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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清的爱情位子-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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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殊不知东西放久了会腐败,爱情放久了,想当然尔也会变味。况且女人常高估爱情的保存期限。
  为了避免被腐味渗透,我必须跑得很快。
  幸好我跑得快,不然那个…那个叫做…嗯!她到底叫什么名字?美玲?美珍?美惠?还是……美雯?名字那么普通,难怪我记不得。总而言之,当时如果跑的不够快,那个叫美什么的女人,大约已经用绳子栓著我的脖子,胜利地咆哮。
  她,细细丹凤的眼,小巧的鼻子,小巧的嘴,配上大饼脸,绝非典型的美女,但这样的五官凑在一起却也一点也不难看。倒是十足的“东方”。
  “你知道吗?我这种脸,是外国人的最爱?”她笑著说。声音很淡,却掩藏不住的得意语调。
  她笑著。
  她爱笑。
  很少见女人这么爱笑的。
  连娇喘时,都妖冶绚丽地笑著。
  “呦,宝贝,我真喜欢听你的声音。”
  “什么宝贝不宝贝的。”她发嗔眯著眼,钩成了两道弯弯的弧:“我叫Michelle。”
  啊!Michelle,米雪儿。想起来了,美雪,她叫美雪。
  美雪眯著眼抬著下巴的样子特别性感。不同于一般的女人。
  台湾女生惯性地爱装可爱,不论几岁。好似愈幼稚,愈能得到宠爱。
  法国女人则喜欢装成熟,沙宾娜说那是因为法国女人相信成熟性感的女人才能吸引住男人。那时我的头埋藏沙宾娜浅棕色的卷发和枕头之间,乍然听见卷舌音浓重的法式英语,听来也很吃力,不过大意是如此应该没错。
  但美雪并不装可爱,她成熟性感的风韵,像沙宾娜。呢哝略带沙哑的声音,令人想身陷其中。虽然初见她时并不以为然。
  我承认初见面时递名片给美雪,完全是个错误。
  如果在递名片与和她上床之间,一定有一个错误的话,肯定递名片是个错。
  刚开始时,并没有打算和她有任何的瓜葛。
  你知道在那种场合,就是喜宴的那种场合,是催婚圣地,绝非挑情之处。
  女人挨著坐在男友地身旁,嗲声地说著新娘子今天多美,多幸福。言外之意是:“你什么时候才要娶我?让我也幸福。”
  至于调情,那就免了。放眼望去,不是男方亲友,就是女方亲友。除非想“一举成名”,否则谁会受得了流言缠身。
  所以我便这么不设防地和她交换名片。
  只是后来不知是她真的酒量太差,还是她自己把自己灌醉。
  眼神迷蒙,似醉未醉。
  “我头有点晕,好像喝醉了,不能开车,你载我一程?”她说。
  “啊,我可能不顺路,这样吧,我送你去做计程车。”
  “你还没问我住哪里?就说不顺路。”
  是啊,这样表态还不明显吗?“那么你住哪里?”我也只好一问。
  “我住木栅。”
  “那真的不顺路,我住芦洲。”我说的是实话。
  她似乎没站稳地全身贴在我身上。我可以感受到她的酥软的胸部随著呼吸在我的胸膛起伏。
  喝醉酒的女人有撒野任性的权利,但她没有喝醉。
  “顺路啊!”她的嘴靠近我的耳边,呼出咕浓的几个字:“绕一圈就顺了。”
  我拉了一拉衬衫的衣领,拉松了领带。大约是酒精,一定是酒精。热气呼在我的耳根,欲火烧在心底,不,不,不在心底,比心底还要再低些,更低些,在两股之间窜烧膨胀。
  我迅速把她拉往停车场。
  我不想让她失态的模样,引起别人对我们之间的关系作过多的联想。
  我原本真的打算直接送她回家而已。
  我习惯单手开车,男人应该学会单手开车。开车一只手就已经足够,另一只手是用来放在女人大腿上的。当然它现在闲置在排档杆上。
  但是她的手抓住了我的手,从她的胸侧一吋一吋的往下沉落,一直到越界,卡陷在湿濡的私密领域。
  当我再次警觉之时,我和她的身体已经混杂著汗水紧紧地交缠在一起。
  趁她洗澡的时候,我从她的皮夹拿回我的名片。
  当然,这是小人的行为。等她回家发现时,顶多让她骂我是小人便是。
  总之我怕麻烦的女人,而她看起来正是如此。
  我承认当时递名片给她,确实是个错误。
  几天之后她还是找到了我。
  她问了新娘的同事的姐姐的男友,真不巧那位新娘的同事的姐姐的男友是我同事。男人的大忌,千万别碰麻烦的女人。
  2 何丽
  八、九年前的我当然还不能了解这些。
  明白地讲:后来我所以会对女人使坏,实在也不是我所愿意。
  大凡事情的发生,总是可以追根究底。自从佛洛依德的心理论在人们的心扎根,大抵人们的行为,总要一番究因,不是追溯到童年,就是归究于潜意识。
  追忆当初少不经世之年,我也曾轰轰烈烈地爱过。
  所谓万丈高楼平地起,任何情场高手也都是从纯情少男开始。
  真实的情节在爱情的故事里,似乎不是那么的重要。
  后来有不少女人在缠绵之后听过我纯情少男的故事,每每感动的热泪盈框,这鼓舞了我更加加油添醋地增加深情的成分,以至于我自己也混淆究竟哪些是真实,哪些是虚构。
  我宛若把自己伤痛的记忆变成了滥情的肥皂剧,为了换起女人们的伟大母性。她们自动合理化我花心的行径,像是残缺的孩子偶尔任性也会很快地被原谅。
  对她们来说那只是众多爱情故事中的一个,而我自己的心情也只沉积在我自己的记忆之中。
  那是一个冷飕飕的夜,我手里拿著厚厚的一叠情书,是的,厚厚的一大叠。全是用英文写得,我挑灯夜战好几个夜晚,拚命地查字典,用著艰深的单字,心中忖度在补习班教英文的老师一定喜欢英文程度好的学生。
  当时并不了解我有没有拼错单字、用错文法,对何丽来说一点也不重要。信纸因为我捏得太用力而有了几个指纹陷地压痕。
  我翘了最后一堂课,为了避开同学,提早到停车场等她,我知道她都把车子停在这里然后在步行到补习街上课。
  补习班的导师大概已经打电话到家里了吧!我仿佛看见母亲铁青的脸,她不用说什么,那张脸就已经够我受得了。没有考上大学已经愧对祖宗十八代,竟然还敢翘课!但是一想到马上就要见到何丽,老妈的脸似乎变得不太可怕。
  我应该没有拼错单字吧?我在停车场来回踱步,把信捏得更紧。
  不知道何丽究竟为了什么事情耽搁?
  停车场白涮涮的日光灯映著灰白的泥地更显得惨澹,来了几个取车的人,对我投以异样的眼光,我只能假装看著手表,皱了几下眉头。
  何丽快步地走来,她穿了件红色的洋装。
  记得第一天上课她也是穿了一件红色的洋装,如女神般地踏上讲台。至今她仍是我心中的女神,无人可取代。
  我的女神正从我面前走过,我想开口喊她,却被一个声音捷足先登。
  “何丽,你到底要生气到什么时候?”男人把她拉住,把她的脸扳向自己。
  “你还好意思问我,我还想问你打算怎样?”何丽的声音在空气中叫嚣,尖锐的声音是我从未听过的。“你怎么可以说都说不说一声把我们户头的钱全部提光?”
  原来他们的关系,已经亲密到将钱存在同一个户头。
  男人皱著眉头,有一句没一句的解释著,仿佛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就非得买那么贵的乐器吗?”
  “音乐是我的生命。”男人的手摊了一摊。
  男人留著长发,随意扎了个马尾,显得有些散乱,胡渣也没刮,身上散发出一种深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艺术家的颓废。
  “音乐是你的生命。”她从鼻腔里“哼”了一声,“也没见哪个制作人用了你的创作。”
  男人仿佛被这句话刺伤了自尊,忿忿地说:“我不会一辈子被埋没。你别小看我。”转头离去。
  不得志的男人特别需要尊重。
  “你给我回来。”何丽望著他的离去的身影嘶吼。
  男人倒是帅气地头也不回。
  何丽转过身来,蹒跚地往车子的方向走来,脸上清楚的挂著两行泪痕。
  “你在这里做什么?”她看见了我。
  我的脚仿佛定在地上,手指把厚厚的一叠信捏得更紧。
  “迟交的作文吗?”
  我的喉咙干渴地说不出一句话。
  她从我手中接走信。丢下一句:“下次别再迟交了。”
  我仍然定在那里,车子从我身旁加速扬长而去。
  不知道何丽回去后看了信了没有? 接下来的两天我都不敢去补习班,抱著棉被硬说自己得了重感冒。却还是趁著母亲去打麻将的时候,跑到何丽住的公寓楼下,倚著电线杆发呆。
  我所以会知道何丽的住处,完全是个巧合。
  就在两个星期前,约莫五六点,快到了吃晚餐的时间,母亲却坚持要我去楼下的顶好超市买蒜蓉酱,不肯用酱油代替。虽然我和爸都觉得两者相差无几,不过在母亲执意坚持下,我也只好下楼去买。
  当我正准备结帐时,却看见何丽正在冰品区手里拿著两盒冰淇淋,推车中放满了食物。
  她一定住在这附近。
  我还能如何做呢?
  我鬼鬼祟祟地尾随著她,像个三流的私家侦探,可笑的是手里还握著蒜蓉酱。
  拐过两个巷子,她停在一个旧式的公寓面前,伸手进手提袋里掏钥匙。
  我躲在电线杆的后面,一直看到六楼的灯亮了,她走了进去,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原来我们住得那么近,而且居然能够巧遇。
  当时跟踪她,只是为了满足好奇心,没想到有朝一日,竟真能一探香闺。
  此时何丽住的六楼的灯亮著,窗帘上的人影仿佛是老旧的皮影戏,纠缠又分开。
  玻璃碎裂的声音,敲击著清泠的夜。
  摔东西的声音是从六楼发出来的吧?
  前天在停车场见到的男人从公寓的大门匆匆走出,额前的一络头发颓然的遮住半个眼睛。
  我抬头往上望,心中一惊。
  六楼的阳台上,一个女人坐在栏杆上,双脚在栏杆外晃荡。
  她到底想做啥?
  我唯一能做的事,便是冲上去把她拉下来。
  我气喘如牛地爬到六楼。
  大门是开著,或许是那男人走得时候粗心地忘了关门也说不定。
  我毫不犹豫地冲进屋内。
  何丽倒是好端端的坐在沙发上。
  我一时傻在那里不知该如何解释我的鲁莽,难道刚才是我眼花?
  “我刚才在楼下看见你坐在阳台的栏杆上,我以为你……”
  “以为我会往下跳吗?”她笑了,笑的只是面皮,蒙娜丽沙似的微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喜欢坐在高高的地方,这里太矮了,才六楼,以前我住二十二楼呢!往下看,人跟车都变得好小好小。”她说话的时候,眼睛盯著前方,好想在跟空气说话,仿佛我并不存在。
  “来。”她站起来拉我的手,极其自然的,似乎已经拉过千百次般自然。
  她拉著我走向阳台,一瞬间的时刻,她已经轻轻松松地挂坐在栏杆上,熟稔的程度,证明她时常这么做,两只脚挂在栏杆外,晃啊晃。
  “你也上来啊!”
  “我?”
  我大约犹疑了三秒,仅仅三秒。
  我坐在她的身边。
  六楼并不高,但摔下去,即便不死,也半身残废。
  她的头偏过来靠在我肩膀上,清柔的风把她的头发飘到我的脸上,我可以闻到她头发上洗发精混著香水的味道。
  居高的恐惧与女人特殊的气味,复杂的情绪,把我的身体变成了僵直的木乃伊。
  对面公寓的一个男子打著赤膊,在窗口旁探望。离开。回到窗口,又离开。
  “你爱我吗?”她抬起头,向右偏著45度角,睨著我。
  我的头仿佛与我的身体分离,如捣蒜般的猛点。
  她看过我的信了,我肯定。
  “真奇怪,我那么爱他,他却可有可无,你倒是这般爱我!”
  她的声音飘飘荡荡的,有著看透什么的凄凉。
  我们并没有在阳台上待太久。
  她把我拉回客厅。
  她站在客厅的中央,甚至没有拉上窗帘,便刷地脱去洋装,像是急于从洋装紧紧的束缚中挣脱以重新获得自由。
  我可以想像对面公寓打赤膊的男人若是又回到窗口,他那獐头鼠目的模样。我杵在那里,我的脚被定住了,牢牢的钉在地板上,而且这一次连手也被定住了,像是中了符咒,动弹不得。
  她脱了我的衣服。
  然后牵引著我的手在她的肌肤上游走。
  我像个木偶,而她是操纵木偶身上的线的主人。
  在造爱后,她赤裸的身体离开我的胸膛,转身在湖水绿的沙发上蜷缩。她紧紧地抱著浅茶色抱枕,抱枕上的金色流苏,无力的垂落在她细白的小腿上。
  我很受感动,这是我的第一个女人,我热烈地从背后抱住了她。
  瞬间时间停滞。 补习班走廊上贴满花花绿绿的榜单,名子像蚂蚁一样的爬满整个墙壁。
  一只蚂蚁,一个故事,一年压榨式的苦读。
  我蛮不在乎地吹著口哨走过。
  “许智麟,你来回答下面这一题。”透过麦克风的声音在教室中诡谲地异常刺耳。
  何丽完全像无事人一样,照样点我起来问问题,那题很简单,我却跟自己呕气似的不肯回答,傻傻地在那里罚站。
  她一视同仁看待我和其他同学,在那片刻我怀疑昨天发生的事根本是我的幻觉。
  但只要重新碰触她火热的身体,一切又趋向真实。
  “还没看到你写给我的情书时,我就知道你爱我。”她说。
  “你怎么知道?”我的头枕著她的大腿,张开眼睛问她。
  “如果你站在讲台,你就会知道,看到台下,一清二楚,几百只空洞的眼睛,只有你的眼神是不一样的,你太年轻不懂得掩饰。”
  她一边说一边抚摸著我的头发,像一个母亲。
  或许每个女人的心理都住著一个母亲。
  那段时间,光阴便只在补习班和何丽客厅的沙发上流转。
  当然,那年我只考上了三流的私立大学,仅仅比前一年大学联考的成绩多了五分。
  如果有人问我会不会后悔?
  我会回答我不知道后悔是么滋味。
  时间过得太快,来不及停下来思考该不该后悔。
  “我想过你为我做过很多的事,我知道你爱我,可是我跟他,我们已经在一起八年了,从大学时就在一起到现在,我们太习惯彼此,也太了解彼此。我们之间是别人没办法替代的。其实我要谢谢你,你的出现,让他嫉妒,让他开始重新爱上我,我们之间原本已经是一滩死水,是你让我们重新开始。”
  原来我最大的功用,就是把死水搅成活水。
  我仿佛看到巨大的何丽握著细细长长小小而笔直不动的我当作木桨,奋力地搅动湖水,直到波浪打在那男人的身上,男人回过头来终于看见何丽的努力,于是两人在岸边相拥,而我这根小小的桨便被弃在湖中,一直一直一直往下沉,深不见底。
  “谢谢你。谢谢你这段时间的…,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总之,你是个好男孩,你会遇到比我好百倍的女人。”她伸出手来和我握手,什么时候我们生疏到只有握手,连拥抱都嫌太亲密吗?
  “好男孩”这三个字刺伤了我,她是故意在刺伤我,难道她不知道嫌我的年纪小,而且难道她不知道她就是比任何女人都还要好百倍的女人。
  “但是他对你不好。”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沙哑而哽咽。
  “我知道你的意思,这是我的决定,要和他一起去加拿大,不管结果怎样,我都不会后悔。明天我就要上飞机了,所以我今天一定要来跟你道别。我会永远记得你。”在她的眼中我看不见分离的惆怅。
  看著她的背影,染成浅棕色的大波浪卷发在夕阳得照射下变成了金黄色的放肆的舞步,每一次跃动,都散发出不可思议的光泽。
  我想像不出卷发后面的脸现在又是什么表情,是悲伤、是欣喜、还是洒脱?我幻想她会回头,狂奔地像我跑来,投奔到我的怀中。嘤嘤啜泣地说:“我错了,你才是我想要的男人。”
  但是她没有。
  幻想终究只是幻想。
  只有她的高跟鞋声坚决地敲著人行道,发出叩、叩的声响,讥笑著连冲去拉住她的勇气都没有的我。
  我拖著沉重的步伐回家,像只战败的狗。
  十九岁的我,在禁忌的暧昧中苦涩。
  我在浴室扭开莲篷头,水哗啦哗啦地打在头上,我用力地狂吼,声嘶力竭。
  直到双脚无力地坐倒在浴盆当中,雾气中一个红洋装的身影朦胧地对我姗笑。 我一直不明白那男人那么坏,为什么还要爱他?当然那时我自忖尚不属于坏男人这一类。
  后来我才知道好男人多半乏味,做起那件事千篇一律;坏男人却善于调情,千变万化。(不知道当时的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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