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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说要不要-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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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又如何?”
  “一个没结过婚,也没离过婚的女人,要在这里跟人大谈婚姻的意义,不觉得说服力有些不够吗?”夏野淡淡道。
  “夏律师的意思是,我没看过猪走路,就不能吃猪肉吗?”夏蓉伶俐地反击。“莎士比亚要杀过人,才写得出『麦克白』吗?金庸想必是个练家子喽,否则他笔下的主角怎么个个武功高强?”
  “是的,我了解夏蓉小姐一定是那种善感的人,就算本身没经验,也能运用丰富的想象力来感受一切,所以哪里有什么事能难得倒夏蓉小姐呢?你是读者们的救世主,是『恋爱教祖』,有这方面的问题来问你就对了。”
  恋爱教祖!夏蓉咬唇。她真讨厌人们这么叫她,尤其出自他口中,更加令她痛恨无比。
  “……只是我很好奇,你老是用一种高高在上的态度『指导』你的读者该怎么做,难道不会偶尔觉得心有愧疚吗?”夏野讽刺地问。
  “我不是『指导』她们,我只是和她们分享我的看法。”她怒斥。
  “也就是说,你传道,却不强迫你那些教徒奉你说的话为教条喽?”
  “我说过,那只是我个人的看法,不是教条。而且我也不认为男女关系可以用教条来定义,这不是游戏,没有规则可循。”
  “我是不是听错了?”夏野好讶异地扬眉。“你说男女关系没有规则可循?你们女人不是最讲究规则的吗?不是一切都要照规矩来玩吗?”
  “我想这完全只是夏律师单方面的看法,我们追求的并不是一条条死板板的规则,而是一种灵魂更深处的东西。”
  “是什么?千万不要告诉我是『爱』。”夏野剑眉挑得老高,弹弹手指,摆出一副避之唯恐不及的神态。
  “追求爱情有什么不对吗?”夏蓉瞪他。
  “嗤!”一声冷嗤算是夏野的回应。
  夏蓉火了。“请夏律师尽管提出高见!”
  “嘿、嘿!”一直默不作声,隔岸观火的雷枫樵见气氛有点过于火爆,颇有一触即发之势,急忙插口。“两位冷静点,我明白你们观点很歧异,不过没有什么事是无法达成共识的,只要慢慢沟通──”
  夏蓉打断他。“我并不觉得我跟夏大律师之间存在什么沟通问题。”
  “也没有达成任何共识的必要。”夏野接口。
  “他是他。”夏蓉说。
  “我是我。”夏野说。
  “我们是独立的个体!”两人异口同声。
  雷枫樵举手投降。
  这还算没默契?那怎样才算有默契?他摇摇头,炯炯眼眸在剑拔弩张的两人身上来回扫过后,决定放弃做和事佬。
  罢了罢了,就由这两人去争论吧。反正他当初想找这完全不同世界的两个人来上节目,早就预期他们一定会唇枪舌剑了,这下更好,愈吵收听率愈高,他没啥好损失的,乐得在一旁看好戏呢。
  “好吧,我了解了。两位请继续,请继续──”
  第二章
  他跟她处在不同的世界──没错,那家伙根本是外星人!一个从火星冒出来,彻头彻尾的外星人。
  聪明的地球人不该跟他浪费唇舌!
  她是疯了才会决定去上那个节目,如今证明她果然错得离谱,她跟他使用的频率差了十万八千里,完全无法沟通!
  “可恶!气死我了。”徐玉曼恨恨地摔杂志。
  从昨晚下节目后,胸口一股闷气就开始慢慢累积,经过一个晚上的酝酿,有逐渐爆发的趋势。
  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发泄一下这恼人的郁闷?她瞪大一双电眼,扫过室内一圈。这屋子前天钟点女佣才刚刚清过,窗明几净,焕然一新,教她想借着砸东西来泄愤又舍不得,怕弄乱了这井然有序的一切。
  不能摔东西,弹弹琴如何?明眸转到角落一架枫色钢琴。贝多芬的〈命运〉应该很适合她现在激动的心情。
  但是,这两天为了赶一份稿子,坐在计算机桌前拚命打字,手臂到现在还很酸呢,弹琴会不会太虐待自己?
  不不,徐玉曼摇摇头。犯不着为了那个男人跟自己的身体健康过不去。
  不能摔东西,不想弹琴,既然如此,动动脚好了,再往那家伙脸上踩两脚应该花不了什么力气。
  决定之后,她走向那本刚刚被她怒甩在地的杂志,居高临下瞪向封面上那穿着一身昂贵的亚曼尼西装、神态冷峭的男子。
  他五官端正,浓密的黑发整整齐齐地往后梳,露出宽阔饱满的前额。两片薄俊的唇微扬,似笑非笑,挺直的鼻梁上虽然挂着副银边眼镜,但森冷锐利的眼神仍是透过镜片咄咄逼人。
  多年不见,这男人变得既傲慢又冷酷,瞧他那自以为是的眼神,彷佛正挑衅着她。
  可恶啊!
  徐玉曼一咬牙,双脚几个蹬跃,朝封面上阴冷讨厌的男人踩了又踩。
  想想,还是不过瘾,索性撕下封面,贴上挂在书房墙面的飞镖靶,开始练习射飞镖。
  这飞镖靶是小夜送给她的礼物,本意是要她写作烦了累了的时候,拿来转移心情,顺道运动一下,如今她拿来泄愤正好。
  连续射了几支飞镖,将封面薄薄的纸钉得乱七八糟,徐玉曼总算觉得胸口舒坦了些。她拍拍手,满意地躺回沙发上。
  听说最近很流行钉草人,下次干脆请小夜买一个来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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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很有趣。”她喃喃自语,对自己邪恶地笑,可这灿烂的笑容只撑了几秒钟。
  没想到会再遇见他。她怅然地想。
  虽然她知道台湾很小,也早料到他们迟早有一天会在某个地方重逢,却没想到会以那种方式。
  在广播节目上针锋相对,互不相让──这真是最糟的重逢场面了。
  她叹口气,弯身拾起杂志,翻到介绍他的那一页。
  这本杂志以报导娱乐圈的八卦著名,她本来绝对没兴趣看的,只因为小夜告诉她,他们在最新的一期用夏野做封面人物,她才特别去买来瞧瞧。
  一个律师,怎会莫名其妙成了八卦杂志的封面人物?她买来看后,才知道原来是因为他去年承办了娱乐圈一件号称世纪离婚的案子,最近又接了一个商界少东的情妇带着私生子想认祖归宗的官司,由于这话题炒得沸沸扬扬、家喻户晓,他也跟着成为众所瞩目的人物。媒体记者好奇一追,才发现这律师本身也是八卦的好题材。
  首先,他长得帅,俊酷有型,光是照片一摆上来就有足够吸引力。
  其次,他本来是台湾一家知名法律事务所的律师,专门负责智慧财产权领域,却在三年前突然退出事务所,自行执业,还转任离婚律师。
  然后,他本身也离过婚。三年前,他跟前任妻子离婚,不但协议支付她每年两百万的赡养费,还外送一栋位于淡水的豪宅。
  该不会就是因为这次离婚被前妻狮子大开口,所以他一怒之下,才决定自己跳出来做离婚律师吧?
  徐玉曼快速翻阅,对杂志上捕风捉影的报导内容没多大兴趣,倒是对记者提出他的一句座右铭印象深刻。
  没有完美的结婚,只有完美的离婚。
  这算什么?她瞪着这句白纸黑字,皱眉。
  那男人什么时候堕落到要靠劝人离婚来吃饭了?在他心目中,婚姻到底算什么?只是完美离婚的前奏?
  怪不得他会这么容易放弃自己的婚姻──
  她紧紧抓住杂志,正胡思乱想间,电话铃声响起。
  她伸过手,接起茶几上的电话。
  “玉曼,是我,诗音。”耳畔传来柔柔的嗓音。
  徐玉曼听了,精神一振。“是你啊!好久不见,怎么突然打电话来?”
  沈诗音原本是她的读者,在她还是个新人作家的时候,两人便开始书信往来。因为心意相通,许多观念不谋而合,一次共进午餐后,两人从此结为朋友,三不五时总会约出来见面聊天。
  “你有空吗?”沈诗音问。“我想约你吃饭。”
  “好啊。”她一口答应。“什么时候?”
  “今天晚上可以吗?”
  “可以啊。”她顿了顿。“不过你晚上真的可以吗?”记得她们以前一起喝下午茶,时间一到诗音就赶着回家做饭。“你不是说你老公很挑,吃不惯外头的东西,一定要你亲自下厨才行?”
  “他今天出差,不在家。”
  “原来如此,怪不得你能偷得浮生半日闲了。我说呢,像你这么乖的老婆,怎么会约我晚上吃饭呢?”徐玉曼取笑好友。
  沈诗音当然听出她嘲谑的口气了,却没反驳,只是以她那一贯温柔好听的声嗓说道:“那我们晚上七点老地方见?”
  “没问题。晚上见喽。”徐玉曼笑着挂上电话。
  接到这通电话后,她感觉心情开朗不少,也许是因为沈诗音有一桩美满婚姻的关系吧?
  说起沈诗音和她的老公,可是一对难得的模范夫妻。不说别的,哪对夫妻结婚五年,丈夫还会每天早上抱着妻子出房门,顺便在她脸颊印上一记早安吻,而妻子每天晚上会乖乖等丈夫下班回家,为他煮上一顿色香味俱全的饭菜?
  徐玉曼常对朋友们开玩笑,就算全世界都嘲讽婚姻,至少她还能找到这么一对佳偶来促使自己相信爱情。
  否则,被广大的读者奉为恋爱教祖,自己却不相信爱情,岂不可笑?
  也就是说,你传道,却不强迫你那些教徒奉你说的话为教条喽?
  嘲讽的嗓音在徐玉曼脑海响起。她蓦地咬唇,忽然想起夏野曾将她的文章比喻为传道。
  “可恶!”她低咒一声,打开笔记型计算机,手指在键盘上一阵敲打。
  爱情是虚无缥缈的宗教信仰吗?
  斗大的标题在屏幕上闪烁着,她瞪着,眼底慢慢燃起火苗,炯炯发亮。
  应该有人教教那市侩的男人尊重女人,尊重爱情!
  不错,我们周遭有太多负面例子。有太多男女,只因为一言不合就分手,有人只玩一夜情,有人脚踏两条船,有人像蝴蝶,流连游戏花丛。
  有新婚夫妻,度蜜月时就闹离婚,结褵多年的夫妇,也可能一夕之间闹上法庭,为了争夺小孩监护权撕破脸。
  这世上,真的有永恒不变的爱情吗?情比金石坚,该不会是神话一句吧?
  也许吧。
  也许这世上所有携手共行的爱侣终归会步上离异之途,对彼此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也许这世上没有所谓的永恒,我们能把握的、能确信的,只有现在这一刻。
  但即使如此,我还是相信爱情,相信爱情的确存在。
  它也许不一定永远,也不一定长久,但它正在发生的时候,仍然最美最好,难以磨灭──
  “简直是笑话!”夏野冷嗤,随手一抛,一本读到一半的书惨跌在地。
  还说不是传道。这样自欺欺人的论述跟传道有什么分别?
  在他看来,相信爱情不会比相信上帝更实在。爱情与宗教,同样是这世上最虚无缥缈的东西,一种完全无法拿科学方法来验证的东西。
  所有的文学作品,包括艺术和电影都免不了要探讨爱情,读者对爱情的痴迷根本就跟信徒对上帝的痴迷没两样。
  那女人什么时候堕落到要靠欺骗读者来吃饭了?
  要他读这种莫名其妙的作品,还不如去钻研圣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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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股怒气,从昨天上广播节目后便逐渐郁积,经过一天,不但没有稍稍缓和的迹象,反倒愈来愈教人透不过气。
  像把火在闷烧。夏野懊恼地想,抓来助理整理好的档案,借着埋首工作来分散注意力。
  可是没有用,任他怎么试图专心,那女人的倩影就是那么不识相地不停在他脑子里飘过。
  这么多年不见,她好像一点也没变,除了穿着打扮比以前成熟有韵味,她的眼神还是跟当年一样。
  神采奕奕,生气勃勃,为自己坚定的信念而战。
  还是那么不可救药的浪漫主义啊!夏野叹气。说不定就连一些迷糊的小毛病也跟从前一样。
  这女人,究竟什么时候才会长大?
  他摇头,实在无法静下心,索性从办公桌前站起身,从衣架上抓下西装外套穿上。
  打开玻璃门,装潢高雅的办公室已经空无人影,助理跟秘书都下班了。
  他掏出钥匙,正想锁门时,一只臂膀横伸过来,挡去他的动作。
  他回头一瞧,看见一张熟悉的脸孔。
  “是你啊,醒亚。怎么要来也不先说一声?”
  方醒亚不答,闷葫芦似的闭紧嘴,浓眉也整个聚拢,摆明心情不好。
  夏野讶然。“怎么了?”
  “我有话跟你说。”方醒亚语气阴沈。
  “什么事?”夏野奇怪地注视他。
  他这个大学时期的死党,性格虽然和他一般高傲,也很自信霸气,可待人处事却颇温和,斯斯文文的,笑脸迎人,难得见他摆起这么一张死人脸孔。
  “我想……”方醒亚顿了顿,别过头,很难以启齿似的。“我想跟我老婆……离婚。”
  夏野听了,先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要离婚?”
  “嗯。”
  “原来如此。”惊愕过后,夏野很快恢复冷静。
  怪不得醒亚会是这副阴暗的表情呢,原来他一向美满的婚姻出现了问题。
  他不该感到意外的,再怎么和乐融融的婚姻总有一天也会触礁,他看多了,不足为奇。
  只是没想到连他的好朋友也有这么一天。
  “是第三者吗?”夏野追问:“她外遇还是你外遇?”
  “都不是。”方醒亚摇头。
  “你们常吵架?”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老婆的脾气,她怎么可能跟我吵?”方醒亚涩涩苦笑。
  这倒是,夏野承认。醒亚的老婆不但温柔漂亮,还曾被一群同学公认为最贤慧体贴的女人。
  “既然如此,你干么要离婚?你们可是我们班最被看好的模范夫妻耶。”
  “因为我……”方醒亚眸中闪过一丝痛楚。“腻了。”
  “腻了?”夏野再度挑眉。很少听见有人以这样的理由决定离婚,就算真的觉得婚姻乏味,离异双方通常也会编个诸如个性不合之类的借口。
  “我来找你,是想请你帮我拟一份离婚协议书。”方醒亚低声道。
  “身为律师,我必须事先警告你,离婚对每一个人而言都是重大的决定,你应该好好考虑。”夏野公事化地说道。
  “我已经……决定了。”
  “你真的考虑清楚了?”
  方醒亚点头。
  “那好,我一定帮你。”尽完律师义务,夏野爽快地答应好友的要求。“这样吧,我们一起吃晚饭,边吃边聊。”
  他同情地拍拍方醒亚肩膀,嘴角却衔起淡淡讥诮。
  模范夫妻又怎样?到头来还不是一场空?
  应该有人教教那爱作梦的女人认清丑陋的现实!
  主餐吃毕,服务生送上徐玉曼最爱的焦糖布丁时,她先是俯下身,细细地欣赏软软的黄色布丁上那层薄薄的、宛如金色皇冠的美丽焦糖,才拾起汤匙,舀了一小口送入嘴里,缓缓品尝。
  “啊!真棒。这才是人间美味啊!”樱花般的粉唇逸出幸福的叹息。
  这家餐厅是她和沈诗音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当初只是随便选了一家餐厅,没想到试过他们的焦糖布丁后,绝妙的滋味令两人都惊为天人,欲罢不能,从此爱上了这道甜点,也习惯了在这家餐厅约见。
  只因为一道焦糖布丁,这家餐厅成了她们口中的“老地方”。
  “听说他们前阵子换了主厨,我还紧张了一下,没想到这道甜点味道还是不变,跟以前一样好吃。”徐玉曼一面吃,一面赞叹。
  沈诗音却不说话,舀起一匙布丁,傻怔怔地看着。
  见好友又开始发呆,徐玉曼悄悄叹息,只是这一回是因为无奈。
  整个用餐期间,沈诗音一直不太对劲,比平常沉默许多,又老发愣。徐玉曼试探地问了几次,沈诗音总不回答,她也只好体贴地不再追问。
  人总有心情不好的时候,也许诗音是跟老公吵架吧?
  徐玉曼如此猜测,却一点也不担心。夫妻之间偶尔意见不合很平常,她相信以诗音的聪慧,一定能顺利解决问题。
  “诗音。”她拿汤匙轻敲玻璃水杯,试着敲回好友神智。“诗音?”
  “嗄?”沈诗音总算回过神。
  “吃吧。”她比了比沈诗音面前的点心盅。“人家说,心情不好时,吃点甜点会好过些,尤其是女人。”
  “喔。”沈诗音点头,若有所思地吃了一口布丁。
  “怎么样?味道还是很棒吧!”
  “嗯。”沈诗音同意,又舀了一匙送入嘴里,然后,愣愣地把玩金色汤匙。“你知道吗?我老公到现在还不知道我最爱吃的甜点是焦糖布丁。”
  “你没在他面前吃过吗?”
  “我曾经外带过几次回家,他好像都没什么兴趣,后来我亲自照着食谱做了一次,他也只是随便尝了几口。”
  “男人嘛,通常不爱吃甜的。”徐玉曼微笑,拿汤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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