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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以来第一次犯这样的错误,可是我不后悔。我只希望我们以后不要再见面了,我会悄悄地将这件事遮掩过去,就当没有你这一个名额。谁知,你竟然会灵魂出窍,随我而来,让我躲也躲不开。你的颓废,你的暴怒,你的自伤,一幕一幕,都在我的眼底,让我不能不再现身了。这可能就是宿命吧。但我还是不想让你进入冥界,因为那里的日子并不好过,门庭森严,纪律严明,进去容易,要想出来可就难了。所有的幽灵在没有被判定下一步的去处的时候,都被分配在各司之中暗无天日地服着劳役……在冥界是没有游手好闲者的,我如果不是机缘巧合碰到一位好心的老伯,因同情我的遭遇,主动推荐我去考接引使这个职位,我现在应该还在冥界中服役呢……相比之下,你比我又要幸运许多,虽然是灵魂出窍,却没有迷失本性,所以,我才能将你送回来。”
是这样?怪不得我从十六层高的楼上跳下来轻飘飘的没有感觉,怪不得我总是精神恍惚象在做梦……我不怎么害怕了。小时候我丢过好几次魂,都是因为惊吓所致,每次都是我奶奶或者我妈妈拿着我贴身的衣服在我到过的地方边拖边喊我的名字,才把魂招回来的。这次又是受了惊吓丢了魂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蓝多果真是幽灵,这件事让我感到很意外——其实早就知道,只是我一直逃避着不去相信罢了。但是,不知怎的,我却一点也不怕他。
一切都有了答案。从那条巷子的另一头出去,通向一片荒凉的公墓,就是我去过的那个院子,蓝多与老鬼都是公墓里的住户,他们日落而出,日出而息。
老鬼原是一个乞丐,横死路边,被好心人收敛了葬在此处,生前无亲无友,死后也无人祭奠,变成了一个吸血鬼,专门吸食新死人尸之血。蓝多酒醉落水之时,老鬼亦闻风而至,但蓝多因生前一直习练武功,死后武功不减,便将老鬼制服。巧的是,二人又葬在同一墓地,蓝多怜老鬼孤苦,便时常将自己的祭品分些与他,后蓝多家人虽移居海外,但他已获得了接引使之职,也时时照顾老鬼,并强迫他戒掉了嗜血的毛病。蓝多工作的那个房间,441房间,是本省的冥界人事厅办公室,但在阳界看到的其实不过是一间无人的储物室……那隐身衣是蓝多自己研制的,原是为的穿着它去找他的心柔……至于那无人的语声,莫名奇妙的电脑故障,不用说都是他的杰作了……
“原来是这样啊,我妈说我魂不稳,小时候就老丢魂,没想到这么大了还会丢。”我说。
他爱怜地将我搂在怀里,说:“傻瓜,人到了五六岁的时候,魂就稳固了,哪儿还会老丢魂呢。这次是我推你的时候,手上的符印接触到你的身体造成的。”
“什么符印?让我看看。”
我拉过他的手,他的手修长白晰,好漂亮,什么异样也没有。
“我做接引的时候,需要领一道符印印在手上,通过这道符印才能让我要带走的灵魂跟随我走,然后,这道符印会自动消失,平时是没有的。”
“可是,我当时就灵魂出窍了吗?那我的身体是怎么回家的?”
“没有,因为我的手只是接触到了你的身体而不是天门,所以当时你并没有立即元神出窍,但是,第二天早晨登车出行的,就只是你的灵魂而已。”
“那我的身体这些天在做什么呢?我记得我妈说我小时候魂儿丢了的时候,我只是发抖打哆嗦,让吃就吃,让喝就喝,也不说话,好象傻子一样。可我刚才听我妈的话,好象我还在上班似的,很正常啊,怎么回事啊?”
“那只是一种惯性。如果你的灵魂总不回来的话,你的肉体就会变成植物人,直至死去。”
“啊……”
还是不明白。
“好了,我该走了。”蓝多放开我,整整衣服。
“走?你上哪儿去?”我意外。
“你现在已经灵魂归窍,又是名符其实的人了,我们人鬼殊途,不宜再见了。”
“不要!”我扯住他的衣襟,不放他走,“不是你说的要陪在我身边的吗?”
好不容易才再见到他的,怎么能让他再走掉呢?即使他是幽灵,也是爱我的幽灵啊。我好怕,好怕自己再次孤独。他的怀抱虽然冰冷,但总能给我一点安全感,何况我已经开始慢慢习惯这些了。
“我那样说,是因为需要跟你在一起的机会,才好做这一切事啊。没想到会这么顺利。”他笑道。但我看得出来那笑容很勉强。
“你……要让我再失恋一次吗?”
“可是,我是幽灵啊。”
“那么,你还把我变成幽灵吧。”
他动容地望着我,我平静地望着他。现在,我已经知道自己的灵魂为什么会私自溜号了,原来是为了找他。
“说什么傻话呢?如果想要这样的结果,我还送你回来做什么?再说,如果你到冥籍报了到,那你不知道要被分到哪个司去,我们,可能就永无见面之日了。”
“不是说人是可以轮回转世的吗?那我们一起转世投胎好不好?”
“哼,”他凄然一笑,“那只不过是人们的牵强附会之说,如果真的都能转世投胎的话,那世界上岂不就总是那几个人生死轮回、冤冤相报了?事实是:人死之后,他的灵魂象他的肉体一样,并不会马上消亡,而是需要有一个过程,冥界是灵魂的暂栖之所,若干年后,灵魂会渐渐消亡,化为草木,所以草木亦有灵气。再若干年之后,草木的灵气聚集,被受孕的母体吸收,才又结成胚胎,为人为兽。从某一方面来说,这也可以说是转世吧。不过,根据灵魂的气质不同,其消亡的时间长短也不相同,通常气质暴戾的人灵魂消亡得就慢一些,也就是厉鬼,它们若被逮到,会被关押起来,即俗话说的打入十八层地狱,永远不得转世。世界上的人口数量与植被面积是成反比的,人多则地少,地广而人稀。有一句话不是叫草木之人吗,其实皆源于此。”
“那你……也会……”我不敢想。
“我们都会,”他点头,“我的时日已经不多了。”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我的命运会如此坎坷?蓝多的爱让我重生,可是为何最终还是必须离开我?难道我注定了得不到永恒的爱吗?
“爱可以使人重生。”一句话在我的脑海中浮现,仿佛是神灵给我的警示。我……可以让他重生吗?用我的爱?我决定试试。
(九)阴阳同体
“当初,你父母埋葬的那具从河里打捞出来的尸体,真的是你吗?”我问。
“你怎么知道?”他瞪大了眼睛盯着我。
“我什么都知道,关于你的事。”我告诉了他我掌握的那些资料。
“是,那些都是真的。”他潸然泪下。
“我可以把我的身体借给你用。”
“什么?”
“我说,我可以把我的身体,借、给、你、用。”我一字一句地说,“那样你就可以重新做人了。”
“阴阳人。”
我们都禁不住地笑了。
又一次看到了他带泪的笑脸,男人的啊!心动过速!
当天晚上,我们同处一室,很纯洁地共枕而眠——没办法,我的床上就只有一个枕头。我们商定了第二天的行动方案,因为我必须合理地结束两个我的状况。
第二天一早,“当当当”有人敲门,我打着哈欠趿着拖鞋斜依在卧室门上,看妈妈穿过客厅去打开房门。
“伯母好,请问这是杨飘雪的家吗?”门外是衣冠楚楚的蓝多。
“是的,你是……?”妈妈用疑惑的目光上下打量着蓝多。
“蓝多!”我欢快地叫着跑过去,小鸟依人地挽住他的胳膊,向妈妈介绍:“他叫蓝多,我跟您提起过的。”
“哦,哦!快进来,快进来吧!”妈妈一下子变得热情有加,忙不迭地让客。
我找到我早已写好的辞呈,准备一会儿到我原来就职的公司递交。而妈妈则火速准备好了丰盛的早餐,招待她未来的女婿。
又吃到了妈妈亲手烹饪的饭菜,那份亲切感恍若隔世。
蓝多吃得很少,仿佛闻闻味儿就饱了。老实说,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他吃东西。妈妈有些不乐。蓝多解释说最近胃不太舒服,妈妈便给他找胃药,一通忙乎。蓝多流露出一脸的感动,我很理解,悄悄地握住了他的手。
吃过早餐,蓝多先陪我到公司辞了职,然后赶赴柳抚风的婚宴。——本来我已经打消了这个念头,但蓝多却说想去见见柳抚风,因此,现在与其说是他陪我去,倒不如说是我陪他去了。
婚宴比我想象的要冷清得多,只有寥寥数桌,大部分人我都不认识,想来是女方的亲朋。除了柳抚风的家人和几个大学同学外,我和他的共同朋友几乎一个也没有来。这帮哥儿们姐儿们,还挺够义气的,感动。
我们的出现让在场的人都吃了一惊,尤其是柳抚风的父母。他妈妈匆匆迎上前来,用略带慌张的神色面对着我:“飘雪……”
我挽起蓝多落落大方地向她介绍:“这是我的男朋友蓝多。”
我再面向抚风和他的新娘:“我们今天来,一是祝贺,二是辞行。明天我就要到他所在的城市定居了,请你们也祝福我们吧。”
蓝多非常配合地挽住我的腰,幸福地冲他们点头微笑。
柳抚风缓缓地过来,朝蓝多伸出一只手,二人握手。四目相对,刹那间似乎交换了许多信息,但我不懂。
“恭喜你们。”蓝多说。
“谢谢,我也祝福你们。”柳抚风说,然后他转向我,“小雪,真高兴你能来参加我的婚礼。你一定要幸福。”
现在还说这些干什么?我的幸福早被你带走了。虽然有了蓝多,我的心依然很痛。可我不能把这种感觉表露出来,只得尽力微笑道:“谢谢,我会的。”
新娘子刘菁一直在旁边观察着我们,这时也对我说:“飘雪,对不起。”
对不起?你也知道对不起吗?我心里冷笑着上下打量今天的她,不能不承认她真的很漂亮。
难怪女人们都想结婚,原来做新娘子是一个女人最美的时刻。我在不知不觉中认输了,这种天然的美,是我永远也敌不过她的。
我款款地点头微笑,接受她的道歉。反正是顺水的人情,做就做吧。
这天晚上我又醉了,是蓝多把我灌醉的,他说我今天该醉。但是,从这以后,他就限制了我喝酒的自由。好吧好吧,反正我也已经发过誓了,不喝就不喝。
第二天我们买了一张火车票回家。虽然这路程对蓝多来说不过是一转念的功夫,但他一定要跟我一起走。我已然答应把身体借给他用了,反悔不得,只好任由他进入我的身体之内。奇怪,虽然两个人共用一体,我却一点也不感到拥挤,而且,由于他的存在,再热的天我都不会出汗。好一个便携的人体空调,呵呵。
美子打了多次骚扰电话,问我男朋友是谁。想了又想,还是决定不告诉她真相,只说是找了个朋友临时客串一下而已,否则的话这家伙敢调出一个侦察排的人马来调查蓝多的底细。我得保护蓝多,我的幽灵男友。
也许是因为日前科学昌明,生多死少的缘故,蓝多的工作并不是特别忙,一有空闲他就会陪在我的身边。我比以前更喜欢一个人独处,在别人看来,我是自得其乐,甚至有些神经兮兮,其实,我时时有他的陪伴,一点也不寂寞。和幽灵恋爱!这种感觉大概除我之外再没有第二个人可以体验了。
平时我的午饭都在学校食堂吃,这里伙食还不错,蓝多也喜欢,反正借我的身体新陈代谢,他倒乐得享受口福。
这天,我去食堂打饭。
四两米饭,一份排骨,一份糖醋鱼,一份青菜烧腐竹,已经让食堂的大师傅对我另眼相看了,可蓝多偏偏又看见了清炒苦瓜。
“来份炒苦瓜。”他在我耳边嘀咕。
“我不吃苦瓜。”我立即反驳。
“这儿有酸辣土豆丝,您来一份?”大师傅建议——他以为我是在对他说话。
“不要了,什么都不要了。”我急忙赔笑,转身欲走。
但是,蓝多立定了脚不动,我也动不了——我哪有他的力气大啊,任我的大脑怎样发号施令,身体就是一动不动。
他不停地聒燥:“求求你,买一份清炒苦瓜吧,我都五年没吃过炒苦瓜了,我以前最爱吃这个菜的!”
“不要了!苦兮兮的有什么好吃的,我从来都不吃炒苦瓜!”一语出口,我立即后悔,放眼四周,无数双眼睛正含着怪异的目光望着我。Ohmygod!这是什么状况啊!
“来份炒苦瓜。”我低声下气地对大师傅说。
然后,我在众人瞩目之下,端着饭菜急速逃离了食堂,躲到办公室去吃。
中午的教员办公室寂静无人,我终于可以毫无顾忌地“自言自语”了。
“喂,蓝多!你干嘛在大庭广众之下跟我捣乱!害得人家以为我是神经病呢!这样你让我以后还怎么当老师!”我气乎乎地大叫。
“你乖乖地给我打一份清炒苦瓜不就没事了吗?怎么能说是我捣乱呢?”蓝多满不在乎地跟我争辩。
“可是吃东西的是我!我一吃苦瓜就头疼!”
“是你要把身体借给我用的。”
“可是……唔!”我的嘴巴被蓝多一把堵住。
“嗯~~~~!!!”我挣扎。
“嘘!别说话,有人来了。”
我侧耳细听,四周静悄悄的,哪有什么动静啊?刚想开口质问,“噗踏噗踏”,似是脚步声响,我忙咽住了自己的话,坐下吃饭。
办公室的门被轻轻地推开了,刘星雨走了进来。
“杨老师,正吃饭呢。”
“啊,刘老师,你吃过了?”我忙赔笑。
他在我的斜对面坐下,不时地偷偷看我一眼,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让我心里发毛。
“刘老师,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呀?”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主动上吧。
“啊!是……那个……你刚才在食堂,是在跟谁说话啊?”
“我……哦!我这两天上火了,我妈打电话来让我多吃些苦瓜,说那玩意儿清火,可我从小就害怕吃苦瓜,唉,真是好激烈的思想斗争啊!呵呵,呵呵……”
“是这样啊,我还以为……”他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以为我是撞鬼了吗?呵呵,呵呵……”
“嘿嘿,嘿嘿……”
呼——!总算遮过去了。
“看来,你对苦瓜的排斥纯粹是心理因素,你看,你不是挺爱吃的吗?”刘星雨指指我面前的盘子。
啊、啊?!别的菜没怎么动,可是一份清炒苦瓜马上就要见底了,而我的手还在不听使唤地一个劲往我嘴里塞着苦瓜!嗯~~~~,好苦啊!
还有!——这么多年来在柳抚风的熏陶之下,我从来都没有嘴里含着饭说话过,今天居然……我捂住差点掉出饭粒来的嘴巴,天哪天哪,我那保持了多年的淑女形象啊……
晚上回到家,我小心翼翼地问蓝多:“你还能让我的灵魂出窍吗?”
“你想干嘛?”他警惕地盯着我。
“这样你可以单独用我的身体呀!”我表面一副毫无心机的样子,其实居心叵测。
“我喜欢跟你在一起。”
“我也喜欢,可是……明天是星期六,我有一大堆作业要批,不能陪你,你可以用我的身体自己出去玩儿啊。”
“自己出去多没意思,我还是在家里看你批作业吧。”
“可是……我前些日子看好了一套衣服,没时间去买,你帮我去买回来好不好?”我谄媚地笑。
“嗯~~~~?好吧!不过,你得保证不能随便使用这种法术,否则的话,万一出了什么差错,你回不到身体里面,你可就完了。”
就这样,我很容易地掌握了形神分离术,嘿嘿,这样,我就可以在他吃我不喜欢的东西的时候元神脱窍,不受口舌之苦了,嘻嘻!
星期六吃完早饭他就出去了,看得出来他很兴奋。
中午了,他还没回来。这么热的天儿,他去哪儿了呢?虽然打着阳伞,也保护不了我那娇娇嫩嫩的皮肤啊……(太自私了吧?)
天快黑了,我还是出去找找我吧,那么漂亮的脸蛋儿,别再遇到什么不测啊……(别呕别呕,千万忍住!Followme,保持风度!)
我打开门,一头撞在一个软软的东西上。“啊……”抬头一看,是我!不对,是他,有着我的身体的他。
“你上哪儿去了?怎么现在才回来?人家正要去找你呢!”我接过他手里的大包小袋。
他将剩下的东西往沙发上一扔,然后一屁股坐了下去:“呼——,做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