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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来爱我-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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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找人来爱我
  作者:陈毓华
  男主角:安东尼
  女主角:赛若襄
  内容简介:
  安东尼有天使般完美的外表,
  他冷峻内敛,掌管世界首屈一指的黑道组织,
  然而却是个不懂得爱为何物的乏味男人。
  平凡善良的她则整日泡在保育动物园里,
  除了与动物说话外,她几乎毫无与外界沟通的能力。
  然而,自从他救了她心爱的金钱豹之后,一切全都变样了。
  传说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一个守护神,
  而她不过是想寻得属于自己的男天使……
  正文
  第一章
  洛炜眼中的毓华 洛炜
  清晨两点钟,实在该窝在被子里,尤其是春天的加拿大犹然很冷,但是洛炜还是心甘情愿地坐在书桌前,替心中的偶像——毓华姐写序。
  当琼花告诉我这个消息时,洛炜还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可以帮毓华姐写序也!而且是放在“安东尼”这一本书里,呵呵!洛炜真想唱首歌!
  第一次接触到毓华姐的书是在去年三月,洛炜去出版社和琼花签约时,当时洛炜才回国两个月,基于新人的好学心态,就要琼花介绍几个“优秀作家”的作品,让洛炜开开眼界。
  编辑大人所介绍的几个名字中,当然包括毓华姐啦,洛炜当下就把名字记起来,并且立刻去租书店(因为洛炜刚回国,整个人一穷二白,并不是故意不买书的。)看完了毓华姐的书,果然精彩无比,既好笑,又逗趣,而且文字流畅精简,洛炜我真高兴和这样一个偶像在同一个出版社,更恨不得能见她一面。
  真正见到她是在今年正月,对于完全陌生的环境、面孔,洛炜的心里着实有点紧张,但在紧张之余,还不忘拼命猜测谁是毓华姐姐。
  小声问了旁边的人,才知道她还没来,洛炜只好喝着茶,耐心地等、等……
  过没多久,偶像终于出现了!她幸运地坐在洛炜的对面,咯咯咯!老天果然是疼爱洛炜的。
  毓华姐看了我一眼,忽然说:“你看起来很眼熟!”
  洛炜当时呆了一下,脑子拼命转动,口中开始说出一些洛炜经常出没的地名。毓华姐摇头,说她住在台湾唯一不靠海的地方,而洛炜说的地方全在台北市,接着就变成X档案一样,有点悬疑喔!
  毓华姐说洛炜看来很眼熟,也许是洛炜长得像某本书的女主角吧!哈哈哈……(瞎掰至此结束,不要拿东西扔我啦!)难道你们有更好的解释吗?
  席间,系列华姐姐非常地温柔(就是有问必答,而且轻声细语、面带微笑),完全符合“热情天后”这个封号,不但书写得精彩,连人也是温文有礼。
  尾牙持续进行着,系列华姐问我最喜欢哪一本书,洛炜迟疑了一下,答道:“现代和古代的结构完全不同,但是同样好看,很难决定!”(洛炜像不像政治家?说了很长的句子,却没有重点。)
  毓华姐,因为当时梅酒喝多了,脑子不动了啦,现在洛炜告诉你答案:以前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水呀,水当当》,现在已经被最新出炉的故事取代了。虽然还没看到《找人来爱我》的故事,但洛炜已经自动将它列为第一句,因为洛炜实在是太喜欢安东尼了!
  想知道毓华姐的书的魅力有多大吗?记得二月十五日洛炜在欲前往加拿大的那个早上,一大早就跑去出版社,一方面是签约,一方面提搬书,以免在飞机上太无聊。
  洛炜一口气将“新好男人系列”抱走,上飞机时,也不管旁边坐了谁,就一头埋进小说中。
  为了怕不连贯,洛炜还从《喷火女郎》看起,再看《斯巴达丈夫》,到了欧阳越的时候,头就有点痛了,因为洛炜不知道到底要先看《冷火》,还是先看《小胡子哥哥情事》?在飞机上,洛炜差点丢铜板来决定。
  将四本书反复阅读后,才发现洛炜犯了一个大错误——洛炜身边坐着一个大帅哥!呜……毓华姐姐,没事把书写得那么好看干么?害洛炜失去了和帅哥交谈的机会。
  当洛炜将书收好时,那位金发蓝眼的帅哥才对我说:他坐飞机时很喜欢和别人聊天,可是看我看得那么专心,不好意思打扰我!(其实他应该是想说,我看起来很狰狞吧!因为洛炜看书时不能忍受有人来烦我,若被惹毛了,我可是会马上变成咬人的野兽哦!)
  见洛炜收好了书,他才打开话匣子,可是,加拿大已经到了!呜……毓华姐,还我一个大帅哥啦!
  想到那一段,心里就有点呕!不过现在可以在“安东尼”这本书里插个花,洛炜真是快乐得不得了!
  据说,毓华姐这本书写得有些慢,洛炜一听,当晚就写了一封恳求信回台湾,求她让安东尼快现身,所以洛炜也算是小功臣一个哦!
  洛炜连自己的稿子都快要交不出来了,还是熬夜将毓华姐的序写出来,可见安东尼的魅力多大!亲爱的读者们,要记得看这本喔!
  PS:附上两张安东尼的想像图,希望毓华姐不要嫌弃我的拙著。
  第一章
  雪白的游艇以极速划过宝蓝的汪洋,身后是卷起丈高的银色泡沫,远远望去蔚为壮观。
  在长长的旅途后,终于看见一撮巧克力色的陆地躺在东方的地平线上。
  L型的码头泊着大小不一的轮船游艇,悠闲的午后,阿优厄耶岛像尾沉睡的美人鱼,美丽而闪亮。
  “阿优厄耶”在传说中是蛇岛,在英文的译意中却是个姓氏——艾曼狄帕玛。
  雪艇泊进船坞,职业码头舵手立刻接手,迎立在甲板上的少年这才从容不迫地上岸。
  这座半开发的岛,种族复杂,亚、美、欧混血儿满街可见,林立的旅馆。售卖纪念晶的摊贩,游荡着比基尼女郎和冲浪人潮覆盖了海岸沿线。
  少年那头如丝如缎的黑发在西方人中诚属少见,加上比女人更耀眼晶莹的肌肤,一出现就引来注意的目光。
  他对于周遭因为他的现身而改变的空气毫无所动。
  “嗨!小帅哥。”大胆无畏的金发女郎穿着三点式泳装挡住他的去路。
  这么完美的男人绝无仅有,即使倒贴也值得。女郎眼中闪着迷醉光采,美眸频频放电。
  他有头如墨般的漆发,服贴于发根,虽然看不出他墨镜下的眼睛,却能感受到炯炯目光的凌厉,他无懈可击的轮廓和高人一等的穿着,宛如画中走出来的王子。
  “交个朋友如何?我们晚上有营火会,你要不要来?”自恃容貌非比寻常的女郎操着纯熟的英文,嘟着饱满的唇,风情万种。
  安东尼垂着眼。
  他讨厌没有自知之明的吵人苍蝇,偏偏它们无所不在,眼下便是一只。
  “走开,丑八怪!”
  “你说什么嘛,好讨厌!”金发女郎把嘴噘得更翘,一张血盆大口眼看要沾上安东尼雪丝白的衬衫。
  安东尼缓缓拿下眼镜,抬起眼——
  他淡淡扫过她,幽碧的眼瞳流光骤闪,恍若妖魅,金发女郎一触及他,血色倏即大量从玉颊流失,柔软的娇躯硬僵如化石。
  “妖——怪。”
  只有在古希腊神话里才会同时拥有碧眸和子夜般黑发的人,传说中的魔亦然。
  金发女郎囁嚅着,想从一张一合的樱唇中挤出任何自力救济的言语,可惜无能为力,在炽盛的烈日下无端冒出一身冷汗来。
  重新戴上墨镜后,安东尼漠然地越过她,挥手招来计程车。
  “阿优厄耶园。”他吩咐,多一字都嫌浪费地。
  司机年纪颇大,花白的发没入中规中矩的帽子里。
  “客人要去的可是好地方喔!”
  “哦。”他可有可无的回应。
  “阿优厄耶园是咱们岛主的故居,现在虽然没人住了,外头还保养得挺好,三不五时仍有游客指名要参观呢!”司机话匣子一开,便滔滔不绝地叙说。
  “开车。”废话连篇。
  不愧是阅历资深的司机老大,由客人清凉冰冷的声音中就明白自己载了个蚌壳嘴的客人,马上见好就收。
  他闭嘴,乖乖地开车。
  车子顺势往山腰走,不一会儿热闹的城镇就被抛诸脑后,风景骤变,婆娑的绿影取代了建物,辽阔的草原,胖憨憨的羊只,风景再变,穿过野生石楠花的山石,石磊危卵后豁然出现一幢古老的建筑。
  它的年纪够老的,外头的浮雕爬满蕨类藤蔓,三层楼的建筑物呈展臂型横亘山谷的最中心点。
  再靠近,大部分的围墙已经倒塌,可建筑物原有枣红的墙垛和优美的雕塑屋瓦仍散发着幽微的光泽。仿佛一心等待主人归来的仆人。
  打发了司机,安东尼摆动硕长挺拔的腿走过巨大的铜铸喷泉,无视古墙上怒放的蔷薇、秃头的薄荷树和石砌浮雕拱门,直向大宅邸的内院而去。
  他熟悉每一条迷宫似的路径,好像他曾在这里住了许久。
  这样的荒凉早在他预料中,所以,没什么不能忍受的。
  为了仔细看个究竟,他摘下不肯轻易示人的墨镜。在他记忆中,这里原是座花园,园中种满了比人还高的向日葵、樱草、黄水仙、小蓝莓,还有他喜欢的紫色郁金香,一年四季秋冬春夏,万花争妍斗艳,宛如诸神的花园。
  他伸手摸了摸嫩生生地蔷薇花瓣——那滑嫩的感觉依旧保存在他的指尖上。
  安东尼眯了下狭长的碧眼,凌厉骤增,这座如梦般瑰丽的花圃是不该存在的,他拈起一瓣花,没错,一片如锦芳菲正活生生的散发着芳香。
  是谁大胆动了他的花圃?该死!
  “谁?出来!”虽然他全神贯注在眼前的景象,四周细微的骚动却没能逃过他灵敏的听觉。
  一道怯生生的淡影从古墙边转了出来。
  那细碎又生慢的跫音丝毫不具威胁性,安东尼维持原先的姿态,淬绿的眼已将细小的影收纳入瞳底。
  “啊!黑发的天使。”软软的童音揉和着几许少女的柔美。
  又一个莫名其妙的生物。安东尼阴恻地拧开目光,他讨厌女人、女孩,就连婴儿也不爱。
  “咦,”少女移至他跟前,瞪大又亮又黑的眼珠。“你的光圈呢?天使都有光圈和雪白的衣服,你的呢?”
  她在胡扯什么?安东尼扬起的下巴危险地下倾。
  她一点女人的特质也没有,浅浅的牛奶色毛衣罩住单薄的身子,巧克力色宽口裤,使她更显不经看,勉强有点女人味的长发却迎风乱飞,长眉秀颊,弱不禁风的纤细,连基本的健康都算不上。
  零分。他刻薄地替她打分数。
  “你来得太匆忙,忘记带光圈吗?”她小心地偏头瞧他,如清泉下黑卵石的眼纯朴真挚,毫无作假成份。
  “别用那种语气跟我说话。”安东尼鸷猛地瞟她,他不允许有人把那可笑的名词冠诸在他身上,尤其是以貌取人的女人。
  她不为所动,依然用那清澈如婴儿的大眼审视他。
  好胆量!安东尼讥嘲。自他有记忆起,没有人敢如此直视他的碧眼而不被吓破胆的。
  “你的眼曈好荒凉,天使。”她静静地说,无邪的脸露出淡淡的怜悯。
  “你找死!”他冷喝。
  被人可怜,是他破天荒的经验,这发育不良的小鬼竟敢坦白着那双教人厌恶的幼稚眼曈睁眼说瞎话,他以手为箝,轻易夹住她一捏就断的颈子。
  “咦?”她愣了下。安东尼的怒气如此明显,她说错话了吗?
  “别想试探我的耐性!”他增强力道,看她皙白的脸已浮起气血不顺的殷红。
  她连挣扎也没有,泛紫的唇抖擞着。“天使生气了,你的眼曈掀起好大的浪,一定是若襄说错话了。”
  不知死活的小鬼,竟敢妄想透视他的心。安东尼一使劲,将赛若襄小小的身子抛进花园里。
  “好痛。”她跌进蔷薇花丛里,一半的身子全吃了刺。
  “给你小小的教训。以后不要随便跟男人搭讪。”他冷眼冷心也冷声。
  赛若襄轻轻地爬起来,然而她照顾的不是自己喂刺的肌肤,而是慌手慌脚的扶起被撞倒的蔷薇花架。  “对不起,你们痛不痛?不痛不痛呵!”她双掌捧着被压扁的花,泫然欲泣。
  “这些垃圾是你种的?”
  “嗯。”她点头,捧在胸口的蔷薇被风一吹,花瓣纷纷飞散,残剩薄弱的蕊心。“花飞走了。”
  她到底有完没完,那跪姿像圣女贞德,那眼神,似在谴责他的罪行,安东尼黑眉顿起波澜,步伐经过处,花树一一萎身倒地。
  看着他大肆破坏的行为,若襄愣住了,连滚在眼眶的泪也忘了掉下。“花……花花……”
  “闭嘴!”他的眼睛在笑,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笑法。“花园是我的,不准任何人在上面种东西,现在,滚,愈远愈好。”
  她没有害怕,只是不解、疑惑和茫然。
  由着她仍跪着,安东尼面色阴郁地踩着步子走开,迅速如幽灵。
  一样令人窒息的发霉味,一样覆盖着防尘布的家具,满是灰尘的地一踏上立刻烙出浅浅的渍印来。
  先适应了屋里的空气,安东尼才举步进来。
  他有多少年没回来了?自从他懒得再让往事干扰他的生活起,那段充满甜蜜欢笑的日子就被囚锁了起来。
  不知怨恨痛苦是什么,任何感觉都失去的人到底为何还活着?
  壁画上的一对金童玉女依旧笑容缤纷;他们在另个时空又是如何?想必比他一个人强吧,看他们笑得如此开心,他们有没有想过他的心情?
  他厌倦了,厌倦深究自己的生命意义,厌倦了没有感觉的生活,厌倦了在许久之后还必须回来面对自己的过往。
  打开通往房间的门,宽广的空间只有张孤单的帏幕四柱床。
  安静地度过今天,明日,这块被诅咒的土地与他又相隔天涯了。
  乔治亚式的窗子下缀满希腊神话的浮雕栏杆,工字型的阳台可俯瞰整个属于阿优厄耶园的半片土地和地中海。
  说到土地——那个白痴小鬼在做什么?
  她居然蹲在被他蹂躏过的花园里搿着泥土,看模样是在修护那些被糟蹋的花。
  无聊!
  把自己扔上床,安东尼闭上如扇的睫,放任自己沉进无边的梦境——
  谜样的夜,窒人胸肺的风从每个隙中钻进来,噩梦持续不断地拜访他浅浅的睡眠。
  睁眼的刹那,安东尼那异于常人的耳力发挥了惊人的解析度。
  有枪声。因为夜,更显惊心动魄和诡谲。
  扰他睡眠的人都该下地狱!安东尼奔出阳台,以天外飞仙之姿掠过能见度甚低的环境,迅速没人闇夜。
  暗夜的森林是张布着陷阱的网,一个不经意,什么危险都可能会发生。安东尼分枝拂叶,以树干为踏枝游走于密林里,森林于他再熟悉不过,因为童年有许多记忆是属于这里的。
  一连串无声的疾速游走后,他栖身于树干的分枝上,如不动的黑豹。
  “把‘阿莽’还给若襄。”为了躲避那恶意直射到她脸上的手电筒,赛若襄只得眯起眼。
  “哈!你这小白痴又不正常了,到手的猎物凭什么要大爷我还你!”男人撇嘴,以恶毒的口吻嘲笑她,脚底踩着一只奄奄的金钱豹。
  “‘阿莽’好痛,你不要欺负它。”她扑过去,试图撼动大男人的象脚。
  男人见状,更恶劣地加强力道,把幼豹当作蚂蚁似的践踏,只剩一口气的豹儿被他这一作贱,嘴角流出了一缕鲜血。
  “呜……呜……你是坏人……”赛若襄情急,攀住男人的脚一口啃下去。
  “唉唷!你咬我。”男人吃痛,顺脚一甩,把赛若襄当成毛毛虫似丢往树干。她结实地一撞,五脏几乎移位,像只受创的小兽,她立即起身反扑。
  “妈的格老子,你来真的,不过跟你开玩笑,居然蛮起劲来对付我,看老子踩死你!”闷哼传来,赛若襄被狠踹了一脚。
  这次她飞得更远,落地后痛得蜷起身子,再也动不了了。
  男人打得恶性大起,眼露凶光,对着赛若襄正想再补上一脚——
  “唔——”有什么滑过他的颈,他倏觉一冷。“什么鬼玩艺……老瑞,有东西咬我。”
  一直站在一旁的另个男人嗤之以鼻。“你少作戏了,我们还得回去交代呢,别玩了。”
  “谁说我在玩,他奶奶的!”那冷飕飕的感觉像一片树叶划过颈动脉,那惊悚感怎么作假?
  “我就说这宅子有问题,你偏偏净挑月黑风高的晚上来,这下撞鬼了吧!”
  “妈的!谁爱来?要不是上头吩咐,又碰上这赛家的小鬼,老子宁可耗在窖子里喝老酒也比摸黑干这些见不得人的事强。”他一肚子牢骚。
  “算了,既然怪怪的,咱们就收工啦!”老瑞打了个呵欠。
  “把货色整理整理,闪人了。”
  老瑞嘴一努。“这只小牲畜呢?”
  “带走。”
  “不要……”赛若襄气若游丝,刚才撞上的地方已变成了瘀青。
  “这小鬼怎么办?”老瑞问。
  “丢进沟里去,手脚利落点。”荒郊野外多是山堑海沟,也是毁尸灭迹的最佳场所。
  “来吧!”老瑞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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