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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酒鬼安德森也是喝高了,一开始他刚喝这种自家酿的米酒,还有些不大适应,但是到了后来,越喝越开心的他竟然搂着秦天柱的肩膀,两个人好得就差斩鸡头喝血酒拜把子结为异性兄弟了。
两个老家伙都是喝得有点找不着北了,搂着肩膀四处找人拼酒,没一会儿就已经躺地上了。
珍妮弗和秦妈妈坐在一桌。这一桌基本上都是坐着各家的家庭主妇,平日里她们就喜欢聚在一起叽叽喳喳,秦寿回归秦家村的大喜日子,这群大妈们更是唠嗑个没完,当然,所说的话题当然是围绕着秦寿而来。
“天柱媳妇,你家寿哥儿是真有出息啊,带了这么多礼物回来。这是得要多少钱啊!”
“听说寿哥儿在外面赚了大钱呢!”
“嘿,什么钱不钱的,要我说啊,寿哥儿最能干的是带回来了一个洋媳妇儿,瞧瞧,这小姑娘多漂亮啊。就跟洋娃娃似的。”
秦妈妈脸上都快笑成了一朵花儿,嘴上说着“哪里哪里”,心里那股得意劲和自豪就别提了。农村的妇女很简单,在她们的世界,就是妻凭夫贵,母凭子贵,秦寿有出息,她这个当娘亲的自然是喜笑颜开。
在大妈们一个劲的夸秦寿夸珍妮弗的时候,周围还有一些年轻的小姑娘。这些女孩儿都是和秦寿一起长大的小伙伴。有些女孩儿更是对秦寿有些朦胧的情愫。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村子里相互通婚的有很多,如果秦寿没有去外面的世界,而是一直留在秦家村,可能在成年之后,便会由父母做主,安排一门亲事。
对于珍妮弗这个抢走了寿哥儿的“不速之客”,秦家村的小姑娘还是带着一些“敌视”的。当然,更多的还是不服气。凭什么啊。大家都是年轻的女孩儿,凭什么就该你是天柱叔家的儿媳妇啊?
有小姑娘朝着珍妮弗吐了吐舌头,然后挺了挺自己的胸脯。
珍妮弗不懂对方的意思,看见对方冲自己挺胸脯,还以为对方是在向自己问好呢,出于礼节。她也学着对方的样子,挺了挺胸。
坚挺雄伟的****一阵颤动,挑衅的小姑娘眼睛都看直了,随即闷不吭声——这不服不行啊,对方的****可真是……太大了!
****比不过。那再比比其他的地方吧。
又有姑娘站起来,翘了翘自己的屁股。
农村里有个说法就是,屁股挺不挺没关系,只要够大就行。因为屁股大,就意味着能生。要知道,在农村,生孩子可是天大的事情,传宗接代就靠这个了。
这小姑娘一脸的得意,她的屁股在同龄人中算是最大的了,也就是说,谁要是娶了她,也就是最有福气的了。
珍妮弗再次站起来“回礼”,她弯了弯腰,浑圆挺翘却又宽阔的屁股让周围的小姑娘们全都咽了咽唾沫,随即一阵无语。
尼玛,****比不过,屁股也比不过,这还真是……难怪寿哥儿会喜欢这大洋马了,果然是本钱不俗啊。
既然比不过,那就不比了呗,农村姑娘的心眼实在,在心中认输之后,便也不再东想西想了,一群小姑娘围着珍妮弗,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珍妮弗虽然听不懂,但也知道这些人是在向她示好,她也完全投入其中,一边说着咿咿呀呀的中文,一边不断的打着手势,也不知道她们是否真的能够交流明白,反正欢笑声没个停歇。
秦寿看到珍妮弗能够和大家愉快的笑闹在一起,也是笑着点头,不去管她了。
在他的身前,一群小时候的伙伴都端着酒碗,兴致高昂的在一起拼酒。秦寿不能喝酒,大家也不劝他,他就端着茶碗,朋友喝酒他喝茶,一群人倒也其乐融融。
狗娃子端着酒碗和秦寿干了一碗之后,突然问道:“寿哥儿,你跟俺们讲讲外面的世界呗?俺们打小都生活在秦家村,去过的最远地方也就是县城,说老实话,俺可真是羡慕你呢,你打小就很聪明,又喜欢读书写字,小时候俺们就觉得你以后肯定会有出息,现在更是能够去这么远的地方,是叫美……美丽国是吧?这名字,听着就很美丽呢。快,快跟俺们讲讲……”
“美丽国?”秦寿摇头笑了笑,看着小伙伴们期待的眼神,也不矫情,随即又开始了“秦寿讲故事”,“我念书的国家叫做美利坚合众国,在地球的另一边,地球知道吧,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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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会是在凌晨两点左右结束的,村民们一个个东倒西歪的在自家婆娘和小孩的搀扶下,回了各自的房子,秦天柱和安德森这对酒鬼兄弟好得真是如胶似漆,两人抱作一团进了屋子,最后在一张床上,相拥着呼呼大睡。
秦寿家的房间不多,只有三个房间,秦天柱夫妇一间,小弟秦壮一间,剩下的一间,自然就是秦寿的了。
现在秦天柱和安德森占据了一张床,那么只剩下两张床了。原本秦妈妈是想秦寿和秦壮两人挤一挤,自己和珍妮弗睡一张床的,不过想到秦寿和珍妮弗之间的关系,秦妈妈又觉得不能将两人给分开,于是秦妈妈大手一挥,秦壮和她凑合着挤一挤,而秦寿就跟珍妮弗睡最后一张床了。
对于秦妈妈这样的安排,秦寿和珍妮弗都有些尴尬,不过想了想,也没有拒绝,毕竟两人也不是第一次共眠一床了,更何况,这一次回国之旅,两人的关系进展,还真的是突飞猛进,也用不着太矫情了。
洗漱过后,秦寿和珍妮弗两人躺在了床上。又是一人一个方向,两个人各居一边,抬头望着头顶上的房梁。
“珍妮弗,这几天可是累坏了吧?”秦寿双手枕头脑袋,突然出声问道。
“有一点。”珍妮弗的声音有些疲惫,却也有些兴奋,“不过还好,秦,你的家乡很漂亮呢,大家也都很热情,我很喜欢这里。”
“你喜欢就好。”秦寿笑了笑,这算不算享受惯了都市繁华的千金大小姐突然感受到了朴实的田园生活,然后流连忘返?
“你说我今天的表现好不好,你的妈妈会不会喜欢我?”珍妮弗这么问了一句,不等秦寿回话,她又自言自语地接着道,“她很开心的样子呢,应该是喜欢我的吧?”
“你这么漂亮,又很可爱,我的父亲母亲都很喜欢你呢,他们可是把你当成了儿……”说到这里,秦寿突然顿住了,“儿媳妇”三个字他有些不好意思说出口。
他不好意思说出口,珍妮弗倒是直接给问上了:“对了,秦,儿媳妇是什么意思啊?你的爸爸妈妈总是这样称呼我,我都不知道什么意思呢……”
“……”
秦寿满头黑线,自己的父亲母亲,还真是迫不及待啊!
秦寿没有回应这个话题,他挠了挠,说道:“睡吧,珍妮弗,今天赶了路,到家之后又一直在和大家聚会,也有些乏了,早点休息吧。”
“可是我一点儿也不想睡啊,秦。”看得出来,今天的珍妮弗是真的很开心,她继续说道,“秦,你的朋友为什么都叫狗娃子,狗蛋儿,胖猪儿这样的名字啊?都是跟动物有关的,听着好像很可爱的样子。对了,你小时候叫什么呢?”
“……”秦寿干笑了两声,想了想,还是老实的交代了,“我叫野猴子……”
“为什么要叫猴子啊?”珍妮弗感觉很是有趣,兴致勃勃地问道,“难道是你长得像猴子吗?”
“不是,因为小时候我很淘气,还很喜欢在树上爬来爬去,所以大家伙就这么称呼我了。”
“真的好有趣的名字啊。”珍妮弗笑吟吟地道,“秦,你帮我也取一个这样有趣的名字好吗?”
“那叫肥猪儿好不好?”秦寿想都没想就直接说道。
“不好,你才是猪,还是一头大肥猪!”珍妮弗拒绝道。
“小土豆?”
“不要,土豆长得坑坑洼洼的,难看死了!”
“大番薯?”
“什么叫大番薯啊?一听就不好,不要不要!”
“这也不要,那也不要,你到底想要什么啊?”秦寿无语的拍拍额头,“得了,你就叫窝瓜吧!”
“什么是窝瓜?”珍妮弗没听过这个词儿,顿时来了兴趣。
“窝瓜啊……”秦寿嘿嘿一笑,“窝瓜可是很可爱的一种……呃,水果噢,又漂亮又好吃……”
“好,从今天起,我就叫窝瓜了!哈哈哈,我是窝瓜!我是窝瓜!”
“……”(。)
第一百零四章 平凡日子(上)()
第二天清晨,在“咯咯咯~”的公鸡鸣叫之后,秦家村的一天开始了。~頂點小說,
秦寿很早就起来了,因为腿伤的原因,他没有跟着父亲一起下地去劳作,他坐在院子里,倒上一杯土茶,然后自得自乐的享受着家乡的清晨。
翠绿的树木,往来啄食的小鸡,还有草丛里不知名的小虫的叫声,这样静谧的景色,给了他久违的熟悉感和安宁感,在喧闹的大城市里,这样的景色可是根本看不着的。
很快的,安德森也起来了。他脱去了来时穿着的笔挺的西装,换上了秦寿父亲的衣服。穿着一件灰色中山装的他看起来有些不伦不类,他脚上还套着一双粗布鞋,正得意的在院子里走来走去。
“嘿,秦,这鞋子穿着可真舒服。”
“你看看,我穿着这一身可是很帅气吧。哈,我都觉得自己年轻了至少十岁呢!”
“我秦兄弟可是跟我说了,等离开的时候,送我几双这样的鞋子呢,哈,这礼物我可真是喜欢。我要拿回家好好珍藏着。”
安德森笑吟吟的不住卖弄,末了,他干脆学着秦天柱的样子,不知道从哪里抽出了一杆烟袋,就那么蹲在地上,用打火机点燃,“吧唧~吧唧~”的抽个不停。
“咳咳~这烟……咳咳~真够劲!”
“噢噢噢,这就是中国的烟么?哈,比古巴的大雪茄还来劲啊!”
“味儿不错!真不错!”
看着安德森呛得眼泪鼻涕一起流,还在不断叫好的模样,秦寿真心是无力吐槽了。这老家伙,现在看来,完全就是一个地道的乡下老农,还是一个褐发碧眼的老毛子农民。
这个时候。秦天柱从地里回来了。一看到蹲在地上抽烟的安德森,秦天柱就大叫着“brother!brother!”,安德森也是兴奋的大叫“哥们儿!哥们儿!”。
然后两个人又搂着肩走远了,也不知道干啥去。
没一会儿,两个人就扛着锄头铲子,拿着背篓。有说有笑的出了院子。
“秦,我和秦兄弟去干活了啊!”
看着两人渐渐走远的背影,秦寿无奈的摇摇头,也不知道这两人是怎么交流的,一个不会说中文,一个不会说英语,竟然还能玩到一起去,他真的也是醉了。
这个时候,珍妮弗的身影出现在秦寿的面前。秦寿顿时眼前一亮。
一头的金发被盘起,用一条红白色的头巾给缠盘着,而厚厚的羽绒服也被换下,换上了秦妈妈的大红棉袄。下身则是一条土布长裤,脚下蹬着一双黑色的布鞋。
如果不看脸蛋的话,这一身打扮,完全就是一个在农村土生土长的中国“村姑”啊!
不过还别说,这样装扮的珍妮弗别有一番风味。越看越让人觉得娇艳。
秦寿的下巴都快掉在地上了,他甚至都能听见自己吞咽口水的声音。
“哥。嫂嫂好漂亮!就跟隔壁村小花一样好看!”秦壮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在秦寿的耳边轻声说道。
“确实很好看!不对啊,小花是谁啊?”秦寿哭笑不得一把拉过秦壮,在其屁股后面狠狠的来了一巴掌,“人小鬼大,这么小就知道谁睡好看了。你是不是现在还要给爹娘娶个媳妇回来啊!”
“嘿嘿嘿……”秦壮一边扮着鬼脸,一边挣脱了秦寿的大手,招呼了黑虎一声,一溜烟跑得没影了。
“这臭小子!”
这个时候,珍妮弗已经走到了秦寿近前。清晨的阳光洒落在她的身上,让秦寿有一种看到童话中的公主正迎面走来的错觉。
“喂,看傻掉了啊?”珍妮弗的小手在秦寿的眼前晃了晃。
“恩。”
秦寿点点头,珍妮弗心中带着欢喜,甜甜的一笑,秦寿看得又是一阵直吞口水。
“漂亮吧,儿子!”
秦妈妈也对自己的杰作很满意,她笑吟吟的走过来,看看秦寿,又看看珍妮弗,分别拉住了两人的手,然后放在了一起。
“大伢子,珍妮弗可是一个好姑娘,你可别负了人家。”秦妈妈语重心长的说道。
秦寿重重的点了点头。
珍妮弗不明白秦妈妈说的是什么,但是从动作,语言,聪慧的她也能猜出一二。她的脸蛋红扑扑的,定定的看着秦寿,同样羞怯着点了点头。
“好孩子,出去玩儿吧。记得快到中午的时候,回来吃饭,今天娘亲给你们做几个拿手好菜。”秦妈妈也很是开心,她叮嘱了一句,然后便回了屋子。
“我们走吧,珍妮弗。”
秦寿一手拄着拐杖,一手牵着珍妮弗,慢慢的向着院落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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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哥儿,这么早就带着你的洋媳妇出来晃悠啊!”
“哟,秦家的大伢子啊,这才回到家,也不多休息休息,这是要去哪儿呢。”
“这寿哥儿从外面回来还是这样勤快啊,我家那小崽子都还在床上睡着呢,真是没得比啊!”
秦寿牵着珍妮弗,两人就在乡村的土路上散着步,来往不少早起的村民们扛着农具正准备去做农活呢,见到两人,纷纷笑着打招呼。
秦寿不断的挥手招呼,珍妮弗也是咿咿呀呀的跟着“叔叔,阿姨,哥哥,姐姐”的喊个不停,反正她也只会这几句简单的称呼,翻来覆去的喊也不嫌累,那嘴儿叫一个甜。
不少村民们都笑着打趣,秦家老坟是冒了八辈子的青烟,才让寿哥儿娶了这样一个乖巧懂事的外国媳妇儿。
“哇,秦,你快看,功夫!中国功夫!”
走着走着,珍妮弗突然眼睛大亮的惊呼了起来。在两人的正前方,一大块空地上,一群半大的孩子正蹲着马步,不时有大人拿着树条儿,谁做的不规范,或者是偷懒,便是一树条儿抽过去。
秦寿的嘴角咧了咧,他突然想到了自己小时候,也是这么大,和一群小伙伴,天天被黄大爷拿着树条儿监督着,只要没做好,保管是一阵儿猛抽。
其实要说起来,秦家村还是挺有历史底蕴的,据村里老一辈的人来说,在东晋时期,因为躲避战乱,一群流民便来到了这个如世外桃源一般的地方,建立了村庄,因为大多数人都姓秦,所以这里也就被称为了“秦家村”。
河北的民风彪悍,历史上也曾出过很多武术大师,所以这里的人们也都会几手庄稼把式。要说正儿八经的武术套路,村民们可能不会,但是打磨打磨身子,锻炼点力气出来,倒也是不错的。
说是功夫,其实就是一点强身健体的锻炼手段罢了。
毕竟都是黄土地里刨食的人,又背靠着好几座大山,经常进山狩猎,要是身子骨差了可不成。
这么想着的时候,珍妮弗已经跑了过去,看着小孩子们老老实实的蹲着马步,珍妮弗也是玩心大起,一边大惊小怪的惊呼着,一边也跟着有样学样的双腿微微张开,扎了个马步。
“我说野猴儿,你这洋媳妇儿也是个趣人儿嘛,竟然也对我们这些庄稼把式感兴趣。”老远的,一个身材壮硕的青年冲着秦寿大笑喊道。
这个青年叫做黄大牛,是黄大爷的孙子,也是秦寿小时候的玩伴。黄大爷毕竟年纪大了,教导小孩子的任务也就落在了后辈身上。黄大牛就接了这个班,成了“孩子王”。
秦寿笑了笑,慢慢的走过去。在欧美,在老外们的眼中,中国最值得称道的东西就是功夫了,强大而神秘,这也是很多老外们来中国,最大的目的就是见识见识中国功夫。
可能很多国人自己都不清楚,其实在欧美,中国功夫已经成为了很时髦的一种流行文化。
“野猴儿,要不要咱们来过过招,好久没有和你一起玩玩了。”黄大牛憨笑了一下,和秦寿拥抱之后,提议来练练拳脚。
结果这话一说口,就被一旁的父亲给一巴掌扇了个原地转。
“你这兔崽子眼睛瞎啊,寿哥儿这脚还带着伤呢,玩玩玩,玩你的鸟去,滚一边去!”大牛爹气吼吼地道。
黄大牛也是想起了秦寿右脚受伤这一茬儿,干笑了一声,笑道:“这我倒是忘了,嘿嘿。”
“壮儿叔,你的脾气还是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