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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遇-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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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的伙伴默契让柯森马上自认为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没有什么不可能的,爱情它要来就来,谁也挡不住。”他不正是一例?
                  “不可能的。”言笔仍是摇头。
                  “别挣扎了,还是学我快向爱情投降吧,免得到时自找罪受。”他良心的建议。
                  言笔蹙紧眉头,半晌之后突然起身朝柯森叫道:“走!”号 “走去哪儿?”柯森一脸好奇,难道他这么快就下定决心要去找女主角告白啦?嗯,以他的行动力,有可能。
                  “去庙里拜拜。”
                  “啥?”
                  bbs。qunliao     bbs。qunliao     bbs。qunliao
                  恋爱?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可笑!
                  坐在车上,言笔撇着唇,目不转睛的盯着不远处树下,正与一群人在饮酒作乐的雍沁欢,冷笑。
                  他怎么可能会恋上她呢?这样盯着她与一群男人调情,他根本一点感觉都没有。如果硬要说,只觉得不耐而巳,到底她与王兴文的党羽何时才会碰面?
                  恋爱,真是太可笑了!
                  他用手爬梳了下头发,甩开让他烦闷了一整天,可笑至极的思绪。
                  这一切都要怪柯森,要不是他莫名其妙的冒出那句“你恋爱了”,他又怎么会自寻烦恼呢?
                  去!
                  深吸一口气,他盯着树下那群将音响开得轰隆作响。玩得不亦乐乎的年轻人,心里却想着那天在民宅,雍沁欢到底是用什么方法,可以瞬间从他面前消失?
                  关于这一点,老实说,他至今仍然无法想通。
                  她会变魔术吗?或者她有超能力,就像电视影集里所演的?
                  哼,先用想的他自己都觉得可笑。如果要他相信她会魔术或超能力,他宁愿选择相信她会的是离魂之术,至少这样她很容易替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据。不过如果他真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大概没有一个人会不把他当成疯子看待吧?
                  摇摇头,他庆幸现在是个法治的社会,什么都要讲求证掳。所以不管她用的是什么妖术,只要让他逮到证据、搜到赃物,一样照捉不误。
                  酒过三巡,一群性开放的年轻人开始亲热了起来,不过让言笔意外的却是雍沁欢坚拒的态度。
                  他看着她接二连三的拒绝前来求欢的男伴,当不再有人对她求欢后,一个人缩在树下独自饮着酒。
                  她看起来孤独又寂寞,跟那天在警局内不可一世的欠扁样完全判若两人。
                  突然间,言笔用力的连眨了几下眼睛,他以为自己眼花了,但是那抹由淡变得清晰,再逐渐形成人形的影像仍在他眼前,他怎么可能会是眼花呢?
                  他双眼圆瞳的瞪着那抹灵魂在雍沁欢身边坐下,与她背靠着背,像是在帮她驱赶围绕在身边的孤独与寂寞一样。
                  言笔难以置信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几乎无法接受,为什么在场十余人中,包括被守护的雍沁欢都看不见“她”,就惟独他看得到。这到底该死的代表了什么意思?
                  他该不会是死期将近了吧?
                  曾听人说过,将死之人容易看见鬼神,这种传言该不会是真的吧?
                  去!言笔,你是不是每天睡不到三个小时,疲劳过度了呀?要不然怎会相信这种毫无根据的传言?
                  回家去睡觉吧!看她的样子也快醉死了,即使待会真有王兴文的党羽找她接头,她也没有多余的力气可以应对。他还是回家睡觉吧,今晚就到此为止了。
                  转动钥匙,重新发动车子,引擎在暗夜里咆哮,被树下那轰隆作响的音乐声完全掩盖,为了不想引人注意,他没有打开车灯,缓缓地以倒车的方式将车子从矮树丛中开上马路。当他将车头转正,准备离去时,身边的玻璃窗上却突然传来敲击声。他迅速转头,冷不防被车窗外站立的人影给吓了一大跳,是雍沁欢。他按下车窗,心跳仍末平复。
                  “嗨。”她微笑的向他打招呼。
                  言笔不动声色的盯着她,同样回了一声嗨,心里忍不住怀疑她是怎么发现他的?主动走过来与他打招呼又有何用意?
                  “嗯,我刚刚吓到你了吗?对不起。”她脸上除了歉意外,还有一种欲言又止又犹豫不决的神情。
                  他摇摇头,忍不住猜想她现在心里究竟在想什么,接下来又会说什么。
                  “嗯……”她舔了舔唇辦,无意识的低头玩起自己修长的手指,最后还是没说出她的目的。
                  言笔耐心十足的等待着。
                  “你要走了吗?”她终于鼓起勇气开口。
                  “嗯。”真的完全猜不出来她想做什么,他只能僵硬的回答。
                  “那……”她又舔了舔唇辦,粉红色的小舌尖引人遐思……
                  该死!他在想什么?言笔用力的吸了口气。
                  “可不可以麻烦你让我搭个便车?只要搭到可以叫到计程车的地就行了。”她一脸请求的看着他,丝毫没注意到他的不自在。“可以吗?”
                  “你的朋友呢?”言笔沉默了一会儿,将视线投向她身后那群人。
                  她脸一红,不自然的笑了一下。“他们还要继续……呃,玩,所以……”她耸耸肩,期盼的看着他,“我可以搭个便车吗?”
                  言笔没有马上回答,这使她愈来愈尴尬,约过了一分钟之后,忍不住替自己找台阶下。
                  “嗯,如果你不方便的话,没关系,我……”
                  “上来吧。”他突然说。
                  “啊?”她霍然抬头看他。
                  “你不是要搭便车吗?上来呀。”
                  呆滞三秒,她不去想是什么原因让他改变了主意,立刻以最快的速度坐上车。
                  第3章
                  
                  车子以持续平稳的方式向前开,车内气氛完全凝窒,让人有种随时随地都会窒息的感觉。
                  她摇下车窗,试图让窗外的空气涌进车内,吹散凝窒的气氛。天,她真的有点后悔主动要求搭这趟便车了,如果妇道上路后,车内的气氛会如此僵的话,她不会厚着脸皮上车。
                  唉,怪来怪去还是要怪沁欢,她这回干么和人跑到这种璃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开Party呀?不管她是喝醉或被不良分子下药迷昏,哪一次不是她替她解围,附到她身上,然后将她平平安安的送回家?当然,她口袋里的钱和街上随处可叫的计程车也功不可没啦,但是最大功臣仍然是她。然而她也不能因此有恃无恐的愈跑愈远、愈跑愈偏僻吧?
                  距市区足足有半个小时的车耶,她会害她们俩走断腿的。
                  也许当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她发现昨晚那个好心先生竟也在场,而且还开着车。虽说她不知道他为什么会一个人跑到这种地方来,又不像是与沁欢他们那群人同一路,但是以他昨晚的好心来看,她想他应该不会介意载她一程才对,没想到……
                  唉,是她的错,不该这么厚着脸皮的要求只有一面之缘的他送她一程。也许他还有别的事要做,也许他要去的地方根本叫不到计程车,也许有太多的也许,却因为她的厚脸皮而不得不延误,也难怪这一路上,他的表情这么严肃又难以亲近了……
                  “你为什么不问我,怎么也会出现在刚刚那地方?”他突然开口,打破了车内沉窒已久的气氛。
                  “你怎么会出现在那里?”雍沁欢一愣,从善如流的问。只要不让车内的凝窒气氛继续下去,她才不管他为什么会突然问她这么奇怪的问题。
                  言笔看了她一眼,没有回答,又问道:“你知道我是做什么的吗?”
                  她眨了眨眼,好奇的看着他。“你是做什么的?”
                  “你不是雍沁欢。”他突如其来的。
                  雍沁欢的眼睛猛然大睁,脸上的惊慌之色完全无所遁形。她的身体僵直,手足无措。
                  “你……你在说什么?我当然……当然是雍沁欢,你怎么……怎么……”
                  言笔突然将车子往路边一停,将脸倾向她,近到几乎要碰触到她的鼻子,而她则不断的后退,直到整个人几乎要贴在车门上。
                  “我看见你进入她的身体。”他缓慢的以一个字一顿的方式告诉她。
                  她倏然屏住呼吸,同时也阻隔了不断扑向她的男性气息。她从来就没有这种感觉,每次进入沁欢的身体时,在她的周遭的确多数是男性,也都靠得她很近,但是不知道是否因为每次进入她身体,第一件事就是把围绕在她身边,或者是压在她身上的男人推开,以至于她从来都不觉得男人和女人有什么不同。但现在……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她恢复呼吸的伸手推开他,双手却在半空中被截。
                  “你当然知道。”言笔毫不松懈的盯着她的双眼,低沉的说:“还是你要我将你在何时何地,在什么情况下进入雍沁欢身体的情况,巨细靡遗的描述出来?”
                  她先是瞠大双眼,接着便抿紧双唇,不再开口。
                  “你是谁?”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她问。
                  她仍是抿紧双唇,没有开口。
                  “你想知道我的职业是什么吗?”他淡淡的问,接着自己回答,“我是一个警察。”
                  她怀疑的看着他,仍然设有开口说一句话。
                  “看来不拿出证据,你是不会相信。”说着他松开她的手,从口袋里拿出警徽与证件亮给她看。“如果你还是不相信的话,我可以直接带你去警察局‘聊天’。”
                  她终于露出害怕的表情,不断的摇头。
                  “告诉我,你是谁?”他收起证件,再一次开口问。
                  “我没有名字。”她迟疑了一会儿,终于回答。
                  “没有名字?”言笔轻挑了下眉头,“只要是人就有名字。”
                  “所以,我不是人。”她脸上突然多了一抹轻愁,“我只是一个没有身体的灵魂而已。”
                  他瞪着她,半晌之后才皱眉问:“你的身体呢?”
                  “死了。”
                  言笔蹙起眉,没再说话。他果然是见鬼了!
                  “你不害怕吗?我是一个死灵。”她看着他问,但他并没有回答她。
                  “你害过人吗?”
                  她用力的摇头。
                  “你怎么死的?”他深吸一口气又问。“自杀,还是被人害死的?你有冤情要申诉吗?”她会出现总有理由吧?
                  她摇头。“我一生下来就死了,所以我才会没有名字。”停了一下。她终于解开谜底的说:“其实我是沁欢的姐妹,我们俩本是一对双胞胎,只不过比她晚出生的我因为缺氧的关系,一出世就没了呼吸。”
                  言笔愕然的看着她,完全没想到事实竟是这样。双胞眙?谁想得到?
                  突然之间,他为之一震的瞠大双眼,然后目不转睛的瞪着她。
                  “告诉我,上个星期五晚上,你是不是曾经到过桃园复兴山上的一间民宅?”他激动的抓住她的手。
                  她怔愣的看着他,有些无法适应他改变话题的速度。
                  “就是一间很多警察包围的房子,在半山腰的道路边,那里枪声不断。”
                  听到言笔最后一句形容词,她慢慢地瞠大双眼,用力点头。
                  她记起来了,那沁欢到朋友的别墅玩,她一时无聊就跑到附近去晃晃,没想到会看见一大群警察包围着一间房子,她好奇跑进去看,后来却被一颗突然朝她射来的子弹吓得以最快的速度离开那里。
                  “我终于找到我要的答案了。”言笔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难过,喃喃自语的说。双胞胎?真没想到。
                  “你说什么?”她一头雾水。
                  言笔摇了摇头。
                  “你说你一生下来就死了,那么这二十年来,你就这样一直跟在雍沁欢身边?”他重新发动车子上路,同时好奇的问。
                  “嗯。”她点头。
                  “一般死去的人都能像你这样,一直跟在亲人身边?”那么那些投胎、转世,上天堂、下地狱的事,不全都是骗人的?
                  “妈妈在过世没多久就离开我们了。”她摇头,语带哽咽的说。
                  “她离开去了哪里?”任谁对人死后的世界都有兴趣,言笔忍不住的问道。
                  她再度摇头。“我不知道。”
                  看来她是个例外。
                  “你说你没有名字,我替你取一个好不好?”不想让悲伤的气氛继续,他突拨奇想的开口。
                  “真的吗?你要帮我取名字?”她难以置信,兴奋的紧盯着他。
                  “你有没有自己喜欢的名字?”
                  她摇头,根本就不曾奢望过自己会有名字。毕竟她是一个已死之人,而且连一天都没在这世界上存活过,有名字等于没有,又没有人会叫她,也没有人会念她,可是现在
                  “你说你是妹妹是不是?那么叫你小欢好不好?”
                  “小欢?小欢……”她喃喃地念着这个名字。
                  “喜欢吗?如果不喜欢的话。可以换一个……”
                  “不,我喜欢这个名字。”她倏然摇头,感觉鼻头酸酸的,接着眼泪便不由自主的掉落下来。
                  “怎么了?”看见她的泪水,言笔有些不知所措。
                  “我好高兴。”她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说:“我终于有自己的名字了,我好高兴,真的好高兴。”
                  “高兴就应该笑,不是哭。”
                  “谢谢你,真的谢谢你。”
                  “真要谢我就不要哭了,我喜欢带着笑容的你。”
                  话才说出口,言笔整个人便呆住了。
                  老天,他刚刚在说什么呀?喜欢?它所代表的意思不可能是——
                  突然间,他像雷劈到了一样动弹不得。
                  只见雍小欢在听见他说了那句“喜欢带着笑容的你”之后,立刻以双手用力的抹干眼眶和脸颊上的泪水,对他露齿一笑。那美丽且夹带着真挚、纯洁与无瑕的笑容,就这么狠狠地撞进言笔的眼中、心里,然后——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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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大,你干么这样盯着我?突然发现你爱上我了吗?”
                  许久不见的幽默再度出现在言墨的言词中,只不过相对于他所说的话,他脸上的表情太过于沉重与严肃。
                  自从几年前那几场车祸之后。爱笑的言墨便变得波澜不兴,除了对工作狂热之外,其他人事物一概以平淡的态度处之,变化之大,让所有认识他的人都忍不住要怀疑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但是除了言笔,没有人真正知道他改变的原因。
                  言笔这辈子永远记得那不平静的一年。那一年,先是陈婧屏,也就是现在老王的未婚妻出了车祸,演出一场令人难以置信的灵魂换置的演码,接着老四莫名其妙的离家出走,然后老二又开始接二连三的发生车祸。
                  那一年不知道是不是他们言家犯了太岁,除了他以外没有一个是平安顺遂的。其实如果严格一点的话。那一年对他来讲也不是那么的顺遂,只为老二在车祸住院时所说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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