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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晋军铁骑每前进一步,都会导致至少十名杂胡战士的死亡,然而在杂胡战士们不要命地抵挡之下,他们前进的速度渐渐慢了!
这样的局势确如兀赫所判断的,晋军铁骑与矛手纵然能尽数歼灭杂胡士兵,自身也必然会遭受难以想象的严重损失。
“以铁骑对抗步卒,确实是兵法的正道。但晋人的铁骑毕竟太少!这点微末数量,可以用作奇兵,却不能当做决胜的手段!”刘景大声说话,脸上几乎要放出光来。
他毕竟是匈奴汉国有数的大将,虽不通文墨,但对用兵之法确有心得。只听他继续道:“如果晋人的大将是我刘景,先前就应该出动中军本队,汇合前军,一股作气冲破那些杂胡们,随后驱赶杂胡反冲我方中军,再以铁骑包抄我们的侧翼……这样的话,我们就有大麻烦了!”
“可是晋人没有这么做!他们非要把宝贵的甲骑,投入到与杂胡士兵的消耗战中去!”刘景两手拳掌大力相击,脸色有些狰狞:“这是为什么?”
他的眼光从偏裨将校们的身上一一扫过:“这是为什么?”
“只有两种原因!”刘景伸出粗短的手指摇晃着:“或者晋人的首领是个胆怯的鼠辈……或者晋人中军的那些兵力,根本都是些不堪一战的杂兵!所以晋人首领将他的中军放在距离前线这么远的后方……他根本就不敢作战!”
刘景仰天狂笑,仿佛猛兽在咆哮:“晋人以为靠前线那点兵力就能打败我们。他们的中军躲在后面,靠着那片芦苇荡的掩护,就能安全无忧……”
兀赫立刻反应了过来,他振臂呼道:“大将军,我们去杀了他!”
“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将校们全都狂吼起来。
“兀赫!我给你……嗯……五百精锐,你能穿过那边芦苇荡,杀死那个晋人大官么?”刘景稍作盘算,随即厉声问道。
“我当然能!”兀赫攘袖大吼:“以伟大的冒顿单于之名起誓,我必然杀尽敌人,用鲜血来洗刷您的军旗!”
片刻之后,五百名匈奴战士绕过正面战场,向芦苇荡的方向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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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版桥之战(五)
晋军中军距离匈奴人的本部大约三里,双方各自占据了一片地形较高的台地。故而,当匈奴人派出兵力向右翼包抄,试图穿过阻拦在两军之间的芦苇荡的时候,晋人们看得很清楚。这支部队的兵力大概分去匈奴本部之半,大约五百人出头。战士都穿着匈奴人传统的毡衣,大部分人披有皮甲。其中又有数十人,戴着饰以翎尾的鹃冠,身着铁铠,显然是地位极高的勇士。他们高举着长槊、利斧等重兵器,脚步整齐划一。毫无疑问,这些是刘景赖以起家的基本力量,是匈奴本族的精兵。
这支部队很快就没入了芦苇荡中,可以看到大片芦苇晃动、倒伏,显示出他们以极快的速度涉水前进。
“主公!他们来了!”徐润情不自禁地拉紧了缰绳:“来了!来了!”
刘琨瞥了徐润一眼,用马鞭敲击左手掌心,发出“啪”地一声脆响:“陆遥说的没错,这刘景果然是个色厉胆薄之徒。”
“何以见得?”
“芝泉你看,战事发展至此,正当破釜沉舟,一决胜负;他却犹疑不定,只遣五百人来攻我中军。”刘琨连连冷笑:“五百人济得甚事。纵然他看出吾中军虚弱,但我在此处毕竟布有一千五百兵力,又有主将亲自坐镇,哪里是五百人能撼动得了?这五百人,徒然送死而已。”
“更何况……”刘琨扬鞭向芦苇荡的方向一指。
下个瞬间,芦苇荡里数十面晋军军旗同时竖立,杀声震天而起!
“兵法云: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刘琨放声大笑,意气风发!
作为刘琨中军的一千五百人,除了前排持旗的二百余人是刘琨部下士卒,其后的千余人,全部是老弱流民装扮成的。
在这次箕城整编中组建起的将近两千新军,早在昨日深夜,就已分批偷偷潜入到了这片无边无际的芦苇荡中。他们宁声屏息地潜伏了这么久,就是为了在敌将以为找到己方破绽的时候,给予他们重重一击!
新军的装备普遍都很低劣,他们中只有少部分人能配备缳首刀,大部分人都使用粗制的武器,甚至有使用木棒的;他们也没有经受过良好的军事训练,原属于并州军败兵的还好点,刚刚简拔从军不久的流民都还没有完成基本的金鼓进退训练。
但在这片芦苇荡中,遍布着深浅不一的水洼、水潭,暗流,地形极度复杂,更兼芦苇丛生,视野受限。在这里,匈奴的精良武器无以施展、战斗配合也难以实现,胡人的优势被极大地掩盖了。而晋军人数占优,更是出敌不意!新军们呐喊着从距离匈奴队列不远处蜂拥而出,瞬间四面包围上去,与匈奴人混杂在了一起。
高翔挥舞长刀,踏水冲杀向前,接连剁倒了三个相继杀来的匈奴人。第三个身披铁甲、手提铁盾的匈奴人从他右侧靠近,高翔呐喊着反手挥刀。长刀与坚固的铁盾猛烈撞击,突然迸断了。高翔毫不畏惧地纵身向前,奋力勒住那匈奴人持盾的手扭转,将敌人甩翻到了水潭里。
他的勇武引起了敌人的注意,更多匈奴人从密生的芦苇丛中出来,向他奔去。高翔没有了武器,只能怒吼着向后渐渐退避。这时何云从后方赶来,他的伤势还没有痊愈,不能够与人近战,因而很早就取弓在手,远远地射击。眼看高翔陷入危急,何云连连发箭。第一箭从冲在最前的胡人面门贯入,第二箭、第三箭射空了,第四箭又射中一名冲杀过来的胡人,使他右腿受伤,滚倒在地。
何云争取了这点时间,高翔已经从尸体上随便取了一把大刀。那名身披铁甲的胡人刚从水潭里爬出来,正在挥手抹脸,却不防被高翔一刀正中脖颈上,顿时鲜血狂喷。高翔又接连几刀,终于将这胡人的脖颈砍断。他将这胡人的头颅高高举起,挥舞着大刀,仿佛野兽一般嘶声大吼:“杀胡!杀胡!”
随着他嘶哑苍凉的吼声,更多人随着高呼起来:“杀胡!杀胡!杀胡!”
从永兴元年到现在,并州的将士们高喊这一战场口号已经整整三年了!三年来,无数将士血洒疆场,可他们迎来的,只有家园化作废墟、亲人惨遭屠杀;一场又一场的失败,仿佛永远没有尽头的可怖梦魇,使得并州将士们喘不过气来……但现在,他们已经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杀胡!杀胡!杀胡!”
并州军的余部纵声高呼,流离失所的游民们纵声高呼。在震耳欲聋的呐喊声中,晋军将士们状若疯魔,发起了一波又一波的进攻!
高翔并不知道,被他杀死的那名着甲胡人,便是刘景爱将、负责统领五百人穿越苇沼的兀赫。随着兀赫的死亡,匈奴人渐渐乱了阵脚。越来越多的人失去了斗志,开始仓皇地觅路逃窜。晋人凭借优势兵力,将匈奴人分割包围在芦苇荡的每个角落,很快就把他们都杀死了。
而当一些零散的匈奴人逃出芦苇荡时,失利的消息也就此穿到了更多杂胡士卒的耳中。死死纠缠住晋军甲骑和长矛手两面之敌的杂胡士兵们,也开始慌乱起来。这时虽,然仍有几名勇士大声吼叫着想要稳住阵脚,但是军势已颓。
“中计了!”刘景目睹着战况变幻,在心中狂喊着。
原来晋军在此前的纠缠、中军的惧怯不进,都只是为自己设下的诱饵。从一开始,晋人的目标,就并非是那些杂胡,而在于己方最为珍贵的匈奴本族精锐么!可恨!可恨!
身经百战的他看得明白,心知大势已然底定,战局崩溃只在片刻之间。
“准备撤吧。”刘景缓缓道,随着匈奴本部精兵的溃灭,他的精气神似乎消耗了许多,声音低沉得几乎听不清楚:“匈奴须卜氏的勇士已经流淌了足够的血。现在,趁着那些奚人和羯人还能为我们拖住晋军,我们……撤吧。”
他转身打马,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战场。
片刻之后,杂胡战士们就发现了异状,疑问开始传递:“大将军呢?”“大将军怎么不见了?”起初只似小石块入水引起的波纹荡漾,不旋踵就化作了滔天巨浪:“大将军逃跑了!”“大将军丢下我们,自己逃了!”
夫战勇气也。沙场之上两军正面对敌,决胜的本就不是人数或装备,而是取胜的信心和决心。
胡人的动摇马上就体现在战场的态势上,用兵老辣的令狐盛当然不会错过战机。须发戟张的老将军率领最后的生力军直扑阵前大呼酣战,手刃数人,立刻便迫得正面的敌军连连后退。
当始终不动如山的刘琨中军千余人马也鼓噪着挥军大进的时候,再没有任何一个胡人保有战斗的意志了。士兵们很快就开始掉头逃跑,他们丢弃了甲杖和旗帜,三五成群地向后方抱头鼠窜。这副兵败如山倒的情形酷似几个月前晋军与匈奴在大陵决战后的场景,只不过胜败双方恰好掉了个儿。
版桥往北的路上烟尘弥漫,到处都是丢盔卸甲逃命的匈奴人。而晋军则在一路狂奔追杀,恰如同草原上的猎人从容追逐着慌张逃窜的畜群。偶尔有胡人想要聚集起来,丁渺、陆遥等人统领的甲骑就会毫不犹豫地向前,将他们狠狠地冲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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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版桥之战(完)
战斗在辰时完全结束。除了一支未曾投入战斗的轻骑兵被派去追击逃跑的刘景以外,大批晋军以十人二十人规模的小队分布在这片山岭间的狭窄平野上打扫战场。他们仔细搜索着每一方土地,捡回箭矢和遗弃的刀剑,有的士兵甚至从尸体上剥下尚属完好的衣物。搜索过程中,有时也会发现奄奄一息的伤员。如果伤者是晋人,会得到些基本的救治诸如一碗热汤之类;如果是匈奴人,士卒们多半手起一刀搠死了事。
另有许多投降的奚人和羯人被勒令聚集在一处洼地,虽然不久之前尚在手持武器厮杀,但此刻看来,他们也不过是些面貌木然的牧民和农夫而已。一名羯人或许是想解手,鬼鬼祟祟地往洼地外侧的灌木丛走去,立刻就被发现了。手持长枪的晋军士卒大声喝骂,羯人在枪尖面前步步后退,不停解释着什么,脸上露出尴尬而讨好的笑容。
在洼地的一侧,甲骑具装的骑兵们正在修整。重骑兵经历了三番五次的摧锋陷阵,无论人马都极度疲劳。许多骑兵摇摇晃晃地下马之后,直接就瘫倒在地,任凭辅兵们在身边忙碌着拆卸甲胄。
丁渺赤裸着身躯踞坐在一张卸下的马鞍上,背后的医官正从他右肩起出一枚入肉极深的箭簇,顺手拍了团黑黑的糊状草药封住创口。虽然有重铠防身,可他依旧受创多达十余处,周身皮开肉绽,观者无不触目惊心。他的铠甲扔在脚边,被太多的鲜血层层浸润,几乎成了褚红色;某些甲片的边缘甚至还挂着敌人撕裂的筋肉。这位平日里喜好谈笑的青年将军在方才的血战中化身为铁甲猛兽,横冲直撞地收取胡人的性命,往来驰骋中竟无一合之将。那些胡人俘虏望来的眼神无不带着深深畏惧的神色,这便足以说明他的豪勇。
那位医官的草药甚是灵验,药物渗入伤口的清凉感觉,令丁渺舒服得几乎要叹气。他放松身体斜倚下来环顾四周,所见之处赢得胜利的将士们莫不欢声笑语,唯有陆遥例外。他双手抱肩而立,似乎是在远眺什么。
对于这位青年将军被超次拔擢的事情,越石公的旧属们颇有些非议。有同僚背地里嘀咕,说此人是所谓佞幸之流。性子急躁如刘演者更曾出面挑衅。然而丁渺适才与陆遥并肩作战,亲眼目睹陆遥冲锋陷阵的武勇与判断战场形势的眼光。有这等才能,在哪里都是军中一员骁将,怎么会是佞幸之徒?真是笑话。
这么想着,丁渺便扬声唤道:“陆将军!道明兄!我军大胜,你为何这般心事重重?难道在想哪里的骚娘们儿?哈哈哈——”
正笑得开怀,陆遥霍然回首,眼中凶光爆射。
虽然丁渺本人就是尸山血海里打滚出来的人物,但在陆遥眼神逼视之下,只觉得背脊骨上仿佛有一道冰水浇灌下来。他的笑声突然一滞,慌忙双手乱摆道:“慢来慢来!道明兄,我开个玩笑而已,何必当真……”
好在陆遥的怒气一发即收,眨眼间又恢复淡定自若的样子。他抱歉地笑笑,慢慢道:“丁将军,失礼了。实不相瞒,在下乃是触景生情,有些感慨。”
“没事没事。”丁渺打了个哈哈,显露出很感兴趣的样子:“道明兄对这里很熟悉么?不知触的是什么景?生的又是什么情?”
陆遥倒没想到这丁渺是个自来熟的性子,他默然片刻,徐徐答道:“当然熟悉。我曾在此地与匈奴作战。”
他深深吸气,又深深吐气,无意识地将手掌紧紧相握,发出格格的声响:“陆某原是并州军积射将军聂玄麾下的军主。月前我军与匈奴会战失利,数万人马溃不成军。我们这一路人马沿路汇集败兵,且战且退,翻越重重山岭向上党转移。”
“当时东瀛公司马腾坐镇壶关,麾下尚有精兵万余,沿途要隘尽在掌控。我们不眠不休地在山中急行上百里,原以为到了这里就可以遇见接应的兵马。谁知出了山外,却未见一兵一卒……后来才知道,原来那司马腾怯懦如鸡,眼见前方战局不利,居然引兵弃了壶关往邺城奔逃去了。我们待要再走,胡人骑兵已然从大路追及。他们兵分三路,从这里、这里和这里突然杀出……”陆遥伸手指点着远处的几座丘陵,沉声道:“胡人来势很猛,立刻把我军截成了首尾不能相顾的几节……而我军奋起抵抗,前仆后继,鲜血把整片的地面都洇得红了。”
“我们一边死战,一边沿着浊漳水向南急行……没错,正是这几天来大伙儿走过的路,只是方向相反而已。敌军几乎都是骑兵,我们怎也没法甩开他们。这一路上,每一里地都曾经发生过激烈的厮杀。期间接战不下数十次,突破敌军拦截十六次。弟兄们死伤超过七成;而我们杀死匈奴千夫长四人、百夫长以上二十三人、寻常士兵不计其数!”
陆遥深深地呼吸,竭力平复着激动的心情。他竭力告诉自己,适才叙述的只是历史长河中已经发生的史实,就像是一部古书上寥寥数笔记载,不值得为之激动,可感情却完全不受理智的影响,使他满怀不吐不快的冲动,说话的声音高亢起来。
周围的笑闹声渐渐停息,士卒们慢慢围拢来听着:“就在距离壶关不远的一个古寨,我们终于被敌军大举包围。将士们誓死奋战,抵抗了三天两夜,令得而敌人尸如山积!那真是一场惨烈至极的血战……最终从战场上侥幸脱身的,只有区区三人而已。时间眨眼过去,当时战斗留下的痕迹已然湮灭,而战士们的尸体散乱各处,被野兽啃食,也已看不到了。”
陆遥渐渐哽咽:“那些死去的,都是并州的子弟兵啊。他们中的许多人我能叫得出名字、知道他们的家乡何处、家中又有些什么人。他们对我的信任,一如我对他们的信任。我曾经以为能带领这支队伍突出重围,然而最终却……”
一只有力的手掌拍了拍陆遥的肩膀,薛彤的嗓音在他耳边响起:“道明何须自责?设身处地来想,没有人能做的更好。”
丁渺掰着手指,口中念念有词,似乎在暗地里评估陆遥所讲述的战事。半晌之后,他重重感慨地道:“薛将军说得是。大局糜烂之际,道明能做到这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不过,往事已矣,来者犹可追。如今主公坐镇并州,局势必然改观。只要我们协力同心,终能芟除奸凶,为袍泽弟兄们报仇。”
身边众人齐声应和,话声在呼啸掠过沙场的北风中远远传出。
默然了许久,陆遥双手用力揉了揉面颊,微微颔首:“多谢两位开解。”
他的内心仿佛已然平静,恢复了素来冷峻的神态:“既然从军报国,早有战死沙场的觉悟,倒是陆某一时想多了。只盼早日安定边疆,令黎庶安居乐业;若有提兵北海、勒石燕然之时,足以告慰先烈。”
薛彤重重点头:“正该如此!”
三人正在攀谈,远处震天的呼声响起。临近午时的阳光洒落,照射着刘琨的帅旗在缓缓移动。所到之处,士卒们无不欢声雷动,每个人都挥舞着双手,向他们的统帅致敬。虽然身临沙场,刘琨却不着甲胄,而是披着身华贵的白色锦袍,只在腰间悬了一柄式样高古的长剑,仿佛是豪门仕子出游一般。若别人作这般装扮,必定显得与军旅的肃杀气氛全不搭调。而刘琨这般穿着却正衬托出他挺拔的体型,仿佛充满必胜的力量和信心。
作为深通兵法的军官,陆遥清楚地了解到方才的战斗中,刘琨的用兵手腕是何其圆熟老辣,对敌军的判断又是何其精准。如今的时局仿佛乱世,只有这样的人物,才具有令将士效死的魅力;只有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