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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是如此,我也是非常感动,因为他每次都是非常真诚的望着我,听我唱歌的。所以这么多年下来两个人也曾磕磕碰碰却从来没有想过跟他分手,我有自知之明,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天籁之音,对于一个能够包容自己特殊嗓音的男人当然只有感激和接纳了。
悠扬动听的男高音穿透墙壁飞越而来:“隔壁的姑娘,你唱的非常好,感情真挚歌词意境优美。”
哇塞,原来伯牙遇到钟子期的时候是这种感觉,一种舒适从心底慢慢绽放。我乐不可支,真想去隔壁见见这个知音人。
慢着,这个声音我很熟悉,好像是——昨天被我鞋子砸中的那个美男?想起鞋子我开始心虚,偷偷瞄了香草一眼,她正双手叉腰恶狠狠的瞪着我。
于是,在丫鬟的怒目下,主子我,灰溜溜的回房了。回到房中还有被小草姑娘唠叨了一会儿:
“小姐,你是千金小姐大家闺秀,怎么……——”
咕里呱啦一大堆,好大的一只苍蝇在我耳边嗡嗡叫着,不过本山人早已练就水火不侵的本事,任由你在那里批评指教我开我的小差。
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男人却在我的脑海中生了根,没有办法,谁叫他长得那么像他呢?阿林,我已经死了,以后的日子你要一个人坚强的活下去。
也许,女人都是矛盾的奇怪的动物。一方面,我希望他不要忘记我;另外一方面,我又希望他可以拥有自己新的人生。
阿林,我已经变成另外一个人了,你也忘了我重新去追求你的兴奋吧。别了,我的爱……
“小姐,”香草的穿耳魔功一下子击中了我脆弱的可怜的心脏,她停下喝水的时候发现了我的心不在焉,只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了:“小姐,我说了这么多你全部当成耳旁风了是不是?”
我只能傻笑点头了,香草生气了,后果很严重。哗,一大杯水一口气就喝光了。
接受了香草严肃的批评教育之后,我做了一个晚上的梦,梦里全是阿林。他站在一片雾中,哀伤的对我说:
“齐,你就这样离开,再也不见我了吗?”
醒来的时候心里居然还笼罩着梦中的忧伤,伸手一摸,脸上湿湿的,我哭了吗?
一整个上午都心神不宁的,突然,很想,很想去隔壁看看。
我对自己说,我只是去怀念阿林,看一眼就可以了。就看一眼,我就马上回来。
当然了,香草是不同意的,“小草,你也说了,太子只是一个八岁的孩子,这么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怎么会有危险性呢?况且,我的鞋子掉在那里也不好,说不定我过去可以拿回来呢。”
“总而言之,小姐是要找尽理由爬树到隔壁去玩对不对?”香草翻了一个白眼,没好气的说。
“小草,你是美女,要注意形象。”真不好意思,一下子就说中了我的心思。
不管了,我继续捋起袖子准备爬树,沿着红杏树爬到隔壁院子就可以见到那个帅哥了。他不但长得好看还是我的知音人。哇塞,连帅哥都觉得我唱得好听,我真是越来越佩服自己了。
想想以前真后悔,应该跑到天桥之类人多的时候高歌的,兴不准就碰到一两个星探了。现在这年头,不是流行什么另类音乐吗?
一只手扶着树干,一只手正挽着衣袖,我的准备姿势还没有做好却被香草拉到一边坐下来。香草朝内堂低喊了一声,然后对我说:“小姐,请你稍微等一会儿。”
眨了眨大眼睛,我无辜的笑着,“怎么,你要跟我一起爬树?”
第二十章 约会
香草鄙夷的望了我一眼,“小姐,拜托,就算你没有羞耻心也要懂得掩饰好不好,说话这么难听,什么爬树出墙的,这要是被有心人听到就不得了了。”
真是近朱者赤呀,这些日子以来跟我的相处,让小草同志也一点点的改变了过去十多年的说话方法。做了十六年优雅大方的淑女,现在却一点点的向着粗鄙的市井小民方向转变了。让我觉得十分的欣慰,总有种后继有人的感觉。
然后,就看到以小全子为首以丹桂为走狗,呃,错,是在丹桂的帮助之下。两个人抬着矮梯慢慢的走到杏树边,先试了试树干的承受能力,然后将矮梯在树干边放下搭好。
“娘娘,请。”小全子说着就在矮梯边趴下。
“小全子,你这是干什么?”不由地惊呼出声,突然又自己明白过来:“你让我踩着你的肩膀背部上去?”
电视里也看过,很多小姐贵妇甚至连出门上马车都是踩在家里下人的肩头上的,这点我却受不了。更受不了的是,小全子一口一个娘娘的叫。我总以为,会被叫做娘娘的,要么是高贵优雅儿子女儿一大把的贵妇要么是妖媚狠毒的狐狸精。无论哪一种形象我都无法接受,每次听见小全子喊我娘娘的时候都在纳闷我什么时候生了一个这么大的儿子?
走过去将小全子拉起来,一脚将他踹到边上去,我准备自己爬上矮梯。看了看梯子的高度再看看树枝的高度,算了,还是爬树吧。
就这么点树枝还要借用梯子的力量,真是大材小用。于是,继续捋衣袖。
牛牵到北京还是牛,香草已经无话可说了,“小姐,你要爬树见识一下外面的天空我管不着,可是那是太子的寝宫。而且我们昨天还听到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小姐,男女授受不亲。”
我知道,这是香草的原则问题,“好小草,你都拿梯子帮助我出墙了又何必管那么多呢?好人做到底,争一只眼闭一只眼好不好?”
“我是怕你又爬树太难看了。”香草怒目圆睁,“小姐,你这是在侮辱我的人格。”
乖乖。说得太严重了吧?跟这种古董是很难沟通良好地。做了再说。我干脆自己动手先将矮梯移到一边去。咱是时代新女性。这点小体力活算得了什么?然后噔噔噔轻松地爬上树了。
目瞪口呆地望着这一切。香草姑娘已经无语了。她只是望着我叹气。先打发小全子和丹桂回去休息。她自己则继续在一边坐着。
干嘛。监视我吗?男人?这小妮子满脑子地黄色思想。要是她知道我鞋子丢失地真相。女唐僧地唠叨功力又要发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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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妃》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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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妃》 第14节
作者: 等待我的茶
等我手脚并用爬上树坐到昨天地老位置地时候。迎上地是美男似笑非笑地注视地目光。眼尖地发现。他地手上拎着一只鞋子。很眼熟地样子。轰地一下脸就红了。
“你怎么现在才来?昨天下午我等了你好久。”美男平静地说着。没有一点邀功地意思。
“你等我?”指着自己地鼻子问。我有点受宠若惊。
美男点头,“对,把鞋子还给你,另外,请你向我道歉。”
这下子,脸上的红霞都蔓延到耳朵根了,“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说你等我,昨天我们也没有约好呀,你等了多久?”
“怎么没有约好?前天我不是说了,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美男静静的说着,脸上依旧是温润如玉的笑容。
我傻眼,这也算?那天出丑之后赶紧溜下树,飞快的跑了,羞愧难安都来不及。隐约是听到身后传来这么一句诗却没有想太多,这个约会订的太隐晦了吧?
“你也说了是昨天,昨天我失约没来,今天你等在这里干什么?”
没想到,美男也会耍无赖,他大刺刺的说着:“看风景,不行吗?”
行,你在你家看你的风景,我能说不行吗?
不管这么多了,能看到美男赏心悦目的面容也不错,给我每天无聊的生活增添一点快乐,“你好,我叫做叶齐,整齐的齐。我住在你家隔壁的院子,每天无所事事没有固定职业,认识你很高兴。”
很开心,这是我到南安国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更开心的是,我终于可以告诉别人:我叫叶齐了。
每次听到香草喊我小姐,都挺郁闷的,多想说一句我不是慕柔我叫作叶齐。今天,终于有这个机会了。
仰头看着我的美男暂时在地位上是处于下风的,却依然不掩他身上高雅的气质,吐气如兰:“我叫夏瑾瑜,住在你家隔壁的院子,我是主子的教书先生。”
非常平静的语气,分明,我看到了他眼眸底下一闪而过的讶异。
“夏瑾瑜?握瑾怀瑜?拥有美好的品德,果然不负你教书先生的职业。既然你是教书的,是不是非常的博学多才?”这个男人脸上温润如玉的笑容倒和他的职业很相称。
怪没意思的,美男眉都没挑一下,依然是一脸平静的笑容,“博学多才谈不上,夏某只不过粗略的看过几本书而已。”
皱着眉头撇撇嘴,这么文绉绉的说话法我不喜欢,而且,过分谦虚就是骄傲了。
不喜欢也只能接受了,毕竟在冷宫中没有自由,我非常想结交这第一个朋友。跟他做了朋友,我就可以天天见到他了,然后睹人思人,“夏先生,我现在郑重的向你道歉,一是为了昨天让你等,对了,你等很久了吗?“
坐在树下两只脚晃呀晃的,当然了,鞋子没有掉,人家我这次可是做好了充足的准备的。我让丹桂在绣花鞋的内侧缝了一根缎带将鞋子绑牢,带子在里面又不影响美观,多好呀。
“也没多久,一个时辰而已。”
“那你怎么没走?”
“我等了一个时辰虽然有点烦闷,却欣赏到姑娘美妙的歌声,也算值得了。”
一个时辰相当于两个钟头,我咋舌,突然有一种强烈的愧疚感涌上心头,“对不起啦,昨天我不是故意失约。”
“没关系,我也没有跟你明确的约定好,我也有不对的地方。”夏瑾瑜还是一派温和的笑容。
真是糟蹋,这个世上怎么有这样的男人,长得好看脾气又好,我的心脏都快承受不住了。突然注视到他手中的绣花鞋,尴尬的伸出手,“不好意思,夏先生,能把我的鞋子还给我吗?”
“如果姑娘不介意,可以叫我瑾瑜,夏先生听起来比较像在叫我爹。”夏瑾瑜笑了,踮起脚尖将绣花鞋递给我。
我一手抓住树干使命的弯下身子,伸出手去拿他手中的绣花鞋,两只人埃得极近,我都可以闻到他身上的书卷气了。结果不小心,两只手碰到一起,我下意识的缩回手。
鞋子掉到地上,又掉到隔壁的院子里了。
夏瑾瑜笑了一下,捡起鞋子,冲我又笑了一下。这次我却发现,他的笑意没有传达到眼睛里,终于明白为什么看着他笑的时候会有一种怪异的感觉了。
夏瑾瑜笑起来,像一只狐狸。
却见他,把鞋子捡起来之后捺入前胸的暗袋里。
我傻眼,“瑾瑜兄,那是我的鞋子。”
“可是,跟我比较有缘分吧,一次砸到我一次又掉到我面前。我觉得这上面的花绣得挺好看的,送给我吧。”
这个男人怎么能耍无赖?要知道,姑娘家的绣花鞋可不能随便送人的,我狠狠的瞪着他,“那是我的鞋子,还给我。”
他当作耳旁风,根本就不理我,算了,就当——鞋子被狗叼走了吧。
“昨天听到姑娘唱歌,也许姑娘的嗓音一般,但是那首歌的曲词却是极好的,虽然不符合诗歌的韵律。却说的极有道理,深入人心。”
那是,那英非常适应演绎悲剧人生,能将失恋的感情唱得出神入化。
这个男人倒聪明,他这么一夸奖,我马上又心花怒放了。两只人又聊了一会儿,一只树上,一只地上,这样女上男下的聊天方式倒也别致。在树上坐久了屁股也觉得麻木了,又怕香草担心,于是赶紧告辞,原路爬回自己的宸苑。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又听到有人念这两句诗了,这一次我不会领会错诗词中的含义了。跳下树之前回头看了一眼,那个美得天仙一般的男子依然是满脸的笑容。我发现,我们今天黄昏接触了将近一个时辰,这一个时辰夏瑾瑜脸上一直都带着温柔的笑容。
非常温柔的笑容,非常熟悉的面容,却没有真实的感觉。就好像,戴着面具一样。他的眼睛没有笑,突然之间,我有一种冲动,想撕下这个温柔的面具。
第二十一章 知己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现在开始,我非常喜欢这句诗了,而且列为所有我最喜欢的诗词之最。
每天下午大概四五点的时候,我都会兴致勃勃的爬上树,然后,就看见那个一脸笑容温润如玉的男子静静的站在那里等候着。
院墙边的杏花灿烂的开着,非常的旺盛,南安国的皇帝的冷宫弃妃柔妃娘娘也愉快的爬树翻墙。两个人也没有约好时间,却非常有默契似的。每天的黄昏时分,当我爬上杏树的时候,夏瑾瑜必然就站在隔壁院墙的树下。
然后,我坐在树枝上他站在树枝下,两只人天南海北的交谈,非常的愉快。夏瑾瑜干脆直接搬了桌椅板凳坐在翻过墙来的树枝边,一边喝茶一边等候着爬树过来跟他聊天的小姑娘。
我发现,夏瑾瑜不像是一般的读书人,他见识渊博。不仅是诗词歌赋治国之道,他还去过很多地方,给我讲了他的经历。
特别是,各地的风土人情,地方风俗。他讲了农夫和蛇、刻舟求剑等等这样的典故,这些故事小学课本也都学过了,听夏瑾瑜娓娓道来却是另有一番风味。
美男讲话本身就是一道风景线,夏瑾瑜的嗓音清越而带有磁性,说话咬文吐字清晰语速适中,听起来非常舒服。而且他用自己的观点陈述这些典故,许多地方别出心裁,我听得是津津有味。
他还说起游览三山五岳的经历,东岳泰山之雄,西岳华山之险,北岳恒山之奇,中岳嵩山之峻,南岳衡山之秀,还有三山的仙气。也真是奇怪,这些名山胜景的名称居然跟我们现代的一样,也是前世的叶齐最向往的地方。
他慢慢的说着我淡淡的听,心里却不无敬佩的,古时候没有飞机火车,我当然知道走这些路程的艰辛。
“读万卷书不如走万里路,”夏瑾瑜说道,不知道想起了什么,脸上的笑容很淡却很温馨,“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以前读苏先生的诗文,总是很喜欢这两句,却想象不出这到底是怎样的一副场景。及至后来,恰巧有事路过杭州,亲眼去见了西湖的景色,心情是久久不能平复。就像很多诗人所说,阳春三月莺飞草长桃柳夹岸,两边是水波潋滟,游船点点,远处是山色空蒙,青黛含翠。在那里也有许多动人的传说,西湖,是一首诗,一幅天然图画,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
“你也喜欢苏先生地诗词?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这可是众多清穿女地不二法宝。每逢重大场合念出这首诗一定会得到满场敬仰地目光地。
不过我很奇怪。同样遍读诗书地香草不知道凤求凰地故事。后来我旁敲侧击地仔细了解过。南安国似乎是在历史地夹缝中。没有先秦晋隋文化地熏陶。自然也不知道明清地历史。可是。在南安地史记中有唐宋诸位名人地痕迹。只是。在南安地历史记载中。那不是唐宋前朝。却只是邻邦大国。
“是呀。苏先生地才学瑾瑜毕生景仰。他不仅诗文出众。还擅长书法作画。且每样都是名列前茅。这样地全才世间少有。苏先生少年时读了一些书。因为聪慧常得到师长地赞扬。颇为自负地在自己房前前贴了一幅对联:识遍天下字。读尽人间书。’天下地字知多少。人间地书有几何。我却很佩服苏先生这样地年少轻狂。”
一下子就打开了话匣子。夏瑾瑜眉飞色舞地说了很多。提了苏东坡地字苏东坡地书苏东坡地画。却独独没有提。在官场上。他也曾经显赫一时。
我发现。他不喜欢政治对官场上地事情也闭口不言。就好像。他地身份。我地身份。
很多事情。我们不说不代表我们不明白。只是我们这段时间交往地很开心。聊文学聊游历。纯粹地交了好朋友罢了。
难得的作为一个古人,夏瑾瑜跟那位诗仙先生一样足迹遍天下,作为叶齐的我也曾经利用寒暑假游览了许多地方。自然地,两只人会有许多相同的心得体会,话题多的不得了。
“我也喜欢苏先生的诗,最喜欢那句山外青山楼外楼,总觉得,那是一种超脱世俗的境界。”
“是呀,他的诗最多写西湖的了,我去了一次之后就一直想再去。齐儿,有机会我们同游可好?”他伸手到我面前,作出邀请的样子。
刚才说到激动处夏瑾瑜已经站起来,在原地跺着方步,我坐在旁边的树枝上。此刻,我们之间的距离不过数寸,望着他修长的手臂,我愣住了。
讷讷的缩回手,夏瑾瑜失笑,“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