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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苋猛呃牧成涞酶靡坏恪�
“你该对她发誓你再也不会一个人去做这种事才对。”娜里亚悄悄地在他耳边嘀咕。尽管总是跟自己的父亲吵架,她却十分清楚为人父母者最担心的是什么。
“我发誓再也不会一个人去做这种事!”埃德从善如流地举起手。
瓦拉的嘴角抽搐了一下,再也没办法阴沉下去。
“大多数人不会相信梦里发生的事。”凯勒布瑞恩饶有兴趣地看着埃德,“大多数人即使发现那并不是梦也会守口如瓶。”他的精神看起来好多了,但依然苍白像是随时有可能化成灰消失在空气里。
“你是说我该一声不吭地把它藏起来?那我找到它还有什么意义?它在那具棺材里一直藏得好好的。”埃德趴在桌子上盯着水晶球看。被擦拭干净之后,那颗不起眼的小球呈现出亘古冰川一样半透明的浅蓝色,“再说也没人在梦里告诉我要怎么做,所以我猜我可以自己做主。”埃德说,他又大又深的蓝眼睛闪闪发光,“而且,我猜你知道这是什么。”
“我知道吗?”半精灵眨了眨眼睛,看起来像是在笑。
“不管怎样,我大概知道一点。”埃德得意洋洋地说,“这东西跟那位想帮忙却没成功的水神有关。”
在他的梦里,那绝望的年轻人在他的祈祷终于得到回应时却拒绝了帮助——显然水神所能给他的,并不是他想要的。
半精灵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没有否认。
“或者,这位尊敬的牧师,你可以带走它。”瓦拉一点也不想把那东西留在城堡,她一直对那些神秘的力量敬而远之。她不知道那会带来什么样的危险,更别提一旦水神的牧师和圣骑士知道它的存在后会惹来的麻烦。
“我不能,我的神是善妒的。”半精灵轻笑着,“我建议让您的儿子随身带着它,夫人。在梦中得到指引并找到它的人是埃德,在我们知道更多之前,他们最好待在一块儿。”
他的声音变得柔和起来,那种迷人的声调能说服任何人:“我可以向您保证,它并不危险。”
瓦拉犹豫了一会儿,勉强点了点头。
埃德迅速把水晶球抓到了自己手里。它圆溜溜地,冰凉又妥帖地待在他的手心,仿佛那里原本就是最适合它的位置。
艾伦不动声色地留意着他的神情,微微皱了皱眉。
“保守你的秘密,埃德。”凯勒布瑞恩的声音轻如耳语,“让更多人知道它的存在并不明智。”
埃德不喜欢任何秘密——秘密总是会带来无数麻烦。但这一次,他却握紧了水晶球,用力点头,感觉如释重负。
它属于他。那让他有种无法形容的满足。
。
他们重新安置了密室中的石棺,用现成的石料在离城堡不远的家族墓地里修建了新的墓室,将石棺和石像全部埋葬在那里。
从任何地方都找不到那不幸的男人的名字,他的墓碑上空无一物。再过许多年,不会有人记得这里埋葬了谁,甚至连他的传说,也不会再有人提起。
梦中曾经历过的悲恸像石块一样沉沉地压在埃德的心底。有时候他会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但回忆总在不经意间再次袭来。偶尔会有迷雾将他围困在梦里,醒来时他会取出收藏在链坠匣里的水晶球,紧紧地攥在手心。它冰冷如水的温度总能让他平静下来。
他没有告诉任何人。那些只是梦而已,真正的梦。唯一遗憾的是,他再也没有梦见过伊斯,他的朋友。他不知道是谁曾潜入他梦中,用那金发少年的模样骗取他的信任,但那个人的确知道他最想要的是什么。
他想要他的朋友回来。那个即使变了样子也依然试图保护他的朋友,被逼着消失在遥远又危险的极北荒原。
他已经为此而做好了准备。
。
拜厄·扬在尼娥女神的雕像前单膝跪地,垂头祈祷。以前这总是能让他平静下来,但现在……他已经很久不知道平静到底是怎样一种感觉。
他抬起头注视女神宁静的面孔。传说水神是诸神之中最喜欢人类的,因为人类的本性如水一般变幻不定。在鲁特格尔,人们却总喜欢把水神塑造成一位慈祥而温和的女神,宛如母亲一般哺育着整个大陆,而无视水也会有冷酷和狂暴的一面。
就像维因兹河也曾怒吼着吞噬沿岸无数生命。
如果他从神像那温柔的脸上看到冷漠,或许也并不是他的错觉。
他并不是期待尼娥会亲自用她强大的力量惩罚那条破坏了她的神殿的冰龙。诸神已有许多年不会直接插手这个世界的任何事。但她总该给他们更多的帮助,而不是任由那条龙远远地逃离,任由人们质疑她的骑士的力量与虔诚。
他渐渐心生怨怼——虽然明知不该如此,却难以控制。
独特的脚步声在他身后响起,一轻一重,一轻一重,然后停了下来。
他蓦然起身,头也不回地走向神殿的另一边。
“拜厄,我的朋友……”那人叹息着开口。
“我不是你的朋友!”拜厄猛地回过头来,日复一日燃烧在他眼中的恨意从未冷却,“朱尔斯才是……但我猜你大概已经忘了。”
但他不可能忘记。
朱尔斯血肉模糊的尸体在他的脑海中一日比一日更为清晰。他的双胞胎哥哥,比他宽容,比他耐心,在他违背父亲的意愿选择成为一名圣骑士时也一如既往地支持着他——他总是一次又一次接受艾伦的请求,替他看护着那对姐弟。他比世上任何一个人都不该遭受那样的命运!
他无数次地后悔没能在第一眼看见那个怪物就杀了他。他原本有那个机会,他原本该在地底暗河救出那对姐弟就察觉到他并非人类,他原本该毫不犹豫地对着那个跪在朱尔斯尸体边的怪物挥剑,却因为那逐渐恢复清明的,浅蓝色双眼中的困惑、恐惧与无助而迟疑。
而在那片刻的迟疑之后,他已经不可能当着赶到的其他村民的面,用长剑刺穿那个已经恢复成少年模样的怪物的身体。
悔恨无时无刻不在吞噬着他。他眼中所见的每一样东西,即便是阳光下的鲜花,也无不沾染着他兄弟的血。而三年过去,他却依然无法为他复仇。
他们曾经追到了安克坦恩,鲁特格尔北方的邻国。但当冰龙飞往北部冰原,他们不得不退了回来。野蛮人惟一信奉的神灵是他们的祖先,也不喜欢有任何其他种族进入他们的领地。刚刚经历内乱的安克坦恩不愿为了一条冰龙招惹那些狂暴易怒的、巨人们的后代,圣骑士在那片危机四伏的荒凉大地上孤立无援。
他曾要求独自前去,却被肖恩·佛雷切断然拒绝。
“服从命令,骑士。”那个头发灰白的男人毫无表情地告诉他,“等待机会。不必要的消耗和牺牲都毫无意义。”
他愤然离去,想起肖恩·佛雷切是斯科特·克利瑟斯,那条冰龙名义上的“哥哥”的,惟一的舅舅。
圣骑士们花了近六年的时间寻找失踪的斯科特,那难道不是无意义的消耗?
——他没办法不去怀疑一切。
他已经再次得到那条冰龙的消息,这一次,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再让它逃掉。
“我会找到它。”他冷冷地告诉艾伦·卡沃,那居然还敢走进这座神殿,居然还敢站在他面前的男人,“我会找到那个你们养大的怪物,我会把它的头扔在你的面前。我会查清楚你们到底隐瞒了什么,艾伦·卡沃,关于那条龙,你所说的全是谎言!”
艾伦哑口无言地看着圣骑士的背影。朱尔斯的死他的确负有责任,他也无法反驳拜厄的话——圣骑士的愤怒与仇恨都无可厚非,但他担心,渐渐变得盲目而偏激的拜厄会像莉迪亚一样,走上另一条无法回头的黑暗之路。
第三十三章 风与向日葵()
位于悲泣森林和剑湖交界处,向北的十字路口旁,有一家开了超过一百年的小旅馆。它的第一任主人传说是一位有着兽人血统的的壮汉,却给旅馆取了一个温暖而美好,诗一样的名字——风与向日葵。
尽管外表看起来颇有兽人的风格——它就像是好几间歪歪扭扭的大房子强行拼凑在一起,随手一推就有可能倒个七零八落,但居住在附近的人和时常经过这里的旅行者都知道,这家旅馆有大陆中部最美味的黑胡椒土豆泥和最温暖舒适的房间。
秋季的夜晚,繁星缀满天空时,旅馆里照例人满为患。附近的农夫和渔民们喜欢拥挤在柜台附近大声交谈,而旅行者们则更喜欢坐在结实厚重、表面被磨得异常光滑的椅子上,享受旅途中可遇不可求的美味晚餐。
当吱吱嘎嘎,每推一次都让人疑心它会从门轴上掉下来的木门再次被人推开时,柜台旁的男人们大声地哄笑起来。
“伊莱!还以为明年夏天之前你都不会在天黑之后出门了呢!”有人哈哈大笑着说。
“呸!尽情地笑吧!要是你们看见了那天晚上我所看见的东西,这辈子你们都不会敢在晚上出门了!”新加入的客人愤愤不平地说,硕大的鼻子在瘦削的脸上分外醒目。
“算了吧,伊莱,外面那片森林被叫做‘悲泣森林’可不是没有理由的,这里的人谁没在黑夜里见过些诡异可怕的玩意儿呢,胆小的人可是没办法在这里生活的。”
男人们再次哄笑起来,为了勇敢无畏的他们自己而举杯欢呼,大鼻子的男人摇了摇头,发出喃喃的诅咒,从拥挤而杂乱的桌椅间挤过,准备加入他的朋友们。
他并不胖,但很多地方依然只能侧身挤过,甚至要举起双手,当无意间蹭掉了某位客人的兜帽时,他也只是漫不经心地向下瞥了一眼,并没有打算道歉。
视野中突然出现的一片金黄色让他情不自禁地眨了眨眼,停下了脚步。背对着他的客人有一头对风尘仆仆的旅行者来说太过顺滑明亮的金发,精灵独有的尖耳在闪耀的金发间若隐若现。
“诸神在上!”他忍不住大声叫了出来,“这儿是有个精灵吗?!”
周围瞬间安静了下来,像是突然被某个法师施了时间停止的法术。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那头与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的金发上。
金发的主人头也没回,镇定自若地拉起兜帽,继续他没吃完的晚餐。坐在他对面的红发女孩睁大了眼睛,对所有人露出一个满不在乎、甚至带着一点点挑衅的笑容。
但这里是“风与向日葵”,在它近百年的历史中接待过形形色色的旅行者,有些是十恶不赦的罪犯,有些是声名显赫的英雄,这里的人们即使还做不到处变不惊,也能在片刻的震惊后随即安之若素。
不过是一个精灵而已嘛。虽然定居南方森林的精灵极少在这里出现,但也实在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那又不是一条龙!
寂静很快被嗡嗡的窃窃私语打破,然后柜台边的喧闹声再次响起,大鼻子的男人再次摇了摇头,含含糊糊地道了歉,继续奋力挤向柜台。偶尔还会有几道好奇的目光投向精灵,但没有任何人来打扰他们。
在这样小小的插曲之后,当冷风再一次从被推开的门那里灌进来,一个男人出现在门口时,很多人只回头看了一眼便移开了目光,不再关注。
那不过是个法师学徒,穿着他们外出旅行时常穿的连帽的粗糙的褐色袍子,整张脸都隐藏在兜帽的阴影之中,只露出苍白的下巴。而大陆上的人们有着不成文的共识——不管是什么样的法师,对待他们最好的方法就是当他们不存在。
男人显然也并不想让人们注意到他的存在。他在相当偏僻的角落里找到一个位置,对面坐着的是一个喝醉了酒正趴在那里呼呼大睡的中年男人。他甚至都没点这里最出名的土豆泥,只是要了一杯麦酒,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那里。
泰丝吹了声小小的口哨吸引诺威——她的精灵朋友的注意。
“那不是个法师。”她身体前倾,压低了声音说道。
“你怎么知道?”
“他身上没有一点法师的臭味。”泰丝用力抽了抽鼻子,小脸皱成一团,样子看起来像某种可爱的小动物。
“那是药草和材料的味道,泰丝。”诺威轻声笑着。
“你是想说干掉的蝙蝠粪什么的还不够臭吗?总之,他身上什么味道也没有。”泰丝少有地沉思了一下,“这真奇怪,很少有人身上一点味道也没有的,尤其是在外旅行的人。”
“能在这种地方闻到每个人身上的气味的你也很奇怪。”诺威低头继续慢慢品尝他的晚餐,他并不十分喜欢土豆泥,但撒上了坚果,淋上了热橄榄油的生菜很合他的胃口,“泰丝,奇怪的人哪里都有,没必要那么在意。”
泰丝不满地皱起眉:“我才没有在意,不过是想告诉你一声啦!”
像是附和一样,她的宠物猫鼬——莫奇,从她的怀里钻了出来,发出了吱吱的声音。
“嘘,小莫。”泰丝低声警告,又把猫鼬的头压了回去。
“我猜它已经忘记当初是谁把它救回来的了。”诺威故意拖长了声音叹气,换来泰丝得意的一笑。
“那个每天喂它、跟它玩、收拾它的便便,在它冷的时候把它抱在怀里睡觉的的可都是我!”红发女孩温柔地拍拍怀里那个微微隆起的小包,“它很聪明,知道谁才是真正的主人。”
他们很快便上楼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关门时泰丝忍不住又探头向下扫了一眼,那个不是法师的法师依旧坐在那个小小的角落里。大厅里一片喧闹,他周围的温度却都仿佛比其他地方要低了许多。
“奇怪的人。”泰丝轻声说,不过管他呢,他们的旅程即将抵达终点,现在可不是多管闲事的好时机。
第三十四章 悲泣森林()
第二天一早,诺威和泰丝在薄薄的晨雾中离开了旅馆。和他们一样早起上路的人很多,但当他们拐向通往悲泣森林的小路时,便再也没有人与他们同行。
很长一段时间里只有马蹄踩在落叶上的声音陪伴着他们,偶尔有几声凄厉的鸟叫,响起和消失时都突兀得让人心里一颤。连风都似乎避开了这片森林,枯黄、金色和红色铺成的景色并不难看,但却凝固在视野里,仿佛并不是会生长,会变绿,会在阳光下伸展枝叶,开花结果的植物,而只是一幅巨大的画卷,一成不变地永远在他们面前延伸。
“我不喜欢这地方,简直比被人盗过几百次的墓穴还要无趣。”泰丝闷闷地说。
“悲泣森林从来都不是让人喜欢的。所以我才让你留在斯顿布奇,或者去维萨城找埃德。”诺威说。
“哦,算了吧,你没我可不行。”泰丝嗤之以鼻,或许只有她能听得出精灵平稳镇定的语调里那一丝紧绷。
“这里到底为什么叫做‘悲泣森林’?”她改变了话题。
“在人类的传说里,这里曾经有一个人类的村庄,人们以打猎为生。其中有一对夫妻,生了三个孩子,过得并不富裕,但很幸福。后来一场瘟疫夺走了他们的全部,他们的孩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下了年轻的妻子,她悲痛欲绝,以致开始疯狂地诅咒神明,即使在她死后,她的灵魂不该堕入地狱,却也不愿寻求任何一个神祗的庇护。她永远游荡在这片森林里,在每一个夜晚哭泣不停,村子里活下来的人再也无法忍受,就抛弃了整个村庄,搬到了剑湖的边上,并且告诫每一个后人,如果在夜晚进入悲泣森林,听到那个女人的哭声,就会变成一棵树,永远忍受那令人发狂的悲泣。”
“……你还真不会讲故事。”泰丝说,然后又忍不住问:“那是真的吗?半夜里真的会有女人哭个不停?”
“大多数曾在夜晚进入过这里并且活着出来的人会告诉你,那只是风声。但有人遇到过诡异的事,也有人再也没有出现。”诺威叹了口气,“泰丝,你知道这些‘传说中的森林’是怎么回事,它们通常总是有些危险,但大多数并没有‘传说中’那么危险。”
“就是随便一问嘛。”泰丝无辜地睁大眼睛。
“说真的,我甚至都不能完全确定这里就是我们要找的地方。”诺威看着四周,单调的景色里没有任何东西能指向他们的目标。这已经不是他们搜寻过的第一个森林,或许也不是最后一个。
“那我们就转遍整个森林,让你彻底死心。”泰丝说,“尽管我从一开始就反对你去找那个被抛弃了几千年、连你们自己的族人都不肯承认的破地方。你知道吗?我真的怀疑那枚硬币上有什么见鬼的诅咒,只要得到它的人,就会像中了某种魅惑术,千里迢迢跋山涉水闭着眼睛往陷阱里跳。”
“埃德可没想跟我们一起来。”
“那是因为你压根儿就没告诉他!或者诅咒只对精灵有效,而我,就是那个头脑清醒,意志坚定,会在你犯傻的时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