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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乃伊的诅咒-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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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藏尸的地点确实非常奇怪。哦,对了,刚才在你和伯林汉先生谈话的时候,有件事我一直忍着没说,那就是我发现,你在分析所有那些骸骨是属于他哥哥的可能性的时候,都没有提到左手上那个缺失了的无名指。当然,应该不会是你在看报时漏读了吧?这难道不是一个关键点吗?”
  “你是说对于身份辨识的重要性?我看这没什么重要的,起码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是这样的。如果现在发现有个缺了无名指的人失踪了,相信会为我们提供很重要的线索。不过我还没听说有这么一个发现。或者,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名指是死者生前被截下的,那么这也是很值得重视的发现。如今,这类证据同样相当缺乏。也可能是死者在死后才被截下来的,这就得深究其原因了。”
  “你的意思是什么?我不太明白。”里维斯一脸茫然地说。
  “哦,我是说倘若警方档案中没有任何一个失踪者是缺了无名指的,那么就可以推测死者可能是在死后才被截下了无名指。如果真是这样,有关动机的问题就会浮现出来了。凶手为什么要将死者的无名指截断呢?这就不大可能是意外了,你觉得呢?”
  “说不定那个手指本身是有问题的,比方说指关节畸形之类的,那样辨认起来就很容易了。”里维斯说。
  “是的。但是与刚才所说的情形相同,如今并没有发现手指畸形或者有类似特征的失踪者。”里维斯望着我,眉毛向上挑了挑。
  “那么我想不出别的理由了,”他说,“拜克里,你怎么看?”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
  “我要提醒你们,缺的是那根手指,是左手的无名指,这一点可不容忽视。”桑戴克说。
  “啊,我明白了!”里维斯兴奋地说,“那是戴结婚戒指的手指!你的意思是,或许凶手因为无法取下戒指,所以干脆强行将手指截断了。”
  “对,你说的没错。事实上这并不是没有先例。有的受害者在死后被截断了手指,而有的甚至在生前就被切下了手指,仅仅是由于戒指太紧了没有办法取下来。特别是人们总是习惯于将比较紧的戒指戴在左手上,因为通常左手会比右的手指细一些……拜克里,你怎么了?”显然,桑戴克看出了我神态的变化。
  我忽然大叫了一声:“我真太糊涂了!”
  “快说,是怎么回事?”里维斯急切地问。
  “唉,我应该早点想到的!约翰·伯林汉手上确实戴了戒指,并且非常紧,一戴上去就再也无法拿下来了!”
  “你记得他戴在哪只手上吗?”桑戴克问道。
  “记得,他戴在左手上。这件事是伯林汉小姐告诉我的,如果不是他的左手指比右手指略微细了一点,恐怕他永远也不能将这枚戒指戴上。”
  “啊,这就对了,”桑戴克说,“这项新依据可以给我们提供很多线索,我们能够从这个缺了的手指出发,得出更多、更有趣的推测。”
  “比方说?”里维斯问。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不方便作过多的推测,因为现在我已是伯林汉先生的法律代理人了。”
  里维斯咧开嘴笑了一阵,一边补烟草,一边思索着什么,然后他将烟斗点着,继续说道:“现在我们回来讨论失踪的问题吧!难道你真的不认为伯林汉有可能是被赫伯特谋杀的吗?”
  “我并非有意要指控任何一个人,我只是凭空作出各种假设而已。对伯林汉一家也是这样。他们之中有谁犯下谋杀的罪行,这完全取决于个人的性格。我在同伯林汉父女见面之后,很难怀疑是他们,而我对赫伯特几乎一无所知,换句话说我不知道有什么对他不利的证据。”
  “你到底知道多少?”里维斯问。
  桑戴克没有立即回答,似乎在犹豫什么,不过在一阵沉思之后,他还是继续道:“这样对一个人的过去刨根问底,似乎是很不厚道,但除此之外,我们别无选择。当然,这个案子的几个当事人,我都已经作了例行调查,这就是我目前所做的。”
  “你也是知道的,赫伯特是一位股票经纪人,是很有声望和地位的。然而大约在十年前,他的一个失误几乎使他陷入绝境。他好像是做了数量惊人的投机买卖,之后在一次突发的市场崩盘中,擅自挪用了客户的资金和股票。当时状况好像非常严重,不过令人惊讶的是,他竟通过提高持股量,从而渡过了难关。但是他的钱到底从何而来,这一直都是个谜,并且很值得怀疑,因为当时的差额高达五千镑以上。不过最关键的是他确实获得了这笔钱,并以此补足了所有的亏损,所以他并没有真正犯下侵吞罪。虽然这件事情对他的名誉有所损害,但是却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它与现在这个案子有什么牵连。”
  “是的,”里维斯表示了赞同,“然而这或多或少会影响人们对他的看法。”
  “这当然,”桑戴克说,“一个胆大包天的赌徒是最不能信任的,因为,他随时有可能会在财务紧迫的状况下犯下新的罪行。许多侵占财产的行为都是在财务突然吃紧的情况下发生的。”
  “假设这起离奇失踪案该由赫伯特和伯林汉父女共同承担责任,”当提及我朋友的名字时,我感到有些不安,“那么你认为哪方应该负主要责任?”
  “当然是赫伯特了,”桑戴克坚定地回答,“根据目前已揭露的事实,虽然赫伯特表面看起来好像没有杀害死者的动机,然而确实有人看见死者生前进入了赫伯特的房子,并且再也没有离开过,之后就音讯全无,失去了踪影。此外,伯林汉也是有动机的,因为他早就清楚自己是那份遗嘱的最重要的受益人。然而死者并没有出现在他家里,也没有证据表明死者当时到过他家或者在其附近出现过,仅仅是在他家后院发现了…个圣甲虫宝饰,而这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况且发现这枚宝饰时,赫伯特恰好也在场,而它出现的地点又是赫伯特几分钟之前才经过的,那么这样看来,除非赫伯特已经摆脱了嫌疑,否则这项证物并不具备很高的价值,对于伯林汉父女也不会构成什么威胁。”
  “是不是可以说,你对这件案子的一切推测,都是基于已经公开的事实?”我问。
  “是的,差不多是这样的。我并不完全相信报上所刊登的所有证据,因为我对这个案子还有保留自己的看法,不过我现在还不想谈论。现在我们只是凭借相关当事人所提供的意见和事实对案子来进行分析。”
  “桑戴克博士总喜欢吊人胃口,”里维斯起身磕了磕烟斗,接着说,“他会使你觉得自己已经充分掌握了内情,不过到头来你才发现,自己只不过是个局外人,对内情几乎一无所知,只能惊讶地张着嘴,不知说什么好——对手也是一样。行啦,我们该走了,可敬的前辈,我说的是吧?”
  “嗯,我想是的。”桑戴克边说边戴上了手套,转头问我,“你最近有没有巴纳的消息?”
  “有,”我答道,“我曾经写信到士麦那土麦那,土耳其西部港市,濒临爱琴海伊兹密尔湾。告诉他诊所里的各项业务都进行得非常顺利,我也很开心,并告诉他随便他在国外玩多长时间都可以。他在回信中说,如果有机会他一定会延长假期,等到确定回来的时候再通知我。”
  “上帝!”里维斯感慨地说,“还好伯林汉有个漂亮可爱的女儿,巴纳的运气真不错,是吧?我就是随便说说,老兄,你的努力是很值得的,是这样吧,桑戴克?”
  “伯林汉小姐真的很迷人,是位很有魅力的女士,”桑戴克说,“我对他们父女俩都很有好感,并且真心实意地希望可以给他们提供帮助。”
  桑戴克说完这番客套话,就和我握手道别。我站在门口目送着两位友人离去,直到他们的身影变得模糊,渐渐被菲特巷的阴暗所吞噬。
  
  第12章 尸破天惊
  
  在这次小聚过后的一天清晨,我正在问诊室刷我的帽子,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这时,阿多弗来到房门口,告诉我有两位先生正在诊所里等着要见我。我叫他带他们进来,很快,就看见桑戴克和里维斯走了进来。我发觉在这个小房间里,他们的身躯显得尤为庞大,特别是桑戴克,不过我还没来及欣赏这难得的奇景,他就说明了来意。
  “拜克里,我们有事想请你帮忙,是关于你的朋友伯林汉父女的事。”
  “哦,什么事?你知道的,我非常乐意帮忙。”我的语气中充满了感激。
  “嗯,那就好。是这样的,不知道你是否知道,警方已经把那些找到的人骨都收集了起来,暂时存放在了伍德弗的停尸房,等待着死因调查庭的审判。因此,现在是获得比新闻报道更准确、更可靠的消息的最佳时机。我本来应该到现场去查验那些人骨,然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必须避免将自己与这个案子有关的消息泄露出去,所以我无法亲自到现场。同样的,我也不能让里维斯去。此外,从报道上看,警方目前已经确信那些骨头是属于约翰·伯林汉的了,而你以葛德菲尔·伯林汉医生的身份,代表他前去查看他哥哥的骸骨也是很自然的事。”
  “好的,我非常乐意。”我毫不犹豫地说,“无论如何我都要去。不过相信这一去得花上至少一整天的时间,那么诊所怎么办?”
  “这不是什么问题,我们会帮你解决的。”桑戴克说,“况且这件事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其一,死因调查庭明天就要开庭了,必须有人代表葛德菲尔去旁听才行;其二,赫伯特的律师已经正式通知我们的客户,说过几天他们就要对遗嘱向法院提出申请,对遗嘱进行认证了。”
  “是吗,怎么这么快?”我问。
  “毫无疑问,这表明他们的行动非常积极,比我们想的要快得多。总而言之,这件事情的重要性你也清楚。对于这件案子来说,死因调查庭相当于是遗嘱认证法庭的一次预演,我们一定不可以错失这次机会。”
  “我了解。不过如果遇到出诊怎么办?”
  “放心吧,这个我们自会办妥的。”
  “是通过医师经纪人吗?”
  “对,”里维斯答道,“波西瓦将会给我们找到人手,实际上他已经找到了。我早上遇到他时,他手上正好有个合适的人选,为了赚点外快,正等着当代理医生的机会呢!而且这个人也是相当可靠的。只要你同意,我立马到亚当街把他叫过来。”
  “那也好,那么你就去找这位医师的代理人吧!等他来了,我立刻准备出发。”
  “哦,真是太棒了!”桑戴克高兴地说,“这下就好了。不过如果今晚有空,最好能来陪我们抽抽烟,顺便谈谈我们接下来的战略,还有明天的注意事项。”
  我说好了将于晚上8点30分之后去一趟圣殿法学院,等我两位朋友离开了之后,我就怀着饱满的情绪去处理了今天不多的出诊业务。
  任何事都有它的两面性,从不同角度去观察,就会得到令人意想不到的结果。然而我们在对待各种生活方式和境遇的评价上常常是非常主观的。对那些在城市里日复一日窝在同一栋大楼里埋头苦干的人,比如技工、面包师、裁缝师来说,能够在假日到汉普斯泰德西斯公园散步闲逛,便算得上是一趟美好的旅行了;可是对水手来说,即使是纷繁不断的异国风景,也仅仅只是每天的工作场所。
  第二天,我从利物浦街上了火车,一到座位上就开始胡思乱想起来。以往坐火车到埃平森林的旅程,不管怎样都不能称得上是非常刺激的经历,可是这次似乎是因为在菲特巷的狭小世界里待得太久了,连这趟旅程也开始变得不一般了。
  我想我必须思考的事情很多。我的生活在过去几周里发生了重大变化,不但发现了新的兴趣、结识了新的朋友,更让我感到意外的是,一股强大的力量正悄然闯入我的生活,不知是好是坏,全要看我的运气了,不过这势必会影响并占据我整个生命,直到走到它的尽头。因为那几日在图书室里的亲密接触,喝下午茶时所感受到的温馨的家庭气氛,以及牵手走在伦敦街道上的闲适与惬意,凡此种种,让我的生活有了新的追求,而露丝·伯林汉的优雅更让我觉得她就是我生命的主宰。我在车厢角落的位子上找了一个舒适的姿势靠着椅背坐好,手上的烟斗并没点燃,我满脑子都在想过去这几天的许多事情和那不可预知的未来,几乎忘了自己眼前的任务,直到火车开到临近伍德弗的时候,我才被从肥皂和骨粉肥料工厂传来的气味拉回到了现实。
  而说到此次旅行的真正目的,事实上我并不十分清楚,我只知道,我是桑戴克的代理人。想到这里,我禁不住有些得意,不过此次行动到底能不能给充满悬念的伯林汉的案子带来帮助,我真的不清楚。为了能够理清头绪,我将桑戴克写给我的备忘录从口袋里掏了出来,仔细阅读了一番。里面的内容很详尽,就算是对我这个没有多少法医事务经验的人来说,也还是相当受用的。
  备忘录的内容如下:
  1。尽量不要让人觉察到正在调查案子,千万不能被人注意到。
  2。一定要确认从各地搜寻而来的人骨已经全部陈列了出来,如果没有,要注意观察缺了哪些。
  3。对主要骨头进行测量,弄清其最大长度,对身体左右两侧的骨头长度进行对比。
  4。通过对骨头进行检查分析来判断死者年龄、性别与肌肉的发展情况。
  5。注意检查骨头及其周围组织有没有先天性和局部的疾病,或者是有新、旧伤痕和其他异常现象。
  6。察看有没有尸蜡,并且记住它的位置。
  7。留心是否有残留的肌腱及韧带等软组织。
  8。注意观察在悉德卡镇发现的手掌骨,判断无名指是在生前还是在死后被切掉的。
  9。判断骨头浸泡在水中的时间长短,并注意尸骨由于水量、水质或者泥土而产生的变化。
  10。弄清骨头被发现的过程,记住相关人员的名字。
  11。尽快将所有的发现都记录下来,如果可能的话,多用图表来呈现。
  12。一定要时刻保持被动的态度,尽量少问多听,切不可急躁,要努力对疑点多作询问。
  以上便是桑戴克给我的指导守则了。想来仅仅是检查几根骨头,好像有点小题大做了。不过,等我读了一遍又一遍之后,渐渐开始担心自己是否能胜任这项工作。
  等我渐渐接近停尸房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桑戴克的某些告诫并不是毫无意义的。一位警佐负责掌管这里,当我走近的时候,他用狐疑的眼神打量着我;另外五六名男子显然是报社的记者,如豺狼般守在门口。我将马奇蒙先生替我领取的验尸官命令书交给了那个警佐,他好像是为了避免被身后的记者偷瞄到,特意背对着墙壁开始读了起来。
  很快,我的文档便通过了审查,他将门打开,放我进去。身后有三名记者本来也想跟着我进去,不过警佐马上把他们赶了出去,并且迅速把门锁上。他回过头来,催促我到停尸房去,之后,就站在一旁,好奇地打量着我,用略带羞涩的眼神看着我开始工作。
  我想他可能因为我木然的态度而感到些许失望,因为在我看来,那些人骨仅仅是一堆非常普通的学生作业。他好心地告诉我说,这些东西是他照解剖学的位置摆放的。我仔细检查了一番,确定并没有缺什么,之后就按桑戴克给我备忘录上的提醒开始工作了。
  “你们也找到左边的大腿骨了,是吧?”我问,因为清单里并没有提到。
  “是的,先生。”警佐回答道,“昨晚我们在小僧侣森林附近的池塘里发现了它。”
  “那里离这儿远吗?”我问。
  “就在前往劳夫顿途中的森林里面。”他答道。
  我立刻将这个记录了下来,警佐看见了,表情有些怪异,似乎很后悔告诉我。之后我对这些骨头进行了整体观察。倘若是经过整理的,那么它们的表面应该会干净一些,而且也更容易观察,不过眼前的这些骨头看起来像是刚从弃置地点搬来的一样,上面的褐黄色物质到底是污斑还是沉淀物都很难断定。因为全部骨头表面都有这种斑点,我觉得非常有趣,于是将这点也记录了下来。这些骨头上面或多或少都带有一些它们在各个水塘中滞留时所留下来的痕迹,不过这对于推测浸泡时间似乎没有多少帮助。此外,所有的骨头上都沾了泥巴,还有少量水草,然而这还是无助于判断准确的时间。
  不过有些痕迹还是比较有用的。比如有几根骨头上黏着已经干了的水蜗牛的卵串,这种水蜗牛在池塘中是很常见的。我还在右肩胛骨的某个凹洞里,发现了藏于其中的隧道形的虫窝,那是红色河虫用泥巴建造的。这些残留物可以充分证明骨头已经在水里浸泡了相当长的时间。因为这些东西只可能在肌肉组织完全消失之后才会生成,并且至少需要一到两个月的时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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