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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窗 [美]杰夫里·迪弗-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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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可不妙这可不妙这可……
  他们似乎对我的所作所为和我要加害的人了如指掌。
  还知道我当时就在去迪里昂家的路上。
  怎么知道的?
  浏览数据,排列数据,分析数据。不行,我不知道他们怎么办到的。
  现在还不行。得再想想。
  我没有足够的信息。没有必要的数据,我怎么得出结论?怎么可能?
  哦,放松,放松,我对自己说。16码匆匆走过时,会散落数据,泄露各种各样的信息。至少对聪明人,对善于推论的人来说是这样。
  我沿着灰色的城市街道走来走去。星期天不再美好。被破坏了的、丑陋的一天。阳光刺眼而污浊。城市冷冰冰的,边界线参差不齐。16码面带嘲讽,卑鄙而傲慢。
  我恨他们所有人!
  不过还是要埋着头,装作喜欢这一天。
  最重要的是,思考。认真分析。在遇到难题时,电脑是怎么分析数据的?
  思考。现在的问题是,他们怎么查出来的?
  一个街区,两个街区,三个街区,四个……
  没有答案。只有一个结论:他们很厉害。还有一个问题:他们究竟是谁?我猜是——
  我突然想到了一件可怕的事。千万,别……我停下脚步,把背包翻了个遍。不,不,不,不见了!那张粘在证据袋上的便利贴,我扔掉所有的东西时,忘记把它撕掉了。我最喜欢的16码:3694…8938…5330…2498,我的宠儿——人称罗伯特·乔根森医生。他想躲起来,我刚发现他的逃亡地,把它写到了便利贴上。我居然忘了,把便条扔掉了,气死我了!
  我恨我自己,恨所有的一切。我怎么会这么不小心?
  我想大喊,想尖叫。
  我的罗伯特3694!两年来他一直是我的天竺鼠,我的人类试验品。公共档案,身份窃取,信用卡……
  不过,把他毁了才是最最重要的。亢奋的情欲,无以言表。就像可卡因或海洛因。选择一个完全正常的人,一个幸福的居家男人,一个有同情心的好医生,然后把他毁掉。
  唔,我不能冒险。我必须假设某个人会找到那张便条,给他打电话。他会逃跑的……我不得不放手。
  今天,还有些东西从我身边带走了。我无法描述这种感觉。是烈焰般的灼痛,是看不见的恐慌,是身体往下坠落,随时都会与朦胧的大地相撞的感觉,但是……还……没有。
  我跌跌撞撞地穿过成群的羚羊——这些16码在休息日徜徉漫游。我的快乐被摧毁了,舒适感消失了。就在几个小时前,我还怀着好奇或带着欲望注视着每一个人,现在我只想冲向某个人,从我的89把剃须刀里掏出一把,把他的西红柿皮一样薄的嫩肉割开。
  我的一套克鲁休斯兄弟剃须刀可能是仿照19世纪的款式制作的。超长的刀片,配有做工精良的鹿角手柄,是我收藏中的精品。

  “证据来了,梅尔。我们看看吧。”
  莱姆指的是在迪里昂·威廉斯家附近的垃圾箱里搜集来的证据。
  “摩擦脊?”
  库珀首先拿来检查指纹的是那些塑料袋,外面的大袋里装着大概是522想捏造的证据,里面的几只小袋里装着未干的血液和一张血污的纸巾。但是塑料袋上没有指纹,真让人失望,因为塑料制品能很好地保存指纹(通常都很清晰,而不是隐约可见,不需要化学品或照明就能观察到)。不过,库珀还是发现这个不明嫌疑犯曾戴着棉布手套摸过塑料袋。作案经验丰富的犯罪分子喜欢用棉布而不是乳胶手套,因为乳胶手套的手指内部能有效地保留凶手的指纹。
  梅尔·库珀用各种显影粉和多波段光源检验了其他证据,也没有发现指纹。
  莱姆意识到这个案子和此前的几个案子一样,真凶可能是522,但是又与大多数案子不同,因为它有两类证据。一类是伪证,凶手想捏造证据以陷害迪里昂·威廉斯;毫无疑问,他确保此类证据不会引火上身。另一类是真实证据,是他不小心留下的,由此很可能会找到他的家,比如烟草和洋娃娃的头发。
  血污的纸巾和未干的血液属于第一类,是有意要留下的。同样,准备偷偷放到威廉斯的车库或车中的布基胶带和封上米拉·温伯格的嘴或蒙上她的眼睛的胶带完全一致。但是522会很小心,不让人在他的家里发现胶带的痕迹。
  那只13码的舒踏克牌跑鞋可能并不打算藏在威廉斯的家里,但它仍然是“捏造的”证据,因为522确实用它留下了一只鞋印,与威廉斯的一只鞋一致。梅尔·库珀还是把这只鞋测验了一下,发现鞋底上有啤酒的痕迹。根据多年前由莱姆为纽约市警局创建的发酵饮料成分的数据库,那极有可能是米勒啤酒。这个证据可能是伪证,也可能是真实证据。他们得看看普拉斯基从米拉·温伯格被害现场找回了什么才能确定。
  塑料袋里还有一张米拉·温伯格的电脑打印照片。可能是想让人以为威廉斯一直在网上暗中追踪她,那也就可能是想捏造的。莱姆还是让库珀仔细把它测验了一下,不过用水合茚三酮化验后,依然没有发现指纹。显微镜和化学分析显示,这是无法追查的无商标纸质,用惠普激光调色液打印的。除了品牌外,该调色液也是无法追查的。
  但是他们还是有了一个发现,可能会有用。莱姆和库珀发现纸张中嵌有纸葡萄穗霉的痕迹。这就是臭名昭著的“病态建筑物”真菌。由于纸张中的含量非常小,所以不太可能是522打算捏造的证据,很可能来自凶手的家里或工作场所。这种真菌几乎只有室内才有,它的存在意味着他的家或工作场所至少有一部分是黑暗潮湿的。真菌在干燥的场所无法生长。
  那张便利贴是3M牌的,也可能不是想伪造的证据。虽然不是便宜的无商标产品,但是也很难追根溯源。库珀只在上面发现了更多真菌的孢子,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痕迹了,但是这个结果至少说明便利贴可能是522的。墨迹是一次性水笔留下的,这种笔在全国各地任何一家商店都买得到。
  报告说,初步的检测证实了塑料袋里的血是米拉·温伯格的。
  塞利托接了个电话,简短地说了几句,就挂断了。“药品强制管理局查到举报艾米莉亚的电话是用投币电话打来的。没人看到打电话的人,高速公路上也没人看到谁逃跑。在最近的两个地铁站做了调查,在他逃跑期间,也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迹象。”
  “好吧,他不会做任何让人怀疑的事,对吗?那些做调查的人怎么想?一个逃亡的凶手会从十字转门跳下来,还是脱掉身上的衣服,换上一套超级英雄服?”
  “林克,我只是把他们的原话告诉你。”
  他做了个鬼脸,让托马斯把调查的结果写到白板上。 



  迪里昂·威廉斯家附近的街上

   ·三只密保诺冷冻保鲜塑料袋,1加仑容量
   ·一只右脚的舒踏克牌13码跑鞋,鞋底有干了的啤酒(可能是米勒牌的),没有穿过的迹象,无其他可辨别的痕迹。买来在犯罪现场留下鞋印?
   ·塑料袋里有血污的纸巾。初步的检测证实是受害人的
   ·塑料袋里有2毫升的血液。初步的检测证实是受害人的
   ·便利贴上写有亨德森·豪斯酒店公寓672号房间的地址,房客是罗伯特·乔根森。便条、钢笔和纸均难以追查。纸上有纸葡萄穗霉菌的痕迹·受害人的照片,显然是用电脑打印的,彩色。纸上有纸葡萄穗霉菌的痕迹
   ·布基胶带,家得宝牌,无法追查特定的来源
   ·无摩擦脊 



  门铃响了,罗恩·普拉斯基匆匆走进屋子,拿着两只装奶板条箱,里面放着塑料袋,是从米拉·温伯格被害现场提取的证据。
  莱姆立刻意识到他的表情有所改变。他神色沉静,以前他不是战战兢兢,就是不知所措,偶尔显得洋洋自得,甚至还会脸红。可是现在他的眼神空洞,和早些时候那种坚毅而有神的目光完全不同。他匆匆扫了一眼莱姆,对他点点头,闷闷不乐地走向检查桌,把证据递给库珀,还给了他保管链的卡片,上面有技术人员的签字。
  年轻警察退后一步,浏览着莱姆刚刚在白板上创建的证据图。他双手插在牛仔裤兜里,夏威夷衬衫没有塞进裤子。他一个词也没看进去。
  “普拉斯基,你没事吧?”
  “没事。”
  “你看上去气色不好。”塞利托说。
  “哪里,没什么。”
  但这不是实话。这是他第一次独自去谋杀现场做调查。他有心事。
  终于他说:“她躺在那儿,脸朝上,眼睛直直地瞪着天花板,好像还活着,在寻找什么。她皱着眉头,有点好奇的样子。我想应该把她的头盖起来。”
  “嗯,这个,你知道不行的。”塞利托咕哝道。
  普拉斯基望着窗外,“这件事……只是,太荒诞了。她看上去有点像詹妮。”他的妻子。“有点奇怪。”
  莱姆和萨克斯在工作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们认为在调查犯罪现场时,要有感情投入。这能让你感受到凶手和受害人的遭遇,能让你更好地理解现场,发现可能发现不了的证据。
  虽然最终结果会令人伤心,但是具备这种能力的人都是调查现场的高手。
  然而,莱姆和萨克斯在一个重要方面有所不同。萨克斯认为在面对令人恐怖的现场时,绝不能无动于衷。每去一个犯罪现场,去过之后,都要对此抱以同情。反之,如果你的心肠变硬了,你的内心就会变得像你追捕的犯人一样阴暗。莱姆则认为你应该尽可能平心静气。只有冷静地把这个惨案放置一边,你才能成为一名最出色的警官,从而更有效地阻止悲剧重演。(“他不再是一个人,”他教导新警察们,“而是一个证据来源,而且是很好的证据来源。”)
  刑事专家相信普拉斯基有潜力成为像莱姆一样的警察,但是他的事业才刚起步,他就落入了萨克斯的阵营。今晚回到家,普拉斯基可以紧紧地搂着妻子,默默地悼念那个与她相像的女子。
  他粗声问道:“普拉斯基,你是和我们一条战线的吧?”
  “是,长官。我没事。”
  还是有心事。但是莱姆自顾自地说:“你检查尸体了吗?”
  他点点头,“我和法医里的值班医生一起检查的。我让他在靴子上绑了橡皮筋。”
  为了避免混淆脚印,莱姆规定他的犯罪现场调查员在脚上绑上橡皮筋。
  “很好。”莱姆急切地看了一眼装奶板条箱,“开始行动吧。我们已经破坏了他的一个计划。也许他会把怨气撒在其他人身上,也许会买张车票逃往墨西哥。不管怎样,我们要迅速行动。”
  年轻警员翻开笔记簿,“我——”
  “托马斯,进来。托马斯,你到底在哪儿?”
  “哦,我来了,林肯。”助手带着愉快的笑容走进屋子,“听到这样客气的请求,我总是乐意搁下一切。”
  “我们需要你再写一个证据图。”
  “真的吗?”
  “请吧。”
  “你不是当真的。”
  “托马斯。”
  “好吧。”
  “米拉·温伯格犯罪现场。”    
  助手写下标题,准备好记号笔。林肯说:“普拉斯基,我听说不是她自己的公寓?”
  “对,长官。是一对夫妇的。他们坐游轮外出度假了。我设法和他们通了话,但是他们从未听说过米拉·温伯格这个人。天,你真应该听听他们的声音,心烦极了。他们一点都不知道那个人会是谁。他是撬开锁进去的。”
  “那么他知道里面没有人,也没有报警器。”库珀说,“有点意思。”
  “你怎么认为?”塞利托摇摇头,“他特意选择的这个地方?”
  “附近确实很荒。”普拉斯基插口道。
  “我在门口看到了她的车子。她的衣兜里有一把可利泰钥匙,能打开车锁。”
  “骑车出行。他可能弄清了她的路线,知道她在某个时间会从那里经过。而且,他也知道那对夫妇会离开家,这样他能畅行无阻……好的,菜鸟,把你调查的情况叙述一遍。托马斯,拜托你写下来。”
  “你太客气了。”
  “哈。死因?”莱姆问普拉斯基。
  “我让医生敦促法医尽快出具验尸结果。”
  塞利托粗声粗气地笑道:“那他怎么说?”
  “他说‘嗯,好吧’,还说了其他一些话。”
  “你提出那样的请求时,态度要再强硬点。不过我还是要谢谢你。初步的调查结果怎样?”
  他查看着笔记说:“头部受到几次重击。法医认为凶手是想制服她。”这名年轻的警员顿了顿,或许是想起几年前自己受到过类似的伤害,“是被勒死的。眼睛和眼睑内部有淤斑,就是点状出血——”
  “这我知道,菜鸟。”
  “哦,当然。对。头皮和面部出现了静脉扩张。这个可能是凶器。”他举起一只袋子,内装一根约4英尺长的绳子。
  “梅尔?”
  库珀拿起绳子,对着一大张干净的新闻用纸,小心翼翼地把它展开。他抖掉上面的灰尘使痕迹落下来,然后检查了一下发现的痕迹,拿走了一些纤维的样品。
  “是什么?”莱姆急切地问。
  “正在检查。”
  菜鸟又求助于他的笔记,“至于强奸,有阴道性交和肛交。值班医生认为是在受害人死后进行的。”
  “摆弄尸体?”
  “不是……但是侦探,我注意到一点。”普拉斯基说,“她所有的指甲都很长,只有一根例外,剪得很短。”
  “出血了?”
  “对。剪到了肉。”他犹豫了一下说,“可能是死后剪的。”
  莱姆沉思,522有点虐待倾向,“他喜欢疼痛感。”
  “查看一下之前几个强奸案的犯罪现场拍摄的照片。”
  这名年轻警员匆匆离开去找照片。他翻了一遍,找到其中的一张,眯起了眼,“侦探,你看这张。是,他也剪掉了一片指甲。同一根手指。”
  “这小子喜欢战利品。知道这一点很好。”
  普拉斯基热切地点点头,“想想吧,是戴结婚戒指的无名指。可能和他的过去有关。也许他妻子离开了他,也许是缺乏母爱或母性的关爱——”
  “这个想法不错,普拉斯基。让我想起——我们忘了另外一件事。”
  “什么事,长官?”
  “我们开始调查之前,你早上有没有看你的星座运程?”
  “我的……”
  “哦,谁有茶叶占卜的任务来着?我忘了。”
  塞利托咯咯地笑了,普拉斯基则羞红了脸。
  莱姆厉声说:“人物心理特征分析是没用的。这片指甲的用处是由此知道522有罪案的DNA关联物。更不用说如果我们能确定他是用什么工具剪掉战利品的,我们就有可能追踪他在哪里买的,然后找到他。证据,菜鸟,不是心理分析的蠢话。”
  “是,侦探。明白了。”
  “叫我林肯就行了。”
  “好,当然可以。”
  “绳子呢,梅尔?”
  库珀正在拉动滚动条翻阅纤维数据库,“普通的大麻纤维。在全国几千家批发商店都有销售。”他做了化学分析,“无法追查。”
  废物。
  “还有什么,普拉斯基?”塞利托问。
  他查阅了一下列表。她的双手用钓鱼线捆绑着,深深地勒进皮肤里,渗出了血。布基胶带封住了她的嘴。胶带当然是家得宝牌的,从522丢弃的一卷上撕下来的,豁口完全吻合。在尸体旁边发现了两只未拆封的避孕套。年轻的警员一边解释,一边举起了证据袋。是战神牌的。
  梅尔·库珀拿走了几只塑料证据袋,检查了阴道和肛门分泌物。法医部会出具更详细的报告,但是检查结果显示在这些分泌物中有杀精润滑剂的痕迹,与和避孕套一起使用的那种相似。在现场到处都找不到精液。
  另一种分泌物是在地板上的。普拉斯基还在地上发现了一只跑鞋的鞋印,上面沾有啤酒。验证后是米勒牌的。该鞋底的静电显像无疑是舒踏克牌右脚穿的13码跑鞋,与522扔到垃圾箱里的同码。“LOFT的主人没有啤酒,对吗?你确实搜查了厨房和食品储藏室?”
  “对,是的,长官。没有发现一点啤酒。”
  朗·塞利托点点头,“米勒是迪里昂爱喝的啤酒,我敢跟你赌10美元。”
  “朗,我可不跟你打这个赌。那里还有什么?”
  普拉斯基拿起一只塑料袋,里面有一颗棕褐色的微粒,是在受害人耳朵上方找到的。分析显示是烟草。“梅尔,到底是怎么回事?”
  检测结果显示是细切的烟片,香烟里含的那种,但是和数据库里的泰瑞登香烟样品不同。林肯·莱姆是全国为数不多的不吸烟者但又谴责禁烟令的人。烟草和烟灰能联系凶手和犯罪现场,是极好的刑侦手段。库珀无法确认是哪种牌子。不过,既然烟草已成粉末状,他断定可能是很久以前的了。
  “米拉抽烟吗?还是LOFT的主人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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