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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 性爱解码-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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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洗完了,进去瞧瞧,地上的水淹着床脚,连席子上都汪着水,也不知是怎么洗了,笑了几天。”(第31回) 

    晴雯听了,笑道:“既这么说,你就拿了扇子来我撕。”宝玉听了,便笑着递与他。晴雯果然接过来,嗤的一声,撕了两半,接着嗤嗤又听几声。宝玉在旁笑道说:“响的好,再撕响些。”(第31回) 

    ……宝玉忙上前笑说:“两个大的欺负一个小的,等我助力。”说着,也上床来膈肢晴雯。晴雯触痒,笑的忙丢下雄奴,和宝玉对抓……(第70回) 

    ……湘云洗了面,翠缕拿残水要泼,宝玉道:“站着,我趁势洗了就完了,省得过去费事。”……不觉又顺手拈了胭脂,意欲要往口边送,因又怕史湘云说……(第21回) 

    宝玉……回头见鸳鸯穿着水红绫子袄儿,青缎子背心,束着白绉绸汗巾儿,脸向那儿低着头看针线,脖子上戴着花领子。宝玉便把脸凑在他脖项上,闻那香油气,不住用手摩挲,其白腻不在袭人之下,便猴上身去涎皮笑道:“好姐姐,把你嘴上的胭脂赏我吃了罢。”(第24回) 

    这便是宝玉的“意淫”。 

    他对女性的极端膜拜和欣赏,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平等的观照与接受,具有主动性,同时,又产生双方互应的形态。他要黛玉的枕头,黛玉又娇又嗔地给他,两人躺着面对面地说话,互为欣赏;他请“好妹妹”湘云给他梳头,湘云乐于担承;他要看“宝姐姐”“雪白的胳膊”上的“香串子”,宝钗便“褪”下来给他看,只是暗想:这个膀子若长在林姑娘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 

    就宝玉自身而言,“意淫”是一种境界,就大观园众多姊妹的冰清玉洁来说,又造成了宝玉“意淫”的氛围,二者缺一不可。正是因为真正的爱情一朝失却,一个个娇美女性的相继远离和亡故,宝玉的“意淫”失去了整体氛围,失去了对象,由此而痛感人事的无常、生活的寡淡、人生的脆弱,毅然出家。此时的宝玉不过十九岁! 

     
第一部分
用尽心思终枉然的袭人

    《红楼梦》一书中,袭人是曹雪芹着意刻画的一个人物,曾入金陵十二钗的副册,判词云:“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第5回)。她在贾府的生存空间中,所有的心思就是如何控制住贾宝玉,以便将来成为一个次主人——妾,地位在主人之下而在群奴之上。为了这个目的,袭人可说是煞费苦心,使尽手段! 
    袭人,姓花,原名珍珠,先是老祖宗贾母之婢。“贾母因溺爱宝玉,恐宝玉之婢不中使,素日珍珠心地善良,遂与了宝玉”(第3回)。宝玉知其姓花,便从陆游诗句“花气袭人知骤暖,鹊声穿竹识新晴”中,取“花袭人”三字作她之姓名。袭人是具有鲜明的奴才性格的人,忠于主人是决不打折扣的,“这袭人亦有些痴处,伏侍贾母时,心中只有一个贾母;如今伏侍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第3回)。晴雯曾给她起了个绰号,叫“西洋花点子哈巴儿”,话虽尖刻,却很贴切。她自然是一个美人坯子,姿容“似桂如兰”,性格“温柔和顺”,但十分工于心计。她曾是贾府最高领导者贾母之婢,其地位是非常独特的,又被贾母赏赐给了宝玉,她“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那么将来成为宝玉之妾是无疑的了。 

    第5回,宝玉因小睡在秦可卿房里,梦游太虚幻境,被警幻仙子“秘授以云雨之事”,“未免有儿女之事”,造成了青年男子所常有的梦遗。“袭人伸手与他系裤带时,不觉伸手至大腿处,只觉冰凉一片沾湿……袭人本是个聪明女子,年纪又比宝玉大两岁,近来也渐通人事,今见宝玉如此光景,心中便觉察一半了,不觉也羞的红涨了脸面,不敢再问”(第6回)。但在回到怡红院后,趁着其他丫头不在,袭人非常利索地寻出衬裤给宝玉换上了,然后忍不住“含羞问道:‘你梦见什么故事了?是哪里流出来的那些脏东西?’”宝玉便毫无隐瞒地把“梦中之事”,以及“警幻所授云雨之情”一一告之袭人,“羞得袭人掩面伏身而笑”。“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娇俏,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遂与宝玉偷试了一回”(第6回)。袭人非常爽快地应允和宝玉发生性关系,是有她的想法的,第一,她自认为迟早是宝玉的人,“不为越礼”;第二,因为与宝玉有了性关系后,对于宝玉来说毕竟是一种情感上的牵制与诱惑,“自此宝玉视袭人更比别个不同,袭人待宝玉更为尽心”(第6回)。俗话说“一夜夫妻百日恩”,这是一个老幼皆知的道理。袭人以肉体的代价,来初步达到对宝玉的控制,虽小试牛刀,确是大获全胜。 

    袭人聪明至极,她深知宝玉“任情恣性”,对所有的女性都充满着敬爱之意,虽然自己时刻守在宝玉身边,而宝玉心思不见得全在她的身上,便又开始了对宝玉心灵的控制。先是规劝,欲让宝玉把心思放在读书上,走仕途经济之路,这些自然只能引起宝玉的反感,充耳不闻,我行我素。于是袭人“可巧有赎身之论,故先用骗词以探其情,以压其气,然后好下规箴”(第19回)。袭人假意说她家里明年要赎她回去,入情入理地说出许多必然可以获准离开贾府的理由,说得宝玉信以为真,泪流满面。然后袭人以此为契机,答应留下来,并提出了要宝玉依从的“三件事”。第一件,是忌口说那些生生死死的痴话;第二件,“作出个喜欢读书的样子来,也教老爷少生些气”;不去讥讽那些“读书上进的人”;“再不可毁僧谤道,调脂弄粉”。第三件,袭人称之为“更要紧的一件,再不许吃人嘴上擦的胭脂了,与那爱红的毛病儿”(第19回)。宝玉自然是点头应允:“都改,都改。” 

    袭人说的这三件事中,第一件是应景的,第二和第三件才是核心。她规劝宝玉收敛那些异常言行,把心思放在读书上,目的在于宝玉能有一个好前程,同时这就大大减少了宝玉与众女子厮混的时间,以让她独自为一心读书的宝玉“红袖添香”,消除了许多动摇她位置的危险因素。第三件,更是露骨,即杜绝宝玉与众女子过分亲昵的行为,以使其心不受其他女性的诱惑和牵制。这些条件,可见袭人用心良苦。 

    宝玉之所以答应这些条件,并非出于对袭人的“情有独钟”,是出于对一个女性世界的怜惜和呵护,他不愿意周围的美丽女性有任何一人忽然离去,他需要的是一个女性世界的完整性。因此,在同一个回目(第19回)中,宝玉去探黛玉,“黛玉因看见宝玉左边腮上有钮扣大小的一块血渍”,以为谁用指甲刮破的,宝玉说“不是刮的,只怕是才刚替他们淘漉胭脂膏子”时沾上去的。可见他并没有把袭人的约法三章放在心上,依然故我,一意孤行。 

    袭人在控制宝玉这个内部世界的手段失效之后,便把浑身的解数用在对付宝玉的外部世界上。 

    其一,她更有力地靠拢贾府的当权者,取得他们的信任,巩固自己的地位。她极力讨好贾母、王夫人、凤姐、薛姨妈,就连这些当权者的下人,如鸳鸯、平儿等,都小心侍奉,曲意逢迎,以致都对她赞誉不已。在第36回中,王夫人就以种种方式确定了她“妾”的地位:“把我每月的月例二十两银子里,拿出二两银子一吊钱来,给袭人去。以后凡是有赵姨娘周姨娘的,都有袭人的。”后来袭人的母亲死了,回家守丧,临行时凤姐派车派人予以特别关照。这一切都表明她享受的是姨奶奶的待遇。 

    其二,袭人自知不能当上宝玉正儿八经的夫人,只能充其量当个妾,但她这个妾的地位也是很容易被取代的。与袭人同样出身微贱且聪明漂亮的年轻女性,在贾府比比皆是。因此,她不能不绷紧神经,时刻注视着“敌情”的变化。她的惯常做法首先是忍让,晴雯发脾气,尖刻地讥刺她,她可以忍气吞声,不奋起反攻,以柔克刚。而在暗地里,却常向主人打“小报告”,使得晴雯、芳官、四儿等几个女孩子相继被逐出宝玉的身边。宝玉对袭人当然是有怀疑的:“咱们私自玩话,怎么也知道了,又没外人走风,这可奇怪了!”“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了,单不挑你(袭人)和麝月秋纹来?”(第77回)在祭晴雯的芙蓉诔中,宝玉说“钳奴之口,讨岂从宽”,即是暗指袭人告密。袭人最厉害的一招,就是千方百计让宝玉和众姐妹隔绝开来,她对王夫人说:“……虽说是姐妹们,到底是男女之分,日夜一处,起坐不方便,由不得叫人悬心……”(第34回) 

    其三,袭人自知是个“妾”的地位,那么选择什么样的人当宝玉的夫人,也是她甚为关心的事。在可作为宝玉夫人的候选人中,史湘云是不可能获得此殊荣的,只有黛玉和宝钗各有千秋。而袭人深知宝玉和黛玉彼此之间心气相通,肝胆相照,双方都渴望结成连理。而袭人却极害怕黛玉成为自己的“主母”,她不喜欢黛玉对爱情的极端排他性,如果黛玉成为宝玉的夫人,“卧榻之侧,岂容他人安睡”,谁都不可能从黛玉那里分走一杯羹;她不喜欢黛玉的尖刻和不宽容,唇枪舌剑,得理不饶人,若成为了一家人,她还怎么和黛玉相处?幸而袭人窥测到贾母和王夫人的心事,她们非常赏识宝钗,这一点与袭人的心思暗合,因为宝钗雍容大度,待人宽厚,她和她更容易相处。于是在暗地里,袭人成了一个“拥薛反林派”,她对于能向凤姐进言并得众人爱戴的平儿,受人尊重又最得贾母欢心的鸳鸯,皆巧与周旋,并悄悄地施加她的影响,以确立宝钗的正宗地位。 

    在宝玉和宝钗结婚后,宝玉突然遁入空门,袭人的处境是相当尴尬的,她不能不听从王夫人、薛姨妈的安排,走一条出嫁的路。“如今太太硬作主张。若说我守着,又叫人说我不害臊,若是去了,实不是我的心愿”(第120回)。因为,袭人作为妾的身份,并没有明媒正娶,拜天地入洞房而礼法化地确定,那么她是没有资格为宝玉守节的;而真正要另嫁他人,心里又是一百个不情愿的。她只能“委委屈屈上轿而去”,嫁给了唱小旦的蒋玉菡。 

     
第二部分
贾宝玉的性选择

    贾宝玉满一周岁时,贾政想预测一下儿子未来的志向和前途,“便将那世上所有之物摆了无数”,让宝玉去抓取。这个习俗谓之“抓周”。 
    奇怪的是,宝玉对于那些纸、墨、笔、砚、金元宝、书本等物,“一概不取,伸手只把些脂粉钗环抓来”。于是,贾政勃然大怒,说:“将来酒色之徒耳”(第2回)。 

    当然,安排宝玉如此做,是曹雪芹出于小说内容的需要,但是,并非没有生活依据。宝玉的这种选择,其实是一种性选择,他选择的是一个朦朦胧胧的异性世界的氛围。 

    我们知道,在贾府陪伴和服侍女眷及孩子的,是一大群属于奴仆范畴的娇美女性。如果有“胎教”一说的话,宝玉在他母亲肚子里的时候,就感受到了这些美丽的女性的魅力了。待到出世,奶妈、丫环日夜相伴,抱他、触摸他、逗哄他、吻他,使宝玉无时无刻不沉溺在一片美丽的女性的海洋里。他闻到的是女性身上散发的脂粉芳香,他触到的是女性温柔绵软的身体的各个部位,他看到的是女性绮丽的衣衫和闪光的钗环,他听到的是柔弱婉丽的说话声和叮铛的环佩声,官能肆无忌惮地接受着这些来自女性世界的种种印象,印象造成刺激,刺激唤起反应,反应积累成一种经验,所以宝玉在“抓周”时,才专抓脂粉钗环,而其他的象征着读书长进、升官发财的物件,与一个周岁的孩子有什么干系呢? 

    这种性选择的经验,作为一种心理能量恒定地存在于宝玉的身上,及至年岁渐长,依然不减。 

    第19回中,袭人劝说宝玉,“再不可毁僧谤道,调脂弄粉,还有更紧要的一件,再不许吃人嘴上擦的胭脂了,与那爱红的毛病儿。” 

    我们会惊异于宝玉为什么喜欢吃女性嘴上擦的胭脂,其实,这是因为在儿时,丫鬟们领带着他,那些擦胭脂的嘴不时地与他的脸和嘴摩挲、亲吻,胭脂的红艳的色彩、清雅的香气和甜润的味感,给了他强烈的刺激,“胭脂”成为了一个女性鲜明的符号而储存下来。以致在后来的岁月里,宝玉吃胭脂成了他对女性世界顶礼膜拜的一个极典型的细节,从而在书中屡屡出现。 

    袭人要宝玉改去“爱红的毛病儿”,其实,这哪是一种对颜色的偏好呢。在古代,凡与女子接近的或亲近的事物,多冠以一个“红’字,如“红妆”、“红颜”、“红袖”、“红轿”、“红楼”、“红粉佳人”等等。因此,宝玉的爱“红”,不过是爱与之密切相关的女性,并将其极端化,成为一种移情的象征性行为,欲要其改可说是难乎哉! 

    倒是黛玉对宝玉的这些行为表示深切的理解,当她发现宝玉左边腮上沾着一点胭脂印时,一边用帕子替他拭擦,一边说:“你又干这些事了。干也罢了,必定还要带出幌子来。便是舅舅看不见,别人看见了,又当奇事新鲜话儿去学舌讨好儿,吹到舅舅耳朵里,又该大家不干净惹气。” 

    此话为知己之语。 

第二部分
不仅仅是同情

    贾宝玉对娇美的女性世界的崇拜与讴歌,可以说是发自内心深处,发自本体生命的真切体验,他为她们而喜,他为她们而悲,他为她们而思,他为她们而存在,息息相关,心心相印。对于占据社会中心位置的男性,则厌恶、鄙薄,不肯有丝毫亲近,讥讽、嘲弄,不肯稍减锋芒。但这只是就一般情势而言。贾宝玉也曾对几个男性有过极好的印象,甚至产生缠绵的依恋情绪,如秦钟、柳湘莲、蒋玉菡。 
    秦钟是秦业晚年所得之子,因其姐秦可卿成了贾府贾蓉的妻子,才沾光到府中私塾读书。秦业只做过“营缮郎”这样的小官,“宦囊羞涩”,为了儿子的前途,“东拼西凑的恭恭敬敬封了二十四两贽见礼”,可见秦钟是在一个很不富裕的环境中长大的。但秦钟却出落得“腼腆温柔,未语面先红,怯怯羞羞,有女儿之风”,宝玉与之同窗共读,情谊弥重,“他二人同来同往,同坐同起,愈加亲密”,“不上一月之工,秦钟在荣府便熟了。宝玉终是不安本分之人,竟一味的随心所欲,因此又发了癖性,又特向秦钟悄说道:‘咱们两个人一样的年纪,况又是同窗,以后不必论叔侄,只论兄弟朋友就是了’”(第9回)。 

    柳湘莲呢,“原是世家子弟,读书不成,父母早丧,索性爽侠,不拘细事,酷好耍枪舞剑,赌博吃酒,以至眠花卧柳,吹笛弹笙,无所不为。”“年纪又轻,生得又美,不知他身份的人,都误作优伶一类”(第47回)。宝玉对柳湘莲早已倾慕,一俟见面,便视为知己,相谈甚洽。在柳湘莲情定尤三姐后,心生悔意,到贾府来退亲,便“来见宝玉,二人相会,如鱼得水”,当问及尤三姐具体情况时,宝玉虽未明说,却含蓄地作了暗示:“你既深知,又来问我作甚么?连我也未必干净。”看得出宝玉是十分看重柳湘莲的(第66回)。 

    蒋玉菡则是一个唱小旦的男优,在当时社会地位是非常低下的。只是“宝玉见他妩媚温柔,心中十分留恋”,“向袖中取出扇子,将一个玉扇坠解下来”赠给蒋玉菡。蒋玉菡为表示“亲热之意”,回赠一条“茜香国女国王所贡”的“汗巾子”(第28回)。 

    从书中可看出这三个男性,都不是那种粗鄙的憨愚的精壮汉子,而是带有相当浓重的女性色彩:妩媚、娇好的容貌,温柔、婉丽的言谈,温文尔雅的举止,这些正是宝玉所钟情的那个女性世界所具备的特征,或者说,正是这些具有“女儿之风”的男性,才引起了宝玉的爱恋与同情。这仍是宝玉“重女轻男”思想的另一种意义上的引申,就其心理学的范畴来说,恐怕也是一种“性歧变”的反映。 

    宝玉喜欢这些有“女儿之风”的男性,必有一个前提,即不是只论仕途经济、立功立德的“国贼禄鬼”之流,秦钟、柳湘莲、蒋玉菡身处下层,几乎没有受过儒学的毒害,自然不会有那—类想法和议论。相反,书中的甄宝玉也是长得颇为不俗的,又傻又痴,很令宝玉喜爱,可一经见面,满口读书仕进,一味地想显身扬名,宝玉听了十分的不耐烦,从此也就再不肯与之亲近。 

    待到“不肖种种大承笞挞”,宝玉在贾政凌厉的板子下,“面白气弱,底下穿着一条绿纱小衣皆是血渍”,其罪错之一是“游荡优伶,表赠私物”。有些文章正是从这一点推导上去,论证贾宝玉的同情下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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