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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史周大人,让他顺利允许了费明蕙的婚事,促成了费家与刺史家的联姻,让费家在杨州有了最大的靠山。
费明德不清楚原治之为什么肯伸手帮他,其至帮他巨细靡遗地都设想周到了,可是在与原治之的书信往来中,他明白了自己这个井底之蛙与翱翔蓝天雄鹰之间的差别。
面对同样的窘境,原治之能迅速帮他理出头绪,借力打力,反败为胜,并且轻轻巧巧,看似闲庭信步一般,让他暗自折服,忍不住心动。
此种心情,实在无法对任何入明言,费明德只能在原治之面前装疯卖傻,将自己的心情真真假假地表述一二。
他不求回报,只求这一点表述的机会而己。
日后一旦原治之真成了费明兰的夫婿,那就是自己的妹夫了,他就更要格守礼仪,相敬如宾了。
最后深深看了原治之一眼,费明德转身看向众人,清咳了一声,道:“晚辈万分感谢所有到场的各位大人和世伯世叔,先父在天之灵也能够得到安患了。”
众人点了点头。
费明德走到他的庶出三叔费忠贤身边,挽起这位清瘦中年男子的手,对众人道:“藉此机会,晚辈还有一点事情公布于众。这位是我家三叔,以前一直做父亲的副手,为了费家的生意长年奔波在外,费家能有今日,三叔也有不小的功劳,而晚辈志在求学,无心商途,所以就此打算把费家的生意转交给三叔经营了。”
此言一出,众人哗然。
原治之挑了挑眉,他也有点出乎预料,没想到费明德竟有如此决心,上千万家产的巨额生意,也能说放手就放手。
反应最大的则莫过于费忠良了。他霍然站起来,怒视着费明德,怒道:“此等大事,你竟然不与我商量就擅自做决定?”
费明德淡淡地扫了他一眼,凉凉地道:“二叔,父亲生前,咱们费氏三房就已经分家,如何处理长房的私产我可以全权作主,还用不着和你商量吧?”
费明德的财产处理方式,其实大家都明白,并非把千万家产送与三叔费忠贤,而只是把现有的商铺,以及商线、人脉等无形资产转交给费忠贤管理:费明德从此之后不再做直接的经管人,只做幕后老板,每年抽取分红而己。
当然,日后的红利是要多分给三叔一些的。
费明德这一房,因为与官家的特殊关系,所以依然占着皇商的名号,现在转而做了幕后出资大老板,费忠贤便成了出头露面的总掌柜。
当然,或许日后费忠贤也会贪婪心日盛,也会想把这些产业都收归己有,但是只要费明德日后考取了功名,依然与官家联系紧密,费忠贤要是聪明人就不会办糊涂事,不会把事情做绝。
当今世道,商人再富裕,皇族官家一句话轻易就可以将富商抄家灭族,亿万家资也瞬间毁于一旦。
费明德做的最坏打算,也不过就是从此费家生意全部脱手,日后没有红利可拿而己。他手里已经掌握住了先父留下的千万巨额家产,就是花销几辈子也是够了。
何况父亲生前就曾说过,他的三弟费忠贤有商才又有商德,乃可重用之人。他的嫡亲二弟反而心浮气躁,贪婪鄙薄,不足与之为伍。
费忠良气得脸皮紫胀,他万没想到平时闷不吭声的庶弟倒从长房占了大便宜,真是会咬人的狗不叫,最奸险狡诈的人平时看起来最忠厚!
费明德却不理他,继而朝坐在列席末端的扬州各家皇商拱拱车,道:“先父生前所揽的皇商生意颇多,但晚辈不擅此道,如今准备只留下玉石珍玩一项,其余买卖,尽皆转手给各位世伯世叔。”
众皇商讶然,面面相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天下的商人那么多,皇族就一家,皋皇更是众家商人在千万人之中拚搏厮杀出来的名额,说起来恐怕比学子科举还要艰难一些。
现在费家居然肯把手中掌握的皇商份额分出去,虽然这其中还要经过各种利益的博杀,更需要重薪获得皇家的许可,但只要有份额让出来,他们又抢先得到了先机,还是有很大的争取空间。
费家因为与太后娘家的亲密关系,所以经手的贡品种类相当多,大宗买卖里就包括了诸如布匹、茶、香料等,这都是利润可观的大生意。
原治之凝神细思,他如今倒觉得费明德这一番作为肯定是背后有人指点了,费明德在读书与揣摩人心上,还略有几分才识,但要说到处理家产,确保日后利益并能安稳度日的手段,他是肯定做不来。
那么,是那位外貌秀雅如兰,气质却凛冽如梅的女子在背后出的主意了?
她倒是很懂得“舍得”二字的精髓所在——有舍才有得。
费明德与费忠贵毕竟不同,舍去费家的经管之权,可以换来费明德的安心科举仕途。
舍去皇商生意中的几个重要份额,将众人盯在费家财产上的注意力轻巧转走,却又保留下皇商名额,维持费家地位不坠。
只做玉石珍宝这项少而精、又不会如吃穿等贡品容易惹祸的生意,省心又省力,当真是一舍而数得。
难得闺中女子也有如此高瞻远瞩的目光与俐落手段。
原治之目光幽深,心底却忍不住浮出一点愉悦笑意。
这倒有些意思了。
很有意思。
他与费明兰无意的暗中联手,倒成全了费明德。
费明德这个庶子也算福大运气大了。
费明德不明白原治之为什么会出手帮他,百恩不得其解。其实说穿了,无非也就是因为“庶子”二字。
人同此心,情同此理。
谁又知道,在外人眼中当今高高在上、最炙手可热的、除了皇家之外的第一世家望族的原府三公子,其实也不过是个“母不详”的庶出子而己。
费明兰,明兰,明兰……
原治之在心中反复念着这个美丽的名字,想着那俯如同这名字一般兰心熏质的女子,心头再次怦然而动。
他毕竟还年轻,知好色而慕少艾,第一次见面时,费明兰出色的外表就让他留下了很不错的印象。
而现在,费明兰的行事作为,更是触动了他的心,他喜欢坚强又聪慧的女子。
疾风知劲草,费明兰在父亲骤然去世之后的一连串作为,己足以证明她性格中的坚贞不屈。
他的心头滚热,有一股冲动想要去呵护疼爱那名外表如兰、性格却如梅的女子。
爱,在最初的最初,或许就是缘于这样的一点点冲动。
第4章(2)
花期短暂如美人青春。
眨眼间,春兰的花期就要过去,香味和花型都已步入暮年,费明兰准备剪花,为植株发芽贮存养分了。
立春和立夏提前一晚用烧酒浸泡了银剪,清晨起来,在下剪前,又把剪刀在明火上烧烤过,等剪刀不热了,费明兰净手后才亲自下剪。
剪下来的兰花,被丫鬟们小心收起到无味的木盒里,日后或做熏香,或做香重:或制成干花做兰花茶、兰花点心、羹汤配料,皆是美味。总之,兰花尽情缩放展尽美态之后,仍然可用、可食、可入药,好处多多。
旭日东升,站在兰花盆前的费明兰身上一袭水绿长裙,裙角绣着没有开花的兰草,乌压压的秀发束成两根长长的辫子,盘结在脑后,辫子以暗色发箍固定,斜插一支碧玉簪身、下垂蝶戏兰花翠玉珠串的步摇,清新亮丽一如那秀雅动人的极品名兰。
立春春俏声对立夏道:“大小姐真好看,比二小姐美丽多了。”
立夏小小“嗯”了一声,大小姐并不喜下人们多嘴多舌,所以她们只敢背着小姐偶尔小声议论一回。
“那些官家小姐虽然自视甚高,每次来看小姐头都抬得高高的,可她们就算用上吃奶的劲儿打扮,也没小姐动人。”
二婢并非突然产生如此感慨,而是昨日费家二小姐终于出嫁了!
在亡父百日服孝期间匆忙出嫁,并不犯忌讳。有些人家的儿女年龄大了,担心三年守孝会耽误了儿女的婚期,导致婚事生变,所以就有了百日孝期内允许紧急婚娶的特例。
同例,官员的父母逝世后,官员一般要丁忧回老家,为父母守孝足三年。可对于皇帝来说,这其实是大大浪费手下官员的时间,所以皇帝就可以“夺情”,以特例召回能臣干员,继续让他们为自己做牛做马。
人们不会指责费明蕙匆忙赶着出嫁,但让丫鬟们忿忿不平的是,明明大小姐还没有订亲,为什么二小姐就已经出嫁了?
这让她们尊贵的嫡出大小姐也太没有面子了吧?
少爷继任了家主,如今已经大权存握,名副其实,以后不知道会不会善待太太和大小姐喔?
立春和立夏这两个忠心耿耿的贴身大丫鬟,难免要为自家小姐忧心一二。大小姐今年都十六岁了,守完孝就十九岁,绝对算是大姑娘了,连婚事都没有议定,到时候可怎么办呀?
可是大小姐最近一直表现得平静无出,除了吃斋茹素,为父亲守孝之外,就是陪伴母亲,弄弄花草,好似没有任何心事一样。
正在立春和立夏随侍在费明兰身后,有点忧虑地注视羞她忙碌的背影时,小丫鬟石榴小心翼翼地提着一只鸟笼走过来,说:“启禀小姐,有位原公子给小姐送来一只鹦鹉,少爷要我拿来给小姐过目,问小姐是否收下?”
费明兰闻声转过头来,将手中的银剪交到立春手上,诧异地看着玄铁鸟笼里的鹦鹉,这只鹦鹉看起来还算幼小,鹦嘴鲜红,顶部细毛淡绿,两翼羽毛却是油亮光滑的翡翠色,极为漂亮。
石榴识趣地将笼子举高,道:“少爷说这叫丹巴鹦鹉,是从遥远的天府之国购买的珍禽,是很希罕的品种呢!”
立春、立夏也好奇地盯着看个不停,立夏问道:“人家都说『鹦鹉学舌』,这只会说话吗?”
石榴从荷包里取出几枚葵花子,放到手心里,却又不让鹦鹉吃到,诱着牠道:“馥馥?馥馥?说『姐好』”
鹦鹉馥馥高傲地在鸟笼内踱来踱去,就是不肯开口。
“牠叫馥馥?”费明兰间道。
“是呀,小姐,少爷说出自什么诗呢。”石榴苦恼地皱了皱眉,她不识字,可不懂什么诗呀歌呀的。
费明兰接过石榴手里的葵花子,打开笼子门,馥馥就主动跳到了她的手心里,她用手指轻轻抚摸馥馥的背部,馥馥低头啄食了一枚葵花子,然后在她的手心里跳了跳,甩甩头,忽然开口道:“幽兰在空谷,馥馥吐奇芳。”
费明兰又惊又笑,用手指点了点牠的小脑袋,笑道:“哎哟,你还是个小才子呢。”
馥馥满足骄傲地又跳了跳,继续学舌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于于归,宜其室家。”
费明兰这下却有点笑不出来了,她就是再笨,也听出了这鹦鹉果真是在“学舌”,学他人的口舌,做了个传声筒而己。
费明兰喜好读书,平时涉猎颇多,知道丹巴鹦鹉确实属于珍禽,这种鹦鹉音色清脆圆润,动听悦耳,而且很聪明,十只里九只能学人言,有的还能一口气诵出长达十几个字的诗歌,比如眼前的馥馥。
立春和立夏却听得大为惊叹,石榴更是目瞪口呆,她可是怎么也记不住这样的诗词呢!
馥馥居然比她还聪明,太厉害啦!
费明兰心情复杂地看着眼前漂亮可爱的馥馥,心头却浮现出青衣青年高雅端华的样子,不免有点心思浮安。
她前几天知道了原三公子是亲自来相亲的,那时候她就已经羞窘过、担忧过、思虑过了。
她不知道原三公子到底对她是什么印象,心头有点忧虑不安。
哪个少女不怀春?
费明兰再聪慧、再坚强,也不过是一名正值二八芳华的妙龄少女,她自然也会偷偷地猜想自己将来会遇到一位怎样的男子做她的夫君。
原治之,世家望族原府的嫡三公子,原府众多男丁都位列高官,长辈且不提,光原治之这一辈人中,长兄年纪轻轻已经位列二品大员,是手握实权的尚书左仆射:二兄十八岁已经成为少将军,为国驰骋疆场,长年厮杀在前线:原治之本人十七岁也己进士及第,虽然只是第三名的探花,据说却是皇帝因为他年轻,长得又俊美,非常符合“探花郎”这个美誉,才故意将他从状元降到了第三。
而且,费明兰听庶兄费明德详细讲述了原治之对费家的出手相助,了解了原治之的手段与善意,这让她感激之余,更增添了几分少女的浪漫憧憬。
费家在费忠贵突然去世之后,一直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而原治之的出现就宛如立下了一根最中心的粱柱,让费家突然就安稳了,费明兰再也不用担惊受怕。
不管对于什么样的女子来说,有本事的强势男人都是最容易让她们心动的,费明兰也不例外。
英雄爱美人,美人又何尝不一心仰慕英雄?
更何况原治之本身又是一表人才,风度翩翩,费明兰的一颗芳心,也就不知什么时候,在不知不觉中,萦萦绕绕地放到了原治之的身上。
所以,无论从哪个方面而言,原治之都是让女方无可挑剔的完美夫君人选,费明兰真有点担心人家看不上她这种商户女呢。
如今他却送来了馥馥,是什么意思呢?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是在暗示她可成为他的良配,在向她温婉求婚吗?
费明兰强自压抑心头小意的乱蹦乱跳,就怕是自作多情,万一人家不是这个意思呢?她如果太热情回应,岂非会让她出丑?
可,万一真的是呢?
她会因为一时的会错意而错过这段良缘吗?
石榴忽然“哎呀”了一声,有点惶惑地道:“小姐,那位原公子还让奴婢转述一句话的,奴婢刚刚居然忘记了,还请小姐责罚!”
“小糊涂蛋,快说呀,什么话?”立夏忍不住拍了石榴的小脑袋一下,这个小丫鬟刚刚十一岁,还没有调教好,性格有些粗枝大叶的,有时候真让人忍不住想敲她脑袋瓜几下,看能不能开窍。
石榴道:“原公子要奴婢转告小姐:『费小姐,原三并非你眼中的原三,而是和令兄一样的原家子。』”
嗯?和哥哥一样的?
这又是什么意思?
费明兰狐疑地颦眉,忽然她的心一跳,她的哥哥可是好男色啊!
难道……
这、不会吧……天啊!
天哪!
第5章(1)
金陵,乌衣巷,原府。
原四公子原平之冲进母亲郑氏的院子,一路直接闯进内室,看到郑氏手中正拿着合婚庚帖,目光阴寒,脸色沉重。
郑氏皱了皱眉头,道:“你这是干什么?耍性子给谁看呢?没有通告就闯了进来,越大越没有规矩了,哪里还有一点大家子的样子?”
原平之伫立在原地,努力平抑住心头的怒火,放缓声,问道:“父亲也答应向费家提亲了?”
“是啊,费家大小姐也算是你们的远房表姐,和治哥儿联姻,是亲上加亲的好事。”
原平之只觉得心中一团怒火,额角青筋跳得生疼,他努力压低声音道:“这和替二哥纳妾冲喜不一样,出身低微、身为平民也就算了,这可是替三哥找的正室嫡妻,怎么能要一位商户女?士、农、工、商,最不入流的就是商人,奸商奸商,这种人养出什么好女儿?”
郑氏把庚帖放存桌子上,端起茶盏,倒是漫不经心地笑了。
“你这孩子懂什么,咱们家的情况你多少总该清楚一点,你父亲和大哥都说过,你们几个兄弟姐妹并不再适合往高处寻亲,治哥儿的婚事高不成低不就这么多年,我好不容易寻到一门这么合适的,你父亲也觉得妥当,你就不要瞎操心了。”
原平之扬眉这真的合适?难道不是你故意寻来羞辱三哥的?“
“混账!”
郑氏手里的茶盏擦着原平之的耳际滑过,在地板上发出清脆撞击声后,被摔得四分五裂。
她站起身来,疾步走到原平之近前,怒视着他,怒骂:“不孝子!这样和亲娘说话的吗?”
原平之闷声道:“京里那些公子哥儿听闻三哥要娶一个商家女,都纷纷取笑奚落他,说他是原府最倒楣的儿子,生得最俊美有何用,不过是被原府室来换银子。”
郑氏气急反笑,“胡说八道!简直莫名莫妙!这到底是哪里传的混账话,你偏偏也信?咱们原府何时沦落到需要拿儿子换银子了?”
原平之恼怒道:“我是不想相信的,可事实不是如此吗?他们还不知道三哥其实是庶子,就已经这样嘲笑了,如果再知道了实情,还不知道会说什么怪话呢!到时候原府的脸不就都丢完了吗?最难堪的难道不就是娘吗?他们不会说你面慈心狠,苛待庶子吗?”
郑氏一巴掌甩在原平之的脸颊上,眼中又痛又怒,她颤抖着手指,指着这个自己最宠爱的幼子,忍不住老泪纵横。
“逆子!逆子啊!难道你就是这样看你娘的?在你眼早,你娘我就是这样口蜜腹剑、面善心恶之人?这么些年,我怎么对待治哥儿的,你不清楚?我对待他和待你们同胞兄弟三人有任何区别吗?他的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