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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集]是谁在天边歌唱 作者: 蓉儿-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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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在天边歌唱 作者:容儿 
是谁在天边歌唱: 臧獒的故事 
  ——长篇小说《是谁在天边歌唱》 
  贺绍俊 
  容儿像一缕风吹拂过来,风儿停驱的地方就会有一簇鲜花开放,这就是她两年内相继出版的《所谓伊人》《莫非日记》和《是谁在天边歌唱》。但我们的文坛和我们的城市都在变得越来越喧嚣、拥挤和嘈杂,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的情绪也就变得越来越躁动不安也越来越麻木不仁,因此当一缕清新的风吹拂过来时人们竟没有丝毫的感觉,在风儿催开的鲜花面前人们也只是匆匆走过,熟视无睹。我同样被城市林立的高楼逼仄得精神迟钝,也许这就是我为什么一直没有在容儿吹拂过来的风前有所反应的原因,直到编者将她的最新作品《是谁在天边歌唱》推荐给我时,我才发现,我曾经错过了一些美好的时光。 
  我想要说的意思是,容儿的写作是特别的,这是一缕特别的风,因此我们实在不应该将其错过。容儿的特别首先就在于她的自由,她像风一样自由自在地来往。谁也不知道风藏匿在哪里,谁也不知道风从什么地方吹过。而这正是我读《是谁在天边歌唱》时的感受。她的笔就像风一样自由自在地穿行在语词之间,自由自在地穿行在意象和情绪的世界里,她丝毫不遵守我们习惯了的讲故事的规则,因此我们很难以平时阅读小说的习惯来阅读容儿的这篇小说。这篇小说的主角是一只藏獒,它的名字叫扎巴,因为主人的一次醉语便改变了扎巴的一生,它离开了草原,来到了城市,它在城市几经曲折,最后终于又回到草原,回到主人身边。但是我要提醒每一位读者,你千万不要因此就把这篇小说当成动物小说来读。虽然作者非常喜爱这只沉默、忠厚、伤感的藏獒,但她并没有仿效杰克?敦伦写《荒野的呼声》那样去精心塑造一只狗的形象。杰克?伦敦在《荒野的呼声》中讲述了一只狗变成狼的故事,毫无疑问,这部作品至今为止都称得上是动物小说的经典。但在我看来,容儿没有把小说写成专门塑造藏獒扎巴的动物小说也许正是她聪明的选择。因为她若这样写的话,她眼前有杰克?伦敦的典范,还有动物小说现成的套路,在这些典范和套路的束缚下,她的一支自由自在的笔无疑会变得磕磕碰碰。容儿绕开了动物小说,她通过藏獒扎巴,使读者与先后接纳扎巴的几位主人相遇,有不露声色的田泽,有内心忧郁的淡梅,有野性十足的林岩风,有奔放纯真的吴箫箫……但是我又要提醒每一位读者,你千万不要因此就以为这篇小说是的写动物与人的关系。写动物与人的关系的小说同样有不少经典摆在我们面前,如前苏联作家特罗耶波利斯基的《白比姆黑耳朵》。容儿同样没有亦步亦趋地跟在别人后面把自己的小说写成一个中规中矩的关于动物与人的关系的小说,因此她的小说仍然保留着自由自在的天性。那么,我们权且把这只藏獒撇在一边,看看容儿是如何写这些人物的吧。这些人物既因为扎巴而连在了一起,也因为他们之间错综复杂的情感关系而改变着各自的人生命运,或者是有情人最终成不了眷属,或者是相爱的人悄然离去,或者是美满的家庭形同虚设,或者是心如枯槁而结束了年轻的生命……这多像是一部如今充斥着图书市场的言情小说、都市情爱小说呀。但是我又要提醒每一位读者,你千万不要抱着这样的期待去读容儿的这部小说。 
  我想说到一个职业写作和非职业写作的区别问题。有不少专业的作家在长年累月的训练下,已经把小说写作变成了一种职业写作。职业写作就非常讲究技术性问题,他们会像高级工匠那样,十分注意自己的手艺,他们的手艺也的确精湛,无论是遣词造句,还是谋篇布局,都能让我们感觉到良苦用心。职业写作尽管能打造出熠熠生辉的手工艺精品,但有时难避免患上职业性的毛病,这就是技术至上,恪守成规,囿于艺术规范而泯灭了创造精神。非职业写作自然是指在各个行业的作者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的写作。现在是一个非职业写作遍地开花的时代,大概这也可以作为一个佐证,以证明当代正处在经济发达、和平稳定的阶段。非职业写作较少受到艺术成规的束缚,给作者提供了更多的自由发挥的空间,但不可否认,由于缺乏训练,由于过于没有规矩的引导,大量的非职业写作留下了缺陷和遗憾。非职业写作既然不是靠技艺取胜,那么又有什么优势呢。一般而言,非职业写作的优势在于生活经验。许多非职业写作的作家凭借丰富的生活经验和生活素材,可以遮掩技艺上的不足。因此许多成功的非职业写作的作品基本上都是写实性的创作方式,他们就像一台灵敏度很高的录音机和摄像机,只要忠实地将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传奇故事回放一遍,他们的作品就基本上成功了。也许苛刻一点说,有些写实性的的作品之所以受到读者的认同,并不是作者写作的成功,而是生活本身的成功。容儿的写作大致上可以归入非职业写作一类,但是,容儿显然不是凭借生活经验的优势来进行写作的。她的优势是丰富的意象。因此可以说,容儿在非职业写作中也是属于具有自己的独特性的。从表面上看,容儿是以人物命运的发展作为小说的主线索,但她并不采用传统的讲故事的方式,她无视故事发展的时间逻辑和因果链,而任由自己的思绪沿着小说的主线索不断生发出新的意象,从而联缀起一个意象的簇群。我们是通过意象的不断变换去了解故事的进展的。正因为容儿没有职业写作者在艺术成规上的束缚,她任凭意象的自由组合,于是传达出一种奇妙的阅读效果。另外,我们也不可轻视意象所蕴含的诗意,它使这部小说变得诗意盎然。也许我在这里反而把小说的意象丛生和诗意盎然解说得索然无味,我想,还是读者自己在阅读中去体味吧。 
  最后还应该再说说那只藏獒扎巴。作者将第一人称叙述给了扎巴,可以说整部小说其实就是通过藏獒扎巴的眼睛去看人类的情感纠葛。这并不是一只普通的藏獒,它携带着某种精神的信息,因此它才会悄无声息地改变着它的主人们的命运。这种精神的信息是什么?在我看来,就是上帝赋予人类的神圣美好的爱情。神圣美好的爱情在当今这个物欲化的社会已经变得非常稀贵,年轻人更愿意沉湎在现世的享乐和纵欲上。但是,同样年轻的容儿,却通过自己的小说呼唤着神圣美好的爱情。容儿也乐观地相信,神圣美好的爱情不会从我们的生命中消失。所以把扎巴带到了草原的吴萧萧,会在草原上与真正相爱的人站在一起。衰老的扎巴虽然将死去,但容儿告诉我们,扎巴的“骨骼将会融化到阿玛尼木占木松的骨骼里,等待长出皮肤,等待血液流淌,等待最后一线生机”。这是关于爱情的好消息。    
  我是一只流浪在尘世的狗,我的名字叫扎巴。扎巴是一个地名,在青海的某个地方。我的家乡玛多,在海拔四千三百米的青藏高原。尼玛是我的第一个主人,也是我终生不能忘怀的亲人。她把我亲手交给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叫田泽。从此,我告别了草原,开始了流离的生活。 
  有时候我不得不这么想,我的生命其实是由人组成的,这个人,那个人。这个人走了,那个人来了,这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串联起了我并不长久的生命。可是为什么是人呢?这就像是问,你为什么要生活在地球上一样。 
  就这么不由自主地走着、走着,遇见了很多的事、很多的人。这些人原本与我无关,这些事也是他们自己的,按说山行山路,水行水路,本就是两不相干的事,但事实是,就是这些人和他们的故事一而再、再而三地改变了我的命运。这就像他们说的食物链吧,谁都是在有意无意参与改变着这个世界,虽然从表象上看,个体的力量是那么的微不足道。就是这样,这个世界,每个物种、每个个体、每个分子都在参与改造别人的命运。 
  坐在吉普车杂乱拥挤晦暗的后备箱里,我悲哀地想,或许我就只能拥有这样的命运了,背井离乡,永远流浪。我想,无论自己怎样努力都无法记清这条纵横交错通往家乡的路了,它是那么复杂,又是那么漫长。漫长是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延伸下去的,越来越漫长,越来越漫长,直到草原退出视野,也退出历史,被无限延展的时间所埋葬。绝望却在无限延展的时间中迅速滋生,迅速生长,迅速铺满了地球,直至无处膨胀。痛是看不见了,被深深掩埋在绝望的藤蔓之下。就像骨折吧,开始的时候痛不欲生,而后就是麻木,你终于感觉不到痛了,即使是骨头错位。愈合的不是骨头,而是痛感神经。 
  就是这样,在我已经无所谓伤痛、无所谓绝望的时候,我来到了这里——这个叫做北京的城市。 
  这是一个光鲜到刺眼的城市,冰冷尖锐的玻璃幕墙反射着比阳光更强劲一千倍的光芒,却看不到天空,也看不见太阳。林立的高楼不留间隙地堆砌在一起,覆盖了整个天空的位置。川流不息的车辆闪烁着冷兵器才有的寒光,穿梭在大街小巷每一处有空气流动的地方。 
  惊天动地的喧嚣勾引我向外张望,只一眼,我就看见了绝望。比我更加绝望的城市奋力向上生长,阴影中的生命因为看不到天空更加绝望。惊恐于这无限生长的绝望,我闭上了双眼,却看到了那条河,那条挟带泥沙、撞击两岸、愤怒奔涌的黄色的大河,他们管她叫黄河,据说是来自阿玛尼木占木松,来自我生命的源头那些冰蓝色的湖泊。离开草原她为什么就愤怒了呢?随我行了千万里路之后,她怎么就不见了呢?连愤怒都懒得愤怒了吗?我的命运就纠结在这座城市?哎,长生天就是这么对待信仰着他的信徒的吗? 
  有一种被关进笼子的感觉。城市,一个天然的大牢笼,而且是坚不可摧的大牢笼,任你插翅也难飞。或许只有浸洇其中你才能够真正明白。 
  这一刻真的开始后悔,后悔曾经违背了宗哲。宗哲是尼玛的丈夫,也是我的男主人。如果当初按照宗哲的意愿,对着我的朋友达杰怒吼两声,哪怕只是装装样子,是不是我就不会来到这座冰冷的城市了呢?而我也不会因此失去了整个草原。 
  只有草原才是我的命运所在,我的职责所在,我真正的家啊! 
  常常是一些小事在主宰着未来,而不是那些轰轰烈烈的大事,这就是命运! 
  应该庆幸自己是在一群别墅里下的车,可以看得见天空,虽然天空是那么灰暗。在踏进这个城市的一瞬间,我就彻底遗失了身体内最原始的渴望,对生存的渴望,就像城市遗失了空旷。 
  稀稀落落几块草地坚强地从坚硬的水泥里挣扎出来,旺盛的生命力冲破了身体极限,油绿得有点虚假,就像百米冲刺后不可抑制的惯性,终点永远在百米之外。草坪上还有稀稀落落几簇色彩绚丽但毫无香氛的、肥硕的花朵,也肥硕到虚假。这样看来,倒是那一幢幢灰砖的房子更加真实了,夕阳中闪动着生命的光辉。 
  几只穿着花衣服的小狗在牵着主人散步,仪态万方,得意洋洋,高耸着尾巴,高昂着头,偶尔深情回眸,表达着对主人不离不弃的忠诚。紧随其后的主人却一脸倦怠,目光呆滞,脚步凌乱,机械地走在方砖的路面,偶尔呵斥几句擅自改变路线的小狗,语气中透着不耐烦。很明显,他们的脚只跟路走,不跟心行。 
  我的出现引起了一阵骚动,他们奇怪地看了看我,三秒钟之后就恢复了平静,各自踱着方步按原路线行进,走开了。 
  所有的景致都沐浴在冷漠的黄昏中,透露出虚假的安详。  
  一把钥匙。一扇门。一个女人。 
  一个如雾一样的女人,一袭麻白长裙。一架巨大的黑色钢琴。 
  静静的空间灌满了深沉而明亮的琴音。如残雪消融,小溪欢畅地奔腾,春光乍泄,小鸟啾鸣。如天降山洪,雷电交加,巨石翻滚,大树訇然倒塌,顺流而下,却有人在山路上不慌不忙踽踽独行。她就是那个在山路上独行的人,如黄叶飘在半空。 
  一双悲情的眼睛,目不转睛盯着白纱窗帘的夹缝,一树孤独的杨叶,一动不动铺陈在灰色的天空,有阳光掠过。 
  我是凭感觉生存的生灵。这一刻给我的感觉是如此强烈,又如此奇妙,而且这感觉并不是在旷野而是在城市里一个钢筋混凝土的小匣子里产生,很怀疑是不是这个混乱的城市混沌的天气混淆了我的视听,以至于像在梦中。 
  屋内光线晦暗,所有物什只是一个庞大的轮廓。宽大的玻璃窗就像一个幌子,半掩的窗扇支起细白纱窗帘的一角,缓缓波动如湖面粼动的水色,阳光点点滴滴,不安分地跳跃在细白纱的纹络上面。 
  在某一刻,我相信自己的灵魂已经出窍,被这流水一样的琴音蛊惑住了。如雾嶂一样的琴音笼罩四野,笼罩着我,浸入我的身体,说不清道不明的一股潜流开始在我体内迂回奔突。我不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但确实发生了。 
  我眩惑地睁大双眼,但除了一团阴影,我什么也看不见。好像一切都只是背景,巨大的钢琴、瘦小的女人、高低错落的家具、和幕布一样的窗帘,统统都是背景。只有那汇聚了世界所有力量的琴声才是这个世界真正的主宰,其余的只是陪衬,也只能是陪衬。 
  没看见那个男人是什么时候走近那个女人的,当男人厚实的手掌触碰到那个女人瘦弱的肩膀的瞬间,琴声戛然而止,余音冲出窗外,杨树的叶子痉挛了一下,随即沉入寂静。阳光的脚步凝滞在白纱窗帘的某个点。 
  她站在我面前,惨白着一张脸,惊愕中带着恐惧。屋内的光线愈加晦暗,阳光已彻底逃逸。黑暗中,只有那张惨白的脸。突然,屋顶的吊灯亮了,白炽的光影迅速在屋内流转。头顶的吸顶灯也跟着亮了,橘黄的温暖向四周蔓延。于是,我看见一张生动而俊俏的脸,白皙的皮肤,乌亮的眼睛,还有娇艳欲滴的一抹红唇。 
  最初的震撼在现实的光线中倏忽不见。 
  我被安排在宽大门厅内一块猩红色的地毯上,地毯上印染着印度蓝的图案。脖子上的赤钢项链被系在奶白漆掩饰了丑笨的锅炉钢管上。适度的舒适,适度的防备,这就是他们给予我的家。 
  在最初的惊惧之后,我的女主人开始为我准备水和食物。水装盛在一个精致的青花瓷碗里,奶油色的瓷碗圆润得就像冻结的奶浆。方块火腿被细致地切成了薄片,装盛在比瓷碗略大一些的青花瓷盆里。太精致的东西并不一定实用,尤其是瓷器。我曾经不小心打碎过尼玛的一个瓷瓶,那是尼玛最心爱的瓷瓶,所以,对瓷器我有着很自然的恐惧。闻见了食物的味道,很奇怪的味道,没有血腥,却有腐尸的腥臭。我没有吃,虽然我很饿。 
  黑夜来了,紧紧包裹住这座房子,窗外异常黑暗,室内明亮的灯光使本来就黑暗的黑夜更加黑暗,就像草原暴风雨来临前那样黑暗,无可救药的黑暗。我知道我就要得到安宁了,我看见它正从黑暗的天空徐徐下降,沉落在屋顶,沉积在我已如岩石般坚硬的心脏。泪水已疲倦,只有倒流,于是心脏在一瞬间土崩瓦解,散成沙砾。往事被掩埋。 
  我听见他在情绪激昂地讲述关于遥远的天边唱响的藏歌,我看见他神采飞扬的感叹和迷茫正穿越了层层叠叠的城市壁垒,如草原的阳光一样重重砸落在雪原上,雪原一片刺目的亮白。很想知道他是否也能看到雪原之下那些默默无闻、卑微但却倔强的草芥之命?还有他们蓄意待发的本分?但这时,他是那么执著地向往那片空旷,我们的空旷。或许,向往遥远的地平线,向往一无所有的空旷,是都市人安抚内心焦虑的一种方式吧,太持久的丰盛也会引发饥荒。幻想中的风景一步步移来,以排山倒海之势冲撞着他业已忘却其存在的心灵。但风景依然在天边,在它原本该在的地方,从未为谁移动过半步。幻想和现实总是相差很远,最真实的生活就摆在面前。激烈的冲撞过后,他就明白了这一点,先前的兴奋就像一条生命临死前的幻觉或挣扎,疲惫如水漫过头顶,一切归于死寂。 
  还未到深秋,这房子就从里到外渗着冰冷。他们相偎着上了楼。 
  第二天,阳光铺满白纱窗帘的时候,他走了。临走前心不在焉拥抱了她,虽然她的眼中充满了留恋和哀怨,他还是头也不回地走了。之后,好几天都没再出现。  
  我的城市生活就这样开始了。每天上午和下午,这个小区最寂静的时候,红色方砖路上就会有一个瘦弱的小女人和一只高大的藏獒在散步。他们通常只围绕着某一幢两层小楼来回散步,那幢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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