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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华民国史下卷-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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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费孝通:《中国士绅:城乡关系论集》,见第4、5章。
帮工。商店终于兴旺起来,他得以为他的家庭建一幢新屋。②一些家庭积累了
相当多的土地后,开始出租部分土地、放贷和从事商业活动。③如果我们根据
农村家庭的财产来划分它们的等级,我们发现在较穷、较小家庭的收入中,
从低下的、风险大而报酬少的收入来源——它们全然与务农无关,或弥补他
们很低的农业收入——之所得,总是占有很高的比例。④拥有的土地多于维持
家庭生活的家庭,把他们的资源较多地用于农业,而很富有的家庭通常从事
商业活动,不是去耕种自己的土地。⑤
只是当个别的家庭能从其他家庭得到某种不足的资源时,它才能按照自
己的愿望去分配其资源。这就需要家庭之间的安排——通常是在亲戚关系的
基础上。我们已经看到怎样通过非正式的或正式的协议——有关出租或佃入
土地,借贷农业资本,借出和贷入现金,以及雇用或提供不同期限的劳力等
等的书面合同或口头同意——达成的安排。在台湾的家庭之间的契约,经初
步考虑,与晚清和民国初年大陆家庭间的抵押和典当土地以及出租和佃入土
地的契约,看来十分相似。①家庭总是在废除旧的契约,又和不同的家庭订立
新的契约。总之,农村家庭间的私人契约安排,是为获得不足资源所优先采
用的办法。
家的合作形式
农村家庭在村里谋生并不单靠契约,他们还互相合作。这类合作名称各
不相同,在某些村社很普遍,但在另一些村社则否。合作采取两种不同的形
式。②第一种只包括少数农户,他们在季节性需要最紧迫时,短期共用他们的
土地、劳力或农田资本。这种形式的合作出现在朋友和亲戚之间,时间短,
通过相互同意而终止;在乡间每个地方都有这种形式存在。第二种形式包括
一个村子——有时是几个村子——的许多农户,他们组织起来,并承担某项
事业的费用。例如看守庄稼——这在中国北方很普遍——或者组织村防团。
后者对所有的村来说,在法律和秩序崩溃时,是共同的活动。还有合作加工
农作物,例如甘蔗,特别是在广东和台湾南部。但是,需要大规模合作的最
重要的活动可能是抗旱治水,包括防洪蓄水和灌溉。
农村治水的组织有两种类型。有些并入规模巨大的系统,由负责维护大
河堤坝的公职官员管理。第二种类型由一个或几个村级组织构成,只为自己
村社的农户服务。这两种类型的组织有某些共同特征。参加者都是有土地的
农户;他们分配费用和利益的原则,是根据每个农户拥有的土地量(土地少
的家庭贡献少一些,收益也少一些);他们由一个包括有经验的农民治水人
② 林耀华:《金翼:中国家族主义的社会学研究》,第25—35页。
③ 费孝通和张之毅:《乡土中国:云南农村经济研究》,见第27章。
④ 马若孟:《中国的农民经济》,第153—158页;见本书第5章。
⑤ 章有义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2辑,第319—332、333—336、343—367 页。
① 陈张富美和马若孟:《习惯法与中国清代的经济增长》,《清史问题》,第3卷 第5期(1976年11月),
第1—32页。
② 马若孟:《传统农业中的合作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协力耕作中的含意》,载 珀金斯编:《从历史角度
看中国近代经济》,第261—278页。
员体系管理,轮流履行自己的职责。①森田明在对清代治水情况的权威性研究
中,总结了六个以上省份的治水经验,这些经验也沿用到民国时期。
在河北邢台县,为了利用河流,在这个地区建立了两个治水组织。这两个组织以水闸作为
治水的标准单位。每座水闸的职员都是拥有土地的农户;他们被称为连户。因为这些农户支付
了修理水闸和供水渠道的费用,交税,还提供了无偿劳动,所以他们参加治水的管理,他们也
得到用水的利益。即使在绥远和山西也有由水浇地主人组成的治水组织,这些农户和上面提到
的农户一样,也是土地的所有者。这些有土地的农户提供建设和维修治水设施所需要的劳务。
他们灌溉土地的用水量,按各户拥有土地的多少来分配(按地亩浇水)。管理这些治水组织的
基本原则——诸如职员是拥有土地的农户,他们根据拥有土地的量分担费用和分享利益——与
华中、华南的治水组织并无二致。②
当然,在农民能被引导到把他们的资源用于这类事业之前,他们必须了
解利益会超过费用。局外人对农村合作的潜在利益所做的估价可能与居民十
分不同,后者习惯地忽视某些费用。但是不管怎么说,合作在农村生活中起
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它使农户得以共享不足的资源。在这方面,它所起
的作用与家庭间的私人契约是一样的,即它能使他们用其资源得到比其他办
法更高的收入。
① 马若孟:《近代中国的经济组织和合作:河北省邢台县的水利管理》,载《中 国之政治与经济:故村松
祐次教授追悼论文集》,第189—212页。
② 森田明:《清代水利史研究》,第399页。
农业的商业化
到20世纪初,铁路修建了,口岸城市也扩大了。这些发展对农民来说,
意味着新的机会。但是在20年代早期,正当农业资源的新供应(美国棉花种
子及化肥等)出现,农民的观念开始变化时,农业遇到了第一次大危机。结
果,这些新的投入在内地依然很少,并且难以看见,没有真正影响到大多数
农村。
然而,在这个短暂时期里,贸易的增长和作物的专业化造成了上市剩余
农产品的增长。二者是运输的急剧改进促成的。在1894年至1911年间,铁
路路线增加了26倍。与此相对照,1911年至1927年间仅增加35%。①铁路加
速了远距离交货,侵害了水路和陆路运输,在某些地点的许多定期集市消失
了。②铁路不仅使经传统运输到口岸城市的贸易路线改道,而且还把新的货物
带进内地,并为海运收集农产品。
对上市剩余农产品的新的需要,首先来自对外贸易。农产品的出口在
1890年到1910年间,比别的时期增长更快。在1876年到1890年间,粮食
和经济作物出口总值仅分别增长26%和38%。③但在1890—1905年期间,相应
的数字为300%和600%。到1911—1915年,粮食作物出口年增长率为12%,
而经济作物出口年增长率为11%。然而,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到1930年间,所
有出口总值的增长率每年仅为4。8%。④
新的需求,其次来自大、中城市的扩大。在世纪之交,多数大城市的人
口仍不足25万。在1900—1938年间,住在超过10万人的城市里的城镇人口
年增长率约2%,而中、小城市增长率更快一些。①在20世纪30年代至40年
代,除了作为省会的一些城市以外,在1895年至20世纪第二个10年末期,
中心城市在其开始扩张阶段,增长速度超过了任何别的时期。在这最初阶段,
城里新来的人主要是农民,特别是18岁至45岁的男性,他们是来找工作的。
②由于这些家庭的食品消费模式仍与他们住在农村时相似,在此期间城镇对粮
食的需求一直很大。③
增强的资源专业化
如果说由铁路和外贸促成的新的需求,使得更多的农民通过出售农产品
而获利,那么,在供应方面有了哪些发展使得上市的剩余农产品得以增加呢?
答案在于农民资源的专业化提高了,相关的劳动报酬也提高了。下面假设的
例子可用来阐明这样的发展。设想一种主要是农业而没有外贸的经济,其中
城镇与农村人口的增长率相同,而粮食和经济作物以一定的组合由农村销往
① 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190页。
② 史坚雅:《农业中国的市场和社会结构,第2部分》,第211—228页。
③ 黄炎培和庞淞编:《中国商战失败史》,后以《中国四十年海关商务统计图表 1876—1915》为书名再版
发行。
① 珀金斯:《1368—1968年中国农业的发展》,第155页。
② 林颂河:《统计数字下的北平》,《社会科学杂志》,第2卷第3期(1931年9 月),第385页。
③ 关于在战后菲律宾进行类似的城镇人口构成模式观察,见艾伦〓C。凯利: 《需求模式、人口变化和经济
增长》,《经济学季刊》第83卷第1期(1969年 2月),第110—126页。
城市。这种经济很像铁路革命之前的中国。再设想运输改进了,外贸发展了。
这些新的市场需求使某些农作物价格上涨。但是由于所有的好地都已耕种,
而开垦贫瘠的土地费用又过高,农村已不能增加它们的耕种面积。因此,农
民开始专门生产某种能带来较高收入的农作物,而运输和销售的改进,又使
他们能以买得起的价格得到某些他们需要的货物。有些地区专门生产粮食,
另一些地方专门生产经济作物。在这种专业化增强的情况下,农民劳动获得
的产品数量增加了。这种经济出口初级的或经过加工的经济作物。因为新的
就业机会吸引了农民到城市来,城市人口开始比农村人口增加得快了。城镇
对食品的需求上升了,但是当乡村不能供应足够的粮食时,可以从国外进口
少量的粮食。在这种情况下,农户增加了他们农田的总产量,同时也增加了
上市的余粮的比例。甚至在生产粮食的劳力得到恒定报酬的假定下,这样的
发展依然是可能的。①
在19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第二个10年的末期之间,中国的状况就是
这样。但是在1920年以后,这个过程不断地受到破坏。19世纪70年代后,
作物专业化的证据是什么?大豆的种植很快越过满洲中部;胶济铁路沿线农
民种植了更多的烟草;在山东西北部、河北南部、河南北部、江苏和安徽,
农民们种植花生。②在1900年至1937年间,油菜的种植面积大约扩大了五倍,
特别是在四川、安徽和河南。中部和南部的省份生产了更多的桐油,河南、
安徽、江苏、湖北、河北、山东和江西生产了更多的芝麻。③棉花的种植也遍
及华北,特别是在山东、河北和山西。
新的市场需求,使许多地区的农民转种新的作物有利可图。弗里德里
希〓奥特观察到本世纪第二个10年里农村的这些发展:
中国农民如果不受干扰,并且确信自己劳动的果实将属于他自己,就能相当快地注意到他
们自己的利益。即使华北农民消极,也决非由于感觉迟钝。要了解这一点,人们只需提出下列事
实:在胶济铁路线附近大量增加了花生的种植,或者沿满洲铁路全线大量增加了大豆和小麦的种
植;还可以提出上海周围农业种植的变化:他们种植小麦和棉花替代水稻。①
然而有些地区农民似乎对新的市场信息没有反映,在土地利用方面也没有什
么变化。一个日本人调查了沈阳郊外的三个村庄,虽是在1939年进行的,但
涉及的时间超过25年。他发现甚至在已大规模发展的城市附近,也有一些村
子忽视了新的商业影响。
我们考查了土地占有关系,以及伴随的非农业劳动和农田作业的状况,把民国初期与1939
年——这时农村处于城镇迅速扩大的冲击之下——之间农村的变化作了比较。与民国初期相比,
近年(在沈阳周围)运输、商业和工业已有相当大的发展。
但在另一方面,我们可以说农业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没有受过教育的农民所运用的同样
① R。T。香德:《在原始经济中的买卖和专门化的发展》,《经济纪录》,第41期 (1965年6月),第193
页至第206页;见第200页。
② 天野元之助:《中国农村之诸问题》,第1卷,第103页。
③ 满铁上海事务所调查室:《华中农村的社会状况》,第2页。
① 弗里德里希〓奥特:《中国谷物产量与谷物进口的相互关系》,《中国经济杂 志》,第15卷第4期(1934
年10月),第338—414页。
耕作技术继续沿用到现在。我们调查的苏家屯镇附近的村,离沈阳很近,农民们本可以把农田经
营得更好一些。不幸的是,这里的粘土非常不适合种植蔬菜。目前这些农民自已还要购买蔬菜。
如果农民反过来为苏家屯和沈阳供应蔬菜,我们知道他们就能够极大地增加他们的农田收入。但
是,他们既不努力改进土壤的质量,也不努力提高蔬菜之外的农作物的产量。
幸运的是,离村仅仅几公里有一条河,农闲时节河里的船运沙。农民们不是可以用这种办
法取一些表土加到他们的粘土地上,从而改良他们的土地吗?但是农民们说他们不能这样做。“钱
从哪里来?我们的劳力不够。”
情况就是这样,没有人有任何改进村社的计划。单从这个实例来看,难道就没有机会逐步
改进耕作方法了吗?相反,农民继续依靠传统的耕作方法,并不积极进取。在这种情况下,农业
是没有进步的希望的。①
许多农民,像沈阳城外的村民一样,对新的市场扩大毫无反应,因为他们对
生产更多供出售的剩余农产品费用和利益的认识——不是用其他方法利用他
们的资源——与局外人(像这些日本研究人员)完全不同。有些农民像沈阳
周围的农民那样,宁愿去城里工作,而不愿意合作种蔬菜。在城市,他们的
报酬可能会高一些,在那里他们也可能遇上更多的社会机会。一般地说,农
民的认识不一,意味着某些地区能从市场对粮食和特种作物的新需求得到很
大的利益,而另一些地区则否。更有一些地区趋于衰落,因为新城镇的成长
和铁路的发展全都绕过了它们,或者破坏了它们传统的市场销路。
新的市场发展,也影响到农村的手工业生产、就业和收入。例如,从日
本、印度和英国进口机纺细纱,只是在1870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有增
加,此后下降了。②情况是进口棉纱便宜,比农家纺的本国棉纱拉力大。村民
织布(土布),开始用更多外国棉纱替代国产棉纱,特别是用作纬线。③许多
商人开始向农村和集镇上的农民织工提供外国棉纱和现金,以交换他们的
布。这一新的农村投资体系,第一次出现在潍县(山东)、高阳(河北)、
郁林(广西)、兴宁(广东)和常州(江苏)等县。19世纪70年代之后,
发生了一次复杂的农村资源再分配:在某些地区家庭纺纱衰退了,而在另一
些地区家庭织布却有所增加。①茶叶、丝绸和陶瓷产地的经历也有相似的过
程,因为扩大的贸易和新的商品迫使手工业生产逐渐改造。从19世纪70年
代至20世纪第二个10年期间,这些变化对各种类型的农村手工业的净效应
是极端复杂的。总的印象是,并且也仅仅是,扩展大于收缩,但是这一课题
仍需更多的研究。
新出现的农村经济
尽管各村之间供应市场的剩余农产品在数量上差别很大,但是20世纪
20年代至30年代的农村调查表明,平均说来,家庭向市场提供的产品比例
① 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调查室:《都市发展影响下的一个农村的变化》,第44— 45页。
② 马若孟:《棉纺织手工业与中国近代棉纺织工业的发展》,《经济史评论》,第 18卷第3期(1965年),
第614—632页;见第619页。
③ 布鲁斯〓L。雷诺兹:《纬线:中国手纺纱线的技术禁区》,《清史问题》,第3 卷第2期(1974年12
月),第1—19页;见第1页。
① 马若孟:《棉纺织手工业与中国近代棉纺织工业的发展》,第621—624页。
是很高的。例如,在北满的一次调查(1922—1924年)发现,农民出售他们
48%的农产品。②同样,卜凯在1921年至1925年间搜集华北和华东的农田资
料,也发现大约50%的家庭收入来自市场销售,不论这些家庭是租入土地,
部分拥有,抑或全部拥有耕地。③
但是,把这些家庭加以分类,并按耕地规模和财力对它们加以比较时,
可以明显看出大农户赚的钱是小农户的二至五倍,同时他们从市场销售赚得
的钱也高得多。事实上,一些对丰润县(河北)典型的华北农村的调查表明,
富有农民的总收入中,非农业收入来源所占的份额是很小的。④扣除包括消费
支出、赋税、折旧和意外费用在内的全部农本后,最富有农户的剩余部分要
远远超过其他的农户。虽然这些农户提供该村上市剩余农产品的最大部分,
但是与拥有部分耕地的农户和佃农相比,他们对每单位谷物产量的投入也少
一些。由一小群富有农户提供全村上市余粮多达一半或更多,这种模式决非
罕见。①
另有几个其他市场特性与农户的规模有关。农户调查资料表明,小农户
为上市农作物投入的土地和劳力要占更高比例,同时,这样的专业化——专
门生产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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