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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爱笑的女人,纵使头发白了脸上有皱纹了,还是可以从笑容里依稀看到她年轻时候的美丽。
“哈!德德老爹,你还真到了!”她用欢快的声音喊道,然后走上前来在德德老爹胸口打了一拳,“你来这么早,可是害我打赌又输了!”
三人哈哈大笑,克勒达问:“怎么今天你回来这么早呢,为什么不在那边吃饭?”
沫沫故作神秘的说:“不去了,哈哈,今天才听他们说,三王子要到乌希尔镇阿里参加第一次交易节,他们就不许我们再去煮牛肉了。”
三王子要来?德德老爹和克勒达交换了一个眼神,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第249章 离花()
沫沫是一个勤劳的女人,有她的操持,这个家在几十年的光阴里从简陋变得丰富多彩,她好像有一种美德,可以将平凡普通的事物变得温馨而美丽。克勒达什么都舍不得丢,却又总喜欢一时兴起带回来很多东西,比如带角的牛头骨,比如废弃的陷阱里的捕兽夹——他将东西拿回来,却将之扔在一旁,仿佛那些东西原本的美丽已经消散了。
可是沫沫却从未说过什么,她只是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将其装扮一番,然后某一天,克勒达会惊讶的叫喊:“啊!沫沫,你什么时候去买了这么漂亮的一个牛头骨!说起来,我之前也见到过一个,如果我手再灵巧些,肯定也能做成这个样子。”
他根本就认不出那东西的来历,沫沫会很温柔的说:“这就是你带回来的那个,不过我为它打扮了一下,好看吗?”
当然好看!每在这种时候,克勒达就会感到幸福,自豪和沮丧同时出现在心里,他的妻子总是这么温柔完美!
不过,当德德老爹带来灵鸡,沫沫第一次有些不敢下手了。
这东西太金贵,沫沫那双化腐朽为神奇的双手实在有些不知所措,她向德德老爹请教,可是德德老爹不也是第一次吃这东西,以前不过是见过而已。
“唔,你自己看着做吧,只要煮熟了,我们都能吃,对不对,克勒达!”他这样说。
沫沫却只是翻了个白眼,自己走到后院去了。她决不允许这么好的食材被自己浪费,研究了半天,她决定先杀鸡去毛再说。
这时,身后有个人轻声说:“你这样不对的,这只鸡,要蒸出来最好吃。”
沫沫回头,正好见到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望着自己,那双眼睛像是草原上的星空一般纯净而深邃。
“啊,德德老爹什么时候带来这么美丽的姑娘!”沫沫心里一惊,同时微笑着问道,“你会做吗?”
“应该会,我试试吧,不过做好了,我要一份。”那人说道。
试一试?
沫沫有些奇怪的看着她,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为什么叫做“应该会”?
不过她还是打算让那姑娘尝试一下,不知道为什么,那姑娘就是有这种力量,让沫沫第一时间就认定她并非什么普通人,这种小事,或许对她来说很是简单吧?
很快,一大盘蒸鸡上了桌,那盘蒸鸡白嫩白嫩的,还冒着蒸汽,伴随着的是三个蘸碟。
“好香啊!”克勒达忍不住赞叹道,“沫沫你真厉害,连灵鸡也会做呢!”
沫沫却不好意思的说:“这不是我做的,是德德老爹带来的姑娘做的。”
德德老爹听了,心里咯噔一下:“我不是让人守着她吗,她怎么出来了!”
他腾的起身,往后院走去,沫沫和克勒达两人跟在身后。
到了后院,德德老爹突然站住了。在他面前,离花正捧着一小碗的灵鸡肉吃着。她抬头望着德德老爹,然后自顾自的吃鸡。
德德老爹一时愣住,克勒达却埋怨着沫沫:“那东西是德德老爹带来的,你怎么能私下分给她!”
沫沫有些尴尬,不说话。
“你喜欢吃这个吗?”德德老爹走到离花身边,轻声问。从发现离花开始,他就发现离花很挑食,基本上不吃干粮。
这么主动的吃东西,而且吃得挺香,还是第一次。
离花想了想,摇摇头:“不喜欢,这个也不好吃。”
德德老爹听了,皱着眉头,说:“那你先吃,吃完了就回房间,好吗?”
离花“嗯”了一声算是答应。
德德老爹和克勒达夫妇回到饭厅,他看着面前的蒸鸡,突然一时之间有些烦躁。旁边的沫沫还以为是吝啬的德德老爹因为鸡肉而生气了,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我是看她真的会做这个,而且又是跟着你”
德德老爹摆摆手:“没关系的,我没有想这个克勒达,你说得或许是对的,我应该想办法帮她回家才对!”
克勒达微微一笑:“是啊,她的来历,或许比我们想象的都要大呢!你这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德德老爹叹息一声,说:“我啊,没想到计较了一辈子,却还是一个小羊倌!你说得对,她的来历一定不平凡。你知道这一路上,因为觉得干粮太粗糙,口味也不好,她几乎什么都不吃,可是她吃灵鸡,不但吃,还会自己做,不但会做,还觉得灵鸡也不好吃,这说明什么”
“什么?”沫沫有些愣,她并不知道离花的事。
“说明她平常生活,灵鸡只是很普通的吃食,她常常吃的,应该比灵鸡要好得多这样的人,和她一比,我就是一个小羊倌啊。”
克勒达叹息一声,喝了口酒,又吃了块鸡肉,然后才慢慢问道:“我的朋友,你能说说你为什么会想要将她留下吗?”
德德老爹知道他有话要说,可是没想到他会这么问,一时也不知如何回答。旁边的沫沫倒是有些责备的说:“你胡乱说什么!”
克勒达却很严肃,没有答话。
“好吧,我是想把她留在身边。”德德老爹苦笑着说,“你们都知道,当年的事,我的女儿还没有降生,就带着她母亲回到了天上,我伤心了好久。我很恨她,恨她的到来,可是当我遇到了离花,却突然想起来,若是她出生,恐怕也会像离花一样,是一个美丽纯洁的姑娘吧。”
德德老爹眼角有些湿润,嘴唇哆嗦着。他用微微颤抖的手端起酒碗,大喝了一口,然后笑着说:“我把她当成是自己的女儿,把她当成是这片草原上最为美丽的一只羊,我想要让她待在我身边,陪着我”
他已经有些哽咽了。
当年,他的妻子难产,一夜之间,妻子女儿同时离去,他便一直是一个人。
孤独。
他比以往更加沉迷于自己的贩羊生意,他比羊贩子更加卖力,可是孤独这东西,却渐渐沉淀,在他以为自己已经忘却了往事的时候,被一个叫离花的纯洁的姑娘勾动了心底的情绪。
那是孤独,是悲伤,也是对美好生活再次生出向往和希望。
克勒达和他碰了碗,两人没有说话,只是各自干了碗中的酒。
“让她走吧,帮她找到她的家。”克勒达如是说。
德德老爹点着头。事到如今,他没办法欺骗自己,离花的来历非比寻常,强行将她留在身边,对于自己这样的小人物来说,实在是充满了危险。德德老爹其实不是太惧怕危险,可是光凭离花的美貌,便足以让她成为这片草原最美丽的明珠,而自己,并没有保护她的能力。
喝酒喝酒!
他决定让这件事成为一次邂逅,人生到了这个年纪,还强求什么!
第250章 王室的狼崽子们()
就在德德老爹喝酒的时候,在乌希尔镇东方的道路上,出现了一只庞大的队伍,这支队伍前面是兵甲开道,中间是侍女随行,最后有马车载着物资。
在队伍里,到处都能见到狼首旗,这是白狼之国的国旗。
队伍中间靠前的位置,是一辆华贵马车,由八匹骏马拉着,缓缓在道路上行驶。马车很大,是寻常马车的三倍大小,四周窗户用厚重的兽皮包裹,兽皮外再用红色和黄色的锦绣遮挡,这样便既美观又保暖。
马车里时不时传来女人的娇嗔和男子放肆的大笑,可是无论是驾驭马车的人还是旁边的兵甲侍卫,都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该看的地方,做自己该做的事。
这种事,对于三王子来说,有什么不正常的吗?
三王子,白狼之国诸多王子中最为纨绔的一位。他继承了国王那健硕的体格,可是没有将之用在成为勇士开疆拓土上,而是用在女人的肚皮上。
所有白狼之国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好人,如果他不是见到喜欢的女人就想抢的话。
马车中,红炉温暖,有瑞香浮动,在暧昧的光线里,可以看见,三王子半躺在一个女人洁白的大腿上,那女人轻轻的为三王子按摩头部。在他身边,各有两名女子为他倒酒。
三名女子都是用轻纱半遮半掩着,白皙的肌肤不只是因为炉火映照还是因为动情,有些粉红。
而所谓倒酒,是女子先将温热的酒含在嘴里,然后讨好似的喂给他喝。三王子有时会吞下,有时却会使坏让女子自己喝下。
慢慢的,左右的女子微醉。三王子很是喜欢的看着她们,然后发出了一声快乐的叹息。
在他大腿上,还伏着一名女子,也是衣不蔽体,正用小嘴儿轻轻的吞含着他的下体。
四名女子都有着美丽的容貌和凹凸有致的身材,经过严格的训练,更是懂得如何伺候男人,这一点让三王子很是满意。
这时,门帘轻轻打开,进来一位巫祝老者,就在车门处盘腿坐下。
三王子没有任何遮掩,享受着四面温香,那四名女子自然也没有停,只是想着自己被那人看去,又做着这种羞人的事,羞耻之余,反而还有一些兴奋。
“三王子,六王子的消息已经探明,十二日前,六王子离了银狼关,虽然银狼关各种掩饰,可是我们的暗探还是看到有人夜里悄悄出城。后来经过大王子的人侦查,六王子应该是一路往西,直奔乌希尔草原。昨日大王子的人又传来消息,说六王子明日就会到乌希尔镇。”
三王子将正在吞含他下体的女子一把按住,邪笑道:“我的弟弟看来是想要私下里招兵买马了,嘿嘿,我倒要看看,有我在,他还能不能买得到!先遣的使者回消息了吗?”
“回三王子,消息已经传回,我已照您的吩咐下令,今年的第一次交易节,所有的牛羊、马匹和战狼的交易都不得私下进行,必须要在三王子的监督下进行。”
“唔,这就好,辛苦你了,索朗多吉。哦,对了,后面的车上放了件东西,你自去取了,当做是我给你的歉礼。”
歉礼?索朗多吉面色平静,如果因为护卫在三王子身边而没有参加情僧遗居的争夺,那么确实是值得有一份歉礼的。
“多谢三王子!”叫做索朗多吉的男人掀开门帘出去了,三王子这才放开身下的女子。那女子脸憋得通红,还没来得及平复呼吸,便被三王子一把拉起来,坐在了他身上。
“啊”她轻呼一声,似乎有些承受不住,而旁边的两名女子却很娴熟的迎了上去,一个吻住了她的嘴,一个轻轻含住了她胸前的柔软。三王子背后的女人则轻轻起身,将自己的胸放到了三王子嘴边,供他玩弄。
一时春意浓。
乌希尔镇外,出现了一队人,共五名,虽然都是寻常商贩打扮,可是个个都气质卓然,为首的那个,是一名二十岁左右的青年,相貌堂堂,眉宇间除了有贵气,更有一丝儒雅气质,让人见了,忍不住生出些亲近来。
这就是六王子和他的队伍了,在六王子身边,站着个年轻人,普通兽皮下,着了一副软甲,浑身上下一丝不苟。他落后六王子半步,对六王子说:“三王子的人已经到过乌希尔镇,并且放话说今年的第一次交易节,必须要在他的监督下进行,所有的交易都必须要造册登记,否则以对王室不敬处!”
六王子微微点头,说:“动作真是快啊!不过,这些人现在是真的糊涂了,若是平常,为了争夺王位,随他们怎么都可以,可是用兵大事,怎能容忍他们掣肘!”
他虽然这样说,但是面上的表情却很平静,仿佛无论什么事都难以使他的情绪产生波动。
“六王子,不如我们分散购买战马,随后我再让父亲出面,抽调一些战马来?”他是白狼之国大将军的儿子,自然有说这种话的底气!
“兀牙儿!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是,若是因此将叔父也牵扯到这场斗争中来,却是不应该。找长辈偏袒支援,只会让父亲看不起,这种办法以后要禁用。你们都在老三的监视下,还买什么马,被他看见,恐怕非要使手段拦住我们不可,到时候你我可就是擅离军职!”
兀牙儿点点头,没有说话。
六王子负手而立,望着远方。他接着说:“这场斗争,你说说,为什么父亲明明知道老大老三在合力欺我,却始终不做声呢?”
兀牙儿想了想,说:“都说是国王陛下乐见子女们相互争夺,只有争夺得凶狠,才能挑选出真正的狼!”
“不错!”六王子点头,“正是如此,我才要用自己的力量解决一切,只有展露出自己的能力来,才能赢得所有人的尊重。老大老三两人合力,却是在一开始就落了下乘!要知道,老三不是母狼,绝不应该附属于某一匹狼的。”
兀牙儿半低着头,他之所以选择跟随六王子,一来是因为六王子自幼便与军旅打交道,和将军府出身的他有着天然的亲近,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认为六王子是真正的雄主!
这个人的心胸里装的从来都不是一城一地,而是整个天下!争夺王位这种事,虽然是每个王子的终身目标,可是对于三王子来说,不过是一件小事罢了。早在三王子招揽兀牙儿时,他便说过:国王年岁还轻,身体尚好,此时便心急火燎的主动争夺王位,实在是愚蠢,身为王子,唯一要做的,便是展露才华,做出一番事业!
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十二岁便正式从军,跟随大军征伐过所有心怀否测的部落,然后以胜军之姿回到狼城,被国王赐予将军之名,镇守银狼关。
一守,便守了四年。
银狼关地处三国交界之所,本就是风云诡谲鱼龙混杂的所在,之前的镇守者都采用的是武力镇守,闭关自卫的办法,可是六王子没有,他不但开放了银狼关,将之建立成三国间交通的一个枢纽,更是修建起一座雄城,一座比原来的银狼关大一倍的雄城。
用六王子的话说,要想统治他,须得先让他接受自己的存在。
这句话令国王大为赞赏,认为六王子心怀天下,将镇守当做是开疆拓土在做!
然而这种成绩自然引起了其他王子的警惕,大王子和三王子便结成了同盟,开始不断打压,便在去年,银狼关的战马数量被削减,如今已经难以支撑整个银狼关的防护了。这才有了如今的事。
六王子微笑着转过头,拍拍兀牙儿的肩膀,说:“你近几年和我在一起,倒是被我教坏了,有时候南人的书看多了,难免会有些假仁义你不要忘了,我们是狼的子孙。”
他压低了声音:“狼想要的,从来都靠抢!”
第251章 镇海司()
离花坐在房间里,安安静静的发呆。没错,是发呆。
离花很是茫然,她既不知自己来自何处,亦不知自己想要去想何处,甚至连自己为什么想要离去都不清楚。自己就像是一个出生的懵懂婴孩,对这个世界毫无所知,偏偏内心深处又好像是深深的了解这个世界的一切。
她总觉得自己忘记了什么事,而且是很重要的事。脑海中似乎有一片空白的地方,就连她自己都难以接近。
那件很重要的事,是不是就在那里呢?
德德老爹说她是在雪地里被发现的,可是,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雪地里?这个问题她问过德德老爹,但他也不知情,只能将当日的情形重复一遍。德德老爹对于她的出现表现得很惊讶,认为以她的身体状况,不应该出现在冰天雪地里,可是不知为什么,她却下意识的认为那并不是什么大事。
真正的重点是,自己为什么出现在这里,以及,现在为什么又想要离开。
今天的那只灵鸡,看德德老爹的反应,应该是比较珍贵的东西了。但是她会做,而且如果不是因为材料有限,她知道自己可以做得更好吃。
这说明灵鸡这东西,自己是常吃得到的。所以说,自己的身份其实并不普通,至少,应该要比德德老爹这种贩羊的商人要好很多。
至于到底怎么好,却是没有头绪。
想来想去,只觉得脑子里一片混乱,疼得厉害。她用手抱着头,手上的镯子在挨着大脑的一瞬间,她看到了另一片空间,吓得她往后一缩。
随后,一片记忆涌入,她仔细观察着手镯。
指尖轻触,一种熟悉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