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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那个小女孩是那么的无助、那么的绝望,她哭肿了眼,哭哑了嗓子,却依然没能让奶奶改变主意,她唯一的朋友,那只可爱的魄罗,就那么血淋淋地惨死在了自己面前。
“可笑的感情!”
桑德拉忽然失笑地摇了摇头,当年的小女孩是多么的怨恨自己的奶奶,可后来呢,怨恨变成了感恩,若不是奶奶给自己上了那么深刻生动的一课,她绝对无法取得现在这么大的成就!
没错,那个小女孩就是桑德拉!
正是因为魄罗的惨死,桑德拉变得无比的偏执,无比的疯狂,她内心里充满了愤恨,恨奶奶无情,恨自己无能,恨满天神魔无耳,不肯聆听自己的祈求总之是恨恨恨,她把所有的心思和精力都投入到怎么去变强,怎么去发泄自己的愤恨和绝望,怎么去安抚自己那颗躁动不安的灵魂!
毫无疑问,桑德拉成功了,她成为了北地最强大的巫师,庇佑了自己的部落数百年,见了世间太多的风景和瑰丽。
而那只魄罗呢?
除了最开始的那几年,她有再想过自己的魄罗朋友吗?没有,连做梦都没有!
感情从来只有傻瓜和小孩子才会真的相信感情、在乎感情!
“阿蛮,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的苦心。”
桑德拉终归是没有打下那一耳光,而是用手抚去阿蛮的泪水,轻叹着道,“感情是什么?它只不过是我们人类灵魂天生所带有的空虚和幻想,有些是心理上的,有些是生理上的,它们并不会因为有别人的填补而圆满,反而会是越填补越空虚,越容易成为我们致命的漏洞,甚至都可能把我们整个灵魂都掏空”
“所以,想要强大,想要成为凛冬之怒,你就要耐得住这种空虚,耐得住这种寂寞”
“祖奶奶,我会记住的!”
阿蛮压根就没听进去,见桑德拉脸色缓了下来,还以为她是消了气,赶紧是狂点着头道,“祖奶奶,您就去救救林恩好不好,我保证以后会很听您话的。”
“已经来不及了!”
桑德拉摇了摇头,“那小子已经被抓走了大半个月,他怎么可能在冰霜女巫手上活这么久?”
“不会的,不会的。”
阿蛮赶紧是道,“林恩命很硬,他很耐揍的,而且身上的血脉很罕见,冰霜女巫肯定不会那么快就把他杀死,而是会把他先关起来做试验。”
“那也不行。”
桑德拉还是摇头,“冰霜女巫的老巢是何等的凶险,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就那么希望因为一个莫不相干的外人,而让你的祖奶奶跑去送死?”
“可可”
阿蛮说不出话来了,若是祖奶奶跟她发脾气,或许她还能梗着脖子说下去,可现在祖奶奶一副讲道理的样子,她反而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因为很显然,对于凛冬之爪来说,林恩毫无疑问是个外人,怎么可能因为他,而让部落里的保护神,跑去凶险万分的嚎哭深渊以身犯险?
“对不起,祖奶奶,是阿蛮太自私了。”
阿蛮难过地低下头,为刚才自己跟祖奶奶的争吵,也为自己对林恩的处境无能为力。
阿蛮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咬了咬牙,一脸坚定地对桑德拉道,“祖奶奶,阿蛮求您最后一件事。”
“我曾喝过林恩的血,你告诉过我,用黑魔法可以帮助我追踪到他的存在,所以我想试一下,看他是不是还活着!”
“如果他还活着”
桑德拉并没有因为阿蛮的不死心而生气,平静地道,“你会怎么做?”
“我还没想好。”
阿蛮咬了咬牙,她确实没有想好。
“如果他已经死了,你又会怎么做?”
“我一定会努力练功,为他报仇!”
第九十六章 道路()
毕竟是有维迦这么个疯子在身边,谁也保不准他什么时候又发作了,所以林恩不敢睡得太死,稍是有点风吹草动便惊醒了。
真的是风吹草动,一股诡异的微风,像是漂泊跋涉了数千里路,终于是悄无声息地吹到了林恩的脸上,消失殆尽。
“怎么回事?”
微风虽轻,却给了林恩一种极为古怪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被什么冥冥中的存在给锁定住了。
“难道是我的幻觉?”
那种古怪的感觉稍纵即逝,林恩细细感应了一会儿,却毫无所获,便也没多作纠结,以为是自己最近太累,被玩得太坏了,神经衰弱产生出来的错觉。
“还没停啊!”
林恩瞅了眼维迦,发现他依然傻愣愣地蹲在那儿,像个复读机一样重复地喊着‘璐璐’、‘璐璐’――很显然,这家伙还没有把他脑中堵塞的回路梳理通,依然沉浸在懵逼的世界里呢。
“看来想靠他帮自己脱身是没啥指望了。”
林恩叹了口气,维迦这个样子,连交流都成问题,还想着让他带自己装逼带自己飞,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况且,就算他真的要带自己玩,林恩也有些不敢,毕竟跟一个疯子闯荡江湖也太没安全感了。
终究还是要靠自己!
林恩站起来活动了下身体,他知道自己现在的实力其实不算弱,能跟‘坚定意志’下的牛头人战士正面刚,怎么也有个白金左右的实力吧。
但很可惜的是,这股力量并不受他的掌控,一旦变身成那种小怪兽,他就会神智尽失,变成一个被狂怒和暴戾支配的怪兽。
连神智都没有,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实力再强又有什么用?
林恩想着自己的处境,很有种无能为力感,亚托克斯种下的那滴魔血,肯定不会是那么轻易就能摆脱掉的,它极有可能会伴随着自己一生,当初泰达米尔何等天纵奇才,不也
想到这时,林恩忽然打了个激灵,兴奋地叫道,“对!泰达米尔!我怎么把他忘了!”
泰达米尔不正跟自己一样,也是被亚托克斯种下了魔血,那他后来是怎样摆脱魔血的控制,保留了自我的神智,甚至最后还反客为主,将魔血炼化为己用了呢?
林恩回想着泰达米尔的经历,很快就有了答案,那就是通过战斗!疯狂的战斗!无休止的战斗!
背景故事有提起过,在被亚托克斯灭了族之后,泰达米尔几乎走遍了弗雷尔卓德大大小小所有的部落,遍寻高手,找人决斗,走到哪里,杀到哪里,一刻都不曾停歇懈怠下来。
按理说,这么疯狂暴戾的行为,不正符合亚托克斯的本意,正有利于魔血在泰达米尔体内的释放,可为什么到了后来,亚托克斯忽然就失败了呢?泰达米尔完全就脱离了他的掌控,一飞冲天,成为跟他平起平坐的超级强者?
林恩就觉得,泰达米尔去找人厮杀决斗,并不单单是为了提升实力、磨砺武技那么简单,他更主要的是为了在一场场生死度外的浴血战斗中,忘掉一切,用最纯粹的战斗,充斥自己的深心,不断唤醒壮大自己的蛮族意志,最终借着那无上的狂怒,彻底地炼化了那滴魔血。
这就好像,魔血虽然占据了泰达米尔的身体,却没能占据他的精神、他的灵魂,因为他所有的意志,都被最原始的战意和狂怒占满了,魔血根本找不到一丁点的可乘之机。
“当初泰达米尔在弗雷尔卓德四处搞事,手上沾满了鲜血,基本上跟所有的部落都有过仇隙,可后来艾希依然收留了他,并加冕他为国王”
林恩忍不住联想了更多,如果泰达米尔真的是个声名狼藉、无可救药的杀人狂,那么艾希绝对不可能那么做,因为哪怕她是阿瓦罗萨的女王,哪怕她再喜欢泰达米尔,也不可能冒天下之大不韪,将一个举世皆敌的侩子手推上国王的宝座――这样保准会让阿瓦罗萨成为众矢之的,所有跟泰达米尔有过血海深仇的部落都会联合起来,跟阿瓦罗萨势不两立。
但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泰达米尔轻而易举就坐稳了国王的宝座,并带领着阿瓦罗萨不断走向强盛,不断有外族前来对他们投靠。
也就是说,当初泰达米尔四处搞事的时候,并没有乱拉仇恨,他有一颗纯真的战士之心,只找部落中最强的那人挑战,对其他的阿猫阿狗根本不屑一顾。
所以,就算泰达米尔偶尔会杀死对手,吸引到一些人的仇恨,但在更多人的眼中,他却是一位真正的勇士,试问世间能有几个人,胆敢挑战弗雷尔卓德所有的部落,要知道,那时候的泰达米尔实力可还不咋样,最多也就是个白金一、白金二左右的二流高手,经常被人给打得奄奄一息,只能是开大逃命。
后来艾希遇到蛮王时,也是正赶上蛮王被人给打得要死要死的,心地善良的艾希自然是好心地把他捡回家养了,然后一来二去的就勾搭上了。
“战斗不是为了杀戮,而是为了证明自己,找回自我,用战士之心、勇士之魂,来压制魔血。”
林恩觉得自己猜测得应该没有错,泰达米尔之所以能成长到那一步,除了主角光环,跟他那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决心也绝对脱不了干系。
“可是,我真的要学他吗?”
林恩有些犯难,他很清楚,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都有着自己的气运和宿命,是不可能复制得了的,泰达米尔能走的路,不一定就适合自己。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跟成为蛮王。
“但是,不试一试,又怎么会知道呢?”
林恩的眼中忽然升起了一种坚定和狂热,大步往外面走去。
毕竟自己不可能永远地活在维迦的庇护之下。
毕竟自己身体中流淌着的是狂战士的热血。
有些事与其寄希望于别人,不如自己去了结。
“该死!”
在一干狂热的念头中,一道清明的念头一闪而过,“这肯定又是我身体中的战意几渴难耐,又想着出去打架了。”
第九十七章 空虚()
如果可以的话,林恩肯定会化身为祥林嫂,拍着大腿呼天抢地见人就说,‘我真傻,真的’。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不过是稍稍活动了下筋骨,脑袋里的念头稍微热血激昂了点,就整个人又失控暴走了,对战斗的渴望、对鲜血的渴求,像一道洪流,不费吹灰之力便摧毁了他的理智,把他整个人都点燃了,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那就是战!战!战!
林恩像一只饿了很久很久的猛兽,红着一双眼睛,急不可耐地离开了维迦住的地方,回到角斗场中,四下游荡起来,迫切地想要找一个对手。
是的,他虽然神智不清,但也不至于‘饥不择食’,并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进入他的法眼,他拥有着比鹰还锐利的眼睛、比猎狗还要灵敏的鼻子,只有那些桀骜的灵魂,那些流淌着强大血脉的强者,才有资格成为他的对手。
“嘿嘿,我就说嘛,他肯定会出来的!”
角斗场的负责人亚尔曼站在高处,看着林恩像个饥饿的野兽一样在角斗场四处乱窜时,脸上忍不住露出了自得的笑容。
能打得提莫队长抱头鼠窜,能让角斗之魂退避三舍,很显然,那位神秘的小法师不是位好招惹的对象,是以林恩被带走之后,亚尔曼并没有动过用武力将林恩抢回来的念头,而是选择了静观其变。
没错,静观其变,亚尔曼有很大的把握,如果小法师对林恩看得不严的话,那么林恩十有**会主动跑出来;如果小法师把林恩看得很严的话,那么就算集整个狂风城之力,也不见得能把人给抢回来,毕竟小法师的恐怖,他早就见识过了。
而现在看来,他之前的预料果然没错,林恩还真的傻乎乎地跑了出来。
“这还用你说!”
奴隶贩子所罗门没好气地道,“这世上能有几个人能抵御住战斗的律动、嗜血的渴望?那小子在路上被我喂了那么多嗜血药剂、中了那么多的疯狂魔法,身体早就充满了暴力因子,角斗场里的血气又怎么重,到处充满着战斗的狂热,那小子要是恢复了自由,能坐得住才怪呢!”
“是啊,战斗和杀戮,多么华丽、多么美妙的事情!只要开启了愤怒和暴戾的心,就没有几个人能忍得住!”
亚尔曼深以为然地感慨道,连维斯赛罗那样高傲坚定的强者,都从来不曾刻意去压制自己那嗜血和杀戮的心,因为他很清楚,战斗就是最原始的**,活着,就是一场伟大的战斗,若是强行去克制自己的战意和愤怒,只会让自己的念头不通达,让生命失去色彩,变得毫无意义。
“看来他还很高傲,心里的底线还没有被摧毁。”
所罗门看着林恩在角斗场中乱窜,像是在挑剔着对手,点了点头道,“若是他完全迷失的话,在嗜血的狂怒下,他肯定会大开杀戒,杀死所有能看到的生灵,用他们的鲜血,连填补内心的空虚。”
这世界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杀人狂,就是因为杀戮能给他们带来病态的快感,摧残和折磨人的乐趣会让他们如痴如醉,完全忍不住自己那颗嗜血狂暴的心。
“毕竟他来得还短嘛。”
亚尔曼说道,“高傲挑剔了点很正常,要是他再在角斗场中呆个三五个月,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子,到那时候我说不定要找一个最坚固的笼子把他关起来,不然那些平台的斗士可不安全。”
“确实是有这个必要。”
亚尔曼点了点头,角斗士大多是心理扭曲的变态,哪会跟人和平相处,稍是有点不快就会打砸烧抢,是以越凶残越强大的角斗士,基本上会被关起来,免得他们伤到其他的角斗士,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对了!你给他安排了个什么对手?”
所罗门好奇地道,“不会又是那个牛头人战士吧?”
“当然不是。”
亚尔曼摇了摇头,“那个牛头人战士伤得很重,没有个十天半个月是好不了了。”
“这么严重?”
所罗门吃了一惊,牛头人身体的自愈能力他是了解的,更何况,角斗场中从来不缺少高明的医生和疗伤的灵药,毕竟对于角斗场来说,那些明星角斗士每伤停一天,就意味着多一天的损失,绝大多数的观众,基本上是冲着他们来的。
是以角斗场的医疗水平一直很高,甚至都能请求角斗之魂,让它用血气来治疗角斗士,那个牛头人战士居然要伤个十天半个月,这显然是很重的伤了。
“还真是是妖孽!”
所罗门看着林恩,忍不住感慨道,可不是么,这家伙昨天看起来明明比牛头人伤得更重,可才过了一个晚上,就又变得生龙活虎了,光是这自愈的能力,就绝对算得上是一绝了。
第九十八章()
“你说,这一战会有多少人赶来看?”
所罗门看着林恩在角斗场中瞎转悠,神色看起来越来越急躁,不由是对一边的亚尔曼道。
上次林恩跟古斯塔夫大战时,由于是内部的试验赛,并没有多少的观众,让亚尔曼遗憾了好久,所以这次他说什么也会拖一阵时间,以吸引更多的观众前来观看。
“他出来的太快了,昨天的那场大战都还没怎么传扬出去,狂风城的子民应该不怎么会买他的帐,所以,我估计最多也就三五千吧。”
亚尔曼回答道,虽然说角斗场是诺克萨斯子民们最喜欢呆的地方,但总不可能天天都呆在这里,即便上是每过三天,才会安排出一个比赛日,全天都进行角斗比赛,以满足狂风城子民们的需求。
由于诺克萨斯是一个弱肉强食、盛行强权主义的国度,所以它基本上不养闲人,没有一技之长、或是没有实力的人很难在这里面生存下去。
后世的卡牌大师崔斯特便是如此,他本来是一个吉普赛人,因为诺克萨斯太难混了,所以不得不背井离乡,四处坑蒙拐骗、赌嫖偷抢以度日,后来靠出卖了他的好基友,也就算大名鼎鼎的法外狂徒格雷福斯之后,才掌握了命运魔法,拥有了能够瞬间移动的能力。
没多少闲人,今天又不是比赛日,所以角斗场附近的人并不是很多,就算亚尔曼广为宣扬,又是鞭炮齐鸣,又是锣鼓喧天的,只怕也吸引不来多少人。
“三五千?那也不错。”
所罗门点了点头,“对了,既然牛头人不行,那你给他安排了个什么对手?”
“不是一个,是一群。”
亚尔曼笑了笑,“狂风城角斗场成立这么久,可还从来没有进行过‘绞肉大赛’,不如就让他来开个头。”
“绞肉大赛?”
所罗门吃了一惊,“亚尔曼,你不会是认真的吗?”
‘绞肉大赛’堪称是诺克萨斯最激烈也最血腥的赛事,所罗门自然是再熟悉不过了,当初的维斯赛罗正是凭借着在‘绞肉大赛’中惊伦绝艳、史无前例的的表现,才奠定了角斗之王的无上荣耀。
‘绞肉大赛’对参赛者的要求非常高,起码也要有以一敌百的实力,通俗地说也就是要有黄金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