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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玉玲珑-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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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巧玉玲珑
  作者:黑洁明
  内容简介:
  自从八年前在娘亲开的客栈中遇见她
  他就很倒楣的被她缠住了——
  想当初他只是看不过去她呆呆的等人砍
  才会一时善心大发跑回去救她  结果自己却被砍了一刀
  就这么一刀,让她将他视为救命恩人
  后此以后,她便如影随形的跟着他,甩都甩不掉
  他本来以为自己就要被她缠一辈子了
  一场突发的意外却让一切都变了样——
  她竟然开始怕他,死命躲着他,还想离开他嫁给别人!
  不不不,他绝不接受这样的结果!
  这辈子,她的命是他,人是他的,心也是他的
  就算要嫁,她也只能嫁他!
  正文
  楔子
  “不准哭!一天到晚就会哭!你不哭会死啊!”
  艳阳天下、黄土地上,一名十四五六岁的少年不耐烦地斥喝着一位正在努力忍泪、看起来怯弱弱的少女。
  少女微微低首不敢看他,但眼眶早蓄了满满的泪水,只是因为他的威吓,一滴也不敢滴下来;可如此一来,她泪眼盈眶的模样看来更是楚楚可怜。
  他有些烦躁又厌恶地瞪着她那赡小的德行,越看越生气,越看越心烦,一火起来干脆转身走开,眼不见为净。
  她见他往前走,忙跟上去。
  听见身后细细碎碎的脚步声,他更烦,脚下不由得越走越快,心底希望她因跟不上而主动放弃。
  可惜少女虽然样貌生得娇弱柔美、性情胆小怯儒,但却固执得很,硬是要跟;见他加快了脚步,她忙小跑步起来,有些喘的跟在他后头。
  在大太阳底下走路,实在不是普通的辛苦。
  很快地,毒辣辣的骄阳便晒得人脑袋发晕、汗水亘滴。
  她越走越累,加上还小跑步着,不觉挥汗如雨。而因为在以往十六、七年的岁月中,少有在艳阳下行走如此远的距离,不用多久,她就觉得自己的足踝及趾尖痛得难受,又因太过疼痛,不觉泪水便滴了下来;她不敢哭出声来,一边小碎步地跑着,一边忙拿手绢擦去小脸上的泪与汗,但吸鼻子的微音仍是掩不住。
  前头的少年耳聪目明的,当然有听到那细微的声音,他只觉自己额上青筋隐隐跳动;他又走了一会儿,终于受不了的停下来,回头对她吼道:“不要跟着我!”
  因为一直低着头,没注意他停了下来,她被突来的声音骇了一跳,而且还直直撞到他怀里,然后一个反弹差点跌倒;幸得他毫不客气的伸出手用力一抓,助了她一臂之力,方让她站稳了。
  “你是白痴啊!走路不看前面看地下,地下有钱捡吗?”他见她那副模样,胸中便有一股无明火熊熊的烧,忍不住破口大骂。
  她瑟缩了一下,仍是低着头,因为知道他不喜欢看她掉泪。
  “妈的!”他低咒一声。就算她不抬头,光看地上那越来越多的小圆水印,他当然也知道这个爱哭鬼在哭。
  气急败壤的放开她纤细的手臂,他又转身开拔。
  少女见状快速地擦擦眼泪、吸吸鼻子,又快步跟上。
  她才走没两步,他就停下来回头开骂:“叫你别跟,你听不懂啊!”
  她及时煞住脚,仍是低着头,一副逆来顺受的小媳妇模样。
  他看了就气,这次干脆施起轻功,往前疾行。
  他就不信这样她还能跟!
  少女惊慌地看着他一眨眼便到了几丈外,虽然明明知道追不上了,但她仍跑了几步,跟着脚下一个不小心,她就扑倒在地上。
  “啊……”她想再爬起,却发现自己扭到了脚,白嫩的掌心也擦破了皮。她轻叫了声,足上其它的伤处似乎全在此刻一起发作,感觉更痛了。
  少女坐在被太阳照得发烫的大地上,抚着阵阵疼痛的双足,眼眶中的泪水如断线的珍珠般叮叮咚咚落下。
  她这会儿泪水也不擦了,反正他已经走了,干脆哭个痛快。不过大概因为平常被骂惯了,她还是哭得很小声,只是猛掉泪而已。
  忽然间,身前一道黑影遮住了炙热的阳光;她在泪眼蒙眬中瞧见他的裤管,立刻止住了呜咽,快快擦干眼泪,仰首看他。可她一抬头,眼眶中的泪又掉了下来,她只好又手忙脚乱的抓着早已湿透的小手绢往脸上擦了擦,却只造成她脸上沾到的泥沙和泪水混在一起,看上去更加狼狈。
  他见她那笨拙的模样,皱着眉咕哝了两句,然后才臭着脸,老大不甘愿的抱起仍坐在地上的少女,将她移到一旁树下的大石头上,脱去她的鞋袜,帮她检查受伤的脚踝。
  她羞红了脸,但半点不敢反抗。
  看她整个脚踝肿了起来,他忍不住又骂:“笨蛋!教你别跟还硬要跟,活该!”
  被他一骂,她鼻头一酸,泪水又滴滴落下。
  他见状,粗手粗脚的拿衣袖擦去她脸上的脏污和泪痕,粉嫩的肌肤几乎都要被他擦出一道道红痕了。他边擦还边恶狠狠的威胁她道:“不准哭!再哭就把你丢在这里!”
  她努力止住泪,吸吸鼻子,微微点头。
  少年见她止住了泪,便转过身蹲下,“上来,我背你回去。”
  她迟疑了一下,怕他生气,只好乖乖伸手环着他的颈项,趴上了他的背。
  他背着她站起来,大步向前走去。
  少女安静的待在他背上,然后小小声的道谢,“谢谢。”
  她的声音细如蚊蛇,若不是就在他耳后开口,搞不好他还以为是风吹的声音呢。
  他闷哼了一声,算是回答。
  少年不言不语的背着少女,走过田野,穿过葡萄藤,在万里无云的晴朗蓝天下,一步步走回家……
  第一章
  “可恶,那小王八蛋竟然给我跑棹了!要是让我逮到,老娘非扒了他的皮不可!”
  黑鹰山的当家夫人杜念秋气呼呼的在厅堂上走过来、踱过去,嘴上不停咒骂着。
  “夫人,你别气了,少爷都已经二十二了,想去江湖上走走是正常的。”一旁的月牙儿温言的劝说。
  “他想出去走走,自个儿走就好啦!明明知道兰儿会跟,这小子也不和我讲一声!
  他又不是不清楚兰儿的身分,现在大唐宫里正乱着,他们到了中原,没出事是最好,要是让人知道她是大唐公主,还是先帝应该早死了八百年的亲生女儿,你看她还能不能活着回来!“杜念秋火冒三丈的咒骂自个儿的笨儿子。
  “夫人,你放心,少爷会照顾兰儿的。”
  “照顾?!他会顾个头!”她对这说法嗤之以鼻,大声道:“你何时何地哪只眼睛看过那小子心甘情愿的照顾过兰儿了?我那笨儿子一点也不懂得怜香惜玉,每次都一副不耐烦的样子。现在好了,他们人在大老远,他没有把她撇得远远的就不错了,还照顾咧!”
  月牙儿摸摸鼻子,闷笑了两声,“这倒也是。不过夫人这些年不也教了兰儿轻功和暗器手法?特别是她的十方小箭,神准的程度可是除了夫人你之外,再无人能出其右呢。
  我看兰儿应该是不会有事的,再说若真遇上了事,少爷不会不管的。“
  “最好是这样,否则他也别回来了!”杜念秋才骂完,就被人抓到了怀中。
  赫连鹰在门外就听见她大呼小叫的,所以一进门就搅着她的腰,亲了她小嘴一下,问道:“你叫谁别回来?”
  “除了你那笨儿子,还会有谁!”她伸出食指戳着他厚实的胸膛,气呼呼地说:“都是你!老的不学好,小的也一样!什么闯荡江湖?什么武功高低?整天砍砍杀杀的很好玩吗?你们的脑袋里都是浆糊啊!”
  “是,都是我。不过我没让他去闯荡江湖,只是儿子这么大了,早能独当一面,所以才要他自个儿去大唐谈生意。”
  “啥?原来还真的是你这个王八蛋搞出来的东西!我还以为是儿子离家出走,你你你……”她简直气到快说不出话来了。
  赫连鹰忙安抚她,“好了,别气了。我知道你担心他们,所以已经让人去通知凤凰楼了,让你师兄照应一下。他们不会有事的。”
  赫连鹰边说边带着妻子往房里走,决定要好好在床上说服她,好让儿子能够出去见见世面。
  月牙儿好笑的看着爷不着痕迹的将夫人带进房,发现爷以退为进的功夫是越来越厉害了,每次都将夫人哄得服服帖帖的;夫人总在事后才发现自己着了爷的道,还真是一物克一物啊。
  她笑着摇摇头,转身做事去。
  这里是传说中的黑鹰山,百年来不断有人想找到这处隐藏在沙漠中的世外桃源,但能知其门而入的人实在少之又少。
  也因为如此,黑鹰山一直带着神秘的色彩,直到二十几年前黑鹰山出了个骁勇善战的赫连鹰,他带领着手下在西域掀起了一场沙漠风暴,在短短十年间打败了丝路上大部分的部族,令多位国主闻之色变,纷纷献贡求和。
  大漠中的人皆称赫连鹰为沙漠之王。
  传说甚至连东方的大唐帝国也注意到这位在沙漠中神出鬼没的霸王,还曾打算把公主下嫁和亲,不过却只闻风声,不见人来。但无论此事的真实性如何,都说明了黑鹰山的实力不容小觎。
  从此之后,黑鹰山大大有名起来,人人皆知道沙漠中真的有这么一座山,山中住着一位纵横沙场、叱咤风云的沙漠之王。不过依然没几个人知道黑鹰山真正的位置,晓得里头真正的情景,沙漠之王的出现只是更增添了它的神秘性而已。
  但近几年却少有关于黑鹰山的流言传出,人们唯一知晓的,便是沙漠之王有个儿子,一个十分熟悉沙漠,在热风炙阳中,来去轻松自如的儿子。
  据说他叫赫连傲,一身本领不输其父。特别是他非常熟悉沙漠中的事物,他知道如何在沙漠中寻找水源,知道沙漠中何时会起风,甚至有人亲眼见过他被沙暴卷起半天高却依然安全存活。
  有人说,若是想平安横越广大的沙漠,跟着赫连傲准没错。可惜的是,没几个人知道赫连傲的长相,当然也就没几个人能跟着他横越沙漠了。
  烈日、黄沙、热风。
  灼烫干燥的空气中,偶尔随风传来几声叮叮当当的驼钤。
  这里是塔克拉马干沙漠,放眼望去,便是一望无际的金黄沙海,一座又一座的沙丘间,几乎没有多少动植物能生存其中。炙热的艳阳毫不客气地释放它的热力,像是想从这片干燥的大地中压榨出仅剩的水气。
  偶尔吹拂过的强风夹杂着黄沙打在脸上疼痛难当,实不是普通人能忍受;要是再不幸遇到了沙暴,就算没死在其中,也要在强风过后,面对全然改变的地形。
  接下来,便是因地形的改变而迷失了方向,在黄沙之间绕了又绕、转了又转,无法走出其中,最后成了滚滚黄沙中的一具干尸;幸运的话千百年后还能让后人看见完整的骨骸。
  这样的一个地方,说是人间地狱也不为过。
  可就在这么一个无边无际恐怖的沙漠中、也还真是让人走出了一条路来。说是路可能有些牵强,因为这条路没有开道、没有标示,而且还是常常有人不小心就死在沙漠之中;纵使如此,千百年来人们还是在沙漠中的绿洲中建立了家园、创造了国度,而且为这条连接着绿洲与绿洲、国度与国度问看不见的道路取了个还满美丽的名字──丝路。
  商人们从千年以前便带着中原美丽的丝织品,越过高山、渡过恶水,穿越这座如大海般广阔的人间地狱,来到遥远的国度贩卖或交换商品。
  这条路是谁第一个走的,早已不可考,谁取的名字,也无人能确定,不过行走在其上的商旅们并不在乎这些,他们翻山越岭冒着生命危险来到这里,为的不是别的,只为图个温饱而已。
  此刻,沙漠中正有一队商旅在大太阳下行走着,只是十数人的商队中,众人皆沉默着,未有入开口说话,除了风声,剩下的便是驼钤声了。
  商队过去后,约莫一刻钟,突然有人出现在沙漠中,他骑的是匹黑马并非骆驼;而让人诧异的是,万里无云的晴空中,总有一只大鹰在那黑衣人上头盘旋。而在黑衣人身后大约二、三十尺处,则又跟着另一名同样黑衣蒙面,但身形较娇小的骑者,右肩还背了具黑色小弓。
  两人的坐骑看来皆为上乘骏马,在沙地上行走轻松得很。
  这两位不是别人,前头的正是黑鹰山少主赫连傲;在后头跟着的,便是乖巧可人的秦若兰了。
  两人隔得这么远,当然也没人开口说话,更何况赫连傲根本当后面那女人不存在。自从八年前在他娘开的悦来客栈中遇见她后,他就注定要被她缠上一辈子;他原以为依她那种胆小的死个性,一定很快便会将他视为洪水猛兽,没想到那短短的一阵子,却变成了漫长的八年。
  他不知道她究竟哪里来的胆量和固执,当年他只不过因为看不过去她反应迟钝的等人砍,才会一时善心大发地跑回去救她,结果自己反而被人砍了一刀。就这么一刀,让她将他视为救命恩人,从此以后,她便如影随形、寸步不离的跟着他,想甩都甩不掉。
  不让她跟,她死要跟,要是吼她,她就掉泪,而她一掉泪,他就跟着倒霉,因为所有的人都会露出一副都是他的错的模样,然后他老娘就会揪着他的耳朵要他向她道歉。
  最后没有办法,他只得让她跟着,条件是──不准哭!
  自从他开出这荒谬的条件之后,她真的渐渐改善了爱哭的习性;虽然还是有些胆小,但比一开始是要好上许多了。
  之后,她一直像个小女仆似的跟前跟后,他也渐渐习惯了;但在几年前的某一天,他突然发现自己已有许久没再见过她的眼泪。这个发现莫名其妙地让他感到烦闷,那股烦闷从此便压在胸口,不见有消散的时候。
  头上顶着大太阳,握在手中的缰绳热烫灼人,他想起身后细皮嫩肉的人儿,脸上不觉更加阴沉。
  “驾!”他轻喝一声,踢了下马肚,催促坐骑加快了速度,向前疾驰。
  兰儿见状,也加快速度跟了上去。
  两人一前一后,很快便如风般越过前方不远处的商队,两骑八蹄扬起漫天尘沙,远扬而去。
  敦煌“少爷。”赫连傲一下马,悦来客栈敦煌分店的掌柜便恭敬的迎了上来。
  他点了下头,随即上楼,没多说什么。
  兰儿也下了马快步跟在他后头,经过掌柜的时候,她停了一下,小小声的和他点头问好,“李叔,麻烦您了。”
  “别客气。”李掌柜露出一抹温和的微笑,“我叫小二送一桶热水上去,你可以好好清理一下。等会儿楼下就会备好饭菜。”这几年这对小儿女常跟着爷一同出来行走,是以他识得兰儿,也晓得他们之间的情况。
  “谢谢李叔。”蒙着黑布的小脸只露出似水般的黑眸,她向他鞠躬轻声道了谢,便匆忙上了楼。
  李掌柜招呼店小二将马牵到马厩,跟着便去叫人烧水备饭菜。
  兰儿上了楼,先进了二号房卸下包袱及沾满了尘沙的头巾,才到隔邻的一号房去。
  他们这次束行,鹰叔早已通知了各地的分店,所以他们一路东来,各家悦来客栈都将一、二号上房留下来,供他俩留宿。
  她一进门,便见到赫连傲正在洗脸。她走上前,他刚好从盆中抬起脸,沉暗的黑瞳盯着她,前额发梢及下巴滴着水。
  她主动拿起桌上一旁折好的布,替他将脸上的水珠拭干,他也就坐下,让她帮自己擦脸。
  兰儿手拿布,顺着他的前额,向右经过俐落的剑眉来到额际,然后从他的脸庞而至方正刚硬的下巴。她稍稍收回手,移到左上方同样顺势擦拭而下,然后是中间高挺的鼻梁。
  她的动作轻柔而仔细,像是和风吹拂过面。
  赫连傲面无表情地望着她专注细致的容颜,那股烦闷的情绪再度加深。
  兰儿收口手,将布放进盆里,端起盆子柔声道:“李叔说楼下备好了饭菜,要不要请他送上来?”
  “不用了,我会下去。”他冷淡的回答。
  “那我先回房了。”她温婉的轻点下头,端着铜盆退出门外,刚好两位小二哥送了桶热水到她房里。
  两名小二哥见到她的娇颜,有瞬间呆了一呆,幸好及时回过神来;美人当前,两人忙抢着将盆子接过手带下楼去,还差点打了起来。
  兰儿向这两位见色忘友的小二哥道了谢,便回房宽衣净身。
  木桶里的水有些烫,她嫩白的肌肤很快就因热水而泛出粉红的色泽。她泡在热水里细心的洗着长发,心绪不由得飘到隔房的石头身上去。
  在心底,她总改不了口,还是习惯叫他石头,因为他的脾气又臭又硬,实在是人如其名。当他年岁越大,个性就越来越像颗石头;这些年来,他越来越沉默寡言、不茍言笑,只有因不耐烦骂她时,他的话才会多一些。
  八年的时间不算短,她变了不少,他又何尝不是?
  当年的他,不过和她一般高,但接下来两、三年,他却一下子抽高拉长,变的像鹰叔一样魁梧高大,他的脸也从孩子气的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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