赐的持久力优势终于体现了出来,他离雨衣人还剩五米远,瞅他突然加速是准备起跳甩个飞踢。
    我停住脚步,没再继续追,接下来应该不再有任何悬念,这雨衣人累死都躲不掉蒋天赐那从未失手的一招!
    万万没想到,雨衣人的双手同时掀开雨衣摸入腰际,重新出现时双手中多了两把锋利宽瘪的杀猪刀!他微微扭头,目光锁定了蒋天赐,然后两条胳膊开始抡动,我知道很快他就会朝越来越近的蒋天赐甩出杀猪刀!
    我大声的提醒道:“老蒋!停!”
    为时已晚。
    宽瘪的杀猪刀打着旋,嗖嗖地犹如刀形涡轮,冲蒋天赐飞动,一副想将其生生绞碎的架势!
    蒋天赐丰富的近战经验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猛地侧开身形,以左腿为重心扭转整体,发动了一记回旋踢!昏黄的路灯下闪现出一道道残影,只一脚,从侧边连着把两把逼近的杀猪刀踢偏了轨迹,“砰”、“叮当”、“乒乒乓!”脚踢中刀面的声音、杀猪刀相互撞击的响声、纷纷摔落在地的动静,相继落入我的耳中。
    精彩绝伦的防御!
    然而这一耽误,雨衣人拉开了距离,蒋天赐还因此岔气了,饶是我拼命的追赶,始终拉不近与对方的间距,最终几辆疾驰而过的车将我们隔在了街道两侧。待车辆掠过眼前,雨衣人早已不见了踪影!
    我叹了口气,妈的!和蒋天赐一块追撵,让对方给逃了不说,还损失一柄电击剑,搞得满身腥臭。
    扭头便往回走,蒋天赐停留在岔气的地方,我离老远看见他捡起了雨衣人的两把杀猪刀,仔细的端详。蒋天赐抬起脑袋,望着我两手空空的回来了,并没有多问,他憨声道:“凌宇,你来看看这杀猪刀。”
    “哦……”我情绪失落的将其中一把拿在手里,刀背上雕了一条五爪金龙,尾端刻有一个“神”字!我兴趣大作,急忙道:“老蒋,把另一把杀猪刀给我。”我和他交换了杀猪刀,发现第二把的刀背雕了一只火凤凰,尾端相同的地方刻了“厨”字!
    厨神?
    我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道:“这两把杀猪刀的份量不轻啊,感觉材质不一般,跟宁二货的寒铁飞刀有点相像,是个宝贝,没准大有来头。”
    “是啊,如若对方不是黔驴技穷了,吼吼~~他舍得仍这玩意来偷袭?”蒋天赐把这对龙凤杀猪刀分别摊放于大腿,他欣赏的道:“我对这武器感兴趣,宽而不拙,瘪而不软,觉得挺趁手的,能攻能守能投掷,又能挡子弹。”
    “现在不行,这两把杀猪刀是凶器。等案子结束了,你跟老狐狸要,十有八九能给你。”我期待的道。眼前中浮现出身高两米满身肌肉块的铁汉,挥舞着一对耀眼的杀猪刀时的情形。此刻接近了凌晨四点,我和老蒋花了不少的功夫,将雨衣人丢了满大街的尸块一点点的搜集好。我脱掉了外套,系成包袱的形状,把这些尸块装完,感觉能拼成一具完整的人体,雨衣人似乎把一个身材矮小的人分了尸。
    蒋天赐评价的道:“这些尸体分的真有水准。”
    “前天你没在,这和那次的与二十年前的几件案子,分尸手段几乎一致,是同一个人干的。”我起了层鸡皮疙瘩,想到方才还满大街追分尸大魔王,我心有余悸的道:“疑似是消失二十年的分尸大魔王。”
    蒋天赐好奇的道:“他是哪个?”
    我们把最后一块脚掌捡起来时,把分尸大魔王的三次案底讲述完。没等蒋天赐发表感慨呢,五辆警车轰然而至,刺眼的灯光晃得我们睁不开。
    “不要反抗,束手就擒!”略微耳熟的声音钻入耳中。
    我透过指间缝隙,看见是街道派出所的警头儿,我打招呼的道:“D。I。E凌宇和蒋天赐,我们之前在追一个穷凶恶极的罪犯,这些全是对方抛的,有道路监控为证。”心中嘀咕着,你们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时候赶到产生误会,万一这些警员将满身是血臭的我和手提尸块的蒋天赐当作大杀狂,直接开枪击毙了,我们俩找谁哭啊!
    “哦、哦……一场误会。D。I。E的我哪敢碰,上次误抓了无影飞刀,到所里发现他的警员证时,骑虎难下,赶紧通知了城东林副局。”警头友好的笑了笑,还算识趣,他示意下属收好装备,“我们五分钟前接到的市民举报,这附近有大量的尸体残块,还有开枪的动静。”
    “嗯,枪是我开的。”我权衡了下,简单的解释道:“根据手里掌握的线索,我们在此蹲守了数天,今晚嫌疑人终于露了头,结果背了一袋子尸块不停地边跑边投。”
    警头瞅了眼我衣服包的尸块,干呕了次,他声音颤抖的说:“够狠的。”
    “这雨衣人,是从独栋小区七楼半释放绳索垂落的,你领人到那栋楼,把七楼和六楼的情况分别查查,是谁家死人了还是谁家的人不在,到时候汇报给我们家裴头儿。”我冲派出所的吩咐完,瞅了眼时间,四点半了。我打了个哈欠道:“老蒋,我们到鉴证大厅。”
    
    第七百零三章:那年,戎水彤
    
    我和蒋天赐前往地下停车场,取了车,赶往不远处的市局。天色渐亮,我们到了鉴证大厅,把龙凤杀猪刀和满衣服的尸块、碎肠、内脏往老张、老肖的桌子底下一放,他从梦中惊醒,嗅着扑鼻的血腥味,睁开眼看见我们时,吓得往后一跳,差点连同椅子仰翻栽倒,他震惊的道:“凌宇,蒋天赐,这是才杀完了人?”
    “说来挺悲催的,追击跟小家伙猎手联手的分尸大魔王,被砸了一头碎尸块。”我脱掉了外套和裤子,往地上一抛,道:“张老,你试试能不能在这俩杀猪刀上提出指纹,然后再验下这些尸块的DNA。分尸大魔王背了这些尸块出来,不知道想搞毛线,这样一来,我们算是提前终止了他。”
    “分尸大魔王?”张老眼皮一跳,他讳莫如深的道:“二十年了,又出现了吗……”
    我诧异的道:“怎么?难道你跟他打过交道?”转念一想,老张资历目前是市局最老的,当年分尸大魔王活跃时,他十有八九参与过取证工作。
    “此人的解剖手段,华夏无人能出其左右,就算世界范围,也属于顶尖的。”老张唏嘘不已的说:“二十年前,尤其是他的第三次现身,也是他的隐退之作,52具尸体……我和带我的几个法医、鉴证员老哥们估算了下,凶手将一具尸体按骨头解体分离,最多只需要五分钟,甚至可能更少。这不仅需要锋利的刀器,还需要看一眼便能识骨的能力,五分钟,这是什么概念?一根烟的功夫!设想下,你点了根烟背过身,快抽完时扭头一瞧,一个好端端的人或者一具完整的尸体,精准无误的崩离解体,是怎样的震撼?正因为如此,他才被冠以分尸大魔王的称号!”
    一根烟的功夫?
    我眼角疯狂的抽搐,有点缓不过来神,裴奚贞讲的完全是第三方角度,案档上是纯粹客观的描写,而老张,这是独家根据现场而分析的,由于缺乏证据,所以没完案档中录入。
    蒋天赐满眼的殷切,他隔着证物袋把龙凤杀猪刀朝老张晃了晃,“张老先生,你过过眼,这符不符合分尸大魔王的作案凶器?”
    提起了分尸大魔王,老张困意完全消散,戴好了手套,仔细的观摩这对龙凤杀猪刀,特别是尾端的“厨、神”二字,让老张拿放大镜瞄了五分钟,良久,他缓缓的放下龙凤杀猪刀,“属不属于分尸大魔王,我不清楚,但我知道它们的来历!”
    “嗯?”
    我和蒋天赐勾起了欲望,侧耳倾听。
    “东南亚厨道协会,于二十五年举办过一场厨神大赛,奖品,正是这对杀猪刀,全名是金龙火凤刀。”老张抬起手指,分别戳向尾端的“厨”、“神”二字,他解释的道:“金龙火凤刀,是用一块极其罕见的铁精王铸造的,什么是铁精王?铁精是寒铁,铁精王就是一堆寒铁反复的打,体积慢慢的变小,纯度渐渐增大。不过这块铁精王,是天然的,遗憾的是,没有多大,所以只做成了一对杀猪刀,适合厨师使用。金龙刀,宰杀牲畜家禽,火凤刀,切配菜。铁精王可以模仿,但唯有尾端的这俩字不能,因为‘厨’字中间的小口,里头嵌了一块钻,从外头观看,只能望见中心的晶莹。而‘神’字,中间的四个点,分别藏有四个特别小的字:‘天下第一’!”
    我嘴巴张得老大,“这神字已经够小的了,四个孔还能刻字?这可是铁精王,字中字真能刻?那铸造这对杀猪刀的铁匠,得有多强悍的本领啊!”我持怀疑态度,握住放大镜,仔细的观察“神”字,还别说,真有四个不到一平方毫米的字,天下第一!
    “嘿嘿……我的兵刃,就它了!”蒋天赐瞅着金龙火凤刀,像看囊中之物般,哈喇子呼呼流淌。
    我恢复了冷静,狐疑的道:“张老,当年摘得厨神称号的人,是哪位大师?”
    “戎水彤!”老张舔了舔嘴巴,他浮想联翩的道:“在此之前,她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子,连一点相关的事情都没有。没想到这个二十岁的女子,像匹黑马,通过六轮淘汰赛,她一举从上千位各个国家的知名大厨中脱颖而出,杀入24人大决赛,返璞归真,用一道简单的鸡蛋羹,拔得头筹!获得金龙火凤刀。无数的国际大酒店抛出了橄榄枝,戎水彤却再度销声匿迹。直到这个时候,戎水彤的身份才真相大白,不少人讲厨神大赛前的十年间,见识过戎水彤的厨艺,她是一位厨师中的游侠,游走于大江南北、世界各地,融汇了各地的风格,自成一派。传闻说,哪怕一道简单的菜式,甚至一锅米饭,都能搞的与众不同,让人食之流连忘返。那时候,不知道有多少吃货将她当成了心目中的女神,如果能娶了她,啧啧,胃得舒服的要死,连我老张都不例外,这话千万别告诉我老婆,不然晚上不让睡觉了。”
    作为一个只能把粗通泡面和蛋炒饭的存在,我深感佩服的道:“二十岁,第一!长江后浪推前浪啊。”
    老张掏出了手机,他一边滑动屏幕一边说:“美中不足的是,戎水彤不漂亮,模样很一般,我手机里还有她照片呢。”
    “确实挺一般的。”我没有半点失望,因为听完老张的讲述,便成了这位传奇厨神的脑残粉,此刻我终于体会到了唐然的感受!
    “按理说,趁手的刀对于一位挑剔的厨师来说,等同于狙击手的枪,像生死相依的伙伴,岂能容他人玷污?”蒋天赐莫名其妙的道:“戎水彤的金龙火凤刀,怎么能在分尸大魔王手中?不仅如此,还拿这对做美味菜肴的刀,连作案加练手的,不知分解了多少人体。这对用铁精王打造的刃器,沾的血不计其数,我拿手握着都能感觉到身体流的血液变得暴躁,一般来说,心性和血气不强劲的,极容易被金龙火凤刀改变性格。嗯……所以说,只有我能驾驭的了。”
    “拉倒吧!”我不信邪的同时握住金龙火凤刀,瞬间打了个激灵,进而想到了许多不愉快的事,心中像堵了块石头,特别想劈几刀发泄。蒋天赐见状,猛地把双刀夺走,他憨乎乎的道:“看吧,长期沾血的刀,摸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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