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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众神之巅-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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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史诗)】:跟随着你的心。完成度:0%

对于雷无可·梵的馈赠,沈默有一些不解,这种行为不是在鼓励他成神吗?不过不解归不解,沈默是绝对不会走上成神之路的,不光是因为雷无可·梵的缘故,他自己也不愿意自己变成那种高高在上的样子。

任务完成的收获很丰厚,沈默正在检查自己的新职业技能,就听见顾倾城在门口询问能否进来。让顾倾城进来之后,沈默问了下顾倾城的任务,得知他已经完成任务后,准备一起离开这个地方。影二层,破晓和千军还在等他们。

走之前还要拿装备,沈默现在的职业是有专属装备的。

站在一排排的十字架前,沈默也陷入了刚才顾倾城的那种选择中,十字架的外表没有什么区别,可是在下面标注上了这个十字架可以变成的兵器类型。

法杖不错,符合远程的职业特点。巨剑也不错,而且对持有人不要求力量!镰刀更不用说,自己老师用的就是这个。但在沈默的目光移到一个十字架后,其他的选择都失去了魅力。

拿起十字架背在身上,顾倾城出声问道:“双剑?没见你用过。”

沈默笑着说:“你以后会看到的,有人说过,我使双剑的时候蛮帅的。”

“我可没说过我会跟你走。”顾倾城走在沈默后面,反驳道。

沈默没有在意顾倾城的反驳,自信的说:“交完任务后,到雷鸣城找我。”

刚才和雷无可·梵的聊天可不光是在谈人生,众神之巅到底是怎么个地方,沈默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不光如此,沈默还获得了一个让他难以接受的事实。

云帝不会出现了……

雷无可·梵告诉沈默,云帝在他的那个时代就已经不在了,沈默说他是入境人,也就是玩家。雷无可说他知道,但是云帝说过,等他再回到这个世界,可能会是下一次的众神之巅开启。而现在开启众神之巅的条件根本不满足。

沈默没有去计较为什么云帝会在闭服后依旧登陆游戏,也没有想这件事本身的不合理。现在的沈默,满脑子都在想,自己的下一步要怎么办?会长不在了,漫步云端就算再次创建,也不再是原来的漫步云端,那么自己该何去何从?

众神之巅!沈默在顾倾城来之前就做出了自己的选择。自己要去众神之巅!不管会长在不在,游戏还是要继续,既然他把所有的谜题都留在那里了,那我就去那里找!

可能需要建一个公会了啊。感觉要做的事好多,时间好紧。但是,好兴奋!原来的朋友说的对,自己确实是一个喜欢奋斗的人,只是自己的斗志从来没有这么强烈。

建立工会的话,钱不是问题,玩家资源的话有钱就不是问题。NPC,自己拐骗几个过来也很简单。高端战力,这不是有现成的几个?

沈默对于未来有着无限的憧憬,他相信,等到回去后,自己一定组建一个足够强大的公会!

背着十字架的沈默刚走了几步就汗流浃背,不是身体素质的问题,这个十字架实在是太重了,而且因为属性的原因,沈默还不能随便的把它摘下来。

背不起十字架,就戴不起皇冠!

这个牧师系最强的传承,用事实告诉沈默,《众神》是一个平衡的游戏。

【名称:雷无可的救赎(暂无)】

【类型:装备】

【品质:传奇】

【防御力:等同持有人精神力】

【能力:救赎:只有在背负此装备足够时间、付出足够信仰值、满足特定条件后,才可以激活此装备的其他能力。】

【法阵(神秘):双剑:变换成双剑形态,双剑形态属性未知。】

【简介:雷无可·梵制造的专属装备,需求使用者为牧师系职业】

在接受雷无可·梵的传承后,沈默的职业被完全的改变了,因为学习技能少的缘故,沈默原来的技能只有神圣祝福被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救赎”、“审判”两系,还有一系的技能树是灰的,不知道需要怎么开启。

逐光者!

这是沈默现在的面板职业,在属性分配上,这个职业和普通职业没有任何的不同,但是在适用武器这一栏,密密麻麻的介绍看着沈默眼晕。几乎所有标准职业能用的武器,都是这个职业的适用武器。这些近战武器先放在一边不谈,火枪这种火药伤害的武器为什么也会出现在逐光者的适用武器一栏?

不去纠结这些,这个特殊职业给沈默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可以适应任何的情况和团队,应该就是这样的一个职业。有攻击,有防御,有辅助,有治疗。而且不是样样通、样样松的鸡肋职业,逐光者的后期成长完全看玩家自己的强化和培养方向。

简单来说,如果在后期有几个不同发展方向的逐光者一起组队,完全可以完压任何混搭的职业组合。

治疗时都有点治疗,攻击时都有点攻击,防御时不用专门去照看谁,并且在每个点上都有足够强大的点,这样的职业组合在后期堪称无解。但这是不可能的,逐光者只有一个,这是沈默确认过的。

逐光者这个职业不是游戏内原本存在的,而是雷无可·梵通过多年的学习和研究,开发出来的一个只属于他自己的职业。沈默的逐光者从本质上来说,就是雷无可·梵的一生。但他的逐光者和雷无可·梵的还不一样,梵去掉了一些不适合沈默的地方,进行了改良。

可能在以后的进阶上,不会有雷无可·梵那样的强大,但是,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强行去索取不适合自己的东西,只会是引火自焚。

治愈术被归在了救赎一栏,名字不再是治愈术,改成了治愈之光。在沈默看来没有太大的变化,就是在治疗的时候能够更好的运转神力有选择性的治疗,并且从单体技能改成了可以控制的范围技能。也就是说,沈默现在获得了单体治疗和群体治疗同时存在的能力。

不过沈默并不是很满意,因为自己已经基本掌握了神力的选择性治疗,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他也可以把治愈术从单体技能变成群体技能。这个变化只是省去了他的这个时间。

雷无可·梵的技能传承更像是一种知识的传递,在沈默脑海里存在的是一段段的记忆,只要学习对应的基本技能,就可以解锁那些记忆,比如治愈术。也就是说,沈默以后获得的技能大部分都会由基本技能变异而来。这样的结果有好有坏。

好处随时沈默以后的技能很大程度上会强于普通玩家,毕竟是雷无可·梵穷其一生改良过的技能体系,肯定会强过基础技能。

坏处也很明显,那就是沈默以后的技能很难再发生变异或者自创。这一点可不是沈默自傲,有了能量感知这个逆天的技能,技能变异对于他很容易,付出时间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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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行 不是我要选择妳
顺着原路返回,沈默和顾倾城很快的与破晓、千军二人回合,前往了回归的路程。在路过两条夜行神龙大的时候,分别收到了两个石头做的雕像,两条夜行神龙对沈默等人说,要耐心的等待,用足够多的龙血和精矿去喂食,这两块小石头可以孵化出夜行神龙来。

沈默对此保持了高度的好奇心,他一直认为夜行神龙是卵生的,没想到是这种繁殖后代的方法!其实沈默想的没错,夜行神龙确实是卵生,卵生后也确实是蛋。蛋孵化出小夜行神龙需要的时间也并不长,只是这种繁殖方式需要两只异性的夜行神龙才能做到。作为战斗种族,男女比例不协调这种情况经常会遇到,每当到了这种时候,夜行神龙就会采用雕像的方法来繁殖后代。

用现代的话来说,夜行神龙是拥有有性生殖和无性生殖两种生殖方式的高智能种族。如果不是他们种族奇低的繁殖能力和繁殖周期,一定可以代替人类成为陆地霸主。

两个小雕像沈默和破晓一人拿一个,这是经过四人商量后决定的。顾倾城暂时没有养宠物的打算,作为一个剑士,剑才是自己最好的伙伴。盾御千军有自己的泡泡了,而且泡泡也快到成长期了,战斗力也逐渐的体现出来,还没有再养一只宠物的想法。剩下的只有沈默和破晓两个人。

这样也好,和两千年前一样,骑士和牧师也是一人一条夜行神龙。不过他们拿到夜行神龙的方式就要辛苦的多。先是取得夜行神龙一族的信任,然后努力的“攒声望”,最后成功的再小夜行神龙的出生地当差,在培养了感情后,提出带小夜行神龙出去见世面的要求。在小夜行神龙愿意的情况下,获得了他们的效忠。

两个没爹没娘的小夜行神龙,就这样被雷无可·梵和安格烈·都灵拉入了自己的阵营。

没有龙血,也没有好的精矿,只能熬时间熬到小夜行神龙醒来,沈默和破晓也没有着急,就算他们醒过来,也不能当时就转化成战斗力。骑着夜行神龙在天空翱翔的梦想现在还只是个梦想。

回到寒冬城,三人先去了圣殿,之后沈默自己一个人去交任务,顾倾城早早的离开了队伍,返回了精灵之都。破晓和千军则留在圣殿治疗。

为什么去圣殿治疗?这就说来话长,总之和那个最后的浮雕有关,太过于占篇幅,这里就简单带过。

进入到城主堡,没等沈默开口询问,等在一旁的侍卫就自己走了过来。

“是羔羊牧师吗?火狐大人已经在上面等你了。”

跟着侍卫前往火狐的住处,沈默没有怀疑火狐为什么知道自己的行程,像她这种火系大魔导师,想了解下自己的行踪简直是易如反掌。

来到火狐的会客厅,没有等沈默开口,火狐先说话了。

“比想象中要好得多哦,小可爱!~”

沈默行了个标准的牧师礼,是最古老的那种,对于火狐的身份,沈默也对雷无可提出了询问。所以沈默可以断定,自己不会被火狐伤害和吃豆腐。这么一想,沈默还有点期望。

“可以把他的雕像交给我吗?”

火狐的这个请求在沈默的意料之中,雷无可·梵当时也和他说过,她可能会管他要这个雕像,而这个雕像也不是不可以给她,他有足够的信心相信她不会利用这个雕像成神。雷无可·梵在最后这么和沈默说道:我一生不曾后悔,不曾做错,只是欠她太多。

交出半身像的沈默感到身上轻松了许多,总是背负着这么大的一个秘密,还是会有心理上的负担。

“明天我会去琉璃之海,梦里花开会和我一起去。”

火狐观察这沈默的表情,发现他并没有任何的懊恼和悔恨。

“不去问问为什么没有答应你的邀请?”

沈默笑了笑:“我知道为什么。”

刚才在来的路上,沈默先去找了如夏,询问如夏是否愿意跟自己前往雷鸣城的时候,如夏支支吾吾,说明天给沈默答复。那时的沈默已经发现了不对的地方,如果光是不想离开火狐的身边,失去教导,这样的理由完全不够充分。

现在就说的通了,她要跟随火狐去往法师的圣地。在友情和利益面前,如夏选择后者,本来就在沈默的意料之中。从开始的偶遇,或者说那根本就不是偶遇。如夏是一个注重实际利益的人,在实际利益面前,她和自己的友谊什么都不是。

沈默一直明白,明白如夏对自己的态度,明白如夏是个什么样的人。但爱情有的时候就是这样,爱,始于自我欺骗,终于欺骗他人。这就是所谓的浪漫。这话是王尔德说的,沈默想起了那个自己喜欢的作家。

说的很有道理,不过也仅仅是很有道理。

“作为回报,你想我帮你做些什么呢?小可爱,还是,逐光者?”

在沈默进来之后,火狐的目光就总飘离到他后背的十字架上。

“不知道您有没有找到压制魔力的方法,如果没有,我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说着,沈默从衣服的夹层里掏出了几十个没有充入魔力的空间戒指。

火狐又换上了那种玩味的眼神,对着沈默说:“看来梵把一切都告诉你了。这样也好,省的我去找模板了。不过这点可不够,再来两百个吧。”

沈默嘴角刚扬起笑容,火狐又开口说道:“以后见到我的族人,知道该怎么做吗?小可爱?”

“听从您的教诲,安琪大人”开着沈默的笑容,火狐摆了摆手,让沈默先回去兑换空间戒指的模板。火狐心里很不明白,为什么沈默还能笑的出来,梦里花开就要跟自己去琉璃之海,可能以后永远都不会再见面。

不是火狐残忍,而是火狐不甘让自己的徒弟陷入和自己当初同样的恋情中。既然那个沉默羔羊能获得雷无可·梵的认可,说明他是一个和雷无可·梵一样的人,而那样的一个人,或许会是一个好的领袖,好的朋友,却一定不会是一个好的恋人。

他们会善待他毫不在意的人,也会牺牲他最爱的人。

如果沈默知道火狐的想法一定会大声的反驳,他可不是这样的人啊!师母!我是老师不一样啊师母!

可惜这一切沈默都不知道,在前往圣殿之前,沈默又找了一次如夏。

“老师都告诉你了?”

如夏站在门前,背对着阳光。两个人活像在拍偶像剧。

“多带点食物种子,琉璃之海的食物简单的会让你吃到吐。自己吃不了卖钱也好,那边的开销大,你一个魔法学徒……

如夏打断了沈默的话:“你别对我这么好行不行。我不喜欢你。”

“我们是朋友啊。”沈默依旧带着阳光般的微笑。

如夏邹起了眉,恶狠狠的说:“朋友会在收到邀请后依然为了利益离开吗?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会选择我!”

说着,如夏将一件法师袍丢在了沈默身上。甩手大力的关上了门。

沈默也没有再去敲门,转身离开了如夏的住所,去圣殿寻找破晓等人。

晚上,如夏去火狐所在的城主堡,火狐早早的等在那里,对如夏说:“我的小甜心,和小可爱吵架了吗?”拿出那件沈默送给如夏,又被如夏丢还给沈默的法师袍,火狐说:“他有一句话让我带给你。”

随着火狐接下来的话语,如夏一直在忍耐的泪水终于决堤,润湿了手上的法师袍。

“不是我要选择妳,只是因为多看了妳一眼,就再也回不了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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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行 雷无可·默
看到沈默是一个人过来的圣殿,破晓和千军马上明白沈默的“表白”失败了。虽然沈默解释过很多次,自己只是找一个强一点的远程攻击玩家,可是在破晓和千军眼里,这就是赤裸裸的告白。

“梦里花开太物质了,不能一起走不一定是坏事。”破晓拍了拍沈默的肩膀,安慰他。

“喜欢一个人,是看到了她的优点。爱一个人,是包容了她的一切。”

破晓叹了一口气,问沈默:“那你去和火狐说啊!她会帮你的。”

“你对一个人有了欲望,那叫喜欢。你对一个人忍住了欲望,那叫爱。爱任何事物的方法,就是……

“就是意识到你可能失去她!你去的时候就说过了!沈默你正常点。”

沈默耸了耸肩,恢复了平时的微笑。

“如果我上来就保持微笑,你们一定会上来安慰我,让我放宽心。与其这样,不如我先活跃下气氛。”

破晓满脸黑线的看着沈默:“你这哪里活跃气氛了?别闹了好不好。”

“我觉得挺有用的。”一旁还在接受治疗的千军接话道。

破晓听到千军的话,用力的在千军的伤口上用手指戳了一下。

“啊啊啊啊啊!!!”

惨绝人寰的叫声响彻了整个神殿,沈默堵住自己的耳朵,对眼前的这对活宝一点一点办法都没有。等到雷鸣城建立工会的时候,指不定会给自己惹出什么样的事来。

“破晓,你和安格烈家族说好了吗?”

破晓听到这里一把推开正在追杀自己的千军,对沈默说:“说好了,到哪里有我们家族的人接应我们。”

“那叫接待,我们又不是去抢劫。”千军在旁边适时的吐槽道。

破晓指了指沈默,“有区别吗?”

千军看了眼沈默,想了想,又看了眼沈默,又想了想。

“也对。”

面对破晓和千军的打趣,沈默心里也舒服了很多,要做的事还很多,感情先放一边,又不是真的永远见不到了。琉璃之海,以后我一定会去的!

给破晓和千军一人一个空间戒指,沈默转身走上了圣殿的最高层,这回任务给予的信仰值高的离谱,除了治疗左手,兑换空间戒指的模板,还剩余了好多。正好趁着赶路的这段时间,自己还可以好好的练一下技能。

那些空间戒指都是3×3×3的标准类型,也没有火球术这种附带技能,但也算是有价无市的好东西,用来收买人心,增进感情再好不过。很快就要建立新公会,有钱可以招来普通的会员,但是强力的玩家可不是光砸钱就可以拉拢的起来的。一定要有足以体现公会强大的东西才行。

在领取戒指的时候,沈默拜托火狐将戒指的款式稍微的变化了一下,包括自己的戒指,也不再刻着那句肉麻的话语。

现在的戒指保留了银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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