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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未央-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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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刹那间满眼泪水。
  而她并不知道,他是游戏于她,根本不曾用真心,所以,忘情的人亦心死,从此后她一个人,漫长终生,到死。
  死了还不心甘,还不曾忘情,她依旧说:我要见他。
  这才是:终日两相思,为君憔悴尽,但民间亦有说法,如果你得不到一个人,就是爱得还不足够……
  那么,爱一个人什么时候算足够?没有尽头。爱这个事情,最没有限度,迢迢无期,爱上一个人,如果忘情,那么,就是无期,这一个人的徒刑,慢慢去受,如果得不到回应,亦不要抱怨,因为你爱过一场,就算是没有辜负自己,也算值得。

赏心只有三两枝
更新时间2009…7…3 15:09:08  字数:1674

 我是个各色的女子。
  女友用中药里的一味药形容过我——独活。对这个形容我十分认同,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一轰而上的东西,在现实中,也喜欢一个人发呆,静静坐着,听听戏写写字,尽可能离热闹远一些。
  后来看亦舒的博客,她说,人缘太好的人不适合做知已,因为她对谁都这样热情,你根本分不清她的热情是真的还是有作秀的成分。
  这句话让我一下子把亦舒认成了知音。
  前些天我生日,接到一条短信,知道我生日的人甚少,少到只有三两个:我妈,我初恋的男友,现在的丈夫。
  我妈打电话说,今天我蒸馒头,先发发,然后再吃面条。我妈在另一个城市,这样说的时候,我心里就发了酸。到底是妈。
  我曾经的初恋男友,已经隔了千重山万重海,早就不知去向,人面桃花两相忘,当年嘉陵江边的痴心人,已然一江春水向东流。
  老公是个粗心人,不曾为我过过生日。
  所以,每年的生日我只当没有。一个人来,一个人去,倒也自得。没有凡俗的生日蛋糕和鲜花,我仍然上班下班,仍然做“春风来似未曾来”状,买一份连载我小说的报纸,洗衣服做饭,与往日并无不同。
  中午十二点,接到她的短信。
  她,是我少年时的朋友,我们曾一起爬上家乡古老的城墙,谈海子,谈三毛,谈那万水千山走遍的旅行,曾经,我们一起骑自行车去白洋淀,曾经,一起坐火车去南京,当年曾怀少年梦。
  如今,我们天各一方,久不曾联络。她有家有业,我也忙乱得这样无心闲看儿童戏,只觉得没了一颗闲情逸致的心。
  她的手机号,我亦不知了。
  可是,我知道是她。
  她说,莲,是我,生日快乐。
  她又说,外面下雨了,在你生日这天,我在平房里整理你写给我的信,很大的一口袋,我读青春岁月里那些你给我的信,心似乎飞到了少年时,有一句话我一直想告诉你:在这个世界上,不论我再活多少年,不论我再认识多少朋友,但我深信再也找不到另一个你了……
  此时,我一个人吃着一盒方便面,看着盗版的《夜宴》,当读完这条短信时,我的眼泪哗就下来了,我知道是她,虽然我们有几年不再联系了,她一直在我心里,这样懂我。
  这样的懂我。她知道我的寂寞,我的孤单,知道我的薄凉。
  我知道我是怎样的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我不善交往,不会和人打交道,沉默的性格让我得罪很多人,清高凛洌的个性又让我难以和很多人打交道,我朋友极少,少到只有三两个。可我知道,我是这样一个女子,爱我的爱到为我两肋插刀都可以,甚至可以放弃生命,不爱的,只当我不存在,我不合群,不会随大流,我是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大多数时候,我不领情。
  即使我欣赏的人,也只有三两枝。
  比如我喜欢的鲁迅,我喜欢他的清凉冷峻,他说,“我一个都不原谅。”
  比如我喜欢的陈丹青,他敢于和中国传统教育模式叫板,辞职,敢于说实话,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他不认同的人,就是不认同,有种绝决的美。
  女人我欣赏的更少,张爱玲是唯一了吧,她不热闹,一个人躲在美国的公寓里,四壁皆空,热闹是你们的,与我无关,我死了,骨灰撒向旷野,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那样的清凉,不是每个人可以做到。
  所以,我的朋友仍旧少,少到只有三两个。
  朋友不在多,在哭的时候,能找到一个肩膀就行了,朋友再多,如果当你绝望时,一个也没有,也等于没有。
  那天,我回了短信,只一句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这是当年张爱玲回胡兰成的话,我这才明白这句话,不是爱情的关系,而是因为懂得,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认同,这才重要。
  触目横斜千万朵,赏心只有三两枝。能做到三两枝,已经很好,真正的妙处在于,三两个素心人,小桌围坐,大雪天,烹茶煮酒赏梅花,这样的人生,算得真味,而独活,未尝不是一种更妙的意境,少了苟同的人生,那是野渡无人舟自横的情趣,和孤独,实在是不挨边的。
  所以,这个冬天来临时,我买了新的普洱,准备自吹炉火夜煎茶了,如果有三两知已围炉来,我没准人来疯了,唱段程派戏助兴也未可知,呵呵。

那个冬天穿丝袜的女子
更新时间2009…7…3 15:09:22  字数:1246

 我的女友说,在欧洲,所有的女人几乎全在冬天穿丝袜。
  这个说法十分小资,我并不太认同,并且认为她很夸张,因为她张口闭口全是小资,以一种十分欧洲的姿态自居,当我看到她也大快朵颐吃水煮鱼时,我认为她的小资是有些盗版成分的。
  虽然她嚷着冬天要穿丝袜,然后穿上厚的毛裙子和皮子,但我每次见到她的时候,发现她把自己得特别严实,她笑着解释,我觉得还是毛裤这东西保暧。
  于是我怀疑欧洲女人其实冬天也穿毛裤。
  后来,在我的小区里,我发现了一个冬天穿丝袜的女子。
  这让我大吃一惊。
  那是个雪天,薄雾中我遇到了她。
  她穿着墨绿色的上衣,灰色的披肓,一条刚过盖的军绿短裤,下面是一双黑色的高子,中间,就是那种粉灰色的丝袜!
  是的,是粉灰色,张爱玲穿的那种颜色。
  风雪中,她走得很快,斜背着一个包,迎着风,脸上有肃静的笑。很显然,她不是妙龄女子了,但我不能分出她的具体年龄,三十?四十?五十?都有可能,都没有可能,一个女子活得没有年龄是件可怕的事情。
  她的小腿明显很好看,因为丝袜的透明和薄雾中的雪,那双小腿更显得动人,和肿的人们比起来,穿着丝袜的她如此性感如此不同,如此显得卓而不群。
  这双丝袜具有了颠覆的意义。
  它让我发呆了好久,直到她从我眼前消失。
  后来我多次想遇到她,然而久没有遇到。
  再后来的一天,我出去赴一个约会,坐在出租车中,一抬头,看到一个背影,仅凭那双丝袜我认出了是她!
  她仍然低着头往前走,走得很快,还是背着那个包,穿的衣服依然中性,灰、黑、墨绿,总是这几种颜色,可搭配起来非常惊艳。
  停车,我说。
  我下了出租车,跟在她的后面,她的气质这样绝然,甚至带着与众不同的凛洌。那不是一个简单的有气质的美貌女子能够具有的,她走路韵律极好,轻盈的,却又是跳跃的,少女一样,头发有稍微的飘动,细长的双腿因为那双丝袜显得如此生动。
  我几乎迷上了她。
  直到她进了一个书店,我才又打车去赴约。
  后来,我又偶尔遇到她,她的神情总是挂在云端的闲淡,斜背着包,双手插在口袋里,悠闲地走着,神情中带着淡定与芬芳。我喜欢看她穿衣服,明显地带着北欧色彩,我去过北京的798,那里的外国人都穿这些颜色和款式,但即使那些外国人,也不穿丝袜。
  她的丝袜让我非常想尝试一下。
  于是在一个充满阳光的下午我也穿上了丝袜,我在小区里走了十分钟就回来了,我不停地打着喷嚏流着鼻涕,晚上就开始发烧,我又穿上了毛裤,吃了一粒快克,第二天我就好了。
  不是谁都能在冬天穿丝袜的。
  我试图知道她是谁,可最后我还是放弃了。
  何必知道她是谁?我知道我迷恋她,喜欢她在冬天穿丝袜就够了,欣赏一个人,远远地看着,这距离,是有一种薄凉之美的。
  所以,我喜欢遇见,在有风的日子,与她遇见,她轻轻地走来,穿着她的丝袜,这,就够了,有的时候,喜欢,就这么多。

另一种爱情
更新时间2009…7…3 15:09:37  字数:1581

 那天晚上,我们四五个人又聚在一起说爱情。总是说爱情,没完没了的爱情。
  而一个叫小马的记者说的爱情无疑是最震撼最另类的,我们嘴里的爱情,无非是天长地久、终极缠mian,无非是爱过之后那淡淡的伤痕。
  小马说,爱过之后那淡淡的伤痕,也是自己心甘情愿要留下的伤痕,与别人无关,只与自己有关。那些抱着旧爱情不放的人,其实是对别人的折磨。
  于是,她讲了下面的故事。
  一个老男人和老女人,她们都是知识分子,年轻时别人介绍就结了婚,在那个年代,很少有先恋爱再结婚的,何况,年轻的时候,最容易盲目,盲目地结婚,盲目地生孩子,盲目地过了一辈子,这,很正常。
  他们也一样,生了三个孩子,一直在吵架,一直在打在闹,闹了很多次离婚,分居了很多次,后来,一个孩子说,如果你们再闹,我就自杀。
  于是他们不再闹,那时他们只有三十岁,但他们有了一个约定,等他们六十岁时,孩子们都长大了,结婚的结婚,生子的生子,他们也退休了,他们一定要找到自己的爱情和生活。
  这是他们两个人的秘密,没有和任何人提起过。
  男人喜欢沉稳安静的女子,能陪他在一起听戏聊天,他不喜欢女人的热闹和张扬。
  女人喜欢热闹,觉得男人活得这样闷太不像个男人了,她觉得这一辈子太委屈了,这不是她的意中人。
  六十岁这年,他们办了退休的同时,也办了离婚手续。此时,儿女们全在国外了,他们离婚了。
  好多人都笑话他们,六十了,离什么婚呀,这不是有病吗?
  可他们平静地分了手,所有财产一分为二,男人搬到了乡下去,因为,他早就有一个梦乡,在一个有山有水的地方,两间小屋,种点小菜小花喝点小酒听点小戏,过一过门前种花屋后种树的生活,当然,如果再有一个温柔的女人就更好了,他要求不多。
  女人也感觉解放了,她可不愿意住在郊区了,她搬到这个城市最热闹的地方去了,离超市五分钟,方便!离广场三分钟,方便!离街心公园十分钟,方便!太方便了,而且,到处是人,多热闹,多好呀。
  一年之后,他们都找到了自己老伴。
  男人找的老伴就是当地村里的一个老太太,不好看,没文化,老头前两年死了,一个人过,也爱种种花养养猫啊狗的,一来二去,两个人就结婚了,结了婚,一起种点小菜听听戏,老太太话不多,但是特别温柔,男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两个人一起散步时,女人就从后面跟着,他说什么,她就说,嗯。男人想,他这一辈子,就想这么一个女人,多好呀。
  女人也结婚了,找了一个在早晨广场上跳舞时的男人,那男人是老留学生,作风洋派,一看这个女人就觉得有意思,活得多自在啊,热闹!热闹就是生活啊,他也单身,一个人多年了,就喜欢热闹,跳跳舞打打牌,在午后凑个场子,四五个人打打麻将,多么美妙的生活啊。
  他和她,都觉得幸福无比。
  有人说,看那男人多么没品味,怎么找了一个乡下老太太?男人不解释,因为,这个乡下老太太的确不漂亮不风情,可是,她是他心灵的港湾,这样明白他懂得他,这世上,还有比懂得更重要的事情么?
  他们和朋友一样走动起来。
  女人说,多亏我们离婚了,看,现在我们多好,否则我们就是对方的监狱。
  男人说,是啊,离了婚我才知道,原来,我想要这一种这样的生活。
  小马说完这个故事,我们都听呆了。
  小马问我们,你们说,他们是什么关系?
  我们答不出。
  小马说,我觉得,这是另一种爱情,他们懂得,放手才是爱对方,才是让对方幸福的唯一道路,爱一个人,给他自由,这,比什么都重要。
  也许吧,爱,有时并不一定是zhan有,而是让对方过上他想要的生活,这一种爱情,更多了理解和感激。
  这是第一次我感觉离婚那么美,因为,一次离婚成全了两个人的幸福,我想,这样的离婚,是可以理解的,也许,它也是爱情的一种。

来生,再也不爱你
更新时间2009…7…3 15:09:52  字数:1498

 他家贫,读大学时,靠自己打的零工和卖血的钱上完大学。
  她富裕,是城市里的女孩子,父母还是高干,第一次去乡下,认不清麦苗和韭菜,家里有保姆,没有洗过碗。
  他和她初相见,是在操场上。
  她忽然来了历假,染了白裙子,还在和同学说笑着,浑然不觉。他看到了,自己的脸先红了,脱了上衣,然后让她围在腰间,那一刻,是她一辈子难忘的。
  之后,是缠缠mian绵的四年的恋爱,她试图帮他,然而他不肯,他说,男人哪里会用女孩子帮忙呢?
  毕业时,免不了天各一方的命运,她却死心塌地地跟着他走了,家里人反对,几乎与她反目,她却认定这个男人是她要的。
  她有一只珍贵的玉镯,是母亲传给她的,在到了小城之后,看到徒穷四壁的家,她摘掉了玉镯,是的,这样的地方,哪里用得着戴玉镯呢?
  不久之后她怀孕了,反应厉害,他跑到附近的山上为她摘山杏,却一脚踩空,人从山下掉了下来,这一摔,几乎摔掉了她和他的未来。如果他不去摘山杏呢?她常常这样想,可是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如果。
  他下肢瘫了,不能动了,家里一切要靠她了。父母来接她了,因为在这里的一生可以预见,是的,谁都能想象以后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最后的机会,她仍然拒绝了。
  为给他治病,她卖了那只镯子,而且接受了父母给的钱,到底是父母,看到固执的女儿这样苦难,有的只是心疼了。
  她当中学教师,他病退在家,翻译一些书,在小城之中,过着贫苦的日子。她,早已经没有大城市的女孩子的骄傲,而是肯低下头来做一切,和小菜讨价还价,买廉价的衣服穿,总之,她与当地的女人并不二致。
  大夫说她丈夫的腿不可能再站起来了,可是她却坚持给他按摩,十几年如一日,她不指望有奇迹,她希望他的腿不萎缩就好。
  三十五岁之年,她听说有个大夫扎针扎得好,可要翻过一座山去找大夫。
  她找来一辆平板车,每两天拉着她翻山去扎针,风雪中,只见她弓着背,很难地往前走着,他哭了,他说,“下一辈子我再也不遇到你,再也不爱你,因为,你太苦了。”
  所有人都希望来生再爱,可是他说,“来生,我再也不爱你。”
  奇迹是一年后出现的。
  他的腿居然有了知觉,而且慢慢能走路了。
  好事成双,他写的论文在国际上得了奖,有许多人找他,他四处去讲座,讲这十几年,他在轮椅上的生活,讲背后那个女人。
  法国请他去讲学三年,谈这个专业的合作,他犹豫了。
  “去,”她说,“一定要去,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谁也没有想到有这一天,谁也没想到柳暗花明了。
  而三十五岁的她,已经初露了沧桑的端倪,黑发里有了白发,眼角堆着皱纹,衣服永远是过时的,些许发胖的身体,再也没有当年的样子。
  可他,却是最好的时候,有人担心他一去就不回来了,法国,那是多么浪漫的城市啊,有人问她,“你不怕吗?”
  她轻轻摇头,“不怕。”
  她说,如果他和她的爱情历经这么多还这么脆弱,那么,那一定不是爱情了。
  三年后,他准时回来,留在北京,第一件事情就是去小城接她。
  他没有告诉她准确的回来时间,只说,这一两日回来,他想给她惊喜,下了火车,却看到了她。
  他惊喜地跑过去,“你怎么知道我这趟车?”
  她说,“因为,我每天在这里等待你,凡是从北京来的车,我一个也不放过。”
  这次,他说,“来生,我再也不会让你爱,因为,你的爱让我心疼,你的爱太苦太苦。”
  而她说,爱情从来就是苦的,如果爱是一朵莲花,最美丽的爱一定是那清苦的莲心,一直苦到心里,然后,才能有那朵美丽的莲花!

永不负你
更新时间2009…7…3 15:10:07  字数:1501

 他们相爱了,这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她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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