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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刮完胡子,洗了脸,又站在了衣柜前。我记不清楚第一次见她时我穿什么衣服了,那分手那次呢?也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当时她穿着一件粉红的裙子,看上去像即将出嫁的新娘,而我表面上毫不在乎实际则心如刀绞······最后,我终于决定下来,就穿牛仔裤和一件宽大的衬衣去。而在两条扔在椅子背上的牛仔裤中,我选择了看上去更加破旧的一条。
在单位门前的水泥路边,我远远看到一辆白色的小“富康”,知道唐艳一定躲在里面。那块白色金属离我越来越近了,突然间我想掉头就走,觉得其实没有什么意思,真的。我活我的她活她的,这样就挺好,为什么两条已经平行的直线又要交在一起呢?虽然我经常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她,但过去的事都已过去。心里这么想着,和那堆白色金属之间的距离却越来越近,甚至都可以看到反光镜中的人影了。
我走到车窗跟前,看到车里面的唐艳。她戴墨镜,留披肩长发,衣服是黑色的,外面还套着件白色的像小褂子一样的东西,我不知道那叫什么。
我站在车窗外,很有礼貌地说:“Hi——”
唐艳刚才已经看到我了,现在仍装着被我惊醒的样子,猛的扭过头看着我,愣了一下,然后给我开车门。她一边开车门,一边说:“Hi——”
我弯腰跨进去,坐好,闻到一股浓烈的香水味。气味怪怪的,从没有在芳芳身上闻到过。我笑不露齿,说:“来了挺长时间了?”
她摘下了眼镜,理了理头发,说:“啊?没有,我也是刚来的。你是从家来的?”
“嗯······离这儿不远。”
“我说呢,没见你从大门出来。那······咱去哪?要不去看看你温馨的家?”
我想那个堆满袜子、内裤、积满尘埃的屋子会让我老天丢尽,就说:“算了吧,同事女朋友来了,不方便。”
“哦——”唐艳眼睛转了一下,明白什么似的,通情达理地点点头,“你是自己租的房子还是公司的?”
“公司的。”
“那不错啊,还给房子住。”她点点头,见多识广的样子。同时点火,准备出发。
时光倒退两年,2001年的4月份,我剃寸头、留长胡子、穿拖鞋,裤子上有两块煞费心机才搞出来的破洞,摇摇晃晃走在春天的校园里。唐艳留着齐耳的剪发头,有点瘦,有时抹三四块钱一筒的透明唇膏。她穿洗得发白的蓝色牛仔裤,身上散发着一种说不上来的清香。我总喜欢伏在她怀里,什么都不做只是静静呼吸。那时候我经常骑一辆生锈的“二八”自行车,后面带着她去距离学校两站地的餐馆吃饭。那家餐馆做的过桥米线既便宜又好吃,我们每次连米线带汤吃得一干二净。我热衷于嘲笑装米线的瓷碗比她的头还大,她每次都满脸通红,也不知道是热的还是气的。吃完米线我们会在餐馆附近的菜市场买水果。砍价是她的强项,我满脸幸福地看着她,什么都不用做,只等着付钱。买完菜我们一般都走着回去。我推着自行车,她走在我旁边。唐艳说,这样的话她就能跟我多呆一阵。
唐艳驾驶技巧娴熟,一路超车,带着我从中关村开到西直门,从西直门跑到了长安街。我也不知道她要开到哪儿,反正开哪儿都无所谓。
在这段路上,我装着没看过她主持的节目,打听关于节目的情况。比方说在电视台哪个频道,什么时间播出,在台上面对摄像机紧张不紧张,用不着像我这样坐班吧,在电视台工作一定能认识很多名人吧,等等。她都一一作答。谈话正这么一问一答地进行着,她手机响了。说了不到一分钟谈话就结束。把手机往她的小包包里放的时候,唐艳装着不经意的样子说,是黄磊,他叫我和几个朋友一块吃饭。我说我没时间。我问,是哪个黄磊?唐艳说,就是那个黄磊啊!我说,是那个既当老师又演戏的黄磊吗?唐艳说,没错,就是那个演《苹果熟了》的黄磊!我说,哦,真不好意思,今天耽搁了你这么重要事。唐艳满不在乎地说,没事,经常见,都是熟人,不会怪我的。说话间,一辆白色的120呼啸而过,叫得人心惊胆战。
120呼啸而过之后,我们聊起来两人以前都认识的人,当然有的是她的朋友有的是我的朋友。结果我不得不承认老祖宗说的一句话,叫做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所以,不光我现在没她混得好,我的朋友也没她的朋友混得好。我说我的朋友甲在一家英文杂志社做记者,前一阵还在一块吃饭呢;她说A在北京一家外企,虽然刚开始比较辛苦,但每个月的收入也是万儿八千的。我说我的朋友乙考上了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的研究生,而且导师是中心的所长;她说B拿到了offer,再过几个月就要去普林斯顿大学了;我说我的朋友丙大学4年表现优秀留校当辅导员了,她说那个谁去了上海市委做公务员了······最后我干脆闭嘴,并且用手碰碰鼻孔,看有没有鼻血流出来。
后来白色的“富康”车拐进一条小胡同。胡同里人迹罕至,突然出现个人还带着口罩。胡同一旁种着槐树,风一吹,就有股清香扑面而来。突然车停在家属院的大铁门口。
唐艳看看我:“我住的小区,怎么样,还行吧?”
我脑袋伸出窗外,环顾四周,觉得还不错。我说:“嗯——还不错。”
“看见没,戴红袖章的老太太后面的那栋楼,最边上第三层。看见没?阳台上挂衣服的,那就是我住的地方。”唐艳指着窗外的某一栋建筑。
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我看到了在4月热风中飘摇的两只文胸,左边的是黑的,右边的是白色的。突然想起鲁迅先生一篇文章里的话,大致是说院子里有两个树,一棵是槐树,另一棵还是槐树。我脑子里想着槐树,说:“噢,看到了。还挂着两件衣服啊——”
我没看唐艳什么表情,但我想大概她脸红了。因为连着大概十几秒钟她都没说话。而我却等着她说下一句。因为她没说,所以我就回过头看她。这个时候,她也扭过头看我。
她说:“走吧,上去坐坐。我那还能做饭呢。”
一听这话,我就不敢看她的眼睛了。我这人有时虽然坏,却不虚伪。在一瞬间我想起了看过的电影。在电影里,那些已经分手的恋人们于多年后碰到一块,故事的场景会在一方的家中。不管过程如何,结果都是两人情不自禁地脱了衣服。当然,影片会交待一些促使两人脱衣服的原因。比方说喝了半瓶红酒两人都醉了,或是音响里突然放起了两人曾经喜欢的老歌,或是一个人走进这间屋子时已经被瓢泼大雨淋得像落汤鸡,等等。而我很清楚在尤物般的唐艳面前,我的定力肯定不行。我怕自己一进门就搂住她狂吻,像以前在宾馆里一样。
所以,我说:“还是别去了,这样转转挺好的。”
“干吗?怕我屋里有非典?”
我急忙辩解:“不是不是,做饭多麻烦啊,还是在外面随便吃点吧。”
唐艳看了我一下,有点生气。我知道她一片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可她不了解我的苦心呐。
唐艳转动方向盘,倒车。于是白色的小汽车又重新回到小胡同里。阳光透过槐树叶子射下来,斑斑点点。
《毕业一年》第三章29
唐艳开着她新买的白色“富康”在北京城四处乱转,说要请我吃饭。我急忙面红耳赤地说,我请我请怎么能让你请呢?唐艳说,我还不知道你的大男子主义?以前在学校都是你请,这次就我请,不许再说,再说我跟你急。于是我就不说了。不是我怕她跟我急,是我看在从前那段美好时光的份上不愿跟再跟她争。
有阵子我为了能让唐艳同学吃顿该死的肯德鸡宁可厚着脸皮找人借钱。为了还钱我又拼 着老命辅导高中小孩英语。那些小孩英文水平是否提高我不敢肯定,敢肯定的是被我教过的孩子在我的身传言教之下都学会了悲观厌世。在我炒他们鱿鱼或者他们炒我鱿鱼的时候,孩子们无一例外的像我一样喜欢说没意思、真没意思!而那时候吃完肯德鸡后的唐艳看着远处正在建造中的麦当劳,常常会说,等麦当劳开张之后吧,等麦当劳开张之后我一定请你。结果麦当劳开张了,我俩也分手了。
“沸腾鱼乡”停业了,“全聚德”关门了。唐艳说去吃“比萨”,我说不想吃;她又说去麦当劳,我说不想去;最后提议吃川菜,我说看你了我随便。唐艳终于气急败坏,说你现在怎么也开始挑食了,你到底想吃什么?快说!
——是的,我现在和从前不一样了,从前我像头戴着眼套、吃苦耐劳的骡子。口粗,只知道干活,吃点干草就乐得屁颠屁颠。现在我不想吃“比萨”,是因为我看不惯里面那些人以小资自居、自以为是的心态;还有就是我用起刀叉就像外国人用筷子,相当笨拙,我不想在唐艳跟前出丑;不想去麦当劳,是因为每次和宋美丽出汗之后都在那里吃,我不想和每个女人的进餐都发生在这里,也不想时隔两年让唐艳实现她当初的许诺;不去吃川菜,是因为当初我俩经常在学校旁边一家叫做重庆餐馆的地方吃饭,我不想在相似的味道中回忆过去,也不想让今天的会面因为过去的事情变得有些暧昧。
最后进餐的地点选在了一家普普通通但在非常时期仍然坚持营业的火锅店。这是唐艳在赌气的情况下做出的可爱决定。她说,既然你随便来随便去的,那就去吃火锅吧,如果你不嫌热的话!我轻松一笑,说好吧。
如果在两年前,情况会是这样的。她问我吃什么,我说不知道。她说吃麻辣烫吧,我说随便——我说随便是因为麻辣烫太贵,吃起来不光烧嘴,而且烧心——这时候她就会袖子一甩,赌气说随便随便,随便是什么算了不吃了我回我宿舍你回你宿舍。此刻我会猴急猴急地说,好吧好吧吃麻辣烫吃麻辣烫。
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你还赌气,你吓唬谁啊你?吃!这顿火锅老子吃定了!
我们从车上往下走。站在门口的老板看着我俩,就像饥饿的老狼看着走近的羊羔;我俩坐在饭桌前,那些漂亮的服务员简直恨不得跪下。我暗想,要是我带着几个男性朋友来,这些服务员早就主动投怀送抱了。
我们刚刚坐下来四目相对,远在昌平的宽宽给我发来短信,说兄弟,哥们我刚刚炒了老总鱿鱼,下决心辞职考研了。我看着屏幕直摇头,不知道他这样做是否正确。不过有句话不是说不破不立嘛。万一去美国的事搞不定我可能也得这么做的。
唐艳看我边微笑边摇头,故意问:“谁啊?没干扰你和女朋友幽会吧?”
“什么啊?和你分手后我都是一个人。”我随口说了一句,把手机塞进裤兜里。
我看到唐艳有点不好意思,她低头看手指。
为了挽回一句暧昧的话带来的误解,我急忙说:“是那个谁嘛,宽宽,以前咱们不是还在一块吃过几次饭嘛?”
“他也在北京?干得怎么样?”
“他早毕业一年,在一家大型国企,也是混日子,没什么前途。刚发短信说,刚刚辞职,准备考研。”
“我觉得他那么聪明的,肯定能考上——对了,他现在总该有女朋友了吧?”大学时代的唐艳,经常在我跟前说像宽宽这么帅的小伙没女朋友真是可惜啊。每次见到宽宽,她都半开着玩笑说要给宽宽介绍女朋友。这种反常的热心引起了我极大怀疑。为了不引狼入室,从那以后我很少邀请宽宽来我们学校。但据宽宽后来交待说,即使在我和唐艳分手之后,唐艳有时还打电话给他,并且痛骂我是个不要脸的陈世美。
“好像有个女朋友,艺术院校的女生。后来分手了,往后就是一个人。”
“噢——”唐艳点点头。
“怎么,你现在还想给他介绍女朋友?”
“不是。”她摇摇头,“我是想他为什么要考研呢?像我在的那个栏目,很多人都是大专啊。”
“这个嘛——是不能比的。隔行如隔山,现在很多行业就是这样,要是没学历就混不上去。”
“那你呢?现在怎么样?”她看着我的眼睛,显得无比真诚。
“我?呵呵。”我干笑两声,这个精明的女人终于问到我了,“和从前一样,我还是个小混混。处境和宽宽差不多吧。”
“呵呵,你还和从前一样倔。”
“从前我倔吗?”
“不倔吗?”
“倔吗?”
“你看你看你看,到现在还这么倔!”唐艳有点不满有点嗔怒的看着我。那样子让我心中一颤,想起从前。
透过热气腾腾的水蒸气。她略施淡妆的脸就有些模糊了。。。。。。
上次和唐艳吃火锅后不久,她就向我提出分手,理由是不能接受她未来的老公和一个日本女留学生发生过关系。离别那天,她趴在我肩膀上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了些我会记住你之类的话。女人总是叫人摸不着头脑的。我以为和唐艳在一起两年多,对她从头到脚已经了解得彻彻底底。可离别之后发生的很多事都叫我摸不着头脑。摸不着头脑的我再仔仔细细想一想从前发生的事情,就更加摸不着头脑了。比方说,在分手的第二天晚上唐艳就和她的MBA在我们宿舍前面的草坪边公然接吻,结果被每天都要从那里经过的我和我的哥们撞见。与此同时,传言说她在她们宿舍哭得昏天暗地,整栋楼的小女生都知道唐艳美好的感情被一个小混混玩弄了。在她的努力之下,不光那些耳朵根其软无比的女生们对唐艳的话深信无疑,那些和我玩的哥们也骂我这件事情干得太绝情。因为那件事情我声名落地,哪儿都不敢去,只好躲在屋子里看碟。我害怕在宿舍楼前碰到在大庭广众和MBA公然接吻的唐艳,害怕被认识的和不认识的人唾骂。在空气污浊摆设狼藉的宿舍,想起正在发生和曾经发生的事情,我就更加摸不着头脑了。
从前都是我挽着唐艳的纤腰送她回宿舍,2003年的4月,是唐艳开着她乳白色的“富康”送我回宿舍的。
说了些不着边际的话,吃了顿清汤寡水的火锅,我准备坐出租车回宿舍,大家就此各奔东西。而我还没想清楚以后是否该和唐艳见面。想起分手之后,她做的那些事说的那些话,我觉得我再也不应该和这个女人见面;但是我一个人实在孤独寂寞,认识了周小萍却经常见不到她人,所以我好像又希望见到她,随便聊点什么也行啊。
北京4月的夜晚,街道上的车辆很少、行人就更少了。唐艳的小汽车跑得很快,一会儿就到了我们家属院门口。
我下车的时候,唐艳说,过几天再来找你玩,OK?
《毕业一年》第三章30
我在网上人气颇旺的BBS看到一条所谓的内部消息。消息说,人大一女硕士生在连续高烧三天后觉得自己得了SARS,随即跳楼自杀,校方千方百计封锁消息云云。我怎么看都觉得不像,再怎么说也算是个知识分子吧?犯傻也应该玩些花样。刚好一个在人大读国际关系的哥们在QQ上。我问是不是真的。他说当然不是。接下来他向我发了好一阵牢骚,于是在他身上我看到了当年的我。这哥们读的是国际关系,智商也比我高,找工作找得混天暗地,结果和他老家一家善于报道鸡鸣狗盗消息的报社签了三年合同。这厮巨郁闷,在聊天的过程当中恨 不得连用10个感叹号。我劝了他几句,心里更加坚定去驻外机构工作的决心。
聊天之后我朝窗外举目远眺,以调节眼部神经。接下来我塞上耳机,在电脑前玩“极品飞车”。上次玩这游戏还在学校,现在玩的是最新版本。玩这种游戏最大的好处是可以激发斗志。你总想着得第一,输得越惨越想玩,一次又一次,直到得了第一。体会过几次遥遥领先的感觉,你会向更高的难度继续冲刺。而我一边玩游戏,一边思考用什么办法能让老李选中我而放弃别人。
我玩游戏的时候,芳芳继续写报告,总结她工作几年来取得的骄人成就。当然她可能已经写完,开始搞另一套东西。她时不时还接接电话、发发短信。正如以上所说,她跑到办公室外面接手机的做法叫人产生极大怀疑。这件事和陌生人在下班后开车接她的现象结合起来,可以得出她正在非典蔓延的枯燥时期寻求刺激。当然要证明这一结论还需要寻找时机。另外她说这两天她还囤积了许多粮食。我觉得这很好,等外面没东西可买,我至少可以强迫她以批发价卖给我。
我准备向着“极品飞车”的更高难度冲刺时听到一阵敲门声。我去开门,见到一个穿着西装、面色发黄的年轻人站在门口。年轻人头发凌乱、满脸憔悴,丝毫没有早上八九点钟太阳的感觉。我在去往广东的火车上见过这人,知道是芳芳未婚夫。他问,请问王芳在不在?我说,在呢,请进。芳芳未婚夫从门缝里挤进来,朝芳芳的办公桌走去。我也关上门,准备回座位。那时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