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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饭桶妹子生存手札+番外 作者:等待果多(晋江vip2014.12.27完结)-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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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又怎么了,你瞧不起女人?”小花大大不满了。
    “没有,我只是惊讶,我吃东西很多,以前小镇举行的大胃王比赛我可是连着三年都是冠军,没想到妹子居然比我厉害。”很少和人交流的东方很诚实地说。
    小花得意,“所以才有句话说,巾帼不让须眉嘛,谁说女子不如男!”最后这句话是得意洋洋的小花用京剧的调调唱出来的。
    看着点头表示钦佩的东方,橘子暗暗泪流,小姐,巾帼不让须眉不是这么用的,吃东西比男人厉害真的一点都不值得骄傲!
    “对了,前次我只是听说你姓东方,叫什么名字呢?”对于手下败将,吃不赢自已的对手,小花表示她很有好感。
    “总赢,我叫东方总赢。”刚点的红烧蹄髈,走油蹄髈和冰糖蹄髈肯定没上来这么快,没东西吃的东方跟眼前这比他厉害的妹子聊起天来。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小花:我吃得最多,我赢了!
    沈佩:妹子,这不值得骄傲,相反,应该感到耻辱……
    小花:你性别歧视!我不和你做兄妹了。
    沈佩:咳咳,我是说一个大男人居然吃不赢一个小姑娘,做为一个男人实在太耻辱了!
    Ps:想写新文,大家想看古代的还是现代的呢,都是轻松文哦。

  ☆、第136章

“总赢?你家人一定是希望你人生一直都是赢家。”这名字真不错,小花点头赞叹,很适合看起来纤细但实际上极为强悍的东方。
    “这倒不是,我师傅取的名字,他好赌,但老输,所以给我取了这个名字。”东方老实地说,他对自已的名字还是满意的,他好武,一直孜孜不倦地提高自已的功夫,自下山以来他找了很多江湖出了名的功夫好手打架,几乎全赢,他深觉得师傅这名字取对了。
    “总赢,那还是有输的时候,还不如叫不败呢。”小花嗤之以鼻。
    不败?东方一下子愣住了,他怎么没想到,他在武艺上一直追求的是从不失败,而非总赢啊。
    “这名字更好……”东方想了想,一拍手,“我决定改名了,以后就叫不败,东方不败!”
    小花惊了,呆了,木了,傻了,愣了……,她现在恨不得去抱着柱子大哭啊,叫你嘴欠,叫你嘴欠……
    “东方大哥,这名字可不能乱改的,你师傅该多伤心啊……”小花有秋风扫落叶般颤抖的声音说。
    “不会,我师傅一定会高兴的,这名字太吉利了。”东方很肯定地说。
    不,这名字一点都不吉利,以前有个男人就叫这个名字,然后他木有小*了。
    “但做人还是谦虚较好,人生就讲究个缺憾美,从来不失败只会让天妒的。”小花努力挤出笑容。
    屠劳是经常混市井的,很敏感地感受到小花妹子对“东方不败”这名字的不喜,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对请他们吃蹄髈的妹子的喜爱让他果断的站在妹子这一边:“我也这般认为,这名字太招仇恨了,还是不要叫为好,只怕到时会有一大堆不服气的人上门踢馆找你决斗。”
    “那更好不过了。”东方大喜,对这名字更满意了:“这样我就不用到处找人来磨练武艺了,省时又省力,极好极好!”
    看着坚决要改名为东方不败的美丽少年,据说有一版电视连续剧东方不败是由男变女,而不是变人妖的,小花看着秀美的少年,不敢去想他会变人妖,而是努力幻想他变成女人的模样,还好这长相,这身材真变女人了也是挺冷艳高贵,但呜呜……
    “来人,拿酒来……”什么解忧,唯有杜康,小花觉得这世上没人能理解自已,她深深体会到众生皆醉唯她一人独醒的寂寞了,人生寂寞如雪不足于表达,她觉得人生寂寞得堪比弄沉泰坦尼克号的冰川啊!
    “小姐,你还没成年呢,不能喝酒的。”橘子跳出来拦住了。
    “没关系……”小花双目含泪,“我对两位大哥一见如顾,今又遇上改名这样的大事,不喝上一杯不足以表达我激动的心情……”
    东方和屠劳感动了,这妹子太单纯了,太重情了,太可爱了……呜呜,被人这么重视的感觉实在太好了。
    “来人,拿上好的酒,今天我请客!”屠劳豪气干云地一挥手。
    “没错,我们一定要不醉不归……”不顾橘子的阻拦,小花拿起了酒杯。
    *******
    “呜呜,我的头好疼……”小花醒过来的时候,已是傍晚时分,太阳将要下山的时刻。
    她只觉得头疼得厉害,好像有一群小人在她大脑里踩着她的神经跳舞。
    “来了,醒酒汤来了。”橘子急急地跑过来,手上拿着一大碗汤药。
    头疼得实在厉害,小花不假思索拿起醒酒汤。
    “噗”小花一口喷了出来,“橘子,你想谋杀吗?这是毒药吧!”又酸又苦,比中药还难喝。
    “醒酒汤就这个味道。”橘子没好气地说,“谁让你喝那么多酒,这汤药虽说味道不好,但效果很好。”
    小花看着橘子隐隐带着指责的模样,只得捏着鼻子一口气灌了下去,呜呜……好难喝,橘子最近越来越凶了,究竟谁是小姐啊。
    橘子看着松了口气,“好了,再过一会头就不疼了,下次看你还敢不敢喝酒,安平王说了下次可不准你再喝酒了……”
    “安平王来过了?”小花大惊。
    “来过是来过了,他本来想等你酒醒的,但宫中来人找他……”橘子看着小姐的模样有些欲言又止,“今天发生的事小姐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吗?”
    看着橘子的模样,小花大惊失色,“我酒后闹事了?我酒品很差吗?”据说有些人酒醉后会形象大变,酒醉后乖乖睡着最让人羡慕了,大哭大笑变成话唠或又唱又跳都算不得有啥,最可怕的是有人会很high地跳脱衣舞或变成接吻狂魔……
    橘子脸都红了,好害羞,实在不好意思说,但……
    “小姐自已想吧……”那情景真是画面太美她不敢看,“小姐一定要努力想起来哦……”
    呵呵,橘子乐呵呵地下去了,留下面色如土的小花,对自已的蛮力很有自信的小花相信就算喝醉了自已也很安全,但她实在不敢肯定别人的安全,所以她努力回想发生的事。
    ********
    小花刚开始喝酒的时候还是很清醒的,大庆的酒酒精浓度一点都不高,大庆很多地方的小孩子逢年过节也会喝上一点。
    铁牛早吃饱了,出去看马车了,橘子在一边直担心,但她阻止不了,好在这三人都是大胃王,相比起喝酒更注重吃肉。
    俗话话酒逢知己千杯少,大胃王相识吃更多,三个有缘的饭桶吃起东西来比平时还多,整个店里的人都轰动了,最后还有不少外来的人探头探脑的来看大胃王,居说五个大胃王一共吃完了近五十多只猪蹄,还意犹未尽地交代店家打包了,创下了该店开店以来的历史。
    惊叹的众客人不待店主打招乎就一窝蜂的跑来参观桌上如山的骨头,一个个果断地点蹄髈,吃不了也要兜着走,这几个这么能吃就证明这蹄髈肯定无比美味。然后他们就听见店主在说,“对不起,各位尊敬的客人,只是我们家今天的所有蹄髈都卖光了,明日请早。”
    “都没了?”众多顾客不满了。
    “都让这几位客人吃光了。”看起来比过油蹄髈还要油滋滋的店主有些不好意思地看了看窗边的小花众人说,心里十分激动,今天店里的盛况肯定会传出去,以后他家的生意不要太好哦,他决定给今天几个大胃王食客打个九折。
    众多食客决定明天店里一开门就过来吃蹄髈。店主陪笑着点头说明天一定准备足够的份量。
    这边喝高了的三人越喝越high,越聊越开心,橘子决定放弃了。
    “这就是猿粪啊!咱都可以结拜了。”小花乐呵呵得拍手大笑,脸上红通通的。
    半醉的屠劳哈哈大笑,这是个豪迈的汉子,对软绵绵又比他能吃的妹子很是喜欢:“中,我是大哥,东方你是二哥,以后你就是咱的小妹了。”
    “太好了,我以后就有妹妹了。”喝得脸色绯红的东方一拍桌子,“妹子,以后谁欺负你就跟哥哥说,我去帮你杀他全家!”
    橘子目瞪口呆地看着三个醉鬼找店家要香,肥店主也乐得照做了,于是三个人煞有介事的结拜了。
    一下子多了两不同类型的哥哥,而且都很帅!完全醉了的小花得意洋洋到极点,“就是就是,我又多了两个哥哥了,以后我可以横着走了……京城书院算个屁……我当不了学霸……我有学霸哥哥……大哥,二哥,我们称霸京城书院去!”
    “好,我们称霸京城!”屠劳大笑,浩气干云。
    “我原本只想称霸武林的,但妹子想称霸京城书院,我也去帮忙吧……”东方也乐呵呵地说。
    多好的哥哥啊……小花感动,然后“呜哇”一声大哭起来,“东方二哥,妹子求你一件事好吗?”
    “妹妹,你别哭啊……”东方吓得酒醒了几分,见小花抽抽噎噎的,眼中带上了几分杀气,“谁欺负你了?”
    小花哀怨地看着东方,“你欺负我了。”
    “我?”东方茫然。
    “没错,呜呜,算我求你了,东方大哥,你不要叫东方不败好吗?这名字真的不吉利。”
    ……
    小花的印象就到这里了,后来就趴着睡着了,后来发生了什么事?
    对了,李湛,她半梦半醒间好像见到了李湛。
    “怎么喝成这样。”李湛抱着喝得醉熏熏的她进房,她努力睁大眼睛瞪向他,不努力不行,因为眼前的人变成了四个,她都快看不清了。
    “我高兴,我今天又认了两个哥哥……”小花傻乎乎地说。
    “怎么乱认哥哥了?而且还是我不在的时候……”
    “谁叫你都不来找我……”小花气呼呼的控诉说,“你前次告白完,就跑人了,还说等我的回复呢,我一直等你过来……”
    “对不起,但最近真的太多事情了,但我一直想你,你看我不是送很多礼物过来吗?”李湛心都柔成一团,喝醉了意外的变得更可爱的小花让他忍不住亲上她的红唇。
    小花迷迷糊糊地睁大眼睛的模样意外的可爱,李湛柔声说,“闭上眼睛好吗?”
    小花乖巧地闭上双眼,李湛正欲亲上去时,背后传来咳嗽声。
    “咳,虽说小姐闭上眼睛了,但老奴实在没办法闭上眼睛。”宋嬷嬷板着脸说“安平王,小姐还小呢,而且你们也还未成亲,你这是破坏她闺誉……”
    谈情说爱被人看见了,李湛脸一红,忍不住往宋嬷嬷背后看过去,还好只有橘子在。
    “不用看了,今天老爷没回来,要是他回来了,小心他打断您的腿。”宋嬷嬷不客气地说。虽说李湛原本是她的主子,但现在她的主子是小姐,她一直都很清楚这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路人:居说五个大胃王一共吃完了近五十多只猪蹄
    橘子:我最多才吃了一个,哪里是大胃王来着。
    铁牛:我也才吃了7,8个,哪好意思说自已是大胃王。

  ☆、第137章

原本想谈情说爱,顺便亲个小嘴的李湛只得认命了,因为宋嬷嬷都快成背后灵了。
    “花,松手,我去给你倒杯茶好不好。”他将小花放在床上,亲自为她脱下鞋子,碍于宋嬷嬷的目光正要起身,但小花死命抱着他的脖子不松手。
    “不要,呜呜……”小花要哭不哭,两眼湿湿的,“不要你走。”
    “好,我不走……”才说完这句话,他就觉得背后烫得厉害,不用说了,宋嬷嬷又用怒火冲冲的目光瞪他了,“我就算走了也每天都想你,我以后每天都让人送礼物过来好不好,你最喜欢的蜜汁烤鸡,三杯鸭,五杯鹅还是红烧蹄髈,每天轮着来好不好。”
    “不要。”喝醉的小花很不讲理,“不要礼物每天过来,要你每天过来。”
    李湛心花怒放,就算宋嬷嬷的目光中的温度越来越高,他还是欢喜得不行,在小花心中他终于胜过食物了,他忍不住抱住这个原本只会吃的小吃货,小饭桶。
    “在你心中,我比蜜汁烤鸡,三杯鸭,五杯鹅,还有红烧蹄髈更重要吗?”
    相对橘子的满脸通红和觉得画面太美不敢看,原本一肚子火气的宋嬷嬷则全身无力,好一只恋爱菜鸟啊!哪个人会将食物当情敌啊。更让宋嬷嬷无语的是,小花还猛点头,声音甜得跟蜂蜜似的,“湛哥比所有食物都重要,每天都来看我好不好?”
    虽然喝醉了,但小花模模糊糊地还是有意识的,以前有人问一个经常向朋友借钱的人,朋友重要还是钱重要,那人回答说朋友重要,有朋友才能借钱。对小花而言也是很容易算的,李湛不能来,他会叫人送好吃的过来。但他本人能来的时候肯定不会空手的,照样有蜜汁烤鸡,三杯鸭,五杯鹅,还有红烧蹄髈可以吃,这才叫人和食物两得。
    完全不知道小花内心想法的李湛在宋嬷嬷不满的眼神中欢欢喜喜地离开了,然后小花呼呼大睡。
    ***********
    小花脸红红的,因为她终于想起这些小细节了,好害羞啊,被橘子和宋嬷嬷看见了。
    小花全身觉得轻飘飘的,快乐得像要飞起来似的。
    “闺女,俺回来了。”张猛热情洋溢地说。
    “欢迎回来。”小花这才回过神来,“我今天到街上吃到很好吃的蹄髈了,打包了很多给爹,让厨房热热就可以吃了。”
    晚餐的时候,张猛很高兴地吃着美味的蹄髈,自家闺女就是孝顺有什么好吃的都不忘记他这个当爹的。当然如果今天郭家酒楼的人看见张猛而前的骨头肯定会想,这不愧是父女啊,都是世间少见的大胃王。
    小花很得意地说了今天和两个大男人比赛吃东西,她吃赢了。张猛很高兴一拍桌子,“干得好!不愧是俺闺女。”
    对于闺女能吃,会吃,张猛向来无比支持,大胃王又怎么了,他张猛养得起,而且这怎么吃都不胖的身材多少贵妇人羡慕嫉妒恨啊。
    然后张猛又听见小花乐呵呵地跟他说:“我今天还跟两帅哥结拜了,爹,你以后就多了两儿子了,你高不高兴?”
    张猛下巴掉了下来,自从有了闺女,他以三十五的高龄当上了花兰的爷爷,然后发现自家闺女化身送子鸟,他现在居然多了两儿子?!
    ********
    有了鹅毛笔之后,小花算账速度越来越快,当然这种新的书写工具肯定得给苏老先生过过眼的。
    “这又是你想出来的?”老先生爱不释手地试着写了几个字,确实写字速度快多了。
    有了笛子的改良事件,新的记乐谱方式和柳体字之后小花的脸皮厚多了。“这叫钢笔,是我觉得毛笔字太难写了让人弄出来的,不过我只是一个构思而已,是老师傅太厉害了,没想到会做得这么好。”说实话,这老师傅真的很厉害,这钢笔经过他再次改良之后,出墨小多了,也均匀多了。
    老先生按照小花刚刚握笔的姿势试着写了几个字,很不习惯这种写字的方法忍不住按写毛笔字的握笔法写字,小花忍不住了,“先生,这钢笔写是不能这样握笔的。”
    “嗯?”老先生抬头看着小花,“这里面有什么讲究吗?”
    “毛笔强调的是手腕对力气的使用,而钢笔则需要手腕的手指一起用力,钢笔和毛笔字在笔尖的变化上有明显不同的。”小花细细地解释说。
    老先生看着自已写出来的字感叹不已,他教书育人几十载,如何想不出这笔的好处,他之前还感叹鹅毛笔是书写用具的改革,却不想更引起风暴的改革在这儿等着呢。
    以前用毛笔,磨墨要时间,写几个字就没墨了得沾一下,但这钢笔一来不用磨墨二来不用频繁地沾墨,三来练这钢笔字的时间肯定不用像练毛笔一样久,更不用说这钢笔字在算账和速记方面的好处了。
    “这个笔也写得出温体吗?”
    “当然。”小花拿起钢笔写着,本来柳体就是墨笔写出来的,但钢笔也有柳体字法。
    苏老先生默不作声地看着小花写的钢笔字体,相对毛笔字而言,这孩子的钢笔字绝对已经出师了。
    “这老师傅在哪?他多久能做一支笔,这笔肯定很快就流行开来,他做的量够吗?”苏老先生突然问道。
    “先生放心。”小花心有成竹地说,“这钢笔关系教化一事,我跟安平王说了,他找了人去学习了,过几天会开几家新的文具店。”
    老先生有些不满,“这君子不言利,安平王也太爱做生意了。”
    “君子不言利,说的是私利,但国之利或民集体之利还是得言的。”小花反驳说,“况且这钢笔不开店真的不行,这墨水得特制才能用,不然一般的墨会堵塞笔尖的。”
    老先生哭笑不得地看小花,“你这孩子尽是狡辩,我什么时候说国之利不重要了,我只是认为安平王应花更多心思在民生上,怎么越来越像商人了!”
    小花更不乐意了,她现在跟李湛正处于热恋中,一天三次通信都不够,根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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