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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她正维持着一开始的样子,左手托着腮,右手在脸前翻来覆去,看不厌似的研究着那几个水晶指甲。那些指甲又尖又长,上面零零碎碎地镶着些亮闪闪的水钻。用大众的审美眼光来说,就是“华丽得不知所谓”。这大概也是林艳身上最“不聪明”的打扮。但她却始终不以为意。坚持这就是她的标志——“别指望要我做家务”的标志。这样来看,那仅有的“不聪明”又似乎是“相当的聪明”了。
和余裴裴不同。林艳对于结婚这档子事情毫无兴趣。“凭什么我要把我的自由青春,奉献给一个要我帮他做饭洗衣服的男人身上?就只为了他每个月给我那么几百块钱?”她总是大肆宣扬着这番理论,张牙舞爪着她的水晶指甲。『性』格传统的大男人于是被成功吓走。思想前卫的小男人和游戏花丛的富二代倒是『潮』水般涌来——他们懂得赞赏她的指甲、不指望要她做饭洗衣、殷勤地送她名牌包包,当然,也不会蠢到让她在商场里看到另一个女人牵着自己的手。
男人们对于林艳的疯狂,让余裴裴一度很是困『惑』。她隐约察觉到这个世界是存在着某种规则的。但这规则是什么?她还没能想明白。后来她的某任男友给了个解答:“因为你们不是同一类人。”然后没过多久,余裴裴收到林艳从q上发来的聊天记录的截图。这些截图没能让她想明白世界的规则。只徒增了她想不明白的问题,譬如:为什么她会和一个调戏自己死党的傻x谈恋爱?
但无论如何,“你们不是同一类人”的评语倒是说得没错。林艳和余裴裴之间的不同,某种程度上几乎赶得上人类与猩猩的区别。那并不单单体现在“聪明”和“不聪明”上。
更重要的,是“狠”与“不狠”。
3
林艳是一个很狠的女人。
不只是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这一点我可以证明。
我和林艳读的是同一所高中。因为我低她一届。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不在同一个楼层。但我却依旧注意到了林艳的存在。不是因为她美。而是因为她胖——一个胖到能让不同楼层的人都注意的人,想必也无须去形容程度。认识林艳的人都叫她做'肥婆'、'肥猪'。不认识的人则称呼她'那个肥婆'、'那只肥猪'。在她巨型身躯营造的阴影下,校内的其他胖子只配在“肥仔”“肥妹”“肥肥”里寻找自己的定位。
就是胖到这么抢眼的人。
可想而知,当这样的人顶着'系花'的名衔,穿着超短裙站在你面前时,究竟会有多么震撼——即便是现在,当我回想起我升上大学的第二年,听到她在阳光下以一脸『迷』人微笑说出的“我们好像是一所高中的哦?你还记得那个'肥婆'吗?”的时候,依旧忍不住要泛起一脊背的鸡皮疙瘩。
我很佩服她。
因为她有我所没有的力量。
如果说林艳的灵魂是一管亮晶晶的不锈钢,那么我的灵魂里,无疑塞满的都是些发霉的木头——尽管我的名字里有一个“精力充沛”的“沛”字。但那也只是源于我父亲的一相情愿。我并没有如他所期待的那般,成为一个充满朝气并且阳光积极的人。甚至恰恰相反,我的『性』格既阴郁又死气沉沉,不但无法成为光源,就连别人投『射』来的阳光也懒得接受。如果要问我下辈子想做什么,那么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我想做一条深海鱼。”
做一条深海鱼。潜进连阳光也照『射』不进的黑蓝深海。既不给别人带来麻烦,也不会有人来麻烦我。就这样把一辈子浸泡在深渊般的冰冷孤独里。这,就是我想过的生活。这不是一个正常人该有的想法。我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到目前为止,我也只告诉过两个人知道。一个是林艳。而另一个,不是我的父亲。
我不想被我的父亲了解。估计他也不想了解我——喜欢一个人才会想去了解他。但我身上没有任何值得他喜欢的东西。不。或许应该说,我本身就不值得他去喜欢。
我的名字叫石沛。
“石”源于父亲的姓。“沛”取自“充沛的精力”。石沛。无论怎么听,都是个男孩的名字。天知道我父亲是哪儿来的笃定,会在母亲怀上我的五个月后就想好这样的名字。又或许,在更早的三个月,两个月,乃至世界尚未有我的存在的时候,他就已经做好了全副的准备,准备迎接一个能在他回家的时候一起玩接球游戏的;能在饭后和他讨论政治局势国家经济的;能有力气帮他扛那些昂贵又重得要命的摄影器材的;能够成为一个像他那样的,以照相机和摄像头作为武器的社会记者的……儿子。
可我却是女儿。
既然我没有那个好运投胎成为一条深海鱼,那就注定了我余下的人生,都将只是一败涂地——至少,在我父亲眼里。“为什么这么内向?”“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情都不会?”“为什么胆子老这么小?”“为什么这么笨?”小时候我时常要被迫面对这些无聊的“为什么”。为什么?我他妈的哪儿知道为什么?我要知道了还轮得到你来问吗?这些藏于内心的毒素,等我终于觉得自己有胆子将它们倒出来的时候,对方却已犹如先知般放弃了对我的询问——初中那会儿,哪怕我成绩差到全班倒数,哪怕我学会了翘课抽烟说粗口,他也再没有犹如小学三四年级那样,为了一根掉在地上的筷子,而朝我用力皱过眉头。
事实上,很快,我便连'眉头'本身也再未见过。
升上高中没多久,我的父母离婚了。
当然,所谓'离婚',于我也就是'接近没有'和'没有'的区别。谈不上伤害,但多少还是有些打击。适逢于青春岁月的特有的多愁善感,以至于我很是『迷』惘了一段时间,犹如尽职的小区保安般,时不时就在脑海里翻来覆去那一套“你是谁?”“你从哪儿来?”“你要去哪儿?”的经典。但我相对比起保安还要更倒霉一点,因为没人能回答我。
得不出答案,我唯有将注意力转移上了课本。高中之后,我便再没将'翘课'列入课程表的一栏。在我看来,'翘课'和'上课'无非就是'发呆'的地点不同而已。我也不再抽烟,不是出于'重新做人'的考量,而是单纯觉得这项活动既不有趣又浪费金钱——当然'上学'这事情也不见得有趣,但既然交了学费,上得越多,似乎也就赚得越多。
我就这样顺理成章成了一名乖学生。上课专心听讲,放学认真作业。我成为了人们眼中带有悲剧美的正面人物——因为家庭悲剧而终于『迷』途知返的少女。多么好听的头衔。但我自己清楚,我不过是从一个愚蠢幼稚的人,变成一个浑浑噩噩的人罢了。即便之后我在高考拿到了好成绩,考上了志愿表上的第一志愿,也没觉得自己胜利了。那不是我要的胜利。我甚至没觉得自己上过战场。
直到我遇到了林艳。
我这辈子也不会忘记她告诉我她是“高中部那个肥猪”的瞬间。那是我见证了奇迹的瞬间。那个瞬间过后,她的姿态、她的身材、她笑起来的样子,印在我的眼里,扑面而来的都带着充沛的、炽烈的、足以将人炙伤的光。犹如一个巨大而美丽的能量球。
一个太阳。
原来世界上是真的有像太阳那样的人啊。不但如此,她居然还是个女人。不但是个女人,还是一个……曾经肥得像猪的女人。
那个瞬间过后。我终于有了战斗的欲望。或者说,希望。
我希望成为像林艳那样的人。
4
只是我终于还是,失败了。
第一卷 第二章
'从好的方面看,'背后说人坏话'这种事情,一方面既纾解了人们心中的压力,一方面又不至于让事态不可收拾,甚至还能在这一致对外的过程里,加深谈天者彼此的认同感——方便美观又环保,某种意义上简直能和那些被lv山寨过的红白蓝旅行袋相媲美。'
1
几年前,我在网上看到一张帖子。
帖子的标题是《心理学上的一张恐怖图片》。被关键词激起好奇心,我点进去。映入眼帘的,却并非想象中的剖膛破肚、血肉模糊。恰恰相反,那是一张非常干净的照片。
是一座冰山。
一座庞大而嶙峋的冰山。小半截浮于海面,更多的,将近80%则藏匿于海水。深蓝『色』的画面上,那块覆着阴影的巨大冰晶,就像一只深不可测的兽。一些回帖跟在下面:“真的很吓人。”或是,“看得好压抑”。
恐怖。吓人。压抑。却没有一张回帖提到'美丽'。这让我感到困『惑』。真奇怪,难道就没有一个人觉得它好看?难道一瞬间感到电击般惊艳的,就只有我?后来我将这张图存进手机,同时用马甲id回复道:“可是为什么我觉得挺好看的?”一心指望能有高人替我分析分析。无奈刷新了几次,跟着的回复依旧是千篇一律的'不舒服'、'很吓人'——直到现在,我依旧不晓得那个无厘头的测试究竟意味着什么。而这张图片,一直被我遗忘在手机的某个文件夹里。直到某个晚上突然地想起,我将它翻开在林艳的眼前。
“你看。”我朝林艳晃着手机,“看这个。”
“什么呀。你晃成这样我怎么看?”林艳扮正我的手,皱着眉头凑近屏幕,“看这个干吗?”两秒后她问我。
“好看吗?你觉得。”
“嗯……不知道怎么说。”
“我觉得很好看。哈哈。”我朝林艳傻笑。
“那又怎样?”林艳问。没记错的话,那应该是林艳在校最后一学期的夏夜,空气黏稠得就像寂寞。我和她坐在学校小卖店附近的石凳上,一边看着不远处灯火通明的宿舍楼,一边喝着手里的罐装啤酒——当然,只有我在喝。林艳从来不喝啤酒,一来她觉得啤酒不好喝,二来她觉得啤酒和她的形象不搭——“每次看到那些手里提着啤酒瓶或者捏着啤酒罐的男人,就直觉他们是loser。”她坚持着这种莫名其妙的谬论,说完不忘斜我一眼,“……女人就更别提了。”
“是啊,我就是loser。”我依旧傻笑着,朝林艳举高啤酒罐。啤酒独有的,带着碳酸气味的涩弥漫在味蕾。不是我喜欢的味道。但我依旧连着灌下了三罐,说白了,就是想醉:“可惜小卖部没有二锅头卖……”
“还二锅头呢。你真醉倒了我可不扶你回去。”林艳夺过我手里的啤酒罐,“失恋而已。至于吗?哭哭不就好了?能别把自己折腾得跟个汉子似的行不?没跟那谁分手前不是还跟个小媳『妇』似的吗?”
我有气无力地朝林艳挥挥手:“……别说这个了。”
林艳瞪着我,“切”了一声。
片刻的沉默,我抬眼看向她:“那个,如果有来世,你想做什么?”
“来世?没想过……嗯。做人民币?”林艳半正经半玩笑地,“多好啊,这样全国人民都爱我。”
“是啊,还全国人民都『摸』你呢。”
“滚!那你想做什么?”
“我嘛。我想做深海鱼。”直到说出这句话的一刻,我才承认下自己或许是有些醉了,“那样我就可以躲在深海里,不用和人类打交道了。”
“……”林艳挑起一边眉,打量着我。
“我说你这个人,真是怪怪的。”然后她说。
2
我和林艳不是同一世界的人,『性』情也称得上截然相反。
会成为要好的朋友,除了“缘分”之外,或许也没有别的解释。
我们上的同一间高中。之后又考上同一所大学。虽然林艳高我一届,但无论是高中还是大学,我都对此人印象深刻,尽管原因大相径庭:高中时是因为她的肥,大学时则是因为她的美。天知道这女人究竟是吃了怎样的苦头,才能在两年的时间里,把自己的体重折腾成原先的一半不到。配合她精致的妆容。导致我在校园和她擦身而过好几次,也压根没想过对方会是自己先前的校友。老实说,如果不是林艳先认出了我,我大概永远只会把她视为一个貌美『性』感,但是难以接近的陌生人。
“我好像见过你哦?”这就是林艳朝我说的第一句话。她一边说,一边凑近我的面前。拨开我架在眼前的dv,“先别录了啦。”
“啊啊?可是——”我看着手中的dv,不知道是关还是不关。一年级下半学期开始没多久,出于“一生一次的大学时光不该荒废”的想法,尽管怕麻烦,我还是提着劲儿地找了个校园社团参加。社团的名字叫'电影同好会'。做好和一堆人躺在沙发上嗑瓜子喝可乐的准备,跑过去才发现所谓的'同好会',说的不是看电影,而是拍电影。社长野心勃勃,几个短片尝完鲜后,矛头便直指大制作,说是要拍一部“惊天地泣鬼神的现代版校内梁祝”,甚至不惜花'半年份食堂早饭任请任吃'的重金请到了'传播系系花'来做女主角。
女主角就是林艳。而我则是摄影——说白了就是个举dv的。托这部制作的福,我们终于有了接近的机会。尽管当时的我依旧没认出她来。“见过我也正常啊。都是同一个大学的嘛。”我有些莫名其妙。
“不是说大学……”她皱着眉朝我摇头。片刻,“啊”一声睁大眼睛。香水味随动作扑面而来。很淡的甜,却足够让我的心脏在瞬间跳了一跳——当然。是被吓的——因为和这些香味一同落进空气的,还有我的名字:“石沛!你是石沛吧?”她指着我,表情里流『露』出一丝古怪的兴奋。
“你,你怎么知道我名字?”我结结巴巴。
“我是林艳啊。跟你高中同校的啊,明兴高中。记得吗?”见我依旧一脸呆滞,对方伸出两手捏开自己的脸颊,“不记得了吗?大你一届的那个'肥婆'啊。”
“肥婆……啊!”我不确定自己的那一声“啊”究竟有多高音。但至少是让林艳将双手从脸颊移上了耳朵。“是你啊……原来你叫林艳啊。”我脱口而出。说完才觉得不太妥当。所幸林艳并不介意:“是啊,就是我。”她朝我笑着。仿佛一早预料到会得到这样的回应。我于是越发尴尬起来:“呃。我真的完全认不出是你。怎么瘦那么多啊。”
“我也认不出你了。头发都这么长了——”她伸手撩一记我肩膀上的发,又在我耳边比了个手势,“明明以前才到这的。”
“……呵呵。”我讪笑着。下意识朝后退了两步。一方面是不习惯陌生人的碰触,一方面也是觉得古怪。“为什么你会知道我?”——无论从『性』格、长相还是身材看,我都没觉得自己究竟有哪里出挑。何况,还是那个过得最正常的高中时期?
“因为——”林艳拖着长音,却并没有接着说下去,“对了。你认识傅严偕吗?”她像是突然想到似的,朝我问过来。
“谁?”我将手掌靠拢在耳朵边,表示没听清楚。事实上就算听清楚也无济于事。不要说这三个字指代出的人了。就连这三个字是怎么写的,我也搞不清楚:“我不记得有听过这个名字啊。”
“真的没有?傅严偕哦。”林艳看着我。
“你重复一百次也没有用。”我说,“真没印象。『妇』炎洁倒是有印象。”
“『妇』炎洁?”对方愣了愣,反应过来便爆发出一阵大笑,“不错啊。你。”她笑着,一边退回到先前的位置。朝我招招手。“好,那我们继续拍吧。”她的语气柔和,说起话来却又有一种自然的强势。我“哦”一声。乖乖按下dv的摄录键,将它重新举上眼前。透过屏幕看过去,人群中的林艳显得异常夺目,仿佛是被一层透明的光笼罩了般的。或许,那就是所谓的气场?
当时我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和眼前的这个女人,变得那么熟。
3
认识林艳以前,我其实没有能聊天的朋友。
能聊天的人有。外校的男生。翘课那会儿认识的。除了发呆和聊天,我们在一块儿也没做过别的事。那时候既没有手机也没有qq——或许就算有,我们也不会交换。后来他毫无预警地再没有出现过。是死是活我不知道,也并不特别想知道。粗俗点的比喻,我们的关系无非就是酒吧一夜情的级别。区别只在于后者做着爱人的事情而无须爱情,而我们聊着密友会聊的话题,却压根谈不上友情。
朋友当然也是有的,循规蹈矩的高中生活,让我顺理成章打进了班上某个女生小团体。“打进”这个词似乎过于积极了。或者换成'被对方接纳成为一分子'的说法要更为确切。孤僻了将近十六年,'交朋友'这种事在当时的我看来,是一件既刻意又别扭,压根无法自然而然去完成的事情。而我既不愿意主动,也不晓得该如何主动。不主动的代价就只有被动,当时一个小团体因为只有三个人,或许是出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