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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纪元-第4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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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阶段世界的语言系统与地球相似。准确地说,应该是源于中文发音基础,语法和结构与中文非常类似的语言体系。苏浩最初觉得很吃惊,他不明白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尤其是在红石城的时候,对于当地语言也就有了越发深刻的理解。苏浩发现,这里的语言也掺杂了部分类似地球英文的成分。比如“我们”这个词,第三阶段世界的发音有些偏向于英文的“WE”,可如果换了是比较正式的场合,发音缓慢,不需要那么快的时候,听起来就像是带有浓重鼻音,颇为含糊的中文“我们。”

    至于书写,这是另外一个让苏浩觉得匪夷所思的领域。

    那是一种与古汉语非常相似,却有着显著区别的文字。有偏旁笔画,也有字体的间架结构,却并非地球上日本文或者韩文之类衍生出来的写法,而是与中文有着很大同向性,却完全迥异的另类存在。

    比如“天”这个字,第三阶段世界的写法,最上面的一横,变成了一个“X”。又比如“木”字,第三阶段世界取消了中间的笔画横,又把下面的左撇右捺反向往上,变成一种斜向延伸的特殊字形。

    第三世界的人类很讲究书写时的笔锋,这一点与地球完全相同。他们也衍生出极具特色的书法审美观。不过,真正能够把字写好的人不多,虽然肯森和莫邢馗都是佣兵队长,在文字书写方面却一塌糊涂。苏浩在小镇上的学校里,看到过几次教师在黑板上书写。有人写得很好,真正是做到了字形如画。

    对于苏浩,木叶镇上的居民已经很快熟悉起来。

    有了肯森和莫邢馗这样的例子,很多受伤的雇佣兵都把苏浩看做是这里最好的医生。事实也是这样,苏浩连续做了几次手术,成功率百分之百,接受治疗的伤者都明显感到苏浩与屠夫赛斯的不同。这个英俊中带有一点点忧郁气质的年轻人医术精湛,而且不会像赛斯那个混蛋一样死要钱。苏浩也是没有明码标价,同样也是随便对方,能给多少就收多少。可他绝对不会把话埋在心里,而是爽快微笑着面对每一个人。

    木叶镇上并不缺乏药品,只是缺少熟悉药理,指导病患合理使用的医生。这里的居民大多身强体壮,就连感冒之类的病症也很少见。由于常年寒冷,很多人患有风湿,苏浩的建议也很简单:多保暖,没事的话最好不要擅自使用抗生素。尽管只是微不足道的提醒,人们却因为这种口头上的关怀,迅速接受了苏浩的存在,也很快改变了对这个陌生雇佣兵的印象。

    正因为这些,当苏浩陪同里尔在酒吧里讲价的时候,自然受到很多人尊敬。

    这已经是里尔走进的第四间酒吧。

    老板是个神情阴鸷,只剩下左眼的中年男子。白天,酒吧里几乎没有什么客人,苏浩和里尔直接坐到吧台上,老板一个人站在柜台后面擦拭刚刚洗好的杯子。看见两个人进来,没有说话,只是随便点了个头,算是打过招呼。

    里尔这个棕色头发的男人虽然还不到三十岁,却因为风霜摧残使得皮肤松动,平添了不少皱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更加显老。

    “嗨!奥斯丁,我要结婚了。”

    雇佣兵说话从来都很直接,里尔也是如此。他与酒吧老板之间显然很熟悉,只是先前一直与别人反复争论着价钱问题,显得有些无精打采。

    “你可不是第一个来告诉我消息的人。”

    神情阴冷的酒吧老板奥斯丁的态度有些冷淡,不紧不慢擦拭着杯子。他抬起头,用独眼看了看坐在里尔旁边的苏浩,紧绷的面皮顿时变得松缓,露出一丝非常难得的笑意。他停下手里的活计,拿起一个刚刚擦拭过的杯子,转身从后面的酒柜上拿起一瓶威士忌,用力拔着瓶塞,转过身,带着以沙哑的声音对苏浩说:“医生,我得请你喝一杯。”

    苏浩连忙抬起手,做了个虚掩住杯口的动作。看着不太理解的奥斯丁,苏浩笑了笑:“给我一杯水吧!我只是暂时陪着里尔出来走走,说不定回去以后还会有病人等着我。至少在白天,我得保持清醒。”

    奥斯丁不再坚持。他放下手里的威士忌,理解而满意地轻点着头,表情虽然同样阴冷,目光却带有几分显而易见的尊敬:“您是个好人。好吧!这一杯我就暂时替您存起来,什么时候想喝,就什么时候过来。我这里永远都欢迎像您这样的客人。”

    停顿了一下,奥斯丁把独眼转向里尔,语气也变得带有几分调侃意味:“你这个脸上写满了快乐的家伙,说吧,找我有什么事?”

    里尔并不因为奥斯丁的怠慢而发怒。在此前的几家酒馆,他已经感受过与刚才相同的待遇。对于苏浩得到优待,里尔很有些羡慕,却也很高兴身边能有这么一个人陪着自己。他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张写满了所需酒水的单子,铺开,递给奥斯丁,认真地说:“我要结婚了,能给我点儿优惠吗?”

    奥斯丁的独眼目光锐利,他低着头,仔细看着清单上的各个项目,然后古怪地笑笑,把单子递还给里尔,抱紧双臂斜靠在身后的酒柜上,意味深长地说:“我是你找过的第几个人?第二个?还是第三个?”

    里尔当然能够听懂对方话里的潜台词,很是无奈地耸了耸肩膀:“你是第四个。”

    奥斯丁削瘦的脸上露出颇为好笑的表情,也带有几分淡淡的,也是善意的讥讽:“你应该从前面几个人那里得到了相同答案。木叶镇很小,不是什么繁华的大城市。我们的价格都一样,不可能让步太多。我知道你的想法,也理解你的实际情况。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们给予你的最大优惠,应该是百分之十五,是这样吗?”

    里尔犹豫了几秒钟,不太情愿地点了点头。

    “那就对了。”

    奥斯丁松开手臂,重新拿起抹布擦拭酒杯,淡淡地说:“我也是这个价。”

    片刻,他又补充道:“无论你问谁,无论你走到哪一个酒吧,其实价格都是一样的。我知道你想省下钱来把婚礼操办得更好,也许你想要给贝拉买上一件不错的礼物,但情况就是这样,不是我们不肯照顾你,而是这价格已经到了成本底线。再往下,那就不是帮助,而是白送了。”

    里尔有些懊恼。他把捏在手里的清单慢慢揉紧,在手心里用力搓成团,很不高兴地嘟囔着:“我就知道会是这样。好吧!是我想得太多了,也把事情想得太好了。”

    “结婚可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

    奥斯丁以过来人的口吻教训着里尔:“你要的酒数量太多。如果换在帝国内域,经营者肯定喜欢你这种大客户,价格也会更加便宜。可是你忘了,这里与外界的贸易往来只能算是一般。尤其是酒,必须从其它地方运来。大家都是熟人,谁也没有必要在这种事情上欺骗你。能帮的我们都会帮,但为了这个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肯定不行。”

    苏浩坐在旁边笑着,友好地拍了拍里尔的肩膀:“你可以多准备些果汁和肉汤,那东西很容易弄,也不用花什么钱,孩子和老人都很喜欢。不是每个人都喜欢喝酒,没必要把大家弄得醉醺醺的。贝拉肯定想要一个热闹快乐的婚礼,而不是放眼望去到处都是醉鬼,把整个镇子变得到处都是臭烘烘的呕吐物。”

    奥斯丁冲着苏浩翘起大拇指,赞许地附和道:“在这件事情上,你应该多听听医生的意见。他是专业人士。瞧瞧你开的这张单子,数量多得足以把所有人都活活醉死。如果我是你,就会把单子上列出来的项目和数量缩减三分之二。听着里尔,结婚是一件大事。绝对不是把一个女人抱上床睡觉那么简单。你会有孩子,也许不止一个。你得多准备些钱,孩子就是你前世欠债的债主。你会发现他的胃口比你还大,他会以‘母亲’的名义和你争抢同一个女人。你得好好考虑这些方面,那才是重点。如果你愿意按照我说的去做,我可以适当的再给你点儿优惠。”

    里尔有些垂头丧气,却也不得不承认,奥斯丁的建议相当中肯,自己也多少达到了目的。继续闲扯了几分钟,里尔从椅子上站起,冲着奥斯丁打了个招呼,打算离开。

    面冷心热的酒吧老板问道:“你现在要去哪儿?”

    里尔的胳膊已经搭上了苏浩的肩膀,朝着大门方向走去,偏过头,随口回应:“去教堂,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

    ……

    神父是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服饰很难简单,却很干净。头发修剪得整整齐齐,面颊上的胡子应该是早晨起来刚剃过,眼窝深邃,衣服上没有地球上最为常见的宗教十字,却有着一个极其复杂,据说是属于皇家徽章的团形图案。

    第三阶段世界同样要做弥撒,时间却并不局限于每个周末。这里宗教制度很宽松,并不规定所有人都必须信教。当苏浩和里尔走进教堂的时候,空旷的大厅里只有寥寥几个人正在祈祷。其中就有一个是里尔的熟人,同样微笑着向他打着招呼。

    即便是身份再尊贵的人,在木叶镇这种地方也会变得普通。神父从宣讲台上走下来,听清里尔的来意,非常高兴的答应了他想要在教堂里举行婚礼的请求。简单的寒暄过后,神父的注意力也转移到苏浩身上。

    “很高兴认识你,医生。你已经成为了这里的传奇人物。也许有一天,我还会因为伤病而不得不乞求您的照顾。呵呵!皇帝的光芒虽然普照大地,却总还有着被黑暗阴影遮挡住的地方。”

    第三阶段世界没有神灵,宗教信仰的最高神祗就是皇帝本人。这一点,与在红龙星球的时候,孟奇创立的教廷很是相似。

 第572章 光辉

    看着眼前这个身体壮实,与其说是神职人员,不如说是战士的神父,苏浩也笑了:“我们都有自己的能力范围。尤其是在与皇帝光辉的沟通方面,我显然不如您那么优秀。木叶镇虽然地处偏远,我们却仍然享受着来自皇帝的庇护,不是吗?”

    听到苏浩话里涉及到“皇帝”,神父脸上顿时显露出严肃认真的表情。他不断地点着头:“是的,皇帝指引着我们走向光明。只有展开火焰的双翼翱翔在清晨的天空,你才能了解战鹰。只有用狂怒的尖啸向敌人宣判死亡,你才能了解愤怒的真谛。只有用毁灭之火吞噬挡在前面行路上的一切,你才能了解火龙的力量。但只有走过了这一切道路,然后回头注视的人们,才会真正理解皇帝的伟大。他是我们的庇护者、引导者,也是世间唯一的神。”

    不知道为什么,当这段话从神父口中说出来的时候,苏浩总觉得,神父身上似乎释放出一种肉眼看不见的微光。那也许并非是实质性的东西,或许只是苏浩自己的感官错误,但总有那么一刹那,苏浩真实感受到了微弱的力量存在。

    类似的情况,在二十二小队外出,在雪原木屋遭遇狼人的时候,苏浩就有过体会。

    当时,他听见肯森等人呼喊着“为了皇帝”、“光芒与我同在”之类的口号。尽管声音不是很大,这些雇佣兵身上却没有任何预兆的,突然增加了及其微弱的力量。

    苏浩的感觉不会错,释放开的思维意识也探测到相同的能量立场。那种情况,就像是一个溺水濒死的人,突然得到了某种力量,又多了几秒钟在水里挣扎苟活的时间。虽然对改变困境无法起到任何效果,但是不可否认,微弱的力量增幅的确存在,尤其是在战斗的时候,很可能成为改变战局的微妙因素。

    事后,苏浩曾经就这个问题询问过肯森,也在肯森等人的血液当中反复搜寻。答案完全出乎苏浩的意料,无论肯森的回答还是细胞记忆,都显示出“我们相信皇帝”这样的内容。

    也是就是从那个时候起,苏浩开始对第三世界的宗教产生了兴趣。

    “我也需要得到您的帮助。”

    苏浩微笑着对神父说:“木叶镇上没有书店,这大概是远离文明世界最令人遗憾的问题。如果可以的话,我想从您这里借阅一本《福音书》。”

    神父花白的眉毛微微有些晃动,他注视着苏浩,目光中充满赞赏:“能不能问一句,你为什么想要这个?”

    苏浩的回答很诚实:“我不明白什么是信仰。我想要了解,想要从书中寻找答案。”

    “信仰就是皇帝本人。他会在你最绝望无助的时候,化身为一束光明,照亮笼罩在你身边的黑暗领域。”

    神父认真地解释:“书籍只是一种传播渠道,字面上的东西很难被真正理解。我在这里负责传教,但真正的信仰者究竟有多少,我其实很清楚。皇帝是唯一的主宰,很多停留在表面上的东西,往往会演变为遮挡住视线的障碍。没有信仰,人类会迷失方向。失去善念,我们就会坠落黑暗深渊。光明与黑暗之间的区别只是一条线,变化才是真正的永恒存在。它们会变成我们,我们也会变成它们。我们需要信仰,需要为迷惘的心灵寻找那束指引自己灵魂的光。”

    苏浩微微有些愕然。

    他的目光越过神父,看到了神父背后,也就是竖立在教堂大厅中央墙壁上的塑像。那是一个身穿金黄色厚重盔甲,及其威武、森严,浑身上下每一个部位都充满力量感的男人。他的右手握有利剑,左手举着一把口径粗大的枪式武器。整座雕像由上自下俯视着,尽管知道那只是没有生命力的普通摆设,苏浩还是从塑像脸上看到了仁慈与凶狠,怜悯和残忍。

    那是截然相反的两种东西,却在同一个男人身上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融合得如此完美,令人无可挑剔,最终形成一种足以震慑灵魂的无言之力。

    不知道为什么,苏浩从雕像上看到了一丝熟悉。那是皇帝的塑像,面容神情分明是另外一个人。他距离自己很远,苏浩完全陌生,也有一种非常温和的暖意。

    神父看到了这一切,他微笑着,目光中充满了洞悉世情的智慧。神父转过身,走到宣讲台侧面的立柜前,从抽屉里取出一本封面已经破旧,边角微微有些褶皱的《福音书》,递给苏浩。在这一刻,神父的表情无比郑重,也充满欣慰。

    “皇帝与我们同在。相信你的眼睛,相信你的灵魂,相信你做出的每一个选择。那束光存在于我们的脑海深处,它从未远离过我们,只是我们从未发现它,也没有察觉到它的痕迹。”

    ……

    赛斯回到了镇上。

    他一个人独自从雪原上走回来。步履蹒跚,浑身上下都是污垢。看上去,应该是从雪橇上摔下来,正好落到了某个肮脏的积水坑里。

    守卫城门的士兵已经换班,对于深夜离开的赛斯,士兵换班的时候就已经向上面做过交代。因此,赛斯站在城门前,很是引起了一阵惊讶。

    “你不是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昨天晚上走的那么匆忙,早知道还不如呆在家里暖暖和和睡一觉。对了赛斯,你的狗呢?还有雪橇?”

    “该不会是发生什么意外了吧?”

    各种言论和猜测都有,赛斯却表现的冰冷而沉默。他的目光呆滞,冲着守卫摇了摇头,又点点头,谁也不知道这样的举动究竟是什么意思。可不管怎么样,赛斯毕竟还是人类,属于木叶镇上的居民。简单的询问虽然没有得到回答,卫兵们还是放开道路,让赛斯进入。

    赛斯一路走回了自己的屋子。

    沿途,很多人看到了他。各种不同的目光在赛斯身后聚集,周围传来杂七杂八的议论声。内容无非是关于赛斯的人品,或者此前赛斯遭遇的种种不幸。总之,没有什么善意的字句,要么充满鄙夷和讥讽,要么就是恨怒与冷漠。赛斯对此充耳不闻,只是机械地迈动脚步,有几个顽皮的孩子一直在赛斯身前身后来回跑动着,不时从地上抓起积雪团成雪球,狠狠扔过来,砸得赛斯脸上和身上到处沾满雪团。

    刚走进屋子,赛斯立刻关上房门,上了锁。确定没有人跟踪自己,屋子里也没有潜伏者后,赛斯慢慢走进内屋,再也没有了动静。

    赛斯回来的消息,没有引起太多关注。如果换在平时,去而回返的赛斯肯定在小镇上引起重视。至少,五十七小队的队员绝对不会放过他。然而现在,里尔和贝拉的婚事,成为了所有人注目的焦点。

    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婚礼感兴趣,也不是每个人都喜欢这种热闹。

    王丽就是属于后一种群体。

    她已经四十岁了。年轻的时候,就喜欢在夜场酒吧里泡着。一方面是喜欢刺激,另一方面是想要从男人身上寻找维持生活的金钱。那时候赚钱可是要比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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