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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等曹姐你过去。” “好的。”曹姐点点头,往前走了两步,突然回过头来:“师弟,咱们两个也算有点缘分,我刚才的话说认真的,你要是当真遇到没法摆平的事,尽管来找我好了。” 司鸿初木讷的点点头:“知道了……” 原来曹姐本人就是传说中的黑社会,这让司鸿初一个劲感慨,大城市的事情太奇妙了。 曹姐再没理会司鸿初,带着黑衣人向外面走去。黑色的连衣裙随着部分时紧时松,在圆滑挺巧的臀部正中央,勒出一条浅浅的缝隙,司鸿初不禁多看了几眼。 服务生注意到司鸿初的目光,本来想发火,可是想到曹姐似乎很喜欢这个穷小子,只得把火咽了回去。等到曹姐上了车绝尘而去,他不耐烦的轻哼了一声:“你知道怎么走了吧,不送。”###第三章 异能
这个态度依然让司鸿初不爽,不过想到自己是将要上大学的人,司鸿初决定不一般见识。 离开菁华池,司鸿初按照曹姐的指点,终于来到菁华大学。 还没等进校门,几个年纪相仿的人走过来,把司鸿初团团围了起来。 司鸿初本来以为是自己未来的同学,但这几个同学打扮的太另类了,头发染得五颜六色,弄成稀奇古怪的样子。 他们一个个弓着腰,如同特大号的虾米,脸上挂着七个不服八个不忿,嘴里叼着廉价的烟卷。 在乡下上学的时候,学校对学生形象要求很严格,就算大学的环境很宽松,却也不至于宽松到这个地步。 司鸿初看得出来,这些人都是混混,东北农村称之“二流子”。 事实上,这帮人确实是街流子,也很二。他们没什么大本事,终日混迹在菁华大学附近,偷自行车、抢学生,偶尔当飞车党,什么事都干。 这一次,他们盯上了司鸿初,尽管司鸿初一看就是纯屌丝,身上不可能有多少钱。但抢屌丝的安全系数高,要是不小心惹了哪个二代,他们就可以跟自己的二流子生涯说再见了。 “老弟,哪来的……。” 其中一个二流子上下打量了一番司鸿初,嘿嘿一笑:“想去哪啊,我们送你!” “不用。”司鸿初摇摇头:“谢谢你们的好意,不过我认识路。” “哎呦,老大,他不给你面子!”另一个二流子怪叫一声,说道:“这土包子是不是找收拾呀?!” “算了,今天心情好,不动手!”为首的二流子摇摇头,又对司鸿初道:“不过,哥们最近手头紧,打算跟你借点钱花!” “我和你不熟,为什么借钱给你?” “你他妈装糊涂,是不是找揍啊……。”二流子说着,抬手就要给司鸿初来一记耳光,可是手悬在半空中突然停住了。 紧接着,他表情一变,缓缓转过身来,无比郑重的对其他二流子道:“你们知不知道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其他二流子愣住了,不明白老大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一起摇了摇头。 “人,早晚是要死的,无论你有怎样的地位有多少钱,最终难免都要被坟墓埋葬!正如古人云:长恨自身非我有……。”长长叹了一口气,这个老大无比惆怅的道:“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活着?” 这帮二流子不再注意司鸿初了,一起看着老大,费解的摇摇头。他们不明白,老大怎么突然变得这么有学问,说一些自己根本听不懂的话。 “因为我们可以信春哥!”这个二流子突然跑开几步,站到一个很高的地方,扯着嗓子喊道:“信春哥,得永生!” 说着,二流子解开腰带,把裤子往下一扒。 二流子的整个下半身立即暴露在空气中,那个软塌塌的部位好像一面破旗,迎风招展。 “快看!有人果奔!”周围的路人立即被吸引了,一窝蜂跑过来,拿着手机拼命拍照。 这个二流子却不以为意,高高的挺起胸膛,尽情展示着那面破旗,带着胜利者的微笑俯视众人。 “老大,别闹了,快下来……。”几个二流子急忙跑过去,脱下衣服裹住老大的身体。 “滚开!别碍事!”这位老大却不领情,一脚把小弟踢开,唯恐别人看不到自己的破旗。 当天晚上,他就红了,从校内网到土豆网,到处都是他果奔的视频。 没有人知道这是司鸿初搞的鬼,司鸿初从小就发现,自己有一种特殊的能力,能让别人短时间发疯。 于是,凡是自己看不顺眼的人,司鸿初都会让他疯掉。 经常是一个人正做着事,突然间就疯了起来,过了一会后恢复正常,根本不记得自己干过什么。 不仅本村的人疯,来到村子里的人也会疯,久而久之,桃花村有了疯子村的名声。 最离谱的一次是市长来视察,镇里为了迎接,要求家家户户整修一番。当时司鸿初气愤于镇里太折腾人,于是让镇长扒掉了市长的裤子,结果镇长为此写了一个月的检讨。 桃花村本来就地处偏僻,这样一来更没人敢来了。 本村的姑娘拼命往外嫁,外村的姑娘不敢嫁进来,全村上下到处是光棍,说起来都是司鸿初害的。 司鸿初不知道这个能力怎么来的,也从没对任何人提起过,只是知道如何使用。但不知道为什么,母亲却很清楚。她把司鸿初给好好教训了一顿,这才让司鸿初收敛起来。 可惜的是,这个能力有限制,每天只能用一次,时间也很短。如果尝试使用第二次,司鸿初就会被反噬,感到剧烈的头痛,身体虚弱无力,需要休息很久才能恢复。 几个二流子已经顾不上别的了,司鸿初也不搭理他们,去找学校报到。 尽管很多人怀疑,但司鸿初确实是来上大学的,只是最初的时候其实并不想来。 司鸿初没有父亲,母亲含辛茹苦把自己拉扯大,实在供养不起一个大学生。这年头上大学太贵了,很多农村孩子因为上不起大学,害得父母上吊。 母亲也差点上吊,不过是为逼司鸿初上大学,而司鸿初原本想留在家乡务农。 不过,司鸿初很幸运,也很争气,以全省总分第一和文理科双状元的成绩被菁华大学录取为特招生。四年大学读下来,只要司鸿初不练魔兽不谈恋爱,基本上花不了几个钱。 也正因为总分第一,司鸿初不仅是桃花村的骄傲,更是整个县城的骄傲。北方的教育本就要落后一些,桃花村所在又是国家级贫困县,多数孩子在初中就辍学了,剩下的读完高中就回家种茄子。 为数不多几个考上大学的,大抵也是二三流院校。能够考上菁华这样一流院校的,司鸿初还是第一个。 为了表彰着第一个,镇里特意摆了几桌酒席,把方方面面也不知什么来头的人全请了过来。先是领导致辞,接着让司鸿初发表获奖感言,一整天下来把司鸿初闹腾得头晕脑胀。 平日里,大家见到镇长都很难,当时却是连县长都去了。 两杯二锅头下肚,县长大人的裤子就湿了,是被眼泪打湿的。他紧紧握着司鸿初的手,涕泗滂沱,鼓励司鸿初一定好好学习,为桃花村争光,为全县争光。 就这样,司鸿初带着全县人民的期望,来到了广厦市。 后来才知道,省长也打算接见司鸿初,只是因为在京城开会,实在排不开日程才作罢,否则自己就是带着全省人民的期望来上大学。 作为南方知名学府,菁华大学修建得相当气派,高耸宏伟的大门后,是一片很大的广场。 每一所高校都有属于自己独特的校园传奇,菁华大学也一样,这个广场就是一个故事。 其实这里本来是一片草坪,现任校长履新时,专门开辟出这个广场,安置了一座雕塑,形状是一摞教材上面放了一个地球仪。 这个雕塑的寓意本来很好,告诉同学们要好好学习书本上的知识,在这个基础上了解世界。没成想的是,学生们纷纷吐槽,说这是“学习顶个球”。 校方一怒之下,拆掉了地球仪,只剩下一摞教材在哪。但学生们却继续吐槽,说这是“学习没球用”。 最后,校方干脆把所有教材也拆了,把地就这么空着。 只可惜,这一路耽误了不少时间,司鸿初到的时候,负责接待的人已经下班了。 没有办法,司鸿初只好先找地方住下来,明天再报道。 不知道为什么,菁华大学西侧的街道有很多宾馆,从一夜几千块钱的星级酒店到每小时二三十块的小旅店都有。 司鸿初本来很奇怪,既然学校有宿舍,为什么学生都喜欢住在外面,很快就明白了其中的缘由。 兜里只有五百块钱,司鸿初当然不敢住高档地方,选择了一间看起来非常破旧的小旅馆。 老板是一个中年妇女,有着极为臃肿的身材,正趴在前台那里玩《植物大战僵尸》。 司鸿初问了价格一下,选了最便宜的房间。 进过一番讨价还价,老板最后很无奈的同意,让司鸿初住到明早,只收一百元。 房间没有空调、卫生间、电视,甚至连窗户都没有,只有一张床。 无论如何,司鸿初很高兴,对老板说了声:“谢谢。” 老板懒洋洋抬起头来,看了一眼司鸿初,表情里的意思是:“谢个屁!如果都是你这样的客人,这里就要关门大吉了!” 在讨价还价的过程中,有几对男女来开房,一个个形容亲密,都是只住一夜,不用说也知道是来干什么。 司鸿初付过了房钱,正要去房间,一个高大健壮的小伙子背着一个女孩走进来,两个人身上有着浓烈的酒精味。 小伙子穿着牛仔裤和黑色跨栏背心,露在外面的皮肤满是纹身,明显是一个混混,开了一间房就把女孩背进去了。 女孩的体型有些纤弱,穿着一条蓝色花格短裙。混混的双手搂着她的腿弯,裙裾向上翻起,两条雪白的大腿和粉色的小内内全部露了出来。###第四章 一路抽疯
女孩闭着眼睛,头靠在混混的背上,根本没觉察到走光。 混混根本不管不顾,匆匆进了房间之后,随后把门一关。 按说这没什么,但司鸿初发现,女孩正处于昏迷状态,面颊通红,鼻息紊乱。 几乎是想也不想,司鸿初就对老板娘道:“他们两个有问题……。” “废话!”老板娘正在描口红,看了看司鸿初,翻翻白眼道:“要是没生理问题需要解决,来这里开房干什么?” “那个女孩好像被人灌醉了……”知道老板娘看不上自己,司鸿初小心翼翼的道:“那个男的可能会欺负她!” “我说……。”老板娘把口红扔到一旁,气呼呼的质问道:“你是哪个村来的?” 司鸿初老实作答:“桃花村。” “果然是个乡巴佬!”老板娘重重哼了一声:“你真是吃饱了撑的,到处管闲事,和你有半毛钱关系吗?!” “要是真出了什么事,对你这里也不好!” “出事?”老板娘很不屑的笑了:“告诉你,我这里出事多了,我还真就不怕出事!” “可是……” “可是个屁!”老板娘不耐烦的打断了司鸿初的话:“能住就住,不能住就滚蛋,老娘还不招待了呢!” 现在时间已经很晚了,要是被撵出去,还得重新找住处。司鸿初决定忍气吞声,不再对老板娘说什么,低头回了自己房间。 “城里人怎么都这样……”司鸿初嘀咕着,路过那个房间,里面突然传来一阵响动。 听起来像是有人在挣扎,很快的,一个女孩的声音响起:“别……别这样……。” 那个男人低声说了几句什么,女孩惊叫起来:“救……。。” 只吐出这么一个字,女孩便没了声音,应该是被男人给堵住了嘴。 离开村子的时候,乡亲们一再叮嘱,在大城市不要多管闲事。司鸿初初来乍到,也确实不愿多事。 但是,好好一个女孩子就这样被糟蹋,还是让司鸿初难以接受。 犹豫了一下,司鸿初敲了敲门,里面马上没了动静,隐隐可以听到有人在重重的喘息。 片刻后,司鸿初又敲了几下门,混混不耐烦的问:“干什么?” 司鸿初咳嗽两声道:“开门,查水表……。” “查你妈个B水表!”混混的声音越来越不耐烦:“赶紧滚!” 司鸿初继续敲门:“开门。” 混混本来不想理会,可是司鸿初敲起来没完,搞得他一点兴致都没了。 他豁然打开门,冲着司鸿初吼道:“你他妈有病啊?” “你他妈有药啊?”司鸿初说着,往里面看了一眼。 女孩已经醒了过来,只是目光还有些迷蒙。她的上衣被扒掉,胸罩甩在了一旁,裙子高高泛起,小内内被扯到了膝盖上。 她正捂着胸口啜泣,看到外面有人,立即拉过被子裹住自己的身体,哽咽着说了一句:“救……。救我……。。” 混混上下打量一番司鸿初,表情十分不屑,冲着司鸿初脚边啐了一口唾沫:“你他妈哪的?少管闲事!” 司鸿初语重心长的道:“你这可是犯法呀。” “犯你妈的法!”眼看着就要成就好事,却被人这样给搅和了,混混气不打一处来。 他想也不想,抬拳向司鸿初面门打来,拳头呼呼作风,力道十足。 司鸿初只是后退了一步,便离开了对方的攻击距离,拳头堪堪在司鸿初鼻子前停住。 混混又要出招,司鸿初拉开房门,又猛然推去。 门板与混混亲密接触,混混感到五脏六腑都受到强烈冲击,鼻孔哧哧喷出鲜血,溅了满脸。 桃花村不是世外桃源,一个村子内部,两个村子之间,因为种种事情经常打架。 再加上山里长大的孩子都很野,在学校更是从小打到大。司鸿初跟着母亲长大,没有父亲,所以很多孩子来欺负司鸿初。 司鸿初靠着一双拳头,从村里打到县里,从来没吃亏过。 混混后退两步,从后腰把刀拔出来,全神盯着司鸿初,眼里直欲喷出火来。 就像张云茹一样,他本来没把司鸿初放在眼里,但司鸿初一招就把自己伤到这种程度,他实在不敢想像司鸿初的实力。 跟着,混混连刺两刀,全被司鸿初躲过。 司鸿初近前一步,正要主动攻击,混混抓起桌上的烟灰缸扔了过来。 这个烟灰缸是玻璃的,粗大笨重,司鸿初下意识一拳迎了上来。 “砰”的一声,烟灰缸爆裂,司鸿初的手指被划破了几处。饶是如此,混混却也吃了一惊,司鸿初力气大不说,身体也够结实的。 在恼怒和畏惧之下,混混的刀有些发抖。 司鸿初感到手上传来阵阵疼痛,热血冲头,抬脚踢了过去。 混混急忙躲开,却不了司鸿初又打出一拳,直冲鼻梁而来。拳头夹带呼啸的风声,要是落在实处,只怕立马就得脑震荡。 这个混混长得五大三粗,平常混迹周边地区,手下有些小弟。 平日里没谁和他叫板,富二代懒得搭理他,穷二代惹不起他。所以他跋扈惯了,根本不把人放在眼里,更何况司鸿初这样的乡巴佬。 然而,司鸿初突然爆发出驾凌天下的气势,混混才发觉,这回似乎踢在铁板上了。 混混不假思索,拔刀挥向迎面而来的拳头。 司鸿初虽然擅长打架,却也不是传说中空手入白刃的武术高手,情急之下已经收势不及。 幸运的是,混混这一刀偏了,刀锋紧擦着司鸿初的手臂而过,带起一抹鲜血,但是司鸿初拳头也击中了他的鼻子。 混混感到面门如同被行驶的汽车撞击,整个人飞了起来,落到一米开外。他眼冒金星,耳朵嗡嗡作响,鼻梁塌陷下去,一口鲜血从口中喷出。 “我艹!”混混上来了一股狠劲,“蹭”地跳起来,挥刀劈向司鸿初的后背。 司鸿初捂着手腕,痛哼一声,伸腿踢向对方胸口。 混混的刀还没到,整个人再次飞了起来,倒撞在墙面上。 司鸿初很久没吃这么大的亏了,此时火撞顶梁门,飞身扑了过去,一把抓住混混的头发,冲着面门来了一记暴烈的膝击。 混混伤上加伤,一张脸比芙蓉姐姐还肿,如同被许多人践踏过的西红柿,一时间眼泪与鲜血齐飞,眼珠几乎凸出了半寸。 司鸿初轻哼了一声,缓缓放开手,混混一头栽倒在地。 这个时候,那个女孩回过神来,匆匆穿好衣服,一语不发冲出了房间,此后再也没出现。 混混的嘴巴肿胀不堪,口水都无法吞咽下去,一滴滴顺着嘴角向下流。 “你刚才骂我什么?”司鸿初微微一笑,轻轻从混混手里拿过刀,在手里把玩着:“现在给我道歉,我饶你狗命!” 混混浑身都在抽搐,脸上皮肉翻开,他强忍着疼痛满头汗水道:“对……对不起……” 老板娘被这场打斗惊动了,快步跑过来,看到司鸿初就是火了:“怎么又是你?”说着话,她看了一眼混混,登时一愣:“这……” “妈的……”混混看到老板娘,又变得强横起来。他挣扎着站起,抹掉鲜血,勉强睁开眼睛:“你他妈敢打我,你死定了!” “你居然还能起得来?!”司鸿初讶的道:“是条汉子,不过,汉子是要经受严格考验的!” 司鸿初说着,又要出手,却不料老板娘冲过来把自己一把抱住了。 “别打了,别打了,我求求你,我这小店经不起折腾……。”这老板娘力气还真大,搞得司鸿初一时挣脱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