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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丈念着签上的字:“云开月初正分明,不须进退问前程,婚姻皆因天注定,利合情吉万事成。”
见方丈的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韶华忐忑的心稍稍平复了下来。
“这位小姐,你抽中的这支签可是上上签呐!”
“还请方丈师父明示。”韶华恭敬地说道。
“求财中,婚姻成,六甲生男,占病吉,批信平,花喜有,问事利,功名吉,月令安,灶君吉,阳居平,隐穴吉,寻人中平,出外吉,失物得,求雨无。敢问这位小姐方才求的,是什么?”
刚刚在抽签的时候,不知为何,韶华的脑海中又浮现出了萧礼的模样,自从几天前见过之后,原本成为旧照片沾满尘埃的回忆,突然鲜活成了一帧帧的画面,那种难以名状的伤感和悲痛再次浮上她的心头。
原来,她并非不在意了,只是在生活中疲于奔波,将这份感情压抑得太深了。
对于萧礼,她并非是没有感情的,相反,他是她的初恋,他们一次次出生入死,为了爱他,她可以连尊严都不要,这样的爱情,怎能不叫她痛彻心扉?
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使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就算有一天,她步入婚姻的殿堂,与另一个人白发齐眉,心中也难免郁郁吧?
“我方才求的,乃是姻缘。”韶华叹了口气,这红尘,她果真勘不破。
方丈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神秘笑容,朝她身侧望去:“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正如这圣签上所说,姻缘皆因天注定,利合情吉万事成。这位小姐,观你面相,你前半身坎坷跌宕,后半生富贵吉祥,乃是厚福之人,只看你愿不愿惜取眼前之人。”
韶华顺着大师的目光望了过去,只见一个穿着西装的男子,对着身前的佛像满面虔诚地跪拜了三次。在时光的静默里,他黑色的碎发映着大雄宝殿外早晨射进来的淡淡金光,半垂的眸中,那漆黑的瞳孔里,装着深不见底的心事。
这一刻她相信造物主是会偏爱一些人的,不但给了他万人仰望的身份,而且给了他英俊的容貌,这样的容貌连时光都会惊叹,都会不忍心让他老去。
“这位小姐可是认识他?”方丈见她目光久久落在他身上不曾离开,不由得问道。
“不认识。”韶华摇了摇头。
“他是万佛寺非常虔诚的一个香客,从我还是初入万佛寺的小沙弥时,便看到他来这里拜佛了。他每个月都来,将这里的888尊金佛、2000多尊铜佛以及7000多尊泥塑全部拜一遍,然后会在这里小住几日,每日焚香、诵经。”
“这么虔诚?”韶华大吃一惊,不由得又朝拜佛的奚原看了几眼。
“这位先生出手也极为大方,每一个月都会出大量的资金来修缮和维护寺庙,其他游客在功德香中捐赠一年的钱,都不及他一个月捐的多,”他叹了口气,“我看这位先生似乎有什么心事,他每个月捐赠这么多香火钱,我们让他签名的时候,他签的却是另一个人的名字,他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那人积德祈福。他还说,他本身罪孽深重,不求佛祖宽恕,只求佛祖能看在他虔心礼佛的份上,将所有的福报都赐予那个人。”
“是他的家人吗?”韶华好奇地问道。
“这位先生没有特意说明,我也不清楚。”方丈摇了摇头。
“那……那我可以冒昧的问一句,他填的,到底是谁的名字?”尽管觉得万般不妥,一股强烈的**还是支配着她问了出来。
方丈诧异地看了她一眼。
“不好意思,我只是好奇,如果涉及到香客**,那还是不要说了。”韶华赶紧低头道歉。
“倒也不是不能说。佛教有轮回之说,相信人死了之后,是可以转世投胎的,若是上一辈子行善积德,便能投个好胎。这位先生来历神秘,他所填之人,根本不在人世,是否转生,也不知晓。他所祈福那人,乃是大周温懿公主姬韶光。”
“大周温懿公主姬韶光?”前几天晚上做的那个光怪陆离的梦浮现在她脑海,梦中有年幼时期的大周温懿公主姬韶光,也有年幼的奚原。
她像是一个看客一般,浏览着那一段封尘的历史。梦中的那个奚原,分明只是个小乞丐,那么眼前拜佛的奚原,是他的来世吗?
至于韶光,她总觉得她们之间的联系非常微妙,看韶光那精致逼人的五官,长大后分明会是一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可是韶华,却是一个清秀平凡的女孩。如果两人都是红玫瑰,那么韶光定会成为男人心口的胭脂痣,而她就是墙上的蚊子血;如果两人都是白玫瑰,那么韶光就是男人窗前那一抹白月光,而她就是衣领上的饭黏子。
自己为何会做那样一个梦?梦境虽说光怪陆离,却真实得仿佛曾经发生过,那么她是谁?为什么会成为梦境的看客?
这一切,跟眼前的奚原有关系吗?
他不由自主地走到奚原旁边的蒲团前,对着佛祖磕了三个头……
888尊金佛全部拜完之后,已经是晚上了,寺庙中冷冷清清,有守夜的沙弥引着奚原朝一侧的厢房走去,而跪得浑身发软的韶华则脚步虚浮地扶着廊柱,朝万佛寺大门的方向走去。
就在她跨出大门的那一刻,身后传来一个声音:“这位小姐请留步。”
她转过身,只见一位穿着铅灰色西装带着金丝边眼睛的男人朝她走过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她:“奚先生说,很多年没有见过这样诚心拜佛的人了,他欣赏你的这份虔心。这是他的名片,你若是有什么需要,可以找他帮忙。”
“我与他素不相识,这名片我就不收了。”韶华垂头,摆手。
“多少人想求奚先生办事,却连奚先生的面都见不到。这么好的一个机会,你就这么放弃了?”男人讥笑起来。
“我……我不认识他。”韶华有些迷惑,也有些懊恼。
“也是,你自然不会认识他。这张名片你就收着吧,说不定哪一天,你会派上大用场。因为,这天下地上,就没有奚先生办不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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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烟花灿烂 1()
被他狂妄的语气惊地抬起了头,韶华看着他手中的名片:“我既然与他非亲非故,便不受这嗟来之食。谢谢奚先生的好意,既然奚先生这几日都住在这里,那我明天过来把凤凰埙还给他。君子不夺人所好,那东西对奚先生来说,是心头之宝,对我来说却没有任何意义。再说,那东西太过贵重,我也受不起,人若是有了贪念,便不受神佛庇佑了。”
“既然是奚先生送给你的,你就收下吧,”见她眼底一片澄澈,他不禁也有些敬佩,收起了先前不好的态度,“我是奚先生的秘书,姓王,名片你拿着,以后总有用得上的地方。”
想到他祈福之人居然是韶光,她的心中不知为何涌上了一层莫名的酸涩和悲痛,像是泡着青柠檬的苏打水一般:“要我收下名片也可以……我只想冒昧的问一句,他祈福之人,与他到底是什么关系?”
“这……”王秘书面有难色地看着她。
“若是他不回答,我便不收这名片。”韶光平生第一次如此执拗,语气也变得生硬了起来。
王秘书犹豫了一下,收回名片:“那好吧,我现在去问问奚先生,但是我不敢肯定奚先生会不会给你答案。”
王秘书走后,韶华像是浑身的力气都被人抽走了一般,瘫坐在大门的门槛上,抬头仰望着天上的星星,突然觉得脸上一凉,一摸居然是满脸的泪水。
韶光……韶光……韶光到底是谁?为什么听到她的名字,自己居然感觉痛彻心扉,她的记忆一片空白,可是她的身体却诚实地反应着她的痛苦,那颤抖的身子,那抽搐的心脏,以及那湿漉漉的泪水,以霸道的方式叫嚣着,令她慌乱无措。
我的身体到底怎么了?为什么我会觉得痛?我会觉得那么痛?好想大哭一场,好想向这个世界控诉,可是哭是为了什么?控诉又是控诉什么?她一无所知。
将脸上的泪水擦干净后,身后也传来了王秘书抱歉的声音:“这位小姐,奚先生说,这是他的私事,他没有义务告诉你。”
“我明白了,”虽然失望,但韶华依旧点了点头,走过去接过王秘书手里的名片,扔到一旁的垃圾桶中,“名片我收了,但我不受这嗟来之食。”
“你……”王秘书嗔目结舌地看着她,叹了一口气,“女孩子还是不要太逞强,过刚易折。”
“能得到奚先生的欣赏,我很高兴,但是他若是用钱来‘欣赏’,便是一种折辱。佛语有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穷和尚与富和尚,一人坐马车去南海,只用了一个月,另一个人徒步去南海,走了半年。你赞富和尚拜佛心急,有诚心,那么穷和尚就没有诚心了吗?诚心这种事,不是用钱来衡量的。”韶华摇了摇头。
不知是身累还是心累,坐上最后一班公交的韶华,靠在空荡荡的座位上,竟然睡着了。
车子到达终点站,司机唤醒了她,她低声道谢,茫然又无措地走下了车。广袤的停车场空荡荡的,路灯寂寥地亮着,散发着暗淡的光芒,几只小飞虫在沿着灯光打转,她抬头望着小飞虫出神,是否你们也一样觉得茫然?
一阵风吹了过来,掀起她洗的发白的蓝色衬衣和漆黑的长发,她用手挡了挡风,不让乱发迷离了她的眼,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坑坑洼洼的路面上。
渐渐地,到了热闹的地方,一条长街上摆了上千个桌子,人们凑在一起大笑、喝酒、划拳……这是一个热闹的世界,这是一个充满着欢笑的世界,觥筹交错,笑语喧哗,明亮的白炽灯将气氛烘托得无比热烈,可是,与己无关。
韶华就像是从梦中走过,背负一身寂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红尘。从这条街拐过去便是那个小公园,夜里,公园中亮着温馨的灯,不少情侣坐在长凳上谈情说爱,她沿着一条偏僻的小路越走越远,来到那个废弃的游乐场前。
红尘斋,像是独立于世界之外的一块仙地,宁静、祥和、美丽,鸟语如美人的婉转歌喉,花香如氤氲的月晕,潺潺泉水如优雅琴音,亭台楼阁无不精致奇巧,花草树木无不修剪整齐。
女人站在红尘斋廊上,用一把雪白的纨扇逗弄着架子上的一只鹦鹉,鲜红的百层裙长长地迤逦在身后,群上绣着一朵朵黑色的曼珠沙华,枝蔓缠绕,花开妖娆,像是吸取了人世间所有的罪恶从血液中生长出来的一般。
“想明白了?”女人回头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十万块钱,卖掉记忆,确实很划算,”经历过一番挣扎后,韶华抬起头,用尽全身的力气说出自己的心里话,“我现在很缺钱,也急需钱。我这辈子过够了苦日子,为了钱就算把灵魂卖给魔鬼,说不定我也会做。可是唯独记忆,我不想卖掉。”
“哦?”女人挑眉,露出一抹兴味盎然的神色,“愿闻其详。”
“记忆是一个人最宝贵的东西,温暖的记忆如天空的星辰般动人,寒冷的记忆固然痛彻心扉,那也是你生命中不可剥离的一部分。我感谢上天赐予我的所有苦难与幸福,幸福来的时候我欣然接受,苦难来的时候,我默默忍受。无论痛苦或者甜蜜,那都是我最珍贵、不可复制的独家记忆。红尘斋买卖记忆,收买别人最痛苦的记忆,然后将那些记忆卖给一些忧郁的有钱人。人都是这样,有了别人更加苦难的对比之后,就会觉得幸福。”
“可是我不觉得我有多不幸!”韶华大声说道,“这些记忆是我的珍宝,我不想把我最珍贵的东西给别人随意把玩,因为别人不会珍惜,只会贱视!”
“若我今天真的把记忆卖给你了,那我就是在作践自己!”韶华掷地有声地说完,转身离去。
一走出红尘斋,她便扶着生锈的游乐园扶手慢慢的蹲了下来,咬着自己的手背慢慢地哭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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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烟花灿烂 2()
时光是琥珀,泪一滴滴被反锁,情书再不朽,湮没成沙漏。青春的上游,白云飞走,苍狗与海鸥,闪过的念头,潺潺的流走。命运好幽默,让爱的人都沉默,一整个宇宙换一颗红豆,回忆如困兽,寂寞太久而渐渐温柔,放开了拳头,反而更自由。慢镜头缱绻胶卷,冲破默片定格一瞬间,我们在怀念的演唱会,礼貌的再见。
萧礼,那些事你还记不记得?你还记不记得?当初我们说好的,一直一直在一起,一辈子也不分手。可是最后,你为什么不相信我?为什么?
你不是说过你喜欢我的吗?难道你的喜欢就那么浅薄,经不起一点风浪,经不得任何挑唆?我们当初明明那么好的,我还记得,那年我生日,你亲手给我做的长寿面,真的好难吃,可是那一刻,我觉得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刻我有多感动……哪怕到最后,我所有的苦难都因你而起,可是我依旧舍不得,舍不得放弃跟你在一起哪怕一点一滴的记忆,这是我最重要的东西了,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不能再没有我跟你的回忆了。
萧礼,我可以为了你连尊严都不要,可是你当年为什么不回头?为什么?
我韶华是爱钱,可是钱不代表一切,如果你不是萧礼,那么别人钱再多,我也不会觊觎。从见你的第一面起,我就在那片玫瑰花丛中丢了心。
如果不是你走之后,发生的那一连串的变故,我真想一死了之。低到尘埃里的爱,我付出了我所能付出的一切,可是真的不是为了钱。我虽然虚荣,虽然浅薄,但一切都只源于对童话故事的幻想。
你为什么就不相信我的真情呢?为什么呢?
她轻轻地,哽咽着,唱着一首歌,一首甜蜜动人的情歌,那是热恋时,他送给她的歌。五年没有唱过的歌,歌词一句都没有错,仿佛不是印在脑海,而是印在心里。
孤独的没有一颗星星的天空,孤独的挂在天边的圆月,独孤的只剩蝉鸣的公园,孤独的哭泣的韶华。
突然,一只温暖的手抚摸在她凌乱的头发上,她在朦胧的泪眼里抬起头,看到萧礼那熟悉又陌生的脸庞。
是幻觉吗?她的眼泪掉的更急了。
那只手轻柔的拭去她的眼泪,微微一笑,富有磁性的声音像是治愈的良药:“傻瓜,你在哭什么呢?”
“萧礼……”她从胸腔里挤出两个字,泪水怎么也止不住,只能呆愣地看着她。
“傻瓜,以后不会再让你哭了。”他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将她温柔环绕。
就在这一秒,漫天的烟花齐齐燃放,像是要将整个夜空照亮,那华丽的烟花像是生命中那一袭华美的袍子,要将动人的旖旎的故事演绎到极致。
温暖的烛光依次亮起,999根蜡烛将她包围在中间,仿佛要驱散她过往生命里所有的寒冷。她在摇曳的光影里流泪,萧礼的身体明明那么温暖,她却浑身颤抖。
这一切就像是一个奇幻的梦,梦醒了,她依旧是那个落魄的姑娘,为生活努力奔波,为命运奋力挣扎。
在梦的最后,萧礼单膝跪地,拿起早就准备好的一束玫瑰花塞在她手中,像一个向公主求婚的骑士一样,对她唱着那首动人甜蜜的歌:“生命中最奇妙的旅途,生命中最动人的故事,最美好的总是,你在我身边时。生命中最优美的诗,生命中最精致的词,总害怕下一秒,你会消失。
告诉我,你不会离开,亲爱的,让我们一起在岁月的长河里老去,告诉我,爱会永恒,亲爱的,如果失去你我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
如果世界崩塌,能牵手也不怕,你在这里,那便是我存在的意义。只怕世界太大,若我没牵好你手,你在雨中,该怎么找到路回家。所以亲爱的,所以亲爱的,别离开,好吗?”
萧礼的歌声带着无与伦比的虔诚,仿佛在教堂前的祷告,看懂了他眼里的认真,韶华早已泣不成声,颤抖的手根本抓不住那一捧玫瑰,娇艳欲滴的鲜花摔在地上,微微滚了半个圈,沾染尘埃。
最后一句歌词的余音如同夜风一般袅袅散开,萧礼打开戒指盒求婚道:“韶华,嫁给我吧!”
韶华捂住嘴,颤抖地伸出右手,萧礼手执戒指,当那冰凉的项圈碰触到她的指尖时,她猛然反应了过来,缩回手——
她站了起来,慢慢地地穿过明灭的烛火,头也不回,若不是那微微耸动的肩头,他甚至不知道,她还在哭。
他追了上去,想牵着她的手,她却将他的手轻轻地打开了,在这轻微的动作里,两人的距离不言而喻。
你一会儿看云,一会儿看我,你看云的时候很近,你看我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