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短篇集暮-第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抬起眼来,怔住了,她眼睛有点茫然的神色,她当然忘记在什么地方见过我了,谁会记得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我不怪她。

  她的脸色有点不大好,心不在焉,微微蹙着眉尖。

  我说:“我是第一个叫你玫瑰阿姨的人。”

  她想起来了,嘴角的笑意缓缓的漾开,溅到眼睛里去,不是十分开朗的笑,到底也是难得的。

  “家明长大了很多。”妈妈在旁边补充。

  她上上下下的打量我,忽然叹一口气,“孩子长大得真快。”她说。

  我在她身边坐下。

  她瘦了,瘦了很多,六年前那种小女孩式的夸张动作已经消失了。她默默的捧着一杯咖啡喝,手指是纤长的,指甲很长,没有指甲油,一种透明的红粉。放下杯子,她取起了烟,手有点微微一抖,她神经有点紧张──为什么?

  兰姨与母亲絮絮的数看家常。

  我逗玫瑰说话。

  她喝完了咖啡,叫了威士忌加冰,下午的咖啡座最热闹的,人来人往,烟雾迷漫,音乐混着人声,但是我心中眼中只有一个她。

  她问我,“你几岁了?”还是平常的问题,心不在焉的。

  “廿岁。”我说:“中学毕业了。”

  “有什么计划?”她淡淡的问。

  “我在考大学,最理想是到剑桥去。”我说。

  “是的,”她点点头,“剑桥很美,尤其是那条河,蒲公英种子夹在柳树中飞扬,到处是青苔,阳光根本没有气力透过那么深的绿,很美。”她像自言自语,但是又笑了。

  她吸着烟,她的打火机换了,是一只金边镶紫红漆面的都彭。她用打火机很考究,她没有一处不精致,但是随身却又散着一种不羁。

  我问:“你去过剑桥?”

  “很多次。”她声音是低的。

  “你会再去?”我问她。

  “我不知道。”她答。

  我们说话的声音很小,但是我听得见她,她听得见我。

  我说:“你记得吗?那一天,你游泳回来,头发还是湿的,坐在我家客厅,那是我第一次见你。”

  “是吗?”她尽量在想:“多少年了?我很久没有游泳了。”

  “六年。”

  “你还是一个孩子呢!”她惊奇的说:“记性太好了。”

  我笑着点点头。

  她说:“我那个时候大概很胖,光吃不动脑筋。”她解嘲地笑笑,“连我都不记得最什么样子了。”

  她唱了一杯威士忌又一杯。

  兰姨阻止了她,她耸耸肩。她有心事,她不开心。她人在这里,心根本不在这里。

  妈妈没一会就说要走了。我没有法子,只好站起来。

  我对玫瑰说:“下次见我,你会认得我?”

  她注视了我一会儿,点点头。

  我很高兴,我相信她。

  我开车与妈妈回家。

  我问:“妈妈,我们下次请兰姨与玫瑰吃饭。”

  妈妈看我一眼,“玫瑰阿姨明天就动身了。”

  我一怔,“走?去哪里?”

  “去巴黎。”妈妈答。

  “去学画?”我记得她是画画的。

  “你记性倒是很好。不,不是去学画,她与开头的那个男朋友,那个姓庄的,分开了,兰姨让她到外边去散散心,不过是三两个月要回来的。”

  “怎么分开的?”我问。

  “我们怎么方便问呢?”妈妈笑着说。

  “她难过吗?”

  “没有很难过,只是有点心不在焉,大概是不开心。这年头,也无所谓,”妈妈感喟地,“男女关系越来越平常了。”

  我不出声。玫瑰很难过,我看得出来,她有种沉着的哀伤,不过套母亲的语气:这年头,总是哭哭啼啼的女人比较得人同情。在别人眼里,玫瑰是不在乎的。

  我当下说:“等她回来,我们请她吃饭。”

  “好。我倒是喜欢她的,她长得好看,做人也大方,很有派头。连兰姨也请了来,大家聚聚。”

  听见妈妈称赞她,我很高兴。

  找问:“刚才是怎么碰见昀?”

  “完全无意。她与兰姨自航空公司出来,路上碰见的,兰姨便跟我说了说她的事。女孩子长得出众,未必是好事,总带点怪脾气,如果玫瑰笨一点,也就安份守己的做人太太了。”

  但天下也得有玫瑰这样的女孩子才好。否则都嫁了成了人的太太,我们还看什么风景?况且不见得玫瑰就不是好妻子!如果玫瑰与我一样年纪,我就一定去追求她。

  她走了。

  没有回来。

  她在巴黎仿佛住定了。

  搬了几次家,连兰娘也没有她的确实地址。

  然后我考到了剑桥的达尔文学院,九月就乘飞机到伦敦。

  我总想有机会见她的。

  第一个假期是圣诞节,我千方百计的向妈妈打听到玫瑰巴黎的地址,过了海峡到法国,叫计程车直接驶到她家去,只在车子窗口远远的看到那座出名的铁塔。

  天气很冷,但阳光很好,我花了很贵的车费,找到她的门牌。她住的房子不算讲究,只是一幢公寓,门口有十几个门铃,可见住客很杂,不过巴黎总是巴黎,房租恐怕已经非常不便宜。

  我按铃。心跳得厉害。

  房东是一个老太太,她来开门,知道我的来意后说:“玫瑰小姐到马赛去了。”

  我站在她门口,泄了气,动弹不得。过了半晌才留下了字条、地址。很抱怨自己冲动,没与她联络就摸了来,原想给她一个惊喜,谁知世界上的事不巧得很。

  我没精打采的参加了一个旅行团,胡乱走了一趟就回剑桥。巴黎给我的印象很坏。

  她没有回信给我。

  是的,王家明。两百多个中国男孩子都叫家明,看样子她又忘了我了。我唉声叹气,精神不振,没有恋爱就生有一种失恋的感觉。为什么她要比我大八年?

  后来我认识了很多女孩子,但是我始终在寻找着另一个玫瑰,她那天下午那种茫然与失意,比多年前的神采飞扬更为吸引。

  第一年我没回家。

  第二年爸爸妈妈打电报来叫我回去。

  到了家,我才发觉我真长大了。我很独立,也很冷静,反而照顾起爸妈,他们很快乐,暑假过后,我还是要走的,到底见过父母了。

  妈妈不担心我的头发长短问题。

  她很小心的问我有没有女朋友。

  她的意思是不喜欢外国人。

  我笑说:“放心好了,带洋味的中国女孩子我都不要。”

  我心里只有玫瑰。

  在家那么久,我只穿一件旧蓝布外套,上面钉满了英国各郡的徽章,都是我到过的地方,妈妈不喜欢这件破衣裳,很有意见。我一笑置之。

  妈妈喜欢给我介绍各式各样的女孩子,我也一笑置之。我抽屉里仍然故着那只打火机。

  我看见了玫瑰。第三次看见她了。

  这一次运气特别好,只隔了两年。

  我从外边回来,兰姨在与妈妈诉苦,我一见兰姨,马上想到玫瑰,马上想到思念之苦,马上想在兰姨身上寻蛛丝马迹,我不肯放过这机会,上去缠住了她。

  兰姨先是惊奇,“呀,你长得这么高了,”她说:“回来度假?你妈妈福气真好。唉,我还是老样子……玫瑰?啊,她回来了,在郊区租了间房子,专心画画,说专心,还不是那样子,在法国耽了半年,再下去不得了,我把她拉回来的,叫她去散心,她大解放了,做她这个监护人,真不容易,快三十岁了,她还像孩子一样……你想见她?我正去找她呢,你跟我一道来吧。”

  我乐不可支,开车把兰姨送到玫瑰的家去。

  那一天很热,她住的屋子门口有一株两人合抱、火艳艳的影树。唉,英国风景再美丽,就是没有这种逼人而来火辣的感觉。

  门没有锁,兰姨推门而人,一面皱着眉头。

  玫瑰的家不像一个家。

  柚木地板很亮,铺着一张极大极美的天津地毯,蓝杏两色,地毯一头放着青瓷中国大花瓶,里面插着大篷大篷的干花,褐色的、米色的。屋顶上吊下来无数的玻璃珠玻璃球,又堆着画、画架子、颜料、画布、笔,屋子里空宽得很。

  但没有开冷气,热浪是惊人的,透过露台上的竹帘,阳光一丝一丝投在墙壁上,墙上挂着一幅字,写得龙飞凤舞:“记得那年花下深夜初识谢娘时水堂西面画廉垂携手暗相期惆怅

  晓莺残月相别从此隔音尘如今但是异乡人相见更无因”

  我怔住了半晌。

  全间客厅可以坐的地方只有一只大樟木箱与一张摇椅。

  兰姨当然讨厌这里,她叫着:“玫瑰,玫瑰!”

  一阵风来,露台上的铜风铃、贝壳风铃一起响了起来。

  玫瑰出来了。

  她胖了很多,但看得出是那种结实的胖,赤脚,一条破得深深浅浅打补钉的牛仔裤,一件芝土布的衬衫,没有内衣,她丰满的体型包在这种原始的衣服下,像重诺亚笔下的女人,脸颊是红的,皮肤崩紧着,闪着光,浓眉下的眼睛充满了笑,她向我们走来。

  她厚厚的黑发束在顶上,盘成一个髻状,插看一枝玉簪。这样不中不西的打扮,就在她身上,才显得奇异的美。她比两年前反而年轻了,添着一种难以形容的野气。

  我难以自制的趋上去。

  她看着我,她问:“家明?你是家明吧?”

  我点点头。

  她坐下来。

  我点点头,目不转睛的看着她。

  她从茶几上拿起了一只盒子,打开了,里面有烟丝,她拿纸张卷好了一枝烟,用卡地埃打火机点者了,把烟以食指与拇指轻轻拿着,一口口的吸。

  我狂喜,我终于找到她了。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从房间里走出来一个外国男孩子,金色的卷发垂在肩膀上,眼睛翡翠似的绿,一件汗衫,一条长裤,手里拿青一杯饮料,杯子里的冰块与玻璃撞得叮叮发响,混着风铃的声音。阳光使我目眩,我知道我又来错时候了。玫瑰自他手里接过饮料喝了一口,他自玫瑰手里拿了烟过去吸。

  我来得不是时候。

  兰姨交待了几句话,就走了,我也走了。我来得不是时候。

  缘份就是时间,这是对的。

  这一次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

  暑假过后,我回去读书,一直读到毕业。父亲最大的愿望是要一个博士儿子,我就让他达到愿望望,我没有让任何人失望。我回家找了一份工作。

  我认识了更多的女孩子,但是没有一个真正合我的心意。

  有时候我与她们出去一次,两次,但从来没动过要结婚的念头。我觉得她们的不足,做女朋友就可以,妻子?妻子到底是一辈子的事。

  对我有兴趣的女孩子很多,我一点也没有大言不惭,我尊重她们,但也避着她们。

  我廿八岁了。

  妈妈开始焦急,她要我结婚。

  我常常用微笑推搪她。

  我的老板不多久就知道厂里这个人,他很赏识我,要请我吃饭。夜饭设在他家里。我必需去,于是我一个人去了,他很惊异,他问:“没有女伴吗?家明?”我摇摇头。他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了,但老得很风趣,不讨厌。

  他招呼我到他的书房里去坐,他是个风雅的有钱人,家里布置得豪华,不过相当含蓄,我拣适当的话说,他很喜欢我。“我们需要你这种青年。”他由衷的称赞我。

  我有点不好意思。

  然后他抬起头来说:“啊,家明,来见见我太太。”

  我转身,我看见了玫块,我完全呆住了。

  玫瑰春到了我,也怔了一怔。她放肆的着着我。我侧面的着着她。第一次,第一次,她开始真正的看我了,我知道,那是因为我现在是男人了。

  她嫁了人,这个人是我老板。

  嫁了多久了?怎么认识这有钱老头子的?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会放她走了。

  她没有提出以前见过我,我们三个人坐在一桌吃饭。我暗暗留心着她,她嘴角凝笑,晓得我在留心她。这就够了。我不觉得卑鄙,我早十五年就认得她,那时候我的老板不晓得跟谁在”起呢。

  她穿了一件旗袍,宽身的绣花旗袍,头发梳在脑后。并没有多老,但是皮肤变了一种颜色,在柔和的灯光下,看上去像一座瓷像似的。她一本正经的捧着饭碗,拿着一副银筷子吃饭,这么文静,这么贤淑,我莞尔了。她的丈夫知道她的真面目冯?

  这顿饭吃得不寂寞。

  玫瑰手上戴着一只灿烂的大钻戒,她的手指甲修得很好。她不画画了?她真的修心养性了?

  不,不,她是不会老的,像她这样的人,是不会老的。

  饭后我们闲聊,她丈夫去听一个长途电话,留下我与他在书房里喝茶。

  我试探的说:“很久没有见面了。”

  她一愕,很柔和的问:“我们见过面吗?”好像真的一样。

  我笑,她忘了?但不要紧,至少我现在吸引她,这就够了,但我得提醒她,我早在十多年前,就把她放在我心里,直至现在。

  我低声叫她:“玫瑰阿姨?”

  她眼睛里闪过复杂的神情,她想起来了,一幕一幕,完全想起来了。

  她微笑,浓眉如昔,眼神如昔,“呀,你是小家明。”她停了一停,再说:“我老了。”但是口气一点也不遗憾。

  我摇摇头,“你没有老。”我说。

  “刚才一见,我只道在哪里碰着过,只是想不起来,你不怪我?”她问,问得那么缓柔的、腻性的。

  “我永远不会怪你。”我说。

  我拿起我的拔兰地杯子,走到她身边去,站在她面前,她仰起头,带点迷惑的看着我。我几乎可以嗅到她的发香,我整个人有种溶化了的感觉,溶在她皮肤的磁白里。

  我等了这么久。

  她终于说:“你长得很漂亮,家明,有时候孩子大得真快。”她嘴角闪看无法泯灭的野气。她丈夫没有办法制服她,我很明白。

  我探下身子,吻了她的脸。我不觉得我是第一次吻她,我好像已经在印象里物过她无数次了。

  这一次我不会让她走。

  我在她身畔轻轻的再说一次──

  “玫瑰阿姨。”

  这是我第四次见她,但是我得到了她。我知道我终于得到了她。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暮》

  自强一回来就说:“快,丹朱,把那间书房收拾出来,明天晚上弄一桌好菜,我有个朋友从美国回来,我要留他在这里好好的享受一个星期!”说完之后,他笑了。

  我默默看他一眼,“为什么到现在才告诉我?”

  他笑,“早说了,你不会答应。”

  “你倒是很晓得我的脾气,”我笑,“怎么见得现在我就会答应了呢?去年一年内,你已经来过三个美国同学了,而且的确好好的享受了才回去。”

  “丹朱,你这次会答应的,是不是?”他问我。

  “当然答应。”我凝视着他:“我嫁了给你,生为你家人,死为你家鬼。”

  自强很高兴,他总是有法子高兴起来的,他没有注意到我的语气上的不悦,他倒了一杯小小的拔兰地,一直握在手心中晃呀晃的。

  他说:“我这个朋友不同。”

  “怎么不同?”我淡然问。

  “他廿四岁,是原子物理学家,年纪轻轻就做了助教,嘿!在什么学校?在MIT!CIT一直要抢他过去,但是他喜欢马里兰,就是不肯去加州,很为中国人争面子吧?”自强神气得有点幼稚,好像他是那个同学似的,很光荣的样子。我笑了。

  “他就快升正式教授了。”

  “那倒是很伟大的成就。”我加上一句。

  “说不定学校会给他一个DSC,他有几篇论文,写得真无懈可击!你说!你说!这样的朋友,怎么可以被他住到酉店去?”

  “是的,当然不可以,说不定他身上落下金元宝来,便宜了酒店侍役,岂非可惜?当然要把他留在我们家。”

  自强再笨也听出来了,他的脸一沉:“丹朱,你常常这样,动不动就扫我的兴。”

  “对不起。”我微笑,“不过我会把房间收拾号,你几时把他带来?”

  “明天下班,我去机场接他回来。”自强又笑了。

  他是一个没有机心的人,有时候就是这一点可爱。

  我说:“一顿好好的饭菜,一间收拾好的客房,是不是?”

  “是!”自强过来,亲了我一下。

  第二天早上,他上班去了。

  我特别早起。坐在床上想了很久。

  然后我去买了菜,洗了菜,切好了,安排妥了,放在冰箱里。这花了我足足一个上午。然后我打电话到士多店去叫了汽水、苹果酒、香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3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