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芊芊;意思是柔美而娴静的女子。我想,我的父母在给我起这个名字时候肯定是这么想的。可惜的是,我小时候却总以为这个词的意思是“生命力旺盛的青草”。这样的误解来自于我那位糟糕的小学语文老师,当然,这也和我的姓氏有很大关系。我姓夏,夏芊芊——夏天的草坪,旺盛而有活力。听起来好像十分合适,不是么?
也许就是因为这个误解,我的性格和我父母最初的期望完全背道而驰。我不柔美,也不娴静,瘦小的身体里好像塞满了永远都用不完的活力,只要不动就会憋得难受,就像闷在水里换不了气一样。从我七、八岁的时候开始,我就是周边的孩子王,每天都会带着一群大大小小的孩子跑来跑去,四处捣蛋。我会爬树掏鸟窝,会下水抓青蛙,可以和男孩子打架,也可以拿着小棍子去揍吓唬我的大狗。总之,小时候我从来都没想过自己能够安安静静的坐下来,像别的女孩子一样玩一会儿长相傻傻的布娃娃。直到,我遇见了张阿姨。
张阿姨名叫张瑾,是我的历史老师,也是我的邻居。她样貌柔美,性格娴静,十分符合我父母对女儿的想象。于是,自从她成了我的邻居之后,我的母亲每天都要念叨很多遍“学学你们张老师,那样才是女孩子啊”之类的话,就像是一个没完没了的魔咒。我很不服气,我想知道这样的人到底有什么了不起。于是,我敲开了她家的门,而影响我一生的改变,也就从这扇门打开的那一刻开始了。
张老师喜欢历史。也喜欢古文,尤其喜欢那些读起来哀哀怨怨的词句。比如什么“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之类的句子。说实话,我一直认为她应该去教语文而不是历史,这样的话也许我就不会对我的名字误解那么久了,而她也可以每天都沉浸在那些喜爱的文句之中。这样多好。我和她说过这件事儿,不过张老师却说比起古文来说,她其实更喜欢历史,古文只是喜欢历史的附带产物罢了。
平心而论,张老师确实是一个与众不同的老师。她不像其他的老师那样时刻板着脸,动不动就摆出一副语重心长的架势叫你“好好学习”,不管在什么场合。好像除了这种说教之外,他们就不会聊天了。我很奇怪,难道这些人回到家里也是这样对自己的孩子说话的吗?如果是的话。那他们的孩子可真倒霉。如果不是的话,那他们在外面为什么非要这样呢?不论如何,张老师不会这样。她不光很少对我说教,反而还会在我去找她的时候给我讲故事,讲那些她喜欢的历史故事。
我不喜欢那些酸酸的词句,但是。我却十分喜欢她的故事。从她第一次给我讲故事开始,我就喜欢上了那些许多年前发生时事情。从那天起,我的爱好完全变了样。我不再每天在外面疯跑。而是一有时间就去张老师家听故事。慢慢地,我还在她的指导下开始看书,自己去找寻自己感兴趣的故事。
历史事件,民间传奇,帝王将相,贩夫走卒……我对时间留下的脚印越来越感兴趣,简直就是一发而不可收拾。我几乎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拿来看书了,把所有的兴趣全部放在了古人身上。这种情况直接导致了两个结果,一个是我确实表面上变得柔美娴静了,这让我的父母觉得高兴。另一个是我在大学的时候就选择学了考古。这让他们觉得头疼。
不论如何,我的父母觉得我的性格符合他们的期望最重要,学什么倒是不太重要。反正我的家境还算殷实。也不指望我能学个什么征战商场的学科来发家致富。就这样,我继续徜徉在书海之中,继续和那些古人打交道,不管是看似丰满的平面画像,还是只剩皮包骨的干尸。
这样的生活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其实是残酷的,每天都在和书本打交道,自然也就没时间去谈恋爱。这件事情又开始让我的父母头疼万分,不过除了时不时的唠叨之外,他们倒是没做出什么过度的举动,至少没给我胡乱安排相亲。其实,我的身边倒是有一些追求者的,不过都被我拒绝了。这些人里面不乏条件不错的人,甚至还有小时候就跟在我身后跑来跑去的邻居吴小胖。长大后的他更胖了,当然,这不是我拒绝他的原因。真正拒绝他和其他人的原因是,我对这些人怎么都提不起兴趣,不管他们是不是别人眼中的白马王子。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甚至自嘲的想过“我的爱情需要去历史中挖掘”这种可笑的理由。不过,后来我才知道,这个理由一点儿都不可笑。
某年某月的某个时候,我因为某种莫名其妙的感觉而决定去找个工作。也许是在书海中游了太久,担心自己和社会脱节;也许是因为想要自食其力,为自己赚些零花钱;也许,只是因为想要去工作。谁知道呢,女孩子就是这样,很多想法有时候连自己都弄不清楚。
后来我发现,命运其实比想法更加莫测,因为你的想法事实上只是命运的一部分而已。我的想法才刚刚出现没多久,一个和我十分熟识的学姐就向我说起了自己的工作,说是自己要回老家,只能辞职,但她的老板人挺不错,就这样把工作扔下总觉得有些过意不去。听到这些话,我就跟她说自己正好想找个工作,能不能代替她去上班呢?学姐听到之后十分高兴,马上就拿起电话和她的老板联系,随后就告诉我明天就可以去公司看看。
可能是因为在书堆里埋得太久了,我多少变得有些迷糊。不是因为反应不过来,而是因为我习惯了在脑子里同时想好几件事情,结果反映在行为上就有些顾此失彼。直到我到了学姐公司的时候,我才知道她的工作是一间商务咨询公司的秘书。这么重要的问题我之前竟然忘了问,可见我能迷糊到什么程度了。
秘书这个工作让我心里多少有些打鼓,毕竟,在现在的社会里,这个词对于女性来说似乎变成了情人的代名词。也不知道是社会变得太快了,还是人们对词意的理解改变了。虽然如此,但是本着对学姐人品的信任。我还是决定先工作几天看看,如果有问题的话就马上辞职。就这样,我遇见了他。
牧七生,这是一个带有乡土气息的名字,总让人联想到海边的小渔村。事实上,他就是来自南海边的一个小渔村的。不过那里不是他真正的家,他的家到底在哪里,其实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这是一个没有过去记忆的人,很奇怪吧。我最开始的时候也是这么觉得的。我原本只在影视剧中见过失忆的角色,从来没在现实生活中遇见过。所以,最开始的时候都是带着极度好奇的眼光偷偷看他的,就像在看一个稀有动物。
他确实很稀有,至少在现在这个社会上来说算得上是个稀有男人。他沉默寡言,但待人却不冷漠;做起事儿来雷厉风行。但却不会让人觉得有压力。在他的身上我可以看见男人的坦荡和担当,也能看见原本应该属于女人的细腻和柔和。总之,他是一个十分有吸引力的男人。对于很多女性来说都如是。这一点,从那些女顾客看他的眼神中就能看得出来——那几乎就是想把他吞进去的黑洞。
不过,这家伙有一点十分不好。他几乎不会笑的,浑身上下总是透着一股子隐隐的忧郁。可是,我知道这不是他在故作气质,我能感觉得到,这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悲伤。每当他独自看着窗外的时候,这种感觉就会变得强烈,仿佛他脚下站着的地方不是繁华都市中的高楼大厦,而是一片生命绝迹的荒漠。而每到这种时候。我的心里就会觉得十分难受,就像针扎一样。所以,我总是会在这种时刻故意弄出一些响动去打破他的沉默。就算让他苦笑着说我两句,叫我“小叮当”,我觉得也比看着他在那里落寞强得多。
好吧,我承认。我恋爱了,对象是他。
爱情的路其实很窄,每一次相遇都是久别重逢,也是狭路相逢。勇敢的人总要在适当的时候说出自己的心绪,用自己的爱意去俘虏心上人,否则的话,就很可能被别人捷足先登。我不勇敢,所以我没说。但我也不太担心被别人横刀夺爱,因为这家伙的情感就像榆木疙瘩一样顽固,很难有人能够走进他的视线,想要走进他的心里显然更难。
我不敢说,可是,我敢行动。我给他做饭,为他洗衣服,帮他处理数据,还帮他打扫房间。我所做的一切早就超过了秘书的本职工作,进入了女朋友的范围。我相信这一切他都会看得到,他那颗聪明的脑袋也会想明白这是为什么。我等着他说,可是,他却始终不说。
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其实并不糟糕,对于这种没有责任的人根本不必挂心,直接离开就好。爱上一个不知道家在哪里的人才是真的糟糕,因为他的迷茫会让他想回应又不敢回应,想接受又不敢接受,只能像只小松鼠一样躲来躲去。犹豫的样子引人发笑,更让人心生怜惜。
好吧,我等着,不过也不会永远等下去。如果再过个一年半载他还不开口,那本姑娘就不得不拿出当年和大狼狗搏斗的勇气,好好敲一敲这块儿“大木头”了!
如果没有任何意外的话,我们的生活就会这样继续下去,直到他开口,或者我逼他开口。可惜的是,意外偏偏就出现了。
我的情敌突然间闯入了我们的生活。这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我和我的情敌竟然成了朋友,还是生死与共的姐妹。而此刻,她正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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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五章 泣血之空——夏芊芊篇2()
“小玉姐,你休息会儿吧。”我放下书回头看了看她,“从昨天到现在你都没怎么睡过,这样不行,你睡会儿吧,没事的。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不过,我想这里还不至于那么糟糕。”
阮玉冲我笑了笑,向我表示她没关系,让我继续忙自己的就好。我劝了她半天,她都不听。最后没办法了,我只好拿出她交给我的手枪放在了书桌上,示意我有一定的自保能力,疲累到极点的她这才握着枪躺在了床上,不过还是不放心地向我嘱咐了半天才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这就是我的情敌,一个让任何人都恨不起来的人。
几个月之前,她突然出现在了我们的生活之中,起因是因为一个奇怪的老伯委托的寻人任务。那个老伯最开始是我接待的,我当时只是觉得靠近他身边的时候有些皮肤发凉,并没有太过在意。没想到,他带来的寻人委托里竟然隐藏着那么多的秘密,不但给我带来了一个情敌,还让我们陷入了至今都没能拨开的迷雾中。
我第一次见到阮玉的时候是在病房里,那时候大木头受了伤,躺在床上,而她则是坐在边上陪着。我进房间的时候看到她的脸有点儿红,似乎有些不太自然,不过大木头的神色倒是没什么奇怪的地方,估计也没发生什么太大的事情。后来,我听燕三哥说大木头救了阮玉一命,胳膊也是因此而受的伤。我想,当时她应该是在道谢吧,被我突然撞见可能有些不好意思,所以也就没放在心上。
其后的几天里,她每天都会准时出现在大木头的病房里。好像除了陪着大木头之外就没事儿可做了。警察不是要保护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吗?怎么会这么有空?我认定这是一个借口,一定是!她想干嘛?难道,她对大木头……我警觉了起来,不得不警觉。仔细一观察,我就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端倪。
她看着大木头的眼神和那些女顾客不太一样,不是那种想要吃了他的激烈。而是一种暗暗地,但却绵长的波纹,就像清澈的山泉一样连绵不绝。这很可怕,比那些女顾客更可怕。我虽然没在看着大木头的时候照过镜子,但是我知道,我看着他的时候,眼神里的东西一定和阮玉的差别不大。
我开始每天同样出现在病房里,也开始慢慢地和阮玉接触。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熟知历史的我怎么能不懂这个道理。几天下来,我发现很难对阮玉兴起恨来。她表面上冷若冰霜,但熟悉了之后就会发现,其实她是一个十分温柔而细心的人,很会关心人,就像一个温婉的大姐姐。而且,由于她的职业关系,她还有着一般的女孩子所没有勇气和极强的正义感。英气勃勃,让同为女孩子的我都不禁暗暗欣赏。
对于这样的一个人。我不能用小女人的手段撒泼胡闹,再说,这种方法我也不会。我只能平静的和她竞争,盼望着他们跟进的那个案子能早些结束,这样的话,每天都和大木头在一起的我多少会有些优势。上帝。原谅我的小心眼儿吧。
命运就像是一颗橙子,你能看见外表,也能闻到味道,但是,只要不吃进嘴里。你永远都不会知道它到底是甜的,还是酸的。那件案子确实像我期盼的一样,很快就结束了。可是,我们的生活也从此变得天翻地覆。
由于我的迷糊和失误,我的考古学导师莫教授发现了大木头带着的铜牌,从而引发了后续的一系列事件。哦,对了,关于这件事儿我们曾经在事后分析过,大家一致认为这是血徒的一个阴谋,并不是真的因为我的失误。莫教授当时也承认过,他来找我们是受到了血徒的指派,所以,他在我的论文中发现的那张照片极可能是他自己放进去的,反正我也不可能想得起来。
总而言之,我们因此卷入了一场考古活动。阮玉认为这件事情和上次的案件有关,所以一定要跟去。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那件案子肯定不是她执意要跟去的最大理由,想要帮助大木头追寻身份,以及和他在一起增进感情才是重点。当然,我也一样,所以我必须跟去。
就这样,我们和莫教授一行人走入了四川的深山之中。我没想到会在队伍中遇到吴小胖和他的女朋友余倩,也没想到他会变得那么奇怪,不断地和我说什么“掌握世界的力量”。当然,我更没想到他们都会死在那里。
在那里,我们就像走入了一场真实的恐怖电影。我们遇到了像篮球一样大小的吸血飞虫,看到了布满白骨的黄泉之路;我们从活着的尸体群中杀出重围,在奇异的古城里舍命狂奔。吴浩云,余倩,江威,莫教授……一个个不久前还和我们说话聊天,一起吃饭的人突然间变成了尸体,永远留在了那群深山里。而我们虽然九死一生的逃了出来,但我和阮玉却是身中奇毒,性命危在旦夕。
从那之后,我们跟着大木头四处奔波,努力寻找着解救的方法。我们去了东北的深山老林,又回到了大木头被救起的南海小渔村。村里的独眼伯帮我们压制了蛊毒的反应,省去了大木头每天用自己的鲜血喂我们的痛苦。后来,燕三哥通过家族的力量找到了一群民间奇人,我们在他们的帮助下掌握了一些可以追踪到血徒的方法,而我也破解了从古城中带出来的玉简,锁定了那个疯子的去向。
我们再次整装出发,一头钻进了神农架的密林。在那里,我们见到了风俗奇怪的村民,也遭遇了样貌可怖的白凶。我们和一群来路不明的雇佣兵斗智斗勇,亦分亦合。与密林深处的野人部落对战拼斗,直至最后化敌为友。最终,我们解决了血徒,化解了蛊毒,安然无恙的逃离了古城,仿佛终于可以回到以前的生活中了。可我知道,这不可能,因为我们都变了。
大木头在变化,虽然这种变化非他所愿。他的过去变得更加神秘了,身上的谜团也越来越多。他的项链挂牌,他的整幅纹身,他那远超常人的力量……每一样都是个谜题,每一样又都涉及到了隐秘的上古文明,就像从历史的尘埃中爬出来的老古董。我的爱情原来还真的需要在历史中挖掘了,不过,我此时并不觉得这件事情好笑。
燕三哥变了,虽然还是那样没个正形儿,但我能感觉到他的身上多了很多男人的担当。阮玉姐变了,变得更加坚强也更加温柔,对敌人更凶,对我们则是更好。最重要的是,我也变了。
也许,我的天性中本来就有许多的冒险因子。从最开始见到那些诡异事件时的恐惧瑟缩,到后来的习以为常,甚至有些跃跃欲试,这中间的转变过程非但一点儿都不艰难,似乎还有些顺理成章。小时候的胆大和无畏,在这些谜题的驱动下慢慢地回到我身上,或者应该说,它们只是从我的身体里醒了过来。
我开始向小玉姐学习如何射击,向大木头学习怎么徒手搏斗,向燕三哥学习如何翻越障碍,也学习如何躲藏起来保护自己,不给大家添麻烦。我在努力让自己变成队伍中重要的一份子,而不是一个拖累。因为,我对我们见过的那些,绝对可以震惊世界的神秘古文明充满了探索的兴趣。更因为,现在的我就连离开大木头一分钟都会觉得浑身难受,坐立不安,只想每时每刻都和他在一起。哪怕,他的身边还有同样亦步亦趋的小玉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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