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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碧华文集-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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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一抬眼,与我四目交投。
  嘿,本人就此触了电。
  我当然明白:心理学上这种情形,便是“受惊”。但凡生疏的、缺乏经验的东西,都会引致人类的疑虑及害怕。心理影响了神经细胞,和心脏节奏。故我焦灼、失明、失聪、心跳、血液沸腾、酒醉,整个人接近溶解。直至她唤我:“唏——”
  勉定心神,我望着地上团团乱转的小鸡:“我——小姐——”
  她娇羞地说:“哥哥不在家,今天,不卖酒。”
  “我不是来买酒的。”我连忙澄清。
  “鸡——也不卖!”
  我终于鼓起勇气痴望她:“你那么甜,真是比酒还迷人,我一看见你——”多肉麻,真想以英语说出来,比较顺耳。
  “哎呀,我们梅龙镇,守礼严明,怎可讲粗俗的话?咦,相公,你穿得这么古怪,你是什么人?”
  横里杀出一个粗暴的楞小子,也在打量:“凤姐,这衣着伤风败俗的男人是谁?”
  她嗔道:“大牛不要多事,快去扫地。”
  然后回眸:“待哥哥回来,再上门吧。”
  她一甩辫子,说不出的俏媚,直勾去我三魂七魄。“小姐,你哥哥何时回来?——”
  只见她欲关上店门了。在我正想作最后抢救时,忽见店侧踱来一名气宇轩昂,但又色迷迷的男子。凤姐怕是十月芥菜,又无限娇憨:“我哥哥不在家,今天,不卖酒。”
  “我不是来买酒的,”那厮道:“让我介绍一下,我姓朱,名德正,家在北京城,二十岁,还没有订过亲……”
  闹钟响了,原来本人已晕浪了一小时。
  大势已去,我懊丧打道回府。
  我又自那山洞往下移玉步。谁知在明朝,龙凤店之外,某一座山,某一个洞穴,竟然是地铁站?真是匪夷所思。
  “去到啥地方?见到什么?见到谁?满意吗?觉得如何……”
  史泰龙一口气盘问。
  在“欢乐时光”中,把酒谈心。
  “觉得晕浪。”我余情未了。
  “搅掂了?”他向我一举酒杯。
  “没有。——她又结识了另外一个男人。叫朱德正。”
  “喂,何以你面红?”
  ——我面红?本来不红,被他一说,马上更红了。
  “糟了,动真情那么蠢?”
  “没有,我怎会呢?不过,我不甘败在那厮手上。他又没一技之长,也不是专业人才,只不过是皇帝——做皇帝是不必资历的。他甚至没中学程度。”
  “那你向凤姐摊牌啦。”史教我:“告诉她你爱她,直接一点。这事件简单,最紧要勇!女人而已,不管她生在哪个朝代,都喜欢男人勇。”
  “我担心她受惊。”
  “嘿!受惊?十个妇人中,有九个天生渴望被非礼。——你说,你见过我失手吗?”
  “那你上次找的是谁?”
  这一问,史泰龙略怔,才道:“哦,我找的是千古第一淫妇潘金莲。”
  “吓?”我万分好奇:“她?”
  “这有什么?”他回复往昔的骄纵:“西门庆搭上了花子虚老婆李瓶儿,她妒火中烧,表面还得玉成其事,这般的难熬,我一上场,她也就‘达达,心肝’的乱嚷——”
  “这女人好么?”
  “她太劲,不中你意。”顾左右而言他。
  “你可一矢三箭啦,”我艳羡:“那瓶与梅又如何?”
  “女人,还是要鲜嫩的好,谁有兴趣要副榨汁机,温磨吐磨飞磨,像她在嫖我。——你运气不错,李凤姐,还怕不任你摆布?快点想办法,早日截糊才是正经!”他乘机不再提及他的“女友”了。
  惟史深明大义,实乃本人良师益友。好,一于截糊。
  回抵府中才知道,我那精力充沛的妻,去了跳健康舞KEEP…FIT,温尘吐磨灭,未有归意。
  我便觑此空档,把《风流天子艳史》、《李凤姐》、《中国后妃列传》……等翻阅。胸有成竹,得知以何种心理攻势去攫取芳心。
  直至次日妻在什么妙妍雅集午餐例会中演讲,本人风度翩翩地列席时,心中仍萦绕着凤姐音容,真是音容宛在。
  妻在席间向二十八个八婆侃侃而谈:“——婚姻是很简单的一回妻,婚姻是蚌和珍珠,一粒砂无意中走蚌的身体中,蚌不断地付出它底心血,来减少痛苦,终于,便产生了一颗完美的珍珠了!”八婆们鼓掌,妻微笑致意。
  我在心中想:“——终于,那只蚌也被人干掉了。”
  但我也轻轻鼓掌,向妻投以欣赏的目光,我是一个多么完美的丈夫。
  晚上,妻在枕边向我长篇大论:“我旧同学CANDY,自加拿大回来,CANDY,记得吗?她想长住。她是读PR的,香港适合她啦。不过,糟的是她可能有BB。她很羡慕我呢,一个仔一个女,你生意不错,家中事无大小本人一手搅掂,你有不满意吗?你要求呀。……喂。你昨晚好象梦呓——”
  “老婆,我也需要一个开口说话的机会呀。”
  然后我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度说:“我要五千元。”
  趁她不觉,马上补充:“上次提了五千元是买礼物的,今次要做人情。”
  “谁结婚?阿史?”
  “不。是贺甩毛张离婚。”
  “哦——”她稍顿,不虞其他:“他俩也离婚了。不过我一直赞张太精明,她什么都写自己的名。听说她很有良心,要了间楼,把雪柜留给老公;要了架车,把HIFI留给老公;要了个仔,把电脑留老公;要了首饰,把股票留给老公……女人都心软的,不忍男人空手无依。”
  我听了,不为所动,——这简直便是变相的温和的恐吓。哼,有什么要紧,可以从头来过。
  翌晚去参加甩毛张的离婚派对,他们六人十年如一日地谈女人经,把胭脂马品评,人人都阅历甚丰,有时我也虚构一二,未几即被识破,他们给我改花名:“玻璃鞋”——一到十二点便要回巢去了。
  但,嘿嘿,从今晚以后他们都不能再损我了,我已有了新“女友”。
  起了个大清早,乘搭最早的地铁,时光倒流至我新“女友”之年代,只见凤姐倚栏独坐,双目红肿,咦!有点不对头。——难道只两三天,情节便进展至第五十六页?
  呜呼,形势不妙,凶多吉少。
  我跟她招呼,她认得我,泫然的凤目一睐,叫我好生爱怜。我花了点唇舌,遵从史泰龙的教导,勇敢直率坦白真挚地表达了对她的倾慕——真奏效,看来古今中外的女人都有这个通病,便是爱听甜言蜜语,不分真假。但,我可是真的。我是得一知己,死而无憾。
  凤姐带点娇羞,含蓄地告诉我:“——他是皇帝。我见过他的玉玺。”糟了!
  “呜——”凤姐一时悲从中来:“你走了后,他来过。我——我已经是他的人了。他今早回京去。”
  “唉!注定的,这是天意。”
  “他说过给我做皇后!”
  “你不要信他,这些狗杂种皇帝,一个个都是大嫖客,他们浪费纳税人的金钱到处去玩女人——”
  “呜——”凤姐委婉哀恸,扑到我身上来:“相公,如今我怎么办?你要为我做主。呜——不如我死掉好了!”
  她做势要跳井撞墙之类,不过也不太积极,好等我有捉住她的时间。
  我捉住她。
  “相公,我的心很乱……”哗!想不到她一放电,我的心更乱,不知自何处冒涌的热血,沸腾了。我把头一昂,像个革命烈士:“你不要怕!你的痛苦即是我的痛苦!我谭冠文是君子。随我来!”
  “到什么地方?”
  “香港!”
  我扯着她,一直往山洞里走,不肯稍停,我不要给自己有三思的机会。——这女人,一定要到手!
  奔上一列地铁快速地驶。
  一上到路面,凤姐诧异:“香港?那么臭的?”
  我带她到中环置地广场置装去,她的复古装扮挺时髦,故不必费力改造。然后,我们上山吃早餐,在朝阳中,享受冷气和热咖啡,光是给她讲解这些,欣赏她恍然大悟,那O型的小嘴,已是赏心乐事。中午带她看一场电影,杜鲁福的“情杀案中案”。片中的对白:“我是为了女人。我爱看她们,触摸她们,嗅她们,令她们快乐。她们是魔术,我是魔术师。”——我于散场后又念一遍给她听,心理攻势,令她感动得无以复加。
  她变心了矣。
  看来我也是个不错的调情圣手,不过一直没机会表现吧。看完杜鲁福,我领她嗜一客夏日沙律精选,然后黄昏时分挽手于海旁看夕阳。晚上是烛光宴,送了她一支玫瑰。
  ……以上节目,一般人是分摊数个星期来实施的。但我没时间了。真的,没时间。一口气一网打尽。——香港情侣的节目,大概也不出这几项。
  呀,想起近日有京剧团访港,一看,才是八时半,可以看半场,便飞车至北角,红颜相伴,我俩附庸风雅去,而且我也体贴——古老的戏剧表演叫凤姐有共鸣,起码故事和戏服都接近她一点。
  这一晚演出《虹桥赠珠》、《金玉奴》、《小宴》、《龙凤呈祥》。凤姐看得好不兴奋,以她那种小村女,怎有机会于大雅之堂得享声色之娱?故她十分崇拜我:如此的丰富了她生命中的一天!
  到她看完了那生旦的精彩演出后,竟雀跃至台前鼓掌。我忙把她拉走。她依依不舍,一路的赞羡小生翎子功调情,哼!叫我不是味儿。千辛万苦的带了上来。哦,她心有旁骛?哪有如此便宜?
  晚风中,我与她在避风塘宵夜,喝了点酒,见她酡红的醉容,令我食指大动。忽地下了场急雨,我乘势把她带至一间小酒店去。
  ……一切都是注定的,古往今来,男女之间一旦要“这样”了,必来一场急雨,正是个顺手拈来的借口。天公还是造美的也。
  凤姐果然与我妻大不相同。——她会得呻吟与流泪。
  为此我雄风大振。
  简直不舍得就此睡去。
  直至翌晨七时半,我机械式地如常醒觉,啊,不是自己的床,不是自己的妻——一切如幻觉般可怖。更可怖的只因它原来是真的。
  原来我“离家出走”了一天。我不知妻有没有四处搜索,悬赏缉拿归案?
  为了这一天的浪漫,我要好好安排后事。
  “凤姐,凤姐,我送你回家去了。”
  “不!”她娇慵无力:“相公,我动都不能动,多呆一天才回去。——我舍不得你!都是你不好——”
  唉,真是无奈。她不肯走,难道我以M六十来指吓这个可人儿吗?而且她说“都是你不好——”,不,我要把这浪漫的辰光延长。
  马上把史召来,告知真相,请他代为照顾我“新欢”。另一方面,我要绞尽脑汁应对“旧爱”。
  哈,本人抖起来了,新欢旧爱!
  史泰龙初来乍见,忙把我拉过一旁:“哗,‘正’!——不过不能放于此地太久。”
  “喂,我可是认了头的。”
  “我是说,她没有身份证,出入多不方便,即捕即解。”
  但时间急逼,我把史引至凤姐跟前,作诚恳状:“这是我的知己好友,史泰龙,他绝对是个君子,绝对不会对你有不轨行为,我绝对相信他是个君子。”这样的重点提示,他不好意思的吧。在我离开这小酒店前,却听见史在哄她:“凤姐,世界上男人有四种——”
  当我蹑手蹑足回家时,全屋灯火通明,妻、子、女都在等我,连那有型有款的外母大人也在,直似开庭审讯。
  “——我到朋友家中玩沙蟹,玩到天光。”若无其事地洗脱罪名:“阿史也在。”
  “我致电甩毛张,他说你和马面陈一起。陈又说你和邓议员。邓又说你和毛,毛又说你和麦维他。麦……总之,我连你幼儿园的旧同学也找过了。史不在家,有女人应说他清晨被你一个急电召去。”
  我不语。
  “你哪儿去?谅你也不敢越轨。现在老老实实告诉我。讲真话——说你‘没有’!”
  外母是五十年代二帮花旦,叫彩凤女。她当年以演西宫名噪一时,如今一把年纪了,便在电视台开设一个西宫演技训练班,所以不免仍凤目含威。
  她劝喻:“冠文,我们都知道你没有,但你要给我女儿一个好解释。你告诉她没有吧。——外遇是讲迹象的,你一贯操行甲等,又尊敬女性,知书识礼,从一而终,克守夫道,看你面上,又没泛桃花,不见艳光,可想而知始终是正人君子女……”我捺不住了,妈的,你一生主演西宫,我就偏要你女儿主演一次东宫!
  “不!我告诉你们,我另结新欢。”此语一出,我为自己打破玉笼飞彩凤的勇气而暗暗喝彩。在这母女二人魔掌下,久旱逢甘,怎肯忍气吞声?我狡猾地旁观一切反应。——结果,一家大小,夤夜抛弃了我。她们气得跑掉了。
  我没想到后果,从前揭竿起义的老百姓,必也没想过革命的壮烈呀。冲动过后,回去找我的凤姐。
  谁知——她不在,史也不在了,忽然间我身边的人全消失了。
  这是本人一手提携来港的美人,怎么不辞而别?是史诱拐她?是她迷惑史?——难道本人一点留人的资质也欠奉?
  我用尽一切方法把史给搜寻出来,电话拨得几乎拨得稀烂。
  在这寂寞的,人去楼空的不再温暖的家,念到妻儿有外母照拂,但来自明朝,入世未深的,一夕缠绵的凤姐,倩谁照拂?莫非是她想上街一逛,为警方拘去,现解往故乡梅龙镇?
  越想越恐慌。
  史良心发现,终于复我电话:“谭冠,不要怪我,是凤姐自己坚决不回去的!”
  原来史一时兴到,把凤姐的小说出示,还给她详尽阐述命书。凤姐翻到一百一十五页,脸色白得像幽灵。
  她不想怀了龙种,为村人耻笑。不想千里奔波,长途跋涉,至居庸关,在庙中,见四大金刚像,于电光闪闪的暴风雨夜,向她怒视,令她惊吓致病,奄奄一息,到得宫中,已玉殒香消。
  其间的痛苦、寂寞、等待、失望、薄命,她不想一一体现。——她不肯回去。
  史为什么助她私奔,难道我还不明白吗?史这人有杀错没放过,死鱼也要过刀,何况一个楚楚动人,愿托乔木的丝萝?
  他没义气,自我手中掠去美人。你看,我“江山”都破碎了,美人却误投贼匪,不禁怒火中烧,把电话狂掷。马上,又拨电予史:“你把她藏在什么地方?”
  “她不让我公开。不过,她要在香港立足,不久,便脱胎换骨。谭冠,你放心,我会尽知己的义务,不辜负你一番心血。朋友,别了,珍重!”我忍不住又把电话狂掷。
  爱情多奇怪,人陷入情网,心神恍惚,患得患失。一旦反爱成恨,说时迟,那时快,便是片甲不留。
  我觉悟了,女人都水性杨花,千古不易的道理。哼,我看你一个“灿妹”,又如何在这软红十丈立足!
  自己煮食,三餐公仔面之后,口里淡出鸟来,都是我妻贤慧,人不投降,胃也扯白旗。
  我错了,错错错。只好以油把唇舌漱过,好好赔还不是。
  外母彩凤女接的电话,她很诧异:“咦,你没有看今天的报章吗?”
  吓?见报?谁?发生了什么大事?我心跳加速——我忙翻遍今日报章,只见娱乐版公布了电视台“健美公主”初赛的三十名佳丽。第五号,赫然是我妻马美珠。——不过三天,她就可以混迹江湖,花枝招展,可见她实在比我有办法。
  我苦口婆心:“你已经三十二岁了,何苦与她们小女孩一般见识?你回来吧,我痛改前非好了。我们都成年人……”
  妻平静而稳重:“就因为我们都是成年人。所谓合则来,不合则去,难道本世纪还有人肯一哭二闹三上吊吗?——男人有什么好争?你放心,我不会像方怡珍般向公众数算你的不是。”她补充:“一个女人翻身,还不容易?咱走着瞧。”
  “美珠。你看,马美珠——这个名字听来也似用来‘出名’的。你退出吧。那么多人认识你。”
  “不必担心,正因为那么多人认识我。过一阵弄妥了,再来跟你解决那什么离婚之类的小问题。好了,我们下午还要到孤儿院访问呢。TAKE CARE!”
  她总是棋高我一着。还访问孤儿院?岂有此理,自己的儿女也快成了“无父”孤儿了。
  沮丧之余,再细看那批佳丽色相——不看尤可,一见二十八号,真的吗?真的吗?这不是我的凤姐是谁?
  “李凤。十八岁。职业:律师楼秘书。爱好:古曲舞,古典音乐。志愿:环游世界……”
  李凤?我飞奔至史泰龙那办公室。律师楼秘书?我明白了,是史,史助她脱胎换骨。他赋予她一切的“身份和背景”,特别是“身份证”。他根本是个超级龟公,把活色生香天真纯洁的美女,调理成另一名女人。
  不久,二人便是城中一对“美丽人物”了。——律师,真的,最晓得走法律罅的便是律师。
  史摊开一份报章在我跟前,权威地评介:“三号,身肥脚重。七号,跑姿过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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