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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惧内王爷-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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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多管什么闲事,可是高顺另一方面却又毫不后悔,大丈夫生于世,岂能畏畏缩缩,不敢仗义执言。高才的事情,李傕的确过分,陈王可是堂堂汉室宗亲,岂能让李傕大呼小叫的呼喊。

  高顺不愿意连累兄弟们,可是身后那十几人,却怒容满脸:“什长,岂能小看我等,我等对什长真心敬佩,此时岂能独生,要死,就死一起。我看董卓老贼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反就反。”

  十几人没有一个退缩的,高顺不由心道不好。果然就听到李傕更加嚣张的大吼:“好啊高顺,你果然要造反,竟然说相国坏话,饶你不得。”

  高顺一听,冷眼望去,几十步的距离,李傕还伤不到自己。什么叫果然要造反?那你高才说我造反就是捏造的了?他妈的,大不了老子回并州,打鲜卑打匈奴,比留在这里痛快一万倍。

  刘宠看着高顺十个人出头,不由暗中敬佩,这种情谊,不是哪里都有的,尤其是面对生死的时候。刘宠回头:“刘敢,高顺为我们仗义执言,现在,轮到我们了。典君,挥动你的双戟,放开杀,我来负责。”

  刘敢和典韦一听,咧着牙:“是,主公(陈王)。”

  “陈王卫,队列进行,杀。”

  “哈哈哈,李傕小儿,俺陈留典韦来了,尝尝俺的双戟。”

  李傕调头去打高顺,部队一转身,身后刘宠就下令,顿时有被包的感觉。刘宠二三十人,高顺十几个,李傕虽说有六七十人,但是夹击之下,也必定讨不了好。

  李傕没到高顺面子,就大惊:“陈王,你要动武?”

  刘宠一听,仿佛听到天下最好笑的事情,最大的废话一样:“李将军,你猜。”

  猜?猜你妹啊,一个双手持戟的恶汉已经挥舞进来了,刘敢也怒吼着带兵杀上来。这属于一声不吭,往死里整啊。

  高顺一看刘宠出手,大喜,今天自己兄弟不至于全军覆没了。高顺急忙大吼:“陈王,不可下死手。”高顺看来,如果死人,就真的没得回转了。

  刘宠却呵呵一笑:“杀无赦。”然后对着高顺:“高将军,刚才没听到吗,李将军要对我杀无赦,那我,就不必客气了。”

  在刘宠心中,你要么忍,要么不留情,直接往死里弄。哪有婆婆妈妈的,一点也不干脆,给自己留无数后患。

  高顺暗叫一声遭,想不到陈王这么刚硬,看来今天就算不死,也日子不复从前了。

  “啊”一声惨叫,典韦的双戟已经来到,一个斜劈,就是一个生命的流逝。

  李傕不愧是大将,急忙大吼一声:“结阵。”哼,这里是洛阳,只要自己坚持一下子,等巡城兵马来到,就是刘宠和高顺的死期。

  来了,来了一个李傕最不喜欢的人,并州军统领,吕布。

  原来董卓下令李傕之后,吕布一面派人来报信,然后一想,这还不行,于是又立即给李儒报信。吕布有时候冲动,但是并不是没有眼光,他看得出来,李儒不希望刘宠留在洛阳。

  李儒一听吕布的回报,大惊,急忙赶来,好说歹说,董卓一挥手:“好吧,好吧,那就让他走吧,文优,希望你不是劝说咱家放虎归山。”

  李儒大喜:“相国,李将军鲁莽,还需派一人去传达相国新命令,我看吕将军就不错。”

  李儒想得很清楚,以李傕的个性,没准这时候都打起来了,只有吕布才能用暴力制止暴力。

  吕布瞪了一眼,虽然不情愿再去见刘宠,但是见董卓也挥挥手,不得已踢一下赤兔马,就单骑飞奔而来。

  李儒猜想一点没错,真打起来了,而且居然还有一个熟悉的身影。

  吕布一到来,先是大怒一吼:“相国命令,全部助手,各自退后三十步。”然后转头一看,鄙人的眼光就飞出去:“高顺,怎么回事,这里怎么有你的事情。”

  李傕一看,心中不满,但是急忙抓住机会:“吕将军,高顺反了,他要跟刘宠走。”

  刚才说高顺要刺杀相国,现在又说要跟刘宠走,这李傕…

  吕布官职在李傕之上,顿时一怒:“我没问你,刘宠也是你叫的,这是陈王。高顺,怎么回事?”

  高顺急忙:“将军,是这样的…”然后高顺:“将军,末将没有谋反,更加没有背叛将军。”

  吕布一听,心中不知是什么滋味,低头不语。看了一眼李傕,又看一眼高顺。而刘宠因为皇宫的事情,现在也静静的坐在马上,看着吕布。

  突然吕布一抬头:“相国有令,放陈王离开洛阳,不得回头。还有高顺,你私自携兵动武,你走吧,你已经不是我吕布的兵了。”

  说完吕布第一次看刘宠,对刘宠冷冷的拱手:“陈王,请你马上离开,带走这些人。”然后面无表情的不顾李傕的大急,就转身要走。突然,吕布又回头:“陈王,高顺有大才,实乃统兵之将,望你不要轻视他。”说完这一下,吕布真的驾的一声,就跑了。也不管李傕,吕布知道,自己一出现,带来董卓的命令,李傕是万万不敢不听的。

  吕布一走,尤其是回头的那句话,刘宠和高顺却张着嘴大惊。刘宠惊讶,吕布不仅仅是赏识高顺的,而且说这一句话,却是不让刘宠小看高顺,算得上有情有义,真汉子也。

  而高顺,已经重重跪下,他沉默寡言,但是却心动玲珑,吕布的话,他岂能不明白。

  高顺在李傕这里插一脚,高顺已经混不下去了,哪怕吕布要保他,也不行,西凉军团的厉害和团结,吕布是知道的。高顺,只有离开洛阳,脱离董卓,才能活命。

  高顺重重的跪下,对着吕布磕头。而吕布,飞奔的赤兔马上,也咬牙暗怒。高顺啊,你糊涂啊,我正想要提拔你当校尉呢,统领一军呢。

  洛阳城门之外,刘宠一行,高顺苦苦无乐。他知道吕布的话,让他投陈王,于是,高顺来了。

  刘宠笑着过来,已经不骑马了,而是与高顺并排走:“高将军,刘宠这里,绝对不会让你一身本领暴殄天里。”

  高顺一听,心中略微感动,说道:“将军不可如此,高顺当不得将军称呼。”

  刘宠哈哈哈大笑:“你已经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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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章:高顺归心,错失良谋 '本章字数:2551 最新更新时间:2014…07…13 10:00:00。0'
  第二十六章:高顺归心,错失良谋

  有人生下来就天生富贵,有人仅仅是因为一些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只能一辈子为别人敲鼓助威。不管你多么优秀,多么努力,你的身份就像一个紧箍咒,你稍有逾越,甚至有一点想法,都会受到刻苦铭心的惩罚。

  因为不平等,所以有了反抗,有了斗争。但是,却也有一些人,自负自能,总要走一些见不得人的道路。从这一刻开始,所谓的正义斗争,就已经失去意义了。

  刘平,一个在大汉估计得有九千九百万个人的身份,帝胄之后,刘氏后裔。他是谁,估计没几个人知道,但是他的另一个身份,说出来你可能会想起来,陈国愍王刘宠之同父异母之弟。

  按照大汉朝的规矩,这个刘平,是没有任何权力,任何可能,去继承祖先的风光的。这个刘姓,不仅仅没有为他带来富贵,相反,在一定程度上,成了笑柄。

  刘平为人不学无术,长得畏畏缩缩的,但是却专门欺软怕硬。而且脸皮无敌厚,时常过不下去之后,就跑到陈王府哭闹打滚,求着“哥哥”给点生活费。这个人,一直没被刘宠记在心上。

  此时,这个在陈国陈县街头人见人躲的无赖,却一脸的阴狠,小小眯着眼睛,怎么看都不像那个猥琐的可以在门口哭闹打滚只是为了几钱的人。

  “族叔,这次,又得劳烦你了,我承若,事成之后,我绝对不会像那个莽夫一样,独吞陈国,到时候每个月我都会定量给族叔一定的钱粮,毕竟,我们都是大汉天子之后。”

  此时坐在他对面的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眼睛中一阵无奈。心中暗叹,事到如今,他还有资格答应不答应之类的权力吗,上了贼船咯。现在他只希望刘平所说的,能顺利进行,然后自己尽全力去为刘平争取能得到继承权。成不成,谁也说不定,朝廷历来热衷于削藩啊。

  老者走之后,一个身影靠近刘平:“能成吗?”

  刘平牙齿一咬:“不成也要成,现在他不顾朝廷法令,已经私自任命吕范和王越两个匹夫统领了陈国的军队,假以时日,到时候他就真的羽翼丰满了,到时候我们更没有机会,所以,这次一定不能让他回陈国,至少不能活着回来。”

  “可是,我总觉得,汝南那边有诡计,从头到尾,他们都不露脸,这里面不寻常。”

  刘平眼睛一眯:“没有什么不平常的,哼,孔伷想要陈国的军队和控制权,给他就是了,我只要我该得的。至于这次他们不出面,你也不想想,他们谁有这个能力,一群书生,他们不出现,反而省得我们麻烦。好了,你准备一下,我们明天就去颍川,哼,八百人,若是杀不死他,没天理了。”

  长社,看着萧条败落,破落不堪的城墙,刘宠忍不住叹气。一众人不到五十,也个个驻足远望。从洛阳到颍川的这段路程,刘宠天天下马,跟高顺并肩走,两人关系突飞猛进。高顺也是想不到刘宠居然这么重视自己,心中感动不已。同时又因为刘宠已经一口咬定,高顺就是陈国的大尉,而且刘宠暗暗向高顺表达了对董卓的态度。

  高顺感动不已,这不是亲信,刘宠断然不会将这种株连九族的话对他说的。高顺暗中发誓,并且在路途中,整理了一套关于练兵的秘籍,心想回到陈国,一定要为刘宠训练一支不亚于西凉军队的精兵来。

  高顺:“哎,当年颍川,民众百万,不想一场黄巾贼乱,如今萧条成这个样子。哼,可笑黄巾的一些人,还口口声声说为了天下百姓,却不知这百姓被他们还成什么样。”

  刘宠点点头:“当年波才率军先击败朱公韦,然后兵围长社,差点将皇甫将军也击败。那一战,是黄巾平定中最艰难的一战,优胜广宗之战。也是那一战,受牵连的百姓,超过四十万万,颍川人口,减员过半,悲凉啊。”

  黄巾起义,让大汉朝的人口减员三成,而后的近百年战争,让原本超过五千万人的汉朝,变到不足六百万,十不余一啊。

  高顺:“听刘敢等人说,将军半年前望着远方边关,有感而发作了一首《春望》,国破山河在,将军今日何不再做一首,为这沧桑的百姓。”

  刘敢和典韦等人不由一惊,奇怪的望着高顺,然后又小心的看着刘宠。高顺此举,实在是过分,哪有下属要求主人做什么事情的。两人紧紧的看着刘宠,要是刘宠发怒,两人指定第一时间拿下高顺。但是两人又心中紧张不已,暗道高顺你糊涂啊。默默为高顺担心,因为这段时间的接触,两人对高顺那股正气,刚正,敬佩由衷。

  刘宠一听,也愣了一下,却没有发怒,连同高顺自己,都松了一口气。其实高顺也是忐忑不安,主择臣,臣,有时候也择主。高顺一直叫将军,却没有叫主公,就是因为没有彻底把自己交给刘宠。他今天就是要试一下,看刘宠肚量如何,以后能不能容量自己。

  刘宠呵呵一笑,心中却暗骂,你娘的高顺,整我啊,老子哪里会作诗啊,纯盗版啊。不过此时一看几十人期待的看着自己,刘宠无耻的面子问题又上来了。急忙狂搜素,有什么诗句合适啊。

  突然,有了。只见大烧包刘宠装模作样上前一步,众人一看这架势,眼睛一亮,期待之色更盛。

  嗟夫,予尝求索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荷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是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嫣,吾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范仲淹,《岳阳楼记》最后一部分,足见作者忧国忧民的情怀。

  此时刘宠轻轻吟出这《岳阳楼记》的最后一部分,却让高顺等武夫也不由为之动容,因为其中的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一目了然。

  高顺听罢,双膝跪下,言语激动:“主公在上,高顺愿以七尺之躯,追随主公身前马后,终不复悔。”

  刘宠装比装得没边,一看高顺跪下,大喜,急忙扶起高顺,别人不知道高顺的价值和忠心,刘宠却是一清二楚。高顺认主,绝对不会背叛。

  “高将军,起来,不可如此。高将军愿助我,刘宠不胜荣幸,你我都是汉臣,不必如此,往后直称呼我为将军就好,高顺之心,刘宠懂。”

  一个称呼的拒绝,足见刘宠对高顺的信任。高顺果然眼珠子啪啦啪啦的流下来,这估计是高顺这辈子唯一一次落泪。

  远处几个坐在石头上歇息的文士,听到刘宠吟诗,不由看了几眼,几个人低声说了几句:“这人看起来定然不平凡,这诗句,我不及也,呵呵,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有意思。”

  而其中一个,则低头不语,心中一脸期待望着刘宠等人:“呵呵,我知道你是谁,看你今天能不能过这关,过了这关,或许,我对你刮目相看也未必。”

  就在这个时候,文士几人已经要进城,一个回头见这个人发愣,还不走,不由叫了一句:“公达,走了,快点,要不然今晚赶不到书院了。”

  刘宠今天太高兴了,高顺归心,他这次赚翻了。哈哈哈大笑的刘宠,直到后来才知道,他今天错过了什么人,后悔不已。而这个人,离他曾经离他不到三百步,仅仅是因为他激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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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斯巴达和陷阵营雏形 '本章字数:2574 最新更新时间:2014…07…14 10:00:00。0'
  第二十七章:斯巴达和陷阵营雏形

  高顺回头看了看,陈王卫的身影让 高顺忍不住出口问了一句:“将军,为什么将军的卫队与一般的军队不同。”

  刘宠一听,呵呵一笑,站了起来,此时他们在一片小平原的小山头之上。几丈远的地方,高顺的十几个老部下,已经与陈王卫打得火热,可以嘻哈玩闹在一起了。但是两部分人,却有着明显的不同。

  高顺部下,人手一刀,一弩,虽然身上的布甲很是简陋,但是看得出来,高顺在尽他最大的努力去给部下增加防具和装备。

  而陈王卫则不一样,佩刀,身上却没有一个远程攻击的武器,而是多了一道圆盾,而且每个人都有一杆长枪。这长枪却又明显不同于普通的骑马用的长枪,而是短一点,小一点,但是居然全部都是精铁打造。不像别的枪,仅仅有枪头是铁,其他都是木。

  刘宠:“高顺,依你看,陈王卫的特点是什么?”

  高顺摇摇头:“将军,恕罪,末将从没有见过这样的配置。刀盾刀盾,却从来没有见过枪盾。枪这么长,还有换出来一只手持盾,这样战斗力似乎会下降不少。但是看陈王卫之中,人人自信饱满,那股战场上的气势和由内而外的强横,却不时装得出来的,也就是说,陈王卫如此的战术,是有效的,他们心中有底。”

  刘宠一听,呵呵笑,不愧是名将,说的真好。刘宠上前一步,心想,我还没让他们只穿内裤呢,要不然你更加惊讶呢。

  “这是一种新的战术,斯巴达。”

  刘宠想起前世那令人震撼的300勇士,嘴角就忍不住露出一抿微笑。未来,我的卫队,就叫,斯巴达。

  “斯巴达?”高顺一阵心惊,从来没有听说过。但是看到刘宠的眼神,几乎和陈王卫的自信一样,高顺就从心提醒自己,真是学无止境啊,天下,不知道有多少东西,是自己所没有见过的。

  刘宠点点头:“嗯,斯巴达。现在还只是个雏形,训练也不过几个月的时间,若不是我原本的卫队就是精英,断然不会达到今天的地步的。呵呵,等到他成形,数百人,阻挡万军。”

  刘敢一听,身为“斯巴达”的统领,刘敢急忙出列:“会的,陈王,刘敢宗师身死,也要为陈王练出阻挡万军的卫队。”

  刘宠哈哈哈大笑,回头指着十几个身影,对高顺:“高顺,你也很厉害,你是个带兵的天才,我看得出来。这也就是我坚定为你封将的原因,相信回到陈国,你会给我练出一支攻无不破的百战精锐的。哦,连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陷阵营。”

  “陷阵营…”高顺抬头,仿佛看尽无边虚空,一脸崇敬,更多的是激动和自信。

  “敌袭,列阵”突然间,一声划破天空的咆哮,震惊了诸人。

  刘宠大惊,急忙四周环顾。这里是小平原的山头,四周至少有一两里的地方是平地绿草,视野好。顿时刘宠就发现,在东西两面的树林中,开始蝗虫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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