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某个大难不死的‘男孩’,有一个好爹和比较硬的后台,得到‘奇遇’后,想要卷土重来、一雪前耻,然后各种踩人打脸、抢妻夺女,走向人生巅峰……咳咳,只为满足他变态的谷欠望,和不能人道的痛苦。
因为所以,科学道理,于是,兰斯华丽的躺枪了,‘被黑会’了一把。
事后得知真相的兰斯,差点眼泪掉下来(滑稽)。
玩笑话到此为止。
轰!
黑色,充满不祥气息的战气从白皙玉手上涌出,将通缉令上,笑的阳光灿烂的头像吞噬一空。薄薄的纸张,几乎一瞬间经历了数万年时光,腐朽成渣,被风一吹,消散无影。
战气收敛,黑衣人抬起头来,眺望月空。银色月光照耀下,一双仿若深渊般漆黑的双瞳,从黑色纱巾中露出。很快,随着主人心情的平复,黑瞳慢慢消去,重新回到黑白分明的眸子。
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
平静而又深邃,不带有一丝个人色彩。在那深邃的背后,是无穷无尽的黑暗,死寂、空洞,摄人心神。不得不说,这是一双‘魔眼’,黑暗中倒映着死亡。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如此魔性的眼睛背后,又会是怎样一副画面呢?
呵呵,且先卖个关子。
“黑会的渣滓,必将肃清!”清冷幽寒的声音从黑纱下响起,黑衣人收回目光,毅然走向流沙城中的堡垒。
月光下,是渐行渐远的背影,与她背后的倒十字架一般‘棺材’。
那‘棺材’通体漆黑,上面纹有笔直的花纹,如同电路板一样,直来直去。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品,但真正知道名字的人屈指可数。
【黑纹幽檀】
又称【死亡之树】,仅在极北的某处绝地内,才有这种树的踪迹。据传,此木不祥,有妨主之疑,有书的历史中,幽檀之主没有一个是寿终正寝的。
所以,没有人会将它做成武器携带在身边,甚至不愿意靠近半分。
金碧辉煌的大厅中,尚未入睡的老马歇尔重新穿戴整齐,在一众女仆的簇拥下,于会客厅面见了这位‘行走中的不祥’。
满脸横肉的他,挤出难看的笑容,心中不断冒出凉气,就像看见了天敌一般。
眼前的这一位,可是黑会中,排名前十的‘大红人’,当然,是‘除之而后快’的榜单。
姓甚名谁,无从考证,只知道对方叫做‘蒂仙’,是个女人,除此以外的年岁、样貌都不甚清楚。她和黑会不死不休,落在她手中黑暗猎人必死无疑。
黑会曾多次派人绞杀,可惜,弱的都被杀了,强的又抓不到她,最终只能勒令手下收敛一二,至少在她面前时,一定要夹紧尾巴。否则,死了也是白死。
要不是她的武器独一无二,他们都以为,大闹拍卖会的神秘人就是她了。
当时得知她的到访后,老马歇尔差点没有吓背过气去。还好他做了几十年城主,很快就将心中的惶恐、忐忑压下,总算能正常的面对大杀神了。
聊天很不顺利,尤其是那双眼睛,看得老马歇尔毛骨悚然,差一丢丢,就要喊卫兵护体了。好歹将煞星送走,忐忑不安的老马歇尔迅速面见了地下皇宫中的那一位,得到某种承诺后,他才安心的离去。
同时,一张罗网缓缓张开。
第三百三十一章 风云际会流沙城()
“该死的!我们终于出来了!”
说话之人,喜极而泣,跪倒在地上,不断亲吻脚下的黄土,连带平日里最讨厌的烈日,都显得那么的可爱。
格雷斯等人,虽然没有那人夸张,但脸上洋溢的笑容却是不假。
遥想月前,一行人雄赳赳气昂昂地杀向幽暗石窟,然后中了黑会的埋伏,伤亡大半。随后,他们进入神秘的地底世界,都走过了最危险的丛林深处,却遇到尸龙与远古级黑穿龙,几乎是一瞬间,残余的队伍几近崩溃。
然后,在那个神奇少年的带领下,他们这群‘老弱病残’,居然硬是将远古级黑穿龙做掉。现在回想起来,还有一种非常不真实的感觉。
就在格雷斯他们回望身后的洞穴时,兰斯已经将周围的环境勘察完毕,施施然地走了过来。
两旁幸存下来的猎人纷纷露出崇敬的眼神,十分恭敬的让出一条道路,艾露猫们也躬下身体,这是他们对勇者的敬意。逃离地底世界的这几天,格雷斯有意将兰斯的故事推出来。
于是,所有人都知道,讨伐黑穿龙的功臣,便是这个不满二十岁的少年。
嘛,倒不是兰斯高调,或者捧杀,猎人世界中,别看荣誉只是虚名,可有可无,也不能当饭吃。但是,某些情况下,一个猎人的名气越大,关注的人越多,他的安全越有保障。
猎人公会的旨意便是守护人类,一个横空出世的少年天才,一个不满二十岁的古龙狩猎者,意味着新的守护神,意味着人类社会将会有上百年的平静期!
或许,还会更进一步,一举打翻怪物(特指远古级怪物)与人类的关系,人类不再是躲在‘围栏’中的家畜,也不需要担心,哪一天游走的古龙会毁灭家园。
格雷斯等人相信,只要再给这个少年一些时间成长,未来,一定是属于他的时代。
“格雷斯大哥,我在周围看过了,四面都是荒滩戈壁,貌似这里是流沙城南面的干燥荒地。”大光头兰斯摸摸了没毛的脑袋,即便他已经适应,可依旧还是郁闷不已。
尤其是某个色秃子,若有若无、不怀好意、别有用心……的目光,搞得兰斯总觉得所有人的视线都在往他头上瞄。
果然,格雷斯的目光越过兰斯的光头(兰斯:个子矮,还真是对不起啦!),东南面的天际处,出现一片暗黄色的隆起,熟知周边的人都知道,那里就是著名的【蜥蜴峡谷】。
此蜥蜴非比蜥蜴,而是一种体型巨大,后背生有剑形骨板的大蜥蜴,外形很像山口山中的雷霆蜥蜴。有趣的是,这些大蜥蜴,竟然也会口吐雷电,甚至有的还会喷火吐水。
大蜥蜴实力不高,数量却很多,是一处刷素材的好地方。
PS:流沙城位置相当于十字路口,往东走半个月,就是内陆港口城市河口城;往南走,穿过蜥蜴峡谷,就到了青青大草原……;往西走,则是沙漠中心,末日火山;往北走,就是黄沙村,然后就是湖畔镇了。
“那么,小兰斯,你们有什么打算吗?”辨认完毕后,格雷斯正了正面容,认真的问道。
兰斯一愣,按照他的原计划,在完成送信任务后,打探流沙城中的黑会情报,然后找寻天霜村的灭村真相。之后才是南下,前往波尔坦王国的首都——梅城,参加五年一度的【大霸星狩猎祭】,并摘取第一名,完成他对某人的承诺。
现在,距离大赛开始,还有四个月时间。
理论上,兰斯的时间还很充足。
不过,即便要走,也要等他报完仇后才能走!若是不好好‘感谢感谢’流沙城中的黑会渣滓,怎么对得起他们的一番好意呢?
拖他们的福,这一趟地底世界之行,让兰斯将第三阶段(万级)的兑换完成了三分之一,而且击杀远古级黑穿龙的奖励,直接将进度推到了一半。
换句话说,只要兰斯再赚个一两万,就能把第二门核心功法兑出。要知道,假如没有意外状况,下面要兑换的功法的优先级,远远高过【不灭金身】。
内功、外功、身法,是第三阶段的三个大头。
外功是天书中,排名靠前的最强防御之一——【不朽金身】。
内功也是耳熟能详的加速器——【北冥长春功】,当然,这也是天书魔改版,除了标配的北冥、无相、独尊外,此功法还可以增加精气的收取率,从最高10%提升至最高20%。
身法也是熟悉的名字——【凌云功】,开篇第一章中就有出现。凌云凌云,灵活、速度都比不上凌波微步,但价格却数倍于它,原因很简单。
能飞!
就算不是大超那般自由飞行,但凌空虚渡却是实打实的,而且功法中还附带一种强悍腿法(诸位可以当做海贼中的月步)。
有这三部功法在,足以憋出第四阶段(十万级)的那一部神功。
‘嘿嘿,最后那几万精气点,就落在黑会的渣滓头上了,希望你们不要让我失望’兰斯心中恶狠狠的想到,脸上却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只听他淡淡地说:“冤有头债有主,我们这群未亡之人,也该向某些人讨回一些公道!”
不管幕后是谁,格雷斯等人纷纷替那人惋惜,得罪谁不好,偏偏得罪兰斯这个妖孽,这已经不属于祖坟冒烟了吧?估计,那人的祖坟要炸啊!
接着,兰斯只管大胆胡说……啊呸!只管大胆泼脏水,反正下梁不正上梁歪,那个流沙城城主,肯定逃不了干系。在他三寸不烂之舌的威力下,格雷斯等人渐渐接受,马歇尔城主就是幕后黑手的推论。
脾气暴躁点的巴特尔,差一点就要抡着锤子,飞回流沙城,砸开马歇尔的脑壳。
“诸位,且听我一言!”兰斯满意的制止义愤填膺的众人,清了清嗓子,开口说道:“未免打草惊蛇,我建议各位在流沙城外稍待几日,等我进去搜集到足够证据后,再一路打进去,撸掉城内的黑会据点!”
得,在兰斯口中,流沙城成了贼窝了。
总之,就这样,兰斯一个人独自潜回了流沙城,别问万里流沙区是怎么渡过的,凌波微步又不是摆设。
咳咳,正准备进入城主府的兰某人,被一粒‘花生米’挡住了去路!
第三百三十二章 漆黑的子弹()
月黑风高夜,正适潜入时。
流沙城还是那个流沙城,只是一个月过去,恐怖的阴云笼罩着整座城市。繁华的街道不见了,变得一片萧瑟狼藉;欢歌载舞的热辣舞娘不见了,变成一堆‘铁罐头’在街上摇摆。
咕咕——
屋檐上,夜枭歪着脖子,碧绿色的鹰眸中,泛着惨绿色的光芒。这种可以黑夜视物的鸟类,经过特殊培训后,成为最好的警戒岗哨。
一上一下,双重布控,就算是苍蝇,也飞不进城主府。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以兰斯的修为,别说是五步一岗、十步一哨,就算他们手拉手、排成排,也挡不住兰斯的侵入。就如同青翼蝠王戏耍敏君主一样,在绝对的速度面前,一切巡逻岗哨都是浮云。
乌云遮月,伸手不见五指,城主府的后花园中,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啧啧,还真是豪华,不知道榨取了多少血汗!”走在百花盛开的花圃中,嗅着百花的芬芳,看着雕梁画栋的庭院,兰斯感慨万千。
哪怕这个世界上还有天敌古龙的存在,一些人类依旧和前世一样,保留着劣根性。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同样的,阶级无处不在!
不过,兰斯可不是来这里‘旅游观光’的。
老实说,他和流沙城城主无冤无仇,仅仅只是有过一面之缘而已,那时,他在台上演讲动员,而兰斯在台下发呆。真要深究起来,也应该是‘马甲’身份和老马歇尔的儿子。
但,还是那句老话,一堆黑会的人就在你眼皮子底下,你说没有猫腻,鬼才信。
城主府占地极大,内里花园、假山、树林、溪流、喷泉应有尽有,美轮美奂、不似人间。可对于兰斯来说,就显得有些抓瞎了。
尼玛,那么大,要怎样才能找到证据呢?况且,就算有,那也应该藏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甚至是地下密室中。兰斯就这么直勾勾地走进去寻找,无疑是大海捞针。
“不行啊,还是得绑一个舌头才行。”既然玩潜入,就得讲一些黑话,这样会显得比较专业一些。
而且,按照一般的套路来讲,像密室一类的东东,不是在书房,就是在卧室,先去这两个地方准没错。
打定主意后,兰斯快速向远处的庄园掠去。
诚然,收敛气息、遁入阴影中的兰斯,无人可见,但是,万事万物总有那么几个意外存在,不走运的兰斯,恰好遇到了一个克制他的人。
贴壁急行的兰斯忽然感觉到一缕若有若无的杀气,而且自己又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仿佛下一步迈出去就会死亡。
非常相信直觉的兰斯,连忙止步后撤。几乎是前后脚,刚止住身形的兰斯就看到,前面的花岗岩地面被轰开一个拳头大小的坑。按照刚才的速度计算,那诡异的攻击绝对会贯穿他的头颅。
最令兰斯诧异的是,他竟然没有发觉对方的攻击手段!无声无息,没有光影闪烁,亦没有能量波动,要不是对方的杀气外泄和武者的警觉,兰斯绝逼要在这里领便当!就算不死,也要脱一层皮。
不朽金身又不是大超的钢铁之躯,可以拿眼珠挡攻击。
虽然兰斯躲过了攻击,可这耳光‘啪啪啪’,打得不要不要的。刚刚还在蔑视人家的守卫垃圾,转眼间,自己就在鬼门关前溜了一圈。
啧啧,正是印证那就老话:莫装逼,装逼遭雷劈!
或许因为失手的诧异,对方的后续攻击迟迟未来,这让兰斯有了翻盘的机会。
根据脚下传来的震颤感,兰斯有八成把握可以肯定,对方用的是改装弩炮。而且还是专门的暗杀型,连同子弹应该也是特制的,否则他也不会捕捉不到弹道轨迹。
既然知道对方的武器,兰斯就有无数种办法虐死对方。身法被催动到极致,兰斯身后拖出长长的幻影,每一个都活灵活现,可以以假乱真。
“再以之字形迂回前进,你就没有办法了吧!”兰斯十分自信的冲上前去,准备将‘脸’打回来。
思路基本正确,重重幻影,加上奇快的速度,的确可以废掉远程。
前提是,一般情况下!
所以,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对方从一开始的表现,就不是一般人!一般猎人,谁能发现敛息匿行中的兰斯!
路程过半,对方迟迟不曾攻击,让兰斯心中大定,一切都如他所料,失去先手的狙击手,将不会再对他造成任何威胁。神识锁定目标,对方的结局已经注定。
突然,举枪不定的黑衣人,仿佛自暴自弃,向某个无人的方向扣动扳机。
噗!轻微到可以忽略不计的枪响后,兰斯的身影恰好出现在子弹前面。
叮!!!
黑岩剑上一声脆响,站立未稳的兰斯,被子弹上的巨力顶飞两步。此刻,蒙面黑巾下,清秀的面庞一片哑然,倒不是神识失利,而是对方抓的时间太完美了。
从神识发现对方开枪,再到脑中计算弹道,最后留给兰斯的时间,只够举起黑岩剑格挡了……
没错,对方就是知道兰斯的真身,才开的枪!
动能耗尽,漆黑色战气外衣消散,露出里面细长的螺旋弹头。墨色弹头明明就在眼前,兰斯(的神识)却一点也没有察觉到,精神触碰到弹头上面,自然而然的从其表面滑过,就像握不住的空气。
但真正让兰斯心悸的,还并非是那特制的弹头。弹头再怎么奇特,他都可以靠黑岩剑挡住,能打破【黑曜宝钢玉】的攻击,兰斯还真的没见过几个。
问题是刚刚消散的漆黑色战气,兰斯从上面嗅到了腐朽与死亡,比尸龙身上的死亡气息更加邪恶,带着一股人憎神恶般的不祥气息。(PS:不矛盾,未消散前和消散时,战气的构架发生变化,从不易察觉变成可察觉)
之前说过,猎人世界,殿堂级猎人与长老级猎人的区别,就是战气的属性化。且不论对方的属性如何,能将其显现出来,就说明,对方已经踏入长老级,成为金字塔的顶端。
“看来,我逮到黑会的一条大鱼了!”两边的黑衣人,几乎同时闪过一模一样的念头。
第三百三十三章 黑夜快斗()
长老级猎人,整个人类世界加起来,有没有一千之数,犹未可知。别看几百人数量很多,但分摊到各个村庄、城市、要塞中,那一点人根本就不够。
所以,敲掉对面的黑衣人,绝对可以让黑会的人肉疼一下。
兰斯与黑衣人同时想到。
既然幻影无用,兰斯所幸连迂回前进也不要了,径直飞奔向对面的‘高地’。仿佛在说,老子就这么走过来了,有本事你就破了我的‘盾’啊!
于是,对方果断还以颜色,两枚子弹缠绕着黑气,一前一后几乎同时射出,并排射向行进中的兰斯。
表面上,兰斯莽莽撞撞,憨头憨脑的乱冲一气,实际上早有戒备,对方扣动扳机的一瞬间,他的身体就已经做出反应,黑岩剑早早滴横在弹道上,等待飞来的子弹。
呵呵,打黑枪,你行,可一但暴露踪迹,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除非对面是小李探花在世,否则,兰斯还真的不怵弩炮。毕竟,他的队友就是玩弩炮的行家。
不�