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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历史上的战争-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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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雇佣军中某个时期最吃香的、也是最为声名狼藉的,是瑞士雇佣军。瑞士雇佣军在14世纪就配备了独立的大炮,并有戟与长枪。他们因经济贫乏,只得靠军事技术维生,谁给钱为谁服务——逐渐地,在16世纪中,雇主多半是法国人。但瑞士人是极其独具一格的。首先,战争对他们来说,只是一门国家的企业。签订契约的权力握在某个拥有大炮的权威人士手中,雇佣兵的挑选也由他来决定。打仗的时候,雇佣军内实行的是类似行业公会里吵吵闹闹的民主。
    其次,瑞士兵是高度专业化的。他们有很厉害的长枪方阵,持剑与戟的兵士善于肉搏。后来,他们用少数火绳枪与手枪来保护自己的侧翼,但基本上不改变原来的战术。为此,等到射击变得越来越重要,队形越来越多变时,瑞士的长枪方阵便落伍了(如恐龙不能适应新环境),就像中世纪后期英国的弓箭手成了步兵历史上的摆设。16世纪步兵作战形式主要是从德国与西班牙的职业兵那里沿袭下来的。
    瑞士的最大对手是德国南方的雇佣兵,他们较能适应战争条件的变化。德国雇佣兵的领导人认为,战争及其所需的技术,是纯粹的生意经,而不应当是某种僵硬的定例;而瑞士人恰恰具有相反的倾向。德围雇佣兵以惯使长枪出名,当战场上更需要“射击”时,他们便雇佣枪手,雇人范围从社会阶层与地缘角度来说,都比瑞士更广。原先的德国雇佣军是从南德意志的小贵族及其家臣中产生的。16世纪早期,他们之中的骑士逐步扩展活动范围,骑兵、炮兵、长枪手、射击手都干。尽管德国贵族仍是这种武装力量的中坚,而失去土地与税收的较小贵族却无法同财产不断增长、屡屡炫耀财富的邻居相颉颃,于是他们不得不去当兵,最终扯起了德意志雇佣军的旗帜。16世纪末,战争成了国际间的交易,随着武装的扩展,军队中贵族占的比例逐渐缩小,各阶层中爱冒险的人与生活绝望的人比例增大。由于当兵要自己准备武器与装备,最贫穷的人便被排除在外;但只要一旦能受到录用,一名意志坚强、野心勃勃、无所顾忌的青年人爬到社会阶梯的上层去的前景是颇为光明的。报酬是有弹性的,如果他能通过打仗、伤病活下来,也未遭同事的抢劫,也不酗酒、不赌博,那么,战利品、赎金、缴获物都有他的份,他可以攒一笔资金去经营一片企业。
    这种前景对青年人当然有诱惑力。因此,到了16世纪末,这种当兵的买卖成了不分阶级、不分国家、然而并不稳定的事业。雇佣军可以为任何主人服务:新教的德国人可以愉快地在西班牙或法国的旗帜下打仗;意大利的专业雇佣军可以为英格兰或荷兰的女王服务;雇多长时间就服务多长时间。无人雇佣期间,他们便向宿营地的农民与商人征集日常所需的基本物品。在1574年发生的“西班牙怒潮”就是一个最可怕、最惊人的例子:当时一些无人雇佣的西班牙军队把安特卫普一再洗劫。16世纪后期与17世纪,无数北欧与中欧的城镇与农村都遭遇过这样的厄运。这些军队已经越来越多,又不能经常领到工钱,便变得越来越难以管束。他们像蝗虫一样掠过地面,摧毁所有能碰到的东西。
    能够获得巨大财富与权力的幸运士兵是不多的。经常发生的情况是:只有干得最好的人才能到达顶端。17世纪早期,握有军队实力、自封为贵族的有:在荷兰替西班牙国王管理军队的热那亚人斯宾诺拉侯爵(Spinola);1618年替不走运的选帝侯帕拉蒂尼组建军队、后来又投靠出价更高者的恩内斯特·曼斯菲尔德伯爵(Ernest of Mansfeld);欧洲最大的军工企业家、最富有的、来自波希米亚的阿尔布雷克特·华伦斯坦伯爵(Albrecht of Wallenstein),他的控制的领域从波罗的海直到波希米亚,他的工厂生产出来的武器与军用物资以前所未有的规模供应帝国军队;萨克森…威玛的伯纳德(Bernard)亲王先是为瑞典后来又为法国组建军队。伯纳德具有特殊影响。他后来成为较小的德国诸侯的原始模型,他们的财富与政治影响依赖于向更有权势的邻居提供小型而有效的军队;本世纪稍后,勃兰登堡选帝侯,那些继承者—普鲁士国王们对此种活动最为热衷。
    很有意思的是,这些庞大的军事企业主从未掌握政治权力。华伦斯坦最为接近,他在梅克伦堡获得一大片土地。要是他能活得更长,他也许能建立一个合法的王朝,其疆域足够成为一个王国。但战争连续不断,这些演员无法在国际舞台上成为永久性的角色。当1648年和平来到时,和约规定王位只能归于三十年前战争开始前就已是德国贵族的人,这一规定颇使人惊讶。
    这些人领导的是些什么样的军队呢?从本质上看,与查理八世1494年率领入侵意大利的军队没有很大的不同,即:有轻骑兵。有配长枪或手枪的步兵,以及炮队。虽然,这一时期这三种武器都已有长足的改进。1648年在欧洲战争中使用的武器,同18世纪马尔伯勒与腓特烈大帝作战时使用的武器更接近;而同法兰西斯一世与查理五世在16世纪的战争中所使用的颇为不同。这些改进不仅由于科学技术有了显著进步,而且更重要的是在武器制造工艺方面经过反复试验校正,已有了稳定的框架,这一框架直到19世纪产业革命以前基本上保留未变。
    中世纪晚期最引入注目的创造——火器的发明,用于战场是一个缓进的过程,大炮的创制与使用便是个明显的例子。在攻城时,大炮的确具有广泛的、持久的效果,但是,因造价昂贵,有点得不偿失。这还不单是武器造价问题,还涉及到在战场上使用它们的人。1472年米兰公爵以拥有十八尊大炮为荣,但他需用五百二十二对牛与二百二十七辆马车去拉动它们。法国人用马代替牛,用杀伤力更大的铁弹取代石弹,结果使整个炮队不言而喻地更加笨重。16世纪末,通常计算一门炮需要二十到三十匹马的马队去拉它,还要有四十匹马去拉运载弹药的马车。军队行进中,这么大的运输量如何在欧洲颠簸不平的道路上通过,很可以想像一下。在冬天进行战争是根本不可能的。
    大炮拉到了战场,也还不能很快就绪。为了取得最大效果,必须把它们拉到军队的前面,或者军阵的间隙中,给对方来个齐射,算是“见面礼”。这对敌方的步兵方阵来说,确实是可怕的威胁,瑞士兵往往不等炮弹落下就四下逃散。
    由于开炮的频率很低,并由于强大的后座力与瞄准误差,着弹点不准确,结果常常是根本不造成伤害。正如马基雅维里所说的:“大炮经常打不中步兵,因为步兵的目标低,大炮瞄不准。如果炮口高了一点,炮弹就打到步兵后面去了;如果炮口太低,炮弹擦地而过,就打不到步兵跟前。”一位英国作家一百年后于1604年写到同样的事情:“大炮很少伤人,或者从来没有伤过人”,只要步兵“蹲下来,跪着,直等飞走。”Nicolo Machiavelli;The Art of War;bookIII;Chapter 7。Thomas Digges Four Paradaxes(1604);引用于C。H。Firth;Cromwell’s Army;London;1902;P145。
    瑞典的古斯塔夫·阿道夫(Gustavus Adolphus)打算改变这种局面,但整个16世纪,步兵仍旧是战场上不可轻视的王牌。
    小武器可较快瞄准靶子。生产手枪较便宜,比机弩更易于使用,尽管还不能连发,对穿甲胄的骑兵的杀伤力可不校早在16世纪,火绳枪已让位给长把笨重的滑膛枪。
    滑膛枪的不便处是需用一个叉形支柱,装弹药与击发过程既长又麻烦,但它射出的子弹可以穿透三百码以外的厚胄,对付轻骑兵是非常适用的。英国人仍紧紧抓住他们可爱的长弓不放,直到16世纪末。坚持用长弓的人说,长弓比滑膛枪轻,也好拿,并且易于连射。但要提高射箭的有效率,弓箭手必须经过长期、紧张的训练,这种训练即使在英国也已不易办到。因此大家公认,对付轻骑兵最有效的武器还是滑膛枪。
    对付轻骑兵还不是“射击”的原始目的。最早是,在机弩手的配合下,手枪手“射击”的主要任务是在发动进攻前起到扰乱、恐吓敌方的作用;当然,机弩手与手枪手都是在长枪手方阵(主攻力量)的掩护之下的。长枪手不担任进攻而是坚守阵地时,他们挡住轻骑兵冲锋的办法是用长枪扎马匹,用戟头的钩子把骑兵挑下马来,然后用长剑结束敌人的生命。进攻时,也是长枪手方阵随着鼓点打前锋,扫清前进路上的一切障碍。16世纪各国军队中,除了一个国家例外,都把最高荣誉给予被强大的长枪扎伤了的人。
    这个例外的国家便是西班牙。16世纪与17世纪的前三十年,西班牙的步兵打算主宰全欧洲的战场,这些步兵在几个方面是不同寻常的。首先.兵士最初都是征募来的,1494年瓦拉多里德(Valladolid)法令规定:十二至四十五岁的男子中,十二人抽一人,抽中的须在国内或国外服兵役(有工资)。这种模式多少是从法国学来的,但法国没有成功。
    而西班牙人成功地在军队中组成一个专业兵土的坚强核心,直到军队大部分成为志愿兵以后,仍保留了这样的模式。这一成功的部分原因至少是因为西班牙不存在重骑兵的传统。
    而法国早从查理大帝时就开始这一传统了。西班牙荒芜的农村不适宜驯养骑兵用的马匹。西班牙光复战争西班牙中世纪时期驱逐伊斯兰教徒的战争。时期,最初专门从事侦察、搜索工作的兵士只能骑一些小的矮种马。
    西班牙贵族不像法国与勃艮第贵族那样讲究骑士风度,不少西班牙贵族常常去当队列里的步兵,尽管他自己还可能带一名仆人,还有两三匹马替他驮行李,或驮着他行军。
    1495年阿拉冈的斐迪南(Ferdinand)向那不勒斯进军以求承认他对该城邦王位的继承权,他的军队不用长枪与火绳枪,而是用长剑与圆盾,像意大利诸城邦的军队那样。马基雅维里对此十分欣赏,但长剑与圆盾对付不了瑞士的长枪方阵。西班牙司令官贡萨尔伏·地·科尔多瓦(G。 diCordova)立即改用新武器。他不仅比他的对手更多得多地使用长枪与火绳枪,而且像英格兰的爱德华三世在克里西使用长弓那样,他把火绳枪从辅助性的起骚扰作用的武器改作防御时的进攻性武器。他把它同阵地壕堑结合起来使用。
    1503年的凯里格诺拉(Cerignola)之役创立了一个模式,以后常被袭用。西班牙人让敌人(法国轻骑兵与瑞士长枪兵)徒劳进攻他们的堡垒,用火绳枪逐个瞄准射击,直到敌人疲劳下来抵御不了西班牙的反攻。最辉煌的例子是查理五世1525年在帕维亚的大胜利,法兰西斯一世本人作了俘虏。
    从1494年在福尔诺伏开始,1525年在帕维亚结束的二十一年间的大小战役中,我们可以看到火力从单纯的辅助作用逐渐成为主要的、决定性武器,火绳枪不再是长枪方阵的小小附属品,虽然长枪方阵主要是起掩护射击的作用的。西班牙人据此于1534年重新组织他们的步兵,每支雇佣军由三千名步兵组成,不再是每六名长枪手配备一名滑膛枪手,而是像意大利军队那样,长枪手与滑膛枪手各占一半,滑膛枪手的工资按专家待遇付给。这种变化过程发展到最后,长枪只成了步兵滑膛枪上的一把刺刀了。
    到15世纪末,军队大凡采取攻势的,就颇占优势。因为在长枪方阵进攻时,有大炮为之轰开缺口,同时又时兴用骑兵来进行冲锋。这是二十五年来火力武器发展的结果。但是,这一时期内,也经常出现能动的武装不吃香的状况。向敌方冲锋的骑兵发现自己被一排排长枪或壕堑或路障碍挡住了,并受到了滑膛枪手逐个瞄准射击。这样,骑兵又从冲锋工具转变为能移动的火力。最初是骑兵在后鞍上带一名火绳枪手。后来发展到骑兵自己带一枝已上好膛的火器。有一个时期,骑兵扔掉了大砍刀,情愿用手枪。但当时的手枪只能在五步以内的距离内射击方有效。为使这些武器有效地发挥作用,必须用“马回转”的办法:一组组骑兵连续不断地奔向敌阵,在有效距离内不管瞄准瞄不准,开火后立即向左或向右逸去,……周而复始,轮番上前。但没有什么记载证明这种战术能收到很大效果。
    所有这些为我们已讨论到的现象提供了进一步的解释,即从1534年米尔伯格之役到1631年布雷顿菲尔德之役之间的一百年间,欧洲战场上见不到重大的战役。只有1600年荷兰纽波特一场不大的战役,再就是1621年白山之战是唯一的例外,经过这场战争,波希米亚作为一个独立角色已从欧洲舞台上消失了。我们已见到的,以及将要见到的另一个一百年,处在一个长期对峙的局面,即使有战争也仅仅是对包围要塞,解救要塞这样的大事的配合行动而已。
    这并不新奇,城堡的确主宰着中世纪的战事。围攻城堡常用的方法都是那些经典的老古董:石弩,撞墙锤,云梯,以及最有效的手段——饥饿。大炮结束了这些东西。土耳其人的大炮轰坍了君士坦丁堡的城墙,对结束一个西方历史时期具有象征意义。城墙筑得很高,使云梯够不着;并筑起比城墙更高的瞭望台,以便指挥城堡四周的军队,但只要炮弹击中它们的底部,便可怜地坍下。1494年查理八世几次围攻意大利的几座要塞,使用了大炮才使意大利人屈服。
    解决问题的答案很快找到。火只有用火来对抗。最初,防御一方只有临时凑合。他们通过墙垛的枪眼用火枪向外射击,不让敌人靠近。又在被大炮轰开的缺口筑起土方工程,派人把守。后来,他们放弃宝贵的“可见性”优势,但求防御的实际性。如马基雅维里所写:“我们主要的考虑,在使城墙曲折、迂回,有几处地窖与藏身之处,敌人敢于前来,便会正面与侧面受阻”Machiavelli;The Art of War;Book VII;Chapter I。。这又导致修筑“棱堡通道”,使城墙突击部分的棱堡可相互支援,并可从两翼或后面射击入侵之敌。城墙筑矮些以免目标过大便于敌人轰击;墙内则用土方工程加以填实。城堡外围挖一条护城河,河面受到火力掩护,或由河外的武装力量加以保护;碉堡前方筑一光秃秃的斜坡,使进攻者处于明显暴露的地位,便于防御者集中火力。
    这样的城堡最初是意大利城邦于15世纪的后十年内逐步添加凑成的;接下来的五十年内,推广到全欧洲,不仅为军事所必需,而且也为了炫耀城市的显赫,尤其是能请到桑米歇尔(Sanmichele)或圣加罗(Sangallo)这样的意大利专家来设计的话。本来是为了当地城市的防御,到了17世纪,沃邦(Vauban)在法国,科霍恩(Coehorn)在荷兰,把它发展为连续的防御工事。法国的国王们把梅斯(Metz)变成一个大堡垒,挡住德国通往法国心脏地带的大路,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就是马奇诺防线的祖先。“联合行时今荷兰。在“三十年战争”(1618…1648)战胜西班牙人以后,承认了“联合行时(后即演变为荷兰)的独立。在梅斯的后面修筑了碉堡与河道,阻挡了西班牙的入侵长达八年之久,无疑起到了像英吉利海峡那样的防御作用。这些堡垒是攻不破的,军队想从它们旁边溜过去也办不到,因为军队的辎重、供应无法躲避要塞内驻军的出击。企图绕过去的军队必须掩蔽起来,即把军队拆散,或伪装、改扮,但这样做即使未被守军消灭,也要耗费大量时间,而在16世纪,军队的时间就是金钱,金钱就是军队。
    529年意大利战争结束时,佩特罗·纳瓦罗(P。Navarro)与普罗斯佩罗·科罗纳(P。 Colonna)等专家创立了“攻城术”的大概轮廓。攻城者用铁锹来对付守城者的火力。首先,他们在要塞四围挖壕沟,距离正好在炮火射程之外。由这些宽可容人的壕沟朝要塞方向挖成直角锯齿形的壕沟,其宽度刚好避开要塞方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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