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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大宋鬼医-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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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被吓死,也被吓病。

    所以徐大医师这几天都是靠吃药才坚持过来的。什么“定神汤”,“夺魂丸”,甚至连妇科专用治疗女性血崩的“聚血散”也用上了,生怕自己失血过多,一命呜呼。

    虽然这次“死里逃生”,徐善初却没检讨自己的人格品质,依旧卑鄙无耻,反而把凌霄恨得更加牙痒痒。

    “此子不除,定是我心腹大患!”徐善初对自己说。

    如今,眼看凌霄这个仇敌得到吕太医重赏,并且即将搬到东厢去居住,那可是要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活动。

    一想到以后可能每天都要见到这倒霉小子,徐善初就气不打一处来。

    思前想后,就阴险地朝着吕太医鞠了一躬,然后仰着肥脸,眨巴黄豆小眼,装作人畜无害地建议道:“老太医,在下不反对你对凌霄予以重赏。可是这样做难免会让医馆其他学子寒心呀。”

    “此话怎讲?”吕太医捋着白胡子,目光祥和地看着徐善初。

    徐善初做出更加恭敬模样,语气委婉地说:“老太医须知,我们杏林医馆位列汴梁城四大医馆,一向选徒严谨,众多学徒都是家世清白,品德优秀。凌霄怎么说也不过一杂役耳,倘若让他直接搬到那东厢去住,粗鄙与雅贵并存,且不说那些学徒会心存怨言,就算凌霄本人也会不适……

    何况,这次凌霄出其不意治好了高衙内的伤,也不排除只是一个意外……或许他在哪里学了那些奇技淫巧的东西,又恰好对症高衙内的伤势,因此才机缘巧合治好了他。

    总之,老太医如此厚待他,难免引起非议。善初深受您老人家器重,思前想后,觉得还是要说出来您定夺。”

    徐善初这番话滴水不漏,不愧是读过书的,曾经科举不第,这才转投学医。

    吕太医听得很认真,很仔细,仿佛已经被徐善初说到了心里去。

    就在徐善初以为奸计得逞时,吕太医忽然说:“善初啊,你觉得我这眼疾如何,可是老眼昏花?”

    “这个……”猛地被这么一问,徐善初有些摸不着头脑。

    “近几年我也觉得自己看东西越来越模糊了,很多时候真假不分……这眼睛啊,又干又涩,看起来以后瞎掉也是可能的……”吕太医背着手,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徐善初不明白他究竟要说什么,就不发话,静待着。

    果然,吕太医话锋一转道:“虽然我眼神不好,可是我这心神却不盲,孰好孰坏心知肚明。”说完这话,吕太医还意味深长地看了徐善初一眼。

    徐善初忽然觉得这老东西原本浑浊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被他盯着,感觉浑身不舒服。

    “老太医说得是,属下愿听教诲。”徐善初低眉垂目,愈发的恭敬起来。

    吕太医深深地看他一眼,然后才笑呵呵地说:“这医馆太大,难得有你打理……药材进购,账薄巨细,也难为你操心。”

    “这些都是属下应该做的。”徐善初似乎嗅到了点什么,却不敢肯定。

    “呵呵,有心就好,有心就好啊!”吕太医连道两个“有心”,然后说道:“不过你岁数也大了,还是把这些工作交给年轻人吧!”

    闻言,徐善初心里咯噔一下,情知不妙。

    果然,紧接着就听那吕太医说道:“你也算是医馆的老人了,也该享享福了,以后就专门负责坐诊吧,其余的事就莫要操心了。”

    吕太医说完这些,还意味深长地拍了拍徐善初的肩膀,然后才佝偻着身子,缓缓离开。走的时候,他还很不舒服地咳嗽几声,给人一种百病缠身,很不中用的感觉。

    可是后面徐善初却汗流浃背,一直等到吕望溪走掉,这才抬起头,用衣袖擦了擦额头冒出来的冷汗。

    一直以来,徐善初都把这位吕太医当成一个木偶来伺候,以为他只是医术高明,岁数大了,难免眼昏耳聩,很容易糊弄。因此他才大胆吃回扣,贪污医馆药材进账。

    可是刚才……

    那老东西分明是在警告自己。

    一想到这里,徐善初就暗暗害怕。

    再一想,那老东西怎么说也是从大宋皇宫出来的,作为御医除了把脉看病,在那种环境也难免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只有经历风雨,百炼成钢,才能像他这般安然退出。

    自己终归还是小瞧了他。自己把他当蠢货,认为他老眼昏花,容易欺骗。

    殊不知,真正老眼昏花,愚蠢至极的是自己。

    想明白这一点,徐善初心里越发担忧起来。又寻思,那老东西如今只是断了自己财路,却没有直接翻脸,看来他手头证据不足,这才只能言语警告。也是,自己平时“吃嘴”时一向抹得很净,想要抓到把柄,岂会容易。

    关键还是凌霄那小子,保不济他什时候把自己都出来,做了那该死的人证,自己可就要吃不完兜着走了。

    想到这里,徐善初心一狠,更是下定决心要除掉凌霄这个心腹之患。

    找谁好呢?徐善初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自己的心腹………牛大。!,!!

017 一步登天() 
再说凌霄,折腾了大半天,感觉疲乏之极。

    回到自己住处,只见阿丑正在神色焦急地朝外探望。

    大冬天,他也不嫌冷,看见凌霄回来,竟然像孩子般跳了起来,嘴里大叫道:“凌霄!你终于回来了!”然后猛地扑来,就紧紧地抱住了凌霄。“呜呜,我还以为你回不来了!”偌大的人,叫喊着竟然还哭了起来。

    刚开始只是小哭,然后是大哭,眼泪鼻涕全都流了出来。可见他是真的担心凌霄。

    凌霄被阿丑抱着,心中热乎乎的,好不容易腾出手,一边给阿丑擦拭眼泪,一边说:“我这不是好好的吗!哭什么哭………男子大丈夫的!”晕啊,手掌手背上全都是眼泪。

    阿丑脸上表情怪异,这时候才觉得自己太孩子气了,就把凌霄松开,也不知是哭还是笑,说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这个眼泪就是控制不住……哇哇,好丢人。”

    ……

    凌霄并没打算隐瞒阿丑,于是就把刚才发生的事情详细地跟他说了。

    阿丑倒也听得有趣,不知是不是因为凌霄有“说书”的天赋,他听得愣是一惊一乍,惊喜兼备,连带脸上那鲜红的胎记也呈现出不同的颜色。

    当凌霄说到高太尉出现时,阿丑脸色发青;当得知凌霄化险为夷,脸色发红。当说到凌霄得到赞赏,他整个人都为凌霄高兴;凌霄得到厚赏,他比谁都激动。

    不过让阿丑想不到的是,凌霄竟然将银票拿了出来,并且递给了他。

    阿丑长这么大,从没见过银票。何况还是一千两的大钞。拿在手里啧啧称奇,摸了又摸,看了又看,然后说:“阿宵,有了这些钱,你就不必在这里吃苦了,可以去乡下买几块地,种一些粮食,或者干脆买下一间大的药店,开门做生意……总比在这里打杂要强………”

    凌霄说:“你错了,这不是我一个人,而是我们的!”

    “什么?”阿丑怀疑自己没听清楚。

    然后就见凌霄“次啦”一声,将那千两银票一撕为二,将一半递给阿丑说:“这半是你的………要是没有你为我那些器械,就算我是神仙,也救不了那高衙内;所以,这功劳有你一半!”

    阿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看着凌霄递过来的半张银票,不知自己该要不该要。

    见阿丑还在犹豫,凌霄就直接将那银票塞到他手里,说道:“等到明天我们一起去兑换了,一人五百。”

    阿丑这才相信凌霄说的都是真的,“哇”地一下,他竟然又哭了。

    只不过刚才是担惊受怕。

    现在则是喜极而泣!

    ……

    大宋的这个冬天是最冷的,听说西夏那边甚至下起了冰雹,很多寺庙尽毁,西夏国主以为自己做错了事儿,竟然赤着臂膀祷跪在地上祷告数天,祈求神明原谅。大辽国也难以幸免,冻死牛羊无数,辽民无家可归,最终大辽国皇帝下令建造天成寺古佛舍利塔,以便昭告神灵。

    与此同时,大宋境内,位居江、浙之间拥有2200平方公里面积的太湖。不但全部结冰且冰坚实的足可通车。寒冷天气把太湖洞庭山出名的柑桔全部冻死!

    如此反常之天气,不仅让大宋百姓暗叹,奸臣当道,而这个所谓的奸臣,实际上就是刚刚被宋徽宗晋升为检校太尉的童贯。

    凌霄对于这些消息是置之不理的,他依旧像往常一样,天还没亮就从热乎乎的被窝里面钻出来,然后沿着整个医馆跑上二三十圈,直到浑身冒起热腾腾的汗雾,这才脱掉外衣,用地上冰冷的积雪擦拭身体。

    这样的情景,阿丑早已见怪不怪,凌霄只要没逼着他也做这样的事儿,比什么都强;只是那前来给凌霄送衣服的李姓学徒,却是看傻了眼。

    这李姓学徒名叫李艳春,一个男子取一个女子之名,主要是容易养活。

    这李艳春出身大户人家,家里是做珠宝生意的。他老爹是乡下一暴发户,家财万贯,田亩千顷,只是貌似坏事做得有些多,祖上缺德,一口气生了五个女儿,偏偏没有儿子。

    好不容易求爷爷告奶奶,李老爹协同妻子小妾吃了不知多少求子汤药,这才有了老六………李艳春。

    只是可惜,因为是汤药催出来的,这李艳春先天不足,从小就体弱多病,为此他暴发户老爹就给取名叫李艳春,小名“六丫”,希望好养一些,免得李家断了香火。

    又因为算命的说这李艳春过于“柔弱”,不利于科举,最好能够学一些实用的学问。想来想去,李老爹就决定让自己这个宝贝蛋儿子来医馆学医。

    理由很简单,第一,这里是医馆,自己宝贝儿子就算中途病了,也不怕,什么名医太医一大群,好药又是现成的,简直比住在家里还保险;其次,学医也可以入仕,万一自己这宝贝儿子做了什么劳子御前第一太医,也可以光宗耀祖。

    这李艳春因为娇生惯养,因此在医馆学徒中间没少受欺负,加上他性格柔弱,又不敢反抗,因此什么重活累活,大家都会吩咐他来干。比如说这几天给凌霄送饭,还有这一次给凌霄送衣服,就都是他的差事。

    看见李艳春张大嘴巴,傻呆呆地看着自己,凌霄不禁莞尔,他认出对方就是这几天给自己送饭菜,看见自己吓得比兔子跑的还快的那位。

    李艳春回过神,看见凌霄赤着上身,雪光映衬下,虽然削瘦,却很是健美,尤其那肌肉在雪水的擦拭下,莹莹欲滴………

    看见凌霄正在对自己发笑,李艳春不知为何,俊俏白净的脸蛋上竟然飘起一丝红晕。

    他本就穿着一身医馆定制的雪白长袍,乌黑的秀发用银簪挽好,一阵风吹过,黑发起舞,白袍翻飞,矗立在白雪皑皑之中,竟比寻常女子还要楚楚动人。

    旁边,蹲在地上被凌霄呵斥必须用粗盐抹牙的阿丑看见这一幕不有些发呆,撅着,睁大眼睛,心道,“这哥儿长得也太俊俏了………简直比那些女的还要好看。”

    凌霄见多了花样美男,还有阴柔男,对李艳春这种“美色”毫意,只是问道:“这次你为何不跑?”

    李艳春冷不防凌霄会和他说话,竟然紧张的说不出话,一张俏脸越发的涨红。

    凌霄没想到自己只是问一句话,对方会紧张成这样,难道自己是老虎?再说这人也太容易脸红了吧。

    李艳春憋了半天,这才憋出一句来,“你……你不会杀我吧?”

    凌霄先是一愣,然后笑道:“你怎么这样问?”

    李艳春见凌霄如此模样,这才松了一口气,不过依旧心有余悸地说道:“他们说你杀人不眨眼,还给高衙内开膛破肚。”

    凌霄:“那你有没有问他们我为什么要那样做?”

    李艳春想了一下,摇了摇头。

    凌霄笑了,“以后你还是问清楚了再跑。”

    李艳春摇了摇头,“我不会跑了。”

    “为什么?”

    “因为你看起来不像是坏人。”

    凌霄摸着自己的脸,“是吗?”

    不知为何,李艳春见凌霄如此问,竟然脸皮又是一红。似乎掩饰自己的窘态,李艳春忙岔开话题道:“你不怕冷吗?我是说你……光着身子………”说完这话,竟然不敢拿眼去看凌霄裸露的地方。

    凌霄耸耸肩,说:“本来不冷的,被你这么一说,还真就冷了。这衣服是给我的吗?”指了指李艳春捧着的那袭白衣。

    李艳春这才想起自己的任务,忙道:“是的,这是周昌先生让交给你的。”

    周先生就是周昌,乃负责医馆学徒生活作息的那位负责人。

    凌霄点点头,拿起那件衣服看了看,纯白色棉袍,和李艳春身上所穿差不多,上面全都刺绣“杏林医馆”几个字。

    别小看这几个字,其中大有文章。

    凡是绣有这些字的,基本上都是医馆的学徒。像凌霄这样,只要穿上这套衣服,就等于是医馆的学徒了。从不入流的杂役,到四大医馆的学徒,多少人梦寐以求,凌霄却一步登天。

    当然,凌霄丝毫没在意这点,他的是………为何这衣服只有一套?

    当凌霄提出这个问题以后,李艳春不知该如何回答,因为周昌就只给了他一套。

    凌霄见他发呆,就指了指阿丑说道:“我一套,他一套,一共是两套!”竖起两根手指,语气不容置疑。

    李艳春顾不得脸红,咳嗽一声说:“那个,周先生就只给了我一套。”

    “那好,你回去告诉他。必须两套,要不然,这衣服我决不会穿!”凌霄脸上笑盈盈,话语却斩钉截铁。

    李艳春原本就生性柔弱,这差事又是被逼迫来做,当即“哦”了一声,不敢再多说什么,转身离开。只是心里寻思,这多好的衣服啊,又厚又暖和,他为何不要?看他那一身旧衣服,应该很破了……还有他那个朋友阿丑,朋友真有那么吗?

    李艳春,想不明白。器咯!,,。。

018 传说中的“狮子楼”() 
作为医馆的负责人之一,周昌其实并没有把凌霄放在眼里。倘若不是吕太医吩咐他去关照凌霄,他也不会让李艳春去给凌霄送新衣服。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凌霄居然拒绝了他的好意。

    阿丑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他也必须有新衣服。当周昌明白这个阿丑原来是凌霄朋友的时候,才明白是什么意思。

    穷鬼就是穷鬼,这时候了还惦记着有福同享。

    周昌心中鄙视了一下,于是就随便找了一个理由,拿腔拿调地告诉凌霄,医馆还没有那么大的衣服,阿丑体格太大,倘若要穿,必须定做。

    原以为这样就可以打消凌霄的念头,把此事搪塞过去,没想到凌霄竟然撂一句:“那就定做吧!”直接把周昌顶了回去。

    周昌没想到这厮这么不识好歹,好赖不吃,水火不浸。

    又寻思,自己堂堂的医馆负责人,要是连吕太医吩咐的这点小事都办不成,还不被人笑话。

    思前想后,周昌就退一步,答应再给那个叫什么阿丑的做一套新衣服,那意思是说也会把阿丑列为医馆的学徒。心中鄙夷,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衣服的事情解决了,不过让周昌更加头疼的却是凌霄的住处问题。

    按照吕太医吩咐,凌霄现在住的地方过于简陋,马上要搬到医馆的东厢去住,并且是住在东厢最好的房子里。可问题是,那间房子现在已经有人住了。先不说住房子那人身份不容小觑,周昌暗地里还收了人家好处,如今就算周昌把吃到肚子里的钱全部吐出来,人家也不一定愿意搬。

    如何解决着实让人头疼。

    想来想去,最后周昌做了一个决定,不仅把收来的银加倍奉还,还费尽口舌解释了自己的处境。

    总算那人也还给他面子,口风松动,答应愿意搬迁,此事方才告一段落。

    解决完这两件事,周昌终于松了一口气,现在就等着凌霄那小子搬家了。

    ……

    凌霄并不稀罕医馆赏赐的新衣服,乎做不做医馆学徒,也乎搬不搬家,因为他已经把那千两银票兑换开来,阿丑五百,他五百。

    凌霄清楚地记得,当他把那五百两银票都给阿丑的时候,阿丑激动的差点跳起来………估计这一辈子他也没见过这么多钱。

    五百两银子对于有钱人来说并不多,可是对阿丑这样的贫寒子弟,却绝对是一个大数目。

    不过想来想去,阿丑打死也不愿意接受凌霄给的五百两,因为他觉得自己什么都没做,却得到这么多金钱,按照他老爹的话来说会折寿的,所以最后只肯拿走一百两。

    凌霄哭笑不得,第一次见到嫌钱多的。见阿丑执意如此,也就不再勉强,直接拿出一百两给他,寻思,剩下的权当寄存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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