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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命契神 作者:苏怡哀(起点2013-08-19完结)-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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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于大脑停滞状态的不仅仅是他们,也不仅仅是他们的猎物,就连身为全场焦点的洛缇斯,同样没能从自己的铤而走险中回过神。
    是的,当疾风佣兵团的佣兵们还在为自己的进在千钧一发的时刻正正兜住了洛斯塔荒原的王者而庆幸之时,感官比谁都敏锐的洛缇斯却早早地发现了危机——另外一匹荒原狼顺着同伴撕开的裂口,迅速地窜出了已然失效的包围圈。
    同伴受伤的怒吼更是大大地刺激了它的神经,只一瞬间,这头荒原狼便将奔跑的速度提高到了前者的两倍。然而此时,大家却被王者的吼声所震慑,几乎完全没有察觉到危险的临近。
    提醒已经来不及了,那么单单凭借自己一个人,能不能阻挡死神的脚步?
  第六十五章 死神的镰刀
    
洛缇斯的大脑高速运转着,她几乎第一时间想起了一年以前的自己,。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那时候,她虽然有着远远优于正常人的身体,但却仍然没能躲过小偷尼可的冲撞。
    一年过去了,面对着令人胆颤心惊的荒原王者,自己究竟能不能发挥出这具身体应有的力量,能不能赶在对方进攻之前先发制人?
    对此,她无法确定,但也并不恐惧。毕竟,荒原狼再恐怖,也不过是一头野兽。而自己从这具身体接管而来的敌人,其危险程度却远在这之上。
    她日以继夜地磨炼了整整一年,并不是为了在一头野兽面前怯懦地看着身边的人死去,却什么都不做!
    是的,她不知道自己第一次上战场能不能旗开得胜,但阵前认输却绝不是她洛缇斯的风格。所以,她一跃而起,将自己化作死神的镰刀,抢在死神降临之前,反戈一击。
    再然后,她胜了!
    居然毫发无损地胜了?幸运女神果然开始怜悯自己了么?
    直到落地,直到那滚烫的鲜血浇了自己一头一脸一身,少女在跃起之时已然暂停的思维这才缓慢地开始了新一轮的活动。
    也正是到了这个时候,她才发觉,自己下意识抽出来的武器居然不是亚修为自己量身打造的长剑,而是那把不起眼的匕首。
    虽然洛缇斯更偏好匕首,但是此前的一年里,她在学习剑艺上所花费的时间远远超过了对匕首的揣摩。因此单从习惯来说,她掏出来的也应该是剑,而非匕首。
    况且,荒原狼的身体表面总是会覆盖着一层浓郁的能量,这层能量足以抵御绝大多数武器所造成的物理伤害。
    在洛斯塔,这种能量便是“死灵之气”。而在奥德兰森林里,死灵之气固然无处可寻,但身为荒原上最为强大的变异物种,它们最大的优势便是能够吸取各种质的能量,从而将其转化为自己所需要的属。与锋利的爪牙,风一般的奔跑速度,以及强悍的自我修复能力相比,这种转化的能力才是它们成为王者最为重要的原因。
    这意味着它们能够适应任何地方的环境,即便是充满了神力的奥德兰森林也不例外。因而,来到此地的冒险者从未想过会碰见荒原狼——它们是唯一不必与荒原种群一起蜗居在森林外围的外来者。
    而迁徙之时,也很少有人胆敢去围猎落单的荒原狼,因为即便它们在族群中间再孱弱,但面对人类之时,仍旧游刃有余。
    可洛缇斯居然能够轻易地划开那层几乎称得上是牢不可破的能量,从而直接伤害到巨狼的身体,这是所有了解荒原狼的佣兵们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要知道,普通的兵器几乎无法对那层浓郁的能量造成什么破坏,否则,以方才那样密集的进攻,那头巨狼早该化作血沫肉泥了,怎么可能还有力气去震慑旁人?
    这些扯,洛缇斯在与佣兵们的相处中,多少也有所耳闻,为此,她也很纳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是那把奇怪的匕首发挥了意想不到的作用么?
    话说,少女完全想不起来自己当时为什么要以匕首为武器,但即便如此,她的心中却仍然残留着一丝印象,仿佛在那一瞬间,身体已完全不受自己的支配。它自顾自地拔出匕首,自顾自地飞身而上,至于接下来的一切,那就更像是一场梦了——这一连串高速连贯的动作干净利落,漂亮得简直不像是一个初上战场的人能够做出来的。
    当然,这套动作,如果没有了洛缇斯那非同常人的身体素质与反应速度,就算是身经百战、技艺高超如渐之流,恐怕也无法拥有这么举重若轻的潇洒姿态。更不用说,在整个过程中,少女根本没有给予强悍的荒原狼一丝一毫的反应时间,就以压倒的优势重创那荒原上的王者。
    哪怕自己的身体构造再完美,也仍然没有超出人类的极限。所以,洛缇斯一开始根本不认为如今的胜利是自己将这身体中所蕴含的能量发挥到极致的结果。如果不是因为瑟希斯早已不知所踪,小姑娘恐怕会第一时间断定是那个号称天上地下无所不能的仆人擅自操控了自己的身体。
    少女思前想后,最终认定是自己在反复练习如何使用匕首的那段时间里,身体已经自发自动地形成了本能——在瑟希斯那庞杂的记忆片段中,这种对付荒原狼的手段,洛缇斯并不陌生。因为双眼是这荒原王者全身上下唯一没有被能量覆盖的地方。
    这套动作对于如今的人类来说,固然称得上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在神魔时代,却只是雕虫小技罢了。当然,与强大的神魔相比,那个时候的荒原狼也不过是最最普通的野兽,作为猎物,它们完全没有任何捕杀的难度。
    至于为什么能够割开那号称无坚不摧的能量层,恐怕就真的是因为自己手中这把古怪的匕首了,莫非它竟是神魔大战之时遗留在洛斯塔荒原上的利器?
    事实上,不仅仅是使用匕首的场景,就连娇战斗的画面,咱们的女主角在过去的这一年间也几乎将它们全部揣摩了个遍。
    看来,通过反复地冥想与模仿,那些曾经让她几乎崩溃的可怖记忆最终以另外一种方式成为了她身体的一部分。以至于,初次与危险搏杀的她,不但没有出现过普通人会有的紧张和恐惧,甚至恰恰相反,她的心中竟然充满了跃跃欲试的冲动,以及对于胜利那超乎寻常的渴望。
    得到答案之后,洛缇斯终于放下了心,如果说,自己的推断不出错的话,那么方才那看似轻易的取胜,就应当与侥幸无关。而这同样意味着,自己不但拥有了超越在场绝大多数佣兵的战斗能力,便是对战经验,也并不像大家所想象的那样匮乏。
    很好,时至今日,她终于能够验证自己这一年间的努力所带来的成果了。而对于这成果,她非常满意!
  第六十六章 王者的暴走
吾命契神…第六十六章王者的暴走
    只可惜,不但瑟希斯不在,就是自家师父和师兄,甚至是费迪亚与亚修,都无缘见证这历史性的一刻。
    不过,在遗憾之前,她还有一件事情要做,那就是确认。
    少女的脸上绽放出无比灿然的笑容,而有若实质的目光则锁定了自己的下一只猎物——被佣兵击伤的那头巨狼已经被同伴痛楚难耐的哀嚎刺激得狂性大发。它不顾自己的伤口,发足狂奔,如一阵疾风般掠过众人的面前,顷刻间便赶到同伴的身旁。
    它伸出厚厚的舌头,轻轻地舔舐着同伴身上的那条几乎贯穿了整个腹部的狰狞伤口,与此同时,喉咙里则发出“呜呜”的叫声,仿佛是在不断地安慰着对方。
    洛缇斯凝望着眼前的场景,不知怎么,竟觉得两头巨狼之间的眼神交流弥漫着温柔且缠绵的气息。以至于她凝望着凝望着,忽然间冒出一个念头:莫非这两只狼之间有奸情?
    咳咳,不对,更正一下:莫非这俩是一对?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么自己刺伤了人家的爱侣,再把它也捅趴下,好像有点不厚道啊!
    唔,自己到底是动手呢?还是不动手呢?
    洛缇斯还在犹豫当中,情况却陡然间急转直下,让她完全失去了悠哉思考的余地。原来那头巨狼在不经意地一瞥中看见她之后,温柔的眼神顿时变得凶狠起来,口中也发出低低的嘶吼。
    危险的气息扑面而来。这与之前不同,被洛缇斯重创的那头狼此前并没有将注意力放在特定的人身上。因此在少女先发制人之后,它非常地被动,甚至没有余力做出任何反击,最终,被匕首割开的伤口失去了自我修复能力,而自己也被对方的气势所震慑,丧失了斗志。
    但眼前的这头狼却不同,它虽然被佣兵们的合力一击所伤,但那些交错的伤口并不很深,也没有贯穿身体。当然,最最重要的是,佣兵们的武器显然都很普通,完全无法阻止对方自我修复。因此,只这短短的一小会儿,那些伤口已经止血,收缩,进入了结痂的阶段。
    而这也意味着,洛缇斯将要面临的对手,是一头几乎处于全胜状态下的洛斯塔荒原狼。非但如此,对方对她还异常愤恨,大有不死不休的架势。
    眼下,巨狼的全副心神都集中在美少年一个人的身上,这让众人又是期待又是担忧。毕竟,洛缇斯方才的表现震惊了全场。以如此潇洒的姿态便将一匹荒原狼轻易击倒,少年强悍的实力所显露出来的压倒性优势简直显而易见。
    那么,这次应该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尽管大家都抱着非常乐观的态度去面对接下来的厮杀,但不知怎么,一看见少年那瘦弱的身形,心头便情不自禁地涌起了满满的忧虑。
    “阿洛,小心!”弗雷德更是将这忧虑直接表现了出来。
    众人还待吐槽弗雷德那爱操心的性格,便见巨狼的双眼愈来愈红,最后简直像是要滴出血来。
    “不好,它要暴走了!”
    尽管洛斯特分团在荒原上的例行探险常常避免与那王者进行正面交锋,但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儿有不湿鞋?”,因此,除了新进成员兰斯之外,其他人对于这荒原王者并不陌生,对其暴走的状态更是印象深刻。
    变异物种所谓的“暴走”,其实就是将自身原本的能力发挥到极致。而这种极限状态在正常情况下是无法达到的,因为任何生命都需要留存一定的能量来维持身体本身的运转。变异物种的暴走便是将体内的所有能量全部抽出来,用以加强自己的攻击。
    但这一举动却会大大损伤它们的机体,甚至威胁到生命。因此,若非性命攸关之际,任何尚存理智的生命体都绝不会选择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式来退敌。
    而那头荒原狼居然选择了暴走,只是其中的原因究竟是被同伴的伤痛和对敌人的愤恨刺激得丧失了理智呢?还是因为洛缇斯之前的压倒性优势让它心生忌惮呢?身为人类,在场众人谁都无法下定论。甚至于,两者兼而有之也未可知。
    洛缇斯对于荒原狼的暴走也并非一无所知。除了佣兵们给她灌输的常识以外,瑟希斯留给她那庞大的记忆库中,也不乏此类场景。
    变异物种的暴走状态一般会视种类的不同,从而将它们的战斗力短时间内提升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八十不等。而荒原狼以王者之尊,无疑是最为强悍的,其增幅甚至可以达到百分之百。也就是说,它们的攻击力、攻击速度、奔跑速度、以及自我修复能力,统统会比平时增强一倍。
    当然,不要忘了,洛斯塔荒原上出生的变异物种身上全都沾染了死灵之气。尽管荒原狼身上的死灵之气远不及墨狐那般浓郁,但也绝不可小觑。因为死灵之气能够阻止伤口的愈合,其效果等同于黑魔法中的诅咒。
    否则,洛斯塔荒原又何至于被冒险者们冠以“四大险地之首”的名头——在荒原上受了伤,哪怕仅仅是个无足轻重的小口子,那也等同于和死神提前签下了契约。因为,死灵之气往往会顺着伤口侵蚀体内,最终导致伤者命丧黄泉。
    因此,在尤利尔大陆的传说中,死神的居所正是洛斯塔荒原。他们总是穿着黑色长袍,戴着黑色面具,披着黑色斗篷,手执着一柄硕大的黑色镰刀,终日在荒原上四处游荡。而死灵之气就是他们手中的小玩意儿,遇见合适的猎物,便放出一缕,缠上对方。等到对方的生命几乎被蚕食殆尽之际,他们才施施然地挽着镰刀到处收割即将离体的灵魂。
    所以在场众人对于美少年的担忧越来越盛。毕竟,眼下虽然身处奥德兰森林,四处弥漫的浓郁神力有助于抵御死灵之气的侵蚀,但若是被那爪子抓上一抓,还是很危险的。
  第六十七章 特殊的容貌
    
这不,之前几乎命丧狼爪之下的威尔已经被他的同伴抬到角落里进行紧急救治,。本书最新免费章节请访问。
    虽然因为神力的作用,死灵之气侵蚀机体的速度会变得很缓慢,但缓慢不代表停止。而威尔的伤口恰在身体的正面,既深且长,简直像是被开膛破肚了一般。因此,即便不论死灵之气,单单是大出血也已经足够让情况变得异常危急了。
    幸好随行的同伴中有精通医术的人,他赶紧掏出盛产于此地的伤药,先将血止住,然后再涂上一层能够化解伤口处死灵之气的特殊药膏。等到做完这些,才用绷带结结实实地将伤者缠好。
    当然,这种处理方式只有在奥德兰森林中才管用。倘若换成别的地方,即使当时恰好带着这价格昂贵的特殊药膏,也会因为死灵之气向体内侵袭的速度过快,从而导致这种只能外用的药膏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
    不过,令普通人惊讶的是,这种昂贵的药膏在它最为需要的洛斯特城反而毫无市场。因为在到处弥漫着那种可怖能量的洛斯塔荒原上,几乎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阻止它的侵袭。一旦出现伤口,便是空气中的死灵之气都有可能乘虚而入,附着于伤口本身的那部分就更不用提了。
    因此,洛斯特荒原上的冒险者们常吃傲地把自己比作和死神捉迷藏的人。从进入荒原的第一天起,他们就已经有了丢掉命的觉悟。在这场以生命为赌注的游戏中,他们一旦输了,绝会不怨天尤人,反而是以更加积极豁达的心态去面对余下的日子。
    这种面对死亡的勇气,也成为洛斯特城独一无二的民风,常常让初来此地的人很不适应。毕竟,对于一般人来说,千方百计薄自己的命无疑是最为重要的。因此在他们看来,这种让冒险者们赞赏的勇气倒更像是一种听天由命的消极态度,是对自己的一种放弃。
    只是,太惜命的人,想必也不会选择这一高危职业吧。所以冒险者们的心情,果然还是只有同类才能体会。
    从这个角度来说,那个名为“威尔”的男人运气真是不坏。至少在神力浓厚的奥德兰森林里,尽管他的伤势看起来异常恐怖,但并非无药可救。因此,他的同伴们看上去虽然很的,倒也不至于绝望。只除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从疾风佣兵团中脱离的那三个逃难者——那位完全能够称得上是“罪魁祸首”的贵族小姐正守在伤者的身旁哭得梨花带雨,而她的嘴里却还在忙不迭地数落着畜生的可恨与旁人的无能,仿佛眼下的一切跟自己全然无干。
    饱含指责的话语直听得周围所有人的眉头都在不住地跳动,然而他们却偏偏没有办法开口反驳。唉,谁让人家的身份摆在那儿呢!
    与这边的松懈相比,佣兵团那边的气氛就显得无比凝重。
    荒原狼暴走之后,周身便涌动着浓郁的能量,这能量随着它狂暴程度的上升也开始加速运动。磅礴的能量运动以荒原狼为中心,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漩涡,将尘土沙石,甚至是一些小型植物都吸附进去。
    一时间,狂风大作,天昏地暗,简直让众人睁不开眼睛。下盘功夫不够扎实的家伙们全都被风刮得东倒西歪,根本无法站稳脚步。
    在一片狼藉之中,距离风眼最近的美少年却一动也不动,宛如一尊雕像。只是,虽然他能够抵挡那凶狠的力度,可他身上的斗篷却不行。于是,一头长长的黑发就这样被迫暴露于公众的眼前。
    在尤利尔大陆,拥有黑色眼睛的人虽然很多,但拥有黑色头发的人却很少,而同时拥有黑发黑眼的人就更少了,只有某些传说中的种族才会拥有这般特殊的容貌。而在帕维亚,自帝国建立之后,几乎没有谁见过黑发黑眼的人。因此,黑发黑眼在帝国之中最容易引发的联想不是那些传说中的人类种族,而是魔族。
    当初,费迪亚将这绝色美少年从雪地抱回去之时,便在营地之内引发过关于他是不是魔族的争论。
    好在洛斯特城虽然偏远,但来往于此地的古怪之人却不少。加上身为城主的渐大人异常开明,指挥官大人长年受其熏陶,自己又与三教九流的人接触多了,平日里倒也颇爱向下属宣扬一些诸如“众生平等”之类的念头。因此,士兵们略略争了争,便觉得这位大概也是哪里来的怪人,并不曾真心认为是魔族降临世间。
    指挥官和少城主自打被这美少年的眼睛和笑容迷惑了之后,就决定要将这宝物好好看管,坚决不能落入他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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