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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武-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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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富丽堂皇,行人衣著鲜明,互相礼让。更有许多圣骑士不时出现,向北城中心聚集,他们看见我们的飞船也只是向我们行一个礼,接著就继续自己的行程去了。
  “我还以为圣骑士都很重视武大人呢!”彭尼对我说道:“怎么连欢迎人群也没有?”
  “重视不重视看的不是表象,而是内心。”鲍里斯说道:“就算教廷刻意抹杀武大人的功续,就算教廷可以让武在普通人中默默无闻,但在我们圣骑士心目中,武是永远的领袖,是荣耀的象徵!这一点,不需要游吟诗人歌唱,不需要历史学家写在书上。而且,等一下你就知道我们重视不重视武大人了。”
  听著鲍里斯这么肉麻的吹捧,我觉得身上起了一层又一层鸡皮疙瘩,这样的话亏他能说出口。圣骑士建立几十年,我真正当圣骑士领袖不过是囚禁沙迦那几个月,就算当上圣骑士团团长,也不过三年,而且那时候我只不过是沙迦的手下而已。正在这时候,飞船缓缓向下降落,停在一个广场上。广场上涌出一排又一排骑著马、穿著全套圣骑亡甲的圣骑士,源源不绝,一数之下,至少有两千各圣骑士聚集在这里。
  在我走出飞船的时候,圣骑士们一起向我举起军刀,大喝一声:“荷!”这是我们圣骑士的正规军礼。“沙巴克北城巡逻队第一小队队长—圣骑士卡洛琳率领巡逻队第—小队全体队员向您致敬!”第一排圣骑士中,站在最右边的一名圣骑士用非常清脆明亮的女性声音对我说道。
  “卡洛琳?”听到她的声音和名字,我个禁被吓了一跳。虽然并没有不准女性当圣骑士的规定,不过一直以来都没有女性的圣骑上,以前曾经有过几名女性的圣骑士见习,但最後都没有熬到成为真正的圣骑士。
  “她是第一位女性圣骑士。”沙迦对我说道:“这一队圣骑士全部都是新人,你应该从来都没有见过吧?”沙迦挥了挥手,那一队圣骑土脱下头盔,的确一个个都是生面孔。
  “我没见过。”我很老实地承认。
  “沙巴克西城执政教官——圣骑士拉杜洪率领执政教官向您致敬!”第二排最右边的圣骑士对我叫道。
  听到这声音我心中一喜,卡洛琳我不认识,拉杜洪可是熟人,以前一起去泡酒吧、调戏女侍应,然後一起打架,是热得不能再热的熟人。
  “龙切尔财政部检察员——圣骑士厄休拉率领财政部全体圣骑士向您致敬!”第三排最右边的圣骑士对我叫道,我一听大喜,这厄休拉更加是熟人,足一起召妓、一起贪污公款的熟人,简直就是生死之交,那时候他说回姥姥家继承遗产,一去就没了消息,没想到在这里又见到了他。
  “龙切尔……”接下来圣骑士们一排排向我致敬,有的我认识,有的我不认识。搞了好一会儿,终於把见面礼搞完了。
  “鲍里斯说得没错,你的确是圣骑士的领袖,足圣骑士荣耀的象徵。”接著沙迦指著广场中央的—面旗杆说道:“这广场,叫做胜利广场。”
  旗杆足足有三十米高,上面飘扬著一面血红色的旗帜。旗帜足一个带著燕尾的正方形,足足有四米多宽,八米多长。旗帜上面画著一个血红色的龙头,这旗帜住中央大陆没有什么名‘,在边境地区、在魔界却是令人闻风丧胆,但,这正是魔皇近卫军的军旗。
  “胜利!”圣骑士们欢呼道。
  每一个去过边境地区的人,部应该听说过魔皇近卫军的威名、魔界理论上来说是一个统一国家(尽管没有名字),所有魔界的智慧生物部是魔皇的臣民,但实际上,魔界也遇到了资讯瓶颈的问题,前几代魔皇不得不把土地分封给他的贵族以维持有效统治。和中央大陆上的千年帝国一样,这些贵族最後也变成了分裂帝国的力量,但是魔界有一点比中央帝国强:他们维持了中央的军力优势,魔皇近卫军就是魔界中央的军力优势,每当魔界诸侯的分裂倾向超过向心力时,魔皇就会找一个藉口,派魔皇近卫军出动杀掉一批叛徒,收回一部分领上和军队,这样魔界就恢复了和平与安宁。所以魔皇近卫军在魔界的地位不可谓不高,就这么一支一万多人的队伍,据说他们的军费要占魔界中央政府整个军费开支的百分之二十(而魔界中央政府军大约有一百万人)。
  在我们抓住魔皇那一场战斗之前,我们也曾经和魔皇近卫军交手不下七、八次,每次都损失惨重。九年前,有一队大约二十人的魔皇近卫军,其中一各身为传达魔皇命令的传令兵被一支有魔法师、有骑士的完整步兵团(大约四千人)包围,居然能杀死上千人後逃去,只留下了八具几乎被砍成肉酱的尸体。
  俘虏魔皇的那一次,在囚禁了沙迦之後,为了防止教宗牺牲我,也为了树立威信,我打算发动一场大战役收复刚刚失去的几百平方公里土地——当时失败是因为军粮用完了,现在军粮已经到了,所以可以做出反攻。刚好那时候魔皇率领整支魔皇近卫军来到边境地区,所以我就策划了攻击魔皇的战役。
  这个战役的名字叫做“农民”,农民想要什么?是土地,其实这场战役的主要目的是收复前一阵子失地,当时我也没想到能够把魔皇抓住——向魔皇进攻根本就是佯攻。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经过一个月的休整,魔军已经在新占领的土地上修好了十几个防御阵地,中心就是魔皇所在的熔岩城,这些防御阵地都有大型魔法阵防守,硬攻的话不知道要死多少人才能攻下来。我们的计划本来是想围点打援,把附近几支魔军调出防御阵地好消灭他们,这样附近的魔军军力不足,自然就会收缩战线,我们就能把失去的土地重新抢回来。
  当时教廷给边境战争的定义非常清楚,这是一场边境地区争夺土地的局部战争,预算有限,规模有限,主要目的是争夺边境地区的土地,停止魔界对中央大陆的蚕食,锻链部队,维持中央大陆民众的凝聚力,把教廷塑造成中央大陆守护者。但是如果把魔皇杀了,铁定会变成教廷和魔界的全面战争,魔界中央军就有上百万,加上各路诸侯,总兵力在三百万以上。这样的战争输了自下必说,就算是赢了,对教廷来说也是得下偿失。
  不过当我面对著杀死魔皇的诱惑时,我也险些把持不住。魔皇,是无数魔界居民的皇帝(他们说差不多有两亿,但我们也不能上魔界人门普查啊!)统治着—个具有数千年历史的帝国(他们自己说有一万两千年,但是没有切实的证据,不过五、六千年是肯定有的),自古以来从没有一任魔皇死在敌人的刀下。
  那一次很凑巧,熔岩城是魔族苦心经营了数十年的要塞,固若金汤,魔皇近卫军天下无敌,再加上熔岩城里还有八万支久经战阵的魔族军队,本来我们是万万摸不到魔皇的衣角的。可是那天熔岩城的火山忽然有爆发的迹象,本来火山爆发也不是什么大事,但魔皇的生命不能受到一点威胁,所以魔皇和魔皇近卫军一起撤出了熔岩城。
  他们刚刚跑出来,正混乱不堪,就碰上了我们的军队。本来碰上了一支人类骑兵也没什么,但是那支骑兵是由我率领的,中央大陆上攻击力最强的圣骑士团!那天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们一大团人长途跋涉去攻打战线的支撑阵地——最高军队指挥官的所在地,附近十几个防御阵地的魔军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既没有派兵增援,也没有包抄我们後路,甚至没有人发出警报。
  我们就这么一路冲到熔岩城之前,看著魔皇近卫军这么乱糟槽地撤出熔岩城(我们的侦查范围比魔军的要大,我们看见他们的时候,他们还看不见我们)。
  我到今天还不知道魔军那边出了什么问题,是我们突进得太快,让他们来下及反应呢?还是被几个月来的和平麻痹了呢?又或者是有人想借我们的手杀掉自己的皇帝。
  不管怎么说,那天魔皇和他的近卫军就这么赤裸裸地暴露在我们的枪口下,我想了好一会儿,才下定决心进攻。教廷的想法不一定就是至高神的想法,就算是至高神的想法也不一定就是对的。如果我杀了魔皇,魔界也许会举起大军来复仇,那教廷就需要组织大军抗敌,也许会为了争位内乱,那教廷也需要人看守边界,甚至入侵魔界。不论哪一种情况,作为教廷实战经验最丰富的将领(我杀了魔皇之後就是了)教廷非倚重我不可,而且现在是魔界入侵我中央大陆,并不是我中央大陆入侵魔界,我有非常好的杀人理由(魔皇是魔鬼,不过在权力上视为人类看待)。军人的荣耀、未来的权力、复仇的欲望,以前魔军老是跑到中央人陆杀人放火,现在就让他们的皇帝来为我中央大陆的冤魂偿命。
  我下达了攻击命令。虽然我们的计划是圆点打援,但我们业准备了强攻的方案,这就是有参谋本部的好处了,参谋本部会预备所有情况下的行动方案。这是一场我见过最厉害的战斗,我相信也是最近—百年来最厉害的兵团对战。在我的指挥下,十名最高级的圣骑士使用了“至高神之祝福”,然後圣骑士团一起冲了上去。我们使用这么人威力的神术当然破发现了,但我们的速度很快。在他们布阵之前就冲人了阵型之中,快得连魔鬼们的魔法师世来不及使用魔法。只能用血肉之躯和我们硬抗。
  魔皇近卫军在我们的突袭下只混乱了一会儿,近卫军中竖起了—支军旗,魔鬼们马上镇定下来,一些人舍命向我们冲来,另一些人在我们还没有碰到的地方结阵撤退。我们的军歌完全被掩盖,魔鬼们的吼叫充斥著整个天地,血肉纷飞,我们不停地召唤圣光,使出一个又一个法术,魔鬼们用他们的刀、枪、盾,还有牙齿,努力把我们拖下用来当马的火属性独角兽,阻止我们靠近他们的皇帝。军旗飞舞,四千名魔皇近卫军舍命狙击之後,其余六千名近卫军完成了布阵,黑骑士们在各种魔法与法术的掩护下向我们冲来。
  接下来就是正规军的战斗了,我们用一个大法术杀死了附近所有的魔法元素,然後和魔军拚法术(那边主要是战神和火神的祭司)。百分之四十的阵亡率令魔皇近卫军的战斗力大减,他们战斗意志虽然高昂,但是一下子少了四成人手,又不能用魔法,阵型、战术配合方面完全慌乱。
  我们花了一个小时,终於突破了最後的防线,只有一些皮粗肉厚的家伙还在做无谓的抵抗,而这时熔岩城的援军大队还在两小时路程之外。在我军面前的,就是一个孤零零的魔皇了。
  魔皇抓著一支长枪,长枪上面正是那一面飞舞了好几个小时的军旗。他的目光中没有丝毫惧怕,只有仇恨。
  我这么说好像这场战斗很容易似的,事实上我军的损失率也在百分之五十以上,七千多名圣骑士出发,现在只剩下三千人活著,七千多头独角兽出发,只剩下四千头多活著。
  倒下去的,都是我视为兄弟的战友。
  我认识每一个死去的人:波尼,刚刚订婚,可是没钱买订婚戒指,只能从他那独角兽的角上锯下一圈来当戒指;安德鲁,还有一个月就会退役的年老圣骑士,他女儿刚刚替他生下一个外孙:努斯,一头雄壮的独角兽,刚刚补入圣骑士团,蜜月还没过完就被徵召。
  只是一场兵团战,就已经有这么多妻子失去丈夫,父亲失去儿子,我以为自己的心肠够刚硬,但我实在没有枭雄的本事,我没有办法支撑一场全面战争。於是我下令将魔皇俘虏。
  俘虏魔皇、全歼魔皇近卫军、缴获魔族近卫军军旗,我以为我会变成不朽的传说,但是没有。在一场政治交易之後,魔皇被释放回魔界。 ?(我对这个没什么意见,一个被俘虏过的皇帝没有什么权威,魔皇近卫军又全灭了,放他回去可以让魔界内乱。)
  沙迦被释放,官复原职,也就是教廷军司令(我对这个有意见,他出来了,我还有什么好日子过?)圣骑士团解散,我被打发回家,没收所有战利品(我对这个很有意见,打发我回家也就算了,居然还把我丰辛苦苦收集了好几年的金银珠宝全部没收。)
  兄弟同志的牺牲、作战时候忍受的痛苦、绞尽脑汁做出的作战计划,一切的一切,忽然全都没有了意义。没想到,在这里又看到了这面军旗、看到了荣耀、看到了……我梦想中的威名。 
 
 
 
  
 第五十五章 报 纸
 
   
  我好久没行尝过失眠的滋味了,但今天我又失眠,这次不是因为伤心或是无聊,而是因为情绪激动。当然,这么一次阅兵其实也没什么实际意义。我还是我,沙迦还是沙迦,龙切尔还是龙切尔,沙巴克还是沙巴克,我还是一个到处乱跑的圣骑士,沙迦还是龙切尔的执政官,这里不是边境,圣骑士们都在过他们平稳幸福的和平生活,没有魔族让我们团结在一起,我面对的,还是一场刃陋的政治斗争。 ?(虽然我不知道这场斗争是在斗些什么。)我就在床上滚来滚去过了一晚,清晨二点多的时候,我刚开始有点睡意,却听见有人敲门。我的头痛得要死,眼睛发涩,但那敲门声一阵比一阵大,连绵不绝,又不能不管,只好一边骂著绕口令,一边打开了门。门外正是沙迦,只有他一个人,—个随从也没有。沙迦老了,能早睡早起,我这种年轻人可不行啊!也不知道体谅体谅我,这么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一个人来找我,难道……“今天我们开始参观沙巴克。”沙迦对我说道。
  “参观沙巴克用不著这么早吧?”我警戒地问道、听说现在流行深夜把美少年引进小巷子里—棍打昏,然後……虽然我和美少年的距离与海星和海龟的亲属关系一样那么遥远(特别是现在没化妆的时候),但说不定沙迦他有独特的爱好呢?“再迟就来不及了,我们一边走,一边说。”沙迦说著转身就走,我也只能跟上。
  “教廷联盟国和普通国家比起来,最大的优势是什么?”沙迦问我。
  “是组织的优势吧?”我想了想回答道。
  “教廷的组织能力无与伦比。另外还有信仰的优势,整个国家都有一个信仰的话,就能够掩盖自身的一些问题,加速发展,但如果没有组织能力,这种优势体现下出来,所以组织的优势应该是最大的。当然,教廷联盟国家还能够得到互相支援,这也是一个优势,不过我认为这个并不是很重要。”
  “那么组织能力中,普通国家最欠缺的是什么?”沙迦一边走,一边问道,“我以前教过你的。”
  “你是说普通国家的社会中层组织结构吧?”我问道。
  他教我?也不知道是几百年前的事了,那么久了谁还记得?在一个社会里面,最基本的单位是家庭,家庭主要由祖父祖母、父亲母亲、儿子女儿三代组成,平均来说,一个中央大陆的典型家庭中八列九个人组成,当然在城市里,家庭会小一些,在农村则会大一些。
  山家庭上去一级(一、两百人级别),在普通国家(像亚曼)就是家族、社团、公司等等,社团和公司的局限性太大,不能作为社会的基础结构,而大家族不适合现代社会……
  其实是下适合国家,因为大家族的人的忠诚向著家族下定向著国土,基本上已经被解体了,再上一个级别(一、两千人的级别),普通国家的基本单位就是农村或者小型城镇,而在大型城镇里面,依然没有这个级别的社会单位。
  而在教廷联盟国家里,大型神殿管理小型神殿,一个小型神殿管理人约— ?、两千信徒,小型神殿的低级祭司会在一个互助小组(十到十五个家庭人种—、两百人)里担任导师。
  这样,教廷联盟国家北普通国家多了两级社会单位,资讯可以顺畅地流动,上情下达或者下情上达部行完整方便的渠道,社会动员、法律发布、徵询公众意见什么的都能有效运作,下像普通国家那样上面对下面一抹黑,下面对上面也是—抹黑。“没错,中层组织结构的确是一个问题:”沙迦似于对我的回答不大满意,沉吟了几秒钟,又问道:“那么中层组织的效用是什么?”
  “创造归属感、困难互助、资讯共用、资讯传达……”我说道。
  “最重要的是什么?”沙迦问道。
  这个问题可真是难回答,虽然资讯传达很重要,但是资讯共用也很重要,创造归属感当然也很重要,还有困难互助什么的,没有一样是不重要的……
  “是资讯传达!”沙迦自己回答了。
  这时候我们已经走出了旅馆,来到胜利广场,广场上有一辆马车正等著我们。沙迦拉开门就坐了上去,等我也坐上马车,关好门,马车立即向前滑动,向南边走去。那马车虽然很好,但也非常朴实,没有一点多余的装饰。
  马车夫赶车的手法非常熟练,一看就是有十年以上赶车经验的老手,却穿著一件有点旧的布衣,拉车的马很壮实,但颜色驳杂不纯,看上去不太好看。
  沙迦果然还和以前一样是一个彻底的实用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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