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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妞妞在学校低调惯了,也没有开什么豪车,就随手在门口拿了辆凯美瑞的车钥匙,把李明俊送了回去。
送李明俊到安全屋外面,傅妞妞就告辞了,毕竟现在双方的关系还有些尴尬,再到李明俊家里也不像话不是?
李明俊手里拎着一个箱子就回安全屋了,箱子里全部都是合同和相关转让企业的资料。
按照和弟弟约定的暗号三长两短敲响门。
里面立即传来一阵拐杖与地板接触的声音,李明朗凑到猫眼看了看,见是李明俊,立即放心的开门了。
“最近几天还好吧?”李明俊进门就问道。
“还行,就是没接到你电话之前挺担心的!”李明朗虽然说的轻描淡写,但他的担心是可以想象的。
兄弟二人在沙发上坐下后,李明朗问道:“哥,你说什么两个亿?不是在开玩笑吧?”
李明俊笑道:“你看哥我像是开玩笑的人吗?”说着他把箱子放在茶几上,打开,露出里面厚厚的合同。
“这是什么?”李明朗说着随手拿起一份看,“转让协议……”
“对,其实这些都是向家的产业,现在向家完蛋了,利益自然就都被我们瓜分了!”李明俊说道,“也不知道他们用的什么手段,竟然短短一两天的时间就把这些产业合法的转到了我的手中!”
李明朗笑道:“他们做这些肯定都是驾轻就熟的,相关人员早就打点好的,想转让还不容易吗?”
李明俊一想也是,于是对弟弟说道:“这些企业我也没时间管理,我寻思着,就让你当ceo,反正咱们兄弟俩,我也不和你说什么股份不股份的了。人都说亲兄弟明算账,但我觉得那还是不够亲,我的就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咱俩不分那么清!”
李明朗认真的点头:“我也是这样想的!其实只要哥你养我一辈子,我白给你打工也是无所谓的!”
李明俊哈哈笑了起来:“你这话说的,对了,傅家那边还会给咱们派些人手过来,毕竟十几家企业呢,只靠你自己,怎么也管不过来!不过你也要组建自己的管理层,等管理层架设好之后,就可以把那些人送回去了!”
说完李明俊想了想又说道:“当然,如果你看中某个人,觉得他能力足够,我也可以和傅家说说,把那个人相应的关系转到咱们公司里!对他们来说都是打工,只要咱们待遇给的好点,个人应该是不会有意见的!”
李明俊点头:“有帮助就好!不过傅家可信吗?刚转到咱们手里,整合是最关键的,这时要是被傅家掺沙子了,今后可是麻烦事啊!”
他还不知道李明俊和傅妞妞之间的关系呢。
李明俊有些头疼,不知道怎么解释,他说道:“这个嘛……暂时来看应该还是可信的!怎么说呢,傅妞妞你知道吧?就是傅老师!”
“嗯,怎么?”李明朗问道。
李明俊憋了好久才说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正现在稀里糊涂的,她就是我女朋友了,而且我估计不出什么意外的话,我会和她结婚!”
“啊!”李明朗张大了嘴吧。
“很惊讶吧?我也很惊讶!”李明俊说道,“但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没有反抗的心思,心中一点这种想法都没有,似乎我自己也觉得这样是最好的选择!”
“确实惊讶!”李明朗说道,旋即他又很兴奋的说,“不过哥你说对了,这确实是最好的选择!你和傅天麟以及傅妞妞都是修真者,这算是强强联手了,绝对是最好的选择,比以前那些什么魏思娜、许晴她们要好的多!”
“呃!”李明俊沉吟,“但是没感情啊!而且你不觉得傅妞妞太强势了吗?”
“强势怕什么?没本事才不强势呢!”李明朗开始说服起李明俊来了,“话说回来,哥你今后肯定比她厉害,到时就是你强势了!再说了,没感情也不是事啊,人家古代都是结婚在洞房里才第一次见面,感情这玩意儿,就是日久生情啊!”
“日久生情!”李明俊嘀咕着,怎么就觉得这个词很怪呢,好像有什么不好的联想。
不过李明朗说的确实很有道理,李明俊竟然想不出什么反驳的话来,他犹自说道:“但是……一想她是我老师,就总觉得怪怪的!”
李明朗哈哈大笑起来:“哥,这就是你矫情了,有什么怪呢?我问你,傅老师漂亮吗?”
“漂亮!”
“家里有钱吗?”李明朗又问。
李明俊点头:“有钱!”
“那不就结了吗?”李明朗一耸肩,“又有钱又漂亮,而且主动送上门,你还挑三拣四的说别扭,这要是被别人知道,非得骂你个狗血喷头!”
“好吧……”李明俊无奈的点头,听弟弟这么一说,他也觉得自己似乎有些无理取闹的矫情了,不过事后想想,总觉得似乎被弟弟给忽悠了啊。
工作对李明朗来说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在家里待了好几年的他,觉得在工作中自己的身体才没有缺陷,才能够体现自己的价值。
李明俊修炼好之后回到屋里,见书桌前的灯还亮着,李明朗正坐在那资料呢,不时搜索相关企业的一些信息。
李明俊心疼道:“先休息吧,忙不完的!”
李明朗说道:“哥,没事,你先休息吧!我看完这些资料再说,虽说这几家企业都封店了,但多了解些总没错的!”
李明俊知道劝不住弟弟,索性也不劝了,反手一道灵力打在弟弟灵台上,这道灵力不会给弟弟带来很大的好处,但能保证他精力充沛,不会因为过于劳累而影响身体。
向问天逃了,李明俊自然能够换回原本的手机号码。
他觉得现在的心情是无比畅快,虽然向问天现在还是个隐藏着的毒蛇,但威胁并不是很大,李明俊就觉得不必再像以前那样提心吊胆了。
他也在想,为什么向问天要一直咄咄逼人的对付他呢?
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最后只能归根结底为向问天在苏南市称霸已久,做事随心俗语,以前根本没把他李明俊放在心中,以为可以随意揉捏,但没想到李明俊是个扎人的刺猬。
这天刚刚修炼好之后,李明俊就接到了袁景龙的电话。
。。。
第二百二十四章似曾相识的感觉
在当今之世,这具万年冰封的尸体就是唯一存在的一个奇迹,一个至今都无人发现的奇迹。但,这具尸体,却不同于活死人,因为,他在这一刻,正慢慢的苏醒,这种匪夷所思的现象,用科学都无法解释,但这奇迹,就是这样发生了。
可谁又能知道。他被冰封在冰山底下几万年,那是什么样的一种滋味,他的心里承受了多少重量,他的思想又赋予了多少希冀,谁能知道,这漫长的时间里,他有多么孤独,有多么寂寞,而他生存的意念,又有多强?
他,似乎一直都在等待,千年万年的等待,就是为了等待现今世界的到来,在现今这个世上,有他特别牵挂的东西,或者说是。特别牵挂的人,就是这些牵动他心扉的人,触动了他的感知,触及了他的灵魂,以至于他整个人,觉醒了!
…………………………
一个月以后,依旧是那座城市。依旧是飘着雪花儿的冬天。
这是这个冬天的第二场雪,漫天的雪花儿飘扬着。使得这个城市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让它变得更加的诱人。
傍晚时分,城市的一所高中,下课铃声正响彻在学校的每一处,在学生们听来,这铃声,是那么的美妙。
而学校旁边的一条小路上,一个乞丐正坐在路边,也不能说他是乞丐,或者用怪人来形容更贴切一些,他的头发很长,身上很脏,脏的就像刚从垃圾堆里钻出来的那样,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十分难闻,几米之外或者都可以闻到他的气味,此刻的他。面容憔悴,看起来十分的疲惫,就像很久没睡过觉,很久没吃过饭一样,也许,他就是饿成这样,饿的瘫坐在路边的树旁,走不动道了。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一个活泼的身影从小路的另一头窜了进来,她身上独有的少女香味让这边的空气都变得清新了,凡她走过的地方,都留下了一片活力清新,不过,在那个怪人面前,她留下的不只是清新的香味,还有她随手扔的一块巧克力,她动作那么的轻快,似乎这种事对她来说是家常便饭。
当然,这个好心的活泼女孩,就是王子越,而蹲在路边的长头发怪人,便是,叶天!贞纵讨划。
……………………
我自醒来,到今天,已有四十多天。
刚醒来的那几天,我的脑袋很疼,好像依旧被冰封被冻结着,脑子根本转不动,曾经所有的记忆都很模糊,我甚至都忘了自己叫啥了,那时候,我就是一个怪人。
过了几天,我的身体才有所好转,我的大脑也慢慢的变得灵活,很多记忆开始充斥着我的脑神经,这不是一世的记忆,这是万年的记忆,所有零碎片段的记忆一股脑儿的堵在我的大脑,让我差点都精神失常了,就是到今天,我都还没完全消化那些记忆,我的记忆,真的太丰满,太漫长,漫长的我需要好长好长时间,才能一件一件的记起。
虽然仍然记不得所有,但我总感觉,有什么东西牵动着我的心,让我一直放不下,让我永世忘不了,让我心中的思念不断,我觉得,肯定有什么人等待我去见,有什么事等待我去做。
通过零碎记忆的拼接,我辗转了许久,才终于在一个月后,来到了自己的国家,来到了我的家乡。
直到进入这个城市,踏入了这片熟悉的土地,我的记忆才变得更加的清晰深刻了,这里熟悉的味道,是我印象非常深刻的,它让我冰冷杂乱的心,跳动的很快,我这才终于感觉自己是个活人了,而我同时也开始记得,我似乎是拯救了地球人类,我好像是这个世界的救世主,我帮助了全人类。
但看我这副形象,根本就不像什么救世主的样子,我分明就是个穷困潦倒的落魄鬼,我能活着漂洋过海来到这个城市,都已经是我命不该绝了,也是受到了政府的帮助,才安然到达这里。
但,来到这熟悉的城市以后,我却没有被友好的对待,这里所有人几乎都是冷冰冰的,我想吃口饱饭,都不行,甚至,因为这乱糟糟的形象,还有我所说的奇怪的话,别人直接都把我当疯子了,很多人看到我,就嫌弃的绕道走,要么就是鄙视的眼神。别说谁会相信我是救世主,我差点没因为这个被人强行送进精神病院。
在现今这样的社会,我是真的被孤立了,被嫌弃了,虽然这个社会的发展,确实是我想看到的,它很和平,人们很安乐,科技很发达,一切的轨道都正常的运行,是一个正常的时代,一个正常的社会,社会的人,也是正常的人。但就是人类太现实,又让我有点接受不了了,尤其是谁都不知道我,谁都不相信我,更没人接济我,这个世界的人,好像变的更无情了,更冷漠了,这令我特别失望心伤。
在这没有一丝人情味的世上,我活的生不如死,连讨口饭吃的乞丐都不如,起码他们不会被人当成疯子,起码他们还能讨得一口饭养活自己。
不过,世界再不堪,人情再冰冷,我依然毅然决然的选择留在这个城市,虽然我的记忆没有恢复记忆,但我一直有种感觉,我总感觉,在这个城市,能找到我熟悉的人,我思念的人。
我凭着自己模糊的记忆,在这片熟悉的土地上,过着艰难的日子,迈着寻找的步伐,终于,我找到了这所高中,但,才走到这条小路,我就走不动了,我饿的太厉害了,只得瘫坐在树边稍作休息,此时的天空,还飘着雪,而我身上没几片布挡身,虽然我在冰山底下待了无数年,但现在我变成了活生生的人,还是会因为寒冷而瑟瑟发抖,冷的我直打哆嗦。
我是真没想到,我醒过来之后,竟然会沦落到如此田地,沦落的比畜生还不堪,我记忆中的自己明明是一个英雄,是一个为了别人可以牺牲自己的大英雄,但现实怎么和我以为的相差那么大,现在的我,别说英雄,连狗熊都不如,面对冷漠的人群,我没任何的办法,我已经没了丁点实力,就像个彻头彻尾的废人,饿了,只能瘫坐在地上。
我甚至都怀疑,我是不是真的救世主,如果真是的话,我都有点后悔自己做了拯救苍生的事了,毕竟,世界和平又怎么样,人类安居乐业又怎么样,我不是依旧孤苦伶仃,被人看不起,这种滋味,真的很让人绝望,可,就在我软弱绝望的想闭眼休息一下的时候,突然一块巧克力哐当一下掉在了我面前,与此同时,一股沁人心脾的幽香也传入了我的鼻腔中,让我忽然有点神清气爽,又感觉有那么点熟悉。
不知道为什么,我好像很感动,好像看到了黑暗世界的光明,我没想到,这个冷漠的世界,竟然还有温暖的人在,还有好心的人,扔给我吃的,这种举动,令的我冰冷的心都瞬间融化了,我的精神也瞬间好了一些,我不由自主的抬起头,看向了施予我巧克力的人。
这一刻,映入我眼帘的,是一个穿着高中校服正一蹦一跳的活泼身影,她的耳朵上还塞着耳机,我能清晰的听到她哼着非常轻快的歌,虽然她留给我的只有一个背影,但仅是这背影,就给了我强烈的似曾相识的感觉。
而且,我可以非常的确定,这个背影,这个哼着歌丢巧克力的行为,绝对曾在我的记忆里出现过。于是,我也没仔细回忆,直接就脱口而出,冲着那活泼的背影喊道:“等等!”
也许是我饿的太厉害,太虚弱,以至于我这喊出的声音非常小,小的她都没听到,又或许是她戴了耳机,没听到我的喊声,总之,她没回头,依旧自顾自的往前走着。
我一下就急了,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量,突然我就站起了身,冲着她的背影吼道:“站住!”
这下,她才立即定住了脚,回头摘下耳机,忽闪着她那一双大眼,问我道:“怎么了?”
我立马将额头的刘海拨开,然后定睛看着她,当看到她的容颜的那一瞬,我的脑子忽然就炸开了,那一直堵在我脑海里的梗,似乎一下就消失了,我好像瞬间豁然开朗。
曾经发生在我叶天身上的所有一切,关于我的所有记忆,记忆的画面,全都在我脑海中晃过,一幕一幕,闪的特别快,但我却记的非常深,那记忆太深刻了,太触动我的心弦,我不得不清晰,不得不记忆犹新,我很清楚的记得,前面不远处的这纯真可爱的女孩,正是我从前的最爱,王子越。
此刻的她,恢复成了当初最欢快的样子,她还是那个嚼着口香糖哼着歌的单纯女孩,一点没变,仿佛历史在重演似的,这样美好,这样奢侈。不过,等到我彻底清醒的这一瞬,我的心还是不自觉的被刺了一下,因为,我知道,世界恢复成了原本该有的面貌,那么,这些爱我的女人,肯定不记得我了,毕竟我在这个世上根本不存在,没人知道有叶天这个人。
我不知道现在我该高兴还是该大哭,按理说,我愿意牺牲自己拯救世界,其实最大的原因,就是想让我最爱的三个女人重新活过,而此刻,我亲眼看到王子越活着站在我面前,并且是以当初最美好的面貌站在我面前,这么说,我是真的做到了,做到了让这个世界朝我心中所想的发展,做到了让心爱的女人复活,可我为什么高兴不起来?
或许,我是真的害怕,矛盾的心太纠结,时隔万年,我再见心爱的她,我是多么的想跑过去一把抱住她,道尽我的思念,诉说我们的曾经,但,我不敢,我也不愿,我的良心在提醒我,我不能和她相认,她忘了我,是最好的,要是我们在这一刻结缘,说不定悲剧又会轮回的重演。
要知道,在那个世界,我和王子越就是从这里开始认识的,王子越单纯美好的生活,也是这一天起,变得悲催而凌乱,她平静的湖水,被我搅成了狂乱的漩涡,我为了复仇,抓了她,强了她。一而再,再而三的伤害她,抛弃她,辜负她,最后还连累她为我而死。
她的死令我后悔,令我痛不欲生,我用尽所有的力气,启动时间的轮盘,让她重新活了过来,就是希望她好好的活着,那么,就让她这么好好的活着吧,不要沾上我这个马蜂窝,不要因我而再次重演悲剧,我现在很清醒,也很沉稳,虽然我没了通天的实力,但我的心态却比任何的人都要强大,因为,我有的是活了万年的灵魂,还有一颗等待万年的心,我已不是从前的我,更不是那个冲动无脑的我。
所以,即便现在我是那般的想念王子越,想她想了无数年,但我也必须克制自己,把这份思念,埋藏在心底。
但,令我心惊的是,当我打算就此转身离开,当我以为全世界都不认识我这个人的时候,我突然发现,眼前的王子越,似乎认出了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们当初的姻缘太深刻,反正她看到我拨开刘海的那一瞬,她眼里的神色不是嫌弃,而是,震惊,她忽然睁大了她清亮的双眼,朝着垃圾一样的我,一步一步的走来。
她每靠近我一步,我的心就激动一分,但我发现,她好像比我更激动,当她走到我身前时,我看到她的身子似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