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碓诰种械奈胰春孟蟊灰徽盼扌蔚耐衷谄渲校且坏赖阑龅慕9庥谖叶匀聪笫撬郎竦恼谢剑还辶小N揖捅槐频檬置怕遥硕瞬涣宋鳎桓霾恍⌒牡屯仿诵凰唤Iü穌ing。他使的那把剑叫做青虹,虽不是太阿,龙泉。湛卢,干将那样的绝世宝剑,却也是江湖上有名的利器,一剑之下,我头ding束发的玉簪就被一削而断,只差半分,头皮就要也被片下去一片了。”
“。。。。。。,这一下儿吓得我差dian儿心跳没停下来,这才真正意识到自已和对方实力上的巨大差距,以我那时的武功是绝对不可能打的过人人,即便是抱着以命搏命的打算拼命,可能连人家的衣角也碰不着,趁着现在刚刚开打体力还很充足还是跑路为上,时间若是久了被对方的剑招把退路封住,那时候再想跑恐怕就要付出惨痛的代价了。”
“。。。。。。。,有了跑路的打算,我就更无心恋战了,趁着对方一剑得手攻势稍缓,我用尽全力一个箭步蹿出两丈开外,同时剑交左手,右手探入怀里抽出三支飞镖,一抖手,使出犀牛望月的手法,三支飞镖两上一下呈倒品字形向程普华打去,上打双肩下打小腹,是我最得意的暗器手法,上次程万雄就是伤在这一招下。”
“。。。。。。,可惜的是,程普华不是程万雄,我那一招能伤的了程万雄,却伤不了他老子,程普华身子一侧躲过一支,长剑一摆挑飞一支,同时左手中食二指一伸,轻轻巧巧的就夹住了第三只飞镖的镖穗,一声轻喝,‘还你!,竟然把这支镖又打了过来,速度之快,准头之准,并不比我打过去时差上多少。”
“。。。。。。;以对方的武艺三支飞镖伤不着他并不意外,我的原意也只是想阻他一阻,为自已脱身争取时间,却不想对方不仅能破解此招,还能把镖打回来,吓得我魂儿都快出来了,只来得及把头一偏,那只镖贴着我的鼻子飞了过去,只差半分就要被毁了容,我哪里还敢停下来,头也不回撒开双腿就跑,也幸而程普华向来自负,抓差办案时从不带帮手,否则那时但凡有人在前边拦一下儿,我就不可能逃得掉。”
“啊,雷老大,你从程普华面前跑了?哈,我就说嘛,什么四大名捕,雷声大雨dian小,全是唬人的。”老杜听到雷鸣说他跑掉了,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什么意思?你是说他功夫不行还是我很差劲儿?”雷鸣脸色一寒,啪的一声就照老杜后脑勺便是一下儿——程普华若要是没真本事的人,那被人家撵得象兔子似的满世界逃命的自已又该是什么?
“啊!。。。。。,嘿嘿,瞧我这臭嘴,说的都是什么,该打,该打,我自扇耳光。”回过味来,明白雷老大为什么要打自已,老杜讪笑着在自已脸上打了几下儿,重当然不重,意思到了也就行了,真要是把自已的腮帮子抽肿了,痛得人还不是自已吗。
“嘻嘻,老杜叔,您打自已嘴巴子干嘛,程普华厉害当然是厉害,不过雷老大也是有本事的人,他要是一门心思的只想逃命,就算程普华比雷老大厉害几倍也未必抓得住呀,就象我,下授子棋的话赵老师能够让我三个子,但我要是不管不顾非得要在他的空里活出一块棋的话,他也很难阻止,只是那种时候常常付出的代价比在空里活出一块还要大。所以说程普华当时没有阻止住雷老大逃跑不能说他没本事,只能说是准备不够充分罢了。况且,程普华的绰号叫做万里追风,他又是成了名的捕快,想必在追踪盯梢上有独到的功夫,雷老大和他打了照面,估计吃苦的日子还在后面吧?”谭晓天嘻嘻笑道。(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三章 死中求生()
“唉,谁说不是呢。”雷鸣苦叹一声,天下捕快少说也得有十万八万,其中能打的主肯定不在少数,而在这么多同行中脱颖而出,那绝不不是光靠‘能打’二字就能办到的,程普华名列四大名捕之中,办案习惯于独来独往,若是人犯跑了就没招了,谁能给他戴这么高的帽子呢?
“。。。。。。;我在前边跑,他在后边追,我起步在先,又用飞镖稍稍阻了他一下儿,一开始就把他甩在二三十步后,碰到他时是傍晚黄昏,且当时又是阴雨连绵的天气,跑了没多一会儿,天就黑了下来,知道行踪泄露,城里是不能呆了,我直接翻过城墙朝野外跑,跳出城墙后,我心里总算是踏实了一些,没有官差的围捕,单和程普华比轻功我还是有信心的,因为在我从城头上往上跳时有抽空回头看了一些,我和他之间的距离不仅没有缩短,还稍稍有些拉大,照这样的速度继续下去,估计最多用不了一柱香的功夫我就能把他甩掉了。”
“。。。。。。,然而,想的容易做的难,两个人一逃一追,跑了足足有半个多时辰,双方之间的距离却还是保持原来的样子,并没有再拉开,我的体力已经有点儿不够,开始有点儿喘了,细想之下这才明白,我练的轻功和程普华练的轻功走的是两个路数,我走的是轻巧快速,强调的是爆发力和反应速度,在短距离的比拼中能够发挥最大的威力,而程普华走的则是平稳悠长,强调的是节奏。呼吸,其启动速度未必很快,但却能长时间的保持,距离拉的越长,其威力就越能显现。所以程普华的绰号叫做‘万里追风’,形容的就是他内力深厚,功底扎实,照这样的情况下去,一个时辰内或许两个人还能够持同样的距离,但再过一个时辰。我的内力不够,速度下降,很快就会被追上了,到那时不要说反抗,恐怕自已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了。”
“。。。。。。知道这样跑下去我是没可能逃的掉。于是我就往山上跑,程普华也随后跟上,他反正是艺高人胆大,不怕我突然反身逆袭。”
“。。。。。。,就这样,我们两个从山脚下一直跑到山顶,两个人之间的距离是越来越近,我的体力也是越来越少。喘气的声音简直和牛有的一拼,而程普华的样子看起来跟刚开始没有多大的分别,我甚至怀疑。照这样的速度距离跑下去,哪怕是再跑一个时辰他也还会是那样。”
“。。。。。。,天上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前边就是山谷,黑漆漆的也不知道有多深。山里风大,吹得山上的树林发出呜呜怪响。好象有无数只野兽在嘶吼咆哮,散乱的头发与衣摆随风飞扬。那感觉就好象连人也要一起飞起一般,至于我,则只剩下双手扶膝喘粗气的份儿了。”
“‘。。。。。。;不跑了吗?你的表现很让我失望,我本以为你还能再撑一会儿的。’程普华也站了下来,揶揄着说道,语气尖酸以及,充满了不屑。
‘。。。。。。。,那,那又如何,反。。。。。。反正你是别想抓着我!’我喘着气呛声道。
‘是吗,看来你还有力气再战,好,那就先接我一剑吧。’,程普华冷哼一声,长剑再次出鞘,匹练般的一道寒光直刺我的前胸。”
“我那时累得连站都快站不稳了,哪儿有力气和他再斗下去,见他动手,我也不管他使的是什么招,用尽全身最后的一点儿力气向后一纵,直接跳下了山谷!”雷鸣说道,表情决然,义无反顾。
“啊!你真的跳下去了?那可是山顶呀,跳下去还不得摔得粉身碎骨,连个完整身体都保不住?”老杜惊讶叫道,他知道自已这位老大别看表现大大咧咧,似乎很好说话,实则却是一个狠人,不然也镇不住山下这几十号土匪强盗,但狠到这种连自已的命都敢不要的程度,实在是出乎他的想象之外。
“雷老大,你还真跳呀?听那程普华的意思,也就是不忿你打伤了他的儿子,差点儿让他程家绝后,但程万雄终究没事儿,他抓你无非是想出一口气,你所做的案子都是偷窍,没有过杀人放火,目标又多是富商地主,不是朝庭高官,被抓到官府最多也就是发配充军,流放边境,肯定是死不了的,你干嘛那么拼呀?”对方在自已面前讲故事,说明当时的情况是有惊无险,并没有摔死,不过想象着在高高的山顶跳下黑漆漆的无底深渊,谭晓天也是不由得心中害怕。
“当然是真跳了,你当是说着玩儿的。”见两个人面上都是露出惊吓之色,雷鸣多少有点儿飘飘然的感觉,似乎被程普华逼得跳下山崖逃生不仅不丢脸,反而是一件非常光彩的事情。
“牛,牛,老大,你是真牛呀,换成我,打死也不敢从山顶往下跳呀。”老杜由衷的赞道,他的强盗资历虽深,却绝非是亡命之徒,砍人的时候都是尽量有多远能躲多远,这种玩命的事儿是绝不敢做的,而谭晓天望向雷鸣的眼神中也多了几分崇拜。
“哈哈,要不是被逼到没辙的时候,我也一样不敢呀。之所以往山上跑,我也是早有算计的,那座山峰我以前曾经去过,山壁虽陡,但在离山顶四五丈的地方生有一棵松树,树干斜伸向上,成人大腿左右粗细,树叶苍翠,非常的茂盛,我往山下路时是找准了位置,下落时身体平摊,四肢尽量伸开,碰到树干时便死死抱住,虽然被颠的七昏八素,但终究是没掉下去。当时天已全黑,天上没星星也没有月亮,从山顶往下根本什么也看不见,程普华又不知道山壁上长着树,肯定以为我是真的掉到山底了。”雷鸣笑道——他是亡命之徒,但却不是找死之人,如果早先没有算计,他也不会自找绝路,跑到山顶这种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地方。(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四章 甩不掉()
“那后来呢?程普华是不是真的以为你跳崖自杀,不再抓你了?”雷鸣的狡猾,心机还有勇气让谭晓天深感佩服,一般人有谁能想得出这样的脱身办法,而且就算能想的出来,又有几个人敢付诸实施?要知道那可是几十丈高的山崖,轻功再高掉下去也得摔成肉饼,漆黑的夜晚,山崖下伸手不见五指,四五丈下的那棵松树能不能经得住自已跳下时的冲击力,自已能不能在电光石火的一瞬间抱住那棵松树的树干?这些都是未知数,更重要的是,这件事儿一旦失误就不再会有重来一次的机会,雷鸣敢那么做而且还成功了,让人想不佩服也不行呀。
“哪那么容易呀。”雷鸣叹道——如果是敢玩命就能摆脱程普华的追捕,人家也就不会是让人闻之色变的万里追风了。
“啊,这样都没骗过他?莫非他长着一双夜眼,大晚上的也能看到半山腰上的东西?”老杜惊讶道——听说有人长着夜眼,白天看东西一般般和普通人无异,可到了夜里就变明亮非常,视物有如白昼一般,到底世上有没有这样的人呢?他虽然没有见过却是深信不以,因为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象有一种叫做猫头鹰的鸟就是白天睡觉,晚上捕食,蹲在树梢上隔着十几二十丈远能够发现在田垄里爬行的田鼠并捕而食之,由此可见,晚上比白天看得更清楚的事儿并非没有依据。
“没有,他没有长夜眼,那样的晚上,他也不可能看清山崖下四五丈处是什么情况。”摇了摇头。雷鸣答道。
“咦。。。。。。,既然没有发现,为什么他还不放弃?”谭晓天奇怪道。
“因为他是名捕呀。”雷鸣叹道,“如果是一般的捕快见到追捕的犯人跳下百丈悬崖很可能会断定犯人自杀身亡,犯人死了。回去写一份情况报告给上司就可以交差了,上司也不会过于深究,终究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去还能活下来的情况万中无一,几乎等同于零,对于一个自杀而亡的在逃犯人,官府没必要花多余的时间去刨根问底。”
“。。。。。。;但程普华不一样。他号称名捕,也完全是以名捕的标准来要求自已,对自已经手的案件一定要做到铁证如山,有始有终,即便是抓捕的犯人畏罪自杀。他也要把案件查到清清楚楚,没有一丝疑问,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要经得起最严格的考验。”
“。。。。。。所以,他并没有因为我跳下山崖就收工了事,而是绕道下山,到山脚下寻找我的尸体。那自然是找不到的。从山上绕道山下要花一个多时辰,而且山脚下多杂草灌木,想要夜里找到一具尸体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趁着他在山谷里忙活的功夫,我取出飞爪爬上山顶扬长而去,太原城是不敢回去了,我一路向南,只想离程普华有多远就躲多远。”
“。。。。。。;跑了一天一夜,足足跑出了有五十多里。我以为这下儿可以好好的喘口气了,虽然以程普华的精明和经验。等天亮以后不难发现我脱身的手法,但想再找到我就没那么容易了。即便是他江湖上有的是朋友,耳目众多,消息灵通,但我这一路上脚不沾地,中间除了在一个茶棚停下来喝了口水,吃了两个炊饼外,基本就没有休息,更没有和谁说过话,程普华想要找到我的行踪也得花几天时间。”
“。。。。。。。但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我找了一家不起眼的客栈住下来想要好好歇几天缓缓劲的时候,就听到外边有人在街上询问找人,我那时已是惊弓之鸟,稍有点儿风吹草动便会疑神疑鬼,当既跳下床来从门缝里向外查看,一看之下吓得是亡魂皆冒,大红的官衣,高高的皂帽,长剑悬于腰际,不是程普华却还能是谁?!”
“什么?你刚找到地方要住下来他就到了,那就跟前后脚没多大分别了,他怎么追得那么快?!”老杜和谭晓天均是面面相觑,感觉很不可思议,先不说雷鸣的轻功很好,即使比不上程普华也仅仅是相差半筹而已,提前至少两个时辰出发,又没有告诉对方自已要走的方向,一天一夜后便被追成了前后脚,这个程普华也太厉害了点儿吧?
“名捕呀,他要不是有那样的本事,又怎么会得到‘万里追风’的绰号呢?他连来无影去无踪的风都能追上,我这点道行又算得了什么?以前我也只能为他的名气是花花轿子人人抬给吹起来的,真实的本领能有传说中的一半就已经很夸张了,谁知真的被他追捕以后,才知道那些传说并不是假的,但事已到此,却是悔之晚矣,除了玩儿命的逃跑还能怎样?也幸而这家客栈是临街而建,平日里来来往往的客人很多,程普华一时半会儿还问不到线索,我连东西也来不及收拾,也不敢从正门出去,打开窗户悄悄跃窗而逃。”雷鸣叹道。
“又跑了?这回他还追得上吗?”老杜担心的问道。
“。。。。。。,我知道程普华为什么那么快能追上你的了。”谭晓天却是皱着眉头在苦苦思索,忽然眼睛一亮,兴奋的说道。
“什么?你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雷鸣惊讶道——他现在自然是知道程普华追捕自已时所使用的方法,但那也是那之后琢磨了很久才明白的,而眼前这个小孩子只听自已讲了一遍就猜到程普华的方法,这也太打击人了吧?
“很简单,依我猜,他是先判断出你逃跑的方向,然后再追过去,他是官差,办差的时候不怕张扬,追的时候可以骑马,人的轻功再高,长距离的速度和耐力与马相比还是要差很远,他只需要赶到必经的交通要道查问你的行踪就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和体力,所以,你要是想摆脱他的追踪必须改变你习惯的思维模式,让他没办法猜到你的目的地,实在没有把握的话,干脆用丢树枝的方式来选择方向,有的时候,最笨的办法反而是最有效的。”谭晓天讲道。(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五章 因敌而变()
“唉,你猜的不错,他就是用这种办法进行追踪的,当然具体作法没有你说的那么简单,不然一个疏忽出现偏差可就追丢了。不过话说回来,你用丢树枝来选择逃跑方向还真的是很有想法的办法,把选择交给老天爷去决定,程普华就算再怎么聪明也只有五成的机会猜中,每个路口都照这样做,四五个路口过去若是不出一次错,那样的情况已经是神而不是人了。可惜,那时我不知道程普华的追踪手法,就算知道了也肯定想不到你出的这个主意,只会挖空心思去猜对方以为自已会往哪里跑,然后再反其道而行之,只是那样一来自已的行动终究有了痕迹,以程普华的精明和经验,未必就能骗得过去,反不如走连自已也不知道目的地的方向,让对方没办法预测我下一步的规律。”听完谭晓天的分析,雷鸣不由得长叹一声,摇头苦笑道。
“呵,这大慨就叫做乱拳打死老师傅吧,丢树枝,这么幼稚的办法大概也只有小孩子才能想的出来,但也就是这种办法才能让程普华没招可使吧?再厉害的追踪术碰上这种连自已也不知道往哪儿跑的追踪目标也会变成瞎子摸象,抓得着人全靠运气了。”老杜听明白了两个人的对话,不由得频频点头,深以为然。
“对,这才不是幼维呢!这叫相机而动,因敌而变,混水摸鱼,乱中取胜,是极其高明的实战战术——跟高手对战,只要你的作战意图被对方识破,那么你能想到的招术对方基本都能想到。甚至想的比你还深,算的还准,那样斗下去对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